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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20-29699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3 05:33: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财务科、办公室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办公室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账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账账、账实、账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拔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台账。

2、领用的管理 1)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医院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件(台)帐面价值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局审批;医院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财务科、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局备案。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并及时调整账卡。

(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在加工材料等。库存物资按照“计划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一)采购

制定储备定额标准,采购人员需根据医院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医院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二)入库管理

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账,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门。

(三)出库管理

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

(四)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

(五)物资的清查盘点

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账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三、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医院应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

1、医院的所有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进出院收费处收取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项来源,不得坐支。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5、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库存检查。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

6、加强现金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现金保管存放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账户,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帐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

2、支票、汇票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支票、汇票印鉴由出纳和会计分开保管。

3、医院所有支票均由财务科签发,填妥付款金额、日期、用途等有关内容,严禁携带空白支票外出。

4、领用支票者,须妥善保管支票,并及时向财务科结报。如发生支票丢失、被盗,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若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领用支票者如把支票移作他用,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一律按贪污论处。

5、及时核对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根据核对结果由出纳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和会计共同及时做好未达账项的清理工作。

四、应收账款管理

1、对各项应收款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清晰反映其往来轨迹。

2、对各项应收账款要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

3、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作坏账处理。

第二篇: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的财产物资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资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医院的财产物资,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货币资金以及应收账款管理等。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配备及支持保障

1、固定资产管理分为财务管理岗、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岗及使用科室管理岗;各岗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足够管理人员以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及时完成和不断提高。

2、医院要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手段,以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分类使用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2)单位价值虽未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3)手术器械等价值超过1500元以上的器械因其使用特性,不列入固定资产分类。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如暖气、水塔、蓄水池等。

(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含电梯)。

图书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实物管理,不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相关支出作为成本。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价格的比例对购置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成本。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成本。

(4)无偿取得(如无偿调入或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比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大型医疗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购建和租赁,要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经过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三)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原则。

1、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台账)”制度

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同时对所有在用固定资产实行条形码管理;使用部门建卡(台账),进行数量金额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明细账,使用科室有台账,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务处加强对财产物资账务的管理,提高部门会计的业务水准和管理能力。财务处设财务操作员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及时进行业务处理,每月结账前对物资系统的库存台账与部门会计的物资明细账进行对账,做到库房明细账、物资财务账、物资系统的库存台账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各使用科室的固定资产,遵循“谁使用,谁报告,谁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要保证领用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核对账目、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各部门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维修的管理

1、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装配能力、资源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凡属于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或达到分散采购标准的,要按省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具体程序要求办理,不得擅自购买。

2、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照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财务资料中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政府采购确认书、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等资料),经申购科主任(医院批量采购除外)、采购员及验收人员签字办理入库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入库单”,主管院领导、采购处负责人、采购员、财务科负责人对发票签字确认,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

3、领用设备必须严格手续。凡验收入库的设备,及时通知申请购买部门领用,由接收人在“固定资产出库单”上签收后,一联交领用科室,另一联由仓库保管。

4.固定资产损坏时使用部门应填报修理申请单,经归口资产具体管理部门审定后送维修部门修理,对于本院设备科维修组维修的提供修理费用清单,对于外单位厂家修理的需提供外单位的出货单或修理报告(要求明细金额和项目),并盖单位公章,所有的修理费一律经归口具体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捐赠、出租和转让,单位都无权处理,而需有书面报告和审批手续。凡要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相关规定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1、报废。是最常见的固定资产处置类型,固定资产科室在用报废报表及固定资产在用调拨表由物资管理系统自动产生,由资产管理部门不定期向财务处提交“固定资产在用报废申请表”和“仪器设备报废鉴定表”,报废鉴定表要写明报废原因(若属提前报废,还需写明提前报废原因),并由维修部门负责人、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五万元以上需总师审批),还需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2、转让。如果单位认为自己的设备仍有可利用价值,在二手市场上还能报价出售,可以申请转让,填写一式四份“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移交表”,其他要求参照报废要求。

3、调拨。指定向调拨到指定单位,主要是指单位淘汰,但仍有使用价值,且不需要维修的设备。调拨审批程序为:由设备管理部门填写一式三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调拨单”,同时需要提供,1)决定调拨的决议证明,比如会议纪要等;2)调入方与本单位的关系,比如帮扶文件,结对协议等。3)调入方的书面需求报告。最后由资产管理部门通过资产信息系统,将需报送的文字材料和说明通过系统网上上传,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批。

4、建筑物核销。

(1)建筑物核销即为建筑物拆除,拆除须有拆除批准文件,如发改委发文新建项目同意拆除原建筑物文件,房管部门办理的同意拆房证明,且批件里明确注明拆除建筑物的面积、位置等。

