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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放松户籍政策将利好楼市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20-21254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6 21:35: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广东全面放松户籍政策将利好楼市

广东:全面放松户籍政策将利好楼市

2014年5月29日 来源: 中研网 【打印】 【繁体】 分享到:

中研网讯:

5月25日,广东省公安厅消息,广东将全面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从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条件、降低大学生入户要求、逐步调整珠三角大中城市入户政策、放宽广东中小城市(城镇)落户政策等多方面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深圳两个特大城市暂时没有全面放开,而其他广东中小城市从老人、亲属投靠,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落户等方面,均全面放开。

诸多华南地产界人士认为,该政策总体上释放了积极的、鼓励性的人口导入信号。广东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韬认为,此举将使买房人对于城镇的居住需求更加顺利,城镇化速度会随之加快。总体上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不会立刻显现,而是长期利好。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透露的信息,除广州、深圳两个特大城市的老人投靠子女有所控制外,其他各地随迁直系亲属可随时办理入户手续。房地产相关研究报告

2014-2018年洛阳房地产市场竞争格局分析与投资风险预测报告

2014年5月

2014-2018年中国房地产中介行业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研究 2014-2018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 2014-2018年中国房地产信托行业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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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固定工作、住所的大学生也可申请入户。根据将调整的城市户口迁徙政策,凡在城市有固定住所、就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在广东大中城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随时迁移到实际居住地。

此外,还将逐步调整珠三角大中城市入户政策。除广州、深圳外,在珠三角其他城市(东莞、珠海、佛山、中山、江门、惠州)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五年,并有合法固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三年的异地务工人员,即可以迁入当地常住户口。

根据目前的限购政策,若多入户一人则相当于可增加两套房的购房指标。黄韬指出,入户政策放宽等于间接放开了限购,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楼市的销售量。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表示,对于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未来会因为此类政策的刺激而加快到广东部分城市置业。

以佛山为例,目前五区实行统一的限购政策,外地务工人员需要有效的居住证和一年以上的社保或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才能在佛山限买一套房,如果要想再买多一套房,就必须入户成为佛山本地居民;但要获得佛山户口,外地务工人员还必须要满足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或在佛山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以及在佛山市缴纳社保连续3年以上等条件,才可以办理入户。

而按照新的落户政策,外地务工人员在佛山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满5年,并有合法固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3年的,就可以迁入当地常住户口,和之前相比,外地务工人员在佛山要买到第二套房,会容易很多。

惠州属于此次户籍放松的城市。惠州对于外来人口的设卡并不严,而它目前的商品房库存量比较大,用落户政策来吸引人口的导入,将利好当地房地产的稳健发展。

“此次政策对于毕业的大学生的落户政策继续放宽,也是一个利好。”严跃进指出,此类群体的储蓄额不高,但未来在月供等方面的支付能力还是比较强的。他建议当地加大对公租房等的开发力度,帮助此类群体在毕业前三年解决住房问题。

随着广州等大城市不断向外扩张,严跃进预计,未来包括佛山等地区会成为大学生置业的一个重要城市。

去年以来,中央对于房地产的政策导向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进入2014年,整体楼市趋于低迷。广东大规模放开户籍政策,是否会刺激房地产市场?世联行副总经理袁鸿昌指出,这次楼市的调整更多在于市场本身的供需变化所致,放松户籍的影响不会立竿见影。

“城市的落户吸引力在于当地轨道交通的里程、三甲医院和重点中学的数量。而广东省的这些资源主要集中在广州和深圳。”袁鸿昌指出,广州占了全省资源的50%以上,深圳也有不少重点学校和三甲医院,且拥有183家上市公司。

而此次落户放开,并不包括这两个城市,袁鸿昌认为,最核心的城市资源并没有放开,其对于市场的吸引力有限,但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具有鲜明的风向标意义,对于房地产市场是中长期利好。

一个城市的发展取决于产业的导入、人口的导入、城市吸引力的建设等。袁鸿昌指出,现在入户限制打开以后,会增加人口的流动性,等于直接把这些城市摆在一起,让它们做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各个城市会考虑完善当地的交通、教育、医疗、治安等,以增强吸引力,从而会利于城市化进程和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另外,袁鸿昌认为,广州和深圳一段时期内不会放开落户限制。目前资源集中在这两个城市,若全部放宽限制,会使得人们往此处集中,造成短期资源不匹配,不利于有序推进城市化

