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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还草[范文模版]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20-45062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6 03:42: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退耕还林还草[范文模版]

专题三

退耕还林还草规划2------数据采集1

一、实验目的

1. 掌握ARCGIS软件的地图的编辑功能。

2. 掌握如何在ARCGIS地理配准,并进行空间数据采集矢量化。

二、实验准备

1. 软件准备: ArcGIS10 2. 资料准备:彭阳县地图(tif格式)。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方法

请注意选择相应的扩展摸块

1、底图配准

(1)启动ArcMAP,打开彭阳县地图(tif格式)。

(2)投影彭阳县地图.tif  在目录中相应文件夹的彭阳县地图.tif 右键点击属性;  在栅格数据集属性中,选择编辑空间参考;

1)在 预定义/Geographic Coordinate Systems中选择Spheroid-based中的Krasovsky 1940.prj 2)在Projected Coordinate Systems中选择Continental中Asia中Asia North Albers Equal Area Conic.prj 3)具体参数:

Projection: Albers False_Easting: 0.00000000 False_Northing: 0.00000000 Central_Meridian: 105.00000000 Standard_Parallel_1: 25.00000000 Standard_Parallel_2: 47.00000000 Latitude_Of_Origin: 0.00000000 Linear Unit: Meter(1.000000)

Geographic Coordinate System: GCS_Krasovsky_1940 Datum: D_Krasovsky_1940 Prime Meridian: 0

底图属性选择

编辑空间参考

(3)在【地理处理】菜单中选择【环境】设置路径,在【自定义】菜单中选择【扩展模块】添加相应模块,打开彭阳地形图。

(4)在工具栏空白处添加地理配准工具。(5)选择添加控制点

工具

(6)将地形图四个角的经纬度添加。

应用添加控制点工具单击相应点后,出现绿色十字右键输入XY坐标。

(7)保存配准结果。更新配准结果。校正数据为默认:彭阳县地图1。

(8)新建空白底图,打开彭阳县地图1配准好有投影的底图。

2、掌握矢量要素点、线、面实体图层划分

(1)根据王洼乡地图要素,根据图面情况分图层,要求每个图层相应的要素。

根据相应图层新建图层:建立面状要素:王洼乡

线状要素:河流,公路

点状要素:乡镇(2)在目录的文件夹链接中找到你的目录,右键:新建中选择shapefile。

(3)属性表结构的建立,根据每个要素主题给予相应的属性,至少包括名称。线状应包括长度,面状对象包括面积。名称是文本型,长度10。长度、面积都是浮点型

(4)在新建的图层中,右键打开属性表,按下面方法操作。

新建字段

字段属性选择

(5)录入各表相应属性数据。把各乡村名标签显示出来。

长度,面积可以通过字段的计算几何得出。

选择计算几何

2.保存数据,王洼.mxd

属性选择长度

专题三

退耕还林还草规划2------数据采集2

一、目的

1、通过本次实验内容创建DEM数据,加深对DEM建立过程的原理、方法的认识

2、掌握ARCGIS中建立DEM的技术方法结合实际、掌握应用其DEM解决地学空间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实验准备

1、软件准备:ARCGIS

2、数据准备:彭阳地形图.tif(有投影的彭阳地形图);

一比五万.jpg(王洼乡部分1:5万地形图);

王洼.mxd(专题1(1)中矢量化的王洼乡、河流、公路、乡镇等矢量数)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方法

请注意选择相应的扩展摸块,数据路径设置。

1、打开王洼乡的矢量数据:

打开1:50000jpg格式的地图,在工具栏中添加地理配准工具:

应用适应显示范围:

选择相应的添加控制点的工具:

然后应用道路的交叉点、水系或者河流的交叉处,配准底图。其中应用添加控制点工具添加至少四个控制点,四个点最好选的相对较远一点:

按上方法纠正完成后,保存:

下一步,采集数据高程点:

首先新建高程点的图层,添加相应的字段:

 字段都添加好,就可以开始编辑了,此时添加一个高程点,就可以在属性表中相应的记录中添加高程数据。

 注意依次添加,然后停止编辑。

 应用得到的高程数据点,进行克里金插值:  注意:还应该添加相应的参考坐标系 

 进行克里金插值:

 最后得到分析结果如下:

 把上图应用反距离权重法,可得如下的结果:

 

专题三

退耕还林还草规划3------数据库建立

一、目的

3、通过本次实验内容创建建立Geodatabase,加深对GIS数据组织的原理、方法的认识

4、掌握ARCGIS中建立Geodatabase的技术方法结合实际、建立王洼退耕规划数据集。

二、实验准备

1、软件准备:ARCGIS

2、数据准备:王洼乡行政区划图; 水系数据;居民点数据;土地利用;DEM数据。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方法

请注意选择相应的扩展摸块,数据路径设置。

1.创建个人数据库——退耕还林还草规划

一,运行ArcMap应用程序,在目录E盘新建文件夹Geodatabase。

二,在此文件夹中建立新的数据库——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创建要素集Topology。

三,应用B locks.shp或 Parcels.shp为其匹配坐标系同。、新建工具箱

3.构建退耕还林还草规划模型。

退耕还林还草规划4 一.目的:通过利用ArcGIS软件知道空间分析流程,解决实际的问题,诸如退耕还林还草规划的问题,通过实习对ArcGIS软件的功能更加了解,提高专业素质。二.实验准备

(一)数据准备:王洼乡行政区划图; 水系数据;居民点数据;土地利用;DEM数据

(二)软件准备:ArcGIS软件

三、实验要求:

对于王洼乡退耕还林区域选择,请根据GIS空间分析空间分析的方法,提取某地需要退耕还林的区域,并根据要求配置经果林或生态林。

1.彭阳县需要15度以上区域考虑退耕; 2.河流两侧500米退耕必须生态林;