(2)核销还需有拆除物的变价收入证明。

(3)核销要求附的资料还需有近期的资产负债表,以说明单位有财力新建项目。

固定资产的处置严格按省财政厅《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按其规定流程上报处置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资产管理部门必须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岗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施资产盘点工作。固定资产盘点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使用部门配合,财会部门予以指导和监督。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合理的全年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保证医院的固定资产在一个内至少得到一次清查盘点。在科室搬迁或其他特殊情况下,资产管理部门还需进行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发现盈亏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根据批复及时调整,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七)累计折旧的提取

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年折旧年限分别为:房屋及建筑物(钢结构)50年;专业设备中电子设备5年、光学设备7年、机械7年、一般专业设备10年;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均为10年。

二、出租、对外投资管理

医院的资产出租、对外投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批准,不得出租、对外投资。医院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一)资产出租管理

1、医院的资产不得以无偿方式出借给公民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因工作需要确需无偿占有医院资产的,经医院会议讨论决议后,报卫计委、财政厅批准。省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医院申请办理资产出租事项的,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正式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3、出租资产必须签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房产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其他资产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二)对外投资管理

1、医院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经医院会议讨论决议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办理对外投资的,应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3、医院严格控制货币性资金对外投资,投资范围仅限于医疗服务相关领域。医院不得利用财政拨款和财政拨款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同时,加强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医院对外投资享有对外投资收益分配权,并承担对投入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对对外投资资产的经营和收益分配进行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发现可能出现资产损失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无形资产管理

医院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等。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2、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3、转让无形资产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计入其他支出。

4、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发现盈亏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根据批复及时调整,保证账实相符。

四、存货管理制度

(一)低值易耗品管理

1、管理原则:定量配置、以旧换新。核算上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采用五五摊销法。

2、范围:凡在业务活动中能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但单价低于固定资产起点的财产物资,和单价在起点以上,但易于损坏,耐用时间在一年以内的财产物资,均属低值易耗品。

3、购入和使用的管理

(1)采购时要按照低值易耗品供应计划进行,要使低值易耗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

(2)验收要准确及时,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

(3)在用的按分类进行管理。一般用品采用“以旧换新”的管理办法,领用时须交回旧物。

4、在库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

建立完善的盘存制度,通过盘存,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库存是否合理等。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将盘存资料上报财务科,其中采购处按季进行盘点,国有资产管理处按半进行盘点,财务部门和监察室每季度对库存材料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分析。

(二)材料管理

1、管理原则:材料管理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原则办理,在经济管理过程中采取“以收定供”的管理方法。

2、购入和使用管理:

(1)卫生材料的购入、领用要按规定实行验收,建立账务记载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并按财务科要求按时编制各类报表。对于新增或购置卫生材料要考虑医疗收费,要求做到先报批后添置,在卫生材料的使用上必须有投入必有产出。对于能够回收利用的卫生材料,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2)总务材料的购入、领用要按规定实行验收,建立账务记载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并按财务处要求按时编制各类报表。

(3)在保证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其他材料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防止盲目购进,造成积压浪费。

(4)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观念,克服“重钱轻物”和“重购轻管”的思想,严格把好质量管理关。

3、材料款支付管理

审核外来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是否与合同要求内容相符等。审核款项支付时,要做好及时复核、及时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纠正,否则要暂时拒付直至纠正为符合要求后支付,避免因主观原因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在符合财务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的前提下,简化审核审批手续以提高工作效率。

4、材料盘存管理

(1)建立完善的盘存制度,通过盘存,确定账实是否相符,材料库存是否合理等。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将盘存资料上报财务科,其中采购处按季进行盘点,国有资产管理处按半进行盘点,财务部门和监察室每季度对库存材料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分析。

(2)材料报废、盘盈亏处理

对报废、盘盈亏的材料根据不同原因进行不同账务处理。属于正常性破损报耗,由采购处负责人签字,财务科长审核、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作为费用列支;属于非正常性破损的,应追究当事人或其他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

(三)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医疗机构为了开展医疗、科研活动而储存的各类用于治疗、预防、诊断和保健的特殊商品。坚持“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1、采购管理

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和本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执行本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对于特殊管理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采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制定合理采购计划,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的条件下,节约资金的占用量,采购存储不得超过该药品一个月的用量;实行药品的公开招标采购制度,严禁临床及其他人员未经许可擅自采购药品;医院设置采购处配备专人负责采购,并实行不定期轮岗制度。

