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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是我院的特色专科
编辑:悠然自得 识别码:20-54972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9 09:27: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产科是我院的特色专科

产科是我院的特色专科,它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和雄厚的技术力量,肩负着端州区及部分区外镇级医院孕产妇危重病的转诊、会诊、救治和培训指导工作,门诊和住院环境宽敞、明亮、洁净、舒适,医护人员认真负责,热情细致地为广大女性患者提供优质、全面、系统的医疗保健服务。产科现有医务人员32人,其中主任医师1人,副主任以上职称6人,中级职称11人。现设有产前区、产房、爱婴区、产科门诊、产科急救中心,年门诊量8万余人次,年分娩量3000余人次,分娩量历年为全市之首。床位120张,其中产前区22张、爱婴区27张、温馨病房9张、产床5张,根据孕产妇的不同需求分设为温馨病房及多人病房。肩负着全区30%以上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任务。“以孕产妇为中心”的系统化整体护理;助产士参与孕妇学校授课对孕晚期孕妇及家属进行分娩期健康教育;全程胎儿监护及母亲监护正确评估胎儿及孕妇的状况,为母婴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一对一”全程陪伴分娩在产前、产程中和产后给产妇以持续的生理上、心理上及感情上的支持,促进自然分娩,保证母婴健康;母婴同室,让母亲与婴儿每日分开不超过1小时;新生儿抚触有助于增加婴儿体重,改变睡眠节律,促进婴儿识别能力、运动能力和社交能力的成熟。引进了多项先进设备,如进口高级产床、进口新生儿复苏囊与喉镜、新生儿辐射台、输液泵、B超、微量血糖仪、心电监护仪等。产房还安装了空气消毒装置及手术无影灯,解决了急诊剖宫产手术问题,为抢救急诊高危产妇争取了时间。结合学科的特点及基础优势,成立产科急救中心,于肇庆地区率先确立了“产科术后及危重病中心监护”为学科的重点发展方向。救治的妊娠严重并发症及合并症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子宫破裂、严重的产科失血性休克、DIC、急性心衰、肺水肿,各种难产处理等等。产检中心建立有高危妊娠系统管理,有效管理及诊治高危孕产妇,年平均收治高危孕产妇达1000多例,抢救危急重症孕产妇近100例,孕产妇抢救成功率为100%。产科优质服务口碑来之不易,秉承“妇女安全、儿童优先”的宗旨,产科工作者在“仁心仁术,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引领下将努力达到围产医学的最终目的。

第二篇:产科服务特色

东区产科服务特色

东区产科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本着“产妇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的宗旨,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指标,完善产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我们产科的服务水平,自东区产科成立以来开展了“准妈妈课堂”、“导乐陪伴分娩”、“笑气吸入分娩镇痛”、“新生儿游泳抚触”、“新生儿床边护理”、等各项温馨的人性化服务项目,得到产妇和家属的高度赞誉,为医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准妈妈课堂,产科大夫免费为准爸爸妈妈们讲授孕前、孕期、分娩期直至产后新生儿护理等相关知识,形式多样、专题讲解,受到了广大孕产妇及其家属的欢迎。

二、导乐陪伴分娩是一种全新的分娩模式,它将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视为一个完整的自然过程,一对一随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及个性化的护理,充分发掘产妇的自然分娩能力和潜力,建立起自然分娩的信心,达到自然分娩的目的。

三、笑气吸入分娩镇痛,笑气由于毒性小、化学结构稳定、有甜味、对呼吸道无剌激、镇痛效果好、显效快,产妇乐于接受,笑气的吸入是较理想的分娩镇痛方式。

四、新生儿游泳抚触,每天为住院的宝宝提供沐浴、抚触、游泳的服务。新生儿抚触,刺激新生儿的淋巴系统、改善消化功能,加速新陈代谢,平息情绪,促进宝宝的血液循环,提高宝宝的自身免疫力。新生儿游泳,利用水的浮力及水波、水压对皮肤的拍击,对新生儿外周血管起到按摩作用,同时可以使心脏得到较好的锻炼,增进骨骼和鸡茸系统的生长发育,促进身体的灵活性和协调性,促进大脑发育。

