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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灾民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雪域冰心 识别码:20-24663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9 20:34: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灾民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县灾民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县灾民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灾民建房工作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灾民建房工作任务,确保灾民安全、温暖过冬,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

2.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 3.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目标

今年上级下达给我县的灾民建房任务为60套。灾民建房工作要在5月3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确定对象、筹集资金、规划选址等准备工作;6月10日前开工;8月31日前完成重建工作,确保灾民安全、温暖过冬。

三、建房对象的确定和审批 建房对象的确定。需政府帮助建房的对象必须是因灾造成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特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和其他农村倒房户。年满60周岁或60周岁以下生活不能自理的分散五保户,原则上不予新建住房,安排至福利中心或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

规范建房对象审批程序。建房对象的审批要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灾民申请。需要政府补助建房的,必须由受灾人申请或由村民小组提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同时填写《灾民建房申请审批表》。

2.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根据申请人的生活状况和房屋损坏状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查评议,确定是否帮助其建房,评议结果要张榜公布。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公示无异议

后,由村民委员会将本人申请和灾民建房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4.县民政部门审批。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将相关材料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审批结果在申请建房户所在村委会进行再次公示且无异议后,由乡镇与村和建房户签订责任状及建房协议,建立建房档案,做到“一户一册、一村两榜、一户一档”,灾民建房户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报县民政部门备案。

四、建房标准

砖混抗震结构房屋,户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规划选址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住建、国土等部门做好灾民建房的选址、规划工作,对灾民建房审批要简化手续,特事特办,缩短审批时间。灾民建房要与抗震安居工程相结合。集中建房必须先规划、后建设,科学选址,不得在易发生洪涝灾害、风灾等地建房,同时要合理设计,充分考虑灾民的承受能力,整体提高房屋的抗灾减灾能力。

六、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若羌县农村灾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有关乡镇、民政、发改、财政、林业、水利、国土、住建、供电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县农村灾民建房的组织实施、资金筹集、竣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对集中连片建房的,要安排专人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提前介入,加快有关手续办理工作;要及时研究解决灾民建房过程中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灾民建房工作进度;要紧盯工期,确保农村灾民建房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各乡镇要全力做好对建房户的核实调查工作,明确建房对象,坚决杜绝借机虚报、“搭车”现象

发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乡镇、成员单位要严格管理建房资金的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挪用。县民政、财政部门要会同监察、审计部门对灾民建房各阶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各乡镇每10天要向县民政部门报告灾民建房工作的进展情况,由县民政、住建等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核实汇总后上报县人民政府。灾民建房工程结束后,各乡镇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灾民建房工作总结报县民政部门。

第二篇:灾民恢复重建工作经验材料

20xx年我区因灾倒塌民房26.26万间,其数量之大为我区近几年来所罕见。为了确保灾民在20xx年元旦前能入住新居,我区从20xx年7月初开始,组织力量全力抓好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到20xx年12月31日,全区43409户因灾全倒户的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完成,达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在20xx年元旦前让因灾全倒户都能住上新房的目标要求。同时,为提升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水平,我们在20xx年建设的300个灾民新村中,选择100个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为下一步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积累经验。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全区100个灾民新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于20xx年春节前基本完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适应新形势,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恢复重建工作近几年来,我区恢复重建工作在民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集中连片倒房比较多的地方累计建起了400多个灾民新村。在恢复重建的工作实践中,我厅提出了“对连片倒塌房屋多的村(屯),适宜集中建房的要按照小康村标准尽量集中规划建设灾民新村”的工作思路,注意引导农民科学选址,按照小康村、生态文明村的模式做好统一规划,高起点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建设灾民新村来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但由于投入原因,过去的灾民新村仅仅以灾民住宅建设为主,在道路、供水、能源、文体、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多只是做规划,没有得到具体实施。20xx年,我们在规划建设300个灾民新村过程中,也面临着如何使灾民新村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课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后,我们敏锐地意识到20xx年我区各级民政部门正在组织建设的300个灾民新村,由于投入大,基础好,规划起点高,新村功能划分得当,如果强化引导,完善功能,必将为民政部门在全面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创造出一条条路子。为此,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选择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很快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批准,并要求我厅做好牵头组织实施工作。但是,由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为了稳步推进,我们首先在象州县选择4个灾民新村进行试点,按照生态文明村的模式,参照发达省(市)农村建设的做法,总结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在灾民新村中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并在其余96个灾民新村中全面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灾民新村水、电、路、能源、电话、宽带全通,人畜分离,村容整洁,文化、广电、体育、卫生、农业科技设施功能齐全,灾民新村在硬件设施上已初具社会主义新农村雏形。同时,也破解了农村“有新房没有新村,有新村没有新貌”的老难题。二是通过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不断赋予灾民新村,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改变陋习,相信科学,促进灾民新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整合了社会资源,为灾民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通过在灾民新村中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全区有23个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到灾民新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中,按照职能分工指导帮助灾民新村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形成了合力,增加了投入,使灾民新村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灾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地的好处。