2、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善的盘点制度。药库药品每月抽样核查,按季度定期进行盘点,对特殊和贵重药品每日盘点;药房药品每日应结出余额,随时或定期与财务账目进行核对;如实存与账存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3、出入库管理

(1)药库验收。仓库保管员根据随货同行联对所到达的药品品名、规格、数量、产地、单价、包装完整性等进行认真清点验收,对无采购计划、不符合规定的品名规格产地药品,不予验收。验收合格,电脑录入生成“药品入库验收单”(自制药品,也要按规定填写入库单)。月末,药品会计将生成的“药库采购药品汇总表”、“药品入库验收单”及其相应发票复核后,整理、汇总,经保管员、采购员、药库负责人、采购处主管药品采购主任签章后,报财务科长审核、分管院长签字后进行账务处理。

(2)药库出库时,由领用的各药房、各科室电脑请领,药库根据请领单发药,并按实发数登账,最终生成“药品出库单”。月末,药品会计将生成的药库、各药房、各科室相互之间拨出拨入数逐一核对。将“药房调拨明细表”、“科室领用汇总表”、“药库药房收支月报表”复核后,经采购员、药库负责人确认签字,报财务处长审核、分管院长签字,进行账务处理。

4、药品核算管理

药房药品遵循“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消”的管理方法。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对药房药品应分门别类,实行数量、金额的明细核算(即“全面统计,实耗实消”),月末以药品实际消耗(药方)为依据进行药品消耗的账务处理。

5、药品款支付管理

审核外来凭证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以及是否与合同要求内容相符等。审核款项支付时,要做好及时复核、及时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纠正,否则要暂时拒付直至纠正为符合要求后支付,避免因主观原因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在符合财务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的前提下,简化审核审批手续以提高工作效率。

6、药品调价管理

药品调价按上级物价通知单的规定,由药库按时统一执行,电脑自动生成药库、各药房的药品调价单。月末,药品会计将生成的“药品调价明细表”复核后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药学部主任复核签字、报财务科长审核、分管院长签字,进行账务处理。

7、药品盘存管理

(1)建立完善的盘存制度,通过盘存,检查养护是否符合规定,账实是否相符,药品库存是否合理等。财务部门不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抽查;药库、药房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分析。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并做好相应的核帐记录。

(2)药品报废、盘盈亏处理

破损及报耗的药品,每月由药房主任或副主任、药品会计及保管人员一起参与清点、核实、销毁,并根据不同原因进行不同账务处理。属于正常性破损报耗的药品,由药学部负责人签字,财务处长审核、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作为费用列支;属于非正常性破损的,应追究当事人或其他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

及时对盘盈亏药品进行分析调整。对盘存中发现的盈亏问题,药品管理部门根据盘存清单,分析盘盈亏原因,以书面形式报财务部门和分管院领导,按审批权限规定报批处理后,由财务及药品管理部门做相应账务调整。

五、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在途资金。单位应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现金管理

1、单位的现金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并根据收入的不同来源,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地税监制的票据和医院内部收据。

2、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如需要调整现金限额,向银行提出申请。

3、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1000元)内允许支付现金外,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4、各财务收费人员必须严格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现金缴款和保管工作,所有现金收取必须按规定上缴银行,在银行无法收取情况下一定要存放在规定地点,未存放指定地点而发生失窃行为的,按备忘录规定处罚。

5、下午4:00以前收取的现金必须于当日送缴银行,4:00以后收取的现金必须送往规定地点,次日早上必须交清,凭银行交款单和报表交班组长核对。

6、备用金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

7、各收费窗口人员应严把安全关,非本科室人员一律不准入内(直系家属短时间停留除外),未经批准而擅自入内,发生失窃行为按备忘录规定处罚。

8、迟班收费员应将现金要送至规定地点存放,在将余款送至规定地点的路上须有保安陪同。

9、每位收费员应将当日营业款(除迟班营业款外)以封包形式交给各班组长,班组长不在时交给指定交款员,并在交接单上签字(包括缴款人及缴款金额等信息)。交款员在保安陪同下将营业款项送达银行后须与银行人员在银行指定位置就封包现金的号码、个数等进行签字确认。

10、收费员应每天核对现金是否帐实相符,医院将不定期地对收费员的现金进行盘点,检查是否帐实相符以及是否及时上缴银行。

11、收费人员必须严格区分公款与私款,不得将公款私用,也不得将私款公用,前者按贪污处理,后者盘点时查到没收,在规定地点存放必须是公款。

(二)各种存款的管理

1、银行账户的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账户,据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账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银行账户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支票管理

支票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并在票据通上进行登记,不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作废支票保管期为2年;支票管理员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并及时报账;支票印鉴由两人分别保管。