五、新生儿床边护理,从2010年产科又开展了新生儿床边护理,将新生儿的各项护理工作都安排在床边完成,由父母亲眼看到新生儿洗澡、抚触、疫苗接种等护理,不仅加强了护士与产妇的沟通,增加了产妇对护理工作的信任和满意,而且通过护士的言传身教使产妇受益非浅,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产妇的满意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优质的服务永无止境。我们会不斩努力,总结经验,使我服务更加人性化。

第三篇:产科专科人员岗位职责

产科专科人员职责

一、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行政管理工作。为产科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各项保健、医疗、护理工作。

4、按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等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医疗事故。

7、确定医师轮转、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本科对联系的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高危孕产妇的会诊、转科、转院、手术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0、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11、严格手术审批制度,正确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严格执行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制度,降低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

12、对新上岗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的相关知识培训,做好宣教工作,提高住院期间的纯母乳喂养率。

二、产科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预防及病区管理工作。

2、协助科主任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协助制定科室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8、指导完成各级各类实习进修人员学习及临床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9、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10、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协助科主任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11、对新上岗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的相关知识培训,做好宣教工作,提高住院期间的纯母乳喂养率。

三、产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9、经常为孕产妇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并提供母乳喂养的帮助和指导,成功实施我院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项措施。

10、辅导产妇正确母乳喂养的相关知识,做好宣教工作,提高住院期间的纯母乳喂养率。

四、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医疗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参加和组织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晚查房和巡视工作,负责安排院内外的会诊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的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历讨论,掌握治愈率、病死率、无菌切口感染、病床周转率、病床使用率等医疗质量及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做好医疗事故、差错等各项的登记和统计报告工作。

6、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室医疗纠纷的接待工作。

7、负责日常排班及书写各种医疗文件。

8、负责病房病史缮写修改,每月病史及医疗质量的检查。

9、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10、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12、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13、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14、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15、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

1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17、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18、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9、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室工作制度进行工作。20,参加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母乳喂养技能。

20、经常为孕产妇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并提供母乳喂养的帮助和指导成功实施我院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项措施。

21、辅导产妇正确母乳喂养的相关知识,做好宣教工作,提高住院期间的纯母乳喂养率。

六、助产人员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正常产妇接待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的变化,遇产妇发生并发症或婴儿异常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3、经常了解分娩前后的情况,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注意保护会阴、保证母婴安全,严阵以待防差错事故。

4、经常保持产房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做好计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幼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管理产房的药品器材。

7、根据需要,负责孕期检查和产后随房工作。

8、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接产工作。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10、帮助正常分娩产妇母婴早接触、早吸吮、早开奶,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七、母婴同室责任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及主管护师、医生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对患者实行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护理模式,树立全程为病员服务的理念。

2、对自己所分管的患者,进行系统、全面的评估,制定护理计划,负责实施及评价。

3、严格按照患者的护理级别及时巡视病区,认真落实《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的要求,做好患者的基础护理、生活护理及专科护理,监测生命体征,观察病情变化,做好相关护理记录;了解患者饮食、治疗及心理状态,满足患者生活需求,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

4、负责床头交接班。参加晨会,听取夜班医护人员早交班。全区患者床头交接班,重点交接分管患者。对新入院、危重患者检查全身状况及各引流管情况,特殊情况、未完成的治疗、护理等书面交接。病区安全管理交接。

5、认真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及时正确执行医嘱、按时完成治疗、护理工作,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负责接收新入院患者,向患者详细讲解病区环境、陪人、探视制度及病区设施、设备带的使用等,并做好患者的入院健康宣教、入院评估、卫生处置及安全宣教等。