第二篇:中央定调!明年这些政策将影响楼市

中央定调!明年这些政策将影响楼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对2016年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记者梳理发现,以下这些具体措施将会影响你买房,影响你的工作和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一词重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以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房地产的表述一直备受各界关注。

200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地产业是“支柱产业”,直接推动了2009年的房地产市场暴涨,而此后几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连年提及“地产调控”。

2013年、2014年两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通篇没有提及“房地产”一词,表明地产已恢复“常态”,严控房价已无必要。

而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反复提及房地产,政策基调重新转向正面。

房地产库存高企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大风险点,会议公报要求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并明确“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这意味着未来购房行为将得到更多鼓励,住房贷款的优惠措施将再度加码。

针对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严重不景气,会议要求落实户籍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形成在“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针对农民工购买力相对弱的现实情况,会议要求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以出租为目的购买库存商品房,这意味着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政策,将完成“一百八十度转弯”,指向鼓励居民和机构以获得稳定现金流收益为目的的投资性购房。

会议还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营销策略,适度降价。

那么,这些政策具有哪些实际意义?

1、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买房花销可能变小

会议提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国家统计局12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分别为33个和40个,分别比上月增加6个和2个。

2、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购房限制可能变少

会议提出,化解房地产库存。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这一表述引发高度关注,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限制性措施”,公众感受最为直观的就是购房、贷款等方面限制的取消或放宽。目前,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外,多数地区已取消限购政策。年初,住建部要求各地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增加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各地均积极响应。除了限购、贷款等方面措施外,还有哪些“限制性措施”会被取消,令人关注。

3、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外地人也将可住公租房

会议提出,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4、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

——农民工可在就业地落户

会议明确,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

记者注意到,目前,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正在不断推进。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今年11月初时就表示,全国已经有25个省(区、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国家要求到年底每个省(区、市)都必须出台方案。

5、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望缩小

会议提出,要继续抓好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口粮安全,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农业现代化基础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资金和政策重点用在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及农产品质量、效益上。

6、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企业员工也会受益

会议提出,要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打出“组合拳”。

具体措施包括: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进一步正税清费,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研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金融部门要创造利率正常化的政策环境,为实体经济让利。要降低电力价格,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要降低物流成本,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7、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股民合法权益将受到更多保护

会议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第三篇:户籍政策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严密规范户口审批工作,根据国家的我市的有关户口迁移规定,制定本规范。

一、政策界限和审批权限

(一)派出所民警当场办理的户口

我市生源外地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家落户的,凭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原户口迁出依据,毕业两年内在原户口地可直接落户非农业人口。

(二)经派出所所长审批的户口

1、远洋船员户口

所需条件:远洋船员户口迁回本市家中的,准予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船员身份证明、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已婚的还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2、退学、休学户口 所需条件:由我市迁出到外地就学,因故退学、休学或被开除,返回原户口地的,准予落户。所需材料:提交本人书面申请、院校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及户口迁出依据。

3、大中专毕业生户口:

所需条件:我市生源外地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无报到证或毕业超过两年,要求返回原户口迁出地的,准予落户。

所需材料:提交本人书面申请、院校证明、毕业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户口迁出依据、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以上三种户口的按照所需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

(三)分局审批的户口。

1、收养子女户口

所需条件:本市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已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不改变户口性质的,准予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

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居民信息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7)结婚证复印件;8)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9)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10)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11)受理户口联系单。

2、投子女户口 所需条件:⑴外省市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他处无子女投靠,子女均在津,不改变户口性质的; ⑵本市各区、县之间投靠子女“农转非”,以及由“两区三县”、铁城(涉县)到其他十三区投靠子女迁移落户的,准予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外省市人员投靠的还需提交户籍证明、他处无投靠证明。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投靠人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被投靠人居民信息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8)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9)他处无投靠证明;10)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11)受理户口联系单。

3、离(退)休人员户口

所需条件:家庭基础的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配偶,不改变户口性质的,准予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单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离(退)休证复印件、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投靠人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被投靠人居民信息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投靠人单位证明;8)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9)离(退)休证复印件;10)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11)受理户口联系单。

