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一:城市规划建设滞后。城市形象的塑造,关键是规划,如何使规划思路和群体建筑风格,适应城市建设管理和发展需要,应该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当务之急解决的问题,在积极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大幅度扩张经济总量、加快扩张城市规模与循序渐进完善城市功能一直处于矛盾之中,城市规划建设的快速发展虽然在迅速扩张经济总量和城市规模上成果裴然,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城市在追求确定的经济目标时,往往难以顾及合理的规划、建设的质量,致使城市道路、绿化、市政基础配套设施严重滞后,最终增加城市管理的难度,也影响管理的质量。
对策:完善城市功能。城市管理的优劣关键在于其功能的完善,因此,要在完善城市功能上多做文章,实现城市功能,并使期蕴涵自然、人文特色,在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应努力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规模要适度,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城市都要找准自己的规模定位,切不可追求建成区、人口的过度发展,否则将丧失自身优势,背上沉重包袱;二是经济要活跃,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创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形成开放性经济格局,活跃周边,辐射各地;三是设施要配套,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优先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如能源设施,供水及排水排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邮电通信设施,生态环境设施,防灾设施,充分满足城市物质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为城市提供物质保障和服务;四是环境要优美,保证市容市貌的整洁卫生,维持环境秩序,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协调平衡,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达到城市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的高度统一;五是生活要舒适,重视对人的关怀,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生活的幸福,为城市生活赋予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新基准,既满足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又提高人的素质、启发人的本能,充分体现城市化的人类成果;六是治安要稳定,消除暴力、毒品对人的危害,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安定,人们有安全感,进而轻松愉快地投身于城市生活。
问题二:市场等便民公共设施不足。随着各行各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失业人员大量出现,加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入,使得城市人口逐年增多。而这些人,一无雄厚的资金开设门店,二无专业技能受聘于单位从事固定的职业,他们为了生活只能凭自己微薄的经济从事最小的商品买卖生意,从而流落于街头巷尾,占道经营,用获取的薄利养家糊口,跟城管执法队员开展“游击战”,给城管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城管执法人员去管,他们首先的回答便是,“不准在马路上卖,叫我们到哪里卖”,这一简单的回答,反映出一个城市功能完善与否。如果我们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有配套的各种公用设施,健全的市场,齐备的环卫基础设施,使那些为生计所迫的占道摊贩、乱停乱放的各类车辆“有场可进”、“有市可归”。那么,城市管理的矛盾就会少得多,从而城市的文明程度将很快得到提升。
对策:树立“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城市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执法”也只能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毕竟现在很多让城市管理工作者为难的破坏城市环境的现象和行为主要还是因经济、文化条件和城市基础设施落后造成的,故意违法的人和事在任何时候和地方都是少数的。因此,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如何采取一些更具有人性化和人情味的管理作方法来更好地为广大市民服务,这正是我们城市管理工作者应该探讨和追行的目标。首先,加强城市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合理规划并力争建设得更多更快更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充分满足老百姓的合理需求,消出一些影响城市环境的现象和行为产生的根源。其次,根据城市的区域功能、交通流量等因素,在城市功能不完善的情况下,为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应考虑弱势群体的生活问题,提供部分场地及次要街道,通过审批、核准、许可、支持等行政管理手段,让一些弱势群体有谋生之希望,真正体现为广大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教育和监督他们在城市生活中的经营行为,使其树立自觉爱护城市环境卫生的意识,以引导的方式逐步规范和提升城市的品味。
问题三:城市管理体制不顺。在城市管理体制上,全国许多地方都由设臵的城市管理局牵头,工商、公安交警、住建、环保等单位配合。由于城市管理局尚属政府领导下的一个事业参公管理单位,所有人员均无行政执法资格,执法依据不充分、处臵手段欠缺、执法保障不到位;同时,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相互扯皮,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致使管理效能低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配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罚代管的问题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给依法管理城市带来困难。在城市管理机制上,存在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的情况。
对策:理顺管理体制。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标准,避免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超范围执法。制定《城市管理法》,理顺城市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城市管理体制可采取两种办法理顺,一是剥离工商、公安交警、住建、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职能进行整合,赋予城市管理局管理城市职能职责,由城市管理局一家承担,解决“九龙治水”的问题;二是明确有关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职能职责,由工商部门负责管理乱摆摊子和乱贴广告,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管理乱停车子和乱穿公路,由住建部门负责管理乱修乱建,由环保部门负责管理环境卫生,由社区负责提升市民素质,不再保留城市管理局。
问题四: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虽然较多,但仍不够健全。一是城市管理的有关条文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没有一部独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二是现有的法规不够完备,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城市管理法规对某些行为只有禁止性条款,没有详细的处罚规定,执法工作难于落实;三是立法空白或立法不配套。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既影响市容,又阻碍交通。但对其进行处罚时,却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城管执法无所适从。
对策:完善法律支撑体系。首先要把“城市管理”这个新生事物在法律意义上明确下来;第二是城市管理机构的设臵应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执法主体地位;第三是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应有确切的法律支撑。解决上述问题应该看到,现在使用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及规章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与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发展管理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且各地出台的一些规章、规定又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不具备强大的民意基础和足够的说服力。因此,我们要根据新的形势和条件加快城市管理立法,对原有的城管法规、规章进行修订。修定时需根据综合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成功经验,并考虑大中小各类城市管理执法的各种因素,尽早出台专门的城市管理法,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法律体系,同时,要重视城市管理中的执法和监督,要加强各种制度建设,避免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盲目性,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行,保证依法行政,防止徇私枉法,以言代法的行为。