7、坚持母乳喂养制度,开展整体护理,帮助正常分娩和剖宫产分娩的产妇做好母婴早接触、早吸允。指导产妇正确的喂哺体位、含接姿势和挤奶手法。

8、负责安排护理人员陪同患者完成各项辅助检查。要求安排科学、合理、适时、安全。

9、负责分管床位患者抢救、新入院处理、入院介绍及出院指导,做好终末消毒。

10、做好病区管理,保持环境安静、整洁,定期消毒空气。

11、每周跟随主任大查房一次,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以及对护理工作的要求,及时调整危重患者护理计划,制定有效的护理措施。

12、负责书写护理病历,及时检查护理文件书写质量。

13、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与患者及家属保持良好沟通,做好患者的卫生宣传及防病知识宣教,鼓励患者增强对治疗的信心。

14、参加护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负责指导下一级护士、实习护士、护理员工作。

协同其他组责任护士工作。注意与替班责任护士交班,保证护理工作的持续性。认真负责带好实习医生。

第四篇:产科专科制度25条

产科专科制度

一、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二、产科工作制度

三、产科业务培训制度

四、宣教室工作制度

五、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六、高危妊娠门诊管理制度

七、产房工作制度

八、待产室工作制度

九、隔离待产室工作制度

十、分娩室工作制度

十一、隔离分娩室工作制度

十二、产科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十三、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十四、新生儿沐浴室工作制度

十五、产儿科医师双查房制度

十六、新生儿交接制度

十七、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

十八、高危孕产妇新生儿(儿)科医师会诊制度

十九、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 二

十二、出生缺陷诊断管理制度

二十三、死胎、死婴管理制度 二

十四、胎盘处置管理制度 二

十五、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贯彻《爱婴医院十条标准》,倡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

2、加强产科门诊孕期母乳喂养营养指导,使孕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和技巧,为哺乳做好物质准备。

3、做好入院时产前健康教育,母乳喂养纳入住院告知内容,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4、做到早开奶。产后30分钟内开始早期吸吮并再次宣教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介绍母婴同室的好处,增加产妇信心。剖宫产产妇清醒后半小时内实施早吸吮。

5、坚持母婴同室。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护理处理必要的新生儿,应在产后2小时送入母婴同室。母婴同室的婴儿应与母亲24小时在一起。实行早吸吮,指导按需哺乳。

6、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指导。医护人员应掌握母乳喂养有关知识,并不断更新,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巧,鼓励多吸吮,促进乳汁分泌。

7、新生儿病房仍应坚持母乳喂养,允许母亲亲自喂养病儿。

8、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痛等,并指导将多余的乳汁或不能亲自喂哺孩子时将乳汁挤出,收集后存入奶库,放冰箱内标明收集时间,冷藏母乳2-4℃,可保存24小时。

9、除有医学指征外,禁止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饮料。实行母乳喂养,病房不得出现奶瓶、奶头及奶粉,禁止使用橡皮奶头、奶瓶或之使用奶头作安慰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乳品喂养宣传。

10、产后42天访视检查产妇时,应检查实施母乳喂养的情况并予以咨询指导。

11、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不得宣传、销售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奶粉厂商的馈赠。

12、落实岗位责任,将母乳喂养开展情况、环节质控纳入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二、产科工作制度

1、依法执业,依德行医,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产科各级各类医护人员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助产技术操作规范和流程。

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医疗工作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和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

3、科主任至少每周查房一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天上午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天早晚查房,危重和术后孕产妇随时巡视。

4、新入院孕产妇24小时内完成病历书写。按时查房、书写病程记录,对疑难危急重孕产妇及时组织会诊、讨论,并及时报告院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坚持重大手术审批、术前讨论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各项医疗质量登记,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5、医疗服务中要认真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维护孕产妇的健康权益。

6、建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全程监控科室医疗服务质量,对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做好监控记录,重大事件及时上报院质量管理部门。定期评价医疗安全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7、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知情隐瞒不报,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8、认真做好分娩登记、出生缺陷登记、妇幼卫生监测等相关资料的登记、分析、上报。

