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专题
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武汉体育学院
三、协办单位:
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体育舞蹈分会
四、比赛时间、地点:
地点:武汉体育学院
时间:2013年12月7、8日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
五、参赛单位:
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六、运动员基本条件及分组
(一)经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经省招办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在籍大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才有资格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思想品德好,各科课程考试及格,并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二)凡属进修班、短训班、培训班、封闭班、代培班、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修、网络学院和成教性质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三)分组:本次比赛分甲组、乙组、丙组、研究生组四个组别进行。甲组:凡是没有设置体育舞蹈专业课程的本科院校的学生和体育院校中非体育舞蹈专业的学生均报名参加该组的比赛。
乙组:凡是设置了体育舞蹈专业课程,并从事体育舞蹈专业学习和训练的学生或以体育舞蹈特长生考入学校的学生均报名参加该组比赛。
丙组:凡是没有设置体育舞蹈专业课程的高职高专学校的学生均报名参加该 组的比赛。
研究生组:凡是参加该组别的学生,舞伴中必须要有一人是研究生在读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选手。
七、比赛项目 1.甲组系列
(1)A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 W、T、VW、Q、f;S、R、C、P、J)(2)B组:标准舞/拉丁舞(4支舞 W、T、VW、Q;S、R、C、J)(3)C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 W、T、VW;R、C、J)(4)D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 W、T;R、C)
(必须跳省高校新或老规定套路)
(5)E组: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 W;R)
(必须跳省高校新或老规定套路)
(6)F组:女子单人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W、T;R、C)(7)G组:女子单人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W;R)
(8)巾帼组:女子双人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W、T;R、C)(9)巾帼组:女子双人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W;R)2.乙组系列
(1)精英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W、T、VW、Q、f; S、R、C、P、J)(2)精英新星A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W、T、VW、Q、f; S、R、C、P、J)
(3)精英新星B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 W、T、VW;R、C、J)(4)全能组:十项全能(10支舞W、T、VW、Q、f、S、R、C、P、J)(5)全能组:六项全能(6支舞 W、T、Q、R、C、J)
(6)A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W、T、VW、Q、f; S、R、C、P、J.)(7)B组:标准舞/拉丁舞(4支舞 W、T、VW、Q;S、R、C、J)(8)C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 W、T、VW;R、C、J)(9)D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 W、T;R、C)
(必须跳省高校新或老规定套路)
(10)E组: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 W;R)
(必须跳省高校新或老规定套路)
(11)F组:女子单人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支舞 W、T;R、C)(12)G组:女子单人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W;R)
(13)巾帼组:女子双人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W、T;R、C)(14)巾帼组:女子双人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W;R)3.丙组系列
(1)A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 W、T、VW;R、C、J)(2)B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 W、T;R、C)
(必须跳省高校新或老规定套路)
(3)C组: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 W;R)
(必须跳省高校新或老规定套路)
(4)E组:女子单人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W、T;R、C)(5)D组:女子单人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 W;R)(6)巾帼组:女子双人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W、T;R、C)(7)巾帼组:女子双人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W;R)4.研究生组系列
(1)A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 W、T、VW、Q、f;S、R、C、P、J)(2)B组:标准舞/拉丁舞(4支舞 W、T、VW、Q;S、R、C、J)(3)C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 W、T、VW;R、C、J)(4)D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 W、T;R、C)
(必须跳省高校新或老规定套路)
(5)E组: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 W;R)
(必须跳省高校新或老规定套路)