问题五:城管执法程序不规范。城管执法人员是代表政府的,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如没收商品不开罚单,不说明情况,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动用暴力将执法对象的商品捣乱等,都严重损害了城管队伍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部门在一个城市通过问卷调查的显示,该市市民对城管卷查工作的满意率只有29.20%;32.43%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滥用职权,不依法办事;22.78%的人认为某些监察人员有贪赃枉法行为;40.15%的人对城管监察部门的总体评价为“一般”;究其原因主要是城管执法中存在滥用职权、执法违法、随意收费、任意罚款、以权谋私等现象。
对策:规范城管执法程序。城管执法,不仅要严格遵循实体性,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才能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该按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一系列程序性制度,如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证据及暂扣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度等,并用有关监督力量保障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
问题六:执法人员安全无保障。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教育,要求执法人员决不能与群众发生冲突,决不允许发生打架等暴力事件,起到了较好效果。但是,不法商贩、“钉子户”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实际上全省乃至全国各大中城市和鄂州市的情况大同小异,甚至更严重。由于城管执法机关自身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手段,发生暴力抗法时,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一般都是按普通民事纠纷处理,很多都不了了之。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有的甚至殃及家庭;有的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给其身心带来了极大创伤,造成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这种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只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出事,执法效果可想而知。
对策:建立执法保障机制。借鉴长沙、宜春等城市做法,在公安局内整合成立城市管理警察支队,专门配合支持城管执法。其主要任务是把维护治安秩序与预防和处理暴力抗法结合进行,他们并不直接参与日常的城管执法,而是根据执法需要,派警察跟随执法,发生暴力抗法时,由警察根据情况或当场处理,或带离现场,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以有效制止暴力抗法事件发生,震慑违法者,既提高执法效率,保障文明执法的效果,同时又能保证经营户平等竞争,守法经营。在审判工作方面,城管执法机关有不少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能否迅速有效的执行,直接关系行政处罚的权威与效果。同时,随着城管执法工作的加强,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之势,这些都需要法院的支持。可以建立一个协调机构,法院行政庭、执行局为主,畅通司法途径,统筹安排,简化手续,加强城管执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并对城管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指导,减少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问题七: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对策:转变城管执法理念。城市管理人员应该明白他们的职责就是为社会弱势团体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而现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一种以城市为中心的决策产物,传统的观念驱使,使得城管执法者一开始就将被执法者放在了对立的位臵上,把自己的思维和行为定位在“如何惩治”上,用管制犯罪的观念和手段来管理普通民众,视那些摆摊的小贩们只是管理的对象,这种暴力执法行为不仅解决不了弱势群体生存之艰和权力部门执法之难的困境,长久下去恐怕还会引发更多更大的对抗和冲突。所以,应该将暴力型执法理念向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理念转变。人性化的执法理念主要表现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观念上,但因为执法对象大都是由农村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里的下岗职工所组成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活动大都是为了维持生计,因此,政府的管理人员更应该做的是优先考虑穷人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适度降低行业管理的门槛,建立一批摊位费便宜或不收摊位费的公益性市场,实行分梯级管理,将为弱势群体提供公共服务作为政绩的重要标准来对待。
问题八:执法人员的素质较差。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城管队伍普遍存在零聘人员多、文化低,没有进行专业培训,在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以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利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对策:提升执法水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执法模式。“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认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工作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问题九:市民的文明素质不高。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由于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城市人口动态性强,构成日益复杂,这部分人群多以个人经济利益为追逐的根本出发点。当加强城市管理与个人的私利出现矛盾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空间,由于受到经费、体制等因素的影响,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机制难以形成。因此,城市管理“以人为本”的方向虽然明确,但真正实施起来往往举步维艰。其所以难,就在于它始终贯穿着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简言之,即是个人、局部利益与整体、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无疑从全局的长远利益发展,这必然与个人的局部利益相矛盾。建设的违规违章,管理中的脏乱差问题,都能从此找到根源,有城市存在,就必然有管理,管理与被管理者就一定存在矛盾,要想处理好这对矛盾,行使有效的管理,基本前提是以全局的长远的利益规划个人的局部利益。