3.居民区(点)附近1000米内可以配置经果林。经果林不能超过退耕面积20%。

四、实验步骤

(一)确定退耕区域 1.设置工作路径

2.在自定义菜单中选择扩展模块添加相应模块,打开彭阳地形图。添加扩展模块

3.添加河流数据;居民点数据;土地利用;DEM数据。

(2)坡度在15度以上区域

 在目录-工具-系统工具-Spatial Analyst Tools中表面分析工具里选择坡度,输入栅格中选择DEM数据。生成王洼坡度图

最后生成的坡度图如图所示:

重分类,对刚才所生成的坡度图进行重分类,分为7级

最后重分类的图形如图所示:

栅格计算提取15度以上区域:

最后提取的图形如图所示:

栅格转面:

最后转换成矢量的结果:

而后提取15度以上的区域,步骤如图所示: 选择提取中的筛选,表达式为“GRIDCODE” = 1,最后显示的结果图即为最后的15度以上的区域 最后的结果图如图所示:

(二)河流缓冲区分析:

在缓冲区分析中有两种方法可以生成缓冲区,一种是打开分析工具中的冲区分析或者从自定义工具中将缓冲区向导添加到当前的工具栏中; 方法一:添加缓冲向导

最后生成的500米河流缓冲区

方法二:

最后生成的500米河流缓冲区:

(三)从土地利用数据中提取耕地和未利用数据

分别提取耕地和未利用土地图层。(1耕地,2林草地,3居民地,4水体,5未利用)

1.提取耕地,依据TYPE值提取,耕地的type=1

最后提取的耕地如图所示:

2.提取未利用土地,依据TYPE值提取,耕地的type=5。方法如上所示,最后提取的未利用土地如图所示:

最后提取的耕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图如图所示:

(三)退耕区的生成

然后是数据相交,总体思路是:先是15度以上的数据和耕地相交,生成新的数据图层。而后将新生成的数据与未利用土地数据、河流数据联合。相交:

而后联合,将刚生成的数据和河流缓冲区、未利用土地联合起来。

结果图:

而后将刚刚联合生成的图形与河流缓冲区进行擦除,得到最后的退耕区。

最后的退耕区域:

(四)居民缓冲区的建立

居民点缓冲区的建立:缓冲半径为1000米

最后建立的缓冲区如图所示:

(五)建立经果林和生态林

而后将居民缓冲区为1000米的经果林显示出来:退耕区数据与居民点缓冲区求交集,此数据为最终配置经果林

最后的在1000米内的经济林如图所示:

要求对比是否符合经果林不能超过退耕20%,不符合还需再分析缓冲区的大小。打开属性表在任意字段选择计算几何,计算经果林的面积和退耕区的面积进行统计。而后计算其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经果林所统计的结果

退耕区统计的结果:

经统计和计算得: 居民点缓冲区1000米 经果林面积:11107452 退耕区总面积:16872232 比例:0.658 不符合所规定的要求

可以将缓冲区的范围缩小到500米。看其比例是否符合。缓冲区的建立和计算几何统计的方法与前面的一样,最后统计的结果:

经统计和计算得: 居民点缓冲区500米 退耕区总面积:16872232 经果林总面积:3318396 比例:0.1966 所以缓冲区为500米符合要求 所以最后经果林的图形如图所示:

将经果林从退耕林中擦除,最后得到生态林:

最后的生态林如图所示:

第二篇: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摘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投资最大、政策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为我国在世界生态建设史上写下绚烂的一笔。退耕还林工程就是从保护和生态环境出发,将水土流失严重的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植被。本文将简要概述该工程的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关键词: 退耕还林还草;现状;问题;解决方法 历史背景

退耕还草(既“一退双还”)是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1999年秋季,朱镕基总理考察陕北水土流失与生态环境治理情况时,指出:“防治水土流失,是当前生态环境建设的急迫任务[1]。治理水土流失,要采取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措施”。之后,还在甘肃、四川等地反复阐述了这些观点,并在各地开始组织实施。

2000年9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指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有关地区认真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的试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试点工作中也出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一些地区由于试点范围偏大,工作衔接不够,种苗供需矛盾突出,树种结构不够合理、经济林比重普遍较大;有些地区由于严重干旱以及管理粗放、造林成活率较低。为了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推动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并经今年七月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座谈会讨论,就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作出5条规定,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2];依靠科技进步,合理确定林草种植结构和植被恢复方式;加强建设管理,确保退耕还林还草顺利开展;严格检查监督,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质量。

由于“退耕还草”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生命力,经中央领导和政府提出,从国家的大政方针上,一改历史上形成的提倡垦殖、注重耕战、以粮为纲、奖励垦伐的作法,转变为退出耕种还林还草,对退耕者以粮代赈、实行补贴和鼓励政策,可以说是历史性的大转折,是在经受荒漠化、沙尘暴、水土流失、洪涝灾害、生态严重恶化之后理性的思考[3],是顺天意、合民心、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就是从国家生态安全出发,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面貌,建设山川秀美、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更加富裕的新西部。2 工程范围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包括大连市)、吉林、黑龙江(包括黑龙江农垦)、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887个县,其中重点建设县856个。

