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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认购协议书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20-102461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6 12:06: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债券认购协议书

债券认购协议书(精选多篇)

鉴山国际认购协议书

甲方:乙方:

项目名称:身份证号:项目地址:居住地:联系电话:85891111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乙方自愿预约与甲方签署购买商品房 一期栋单元楼号 商品住在房屋的《**市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元/平方米;

第三条:优惠内容:以单价为基准计算:100.00%* 95%-10000.00)

上述优惠均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天在总房款中直接扣除,然后换算成交价。

第四条: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

第五条: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须在7 日内,持本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到甲方销售中心,按甲方在房屋交易管理

机关备案并公示出的合同条款及本协议的约定,签署上述

预约购买之房屋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在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应向甲方指定的贷款银行申请贷

款;乙方的贷款申请能否获批,由贷款银行决定。

第七条:乙方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须由甲方代收代缴的因乙方购房所产生 的各项税费。

第八条: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而未按本协议约定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本协议自动解除且甲方不另

通知乙方,甲方不再为乙方保留认

购之房屋,乙方以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且不再享受任何优惠。

第九条:甲乙双方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除非本协议或将来签署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明确约定的,该

房屋的广告宣传品的文字、图片等均不作为签署本协议之前提或合同约定。

第十条: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甲方按定金的双倍向乙方返还。

第十一条:乙方若更改联系地址或电话,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乙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认购协议书最终解释权归**恒诺赛鑫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恒诺赛鑫投资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乙方:

案场经理:委托代理人:

现场收银:签订时间:年月日

××××××认购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项目中的部分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 名为××××××。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商铺中的部分商铺,具体为:幢号商铺

第三条:商铺面积的约定:

上述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预测面积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以本条确定的单价为唯一依

据:

上述商铺的单价为元/㎡;总价为元;

第五条:定金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rmb2万元定金;

第六条: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以如下方式付款:

第七条:后续工作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约定期限,乙方未按约前来付款,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将上述所定单位转卖他人。

甲方经办人:乙方签名: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人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认购协议

出卖方:

售楼处地址:

邮政编码:

认购方:国籍: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认购方法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国

籍: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认购位于省市区路号 的栋号房。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为㎡,用途为。

二、该商品房的总房价为人民币元整。

1、根据付款方式并符合第五条约定条件的,可在上述总房价基础上享受以下优惠:、一次性付款,可享受优惠,另优惠人民币、银行按揭付款,可享受优惠,另优惠人民币、住房公积金贷款付款,可享受优惠,另优惠人民币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为:优惠,另优惠人

民币元,该商品房的实际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整。

3、乙方选择本条第1款中第、种付款方式的,若银行不批准贷

款的,乙方必须以其他方式付款;若银行要求乙方支付的首期款超过本认购书中约定的首期付款比例的,乙方必须按要求补足首期款。

4、乙方不按本条第3、4款约定履行义务,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要求退

房,属乙方违约,甲方可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并有权不退还乙方定金。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认购书的当日,付足认购定金人民币元整

给甲方,甲方收取认购定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并注明收款日期。乙方逾期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认购书,直接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

四、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携带应付楼款及其他款项、本认购书原件、定金收

据原件、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贷款的齐全资料等到甲方售楼处,办理正式

签约手续,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办理正式签约手续时乙方应付的款项包括:

1、首期款,计人民币整。

2、该商品房相关的契税、维修资金、印花税等。

五、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1、本认购书一经签订,非经双方协商一致,认购人的姓名及所选房号不得变更。

2、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已交定金转为购楼房价款。

3、若乙方未在本认购书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前往甲方售楼处办理正式签约手续的,视为乙

方放弃购买该商品房,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直接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乙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若甲方在本认购书第四条约定期限内将该商品房另售给第三方,导致双方无法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属

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

4、一切有关交易该商品房之产权登记、办理该商品房所有权证之一切费用及一切税项以及

政府机构收取之一切费用等均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由乙方缴纳。

5、《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由乙方本人签署,如须委托他人,则代理人须持有效委托文书方