(6)F组:女子单人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W、T;R、C)(7)G组:女子单人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W;R)
(8)巾帼组:女子双人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W、T;R、C)(9)巾帼组:女子双人标准舞/拉丁舞(1支舞W;R)5.休闲舞(三步踩)6.团体舞
(1)编排特定要求:参赛选手六——八对;音乐不少于三分钟,不超过四分三十秒;在竞赛规定的舞种中,任选三支(含)以上舞种进行成套动作的编排。
(2)校园青春集体舞:VW或C。
7.队列舞:人数、舞种不限;音乐不少于三分钟,不超过四分三十秒。8.艺术表演群舞:人数、舞种不限;音乐不少于三分钟,不超过四分三十秒。
八、竞赛方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最新《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规则》。
(二)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团体舞、队列舞、艺术表演群舞音乐自备。
(三)比赛将根据各项目参加人数情况决定竞赛程序。
(四)本次比赛将聘请体育舞蹈专家担任评判工作,无组队参赛的单位将不聘任裁判员。
(五)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本人学生证到检录处进行检录,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九、报名及报名费
(一)各单位可报领队一名,教练员二名。
(二)参赛选手可以参加不同系列的舞种比赛,但不得跨组比赛,每对选手限报两项,团体舞除外。
(三)本次比赛每人次限报组别两项。
(四)凡参赛单位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报名表通过电子版的形式发到刘嘉老师的邮箱里,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本次比赛采用最新型竞赛系统软件,请严格按照报名表要求详细填写组别及组别代码)组别、组别代码、报名表请自行在群共享下载。
(五)2013年12月6日现场报名请携带经体育部主任签名加盖公章、校医院的体检证明后的正式报名表上交以备核查。
(六)报名费:
1、参加比赛的选手每人交报名费60元。只参加团体舞、队列舞或艺术表演群舞的每队交报名费300元。
2、各参赛学校另交纳保证金1000元(如无违纪现象则在比赛结束后退还)。
3、参赛报名费由参赛学校交纳,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收取,并于12月6日下午的领队会上交比赛会务组。
(六)参赛前,各校必须为参赛学生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本单位(体育部)主管领导负责验审保险单据,否则,一旦出意外事故,由各校自己负责。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组取前八名,凡取得名次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二)团体舞、队列舞、艺术表演群舞将根据舞种及甲、乙、丙三个组别分别录取名次,前三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三)比赛将评出“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若干队、运动员若干名,并颁发证书。
(四)比赛将评出“优秀教师奖”、“优秀裁判奖”若干名。
(五)团体舞将评出“优秀编排奖” 两名。
(六)比赛将评出“优秀组织奖”两名。
十一、纪律与处罚
(一)各报名单位必须携带学生证以备检查学生真实身份。
(二)凡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背规程对运动员的资格规定和不服从裁判判罚、打架、骂人、无理取闹等不良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不退还保证金。
十二、其它事宜
(一)2013年12月6日下午2点至5点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馆运动员试用场地及音乐。
(二)参赛单位于2013年12月6日下午4点到奥星苑四楼会议室出席领队、教练、裁判会议。
(三)各队请自备校旗一面,规格为3号旗,两面印刷,校旗在领队会上上交。队伍参赛简介300字左右一份(内容包括本队简介及本队人文口号)。
(四)地址:武汉体育学院珞瑜路461号 乘车路线:可乘坐518、521、583、536等线路公交车到珞瑜路体院站(卓刀泉站或珞瑜路马家庄站)下车。
(五)本次比赛联系人:刘嘉:*** 邮箱:188592984@qq.com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北省大学生体协体育舞蹈分会。
湖北省大学生体协
湖北省大学生体协体育舞蹈分会 2013年9月24日
第二篇: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2年四川省大众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拳跆中心、四川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四川省缘道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深圳东方功夫体育用品行。
四、竞赛地点: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馆
五、竞赛时间:2012年 5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
六、参赛单位:参赛单位必须是四川省跆拳道协会的团体会员。可分别以市、州(县、区)协会、省跆协团体会员单位名称为参赛队名。
七、竞赛组别和比赛项目:
(一)竞赛组别:
1、男、女成年组(竞技): 1981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2、男、女成年组(非竞技):199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男、女青年组:1994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4、男、女少年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5、男、女儿童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6、男、女儿童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二)各组比赛内容: 品势比赛:
⑴个人赛(男、女)⑵三人团体组(男、女)⑶男女混合组(含夫妻组合)(4)亲子组(限父子、母子)品势个人比赛内容:
成人组:品势太极6章-太白为规定淘汰赛内容,平原、十进为决赛内容。青年组:品势太极6-8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高丽、金刚为决赛内容。少年组:品势太极3-4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太极5-6章为决赛内容。儿童组甲组:品势太极1-3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太极4、5章为决赛内容。
儿童组乙组:品势太极1-2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太极3章为决赛内容。
