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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检查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20-63139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2 09:50: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用电检查

2005年营销技术练兵比赛试题及答案用电检查试题1 营销竞赛(用电检查部分)试巻及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20分)

营业普查----是指根据某一阶段营销管理工作的要求,供电企业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企业内部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客户履行供用电合同的情况、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进行的检查。

突击性检查----是指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突击检查。

特别重大事故----人身死亡事故一次达50人及以上者、电力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者、中央直辖市全市减供负荷50%及以上、省会城市全市停电;

危急缺陷----不立即处理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

二、填空题:(24分)

1、用电检查的主要范围是客户受电装置。、根据用电检查工作的计划性、检查内容和工作方式,用电检查工作可分为:计划性检查、营业普查、专项检查、事故检查、突击性检查。

3、季节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冻检查。

4、用电计划性检查的周期是:变压器容量在2000kVA及以上客户,每一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变压器容量在315kVA至2000kVA的客户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下高压客户和0.4kV低压用电客户每一年至少检查一次;“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客户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

5、客户电气设备试验周期:110kV及以上客户及重要客户的电气设备试验周期为一年1次;35kV客户的电气设备试验周期为二年1次; 10kV及以下客户电气设备试验周期为三年1次;

6、客户对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时,其标准应符合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规定。

7、高低压双(多)电源客户凡不允许并列电源运行者,必须在电源开关或刀闸上装设可*的闭锁装置。

三、简答题:(10分)

1、客户电气设备绝缘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答:要求客户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开展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执行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标准》,统一试验方法,提高电气设备健康水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凡未经现场交接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一律不许挂网运行。

2、用电检查人员在客户电气设备绝缘监督管理中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用电检查人员未对超过预防性试验周期而未进行试验的客户开具并送达《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而发生客户设备事故的,应视为用电检查不到位。对于造成输、配电系统停电事故的,记录为用电检查的安全用电考核事故。

四、问答题:(30分)

1、县(区)级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管理的职责是什么?

答:1)、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

2)、负责对县(区)级供电企业管理的客户的供用电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

3)、参与县(区)级供电企业直接管理客户的《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

4)、负责组织调查处理《供用电合同》纠纷;负责本地区违约用电、窃电及用电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5)、参与县(区)级供电企业管理的客户的供电方案制定及审查工作; 6)、负责业扩查堪人员负责的新装、增容以外的其他用电业务的现场核查工作;

7)、配合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对进网作业电工和电力设施承装(试、修)企业的持证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当地用电检查专业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

2、营业普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1)、核对供电企业内部各种用电营业基础资料;

2)、对月用电量较大的客户,用电量发生波动较大的客户和用电行为不规范的客户进行重点普查;

3)、检查客户的抄表有无漏户、错抄收、漏抄收以及错算、漏算、基本电费差错等现象;

4)、检查《供用电合同》执行情况;

5)、查处客户违约用电、窃电行为;

6)、核对客户用电容量、电价分类及执行情况、有无混价现象、无功补偿装置的运行情况;

7)、检查客户计量装置有无接线错误、走字不准、接触不良等错误。

3、用电检查的主要范围是客户受电装置,但在哪些情况下,检查的范围可延伸至相应目标所在处?

答:1)、有多类电价的;

2)、有自备电源设备(包括自备发电厂)的; 3)、有二次变压配电的;

4)、有违章现象需延伸检查的;

5)、有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

6)、发生影响电力系统事故需作调查的; 7)、客户要求帮助检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电检查。

五、简述题:(16分)

请简要叙述用电检查工作流程。

注:见省公司标准流程图。

2005年营销技术练兵比赛试题及答案业务试题 2005年营销技术练兵比赛试题

(业务管理类 总分120分 其中现代化试题20分)

总成绩

(其中业务专业成绩

,现代化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50分)

1、客户新装、增容用电业务由供电企业____________统一受理,必须做到________。

2、客户办理新装、增容业务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____________文件和________________文件(私营企业提供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用电设备明细一览表(包括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资料。

3、变更用电业务包括暂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所有变更用电业务,均应使用省公司标准中的相应_______。

4、营销标准中业务部份的标准格式处理单、工作单或通知单(不含申请书、审批表),包括以下一些:拆表销户处理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5、供电企业用电业务管理遵守__________和________原则。

6、供电企业向客户提供的额定供电电压,低压单相为_____,三相为_____,高压为_____、_____、_____、_____。

7、供电方案有效期是指从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止。

8、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方案由供电企业______部门组织______、调度等部门进行审查。