工程区土地总面积106.43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3.91%。其中,农业用地14.48亿亩,林业用地33.22亿亩,牧业用地26.95亿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3.6%、31.21%和5.53%。区内总人口7.12亿,其中农业人口5.53亿人,占总人口的77.64%[4]。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详查数据,工程省25度以上的陡坡8803万亩,其中梯田1383万亩,已退耕820万亩,现有坡地6600万亩,都急需进行治理;15度—25度的耕地1.83亿亩,其中梯田0.41亿亩,已退耕0.02亿亩,现有坡地1.4亿亩,生态地位重要急需治理的近1.2亿亩;6度—15度耕地2.66亿亩,其中梯田0.84亿亩,已退耕0.01亿亩,现有坡地1.81亿亩[5-6]。工程区现在沙化耕地1.25亿亩,其中京津风沙源区、黑河流域、塔里木流域等生态脆弱地区急需治理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总数达2.2亿多亩。

根据因害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按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危害程度、水热条件和地形的貌特征以及植被恢复的方式和类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区域划分为10个类型区,即西南高山峡谷区、川渝鄂山地丘陵区、长江中下游低山丘陵区、云贵高原区、琼桂丘陵山地区、长江黄河源头高寒草甸区、新疆干旱荒漠区、黄土丘陵沟壑区、华北干旱半干旱区、东北山地及沙地区。3 规划和任务

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到2010年,完成退耕地造林14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733万公顷(两类造林均含1999-2000年退耕还林试点任务),陡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严重沙化耕地基本得到治理,工程区林草覆盖率增加4.5个百分点,工程治理地区的生态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目前,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和制定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安排部署,国家林业局正在编制《退耕还林工程“十一五”规划》。4 实施情况

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生态急剧恶化的状况,1998年特大洪灾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作为灾后重建、整治江湖的重要措施。为了摸索经验,完善政策,从1999年开始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进行了退耕还林试点。到2001年底,全国先后有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试点。2002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分进展情况如下:

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3省按照“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率先开展了退耕还林试点。经国家林业局组织的检查验收,3省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4.8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8.15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65万公顷。

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试点在中西部地区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8个县(市、区、旗)正式展开。国家共下达试点任务87.21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40.46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46.75万公顷。另外,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排退耕地造林任务2.8万公顷。9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7]。

2001年,国家将洞庭湖流域、鄱阳湖流域、丹江口库区、红水河梯级电站库区、陕西延安、新疆和田、辽宁西部风沙区等水土流失、风沙危害严重的部分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退耕还林试点扩大至中西部地区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4个县(市、区、旗)[8]。全年国家下达试点任务98.33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42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6.33万公顷。

2002年1月10日,召开全国退耕还林工作电视电话会,宣布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4月1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2002年,国家安排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任务共572.87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264.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08.20万公顷。

2003年,《退耕还林条例》正式施行。国家共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任务713.34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36.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76.67万公顷。各地克服非典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狠抓任务和责任的落实,强化工程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2004年,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对退耕还林工程任务进行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退耕还林工作的重心由大规模推进转移到成果巩固上来。全年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任务400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66.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33.33万公顷。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34号),原则上将向退耕农户补助的粮食实物改为补助现金。

1999—2004年,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1916.55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788.62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127.93万公顷[9]。目前,各地基本上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部分省区还超额完成了任务。各级检查验收结果表明,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良好。

2000-2004年,中央累计投入748.03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143.74亿元,前期工作费1.21亿元,生活费补助62.85亿元,粮食补助资金540.23亿元。5 问题和建议

5.1 关于纳入退耕还林的土地条件和范围问题

国家在编制退耕还林规划时,以国土详查数为基础,将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纳入规划,但是由于以下种种原因,造成规划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首先,国土详查工作从1984年开始至90年代中期才结束,时间跨度很大,且受当时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的限制,造成与现有实际面积不一致;其次,部分地区担心按实际详查的较大坡耕地面积上报会调增农业税,故人为按一定比例调减坡耕地面积后上报,从而造成面积不实;第三,农业统计面积系基层上报汇总数,其精度不高;第四,计税面积主要根据耕地的平均粮食产量折算而得,而非实测面积,故与现有实际面积不一致;第五,在“以粮为纲”的年代,为解决日益增长的人口吃饭问题,直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不少地方仍在不断开荒扩大耕地,而这部分耕地未计入统计数,也造成与现有实际面积不一致。但农户的土地承包证上所填面积主要是计税面积,因此,退耕还林后实测面积必然大于承包面积。上述因素导致如果按国家以国土详查数为基础编制的退耕还林规划执行时,将会造成规划任务完成后,仍有大量陡坡耕地未退耕还林的情况发生。此外,一些水土流失严重或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坡度虽然小于25度,但是如不实行退耕还林,不仅不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甚至有可能更快变成沙漠。5.2 关于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及其认定标准的问题

国务院国发[2000]24号文件规定,经济林比例不能超过20%。我们认为这种一刀切的规定很不科学。退耕还林涉及农民的生计问题,为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真正“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实行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而发展经济林,只要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不破坏地表植被,同样具有很好的生态效益。我国《森林法》对经济林的认定是以其培育目的来划分的,而现行的退耕还林政策文件和国家进行检查验收时却是按树种来划分的,且同一个树种,如枇杷,在我国北方地区划为生态林,而在南方地区却划为经济林,南方和北方的标准也不统一。而枇杷一类的常绿阔叶树种,本身就具有很好的生态效益,同时又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是作为生态造林树种来使用,还是作为经济林木来发展,不是取决于该树种本身,而是取决于我们的培育目的。