9、认真作好实习带教、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注意保护孕产妇隐私。

10、及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指令性工作。

三、产科业务培训制度

1、制定产科业务培训计划,落实三基三严培训及产科适宜新技术培训。

2、采用科内讲座、专题讨论、操作演练、进修汇报等多种形式进行院内培训。

3、有计划安排医护人员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以提高学术水平。

4、全体医护人员,每年应接受母婴保健相关知识培训。

5、科室每年应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

6、建立产科工作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档案。

四、宣教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胸卡。

2、保持宣教室安静、整洁、舒适、温馨,室内设施齐全、完好。

3、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播放规定的影像资料。有宣教教材,宣教室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

4、宣教室应悬挂母乳喂养的三个十条规定,积极组织孕妇及家属参加孕妇学校,掌握孕产期保健及母乳喂养知识。

5、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册及评估表,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定期评估宣教效果,并进行改进。

五、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戴胸卡。

2、诊室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不得放置与诊疗无关的物品。

3、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应全面诊查孕产妇,及时处理,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处理。

4、做好早孕建册登记,开展孕期保健服务,规范填写保健手册、门诊日志。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手册上作高危妊娠标记。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凡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6、做好产前检查、遗传咨询及孕期保健、营养、心理健康指导等工作。

7、做好母乳喂养宣教、产后42天健康检查及产后康复工作。

8、做好孕期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9、严禁对胎儿进行非医学指征的性别鉴定。

六、高危妊娠门诊管理制度

1、高危门诊接诊医师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

3、诊室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不得放置与诊疗无关的物品。

4、准确进行高危评分,认真做好高危妊娠保健指导与咨询,并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5、认真做好高危妊娠转诊,充分利用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完成逐级报告、日常监护及定期随访。

6、做好高危孕妇的登记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七、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助产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产房。

2、产房应严格按照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进行区域划分,标识明晰,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3、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工作服及口罩、帽子、鞋。产妇也应更换衣、裤、鞋,方可入产房。

4、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或手术时严格遵守外科手卫生制度及无菌操作规范。

5、孕妇分娩时必须有2名以上医务人员参与接生,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6、产房应配备与功能任务相符合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

7、严格交接班制度,实行孕产妇床头交接。接班者应测量血压、胎心,并记录和签名。

8、患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在隔离待产室、隔离分娩室待产分娩。应按隔离技术规范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9、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进行早接触、早吸吮。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10、接产后,助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分娩经过和新生儿评分情况。

11、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察2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无特殊情况,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12、严禁产房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对分娩过程中产生的死胎、死婴,必须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理。交接环节记录必须完整,并由当事各方签字确认。

13、严禁产科工作人员接收弃婴。无主弃婴应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14、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知情隐瞒不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待产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舒适、温馨,定期消毒。

2、严密观察每位产妇的胎心、宫缩与产程进展,并如实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3、积极开展导乐服务,做好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4、进行心理护理,增强产妇自然分娩的信心。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应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6、及时将符合分娩条件的产妇送入分娩室。

7、患传染病产妇进隔离待产室,应对患传染病的产妇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九、隔离待产室工作制度

1、患传染病的产妇应在隔离待产室待产,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2、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和一次性物品的无害化处理,所有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3、隔离待产室除应有正常待产室工作流程外,还应有艾滋病孕产妇分娩处理流程、乙肝孕产妇处理流程、梅毒孕产妇处理流程及患有其他传染病孕产妇处理流程。

4、严密观察每位产妇的胎心、宫缩与产程进展,并如实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医师。

5、进行心理护理,增强产妇自然分娩的信心。

6、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应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7、及时将符合分娩条件的产妇送入隔离分娩室。

十、分娩室工作制度

1、分娩室应有以下抢救程序:①产科失血性休克抢救程序;②羊水栓塞抢救程序;③DIC抢救程序;④子痫抢救程序;⑤心衰抢救程序;⑥心、肺、脑复苏程序;⑦新生儿复苏程序。

2、分娩室应配备与功能任务相符合的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 ,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和更换,不得外借。