对策:提高市民素质。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包容方方面面,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和广大市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它面对的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个人。人是一切社会活动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所有社会活动的主体,市民城管法律意识的强弱对依法治市的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在执法实践中深有体会,在市民法律意识、文明意识淡薄的地方,城市也难以管好:前面刚扫完马路,后边就随地丢垃圾;宽敞的马路摆起了占道经营的摊点,造成车难行、人难走;城管人员依法进行管理时,遭到侮辱、指责,甚至谩骂、围攻等。提高公民的文明意识、法律意识,既是实现城市管理法制化的前提又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基础。市民的文明行为必须在不断教育中养成,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是提高公民文明意识、法律意识的重要途经。要广泛地进行社会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样手段,在广大市民中广泛开展城管法律法规、健康文明知识等宣传活动,普及城管知识。使城管法规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切实在管理中提高服务效率,在服务中提升管理效能。广泛与中小学校开展文明共建活动,采取小手拉大手形式,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行为方式,积极把文明创建活动传递到千家万户。积极开展城管服务进社区活动,拉近城管与市民的距离,打造城管互动平台,增进城管与市民的沟通了解。在住宅小区、街巷增设公共广告栏,在居委会、学校、邮局、工厂企业和大型商场增加公共橱窗和告示牌,在新闻媒体增设公共广告栏目,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陋习,树立新风,告别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泼污水等不文明、不健康的生活习惯,教育广大市民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通过“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使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覆盖面在时间与空间上得到进一步拓展。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文明意识和以法治市意识,使市民理解和支持城管执法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城市管理现代化、正规化、法制化的进程。
问题十: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参与度不高。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等公共管理事务的程度,是现代城市社会开明程度、健全水平和活力效率的综合反映。近年来,我区公众参与已得到愈来愈多的人的接受与支持,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全新格局。但不可否认的是,公众参与的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公众参与城市管理事务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不参与,部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高,不少人只抱怨不参与,只指责不自责,袖手旁观而不身体力行,甚至当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时,经常有一大帮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还指责执法人员欺辱老百姓,彻底否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底气,形成了不利于城管执法的社会氛围,给城管执法部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对策:完善城管执法公众参与制度。积极推进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与城市管理工作的衔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中介组织、市民走进城管,推广社区居民劝导队、城管小卫士、向社区居民述职、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联片互查等公众参与模式,形成社会各阶层与城管执法的有效互动。要巩固城管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城管执法公共关系建设。积极培育和引导非政府组织、非盈利组织,发挥他们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的特殊作用。以“假日文明行动”为核心,拓宽志愿者招募渠道和范围,丰富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建立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形成全社会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的良好氛围,构建城管队伍与广大市民水乳交融、和谐共生的局面。
第二篇: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长沙县城管局吴军
近年来,县城星沙城市规模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尤其是今年全面实施县城管理体制改革后,工作重心下移,建立“两级管理、三级服务”、“市场化、网格化、精细化、人性化”管理新模式,逐步形成了系统化、常态化的较为成熟的城市管理体制。但当前我县城市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我们进一步创新思想,转变理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我县城管工作尚存三大问题
(一)管理体制的问题
1、城市管理下放街道后,条块结合、责任分解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例如考评办在考核街道范围内门店店外经营时,街道就认为责任应该在城管局执法大队。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移交体制不畅。如新建的绿化带在施工方一年的养护期过后的状况达不到物业承包公司的交接标准;经开区内还有几条道路未能实现管理移交;县城桥梁在移交时大部分找不到建设资料等。
3、建设工程项目一系列前期审批手续时间冗长问题。园林绿化建设具有季节性的特点,市政道路维修维护受天气等因素制约,因此前置审批也要服务好项目建设。
4、国土、规划部门应尽快选址设定大型渣土消纳场。渣土消纳矛盾多,协调难度大,也没有正规的零星建筑装修垃圾消纳场,导致随意倾倒现象屡禁不止。
5、街道、社区应把如何长效保持提高市民素质放到一个重要议事日程。目前城市管理质量正在上台阶,只有有效改善部分市民的一些不良生活习惯,良好的城市形象才能得到一个长效的保持,才能得到一个全面的反映。
6、与城市基础设施有关的部门之间过于强调自身利益,建设过程中的相互默契不够。例如有的部门在建设时需要破坏其他部门的设备设施,但在完工后既不通知也不修复,造成了市容缺陷和安全隐患。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存在的问题。
1、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问题。一是今年已开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有部分项目资金得不到落实。二是城市基础设施维护资金投入太少。以往我县每年不足400万元市政设施维
护经费相比较38平方公里的城区根本就是杯水车薪;今年虽然追加了800万元用于市政设施零星维护、1500万用于城区十五条主干道的维护,但这只是在还历史欠账。
2、下水厢涵、桥梁、涵洞自建设投入使用十几年以来从未做过维护,城市排水能力差,安全隐患较大。我局已将这些维护项目向政府申报了2012年财政投资计划项目。
3、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2010年6月底暂停使用后,周边村民上访依然不断,9月初市政府也明确批示明年年底后将不再接受我县的垃圾处理。所以我县的垃圾填埋处理的形式异常严峻,重新启用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迫在眉睫。我县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根据设计还可填埋生活垃圾100万吨,按现在全县每天产生400—500吨生活垃圾量计算,还可以使用5—6年,但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将处理场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农户进行拆迁;二是做好渗滤液处理工作,使之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强化周边环境监测。
4、园林绿化建设档次、品位不高,面积建设投入较市里少得多,设计、绿化层次、视觉感观力不高。我县建成区绿地率39.9%,人均公园面积5.1平方米,相比其它园林县城都相对不高。规划和设计未能有效地反映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植物品种较单调,一些绿地缺乏必要的园林建筑小品,公共绿地中服务设施不足。在绿化建设标准上,我县为100元/平方米左右,而长沙市的绿化建设投资标准一般在300元/平方米以上,投资标准低往往影响绿化建设的档次和品位。今后应加大绿化建设投入力度,提高绿化建设投资标准,通过改造或新建各种绿地,提高绿地率,通过规范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资质门槛,提升绿化档次和品位。应加快通过长沙县绿规审定,坚决执行绿规确保县城绿地率。应通过加强园林科研培育,提高我县绿化地方特色。
5、城管执法难度大,违章建筑、流动摊贩,噪声扰民等问题突出。如城区流动摊担较多,尤其是长期在星沙城区40多个贩卖哈密瓜、烧烤的新疆少数民族摊担,依仗敏感的少数民族身份,极不配合管理,执法难度又特别大。这些问题必须堵疏结合的方式才能解决,一是街道要加快划定流动摊贩集中经营点规划流动摊贩经营,给出政策出口体现人文关怀;二是城管执法、民族宗教、公安、街道联合执法,强力取缔不服从管理的摊贩。
(三)城管局人员、机构配置问题
星沙无论是人口规模、建成区面积、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都达到了一个中等城市标准,而我县城市管理机构、人员等方面仍维持在普通县城的水平,尤其是市政、园