5.3 关于退耕还林的主管部门问题

国家规定,退耕还林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但是,作为我国有史以来国家投入最多、实施范围最广的一项生态造林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和严格的工程质量要求,不明确规定退耕还林的主管部门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只说由政府牵头,退耕还林工作难以落到实处,甚至会出现部门间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情况。5.4 关于种苗补助费标准和发放方式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国发[2000]24号文件关于“种苗费补助标准按退耕还林还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每亩50元计算,直接发给农民,自行选择采购种苗”的规定[10],各地在操作实施中难度很大,并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50元的补助标准对于秦岭以南以及长江流域地区是够的,但是对于年降雨量低于400毫米的西北地区却远远不够,导致西北地区年年植树,年年欠账,年年补栽;二是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受利益驱使,农民自行采购种苗易造成种苗质量和数量不符合作业设计要求;三是易造成林地的破坏。在一些偏远山区,农民法制意识淡薄,一旦种苗费到手,将会采取上山挖野生苗,或到近几年新造林地里偷盗树苗等方式获取种苗;四是种苗成本增高,反而加重了农民负担。退耕农户零星购苗,没有数量优势,苗木单价较统一购苗偏高,同时运输成本也会加大,结果事与愿违;五是将种苗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给农户后,对第二年以后的种苗补植费用就失去来源,农户不愿再把已得的钱拿出来购苗补植,从而使造林保存率得不到保证。5.5 关于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问题

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规划设计、建卡到户、签订合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料印刷、宣传、培训、会议等必要的工作经费没有来源。加之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退耕还林后大大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地方拿不出资金来匹配,以致出现挤占、挪用种苗款和其他资金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退耕还林工程的正常开展。5.6 农民普遍担心,存有疑虑的几个问题

第一,目前,国家钱粮补助资金一年分几次拨付,而且资金到位较迟。由于钱粮补助政策直接关系到农民眼前的生计,每年钱粮补助兑现之前退耕农户大都心有疑虑。第二,国务院[2000]24号文规定,“退耕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生态林补助8年,以后根据情况,需要补多少年就补多少年。”农民普遍存在担心,对“需要补多少年就补多少年”持怀疑态度。

(1)建议国家在制定退耕还林规划和下达计划任务时,应考虑坡耕地的实际面积大于国土详查数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的规模,同时对坡度虽在25度以下,但生态地位重要、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的耕地,也应纳入退耕还林规划和实施范围。

(2)建议国家对种植经济林和生态林的比例以县或市、州为单位进行总体控制,对适宜发展经济林的地方适当放开对经济林的限制。对于经济林的认定标准,南方与北方标准应统一,且应和《森林法》的规定相一致,按培育目的来划分。对采取林下种草、生物埂(篱)等水保措施、不翻动耕作层的复合经济林应认定为生态林[11]。

(3)建议国家明确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退耕还林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退耕还林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财政、粮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退耕还林工作。

(4)建议国家在种苗补助费政策制定上,提高西北地区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的差异,分别确定种苗补助标准。

(5)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种苗费发放方式的政策,采取以下三种对策:一是实行种苗招投标制。即将种苗费交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由其作为招标人,根据退耕还林规划和作业设计的要求,编制种苗招标文件,自己组织或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等招投标中间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种苗,然后将种苗发放给退耕农户栽植。这样,既能保证种苗的品种符合规划要求,又能保证种苗的质量,降低种苗成本,还能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种苗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实行“报账制”。即在种苗市场较成熟或农户自育有种苗的地方,由农户先垫支采购种苗并造林,经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将种苗费直接兑现给农户。这样既能增强农户的责任感,又能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在政策法规中明确这50元的种苗补助费包括补植费用在内,并最好分初植和补植两次发放。另外,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大量苗木补植问题,国家应出台补助政策。

(6)建议国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随计划安排一并下达。(7)建议国家明确粮钱补助对象为土地承包农户,若土地使用权发生流转,国家补助政策仍兑现到原承包农户,并由承包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利益分配问题。这样,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维护了退耕农户的利益,又有利于退耕还林工程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同时由于业主的参与,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家钱粮补助期限到期后,农户继续从业主处获得补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稳得住,不反弹”的问题。二是国家在有关政策中应明确钱粮补助发放时间,并严格按此时间要求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各地也一次性下拨、发放到农户。

(8)建议将现行政策中规定的医疗教育现金补助费20元中明确规定其中5元为管护费,由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业主承包、办乡村林场等形式,聘请专人进行集中管护,以确保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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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2014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 据了解,新一轮退耕还林方案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本次退耕还林是还林的退耕农户补助标准为每亩1500元补助期限5年(含200元抚育费),分三次兑现,第一年兑现800元,第三年兑现300元,第五年兑现400元;退耕是还草的退耕农户补助标准为每亩600元(含100元抚育费),补助期限2年,第一年兑现400元,第二年兑现200元。调查的内容为25度以上坡耕地现状、农民自愿申请任务情况、上一轮退耕还林遗留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及地方分实施计划。摸底调查工作从2014年1月8日开始至4月10日完成,分前期工作准备(1月8日至2月26日)、开展外业调查(2月27日至3月27日)、数据汇总上报(3月28日至4月5日)、提交调查报告(4月6日至10日)。

附<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主要政策精神> 2013年9月6日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召开了7省市林业厅分管厅长和财政厅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对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座谈,实际上是一个征求意见的过程,主要由财政部农业司通报了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顶层设计情况。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新一轮退耕工程实施条件,一是地类限制为25度以上的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二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完全打破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各种限制,是一种全新的生态工程建设模式。

(二)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原则,即“统一标准,农民自愿,政府助推,自我发展”十六字的原则,这个原则是在充分肯定第一轮退耕还林成绩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的特点提出的。“统一标准”就是在大的方针政策上由国家出台统一的标准,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的实施细则,国家不再规定的过细、过死。“农民自愿”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前提和根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采取农民自愿申报,林业部门组织实施的原则进行;“政府助推”就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将不再是国家包办一切,采取国家助力,各级政府助推,林业主管部门指导的原则进行;“自我发展”强调新一轮退耕还林不再和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挂钩,鼓励农民借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谋求自我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经济林。