3、银行对账

医院每月结账前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在电脑上进行核对,并及时清理未达账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会计人员进行编制。

4、存款管理

严禁公款私存,未经党政联席会议批准,不得在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的存单要由两人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

六、应收账款管理

医院应收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医院对应收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

(一)应收医疗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医保、公费、统筹等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医保剔除款一年上报两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做账务处理。

(二)其他应收款管理

对其他应收款项,应随时催收,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每年年底发放询证函对应收账进行询证。对于因工作需要领用的个人备用金,应定期进行核对,每年年终结清,次年重新办理借用手续,保持资金完整无缺。

(三)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管理

医院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住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第三篇: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实行统一审批、定额配备、归口管理的原则。

二、凡本院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必须经仓库管理员和责任主管(采购员)办理入库登账后,方可凭据到财务科报销,否则财务科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三、严格物资领发、调拨手续。物资的领发、调配和调换,均应填写物资领发、收回凭证,并依据凭证增、减使用部门的保管账。调出或调入,应凭领发单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物资调拨单,办理领发或调拨手续,并及时调整财产账。

四、对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实行严格审批定额消耗的管理办法。办公用品按科室人员定额控制使用,不得突破,医用表格按分配计划执行。超过计划领用须经院领导批准,追加计划后发放。

五、实行定期清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医院的财产物资,要每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盈或盘亏均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告院长及财务、行政部门处理。

六、加强物资仓库的管理。管理员对仓库物资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无虫、无鼠、无霉烂。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对某些积压不用的物资,要及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经批准后及时处理。

七、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分别设置固定资产账、分类账、明细分户账、材料账、低值易耗品账。会计同仓库管理员要分工协作,务使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八、私人不得借用医院物品,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办理手续并在限期内主动归还。若有损坏或丢失,应酌情赔偿。

九、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由管理员填制报废单,核准后入废品仓库保管。经责任主管、院长批准后,由仓库管理员和财务科做账务处理。

第四篇: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模版]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

㈠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资形态。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2)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运输装卸、包装费用、安装调 试费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㈡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鉴于目前医院的现状,暂设置设备科和总务科为专门的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科室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设备科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总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帐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 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㈢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1)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

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2)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3)对于购入、调入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拔单、合同等组织验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及时认真地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尽快解决。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台帐。

2、领用的管理

1)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部门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㈣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医院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件(台)帐面价值8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处置,须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批;医院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财务科、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并抄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财政局备案。

㈤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及时记录,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盘盈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后,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并及时调整帐卡。

㈥修购基金的提取

根据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浙江省〈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制度如有更动,则执行新制度规定。

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目的是管好设备、用好设备、充分发挥设备应有的效能。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予以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在加工材料等。库存物资按照“计划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㈠采购制定储备定额标准,采购人员需根据医院的物资采购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医院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积压和浪费。

㈡入库管理

物资入库前要检查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上是否与运单、发票及合同规定相符,认真过磅点数,同时在质量方面,仓库能检验的由仓库负责检验,凡需由技术部门协助检验的,应由技术部门负责检验。验收时如发现数量短缺、型号规格不符或有质量问题等,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与供货单位联系,要求更换、补缺或退货。只有当单据、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物资管理部门才能入库、登帐,并将入库通知单连同发票、运单等一起送交财务部门。

㈢出库管理 各科室领用物资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和领土完整取人签章,物资管理部门对未签字物资可拒发。保管员不得擅自外借一切医院物资。

㈣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应按不同的规格、性能和形状实行科学合理地摆放,以便于发放和查验盘点。为了保证仓库安全和防止物资变质,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工作。在物资保管过程中,还需建立健全帐卡档案,及时掌握和反馈需、供、耗、存等情况,发现物资接近储备时,及时通知采购人员组织进货。

㈤物资的清查盘点

物资按月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检查物资帐面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等情况。在清点工作中如发现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

三、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医院应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㈠现金管理

1、医院的所有收入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进出院收费处收取的现金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 项来源,不得坐支。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 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5、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库存检查。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6、强现金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现金保管存放安全。㈡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银行帐户,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帐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不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银行帐户。

2、支票、汇票由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支票、汇票印鉴由出纳和会 计分开保管。

3、医院所有支票均由财务科签发,填妥付款金额、日期、用途等有关内 容,严禁携带空白支票外出。

4、领用支票者,须妥善保管支票,并及时向财务科结报。如发生支票丢 失、被盗,应及时向财务科报告,若对医院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领用支票者如把支票移作他用,假公济私、谋取私利的,一律按贪污论处。