林、环卫、渣土等4个管理部门,工作量、工作要求与人员配置、机构设置、经费投入不相匹配。
二、我县城管工作呈现出三个特点
1、小机构管大事。我县县城建成区38平方公里,城区人口接近40万人,县城与城市管理有关的事务基本上都由城管局164人管理,其下设的科室和二级机构共13个,但除执法大队外都没有行政级别。而反观比我县规模小些的其它区县,园林、环卫、市政等行业管理部门基本上都达到了副科级以上的级别,分别都有百来几十号人。
2、重建设轻管理。县城每年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都在十个亿以上,而每年的城市设施维护投入仅几千万。按照现代城市“三分建、七分管”的发展理念,重建更要重管。
3、做事多,表扬少。城市管理事务繁杂,矛盾多,尽管城管工作年年在上台阶,但离县委政府和市民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城市管理与维护就如同一户人家的保姆,不论她事做得再多再好,主人总有不如意的地方。
三、正确认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现状,要取得新的突破必须加快在思路上实现“三个转变”。
1、加快由行业操作者向行业指挥者的转变。在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是加大事务权对街道的下放力度,能下放的一步步全部下放,包括15条主干道的维护以及所有背街小巷的市政维护。二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城市管理事务市场化、公司化运作,城管局仅仅只成立一个小型维护队及时小修小补破损路面。三是集中精力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制定城市管理的远景和近期规划,完善城市管理制度、标准和分行业的管理规范等管理体系。四是指导各街道和物业公司切实加强城市日常维护。五是采用科学、准确的方法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考评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2、加快在城市管理的过程中由单兵作战向部门联合出击的转变。充分运用城管委的大平台,发挥街道、社区、职能局等骨干单位作用,通过更多沟通、协调、协作、联动来增强城市管理工作合力。如扬尘治理、噪声整治、违章建筑、违章停车等工作需环保、建设、公安、交警等多部门联合管理和执法;渣土消纳要规划、国土、街道等多部门制定并确保场地,街道、社区、城管等多部门参与管理;市民素质需街道社区落实提高;绿地规划需规划局尽快制定等。
3、加快由注重做事向注重想事的转变。城管局作为全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站在代表县委政府的高度,将重点放到机制、方法的研究和业务指导创新的大方向层面。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多研讨、多与外地交流,合理引进先进大城市的城市管理新理论、新方法,并逐步试验推广,努力建设县有国际化视野的幸福星沙。
四、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与创新过程中,有效结合“三种意识”,努力提高“三种能力”。
1、有效结合“全民城管意识”,努力提高“公民教化能力”。我们将坚决贯彻“全民城管”理念,主导深入开展“全民城管”系列活动,扩大“全民城管”的影响力和号召力,通过长期的法制宣传、市民教育、互动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与意识,实现市民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的转变。
2、有效结合“完善城市功能、服务发展大局意识”,努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与水平的能力。完美的城市是市民的期望,是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载体,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完善县垃圾处理场、园林绿化景观、垃圾站、公厕、路灯、市政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工作,在设计深度和施工质量上把好关,特别是要讲究科学的设计和施工方法,彻底改变以前园林绿化栽单行树、断头树,市政道路小洞不修修大洞等弊端。
3、有效结合“国际化视野的意识”,提高“最佳人居环境的管理能力”。城市建好了,更要管好。国际化视野具体到城市管理上就是如何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让城市适宜投资创业和居住生活。我们已经荣获“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明县城”、“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今后要进一步自我提高到以联合国人居环境奖的最高标准来管理我们美丽新城。
五、从完善管理的角度出发,提三点建设性的建议。
1、加强资金投入,一是落实已开工项目资金来源,二是加大园林、市政等单面积建设成本。
2、配强专业技术人才,市政工程、园林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人才我局奇缺,同时又是当务之急需要的。
3、升格园林、环卫、市政、渣土等行业管理部门机构级别,便于有更高权威性开展工作。
第三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
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重许可,而轻管理。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处罚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仅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执法人员自身和政府形象,都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三)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有些行政相对人也存在不服从执法人员的执法管理,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有时仗着人多势众,干扰执法人员工作,侮辱谩骂执法人员,甚至实施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严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干扰政府对城市的管理。有摊主小贩的抗法、也有工程老板的抗法。
(四)执法的强制手段不够。
执法工作中强制手段不够,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大难题,严重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成效。由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缺乏强制手段,一些行政相对人极不配合执法工作,导致有些执法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浪费大量的行政成本。例如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驾驶员在场我们劝离,驾驶员不在现场,现场也没有措施可行,只能通过辖区交警大队配合。夜间偷倒渣土,我们的强制手段捉襟见肘,面对一辆渣土车既不能扣证、也不能用锁车器、也拖不动车子,驾驶员车门一锁就走了,我们只能派人整夜看守,管理陷入被动,增加无形的行政成本。以及在发送法律文书的时候有些个人或单位拒不签收,也难找到第三人当场见证,这就使得我们的案卷有瑕疵。
(五)证据资料的取得有时遇到困难。
在相对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的时候,现场证据我们可以现场准确的取得,但有时现场证据无法准确把握就需要到有关单位取得相关资料,而我们有时候就遇到闭门羹,无法取得相关资料,这就使我们在处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下去。比如在确定一已建成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设需要提供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时候。
(六)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顺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最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某些人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及其它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言语威胁,甚至于人身攻击等现象。而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按公务员编制管理,大多数地方执法人员都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相关部门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也不具体。同时,由于担心遭到行政相对人的报复,致使部分执法人员表现消极被动,不能够安心地投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在从管理制度、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自身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职权不对称,职责没理清。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很多城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执法局的职能范围的确是增大了不少。但是,只是职能的增加,而强制手段不够,就会形成“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问题的关键原因,就是职权不对称,导致执法人员辛苦不堪,而管理效果不一定很好。另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国家一直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管工作的职责范围,城管工作只是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职能,这样便会产生至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罚难以划清界线,执法局获得了行政执法权,也揽上了日常管理的责;二是让广大市民群众觉得执法人员执法无依据,不服从管理与处罚。