(三)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具体标准。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不再强调南北方地域差别和林种、树种等区别,全国统一按照“乔木、灌木、草本”三种标准实施。即退耕还林栽植乔木的每亩补助共1300元、栽植灌木的每亩补助共1000元、还草的每亩补助共500元,还乔木的还可以享受两次森林抚育补贴共200元。在工程实施的第1、3、5年进行检查并兑现补助,第1年检查工程完成情况,第3年检查保存情况,第5年检查抚育及成林情况,当年兑现比例由各省具体制定。

(四)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投资规模及要求。国家初步确定全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总规模为8000万亩,2014年启动1000万亩。退耕还林前农民要自愿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还林后林业部门要及时确权发证改变地类性质。国家只根据各省申报的情况下达总投资规模,具体实施细节由各省制定。

第四篇:退耕还林还草及后续产业发展规划

退耕还林还草及后续产业发展规划

2012-10-16 00:00:00

为了推进我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深入实施及后续产业的发展,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林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制定《青海省退耕还林还草及后续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是全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发展后续产业的行动纲领。

一、“十五”退耕还林还草及后续产业发展的主要成就与经验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退耕还林还草的战略部署和一系列方针政策,把退耕还林还草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封山禁牧、劳动力转移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以速生丰产林、经济林、中药材种植为主导的后续产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林地面积增加,生态环境改善。我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于2000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底,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种草285万亩,荒山造林种草462万亩,封山育林65万亩。其中成林近200万亩。完成退耕地造林种草面积占全省坡耕地面积的45.4%。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地区,生态环境初步改善,风沙危害减轻,地表径流增加。近5年间,环青海湖地区沙化面积减少1.53万公顷,戈壁减少1690公顷,湖水水平面由萎缩转为上升。2005年龙羊峡水库水位达到2595.72米,水体面积达到402.4375平方公里,创近年来的新高。2005年输入黄河的泥沙量比2000年减少1403 吨。

(二)全面兑现了钱粮补贴,农牧民收入稳步增加。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以来,通过落实政策,兑现钱粮补贴,不仅使农牧民的基本口粮得到保障,而且使农牧民的经济收入稳步增加。六年间全省对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29万户、133万人共补助粮食折合现金137819.32万元,补助生活费19493.8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退耕还林还草农牧民的生活问题。全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1999年的1486元增加到2005年的2165元,年均增加97元,其中,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增加的收入约占30%左右。

(三)促进了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过程中,全省各地区、各部门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积极培育发展后续产业,使农牧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初步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与农牧业生产的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十五”期间,全省新建基本农田117.31万亩;新建太阳能70483座;新建沼气池23662座,改建节柴灶(坑)59182座;生态移民20677人;封山禁牧6626.99万亩;建成速生丰产林0.32万亩,经济林0.46万亩,林药种植3.58万亩;新建温室大棚24887座,新建棚圈781.27万平方米,增加圈养牲畜50万羊单位。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使土地利用效率得到了提高,促进了“西繁东育”、“自繁自育”工程的深入实施,农林牧业结构得到了优化。2000年全省农、牧、林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46.65%、49.48%和3.70%,到2005年分别调整为39.73%、52.66%和7.61%,畜牧业和林业总产值分别上升了3.18和3.91个百分点。

(四)推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牧民工资性收入明显增加。据测算,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后,每亩地每年可节约用工17.5个工日。这既为加快城镇化、发展非农产业提供了劳动力资源,又为广大农牧民增加收入开辟了新的途径。
回顾总结六年来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实践,其基本经验是: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群众生计问题。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必须以人为本,把解决好群众生计问题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还草的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钱粮补贴,及时做好林权发证工作,调动广大群众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这是实现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的关键。
——坚持造管并重,努力提高退耕还林还

草工程质量。退耕还林还草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做到乔、灌、草合理配置;坚持种苗先行,严把种苗供应关,有效保证苗木质量;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检查监督,落实管护责任;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积极推广实用造林护林技术,这是提高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全面落实配套措施,积极发展后续产业。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配套措施的落实和后续产业的发展,把退耕还林还草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封山禁牧、劳动力培训转移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扶贫攻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林草发展模式、林草牧发展模式、林草药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全面繁荣农村经济,这是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赢”的主要途径。