品势三人团体,混合组比赛内容:
比赛内容为各年龄组决赛品势中任意抽取一套,抽选品势在赛前领队会议时公布。
父、母子组比赛内容:品势太极1-2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太极2-3章为决赛内容。
夫妻组比赛内容:品势太极6-7章为规定淘汰赛内容,8章、高丽为决赛内容。
击破比赛:
(1)少年组(男、女):(2)青年组(男、女):(3)成年组(男、女): 比赛内容:
(1)本次比赛击破规定动作为正拳垂直向下击破;(2)击破木板厚度为1厘米,由组委会统一提供;(3)运动员第一次击破数量为5块,不成功者淘汰,成功后开始进行同等数量往上加的 PK,最终以击破数量决出排名;(4)如果击破数量相同,排名并列;
(5)参赛选手正拳击破部位不得有任何附着物;(6)选手必须在裁判发出指令后20秒内完成动作。
特技比赛:
⑴少年组(男、女): ⑵青年组(男、女): ⑶成年组(男、女): 比赛内容:
特技个人:需要完成1个规定动作加1个自选动作,每个动作可做两次, 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得分相加为最终成绩;
A:少年组规定动作:跳前踢;(直立、手向上伸直手尖处)B:青年组规定动作;360度腾横踢;(头部以上)C:成年组规定动作:跳后旋踢;(头部以上)D: 自选动作名称由教练员赛前报裁判长。跆舞比赛:(1)儿童组(2)少年组(3)青年组(4)成年组(5)亲子组 比赛内容:
(1)跆舞比赛只设成年、青年、少年、儿童、亲子,共5个组别,可男女混合组队;
(2)每队人数不少于3人,不多于9人;
(3)表演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钟,超时10秒开始扣分;(4)报到时提交表演音乐盘,并自留备份盘;
(5)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组评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6)在动作表演中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风格及形式,也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殊情况下如使用不妨碍安全的情景道具或装饰品,必须在赛前由领队提出,并征得裁判长同意;
(7)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题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题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等,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竞技比赛级别:
(1)成年男子组:50KG、53KG、56KG、59KG、62KG、67KG、72KG、78KG、84KG、+84KG(净体重不小于45kg不大于89kg)
(2)成年女子组:47KG、50KG、53KG、56KG、59KG、62KG、65KG、68KG、71KG、+71KG(净体重不小于42kg不大于76kg)
(3)男子青年组:45kg 48kg 51kg 53kg 55kg 57kg 59kg 63kg 68kg 73kg 84KG、+84KG(净体重不小于40kg不大于89kg)(4)女子青年组:42kg 44kg 46kg 49kg 52kg 55kg 59kg 63kg 68kg +68kg(净体重不小于37kg不大于73kg)(5)男子少年组:36kg 38kg 41kg 44kg 47kg 51kg 54kg +54kg(净体重不小于33kg不大于59kg)
(6)女子少年组:39kg 42kg 45kg 48kg 51kg +51kg(净体重不小于31kg不大于56kg)
(7)男子儿童甲组24kg 26kg 27kg 28kg 29kg 30kg 31kg 32kg 35kg 38kg 41kg +41kg(净体重不小于17kg不大于46kg)
(8)男子儿童乙组:16kg 18kg 20kg 21kg 22kg 23kg 24kg 26kg 28kg +28kg(净体重不小于15kg不大于32kg)
(9)女子儿童甲组:22kg 24kg 27kg 30kg 33kg +33 kg(净体重不小于15kg不大于38kg)
(10)女子儿童乙组:15kg 17kg 19kg 21kg +21kg(净体重不小于13kg不大于30kg)注:
1、以上每个级别每队报名人数不限。
2、各及别报名人数低于2人时,由大会组委会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参赛级别,最终参赛级别和比赛顺序以对阵表为准。
八、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四川省跆协个人会员或中跆协考级人员,并达到8级(黄带)水平。报到时必须交验省跆协会员证或中跆协考级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亲子组赛人员须出据户口簿),运动员只能代表身份证所在市、州比赛。成年组凭大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方可代表所在单位,否则不能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交一寸免冠照两张并在背面注明姓名(报到时不交照片者不得参赛)。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三)每个参赛队最多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与参赛队员人数比例为1人:8人,医生1人。
(四)采用省跆协网上报名,一经报名,不再更换运动员和项目以及相关信息。不受理信函或传真方式报名。(网址:www.teniu.cc)
九、竞赛办法:
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竞技比赛各级别和品势个人比赛各级别前8名分别按9、7、6、6、3、3、3、3计分,品势团体、跆舞比赛、特技比赛、击破比赛各组别前8名分别按18、14、12、10、8、6、4、2计分,竞技团体总分前8名和品势团体总分前8名由省跆协统一颁发奖杯。
(二)所有比赛的前8名运动员由省跆协统一颁发证书,还将为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
(三)所有比赛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
(四)由组委会根据情况评选“最佳参赛组织奖”、“运动员最佳技术奖”、“优秀裁判员奖”、“优秀教练员奖”,在赛后上公布。
十一、其它规定: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统一着省跆拳道协会协指定东方功夫牌道服、护裆、护臂、护腿等(提前预订电话:***);否则不能比赛。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进行跆拳道专项考级人员保险(保险电话:***)。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必须附近三月县级以上医院脑电图证明。竞技比赛由裁判组提前称体重,超重者不得参加比赛。各参赛单位报到时由领队签定免责声明,运动员比赛中发生的人身安全和经济赔偿按保险协议办理,组委会不承担责任。运动员比赛、训练、交通食宿等安全管理等由各领队、教练和运动员监护人负责。