(二)执法人员缺乏安全保障根源在管理体制。
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普遍存在救济途径不畅和安全保障缺失的现象。其根本原因,还是存在于管理体制方面。一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实行二级政府管理,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部委,从而也就无法得到重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部门都是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城市,条件相对较差,财政经费不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满足执法队伍的上述需求。
(三)执法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管。
当前,全国范围内来看,有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实行公务员管理,当地政府部门在队伍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在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还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城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后,随着行政执法权力的扩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存在内部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致使不少城管行政执法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事后监督,忽视事前监督的现象,由于监管不力,出现一些问题。
(四)行政相对人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城市管理最终还是对人的管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流动人口增多,但是素质却良莠不齐,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确实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小的难度。尤其是城市中随处可见的游商,属于典型的低收入群体,这些人文化水平不高,劳动能力有限。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基本上无效,他们不仅不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而且跟执法人员玩“游击战”。长此以往,执法人员对其执法方式就会变得简单化,直接加以取缔,这样势必会遇到他们的抵触,有些人甚至会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演变成暴力抗法。
(五)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心理上的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量大,管理对象复杂,加上随着城市人口构成日趋复杂化,执法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长期处于这种工作量大,执法环境不佳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心理问题确实不容忽视。1.消极矛盾心理。社会上流行这样的一句话:执法局管穷人,工商局管富人,公安局管犯人。执法相对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得到广大市民的同情,当其从事无证摆卖等违法行为时,如果执法人员对其加以处罚,一般市民都会认为,他们不偷不抢,自食其力,不该受罚,反而责备执法人员。这样,执法人员反而被臵于广大群众的对立面。正因为这个原因,有些执法人员内心相当矛盾,加上出于对弱势的同情,在执法工作中也就消极被动,能不管,尽量不管。2.自卑心理。由于社会上普遍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相对负面的认识,加上执法局工作辛苦,实行的是二级政府管理,使执法局在一种偏见的视野中存在,使部分执法人员产生自卑心理。
3、恐惧心理。由于执法局工作的特殊性,往往会影响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他们并不是每个都心甘情愿地接受,有人谩骂、恐吓甚至暴力抗法。有些执法人员担心下班后有人跟踪、甚至不敢经过某街区或路段,这对执法人员的身心都造成相当大的伤害。这些心理问题的存在,确实影响到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沿着正常的轨道开展。
(六)矛盾处理不当。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行为时有发生,行政相对人固然要负部分责任,另外,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执法人员所进行的是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应该是协调和化解人民的内部矛盾,而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意识的将人民的内部矛盾上升至了不可调和的程度。这样一来,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的暴力冲突就在所难免。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对策
针对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现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养法制观念。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难的现状,首要办法就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广大市民群众和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一方面,广大市民群众通过法制观念的培养,可以提高自己的分辨力和自我约束力,抵制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法制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执法人员加强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粗暴野蛮执法现象的发生。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补充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才能摒弃人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管理。
加强队伍建设和严格管理,是执法队伍保持活力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关键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在提高执法队员素质方面,要做到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必须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竞争机制,同时逐步淘汰现有队伍中不合格的人员,优化执法队伍。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在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依法行政,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命令的观念,对广大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工作起到示范、导向作用。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和财产保障制度,在没有按公务员建制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城市,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依照公务员制度处理,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2.加强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执法人员长期处在高压高负荷的工作环境,要经常性对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首先,要树立执法人员的优越感,让他们觉得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非常光荣。其次,要让广大执法人员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只要是为了国家的繁荣与稳定、为了城市的发展,为广大市民服务,不同的工作岗位,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没有好坏之分。再次,要培养执法人员的正义感,要树正气。执法人员是为最广大的群众的利益服务,不应该屈服于少数不法分子的谩骂与恐吓,甚至是人身攻击。