3、保持分娩室清洁,每日空气消毒,每周大清扫1次,产后及时消毒处理。

4、严密观察产程,指导产妇合理用力。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医师。每位产妇分娩时均应做好新生儿复苏的准备。

5、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6、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行早接触、早吸吮。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7、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察2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无特殊情况,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8、助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出生记录。

9、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行常规清洁消毒,各种物品归原位。

十一、隔离分娩室工作制度

1、患传染病的产妇应在隔离分娩室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

2、隔离待产室除应有患传染病孕产妇分娩工作流程外,还应有艾滋病孕产妇分娩处理流程、乙肝孕产妇分娩处理流程、梅毒孕产妇分娩处理流程。

3、隔离分娩室应配备与功能任务相符合的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一次性产包、隔离衣、防护镜、防护服、防护鞋,固定位置,专人保管 , 定期检查、维修,及时补充更换,不得外借。

4、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分娩室,必须穿专用衣、裤、鞋,戴好工作帽、口罩。

5、产包打开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6、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值班医师。每位产妇分娩时均应做好新生儿复苏的准备。

7、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后立即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并系好腕带,盖足印,认真核对。进行早接触、早吸吮。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出生缺陷诊断。出生缺陷应由新生儿科医生诊断,必要时经会诊或由上级医院确诊。

8、分娩后产妇与新生儿在产房观察2小时,由助产人员进行监护,无特殊情况,在家属陪同下送回病房,与病房护士同时检查核对新生儿性别、手腕标识和产妇情况,进行交接,交接时需三方签字确认。新生儿必须交给产妇或监护人,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

9、助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出生记录。

10、每次分娩结束,均应及时整理用物,产床、被服等各种物品按终末消毒常规进行处理,各种物品归原位。

十二、产科重症监护室工作制度

1、产科重症监护室应由专人管理,一切抢救器械物品、药品、氧气均需固定放置,保持完备、完好,标记清楚,以备再用,不准随意挪用或外借。

2、重症监护室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各种抢救设备的基本知识及使用方法。危重病人标记、护理级别、饮食种类一览表、床头牌应与病历相符。

3、抢救、治疗用药及输血应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做到用药及时、准确,治疗、护理到位,防止差错事故及并发症发生。

4、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准确做好特护记录,随时制订、修订诊疗、护理计划,并责任到人。每次抢救结束后,由科主任主持,做好现场抢救技术评估和初步总结。

5、保持房间整洁干净,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做好房间的终末消毒。

十三、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1、母婴同室产妇、新生儿床应配备足够的保暖被褥。房间设施符合标准,采光充足,空气清新,温度适宜。

2、母婴同室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制度。病理新生儿转至上级医院新生儿科病房,产妇可根据情况哺乳。

3、母婴同室实行产科、新生儿(儿)科医生双查房制度。(1)产科医生负责产妇,每日检查,书写病历记录。

(2)新生儿(儿)科医生负责新生儿。新生儿记录单应由新生儿(儿)科医生完成。无特殊情况新生儿查房记录每日记录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新生儿病历由新生儿(儿)科医生负责管理,出院时归入产妇病历。

4、母婴同室实行责任制护理。责任护士对孕产妇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采取相应护理措施,护理服务体现对产妇生理和心理等全面护理。

5、建立新生儿与母亲分离交接手续。因诊疗需要母婴暂时分离时,应有家属陪同或双方签字的母婴分离凭证,供产妇执存。

6、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的有关规定和《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对产妇及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7、母婴同室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限制探视时间和人数。探视者洗手后可接触新生儿。

8、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停接触新生儿。

十四、新生儿沐浴室工作制度

1、新生儿沐浴室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要求。

2、工作人员着装整齐,剪短指甲,衣服口袋内避免有坚硬物品。凡患呼吸道、皮肤及其他传染病人员均不得接触新生儿。

3、严格查对制度,沐浴时必须核对胸卡、腕带信息是否一致,严防包错、抱错新生儿。

4、沐浴应在哺乳一小时后进行,以免影响新生儿消化或引起吐奶。

5、一人一套用具,避免交叉感染,防止受凉、烫伤、摔伤等意外情况发生。使用的被服、衣物、尿布、浴巾等物品,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