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我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及后续产业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又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及后续产业发展推向纵深,努力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从有利条件分析,首先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我省地处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我省的生态环境建设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支持。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起,我省启动实施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总体规划》。“十一五”期间,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我省将会继续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二是六年来全省退耕还林还草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我省有比较丰富的高原特色生物资源、森林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发展后续产业提供了广阔空间,奠定了一定的物质、技术和体制基础。
我省退耕还林还草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我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生态环境脆弱,水热资源匹配度差,造林种草难度大、成本高,苗木生长缓慢,自然生态修复能力弱,短期内难以看到明显的效益,影响群众退耕还林还草的积极性。二是退耕后适合发展的与农林牧关系密切的舍饲畜牧业、林果业、药材种植业,因多种因素受到局限。由于气候寒冷,经济林树种基本不能生长。由于农牧民缺乏舍饲圈养的生产技能和经验,缺少发展舍饲畜牧业所需的棚圈、饲草、饲料基地等支撑条件,发展舍饲畜牧业需要有一个转型过程。三是我省是经济欠发达省份,地方财政困难,企业实力弱,农牧民收入低,筹措建设资金难度大。“十一五”期间国家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粮钱补贴将陆续到期,这就进一步加大了我省筹措退耕还林还草资金尤其是配套措施资金、后续产业发展资金的难度,制约退耕还林还草的进度和成效。四是我省产业发展滞后,产业链条短,尤其是缺少对农牧业生产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广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社会化、市场化发育程度低,受自然条件、生产技能和建设资金诸多因素的制约,发展后续产业的产业类型受到很大局限。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全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及发展后续产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改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为目标,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林业建设方针和“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与调整农牧业结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增加农牧民收入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大力扶持和发展后续产业,以生态带动产业,以产业促进生态,实现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相结合,退耕还林还草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发展后续产业相结合。在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序开发资源,加快发展后续产业。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要统筹规划、集中连片、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草相结合。发展后续产业要循序渐进,注重特色,努力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要以各级政府为主导,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完成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发展后续产业,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完善市场和利益导向机制,推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注重自主创新的原则。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退耕还林还草和发展后续产业的动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发展后续产业的技术研发、引进、推广,全面提升造林种草工程和后续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三)主要目标
——陡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还草,荒山造林种草、封山育林迈出较大步伐。五年累计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总面积1556.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种草300.29万亩,荒山造林种草454.16万亩,封山育林801.95万亩。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07%。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各项配套措施基本落实,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成果得到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区五年累计完成:基本农田建设174.4万亩、生态移民14.5万人(包括易地脱贫人数)、封山禁牧6500万亩、建设沼气池14万座、太阳灶29万台、推广节柴灶15万座、培训劳动力15万人次、输出劳动力25万人次。
——退耕还林还草后续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力争到2010年,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建设中藏药基地5万亩,森林旅游业的游客规模突破300万人次,藏毯编织业吸纳6万人就业,经济林果业、非木质林产品采集及加工业、高原经济动物养殖业综合产值达到6亿元。

四、任务与布局

(一)退耕还林还草
 在巩固现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和荒山造林种草、封山育林工程,使陡坡耕地基本完成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扩大荒山种树种草和封山育林面积,提高林草覆盖率,提升林分质量及其改善环境的功能,使全省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提供生态保障。

1、区域布局
根据我省地貌单元特点、自然地理条件及气候特征,将全省分为江河源区、东部黄土丘陵区、环青海湖区、柴达木盆地区4个区域。主要任务和实施范围如下:
江河源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43.87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种草50.12万亩;荒山造林种草51.75万亩;封山育林142.00万亩。实施范围包括黄南州的泽库县、河南县;海南州的兴海县、贵南县、同德县;玉树州的玉树县、称多县、囊谦县;果洛州的班玛县、玛沁县。
东部黄土丘陵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430.1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种草217.80万亩;荒山造林种草109.55万亩;封山育林102.80万亩。实施范围包括西宁市的所属四区三县;海东地区所属六县;海南州的贵德县;黄南州的同仁县、尖扎县;海北州的门源县。
环青海湖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122.12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种草22.01万亩;荒山造林种草40.36万亩;封山育林59.75万亩。实施范围包括海北州的祁连县、海晏县,刚察县、海南州的共和县。
柴达木盆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760.26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种草10.36万亩;荒山造林种草252.50万亩;封山育林497.40万亩。实施范围为海西州所属县、市和大柴旦镇、茫崖镇。

2、林种与树种布局
林种布局:林种以生态林为主,退耕地造林和荒山造林全部为生态林。造林种草方式采取林草间作、林药间作等多种模式。东部黄土丘陵区和柴达木盆地区可选择生态经济兼用树种,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林。
树(草)种布局: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江河源区结合封山禁牧加大种草比例,草种以耐寒的多年生禾本科牧草为主,品种主要为披碱草、老麦芒、星星草等;东部黄土丘陵区,除选择乡土树种如油松、落叶松、杨树、刺槐、榆树等进行常规造林外,可结合经济林果业和沙棘产业的发展,重点营造以梨、桃、杏等小杂果为主的经济林带,以及柠条、沙棘为主的灌木林带;柴达木盆地区和环青海湖区,乔木树种以云杉、落叶松、柏树、杨树、柳树等为主;此外,结合畜牧业和特色种植业的发展,大力营造以枸杞、花椒等为主的生态经济林;加大林草间作比例,大力种植紫花苜蓿、红豆草等多年生优质牧草。

(二)配套措施
综合协调,统筹安排,使退耕还林还草与基本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封山禁牧、剩余劳动力培训转移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加大农田基本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确保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做到口粮基本自给;搞好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有效保护林草植被;积极推进移民安置,改善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实现农牧民脱贫致富;努力推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扩大林草保护面积,促进畜牧业发展。

1、基本农田建设。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搞好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大力开展雨水集蓄利用,推广节水灌溉,实施“沃土工程”,不断改良和培肥土壤,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单产,切实做到“树上山,粮下川”,确保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做到农牧民基本口粮实现自给。

2、生态移民。对居住在三江源地区、东部干旱地区基本不具备生存条件的特困人口,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实行异地生态搬迁。搞好生态移民迁入地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生态移民的生计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其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移民脱贫和生态保护目标。

3、封山禁牧。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全面实施封山禁牧、舍饲圈养。加强饲草料基地建设,优化畜种结构,搞好繁殖技术应用和疫病防治,为发展舍饲畜牧业提供优质服务。安排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牧地。

4、农村能源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多渠道筹资,多元发展,多能互补的原则,发展替代能源,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加强太阳灶、节柴灶建设,减轻传统生活燃料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适宜发展沼气的地区,大力建设沼气池。对不适宜发展沼气的地区,大力推广太阳灶、节柴灶。

5、劳动力转移培训。随着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人数将进一步增加。为此,要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以“阳光工程” 培训为重点,扩大培训范围,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农村富裕劳动力的就业竞争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引导农村富裕劳动力向集约化经营的温棚蔬菜、花卉、畜禽养殖等产业转移,向乡镇企业转移,向城镇转移。