9、供电方案批准后,由供电营业厅将审批意见以___________的形式书面传递给客户。

10、客户受电工程竣工后,向供电企业递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对新装、增容用电,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应遵守_________的原则。

12、对申请暂停或非永久性减容的大宗工业客户,从暂停或减容设备加封之日起,___________减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13、供电营业厅业务员受理业务时,均应在______________上作好记录。

14、低压客户档案中,应有目录、用电申请、客户登记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15、营销业务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为,档案内的文件和资料必须______,能__________________。

16、临时用电不得办理_________事宜。

二、选择题(每空1分,共15分)

1、客户减容用电的最短期限不得少于____,最长期限不得超过____。

A、2年

B、1年

C、6个月

D、3个月

2、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

A、2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8个月

3、客户需办理减容、暂停、迁址及复装业务时,应提前____向供电企业申请。

A、5天

B、7天

C、10天

D、15天

4、对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电业局营销处在____内完成。

A、5天

B、10天

C、15天

D、20天

5、供电方案答复的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____,低压客户不超过____,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____,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____。

A、3天

B、5天

C、7天

D、10天

E、15天

F、30天

G、60天

6、客户对供电企业答复的供电方案有不同意见时,应在____内提出意见,双方可再行协商确定。

A、10天

B、15天

C、20天

D、1个月

7、高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_____,低压供电方案有效期为____。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8、每一日历年内客户可申请暂停用电二次,每次不得少于____,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____。

A、10天

B、15天

C、3个月

D、6个月

9、临时用电和委托转供电按_____的要求办理用电业务。

A、变更用电

B、新装增容用电

C、其他用电业务

三、简答题(共29分)

1、高压客户档案应具备哪些资料?(8分)

2、简述我局高压客户受电工程验收送电程序。(7分)

3、简述客户在具备什么条件时,对其应采用双(多)电源供电方式。(7分)

4、简述我局新装、增容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业务流程。(7分)

四、案例(6分)

某大工业客户,变压器装接容量为2×250kVA。某日其申请非永久性减容一台250kVA变压器。自减容之日起,对其执行普非工业电价是否正确?为什么?试结合《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回答

一、不定项选题(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都有四个答案,其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某用户计量电能表,允许误差为±2%,经校验该用户计量电能表实际误差为+5%,计算退回用户电量时应按(C)计算。

A.+2%

B.+3%

C.+5%

2、10KV及以下电力变压器及电抗器的交流耐压试验周期为(B)。

A、1——3年

B、1——5年

C、1——10年

D、1——12年

3、下列关于计量电能表安装要点的叙述中错误的是(B)。

A、装设场所应清洁、干燥、不受振、无强磁场存在 B、2.0级有功电能表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要在0~40度之间

C、电能表应在额定的电压和频率下使用

D、电能表必须垂直安装

4、供用电设施计划检修时,对35KV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的停电次数,每年不应超过(A)次;对10KV供电的用户,每年不应超过(C)次。

A、1

B、2

C、3

D、5

5、专线用户,用户进线侧有保护,在发生内部事故中造成变电站出线开关跳闸,应称为(A)。

A.用户事故

B.用户影响系统事故

C.线路停电事故

6、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B)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G)计算。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五倍

E、一个月

F、二个月

G、三个月

H、六个月

7、三相四线进线低压用户,进户线入口的零线辅助接地的作用是(B)。

A.增加单相接地电流

B.防止烧损家电

C.降低接地电阻

8、当两只单相电压互感器按V/V接线,二次线电压Uab=100V,Ubc=100V,Uca=173V,那么,可能电压互感器(A)。

A.二次绕组A相或C相极性接反

B.二次绕组B相极性接反

C.一次绕组A相或C相极性接反

D.二次绕组B相极性接反

9、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供电企业应以(A)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表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E)时间计算。

A.0

B.允许

C.±10%

D.1/3

E.1/2

F.1/5

10、在小接地电流系统中,某处发生单相接地时,母线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形的电压。(c)

A.故障点距母线越近,电压越高

B.故障点距母线越近,电压越低

C.不管距离远近,基本上电压一样高

第二篇:用电检查

专业技术总结

一、主要工作情况:

本人1986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用电检查员。1988年参加客户中心从事用电检查工作至今,先后从事装表接电、用电检查及用电营销技术管理工作。现任XX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用电检查员,主要负责用电检查、电费追缴、线损以及业扩用电变更等营销业务的日常管理及业务审核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起着业务指导和业务把关的作用。通过多年的努力,我从一个普通的班组成员成长为一名技术全面的业务骨干,并具备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过硬的业务技能。工作期间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的光荣称号,为了打击偷电漏电、杜绝违章用电,提高用电客户的安全用电意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现本人就以近几年的技术工作做以下总结:

二、实际工作事例

反窃电在供电营销管理工作中,用电检查是一项重要内容,而查窃电又是用电检查的重点和难点。在法制化、环境下,用电检查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对窃电者给予强有力的打击。由于窃电技术手段不断更新,实施窃电的主体构成日益复杂,窃电案件案值不断加大,查处窃电需要运用一些技巧,做到知己知彼。为保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例举1:

1、事例叙述:20××年×月×日,本人与两位工作人员对10KV

南广线低压客户进行用电普查,当检查到广州南路用电户×××商厦时,发现该户计量柜前门铅封完好,后门铅封松动,并且后门可随意开启。随即立刻打开低压计量柜进行内部检查。

2、原因分析: 经测试一次回路A、B、C三相均有电流,负荷最大时达65A,而计量二次回路A相有电流4.2A,B、C两相电流值均为0,电表脉冲较慢,检查二次接线正确。在分析查找原因的过程中,首先发现电缆沟有人进出留下的痕迹,随后仔细检查发现B、C两相电流互感器二次电流出线K2塑料绝缘层有轻微发白痕迹,用手触动可感觉到里面的铜芯已被折断,在业主及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再次进行复查,证明情况完全属实。B、C相二次电流线被人为折断,造成电能表少计2/3电量。

3、解决的措施和方法:

依据《供用电管理条例》第一零一条第五款“故意使电表计量不准或失效者”的规定,属窃电行为,客户中心用电班向该客户下达了用电检查单,该客户在用电检查单上签字认可。同时现场更换封闭计量箱及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线使电能表于计量互感器同箱。经计算统计追收该户电量46800 kw.h,追收电费32245.2元;三倍违约使用电费96735.6元。合计应追收该户电费及违约电费128980.8元。

例举2:

1、事例叙述:

20××年×月×日,我同稽查大队程×××、×××、×××等同志在对×××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用电检查时,怀疑该客户有窃电行为,即通知该客户所在管辖营业区域客户中心供电所派人员进行配合检查,供电所人员到达现场我们一并检查,2、原因分析: 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户采用在变压器二次出线端到计量低压配电盘进线端私自接动力线,线埋墙入土引出线上接有动力开关的手法进行表外用电进行窃电,致使部分用电负荷未通过计量电能表(已拍照取证)。

3、解决的措施和方法:

依据《供用电管理条例》第一零一条第二款“绕越用电计量装臵用电”的规定,属窃电行为,客户中心用电班向该客户下达了用电检查单(××××××××),该客户负责人已在用电检查单上签字认可。同时对对该用户计量装臵进行整改,在变压器二次出线端加装封闭计量箱。经计算统计应追收该户电量117586 kW.h;追收电费81016.75元;三倍违约使用电费243050.25元。应追收该户电费及违约电费324067元。

举例3:

1、事例叙述:实际工作中,充分先进测试工具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我在分析用户的变压器容量负荷率时,发现XX厂一台315KVA变压器,月用电量在19万千瓦时左右,且该用户大部分时间为二班制,但变压器却无安然无瑕,我到现场检查计量装臵无异

常且用户也未有校表要求,2、原因分析: 经过多次分析,我怀疑用户的变压器容量有问题,就利用变压器容量测试仪到现场进行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变压器容量为400KVA,在事实面前用户承认与厂家人员勾结,采用了换芯手段来达到降低电费的目的。

3、解决的措施和方法:

要求该用户立即办理增容手续.补回基本电费36720.00元和违约金110160.00元 合计补回:14.688万元。前车之鉴,我们加强类似情况分析,利用变压器容量测试仪到现场进行检测,又发现×××汽配厂,二家机械加工厂,采用换铭牌或换芯手段来改变变压器容量,为国家又挽回损失约30余万元,同时对其它用户具有威慑作用。

在实施用电检查工作过程中,暴露出一些工作中的不足和有待提高的薄弱环节,我们总结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吸取了以往忽视了一些环节而出现不必要的管理漏洞的教训,坚实了信心。用电营销管理需要全面、细致和不断学习,努力克服实践工作中的不足,逐步增强队伍素质,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为避免窃电行为的频发,在我的见意下提出了几点十分有效的见解:

1)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我公司成立了以经理、经营副经理为总指挥,客户中心为指挥中心,用电检查班为突击队,各供电营业所为骨干力量的用电营业普查工作组。各供电所负责各自供电辖区内的用

电检查,用电检查班不分昼夜24小时进行不定时突击检查,客户中心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和组织用电检查工作,并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2)加强宣传,使舆论形成威慑力:组织健全后,就要使广大用电客户形成依法用电、安全用电的意识。今年,我司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用电宣传,用散发传单、广播宣传、制作卡片等形式,大力宣传了《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使“电能是商品”的思想深入用电客户脑海。在强大的舆论宣传下,一些用电客户,打消了违法念头。

3)强化自身内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在开展对外宣传的同时,我局从内部管理入手,规范自身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形成训练有素的战斗队伍。

①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中,遵照国家《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是二人以上进行。到客户处,首先出示用电检查证件,然后与客户代表一同进行,结束后有无问题均和用电客户进行了简短的座谈和沟通,向用电客户宣传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知识,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户做到心中有数,照章用电。

②为提高用电普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局在去年6月专门组织了电力法律法规培训和用电检查技术培训。针对在用电检查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在业务技术上,也是针对破坏计量装臵、更改二次回路接线、绕越计量装臵等窃电手段进行了分析和对常用检

查仪表的使用进行了指导。通过考试的手段提高了我司用电检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形成了一支过硬的用电检查队伍。

4)从技术上入手,杜绝窃电行为:我公司在3年前就开始对供电辖区内50KVA及以上高供低计用电客户普遍安装了配电变压器考核计量箱,低压照明用电客户也基本上安装了规范的集中计量箱。而对高供低计的用电客户均由用电检查班直接控制管理,每月都要进行一次检查,特别是对私营企业,随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突击检查,从源头上杜绝了窃电事件。所以窃电事件极少发生。用电检查是电能营销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只要能持之以恒的长期坚持下去,就能将窃电、违章用电等不法行为减少到最低程度,从而保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才能在全社会真正形成“电能是商品”的这一思想意识。

2007年4月本人参与了公司组织的防盗计量箱设计及方案的制定工作。2010年负责指导的“防盗计量箱”及“提高高压工程送电率”课题均获胶州市供电公司QC成果三等奖。2007年撰写的《关于防盗计量箱重要性分析与探讨》在《胶州电业》发表。

随着科技的发展,窃电手段更加隐秘和科技化,在反窃电检查工作上我们根据供电企业电能失窃保险管理的实施办法,通过各种检查形式和加大力度的反窃电宣传,提高广大用电户的用电意识,从而改变各种不良观念,使用电客户充分明确用电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所述反窃电工作经验和方法在实际用电检查的检验后,窃电事件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文中所叙述的窃电及防窃电的各类方法,是多年从事用电检查工作探索出的实践经验,为有效防止窃电事故的发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并应用,通过以上防窃电措施的实施,使我公司管辖范围内的违章用电,窃电行为得到了遏制,经证实这些经验和方法在反窃电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加强用电营销管理,规范营销业务,根据公司《关于开展用电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成绩属于昨天。面对今天,我会更加努力、克服不足,将自己的工作干得更好,更出色。我们将一如继往,层层把关,业精在于勤,管理出成效。为完善电力市场营销管理创造条件垫定良好的基础。

三、培训工作

1、历年来,根据公司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对辖区内185名企事业单位客户的电气工作管理人员进行了轮训,加强了设备的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树行业新风”的优质服务活动,在客户和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师带徒

5)我在“师带徒”工作中与徒弟结成对子,目的是我要在工作中通过“传,帮,教” 的形式传授给徒弟关于:用电检查电气计量故障的的判断及处理,如何熟练掌握工作技术要领及技巧,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教学活动,手把手的将我所掌握这些知识传授给徒弟。“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傅等同于父母,足以见得他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有多么的重要。我也很荣幸的带过很多徒弟当过很多人的师傅,我还把自己的为人处事,工作中那份认真的态度,丰富的工作经

验等毫不保留传授于他们。让他们获得了很多学习机会,让他们对工作充满热情充满动力,使他们能更好的投入到这份事业中去。这期间我时常教导他,刚进入单位,一定要理论联系实际;又在现场言传身教地教导他作为一个成品岗位的管理者,要怎么做才能管好现场(他从一开始就觉得要管好现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在我的精心指导下他一直全身心的琢磨着如何才能管理好现场的每一样工作流程,遇到问题如何才能解决等等。比如学会了在班前会时要认真,听从安排,工作中我时刻提醒他要严格执行(安规)中的内容,注意安全。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在我的严格要求下,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自身很好的为自己定位,尽管工作条件很艰苦,但对他们年青人来说,也不失为一次锻炼自我,挑战自我的机遇。理论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更应该还原回到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还有许多值得他来发现的好东西,值得他来深究学习的地方。我时刻要他牢记的教导:要在工作中不断地学习,将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第三篇:用电检查