二、制定方案,明确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标准为扎实推进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由我厅制定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12个方面的标准。比如村庄道路要硬化并安装路灯;自来水要100入户并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电、太阳能、燃气、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宽带进村,电话入户;村有文化室、篮球场、综合宣传栏;村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区、养殖区分建,畜禽分养;住宅成套,人畜分离;村庄主干道两旁以及住宅、农户庭院绿化覆盖率45以上;村内整洁,无乱堆垃圾和乱摆乱放现象等。此外,对产业发展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有了这些具体的标准,各级干部对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有了目标,农民对如何建设自己的家园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有力地促进了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

第三篇:孟津县灾民倒房重建工作情况汇报

孟津县灾民倒房重建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入汛以来,我县出现了多次降雨过程,其中7月23日的暴雨、9月4日的风雹都造成了严重灾害,对工农生产、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破坏远远超过近年来的洪灾,全县共倒塌房屋270户、739间。灾害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全力组织抢险救灾,以饱满的热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灾后重建热潮,迅速恢复了灾区灾民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了灾区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截至11月15日,全县需政府帮建的99户、261间全部如期完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切实做好我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县政府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由政府办、应急办、监察局、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审计局、农开办、规划办、残联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的孟津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指挥全县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灾后倒房重建工作会议,传达省、市精神,专门听取灾民倒房重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

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每个干部、职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保证了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高效、快速推进。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为灾后建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措施,明确责任

为加大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力度,我们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分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分级负责、分片包干,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实行领导分片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分别与建房户签订帮建协议书,做到村村有人抓、户户有人管。对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建房任务的,要追究包村、包户干部的责任。

二是严格实行目标管理。乡镇政府和行政村签订了倒房重建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在房屋施工期间,在所建房屋显著位置悬挂《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责任牌》,明确包建责任人和完工日期,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在建房过程中,县倒房重建领导小组每10天对全县的重建进度进行一次督查,现场办公,及时协调解决重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灾民建房工作落到实处。县民政局每周印发一期倒房重建工作简报,对10个乡镇的倒房重建工

经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村委会签署意见后上报乡镇政府;“二摸”就是乡镇政府要实地察看,认真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倒房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三核”就是县倒房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现场核灾,做到到村、到组、到户,要求不漏一户、不重一户、不多一户,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四定”就是县倒房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汇总的台帐(倒房名单、户数、人数、间数)进行审核批复,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村民委员会将核准后的补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五查”就是查资料、查数据、查资金、查进度、查质量。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切实做到近期救灾与远期减灾相结合、与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相结合,能集中建的,就不分散建;能选择高地建的,就不在低洼地建;能建标准高的,就不建简易的,既力求在恢复中有所改善、有所提高,也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考虑实际承受能力。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县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1月15日,全县需政府帮建的99户、261间全部如期完工。

四、落实政策,资金到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区群众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的倒房重建补助资金,按平均每户17000元标准筹措,其中,省以上财政每户平均补贴15000元,市、县两级财政平均每户补贴不低于1000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县政府从我县实际出发,结合各乡(镇)财力、受灾严重程度和

第四篇:灾民恢复重建工作经验材料

灾民恢复重建工作经验材料

2005年我区因灾倒塌民房26.26万间,其数量之大为我区近几年来所罕见。为了确保灾民在2006年元旦前能入住新居,我区从2005年7月初开始,组织力量全力抓好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到2005年12月31日,全区43409户因灾全倒户的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完成,达到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在2006年