可代为办理购楼手续。

6、乙方在签署本认购书时已清楚并完全同意甲方售楼处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

相关协议的示范文本中的全部条款。

7、在本认购书第四条约定期限内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该商品房不能出售

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的,双方可以解除本认购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已付定金。

8、乙方确认本认购书中所载明的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真实有效,甲方按上述地址、电话联系不到乙方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视为甲方发出的有关通知已有效送达或告知。

六、本认购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

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

经办人:

二〇一四年月日签订于省市。委托代理人:认购方:

xxxx认购协议书

经xxxxxxxxx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与_________协商同意,就有关房屋购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茌平“xxxx”住宅小区的号楼单元室楼房壹套,建筑面积约计㎡;储藏室为号,面积约计㎡。

二、乙方所购买甲方的楼房价格/㎡,储藏室价格_____元/㎡。其所购买的楼房价款元,储藏室价款元,总房款___ ___元。

三、乙方同意本认购书签定时向甲方交纳定金元整。并承诺认购书签定后日内交清总房款,并签定购房合同。

四、如甲方在本认购书有效期内将乙方所认购房屋另行出售,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将对乙方所缴纳定金进行双倍退还。

五、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清应缴款项,则本认购书作废,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购楼房另行出售,乙方所交定金不退,归甲方所有,并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发生与合同签订日当时的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地产政策有变化与冲突的情况,甲乙双方均无过错,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相关贷款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七、乙方有自行选择按揭贷款银行的权利,可自行寻找相关商业银行办理按揭手续,但是必须在甲方第一批按揭客户贷款手续办理完成之前将手续办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力按照本协议对乙方所购房屋进行处理。

八、本认购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房屋认购协议书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经双方协调一致,就乙方认购区物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房屋位于物业,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第二条:该物业的实际建筑面积,以甲方委托的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机构测绘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单价据实结算,多

退少补。

第三条:该物业单价为元/平方米,乙方采用付款方式。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提示和说明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的内容,乙方已清楚了相关的内容并对其表示认同。签订本协议之时,乙方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乙方承诺与甲方就该物业订立并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担保。《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并按约履行后,该定金抵作房价款。

第五条:认购期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该期间内甲方不得另售该物业,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乙方须于年月日前到xxxx售楼中心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逾期即为自行放弃该物业的购买权,且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六条:乙方在认购期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甲方给

予一定的优惠。具体优惠详见xxx。

第七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 方: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债券认购协议范本3篇

债券认购协议范本3篇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债券认购协议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债券认购协议范本一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经洽商,乙方决定通过甲方购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为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金融债券购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债券品种及认购价款

乙方向甲方认购的债券品种为:____________银行______年第_____期金融债券,面值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认购总价款为3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三百万元整)。

第二条 债券认购款的支付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认购总价款300万元足额划入甲方指定帐户,并于汇款凭证上注明“购买债款”字样,款项以甲方指定帐户收妥为准。

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债券的交付

甲方应于乙方认购款到帐后,在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认购债券过户至乙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托管帐户上,乙方债券托管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债券认购手续费

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为缴款额的1‰。甲方应将乙方认购的本期国债的发行手续费的百分之0.5‰返还给乙方。兑付手续费全额归乙方所有。

在财政部将本期债券发行手续费划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划付乙方手续费分成。乙方收取发行手续费的指定帐户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5.1 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20日之前仍未将协议债券过户至乙方指定债券托管帐户,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将已经收到的认购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每日按认购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5.2 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仍未将认购总价款足额划入甲方指定收款帐户(以甲方帐户收妥为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将已收到的债券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金。

第六条 保证条款

6.1 甲乙双方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6.2 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将要采取的债券认购行为不违反任何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不与任何依据法律或合同一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冲突。

6.3 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债券认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观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附件

9.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双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许可证

9.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10.2 遭受不可抗力的—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10.3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11.2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双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 其他

本协议—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信托投资公司:(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