6、沐浴过程中注意观察新生儿全身皮肤、肢体活动情况,发现异常立即终止沐浴,并报告值班医师给予及时处理。

7、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进行物表、地面、空气消毒。每周大清扫,定期做细菌培养。

十五、产儿科医师双查房制度

1、实行产科、新生儿(儿)科医师双查房制度。(1)产科医师负责产妇。每日查房,书写病程记录。

(2)新生儿(儿)科医师负责新生儿。新生儿进入母婴同室后,新生儿(儿)科医师应该完成新生儿记录。无特殊情况新生儿查房记录每日记录一次,特殊情况随时记录。新生儿记录出院时归入产妇病历。

2、产、新生儿(儿)科医师要相互沟通、协作,及时处理产妇和新生儿住院期间出现的问题。

3、新生科(儿)科医师应及时到产房或手术室参与高危新生儿的监护和抢救。

4、新生儿(儿)科应建立母婴同室新生儿记录本,记录新生儿胎龄、分娩方式、母乳喂养、查房、出入院等相关情况。

十六、新生儿交接制度

1、新生儿出生后,在各个环节,均应严格交接,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由产妇或家属、助产士或手术室护士、病区护士三方签字确认。出院时由医患双方交接、签字。

2、新生儿在以下环节均要严格执行新生儿交接制度:产房与母婴同室交接、产房与新生儿科交接、手术室与母婴同室交接、手术室与新生儿科交接、母婴同室与新生儿科交接、母婴同室新生儿出院交接、新生儿科新生儿出院交接、新生儿外出检查交接。

3、新生儿交接时,共同核对新生儿胸牌(核对内容包括:母亲姓名、住院号、新生儿性别、出生时间、出生体重)、腕带、性别与分娩记录、新生儿记录、新生儿交接单信息,核对一致无误后,在新生儿交接单中签名。新生儿交接单归入产妇病历中保存。

4、落实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知情隐瞒不报者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七、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

1、建立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登记本,专人负责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儿的资料收集与报告工作。

2、孕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死产、死胎、新生儿死亡和出生缺陷儿都应登记,记录项目齐全、信息准确、去向明确、签字清晰。

3、产科应建立孕产妇死亡登记制度,对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应于24小时内电话报告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并在一月内将登记表报妇幼保健机构。

4、产科应及时与新生儿(儿)科联系,掌握转入新生儿的诊治情况,并做好围产儿出生缺陷、死亡登记。

5、围产儿死亡、新生儿出生缺陷应及时填写表卡,统计结果,按要求及时上报到相关科室。

6、具体负责人在报表前必须对上报的所有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实,避免漏报。

十八、高危孕产妇新生儿(儿)科医师会诊制度

1、高危孕产妇入院后,产科医师通知新生儿(儿)科医师会诊,做好围生儿的评估及产时监护准备。

2、孕产妇高危因素包括:(1)妊娠合并糖尿病,孕期有阴道流血、感染史,过去有死胎、死产或性传播病史;(2)RH阴性血型;(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尤其子痫前期、子痫;(4)胎膜早破;(5)羊水胎粪污染;(6)胎盘早剥、前置胎盘;(7)各种难产、手术产(产钳助产、胎吸助产、臀位助产);(8)分娩过程中使用镇静和止痛药物;(9)早产;(10)多胎妊娠等。

3、高危产妇分娩时,由产科医师或护士通知新生儿(儿)科医师及时到场,并做好新生儿抢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4、高危产妇的新生儿出生后,新生儿(儿)科医师及时做好评估及抢救,做好新生儿疾病诊断,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告知家属。

5、病理新生儿及时转至上级医院新生儿(儿)科。新生儿(儿)科医师应做好新生儿病情告知工作,在家属陪同下,助产士与新生儿(儿)科医务人员做好转运工作。

十九、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安全风险防范,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