元旦前让因灾全倒户都能住上新房的目标要求。同时,为提升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水平,我们在2005年建设的300个灾民新村中,选择100个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为下一步在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积累经验。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全区100个灾民新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于2006年春节前基本完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适应新形势,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恢复重建工作

近几年来,我区恢复重建工作在民政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集中连片倒房比较多的地方累计建起了400多个灾民新村。在恢复重建的工作实践中,我厅提出了“对连片倒塌房屋多的村(屯),适宜集中建房的要按照小康村标准尽量集中规划建设灾民新村”的工作思路,注意引导农民科学选址,按照小康村、生态文明村的模式做好统一规划,高起点地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建设灾民新村来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但由于投入原因,过去的灾民新村仅仅以灾民住宅建设为主,在道路、供水、能源、文体、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多只是做规划,没有得到具体实施。2005年,我们在规划建设300个灾民新村过程中,也面临着如何使灾民新村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课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后,我们敏锐地意识到2005年我区各级民政部门正在组织建设的300个灾民新村,由于投入大,基础好,规划起点高,新村功能划分得当,如果强化引导,完善功能,必将为民政部门在全面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创造出一条条路子。为此,我们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了选择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很快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批准,并要求我厅做好牵头组织实施工作。但是,由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为了稳步推进,我们首先在象州县选择4个灾民新村进行试点,按照生态文明村的模式,参照发达省(市)农村建设的做法,总结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在灾民新村中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并在其余96个灾民新村中全面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灾民新村水、电、路、能源、电话、宽带全通,人畜分离,村容整洁,文化、广电、体育、卫生、农业科技设施功能齐全,灾民新村在硬件设施上已初具社会主义新农村雏形。同时,也破解了农村“有新房没有新村,有新村没有新貌”的老难题。二是通过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不断赋予灾民新村,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改变陋习,相信科学,促进灾民新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整合了社会资源,为灾民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通过在灾民新村中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全区有23个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到灾民新村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中,按照职能分工指导帮助灾民新村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从而有效地整合了社会资源,形成了合力,增加了投入,使灾民新村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灾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地的好处。

二、制定方案,明确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标准

为扎实推进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由我厅制定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12个方面的标准。比如村庄道路要硬化并安装路灯;自来水要100入户并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电、太阳能、燃气、沼气等清洁能源利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宽带进村,电话入户;村有文化室、篮球场、综合宣传栏;村内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区、养殖区分建,畜禽分养;住宅成套,人畜分离;村庄主干道两旁以及住宅、农户庭院绿化覆盖率45以上;村内整洁,无乱堆垃圾和乱摆乱放现象等。此外,对产业发展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有了这些具体的标准,各级干部对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有了目标,农民对如何建设自己的家园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有力地促进了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

三、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灾民新村的基础上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仅靠民政部门是很难开展的,因为它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量大面广的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做到部门互动、上下互动、城乡互动,形成党员带头、全民参与、社会帮扶、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才能有效推进。自治区党委、政府对100个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非常重视,自治区党委曹伯纯书记于2005年11月上旬在考察灾区水毁民房恢复重建时作出了“灾民新村建设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的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象州县召开了有自治区直属23个部门领导参加的灾民新村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试点现场办公会,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试点建设,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建设、国土资源、交通、水利、供电、广电、通信、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计生等部门根据职能范围对口加强业务指导,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在规划、资金、技术、宣传等方面给新农村建设以大力支持,从而形成了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

在此基础上,为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以及灾区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按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主体,私有产品建设由个人负责,公共品和准公共品投入实行民办公助的原则,由自治区拿出4000多万元对100个灾民新村的通新村道路、体育设施、文化活动中心、环村道路等公共品进行补助,并规定市、县配套及向社会募捐的资金不能低于自治区的补助标准;对新村供水设施、沼气池、卫生厕所、广播电视村村通、供电设施、宽带和电话网络、养殖小区及垃圾池、干道和场地绿化、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产品信息进村入户等准公共品实行部门与农户按一定比例分担资金的办法解决。请支持原创网站wenmi114.com