供电所用电检查分析

摘要:在本文中,笔者主要从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方面做介绍,首先对用电检查的几种情况做了讲解,随后提出供电所用电检查执行程序并强调在用电检查工作中注意事项、以及分析了供电所安全用电检查的重点是消缺,最后提出了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整改措施。

关键词:供电所,用电检查,线损管理,安全用电 0引言

电力公司的用电检查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济效益,是反映供电所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高低的重要体现,作为电力公司的最基层单位,直接与用电客户打交道的基层供电所,我们的工作千头万绪,但搞好电力用电管理和检查是提高和完成线损指标、售电均价及供售电量的重要环节。这就需要我们基层供电所对用电营销检查加大力度。

一、供电所用电检查的几种类型

(1)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检查。

(2)营业性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改造、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农村和城区内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见抄、检查。

(3)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定期或突击性检查。(4)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特殊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的应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6)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7)协助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对欠电费客户进行停电、催收,确保本局电费的全部回收。

(8)按规定的时间对计划停电、检修停电和其他停电通知重要用电客户,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二、供电所用电检查执行程序

(1)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2)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去所在用户执行查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

(3)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4)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5)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电、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现场制止,对于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中止供电,制止其行为,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电费。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供电所用电检查工作中注意事项

(1)注意检查计量设备的配置是否与用户的实际负荷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更换。

(2)用电检查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时要有耐心。我们在进行用电检查时由于要有用电方的有关人员在现场,特别是专用、变用户,在其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我们不能随意停电进行检查以免影响生产。

(3)注意用电检查的程序并要做好各个环节的取证工作,在窃电户相关人员不在的情况下,不能私自进入窃电者的家中进行查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窃电手法也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和技术化。

(4)在检查窃电行为前,应对被查用户生产经营状况、负荷及用电量情况、电工素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若发现用电量突降,则更应仔细检查核对,决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5)检查时必须认真检查核对计量装置的封印是否完好,计量设备接线是否正确。运行状况是否与实际相符,有无过热、接触不良等,要特别注意细节的榆查。

四、供电所用电检查管理

(1)健全日常营业工作。对用户报装和变更用电、临时用电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对换表、移表、拆表、工作单要责任到人,用户必须签字。日常营业工作业务量大,工作环节多,为了有序而不致出现混乱和非企业组织行为,建立业务工作登记制度和工作单制度。

(2)加强业务学习,具有防窃电、反窃电知识。对电表、互感器的专业知识要熟悉,在安装、运输过程中,电表及电流互感器一定要安装人员随身携带。安装后,要采用抽相法判断电流互感器的极性及线圈好坏、封印是否经过校验。日常工作时,要对用户清单多看细查,发现电量波动较大,电量超过变压器容量允许范围的为私增容量,偷逃基本电费。

(3)人员管理。以公司稽查队为中心,对所辖线路、台区内查外普、查高补漏。提高营销管理的重要性,稳定队伍,实行重奖重惩,让更多的人员向往营销岗位,而不是因工作量的增大和责任的增强而不愿从事营抄管理。打破陈旧的用工方式,能者上、庸者下,最大限度的发挥和调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降低线损、完成指标、创造效益。(4)进行防窃改造。随着用户的增加,过去对高压线损下移到户表部分,售电量统计也是每户抄上来的抄见电量,所以每户电量的波动和每块分表、进户线及计量箱的状况,都有直接影响到售电量。

五、供电企业安全用电检查重在消缺

供电企业安全用电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每次检查均由上而下,检查内容明确,有的针对季节性特点,针对当前的安全形势,做到从思想上到管理再到供电设施到施工现场均有检查要求,说做到事无巨细,工作中,安全思想是否得到提高,管理水平是否得到改进,就先看看检查的设备缺陷是否及时整改和消缺。