债券认购协议范本二

债券发行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券承销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_______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债券种类与数额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202_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

第二条 承销方式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债券。

第三条 承销期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

第四条 承销款项的支付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五条 发行手续费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 登记托管

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

第七条 附属协议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

第八条 信息披露

一、甲方应于每次债券发行前向承销人提供招投标办法和发债说明书,并于招投标结束后发布发行公告;

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

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如下:

一、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

二、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债券招投标发行额度内确定乙方的基本承销额度,全体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总额不超过发行总额的10%,并在承销团成员之间等额分配;

三、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四、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

甲方的义务如下:

一、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二、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

三、甲方保证其采用的发债方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对全体承销商给予同等待遇;

四、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如下:

一、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

二、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

三、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

四、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

五、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

六、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

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

八、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的义务如下:

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

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和发行条件参与债券发行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

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结算公司。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能依约支付承销款项,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付款部分和违约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债券的本息中扣除;缴款逾期十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项部分的承销额度,乙方自动丧失承销商资格,但对已承销的债券仍应按本协议承担义务;

乙方如借承销债券之机超冒分销债券,超冒分销部分甲方不予确认,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其承销商资格的的权利;

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

第十二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附则

一、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

1.发债说明书;

2.债券发行办法;

3.甲方出具的招标书

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中央结算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适用于甲方202_年发行的债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债券认购协议范本三

第一条 为维护回购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回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规章,参加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交易的参与者(简称参与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回购双方包括债券回购交易中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本协议所称债券、回购、正回购方、逆回购方均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定义。

第三条 除签定本协议外,回购双方进行回购交易应逐笔订立回购成交合同,回购成交合同与协议共同构成回购交易完整的回购合同。回购合同在办理质押登记后生效。

第四条 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参考文本附后),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

回购成交合同的内容由回购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成交日期、交易员姓名、正回购方名称、逆回购方名称、债券种类(券种代码与简称)、回购期限、回购利率、债券面值总额、首次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交割日、到期交割日、债券托管帐户和人民币资金帐户、交割方式、业务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以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和电传作为回购成交合同,业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可不作为必备条款。

第五条 回购双方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的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正回购方债券托管帐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

第六条 成交日期是回购双方订立回购成交合同的日期。

第七条 交割日分首次交割日和到期交割日。首次交割日是办理债券质押登记和逆回购方据此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帐户的日期;到期交割日是正回购方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帐户并据此解除债券质押关系的日期。

第八条 回购期限是首次交割日至到期交割日的实际天数,以天为单位,含首次交割日,不含到期交割日。

第九条 回购利率是正回购方支付给逆回购方在回购期间融入资金的利息与融入资金的比例,以年利率表示。计算利息的基础天数为365天。

第十条 资金清算额分首次资金清算额和到期资金清算额。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

第十一条 回购交易单位为万元。债券结算单位为万元;资金清算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二条 回购双方可以选择的交割方式包括见券付款、券款对付和见款付券三种。

见券付款是指在首次交割日完成债券质押登记后,逆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帐户的交割方式。

券款对付是指中央结算公司和债券交易的资金清算银行根据回购双方发送的债券和资金结算指令于交割日确认双方已准备用于交割的足额债券和资金后,同时完成债券质押登记(或解除债券质押关系手续)与资金划帐的交割方式。

见款付券是指在到期交割日正回购方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帐户后,双方解除债券质押关系的交割方式。

第十三条 回购双方应按回购成交合同约定,向中央结算公司及时发送内容完整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回购双方在接到中央结算公司关于回购结算指令不匹配的信息反馈后,应及时沟通,并修改重发。

第十四条 正回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正回购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获得债券出质融入资金款项;

(2)收取回购期间所出质债券的发行人支付的债券利息;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购回同品种债券。

正回购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回购结算指令;

(2)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出质债券;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到期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

第十五条 逆回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逆回购方的权利:

(1)按合同约定的券种、数量取得债券质权;

(2)回购期间拥有债券质驻;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获得到期资金清算款项。

逆回购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及时发送内容完整的回购结算指令及相关的确认指令;