目前,我区100个灾民新村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这100个灾民新村的硬件设施已初具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雏形,其示范、引导作用的发挥大大提升了我区水毁民房恢复重建的水平和档次。年关岁末,入住灾民新村的群众高兴地说:洪水冲倒的是泥房,建起来的是砖房;冲毁的是旧村,立起来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内涵非常丰富,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我区在灾民新村基础上结合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只是对新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其他公共品建设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经验还不够成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总结提高。今后,我们决心在民政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兄弟省(区、市)的经验和做法,把我区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做得更好。

第五篇:关于认真做好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

发电单位:池州市生产救灾指挥部签批盖章:章霞升等级:明电池生救指电[2010]3号

关于认真做好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九华山生产救灾指挥部:

“7.8”洪灾,我市灾民住房倒塌数量较多,灾民自救能力弱,灾民倒房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做好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倒房重建工作的领导

做好灾民倒房重建工作,是直接关系到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一定要把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挂在心头,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住建、交通、国土、林

业、水务、农业、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区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实现11月底前倒房群众搬进新居。

二、抓紧制订倒房重建工作方案

各地要坚持安全、经济、适用的原则,合理选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减灾防灾要素,切实提高灾后建房的避灾能力,加强对宅基地的地质状况勘测,严禁侵占河道建房,严禁开山切坡建房,严禁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发生地原址上建房。同时,要充分考虑受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要,坚持统一规划选址、分户建房的原则,采取自建为主,帮建、援建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重灾区连片倒房户较多的,原则上都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一规划,集体建房。8月15日前,各地要制定上报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三、进一步规范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制度

一是坚持灾民倒房重建“明白卡”制度,县级民政部门要将“明白卡”发放到每个需要重建住房的受灾群众手中,并将补助资金、减免税费和投工投劳等情况逐户填写在“明白卡”上。二是坚持倒房重建资金发放“四公开”和“三监督”制度,即公开发放规定、公开救济对象、公开救济数额、公开发

放程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健全财务制度接受审计监督,严格工作纪律接受行政监督。三是坚持申报规定程序。补助资金要按照本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民政审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及补助标准。非因家庭贫困而不建的,要签定放弃补助承诺书。四是坚持统一补助标准。建房补助对象为“7.8”洪涝灾害中的住房全倒户,且必须是一户一宅。按照最低不少于五保户每户一间(厨房)10000元、农村低保户11760元、相对贫困户8400元、一般户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房补助资金补助拨付采取“先建先补、不建不补”的办法,按施工进度拨款。对集中建房点要结合地质灾害的避让搬迁进行,整合国土、水务、民政等部门的项目资金,给予重点倾斜。县乡各级政府对集中建房点基础设施建设要给予资金补助。市级将对贵池区牌楼镇竹溪村、梅村镇中心村、东至县龙泉镇高林村、洋湖镇高山村、石台县丁香镇西柏村、青阳县杜村乡西河村等6个集中建房点给予建设资金补助。

四、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倒房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社会帮扶为辅,多渠道筹集灾民倒房重建资金。要组织和动员灾区倒房群众尽自身最大努力抗灾自救,并通过社会互助、邻里互帮、银行借贷、优惠政策等多种途径,实行“群众自筹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税费减免一点、信贷支持一点、社会捐助一点、亲邻互帮投工投劳支持一点”的办法,解决重建资金不足的问题。五保户原则上

不分散重建,其建房补助资金用于所安置敬老院的建设工程。灾民倒房重建规定的补助资金坚持争取上级支持及地方资金配套予以解决。

五、明确职责,加强督查

灾民倒房重建工作,责任主体是县乡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作为政府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资金、质量和工作进度三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对重建项目实施倒计时督导,要定期组织人员对重建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民政部门牵头并协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住建、规划、国土部门负责搞好重建选址、规划审批和建房质量检查;林业、经信委、物价等部门负责计划、审批重建木材等物资,并协调相关企业优惠供应重建物资;财政、水务、国土、发改委等部门负责落实有关专项资金;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管和检查重建资金的使用。为确保倒房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市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地重建进度实行每月定期通报制度。各县(区)生救办每月的15日、30日要将倒房重建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市生救办,联系电话:2021914。

池州市生产救灾指挥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抄送:省生救办

县灾民房屋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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