实际情况是有些设备缺陷有的因为资金不到位,有的因环境因素一时不能整改。有的暂时不会影响正常运行而不立即消缺,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缺陷就逐渐被忽略被遗忘,直至设备甚至人身事故的发生或者在下次检查中再次被发现。因此安全检查重点抓好消缺管理,决不能查而不理,必须对消缺的情况做好全程跟踪,对消缺的时间必须明确,对消缺的材料资金必须落实,对消缺的结果必须复查,如不按时消缺的要追查到人,严格考核,直至缺陷消除。自查如此,上级检查也应如此,这样我们安全检查的目的才能实现。我们的安全思想,管理水平以及设备健康状况才能真正得到全面的提高。

六、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整改措施

供电企业要更新观念,强化管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树立创新意识,全面完成集团公司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用电检查丁作。

(1)加强内部管理,搞好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2)加大反、防窃电力度,打击违法用电。降损增收,对指标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

(3)各供电所设立用户的表计档案。

(4)尽早投入使用35KV太平变电站,改变10KV太平干线供用电方式,减少每年上百多万度线损,使太平变电站发挥效益。

(5)做好对用户用电的动态管理,我们将继续不定期的对用户开展用电检查丁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各类用户的用电情况,针对一些特别情况及时检查和数据分析。

(6)针对四个专变用户用电存在的安全隐患,我们对其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用户定期完成改造。

(7)有计划的开展对收费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教育活动,使其素质全面提高。

(8)协调有关部门,加强低压计量装置防窃整改,杜绝电量的流失,防止给公司造成大的经济损失。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供电所用电检查主要有事故性检查、营业性普查、定期不定期检查、特殊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供电所在用电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执行,加强用电检查管理,重在消缺,相信只要按提出的用电检查整改措施整改,一定能为公司电力营销提供帮助!

第四篇:用电检查

供用电合同:

1.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与客户就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商一致所形成的法律文书,是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依据。供用电合同一经订立生效,双方均受到合同的约束。订立供用电合同有利于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2.供用电合同包括供电企业与电力客户就电力供应与使用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函、意见、承诺、答复等。如并网调度协议、电费电价结算协议、错避峰用电协议及客户资产移交或委托维护协议等。

3.转供电合同。适用于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地区,为解决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用电人得用电问题,供电人在征得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用电人(委托转供人)的同意,委托其向附近的用电人(转供用电人)供电。

4.客户有违约用电行为的,应根据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的权利;对情节严重者按照规定程序停止供电的权利。

5.因故需要停电时,按规定事先通知客户或进行公告的义务;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按照规定时限恢复供电的义务。

6.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对企业依法规经营、避免法律纠纷和防范经营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供电企业电力营销部门是供用电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实行分级管理。

8.合同签订应详细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对方情况不明的,应要求提供有效担保;对国家规定需持有许可证的项目,应严格审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9.供用电合同必须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规定的印章;企事业单位的供用电合同应加盖单位公章;供电企业不得与以个人名义申请用电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供用电合同》。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电力客户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交给供电企业作为供用电合同附件保存。10.供电企业的供用电合同签约人应参加供用电合同签约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具备资质,并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委托签订供用电合同的授权;电力客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必须事先办理书面授权委托书。

11.供电企业应建立供用电合同内容的签约审查制度及供用电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制度,严禁先供电后补合同、合同尚未生效即提前履行等违规行为。12.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部门负责对合同中供电方案的合理性、执行电价的正确性等条款进行审查,对供用电合同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13.供用电合同在履行中,双方发生纠纷,并导致不利后果的,供电企业应按照供电服务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追究签约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督促重新签订合同。14.在签订合同时,电力客户应出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将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交给供电企业作为供用电合同的附件保存。电力客户提交的相关资质证明包括客户应有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规定的许可项目还应包括许可证。

15.对用电量大的客户或供电有特殊要求的客户,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可单独签订电费结算协议和电力调度协议等。附件或补充协议与供用电合同具有等同效力,但在经济关系上,不能违背供用电合同的原则。

16.在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征得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客户同意,采用委托方式向其附近的客户转供电力的行为,称为转供电。供电企业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客户转供电;客户不得自行转供电。

17.转供电合同主要内容包括:转供范围、转供容量、转供期限、转供费用、转供用电指标、计量方式、电费计算、转供电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通信、违约责任等事项。

18.转供区域内的客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户),视同供电企业的直供户,与直供户享有同样的用电权利,其一切用电事宜按直供户的规定办理。

19.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

20.电网调度协议时为了规范供用电双方在地区电网运行过程中的行为,就供用电双方在调度运行中管理范围与内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而达成书面法律协议。签订电网调度协议的目的是确保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调度指令的畅通。