(三)后续产业发展
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以科技为支撑,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重点发展农区畜牧业、农林特色产业、中藏药产业、藏毯编织业和生态旅游业。形成资源配置合理、区域优势突出、整体效益显著的后续产业发展格局,确保生态建设地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农牧民收入稳定增加。

1、区域布局
江河源区。充分发挥该地区生产环境洁净、水质好、无污染的优势,利用暖季饲草丰富,品质好的条件,发展季节性畜牧业,生产具有青海高原特色的牦牛、藏羊产品,建立牦牛犊、藏羔羊生产基地,逐步发展壮大畜产品加工业和具有高原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的旅游业。
东部黄土丘陵区。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业、舍饲畜牧业、中藏药材种植与加工业和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浅山地区加快发展以沼气池、水窖、暖棚为中心的旱作农业生态模式,提高现代化生产水平。脑山地区结合退耕还林还草,建设饲草料生产基地,走发展设施养殖业的路子。大力发展犊牛、羔羊生产,使其成为我省农区优质肉牛羊生产基地。
环青海湖区。结合退耕还林还草,采用林草间作、林药结合等模式,扩大优质牧草和中藏药材种植规模,大力发展犊牛、羔羊产业,促进传统畜牧业向优质、高效舍饲畜牧业转变。
柴达木盆地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以紫花苜蓿为主的饲草料产业,通过种植基地和加工企业建设,为全省的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效畜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产业布局
农区畜牧业。依托现有产业基地,在退耕农户中发展养殖专业户3万户,建设占地面积1500亩的标准肉牛养殖场1个。
藏毯编织业。加大扶持力度,培育三到五家龙头企业,做大“藏羊”牌藏毯、“海湖”牌地毯等优势品牌。新建藏毯生产加工点和车间240个,逐步将藏毯编织业培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中藏药产业。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选择一些优势明显的品种,形成专业化生产、加工格局。东部黄土丘陵区重点发展大黄、黄(红)芪、秦艽、甘草、板篮根、党参、花锚等生产;柴达木盆地重点发展枸杞、红景天等生产;环湖地区重点发展甘草、麻黄草、微孔草等生产,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生产基地。到2010年东部黄土丘陵区形成5万亩中藏药材种植基地,柴达木盆地形成5万亩枸杞种植基地。在三江源区设立冬虫夏草、藏茵陈等名贵稀有品种保护区。
生态旅游业。依托现有基础,加大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将贵德黄河、西宁湟水两处省级森林公园建成国家级森林公园;将兰采、尕愣两处地县级森林公园建设成省级森林公园。充分吸纳退耕户剩余劳动力参与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保护、服务等工作,鼓励支持退耕户借助当地的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农家乐餐饮、娱乐、住宿等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旅游、休闲消费需求,拓宽增收来源。
沙棘产业。充分利用我省适宜沙棘生长的气候资源,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大力营造沙棘林,同时加大对现有沙棘低产林的改造,培育和建设沙棘林基地。“十一五”期间,改造沙棘低产林100万亩,建设大果沙棘种植基地20万亩,建设年生产能力5000吨的综合生产加工企业5家。
经济林果业。根据我省气候特点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生态型特色经济林,提高退耕户的经济收入。争取“十一五”期间在河湟谷地发展苹果、梨、桃、山杏、核桃、花椒和枸杞等经济林果1万亩。
草产业。大力推进退耕地种草、荒山种草,着力打造草产业链。到2010年,全省种草总面积达到 万亩,草产量达到 吨,饲草料加工企业发展到3-5家,生产规模达到40万吨,生产草饼、草颗粒、草粉、青贮草捆和干草捆等产品,解决牲畜饲草料的季节、地区间不平衡问题。
高原经济动物养殖业。充分利用原有房屋及圈舍,发展高原经济动物养殖业。到2010年,形成祁连、海晏、门源、泽库、班玛、格尔木、德令哈高原经济动物养殖基地7处,养殖高原经济动物2万头(只)。主要品种为马鹿、梅花鹿、雉类。
野菜加工业。充分利用我省野菜资源优势,打造蕨麻、鹿角菜、蕨菜、柳花菜、苦苦菜等高原野生、绿色品牌,发展速冻菜、罐装菜、脱水菜、保鲜菜。“十一五”期间,扶持2至3家野菜综合加工企业,年加工各类野菜10万公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发展后续产业提供资金保障。对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为主的退耕还林还草项目,主要由各级政府运用公共资源组织全社会共同完成;对兼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后续产业项目,主要运用市场机制,政府给予适当的政策、资金扶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赠款支持;对于经济效益显著的后续产业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吸引省内外、国内外投资者开发建设。

(二)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落实退耕还林还草和发展后续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争取国家在现行退耕还林还草粮食、资金补助政策到期后,适当延长补助期,并对退耕还林还草和发展后续产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和后续产业的发展。

(三)强化政府责任制。继续完善和强化各级政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及发展后续产业的目标责任,将生态建设及后续产业发展业绩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干部任期和离任考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有关法规、规章。加强对退耕还林还草建设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保证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互相支持,共同完成退耕还林还草及发后续产业的任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生态建设及后续产业发展方面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环境,完善人才评价、使用、竞争和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能力。稳定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机构和队伍,配备业务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专职管理人员,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后续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五)加快科技进步。全力推进林业科技进步与创新,为生态建设和后续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特别是要把推动林业自主创新作为调整林业经济结构、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全面发挥科学技术对生态建设和后续产业发展的引领、支撑、突破和带动作用。
加快信息体系建设,使信息服务网络向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纪人队伍、种植大户延伸,通过网络把市场与基地和农牧户联结起来。
建立健全分层次、多形式的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作,增强科技开发、示范、推广的活力,加快农牧民易掌握、见效快、覆盖面大关键技术的推广,加快成熟科学技术的转化,努力提高生态建设和后续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第五篇:2017年山西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标准为多少

2017年山西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标准为多少?