十二、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从2012年5月2日开始报名,最迟必须于2012年5月21 日前将报名信息传输到省跆拳道协会网站(确认联系人:章跃,确认联系电话:***)。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组委会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定于2012年5月22日上午在技术培训中心对报名参赛运动员第一轮比赛进行电脑抽签,并于赛前公示,各队对抽签结果不得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三)参加比赛的各队领队必须于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晚七点准时到指定地点(详见补充通知)报到交纳参赛费、验证,领取参赛证,否则不能参赛。5月 25日(星期五)晚18:30-21:30在赛场对所有运动员称体重。
(四)各运动队食、宿、行自理(组委会可协助联系,电话:***邹老师)。比赛木板由大会统一预定,费用各队自理。
(五)裁判员:各参赛队可自费报一名裁判员参加大会工作(领队、教练员等不得兼报裁判员),其他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等由省跆协统一选派。裁判员学习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参赛费: 每名运动员交参赛费200元。
十四、比赛相关信息请在省跆拳道协会网站查询。
十五、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省跆协。该项赛事已列入2012年四川省体育竞赛计划。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三篇:2013年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
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协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
甘肃省教育厅
三、承办单位
西北民族大学
四、竞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2日----27日
地点:西北民族大学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和体育院校,均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23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10000米竞走、20000米竞走、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链球、十项全能。
(二)男子乙组(1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
(三)女子甲组(22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
(四)女子乙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分组
1、甲组A: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大学(学院)、师范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2、甲组B:凡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录取的学生以及体育大学(学院)、师范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未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3、乙组:按照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普通大学生,香港及澳门(具有永久居住证)的大学生。
(二)报名规定
1、有高水平招生资格的院校:每队运动员总数限报18人(男、女、甲组A、甲组B,录取的普通大学生也可报乙组,甲、乙组分别记团体总分)
2、普通院校:每队限报10人。(男、女不限,只可报乙组)
3、各校报领队1人,甲组中每6名运动员可报1名教练,乙组可报1~2名教练员。
4、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全能运动员不能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
5、甲组各单项报名标准为一级以上运动员标准;乙组各单项报名标准为二级运动员以上标准;各组别的男、女竞走项目和10000米均增设关门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组别100米至800米的径赛参赛人数不足或等于7人时,只设一个赛次,超过7人时均设两个赛次(若100米、200米参赛人数超过40人则再增加一个赛次)。田赛各项参赛人数超过20人时,进行及格赛,按成绩取前12名运动员参加决赛。
(四)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包括评分表、补充规则)。
(五)各组报名人数不足3个单位或不足3人的项目,取消该项目比赛,由组委会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人或者项目。
(六)撑杆跳高,撑杆自带并经大会检查合格,方能使用;其它器材由大会负责提供。
八、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经考生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注册备案)的在校在读大学生(函授学生、成人高考学生、电大学生、进修班学生、短训学生等不予报名)。
2、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为18—2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且入大学时(专科或本科)年龄不超过22周岁(自2013年起,新生入学年龄不得超过20周岁)。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比赛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4、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专科期间,参加锦标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加锦标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5、除港、澳外,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教育部大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正式履行注册并经审核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者。
6、非会员学校不能报名参赛,2013年招收的新生不能参赛。
九、运动员注册:
1、运动员所在学校负责人直接登录学校体育竞赛注册管理系统(教育网:202.205.109.196 网通/电信:211.151.94.148)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由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负责人员审批并发放注册卡。