4、劳改劳教人员户口

所需条件:原有我市常住户口,在外地执行劳改、劳教期满放回人员(不含遣疆返回人员),可以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释放或解除劳教、少管证件,原迁出依据,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属同意接收书面材料。

装订顺序: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注销、恢复登记户口呈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释放或解除劳教、少管证件;6)原迁出依据;7)被投靠人居民信息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家属同意接收书面材料;9)受理户口联系单。

5、投配偶户口 所需条件: ⑴农投农结婚户口,外地农业人口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以及“两区三县”农业人口与其他区13区农业人口结婚,随迁子女18周岁以下的; ⑵本市各区县之间投靠配偶“农转非”,随迁子女未婚,以及由“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区投靠配偶迁移落户,随迁子女未婚的,准予落户。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村(居)委会证明、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结婚证复印件。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投靠人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被投靠人居民信息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8)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9)结婚证复印件;10)寄宿或暂住人口登记表;11)受理户口联系单。(四)派出所、分局受理,逐级上报市局审批的户口

1、投配偶 所需条件: ⑴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年龄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准予落户。⑵外省市人员与我市患婴儿瘫后遗症等严重疾病的非农业人口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准予落户。⑶外省市人员与我市患盲、聋哑、四肢不全等严重残废的非农业人口结婚,婚后来津投配偶生活的,准予落户。⑷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再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再婚投配偶生活3年以上的,准予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投靠人户籍证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材料(包括:⑵医院诊断证明和残疾程度证明;⑶医院诊断证明、残疾程度照片;⑷离婚证件、离婚协议书和法院民事调解书复印件或原配偶死亡证明)、暂住人口登记表。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投靠人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被投靠人居民信息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8)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9)结婚证复印件;10)其他材料(包括:⑵医院诊断证明和残疾程度证明;⑶医院诊断证明、残疾程度照片;⑷离婚证件、离婚协议书和法院民事调解书复印件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等);11)暂住人口登记表;12)受理户口联系单。

注:被投人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同时出具单位和村(居)委会证明。

2、收养户口

所需条件:本市有常住户口的人员,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1名14周岁以下儿童(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掌握在18周岁以下),已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在生父母处未落户或改变户口性质的,准予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收养人个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收养弃婴、儿童的还需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暂住人口登记表。(收养改变户口性质的外省市儿童还应提交户籍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收养改变户口性质的本市儿童还应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居民信息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⑺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8)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9)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10)《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11)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12)其他材料;13)受理户口联系单。说明:收养改变户口性质的外省市儿童还应提交户籍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收养改变户口性质的本市儿童还应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证明或复印件放入在6)的前面。

3、投子女户口 所需条件:外省市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他处无子女投靠,子女均在津,改变户口性质的,准予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投靠人户籍证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他处无投靠证明(非农业人口,还需要提交单位档案复印件,通过档案反映其子女情况)、暂住人口登记表。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投靠人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被投靠人居民信息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8)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9)他处无投靠证明,10)暂住人口登记表;11)受理户口联系单。

4、投父母户口

所需条件:外省市人员与我市非农业人口结婚,所生子女已随父或母在当地落户的,准予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投靠人户籍证明、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再婚的还需提交离婚证件、离婚协议书和法院民事调解书复印件或原配偶死亡证明、暂住人口登记表。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投靠人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被投靠人居民信息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8)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9)结婚证复印件;10)离婚证件、离婚协议书和法院民事调解书复印件或原配偶死亡证明;11)暂住人口登记表;12)受理户口联系单。

5、引进人才户口 所需条件: ⑴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子女在津落户。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外省市人员(含“两区三县”到其他十三区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准予落户。⑶在津落户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且具有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报其配偶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津有投靠人或有固定住所的,需附相关材料、落单位集体户的,需附集体户口页首页复印件、落在直系亲属户中的提供该户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在外省市有工作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暂住或寄宿人口登记表。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户籍证明;6)居民户口簿复印件;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学历证书;9)单位证明;10)劳动合同复印件;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合法固定住所材料;13)其他材料;14)暂住或寄宿人口登记表;15)受理户口联系单。

说明:本科学历只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不含业大、职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还需提交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件。