21.供用电合同的变更必须依法进行,合同履行中,供用电双方可依照合同约定的变更方式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变更。

22.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约定的时间内,供用电双方均未提出终止、修改、补充意见时,原合同继续有效,期限按原合同有效期重复履行。配网降损与电能质量

1.线损电量主要由线路损耗、变压器损耗、和其他损耗三部分组成。

2.线损率是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综合性技术经济指标,它反映了一个电网的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

3.客户存在危害供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称之为违约用电;以不交或者少交电费为目的的,采用隐蔽或者其他手段达到不计量或者少计量非法占用电能的行为称之为窃电。

4.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违约用电的行为有:

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5.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窃电的行为有: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3)伪造或者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6.用电检查人员对已查的窃电用户,要认真填写处理意见书,写明事实、理由,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条款。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7.用电检查应有组织的开展工作,严禁私自查电。

8.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照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9.《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拒绝承担窃电责任的,供电企业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企业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在电价低得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迄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11.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者,属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12.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客户用电服务

1.三相四线制中性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中最大的不平衡负载电流。用于接零保护的中性线,其导线不应小于中相导线的50%。

2.低压电气设备正常补带电的金属部分接地(接零)应良好。配电屏两端应与接地线或者中性线可靠连接。

3.客户低压用电设备事故调查必须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补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补放过,通过事故的调查,举一反三,查找不足之处,规范管理。

4.检查时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m。

5.电力电缆禁止过负载运行,其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电缆额定电压的15%。6.停运时间超过6个月的变压器在重新投运前,应按预试规程规定的各项要求进行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7.自耦变压器的中性点必须直接接地。

8.检修或停运三个月及以上的断路器,在投入运行前,应作传动试验,绝缘试验。9.隔离开关闭锁良好,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执行。

10.停运半年及以上的互感器应按有关规定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11.电流互感器允许在设备最高电流下和额定电流下长期运行。12.停用电压互感器必须拔掉二次保险或断开二次开关。

13.任何情况下电容器跳闸,5分钟内不允许再次合闸,应查明跳闸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运行。

14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造成设备温度异常高等可能对设备运行及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应迅速转移负荷或者停电处理,防止意外发生。

15.35kV客户变电站进入电网运行时应在入网前签订入网调度协议。

16.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是: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7.工作票是指准许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明确安全职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是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的手续。因此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工作时,应按照要求认真使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

.18.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19.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的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地交接。

20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继续工作后,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

21.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任何人员不准将停电设备合闸送电。

22.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是: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23.接地线、接地开关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得连有断路器或熔断器。若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开关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有断路器,在接地开关和断路器合上后,应有保证断路器不会分闸的措施。

24.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25.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拦(围栏)、标示牌。

26.客户供电设备进行检修时,供电企业应协助客户做好检修的安全服务工作,指导客户做好检修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27.专责监护人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地点、监护范围与被监护对象,跟随试验人员进行监护,无监护不得开工,禁止任何人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工作期间不得跨越围栏。

28.双电源供电的用户,未经供电公司许可两个电源不得并列运行,并且必须加装联锁装置,或采取其他可靠地安全措施,以防误操作而造成误并列。对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29.允许并列的双电源供电的用户,在运行并列和解并操作时,必须填写操作票,并严格执行监护制度。

30.凡经批准双电源供电的用户,其两路电源不得自行转供其他用电用户。31.双(多)电源用电客户投入运行前,必须作核项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

32.双(多)电源用电客户其主、备电源均不得擅自向其他用电客户转供电,亦不得将主、备电源自行变更。用电客户不得超过批准的备用用电容量用电。

33.无联锁装置的高压双(多)电源用电客户需同供电企业调度部门签订调度协议,其倒闸操作必须按照调度协议执行。高低压双(多)电源用电客户的运行方式和倒闸方式应同供电部门在供用电合同中予以明确。

34.依据《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企业接到客户事故报告后,应派员赴现场调查,在七天内协助用户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35.事故调查处理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36.保电的组织措施

1)建立保电工作领导小组和保电工作办公室,宣传保电工作的任务和意义,全面落实保电工作职责,部署保电工作的各项措施,并督促坚持各部门的保电职责。

2)建立保电期间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保电职责。

3)制定保电方案、事故处理预案和供用电应急预案。

4)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事故、抢修预案的演练。

37.保电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保电工作的目的和原则;保供电组织机构及职责;保电范围和应急抢修分类;供用电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预案;应急抢修工作具体要求。

38.在制定方案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保电工作任务、保电地点和保电范围;