为有效缓解农民收入下行压力,稳步实现农民群众增收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一个战场打好脱贫攻坚和生态治理两个攻坚战”的安排部署,省政府决定我省在今年秋季提前启动实施2017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10月20日,省政府下发《关于提前启动2017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实施方案》里的新政策也将给退耕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

尊重群众意愿——应退全退、愿退尽退

我省陡坡耕地多、适宜退耕还林的土地资源十分丰富,且主要集中在生态脆弱和深度贫困高度重合的吕梁山区,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将实现生态改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脱贫三个目标的有机统一。

省林业厅厅长任建中表示,我省提前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实现振兴崛起、全面决胜小康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落实生态补偿政策、有效缓解群众增收压力、直接增加农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综合考虑国土资源部批准核减我省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和群众增收的迫切需要,提前启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08万亩。

《实施方案》明确,提前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全部安排在25度以上的未植树种草的坡耕地和2007年上一轮退耕还林暂停后已栽树种草的25度以上坡耕地。对2007年起已栽植树木的且初植密度和保存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坡耕地,要逐地块进行现场核实,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范围,退耕户享受补助政策,并在本县进行等面积异地造林,确保国家投资不重复、造林面积不减少、农民群众能增收。

《实施方案》指出,市、县政府对本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总责,突出和强化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到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杜绝强推强退。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要把握应退全退、愿退尽退的原则,要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退与不退,还林还是还草,以及选择什么林种、树种、草种都要在坚持适地适树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户意愿。

《实施方案》指出,年内逐乡逐村逐地块落实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主要抓好任务落地到户和作业设计、项目招投标或议标以及苗木准备等前期工作,2017年春季全面组织实施。

据任建中介绍,当前,退耕还林最重要、最要紧的任务就是抓紧208万亩退耕地块的落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边退边调、先退后调”的办法,对国土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实地不相符合,但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陡坡耕地,要先退下来,由国土、林业、农业部门共同认定,然后再逐步调整耕地规划。

增加群众收入——补助标准显著提高

我省不是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吕梁山区的广大贫困群众很难依靠农业增收致富。退耕还林作为生态补偿脱贫的重要途径,不仅有利于调整种植结构,改善生态,又能够直接增加退耕农户的现金收入,让他们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由国家补助标准和省级配套标准两部分组成。国家补助标准,国家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300元、给退耕农户补助1200元。退耕还草国家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给退耕农户补助850元(第一年每亩补助45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400元)。省级配套标准,省级对58个贫困县范围实施的退耕还林,在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配套800元,达到2300

元,其中:种苗造林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500元,每亩达到800元;给退耕农户的补助在国家每亩12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300元,每亩达到1500元;对其他非贫困县实施的退耕还林,省级在国家每亩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配套500元,每亩达到2000元,其中:种苗造林在国家每亩补助3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200元,每亩达到500元;给退耕农户的补助在国家每亩1200元的基础上省级配套300元,每亩达到1500元。

《实施方案》明确补助安排,给退耕农户的现金补助,每亩1500元,分五年兑现:第一年为国家补助500元、第二年为省级补助150元、第三年为国家补助300元、第四年为省级补助150元、第五年为国家补助400元。种苗造林补助,贫困县每亩800元,分三年拨付:第一年400元用于种苗造林补助、第二年和第三年各200元用于补植补造和管护;非贫困县每亩500元,分三年拨付:第一年300元用于种苗造林补助、第二年和第三年各100元用于补植补造和管护。

我省在国家投资没有到位之前,采取省级垫付和市场化融资的办法统筹解决提前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所需补助资金。并力争在2016年年底前将208万亩退耕还林还草第一年国家补助和第二年省级配套补助同时兑现给退耕农户,最迟在2017年全部完成兑现到户。

助力脱贫攻坚——不再限制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

目前,我省正在举全省之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而实施退耕还林,与其他生态脱贫攻坚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可以让广大农民群众在造林营林、管林护林和发展经济林中获得更多收益。据任建中介绍,新一轮退耕还林的一大亮点是,国家对发展经济林和生态林没有比例要求,只要条件适宜,要放手发展经济林,省里对贫困户发展经济林纳入提质增效项目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向贫困地区倾斜,优先安排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鼓励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开发,在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下,优先发展干鲜果、油用、药用等经济价值较高的树种草种,为贫困群众提供持续稳定的增收渠道。

《实施方案》强调,要同步推进荒山增绿与群众增收,在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优先发展经济林,科学营造生态林,积极营造灌木林,注重科技服务,强化工程管理,保证建设成效。积极组建造林脱贫攻坚专业合作社,采取议标的方式优先承包工程建设任务,让贫困群众获取劳务收益。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农户”或“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鼓励扶持各类企业依托退耕建立产业基地,农民以土地资源、种苗造林种草补助资金作为股份增加资产性收益。

在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中,要优先将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贫困县全部纳入实施范围,根据退耕还林的需要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今年提前启动实施的208万亩任务要全部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求,让贫困人口优先享受补助政策。

任建中说,新一轮退耕还林要广泛吸收贫困人口组建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所有工程原则上全部由合作社组织实施,以此实现贫困户在造林绿化中增加收入,也可以由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行实施。要全面推进“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积极探索资产性收益机制,建立“企业+合作社+农民”林业股份制合作组织,让每一片退耕还林地都成为群众蓄积财富的绿色银行,切实增加群众退耕还林的后续收益,以经济林的发展实现群众的持续增收、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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