2、孕产妇住院实行实名制。住院时须将《西安市母子保健手册》(或产科门诊病历)交给产科接诊医师。产科医师应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住院分娩情况。

3、对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组织病例讨论。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应进行术前讨论,必要时请麻醉科及有关人员参加。新开展或特殊病例手术必须由科室填写《手术审批单》,报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4、剖宫产术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相应手术资质。5.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落实交接班制度,做好危重病人的床旁交接班。6.认真落实分级护理制度、新生儿交接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探视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

7.加强孕产妇安全防范,产妇不得擅自离开病区,防止产妇滑倒、坠床。加强护患沟通、尊重病人,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完善签字手续。

8.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全产程及产后2小时的监护,及时识别异常,报告值班医师。助产人员应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新生儿(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

9.严格落实院内感染各项措施,遵守无菌操作规范。

二十、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儿出生时应在婴儿记录上盖新生儿足印和产妇手印,并在新生儿腕部佩戴与新生儿信息相关的腕带,在新生儿襁褓上佩戴信息卡。

2、产科实行母婴同室,认真落实新生儿交接制度。告知家属安全管理看护义务。

3、住院期间,严禁任何人私自将新生儿带离病区。

4、因诊疗需要带离病区的,严格执行新生儿交接制度。

5、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部位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

6、产房、产科病区和医院所有对外进出通道均应设置监控设施,实行24小时监控。监控内容至少保存30天。

7、新生儿出院时应进行登记,经当班护士核对,双方签字确认。产妇死亡或神智不清时,由产妇委托人签字认领,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二十一、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

1、根据《母婴保健法》,所有出生的新生儿,均应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筛查项目以卫生部规定为准。

2、应当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

3、产科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义务,积极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重要意义。

4、新生儿疾病筛查遵循自愿和知情选择的原则,医务人员应当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签字同意,知情同意书纳入产妇住院病历中保存。

5、新生儿疾病筛查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流程。技术人员资质符合要求,接受相关技能培训,取得技术合格证书。

6、经筛查发现新生儿疑患遗传代谢病或听力障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并提出复查、治疗和随诊建议。

7、应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活产数、筛查数,采血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信息,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二十二、出生缺陷诊断管理制度

1、成立出生缺陷会诊小组,由产科、新生儿(儿)科、影像科、病理科及相关科室组成,负责本院出生缺陷疑难病例的会诊与诊断。胎儿由产科牵头组织会诊,新生儿由新生儿(儿)科牵头组织会诊。

2、严禁产科医师进行新生儿出生缺陷诊断。产科医师发现可疑出生缺陷儿应及时通知新生儿科医师会诊,明确诊断后签字确认并一同告知家属。

3、对不能确诊的病例经院内出生缺陷会诊小组会诊,必要时由上级医院确诊。

4、做好各项出生缺陷的会诊、诊断记录,在产科、新生儿(儿)科、家属三方在场的情况下,做好家属的知情告知,签字确认。

十三、死胎、死婴管理制度

1、在分娩过程中产生死胎、死婴时,应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由产妇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后带回自行处理。可能感染传染性疾病的,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再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交接记录应完整,并由交接各方签字确认。

2、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保障产妇的知情权。医护人员应当告知产妇及其家属对死婴、死胎处理的相关规定,并填写相关登记。

3、各种原始记录、告知书、交接单、各项登记等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去向明确,可追溯,并有各方签字确认。

4、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二十四、胎盘处置管理制度

1、严禁产科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交接记录应完整,可追溯。

2、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保障产妇的知情权。当班医护人员应告知产妇及其家属对胎盘处理的相关规定,填写《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置知情同意书》,由产妇或家属及医生签字确认,随病历保存。

3、产妇自行带回处置胎盘时,当班助产人员应将胎盘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交产妇家属。

4、对自愿放弃和医学检测结果为可疑感染阳性的胎盘,由产房负责置于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外面应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签。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交医废暂存点保存。专职人员每日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下科室收取,并与科室进行交接和登记,各项登记必须项目齐全、签字准确、去向明确。