5、我院已实行网上汇款,网上汇款客户证书(IC卡)是经办人员进入网上银行系统的唯一身份标识,分别由出纳、会计各保管一张,汇款时先由出纳输入,然后由会计审批,经办人员要做好IC卡密码保密,并经常更换密码。

6、及时核对银行对帐单与银行日记帐,根据核对结果由出纳以外的会计 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和会计共同及时做好未达帐项的清理工作。

四、应收帐款管理

1、对各项应收款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清晰反映其往来轨迹。

2、对各项应收帐款要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帐的形成。

3、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 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作坏帐处理。

第五篇: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更新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更新:2014/9/30 阅读:303 栏目:财务管理 第一人民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提要: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报损等环节的手续,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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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民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物资管理、药品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应收帐款管理等。

1、固定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领用、报损等环节的手续,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特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如下: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确认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范围和分类:

固定资产主要分五大类,并实行归口管理,其中: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和其它(含被服类)归属总务处管理;专业设备归属设备科管理;图书类归属图书室管理。

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专业设备:是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计价:

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计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2)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财务处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帐,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帐),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型分别由有关职能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帐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3)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购置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范围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一般固定资产采购的的程序为:由使用科室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报相应的采购部门(总务处、设备科),由采购部门组织人员予以论证审核,进行统一汇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同意方予以购买。

对于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真符合要求或残缺损坏,短少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要及时办理财产编号、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部帐、明细帐和保管实物明细帐。

领用的管理

固定资产入库后应由使用科室及时领用。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交财产会计登帐,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

加强使用科室之间相互调换固定资产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调拨制度。设立专门的固定资产调拨管理人员(或由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兼),固定资产的调拨领用办理调拨手续,调拨时应填写调拨单,经使用科室双方负责人及管理员签字认可后,方予以调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调整相应的帐户以保障帐实相符。

(4)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帐,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记入修购基金.其中:万元以上设备报废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5)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帐卡,保证帐帐、帐物、帐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6)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帐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7)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和科室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对各类财产要分别规定使用年限,制定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指标,作为考核衡量管理好坏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到行政处分。

2、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专项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采购管理

要合理制定储备定额标准,按供应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单位业务活动的要求,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要尽量做到零库存,随买随用。

(2)出入库管理

材料、物资到货后,由仓库保管员会同采购员进行材料物资验收,验收要准确及时,验质验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凡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填写购入物资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送财务做应付帐款挂帐,一份仓库留存,一份付款时随同发票一同送财务处。

材料物资的出库,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定额及有关规定向科室发放,科室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填写材料领料单,对物资材料退库、调换应填开红字领料单冲帐,调换的材料要重开领单,退回的材料必须确保完好、有效。

(3)物资储存管理

材料物资应每月盘点一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

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领导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材料保管员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做好防止积压、损坏、变质、防盗、防潮、防火的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材料,以保证材料的不受损、不短缺。

(4)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对其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帐,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3、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1)采购管理

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制定合理的储备定额,增强质量意识,严把药品质量关,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实行药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用,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认真做好药品价格的审核工作,降低进价成本。

(2)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药库、药房药品应每月盘点,月末结出余额,与财务帐本核对,保持帐帐相符,如实存与帐存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按照审批权限报请领导批准进行处理。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3)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对无采购计划、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入库单(自制药品,也要按规定填写入库单)。

药品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四联,药库、领用科室、药品会计、财务处各持一联。月末,药品会计将药房及其他各科室领用的出库单分类汇总,连同入库单汇总数,编制药品进出库汇总表交财务处进行核对和帐务处理。

(4)药房药品管理

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药房会计每月末应及时编制药房药品进销存月报表交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

(5)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物价管理部门的通知或规定及时处理,接到药品调节器价通知,药库、药房要及时清点调价药品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一式三份,一份药库记帐,一份报收费管理科备案,一份送财务处进行帐务处理,并按指定日期执行新的价格。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6)各药库、药房对剧毒、麻醉、精神等特种药品的采购、领用、消耗保管,要指定专人负责,设专门帐簿进行登记。存放指定地点,每月统计、核对,以防差错,不得以任何借口放松对特殊药品的管理。

(7)自制药品管理

加强自制药品的核算和管理,进行制剂成本核算,分析成本长降原因。设置分类帐,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同时应制定工作量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

(8)药品进销差价

医院药品统一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购入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4、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各项存款,具体管理办法详见《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5、应收帐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1)应收医疗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医保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帐处理。

(2)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在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3)其他应收款管理

对其他应收款项,应随时催收,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帐的形成。对于因工作需要领用的个人备用金,应定期进行核对,每年年终结清,次年重新办理借用手续,保持资金完整无缺。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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