(2)在首次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首次资金清算额支付款项;

(3)在到期交割日,按合同约定的券种和数量返还用于质押的债券。

第十六条 违约及其定义

回购双方中任何一方没有履行回购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所称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回购成交合同订立后,未按合同约定发送回购结算指令;

(二)首次交割日,正回购方没有足额债券用于回购质押登记,或在办理债券质押登记后,逆回购方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帐户;

(三)到期交割日,正回购方没有足额资金用于清算或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帐户,或者逆回购方收到款后未按合同约定发送收款确认指令。

第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债券或资金交割的延误或中断,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赔偿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发出债券或资金交割的延误或中断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可抗力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本款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回购一方不能预见并且无法防止的外因,包括地震、台风、水灾、山洪等自然灾害,以及罢工、政治**、战争等。

第十八条 违约处理

回购双方就一方不履行回购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认定违约责任;回购双方自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自第四个工作日(含)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按以下相应的违约处理条款执行:

(一)回购成交合同订立后

(1)回购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回购结算指令,都发生违约行为的,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正回购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回购结算指令,或在首次交割日,正回购方没有足额债券用于回购质押登记,发生违约行为的,逆回购方有权要求正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也有权终止回购合同,并通知正回购方,同时,逆回购方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正回购方加收罚息;

(3)逆回购方未按合同约定发送回购结算指令,发生违约行为的,正回购方有权要求逆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也有权终止回购合同,并通知逆回购方,同时,正回购方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逆回购方加收罚息。

(二)首次交割日,在办理债券质押登记后,逆回购方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正回购方指定帐户,发生违约行为的,正回购方有权书面要求逆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也有权书面终止回购合同,并要求逆回购方最迟于合同终止日的次一营业日解除债券质押关系,同时,正回购方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逆回购方加收罚息。

(三)到期交割日,正回购方没有足额资金用于清算,或未按合同约定将资金划至逆回购方指定帐户,发生违约行为的,逆回购方有权要求正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义务,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正回购方回收罚息。

(四)到期交割日,逆回购方收到款后未按合同约定发送收款确认指令,发生违约行为的,正回购方有权要求逆回购方继续履行回购合同义务,有权要求补息,并在补息基础上向逆回购方加收罚息。

补息按合同约定的资金清算额、回购利率、资金(或债券)延迟到帐天数计算;罚息以合同约定的交割日资金清算额为基数,罚息利率按回购双方的约定利率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准备金帐户透支利率,回购双方没有约定的,罚息利率按日利率万分之二计算。

本款所规定的各种违约赔偿可以单独或合并适用违约方。

第十九条 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违约的正回购方不执行第十八条第三项违约处理条款,守约的逆回购方有权要求由中央结算公司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生系统组织拍卖回购合同项下的债券;拍卖债券所得款项按照第十八条约定计算补息和罚息,先还利息、补息和罚息,后还本金,在补偿利息、补息、罚息和本金后,将剩余部分返还给正回购方,不足部分向正回购方追索。

第二十条 违约方执行违约处理条款后,回购双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违约责任的认定与违约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 回购任何一方如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接到中国人民银行作出的违约责任认定结果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自第四个工作日(含)起的三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不执行本协议相应违约处理条款时,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回购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属协议,共同遵照执行。补充协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不得与本协议相冲突。

第二十三条 回购交易中的任何一方被终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资格,应继续履行已达成的回购合同,并执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条款。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为开放式协议,由参与者签署后生效。

第三篇:××××认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的“××××××”项目中的部分物业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地址)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年限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 名为××××××。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商铺中的部分商铺,具体为:幢号商铺

第三条:商铺面积的约定:

上述商铺建筑面积暂定为平方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以预测面积为准。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以本条确定的单价为唯一依据:

上述商铺的单价为元/㎡;总价为元;

第五条:定金的支付: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RMB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定金;

第六条: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以如下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

第七条:后续工作的约定:

【一次性付款者,甲乙双方约定,余款于202_年12月24日之前付清】【按揭贷款者,甲乙双方约定,首付款余额将于202_年12月24日之前付清】

甲乙双方约定,在上述约定期限,乙方未按约前来付款,甲方有权没收定金,并将上述所定单位转卖他人。

甲方经办人:乙方签名:乙方:(姓名、公司机构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人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第四篇:认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书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前,特

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楼盘______楼______号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暂定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将乙方所购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需缴纳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采取第____种______付款方式付款,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1一次性付款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定金__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__%楼款(含定金)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3)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剩余______%楼款。2.银行按揭

1)交付定金________万元,签订认购书。

2)签订认购书7天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________%的楼款(含定金),并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3)剩余______%的余款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签订按揭合同。第六条: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协议条款,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之办法按期付款,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协议认购书;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乙方所交之定金______万元不予退还;因乙方延期付款所造成的甲方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按指定日期与甲方签署国土局统一音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所有条款均以双方所签合同为准。

3.甲乙双方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后本认购书自行失效。

4.本人购书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5.补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篇:认购协议书

×××认购协议

出卖方(甲方):

售楼处地址:

邮政编码:

认购方(乙方):[姓名][公司名]国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认购方法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号][护照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认购位于省市区路号【项目名称】 的栋号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该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为㎡,用途为。

二、该商品房的总房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1、根据付款方式并符合第五条约定条件的,可在上述总房价基础上享受以下优惠:

(1)、一次性付款,可享受优惠,另优惠人民币

(2)、银行按揭付款,可享受优惠,另优惠人民币

(3)、住房公积金贷款付款,可享受优惠,另优惠人民币

2、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为:优惠,另优惠人

民币元,该商品房的实际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

3、乙方选择本条第1款中第(2)、(3)种付款方式的,若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不批准贷

款的,乙方必须以其他方式付款;若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乙方支付的首期款超过本认购书中约定的首期付款比例的,乙方必须按要求补足首期款。

4、乙方不按本条第3、4款约定履行义务,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要求退

房,属乙方违约,甲方可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并有权不退还乙方定金。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认购书的当日,付足认购定金人民币元整

(¥元)给甲方,甲方收取认购定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并注明收款日期。乙方逾期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认购书,直接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

四、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携带应付楼款及其他款项、本认购书原件、定金收

据原件、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贷款的齐全资料等(具体所需资料请参阅售楼处现场有关认购须知、按揭须知等,如有不明,请咨询销售人员)到甲方售楼处,办理正式签约手续,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办理正式签约手续时乙方应付的款项包括:

1、首期款(选择一次性付款的为该物业全部房款),计人民币整(¥)。

2、该商品房相关的契税、维修资金、印花税等。

五、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下规定:

1、本认购书一经签订,非经双方协商一致,认购人的姓名及所选房号不得变更。

2、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已交定金转为购楼房价款。

3、若乙方未在本认购书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前往甲方售楼处办理正式签约手续的,视为乙

方放弃购买该商品房,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再另行通知乙方,直接将该商品房另售他人,乙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若甲方在本认购书第四条约定期限内将该商品房另售给第三方,导致双方无法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属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

4、一切有关交易该商品房之产权登记、办理该商品房所有权证之一切费用及一切税项以及

政府机构收取之一切费用等均按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由乙方缴纳。

5、《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由乙方本人签署,如须委托他人,则代理人须持有效委托文书方

可代为办理购楼手续。

6、乙方在签署本认购书时已清楚并完全同意甲方售楼处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

相关协议的示范文本中的全部条款。

7、在本认购书第四条约定期限内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由,导致该商品房不能出售

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签订的,双方可以解除本认购书,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已付定金。

8、乙方确认本认购书中所载明的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真实有效(地址、电话如有变更,应

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上述(或乙方书面通知变更后的)地址、电话联系不到乙方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视为甲方发出的有关通知已有效送达或告知。

六、本认购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

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二〇一一年月日签订于省市。委托代理人:(签字)认购方(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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