注册时需按要求填写运动员信息、注册年限、上传运动员照片、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详见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
联系人:马媛媛联系电话:010-660938212、注册费: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及手续费20元/年。
3、未注册运动员将不能参加比赛,注册截止日期5月1日。
十、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
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各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时,名次减1录取(以报名人数为准)。
2、团体名次
甲组分别录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前八名(甲组A,甲组B分数相加)。乙组分别录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如总分相等时,以破记录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二)、计分办法
1、获得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分别按9、7、6、5、4、3、2、1分计分(接力项目、全能项目加倍计分)。
2、打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最高纪录者加9分;打破全国田径最高纪录者加18分(同时打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最高纪录者,只加计一个最高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三)、奖励办法
1、获得各项团体前八名的队颁发奖杯。
2、获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破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纪录颁发破纪录奖。
十一、报名日期、办法
(一)、报名日期、办法1、2013年6月10日前规模报名(规模报名表见附件一),请传真至清华大学体育部。传真号:010—62785324。
2、2013年6月20日前各学校将正式报名表(报名表须经主管校长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和医院公章;运动员报名时须注明本人近期最好运动成绩,报名表一律用电脑打印,另附团长、领队、教练、联络人员、运动员每人一张一寸彩色照片,并注明学校、姓名、职务)用特快专递邮寄至: 北京清华大学体育部刘翠萍收,邮编:100084联系电话:010—627853243、请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邮件至tcsports2011@163.com、(西北民族大学的邮箱)
4、本届锦标赛采用泰松田径运动会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附件二)。各报名参赛单位请于6月2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此时间后,各报名单位每变更一人次项目或人员,收取变更费100元。网络报名完成5个工作日后,所有运动员将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和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网上分别公示。
5、登录中国大学生田径协会网站下载相关附件及代表队团长、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参赛胸卡,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彩色打印后贴2寸护照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到完成资格审查后由组委会盖章并塑封(报名单位请勿塑封)。
十二、报到相关事宜
(一)、报到:
1、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主任和委员、裁判长、裁判员于比赛前3天报到。
2、领队、运动员、教练员于比赛前2天报到。
(二)、经费:
1、各代表团(队)报到时,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含市内短途交通费),每人每天须向大会交纳食宿费人民币12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负责。
2、主办单位所选派的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委员,裁判长(员)及大会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均由大会负责。
3、各代表队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4、港、澳参赛高校食宿费为每人每天50美元。团长、领队住宿费按不同标准另定。
(三)、运动员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学生证》、“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时的全国统一高考名册。港、澳地区学生须携带永久居住证和各高校录取学生的复印件。
(四)、参加本届比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领队都必须由所在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在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报到时各代表队(团)须缴纳3000元(人民币)保证金。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代表队(团),比赛结束后将保证金原数退回。
(六)、各代表团自备6×9尺校旗两面,颜色不限。
十三、裁判员、仲裁委员等的选派
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和委员、竞走裁判等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由承办单位调派。
十四、资格审查与兴奋剂检查
(一)、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受理运动员参赛资格等有关事宜。
(二)、为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在报名后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如在赛前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并不得补报和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并查实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没收比赛保证金;同时,给该运动员所在学校处以停赛一年的处罚,被处罚的运动员所在学校,取消会员单位一年注册资格。