6、突出贡献人员户口 所需条件: ⑴对外省市人员和我市农业户口在津兴办私营企业,上纳税额达30万元人民币的;外省市在津投资兴办的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及本市乡镇企业,上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的,可准予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及其配偶和18周岁以下的子女1户或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1名在津落户或“农转非”。⑵凡在我市工作居住,获得发明创造专利、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市级维护社会治安先进个人表彰的人员,允许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在津落户。

所需材料: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纳税凭证复印件、合法住房证件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办理投资人及家属户口的需提交验资报告、暂住或寄宿人口登记表。装订顺序:1)《申报常住户口报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户籍证明;6)居民户口簿;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单位证明;9)结婚证复印件;10)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1)纳税凭证复印件;12)合法住房证件复印件;13)荣誉证书复印件;14)验资报告;15)其他材料;16)暂住或寄宿人口登记表;17)受理户口联系单。

7、小城镇户口

所需条件:具有我市农业户口人员,已到建制镇镇区范围内居住,拥有自己名下产权或使用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以及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小城镇户口。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随迁。

所需材料:交个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还需提交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复印件、已婚的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装订顺序:1)《申报小城镇户口审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居民信息表;6)居民户口簿复印件;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9)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10)结婚证复印件;11)房屋手续复印件;12)稳定职业或经济来源证明;13)寄宿人口登记表;14)受理户口联系单。

8、遣疆返津人员户口

所需条件:遣疆劳改劳教人员已释放、解教,返津生活未发现劣迹,有悔改表现的,准予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释放证或解教证、注销户口证明、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家属同意接收材料、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现实表现材料。装订顺序: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注销、恢复登记户口呈批表》;2)分局复查报告;3)民警调查报告;4)个人申请;5)释放证或解教证;6)原注销户口依据;7)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8)家属同意接收材料;9)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0)现实表现材料;11)暂住人口登记表;12)受理户口联系单。

9、申办蓝印户口 所需条件:

购房。省市人员或我市农业人口在津一次性付款购买100万人民币以上商品房,以及“两区三县”非农业人口在其他十三区购买100万人民币以上商品房,并在津工作、居住生活的,可登记购房者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蓝印户口。

投资:外省市单位、个人或我市农业户口在津投资注册并经营纳税的企业,在津有自己名下固定合法住所,投资200万人民币,登记一人蓝印户口。申请登记蓝印户口人员均需清户办理,即申请人已婚的,需同时办理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人未婚的,需同时办理本人及父母。投资登记蓝印户口的,只允许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资者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

所需材料:

购房:需提交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契税完税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权证、申请人及随登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暂住证、照片。

投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资报告、银行进帐单、缴税凭证、单位证明、法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投资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申办人房屋手续及申办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暂住人口登记表、暂住证、照片。装订顺序:

购房:1)《申报蓝印户口报批表》;2)《申办蓝印户口情况调查表》;3)《蓝印户口登记申请表》;4)《随登人口情况基本情况表》;5)购房发票;6)契税完税证;7)购房合同;8)房屋产权证;9)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0)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1)结婚证复印件;12)暂住证;13)其他材料。

投资:1)《申报蓝印户口报批表》;2)《申办蓝印户口情况调查表》;3)《蓝印户口登记申请表》;4)《随登人口情况基本情况表》;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6)验资报告;7)银行进帐单;8)税票复印件;9)单位证明;10)法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1)投资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2)申办人房屋手续;13)申办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4)结婚证复印件;15)暂住证;16)其他材料。

10、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 所需条件:批准登记蓝印户口满两年,原登记蓝印户口条件未改变,即投资登记蓝印户口的,无抽资、撤资现象;购房登记蓝印户口的未出租、出售所购商品房,且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可转为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所需材料: 购房:《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报批表》,交纳城市建设费缴款书、蓝印户口簿、原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投资:《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报批表》,交纳城市建设费缴款书、蓝印户口簿、原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核验报告书。装订顺序:

购房:1)《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报批表》;2)《蓝印户口复验审核表》;3)交纳城市建设费缴款书;4)蓝印户口簿;5)原购房发票;6)原购房合同;7)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投资:1)《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报批表》;2)《蓝印户口复验审核表》;3)交纳城市建设费缴款书;4)蓝印户口簿;5)原购房发票;6)原购房合同;7)原房屋产权证;8)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9)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核验报告书。