(三)坚持以人为本,文明理性执法。
城管行政执法管理的对象是人,服务对象也是人,归根结蒂是以人为中心在开展执法工作,就应该以人为本。只要做到以人为本,在执法过程中,才能把握好尺度,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针对无照经营的游商,执法局不妨在教育他们的同时,在适当的地方设立解禁区、专卖区,规范其经营,这样既可缓解矛盾,又可减轻管理上的压力;如城市车辆乱停放,其原因无非两面方面,一是车位太少数,二是停车费太贵。如果在市区多划停车位的同时,再将停车费降低,车辆的停放秩序必然会好得多。同时,要坚持文明理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并切实做到维护其权利,给予其适当的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服从管理。另外,还要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做到严格、规范、秉公、文明执法。
(四)加快城管立法,理清权责。
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管罚不分的局面,唯一的途径就是进行城管立法。从队伍建制、职能范围、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保障能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划清职能界限,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责权相应,执法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廉洁、高效,真正做到执法有据,有法可依,同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执法人员在广大市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更加有利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五)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成效。
要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强制手不够,不能更好的推进执法工作的问题,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单凭执法局的力量,很难实现。要合理运用当前的行政资源,解决当前的难题。
第四篇:现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现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对城市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纵向相比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横向和市内其他县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县城市管理向精细化、常态化迈进的步伐。
一、**县城市管理队伍基本情况
**县城市管理工作主要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卫生站、公安交警共同承担。城管局共有全额事业编78人(2003年成立时18人,全部是合同制工人,2010年3月增加全额事业编60人,大学生、退伍士官、乡镇干部各20人),其中内部退养17人,借调住建局各股室18人,在城管局从事城管执法工作的共43人。下设5个中队,即拆违中队,广告牌匾中队,三个市容市貌监察中队。主要开展的工作是违法建筑的查处,广告牌匾管理与审批、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另外还有公益岗协管84人,主要负责街道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的管理。卫生站共有编制11人,临时工112人,主要负责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厕所保洁清掏工作。交警负责车辆管理。
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城管部门在执法中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1
国发[2002]17号和冀政[2004]1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必须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必须作为政府部门独立执法,不能作为其他部门的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目前我县城管在日常执法中依据承市政[2000]17号文件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未经省政府审批,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违规执法。
2.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现象突出,互相推诿扯皮
城市管理领域,职能交叉较多。例如:城市道路乱停乱放,公安交警和城管职能交叉;县城绿化管理,城管局和林业局职能交叉;县城经营、建筑、商业噪声管理,露天烧烤管理,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局职能交叉;城区广告牌匾、沿街建筑立面照明,工商局、城管局、住建局职能交叉;施工现场围栏,住建局、城管局职能交叉,建筑渣土的运输与管理,城管局、公安交警职能交叉。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往往是有利可图的争着管,无利可图的全部推到城管,或县里安排综合整治时管一管,整治过后全部抛给城管部门,而单靠城管部门一己之力是不可能达到理想效果。
3.市民素质亟待提高。与城市的发展水平相比,部分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落后,在日常行为中普遍存在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等现象,甚至有一些人肆意偷盗、破坏公共设施。
4.“两场一厕”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滞后
近几年,我县城市建设增速,城区面积已扩大至8平方公里,东西长约10公里,城区人口近8万人,机动车大幅增加,但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我县只有一个农贸市场(中心市场),没有一处公共停车场,造成县城内流动摊贩无处可疏,车辆占用公路和人行道停车,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县城56座公厕,仅2010年改造了5座水冲式公厕,其余仍为旱厕,县城167个垃圾点,2010年改造了37个地坑式垃圾点,其余130个仍在露天堆放。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普遍存在停车位不足,不设置垃圾点等问题。县城没有建筑垃圾填埋厂,建筑垃圾无处可倒。
5.环卫经费投入不足。卫生站负责县城42万平方米清扫保洁,167个垃圾点的清运,56座公厕的保洁清掏,2010年环卫经费仅为96万元,2011年经费为147万元,后因临时工上调工资至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经费追加至260万元。因经费少,卫生站目前只能负责县城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量超出省定额一倍,部分次干道、街巷路和城中村无人清扫。和平泉相比,2011年平泉县清扫保洁面积为80万平方米,环卫经费900万。
6.广告牌匾设置没有专项规划,随意性较大。
三、城市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1.城市管理观念相对落后。前些年我县注重城市建设,轻城市管理,2010年以后,开始向“建管并举”转变,我县
城市管理相对其他县区起步较晚,原来仅限于管理小摊小贩,而周边管理好的县区起步较早,如平泉的城市管理从2005年就已经全面铺开,2007年就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的验收。
2.受自然条件制约。我县城区为两山夹一沟,东西狭长,南北窄,造成县城街道窄,人行道窄,随着县城人口增加,私家车辆大幅增加,车辆占用公路停放,造成街道交通拥堵、秩序混乱。
四、城市管理建议和措施
(一)积极向省政府争取批准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明确城管局的执法主体地位,做到依法行政。
(二)健全城市管理各项制度。制定出台《兴隆县城市管理办法》、《门前五包管理办法》、《广告牌匾管理办法》、《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等,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
(三)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格执行内部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打造一支执法严、手段硬、队伍精的城管执法队伍。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让市民了解城管工作,理解城管工作,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舆论氛围。在电视台开辟专栏节目,加强正面报道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提升市民素质。