(三)、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须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字的书面申诉报告,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后方可受理,如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败诉者不再退还申诉费。如被起诉单位败诉,单位比赛保证金(3000元)不予退还,并重新缴纳比赛保证金后方允许参加后续比赛。
(四)、关于兴奋剂检查及性别检查。本次比赛报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由检测中心负责大会的运动员兴奋剂抽检,一旦发现参赛运动员服用了违禁药物,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处罚。拒检者按药检阳性处理。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定)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
2013年4月15日
第四篇:2012年湖北省大学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定稿
2012年湖北省大学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协办单位: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武术分会
三、参赛单位:湖北省各普通高校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为2012年5月5、6日
比赛地点:武汉理工大学西院体育馆。
五、比赛组别及比赛项目:
(一)甲组比赛项目
1、初级教学套路组:
(1)拳 术:三路长拳、24式简化太极拳(任选一项目)
(2)短器械:初级刀、初级剑、32式太极剑(任选一项目)
(3)长器械:初级枪、初级棍(任选一项目)
2、自选套路组:
(1)自选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一项目)
(2)自选短器械:刀术、剑术、太极剑(任选一项目)
(3)自选长器械:枪术、棍术(任选一项目)
(4)其他拳术:分一、二、三、四、五类(任选一项目)
(5)其他器械:单、双、软器械(任选一项目)
(6)对练:每队限报男、女各1对
3、集体项目:6人及以上,配音乐。
(二)乙组比赛项目
1、自选套路组:
(1)自选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一项目)
(2)自选短器械:刀术、剑术、太极剑(任选一项目)
(3)自选长器械:枪术、棍术(任选一项目)
(4)其他拳术:分一、二、三、四、五类(任选一项目)
(5)其他器械:单、双、软器械(任选一项目)
(6)对练:每队限报男、女各1对
2、集体项目:6人及以上,配音乐。
(三)丙组比赛项目
比赛项目与甲组相同
(四)丁组比赛项目
比赛项目与乙组相同
六、参赛办法及资格:
(一)报名规定:
1、各单位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3名
2、甲、丙初级教学套路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3项(不含对练)。
3、甲、丙竞赛套路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3项(不含对练)。
4、乙、丁竞赛套路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每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3项(含对练)。
(二)运动员参赛的基本条件
1、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
2、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赛会纪律和运动员手册,并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同意参赛者。
3、属于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三)甲、丙组运动员参赛条件
1、入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生。
2、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及研究生。
3、甲组为部委院校、省属本科院校。丙组为省属高职(专科)学校。
(四)乙、丁组运动员参赛条件
1、乙组: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入围,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在省教育厅学生处注册的学生;经学校自行组织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以“体育特长生”或“高水平运动员”名义保送或免试推荐入学的学生。
2、丁组:为普通高等体育院校(系)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及研究生。
(五)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体现育人宗旨,各校要对本单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2、本次比赛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对比赛期间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3、本次比赛将由大会组委会,全面负责执行对参赛运动队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工作。
4、各单位报名时要求向大会组委会报送学生高考录取名册、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5、凡对本次比赛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并同时交纳人民币500元申诉费。经大会组委会受理。如胜诉,退还其交纳的申诉费。大会组委会的决定、处罚是最终决定。
6、凡严重违反竞赛纪律和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的运动队(员),按《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执行,并取消该运动员集体项目和单项所取得的名次,同时取消该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七、竞赛办法:
(一)自选套路组运动员不得兼报初级教学套路组比赛项目。
(二)各单项比赛运动员按电脑自动抽签排序上场。
(三)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则》。
(四)自选套路指定难度动作规定(限乙、丁组)
1、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平衡、腿法、跳跃、和跌扑类)最多选报3种不同类别的5个A级难度动作。
2、套路比赛中主要动作内容和一般动作内容不做规定要求。
(五)自选套路必须填报指定难度表,表附后。
(六)集体项目:6人以上配音乐,不超过6分钟。
(七)本次比赛的服装、器械不作规定要求。
八、录取名次:
(一)团体总分:设甲、丙组男、女团体总分各前八名;乙、丁组男、女团体总分各前六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单项:男、女各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算,计入团体总分。
(三)对练项目: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按单项双倍计入团体总分。
(四)集体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不计入团体总分)。
九、报名时间:
(一)各单位将报名单一份,指定难度表一式四份,并附《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和校医院公章,于2012年4月15日邮寄武汉理工大学体育部(邮编:430070,电话/传真:
027—87859343)罗兵、易鹏老师收,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及指定难度表发到:***@163.com
(二)参加本次比赛的所有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
十、其它有关事项:
(一)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若干名,评选名额、标准和办法另定。
(二)参赛费标准按报名组别确定,每报名一个组别交参赛费800元(领队会议时交)。
(三)每校必须交竞赛保证金2000元,竞赛结束后若无违反竞赛纪律者,保证金原数退回,否则保证金不退。
(四)定于5月4日下午15:30时在武汉理工大学体育西院馆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会议,并抽签,凡抽签未到的院校由大会组委会代抽签。
(五)联系人:武汉理工大学体育部易 鹏老师,***
彭军武老师,***
办公电话/传真:027-878593
43E-mail:***@163.com.(六)参赛单位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北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注:其他拳术分为五类:即一类.形意、八卦、八极。二类.通臂、劈挂、翻子。三类.地躺、象形拳。四类.查拳、华拳、炮拳、洪拳、少林拳、其它拳术。五类.规定太极、传统太极拳类。
第五篇:2011年广东省大学生跆拳道社团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1年广东省大学生跆拳道社团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重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高校部
三、竞赛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手球馆
四、竞赛时间:2011年5月21-22日(21日报到)
五、参加单位:
广东省内各高校跆拳道社团以及特邀社会团体单位
六、竞赛项目:(一)、竞技比赛:
甲组(高水平运动队、专业二线队员)
1、男子: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8KG、84KG +84KG
2、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7KG、72KG +72KG 乙组(高校跆拳道社团、特邀社会团体单位)
1、男子: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8KG、84KG +84KG
2、女子: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7KG、72KG +72KG 丙组(中专院校社团)
1、男子:46KG、50KG、54KG、58KG、62KG、67KG、72KG、+72KG
2、女子:40KG、43KG、47KG、51KG、55KG、59KG、63KG、+63KG
(二)、品势比赛项目及内容:
1、个人品势
甲组(高水平运动队)男子、女子 初级(白带至黄绿带):太极三章 中级(绿带至红带):太极七章 高级(红黑带至黑带):金刚
乙组(高校社团、中专院校社团、特邀团体单位)男子、女子 初级(白带至黄绿带):太极二章 中级(绿带至红带):太极五章 高级(红黑带至黑带):高丽
2、混双品势:
甲组(高水平运动队)
色带组(太极三章初赛,太极五章决赛)黑带组(包含红带)(太极八章初赛,高丽决赛)乙组(高校社团、中专院校社团、特邀团体单位)色带组(太极二章初赛,太极三章决赛)黑带组(包含红带)(太极五章初赛,太极八章决赛)
3、团体品势赛:
团体品势比赛级别及内容:(限3人参加)色带组(太极三章初赛,太极五章决赛)黑带组(包含红带)(太极七章初赛,高丽决赛)
(三)跆拳舞(操):
1、团体比赛不分组别,可男女混合组队;
2、每队人数不得多于10人,不少于3人; 注:跆拳舞(操)竞赛要求:
1、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钟,超过10秒开始扣分;
2、报到时间提交表演音乐盘,并自留备份盘;
3、有外文演唱部分的歌词须提交歌词大意;
4、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制定区域等待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5、在动作编排中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风格及形式,也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材,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单项裁判员负责人同意;
6、跆拳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提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题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四)功力击破比赛
1、本次比赛击破规定动作为正拳;
2、击破物为跆拳道考试功力木板,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3、组别:甲组(高水平运动队)男子、女子;
乙组(高校社团、中专院校社团、特邀团体单位)男子、女子 甲组男子比赛分三轮进行,击破物数量分别为 6、8、12块; 甲组女子比赛分三轮进行,击破物数量分别为 4、6、8块; 乙组男子比赛分三轮进行,击破物数量分别为 5、7、10块; 乙组女子比赛分三轮进行,击破物数量分别为 3、5、8块;
4、如果三轮后无法决出名次,再由运动员自行报加块数,按照最后击破数量决出排名;
5、击破物放在无弹性,无障碍的水平面上;
6、参赛选手正拳击破部位不得有任何附着物;
7、组委会统一在击破物上放置保护用毛巾;
8、选手上场后必须在裁判发令后20秒内完成动作。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及参赛人员:
甲组:年满18周岁以上在校高水平运动队队员、专业队二线队员
乙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全日制大学生、自考大学生、成人大学大学生、函授大学大学生 丙组:年满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二)参加时需出示有关学生或专业队队员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为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竞技比赛:各学校报队数不限,每队运动员人数限报50人,领队、教练员、医生等若干人,可以一个学校多支队伍参赛。