11、更正出生日期

所需材料:凡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还需提交原始出生资料或原始户籍资料。装订顺序:1)《更正年龄呈批表》;2)复查报告;3)个人申请;4)居民信息表;5)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能证实正确出生日期的原始出生资料或原始户籍资料复印件;7)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8)其他材料。(五)派出所凭市局审批手续落户的

1、随军家属: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2、征地“农转非”:派出所凭市局批准的“农转非”人员名册,办理“农转非”手续。

3、离退休干部:派出所凭审批表及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4、国外出生子女落户: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5工作调动: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6、学生转学: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手续。

7、录用公务员: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登记户口通知书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8、博士后及留学生: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9、境外返回: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10、毕业分配: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11、转业、复员军人: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要求到父母或配偶所在地落户的,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12、大中专院校招生:派出所凭市局开具的登记户口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二、户口材料的规格要求

1、订卷规格。

户口申报材料要按十六开的规格装订,小于或大于十六开的要按十六开标准裱糊、裁剪整齐。

2、调查报告应反映的内容。

申办在津常住户口的调查报告和复查报告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应反映清楚调查的过程,即通过何种渠道进行查证的;

第二部分为调查报告的主体部分,要求全面翔实,基本内容包括来津人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性质、户口迁出地、与被投靠人关系、来津原因、来津时间、被投靠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服务处所等,根据投靠原因的不同,还应反映相应的内容,另外对申报材料的矛盾点要解释清楚;

第三部分为结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调查核实情况,提出是否同意在津落户的意见。申办蓝印户口的调查报告第二部分中,反映出对投资申办的要核实注册企业和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及所购房屋是否具备居住条件;购房申办的要核实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及是否具备居住条件。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的,包括投资或购房取得蓝印户口的,仅对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及是否具备居住条件进行核实。

三、审批时限 派出所所长审批的户口不超过10个工作日;分局审批的户口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其中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齐全后,派出所调查呈报10个工作日,分县局审批2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逐级上报,市局审批的户口整个过程不超过60个工作日,其中派出所呈报不超过10个工作日,分县局审查不超过30个工作日;市局审批不超过20个工作日;市局直接办理的户口,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市局直接受理审批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不报制度:

⑴项目不全、证件不全的不上报;⑵情况不清、手续不全的不上报;⑶理由不足、条件不符的不上报;⑷情况不实、与事实有出路的不上报。

第四篇:户籍政策

政策内出生婴儿申报入户事项内容

法律依据

数量及方式

条件 政策内出生婴儿申报入户 1061,1060,996 无数量限制。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申请材料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

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2489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1、政策内生育一孩(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决定;

2、政策内生

决定机关 育二孩、政策外生育、双军人子女、国(境)外出生子女、收养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补报出生登记的,由深圳市公安局决定。

程序

1、政策内生育一孩(含双胞胎或多胞胎),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的,由派出所受理后当场核准

办理;

2、政策内生育二孩、政策外生育、双军人子女、国(境)外出生子女、收养子女及其他特殊

情况的补报出生登记,由派出所受理后逐级呈报分局、市局核准。

对于须呈报核准的事项,派出所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呈报分局,分局在10个工作日以内

时限 出具审核意见并报送市局,市局在40个工作日以内作出批复。受理和决定机关认为需调查或技术鉴

定的,调查及鉴定期限不计入工作时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

期限

法律效力

收费

年审或年检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 无。经许可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即取得深圳市常驻户口居民身份。无。无。

第五篇:国家政策 利好

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行铁路政企分开。将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承担铁道部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不再保留铁道部。

改革后,中国铁路总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运营秩序和安全,确保重要任务完成,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服务。

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目前,国家在大力发展国内的高速铁路建设,特别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强调了高铁建设的重要性,表示国家要在铁路建设方面投入更多资金,而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各工程项目部的工程款项,付款也势必会及时交付。这对于福州崇正工贸有限公司来说都是利好的消息。福建本土及周边地区大规模的交通建设(仅福州地区2014年计划修建道路交通以及铁路等设施就计划投入1600亿元),对我司来说无疑是一个发展扩大的良好契机。这对目前我司合作单位涵盖中铁、中建、中交、中水等大型央企,业务呈井喷模式,市场前景广阔。

广东全面放松户籍政策将利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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