(五)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载体,进行市容市貌集中整治,以大整治,促大转变。一是开展秩序整治。主次干道实现无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目前暂时在东区、开发区适宜位置设置便民市场,在街巷路、居民小区合理安排摊位;城区内大型建筑材料经销商、废旧物品收购及城区主要道路及旅游路两侧加工、修理、制作、销售停办行政许可,已经审批的有效期满后,不再审批;与公安交通部门协调重新规划增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立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延长大街、二街单行线至西关红绿灯,借鉴北京做法实行单双号限行政策,严格查处机动车占用人行道行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出租车随意停靠、趴活等客行为。二是开展卫生整治。坚持早晚巡查,加大对乱泼乱倒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实施环卫一体化,进一步提升清扫保洁质量。一是将次干道、街巷路和城中村全部纳入卫生站清扫保洁范围,实行分区域、分类差别管理,推行责任到人到岗管理模式。主次干道早扫、晚扫,24小时保洁;部分次干道、街巷路只早扫,12小时保洁;胡同及城中村道路实现早扫。二是按定额重新核定清扫保洁人员工作量,加强考核,提升清扫保洁质量。
(七)加快城市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建议在东区和开发区各建一正规市场,在县城周边适宜地点尽快设置建筑垃圾
填埋场,加快露天垃圾点改造,取缔县城主、次干道露天垃圾点,全部改为地坑式垃圾点,消除二次污染。加强小区配套服务设施的验收,配套设施不到位的坚决不予验收。
(八)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广告牌匾管理。聘请有资质部门制定县城牌匾设置规划,以今年精品一条街建设推动县城牌匾升级改造,日常管理中做到严格按规划审批,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广告牌匾坚决予以拆除。
(九)加速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运用数字化技术,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城市管理各部门职责。分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形成指挥统一、监督有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第五篇: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目前我市城市管理显现“四多”现象,即“流动摊点多、违章建筑多、小街小巷多、弱势群体多”。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面临着“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经费少、要求高”的实际状况,而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要求日益提高,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不能全面的问题已日益突出,如何构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大城管”格局,最终实现“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的城市管理,应该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思考的重点问题,也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找材料,到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区目前在城管方面的主要做法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实现重心下移。理顺城管工作体制对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区委、区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了“条块结合、合理分工、分清责任、区别对待、统一执法”的指导思想。2005年初,区城管执法分局按照“强化属地执法、健全管理机制”的指导原则,在曲江、文峰街道开展城管执法大队派驻街道试点工作。今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又在汶河、东关两个街道推广了这种做法。目前,区内的四个街办均有城管执法大队派驻,形成了“分局、大队、中队”三级执法网络,通过城管执法大队派驻街道,不仅健全了城管执法的基层网络,而且实现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目标,使街道城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得到了延伸和拓展,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体现,主观能动性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对辖区内出现的问题形成有效的互动,初步形成了“条为块服务,块为条分忧”的局面。
2、逐步健全基层网络,城管工作逐步向社区延伸,强化关口前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通过健全组织网络,自上而下,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使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是城市管理的最终目标。按照城市管理“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的要求,构建城市管理网络,不断延伸触角,努力实现全覆盖。市、区、街道三级城管人员配备相对合理,而作为承担大量基础性城市管理任务的社区,由于没有专职人员和经费,城管工作不能保持延续性和长效性。对此,结合近期实施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加大了对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给社区配备了专门的电脑接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明确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所有的权利和相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并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案件办理及回复率,量化考核各社区的工作落实情况,努力形成“权责一致、保障到位”的新社区城管体制,新机制的实行已经切实增强了社区工作人员城市管理的意识和责任心,提高了问题的处置率。
3、加大保障力度,逐步加大城管经费和人员投入,增强管理和执法能力。随着城市建成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城市管理任务不断加重,区政府逐年加大了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政府拨款逐年增加。2002年拨款532.6万元,2003年拨款611.7万元,2004年拨款789.7万元,2005年拨款978万元,h 上述费用含环卫经费和专项经费。今年,还专门投资120万元,用于建设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在全区的4个街道和29个社区设立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网络。在人员上,也尽可能的创造条件配齐城管执法人员和协管(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员,通过市、区两级政府逐年努力,区城管执法分局的人员已从最初的正式执法人员50人,协管员30人,逐步发展为正式执法人员88人,协管员120人,结合城管执法大队派驻街道,各街道也按照1:1比例相应配备了协管员,目前,各街道的城管队伍都有30人左右。
二、存在的问题
1、城市管理网络不够完善。目前,“三级管理”中街道一级作为政府派出机构,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的管理作用还不够充分,尽管各街道都有城管卫生科,但由于人员编制及经费落实不足,城管卫生科尚未发挥显著的第三级管理作用,社区也没有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和处置力量。
2、城管工作经费缺口大。2006年,区城管执法分局预算共需经费约584万元,其中仅正式人员的人头经费就需330万元,而实际预算拨款359万元,相差225万元。环卫经费缺口更大,2002年经财政局、审计局审计,当年缺口526万元,2003年缺口288万元,2004年缺口205万元,2005年缺口180万元,2006年预计缺口200万元。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经费至今也未落实。
3、城管处置力量不够。数字化城市管理,给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问题不仅要求处置,还要求处置及时和彻底。目前,××区各乡镇、街道、社区以及专业部门的处置力量都明显不足,其中包括处置队伍、专业装备,车辆等。
4、环卫装备和环卫设施差。一是垃圾运输车辆少,车况差,按规定要配备40辆,而目前仅有26辆,而到明年4月就有10辆车要报废。二是垃圾运输中转站少,按规定要有60座,而目前仅有11座。三是厕所陈旧,全区有230多座直管公厕,占市区公厕量的80%以上,绝大部分年代久、老化,老百姓怨声载道,急需翻修。