(四)品势比赛:每学校运动员人数限报40人。
(五)参赛队伍在规定报到当天,必须上交县(区)级医务部门体检合格、医生确认可以参赛的体检证明及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组委会可协助办理保险);比赛出现严重意外的伤害事故,由各参赛单位全部自行负责解决,组委会不负担赔偿责任,但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
八、竞赛办法:
1、竞技比赛:
(一)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二)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制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三)2009、2010年获取了广东省大学生跆拳道社团锦标赛个人竞技前三名运行员必须参加甲组,如有虚报或故意不报,一经发现或者被举报,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大会通报。
(四)每场比赛进行两个回合,每回合进行2分钟,中间休息三十秒。
(五)若某级别不足3人参赛,则该级别运动员自愿选择升级参赛或者退赛处理。
(六)参赛队伍不得借调省队(专业队)运动员代表队伍参赛,如查实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2、品势比赛: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二)2009、2010年获取了广东省大学生跆拳道社团锦标赛品势项目前三名运行员必须参加甲组,如有虚报或故意不报,一经发现或者被举报,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大会通报。
(三)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若某组别不足8人(含8人)参赛,则该组别减二录取名次,不足3人(含3人)则该组升级别比赛。(四)品势团体采用单败淘汰制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每级别报名队数不足3队(含3队)则由组委会根据情况安排合级别比赛。
3、功力击破比赛: 2009、2010年获取了广东省大学生跆拳道社团锦标赛功力击破项目前三名运行员必须参加甲组,如有虚报或故意不报,一经发现或者被举报,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并大会通报。
九、禁止使用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一)竞技比赛:
1、设团体总分奖:前6名颁发荣誉证书以及奖杯;
2、个人奖:每级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不足8人(含8人)参赛,则该组别减二录取名次。
(二)品势比赛:
1、设团体总分奖:前6名颁发荣誉证书以及奖杯;
2、个人品势:每组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不足8人(含8人)参赛,则该组别减二录取名次。
3、团体品势: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状,按12、10、8、6、4、2计分。
(三)跆拳舞(操): 跆拳舞(操):录取前六名颁发奖状,按12、10、8、6、4、2计分。
(四)功力击破比赛:
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状,给予前三名奖牌奖励。
(五)设“优秀社团奖”15名、“优秀裁判员奖”10名、“新晋裁判员进步奖”10名、“优秀教练员奖”15名颁发锦旗或荣誉证书。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前报名,各单位填写报名表一份,提供近期健康医务证明并盖章,填写参赛担保书,同时各道馆统一在网上于2011年5月16日零时前报名,并将报名表传真一份和发电子版到省跆协确认,逾期报名不予办理。联系人:董月霞、王君
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56号体校击剑馆二楼 联系电话:020-87555088;传真:020-87554817 报名 邮箱:gduta@qq.com
(二)2011年5月16日前将报名表、医务证明、参赛担保书原件、参赛费及保险费交到省跆协(外市单位可通过邮递方式递交)。
(三)各学校代表队于2011年5月17日至5月21日到广东省跆拳道协会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时,须携带 以下资料:个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报名表(必须有社团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参赛 担保书一份、每个运动员提交三张一寸彩色照片。
(四)2011年5月21日下午2时整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缺席者取消该队精神文明奖评选资格,会议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参赛运动员称量体重于2011年5月21日下午 4点至 6点进行,按实际体重进行,如超重则升级别进行参赛,称量体重地点:省体校露天篮球场。
十二、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二)仲裁委员、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广东省跆拳道协会选派。
(三)裁判员于2011年5月21日上午九时到广东省跆拳道协会办公室报到,参加赛前执裁培训。
十三、有关事项:
(一)报名费:
1、每人150元。
2、参加击破比赛以及特技比赛的运动员,统一向大会购买比赛木板,价格:5元/块。参加击破比赛的运动员,先缴纳200元押金,大会到时候会根据运动员击破木板的数量进行计算后,返还剩余押金。
3、保险费20元/人(已经购买者免交,但须持证待验证)
4、交费时间:2011年5月17日 — 5月20日
5、交费地点及方式:广东省跆拳道协会办公室或者银行汇款。
(注意:在汇款成功后,电话通知跆协工作人员汇款名称、时间、金额,以便核对及并保留银行汇款回执)
(二)参赛队伍的差旅、食宿费全部自理,如需要帮助联系食宿的单位,须提前致电广东省跆拳道协会办公室协助安排。
联系人:董月霞 王君,联系电话:020-87555088
(三)大会负担竞赛组的费用,裁判员午餐及晚餐,颁发给参赛人员一份参与证。
十四、参赛护具:必须穿戴护甲、头盔、护臂、护胫、护手套、护挡、护齿等护具,护具由各队自理,如未按规定穿戴护具,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因护具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后果自负。(必须符合中国跆协规定的器材)。
十五、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广东省跆拳道协会、广东省大学生跆拳道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广东省跆拳道协会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