5、需要送病检的胎盘,由病理科负责暂时保存,取材后,按病理性废物处理。

6、严格监督和处罚。控感科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产科、产房、医疗废弃物暂存点进行监督和检查,查看病历中胎盘处置单登记情况,了解是否有胎盘买卖和流失现象,二十五、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统一制发,实施属地逐级管理。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本院出生的活产婴儿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应建立健全签发管理各项制度,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印章,明确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责任,严格签发流程,落实人员责任,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严禁违法、违规出具、伪造,虚假信息填写《出生医学证明》。

1、领取(入库)登记

由专人在区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并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将领取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库。

2、领发(出库)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在证件领发时,将每次领发的 《出生医学证明》的日期、证号登记入册,并由领证人、发证人签字,做好出库登记。

3、签发

①凡在本院出生的活产婴儿(包括在家中、途中分娩后即送本院进行断脐处理的),均应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活产指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及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由负责接生的助产技术人员或相关人员填写,必须依据医学接产情况,严肃、认真、如实填写。

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由签发人员向新生儿父母告知《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指导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出生信息由助产人员填写,签发人员根据《首次签发登记表》和新生儿父母提供的相关证明进行认真审核,对材料齐全的,规范打印《出生医学证明》交由盖章人员核对信息后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③因特殊情况(单亲、辅助生殖技术、单方遗弃等)导致父、母亲一方信息无法提供的,应由对方提供书面说明情况,签发机构在打印《出生医学证明》时,将无信息一方信息栏用“/”表示。书面说明情况应与《首次签发登记表》一并保存。

④《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一经打印签发,任何人不得出卖、转让、出借和私自涂改。各项发放登记记录,项目齐全,可追溯。

⑤凡《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按要求填写“补发申请表”,携带相关证件和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等资料,到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4、其他特殊情况按国家卫计委和省级有关规定办理。

5、印章管理

①使用国家统一规范的专用章式样,由县以上管理机构刻制;

②设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实行证章分离制; ③《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均应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

6、废证管理

提高《出生医学证明》有效使用率,因发放过程中损毁或打印错误未签发的证件,应在《出生医学证明》三联上表识作废,盖“作废”印章,并将《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和作废原因填入《出生医学证明废证回收登记表》,定期上报区妇幼保健机构。

7、严肃处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出生医学证明》捆绑其它有偿服务,搭售其他物品。

第五篇:产科专科护士培训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骄阳似火的夏天,带着成为一名专科护士的目标,我们相聚一起。在重庆护理学会的高度重视和重医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和同学们克服困难、专心学习完成了培训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圆满成功。

在理论培训中,课程内容精心设计,范围涵盖广泛,针对产科专科护士的专业特殊性,老师们釆用PPT讲授,重、难点操作与示教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开展培训,内容即有"孕期保健指南、围产期常见疾病、母乳喂养知识新进展、新生儿日常护理等提高专科护士专业水平的内容。又有"护士如何面对未来医疗的改变、产科快速反应团队建设、等提升专科护士解决问题能力的内容。

在实践培训期间,班主任老师根据学员特点制定了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充分利用时间开展周会,让学员们交换学习体会,反馈意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在有限的时间内,组织我们参加优质护理查房,让我们拓展了本次培训的宽度;还在紧张的学习中开展了丰富的文体活动,让同学们在活动中了解,建立了友谊,也使整个学习过程,严谨活泼、紧张高效、较好的展现了学员们的个人风釆、蓬勃生气。

这次培训让我对产科专科护士的专业化发展有了深刻的认识,也明白专科护士的重要性,对今后的工作也有了具体的计划,回到科室我将努力争取开展"母婴保健门诊""产房一体化分娩"、"mini-Cex联合微格教学"、6s管理等项目,还将组织学习"产科快速康复、Isbar交班步骤、新生儿复苏演练"等新知识新技术。护理事业发展要与时俱进唯有不断更新,不断学习。

产科是我院的特色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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