5、社区城管工作薄弱。首先没有专职城管人员,其次缺少专业经费,这样基本上形成了“晴天靠风吹、雨天靠水冲、突击靠人工”的现象,尤其表现在小街巷的保洁上。
6、社会参与程度不高。目前的城市管理已呈现“大城管”格局,单单依靠政府部门难以彻底实现全面的城市管理,而由于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原因,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认识和参与程度、以及市民素质不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不强,企业参与城市管理积极性不高,还没有完全引入竞争机制。
三、对策与建议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实际,更新理念,大胆探索,勇破难题,加快实现城市长效管理,提升管理效能,不断优化区域环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管理日益显示出其民本、规范、服务、效率的特征,城市管理工作必须从全新的角度、更高的起点,来审视、反思和完善。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1、坚持城市长效管理的四项原则:
(1)以人为本——“善治必达情,达情必近人”,城市管理必须满足居民的精神、物质需求,使居民对日益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感到满意。坚持堵疏结合,注重人情化关怀、人性化操作,扶助困难群体,缓解社会矛盾和管理压力。强化城市管理的社会宣传,对居民进行持续性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努力提高城市人口素质,增强市民环境意识,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
(2)依法管理——城市必须依靠法规来治理,才能井然有序,保障长治久安。要不断完善城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注重法制教育,加强执法管理,并使两者环环相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公正。
(3)综合治理——突破经验式管理、问题式管理、突击式管理的单一管理模式,结合目前实施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建立起综合管理模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制手段为主转换,从单一手段向诸种手段共同作用转换。
(4)公众参与——公众与各种非政府组织是城市管理的基本细胞,只有社会组织与公众广泛而自觉参与,城市管理机制才能从被动外推转化为内生参与,从而实现城市管理的良性循环与可持续性。
2、构建城市管理的六大工作机制:
(1)综合协调机制。一是加强城管执法部门与卫生、公安、工商、环保等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协作。二是完善区与街道、社区层面既联系又独立的运行机制。继续深化城管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改进城管执法大队派驻街道制度,从制度层面支持和强化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加强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形成“块块负责、条条保障,条块结合、区街联动”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
(2)责任包干机制。明晰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街道办事处和专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解决管理中的职能交叉和边缘性问题,避免出现管理空隙。根据责任和权利相一致,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加大对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按“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对一项事务涉及多个部门的,按“谁为主谁负责”原则予以界定,切实履行好城市管理职责,发挥保障作用,实现“条块结合”。细分责任范围,以路为线,纵横成网,建立四级管理责任区。一级为街道,二级为社区片,三级为责任块,四级为责任点,点面相间,条块结合,格网成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实行错层管理、网格管理,推行环境承包制,做到责任主体具体化、工作标准清晰化。
(3)快速反应机制。城市管理具有动态性、反复性的特点,现在实行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就是要提升管理效率,我们必须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具体管理活动中,把握阶段性、及时性、经常性三个环节,使辖区始终处于严格的监管之下,对重点地区和违规易发地段在管理时间上保持连续性。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窗口地段和公共场所实行严格的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四定”管理,强化“门前四包”责任制,随时纠正违规行为。在管理技术上,加快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数字化,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科技型、精准型转变。
(4)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是提高城管作业水平的外在驱动力。要坚持政府管制与社会参与互补原则,突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在深化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改革中,着力在环卫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培育和发展城市维护作业市场,达到管理和作业的分离,通过政府公开招标,企业竞标管理,以此促进管理的标准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绩效。
(5)考核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实施长效管理的重要保障。一要强化目标考核,按照“责任目标化、目标数字化”的要求,将考核从定性型向定量型转变,建立数字化的量化考核体系,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考核,实行职能部门与街道之间的双向考核,将考核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对城市管理的实际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二要严格奖惩措施,把激励机制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无论是日常管理,还是阶段性工作,都要有考核、有奖惩,以考核为依据,通过物质、精神等多种手段进行奖惩,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活力。
(6)投入保障机制。一是经费保障,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确保必要的城市管理经费开支,逐步加大投入,逐步改善装备,提高管理和执法能力。二是建设保障。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对城市管理的基础性作用,增强规划的前瞻性、预见性,管理前移,规划建设与管理要加强沟通与反馈,克服建设“后遗症”现象,做到标本兼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老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优化农贸市场、公厕等配套设施,为城市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平台。三是队伍保障。科学核定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人数,充实管理力量,保证管理需要。强化城管队伍的专业化培训,严格管理,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反应快速的城管执法队伍。
3、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属地职能的几个具体建议:
(1)确保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正常经费。除区政府每年财政拨款外,市政府对××区要实行倾斜政策,真正做到工作重心下移,与其配套的一些政策也要相应下移。
(2)适当增加乡镇、街道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以4-5人为宜,同时在各社区明确一名副主任专事城市管理工作。
(3)同时与城市信息化管理相配套,适当增加区级处置力量。加大对环卫工作及环卫工人先进事迹宣传力度,以逐步提高其社会地位,逐步改善、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当前应尽快解决体改后环卫工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问题(经调查一测算,一次性交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分别为667.2万元和759.33万元)。
(4)不断加大对××环卫设施和装备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