2)明确各部门保电工作职责;

3)做好事故的预想和应急预案;

4)与客户、政府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建立互动机制。

39.单电源双绕组变压器停电时,应先停负荷侧,再停电源侧,然后分别按照变压器侧、母线侧的顺序拉开各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40.三绕组升压变压器高压侧停电操作,先合上高压侧中性点接到隔离开关,然后拉开高压侧断路器,停电后高压侧中性点接地隔离开关保持合位。

41.低压供电的客户,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电能计量装置接线宜采用直接接入式;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

42.错接线主要类型有:

1)电压回路和电流回路发生短路或断路。

2)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一、二次极性接反。3)电能表元件中没有介入规定相别的电压和电流。

电能计量装置接线发生错误后,电能表的圆盘转动现象一般可分为正转、反转、不转和转向不定4种情况,直接影响正确计量。

计算

43.一客户电能表,经计量检定部门现场校验,发现慢了10%(非人为因素所致),已知该电能表自换装之日起至发现之日止,表计电量为900000kwh。问应补收多少电量。

解:假设该用户正常计算电费为W,则有

(1-10%)W=900000

W=900000/(1-10%)=1000000(kwh)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条规定:电能表超差或非人为因素致计量不准,按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退补电量,则应补电量

△W=

1(1000000900000)50000(kwh)244.有一只三相三线电能表,在U相电压回路断线的情况下运行了4个月,电能表累计为50000kwh,功率因数为0.866,求追退电量△W。

o 解:cosφ=0.866,φ=30U相断线时,电能表计量的功率表达式

o

PX=UWVIWCOS(30-φ)=UI

更正系数

GX=

P03UIcos33cos PXUI2350000=75000kwh

2实际电量

W0=GXWX=

应补电量

△W=75000-50000=25000(kwh)

45.某厂更换电压互感器时,误将电流互感器公用线断开(V/v接线三相三线制),运行了3个月,电能表计得电量为2000kwh,求此期间实际消耗的电量?

解:原理接线图及向量分析图如图所示

依据接线图可知:电流互感器公共线断开时,两元件电流串联,阻抗增加一倍,且第一元件电流为11,电压为;第二元件电流为,电压为。2IUW2IWUUUVUWV第一元件:

第二元件 PP112UIUVo

COS(60 + );

UW212UIWVo

COS(60)

WU

=3UI COSφ 2= G3UICOS3UICOS2X2

W

0220004000kwh 46.某一电力客户,批准容量为630kVA 2,10kV供电,采用高压计量,计量电流互感器变比为75/5,当年5月1日发生故障时,将电流互感器烧毁。该客户未向供电企业报告,擅自购买了两只100/5的电流互感器更换了计量电流互感器,并将原来互感器的铭牌拆下钉到新互感器上,经调查,5月1日至7月31日,该客户抄见电量为60万kwh,该户电价为一般工商业电压1-10kV,0.7683元/kwh。问: 1.该客户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用电检查人员应该如何处理?

3.试计算应追补的电量、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 47.某用户装设三相四线制电能表一只,经检查发现其在U相电压断线时运行了1个月,电能表计度电量为4000kwh,该户为一般工商业用电,电价为0.8125元/kWh,该用户的实际电费是多少?

48.某10kV大工业客户,变压器容量为630kVA,高供高计,装设多功能电能表一只,电流互感器变比为50/5,在运行的过程中发现电流互感器W相电流接反,运行时间1个月,多功能电能表有功电量显示-12kWh,无功电量显示20.7kvarh,该用户销售电价为0.6020 元/kwh(其中含城市附加0.004元/kwh,地方水库移民0.0005元/kwh,可再生能源附加0.002元/kwh)。该用户是按最大需量方式计收基本电费,读取多功能电能表中的最大需量读数,需量表综合倍率为1040,需量表读数为-0.14核定需量为400kW,基本电价为38元/kW 月,试计算该用户实际电费。

49.某工业客户变压器总容量360Kva,10kV供电,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总表电流互感器为40/5,本月抄表指数有功电量为215(其中峰77,谷70,平68)无功指数为-69,下有一个照明分表,照明指数为2179,用电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户总表电流互感器二次u相断线,试计算该用户本月应退补的电费。(大工业电价:峰0.8958元/kwh,谷0.3747元/kwh,平0.6020元/kwh。居民照明电价0.5503元/kwh,基本电费按照变压器容量收取,28元/kVA 月,不考虑代征费用)

第五篇: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行为,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

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及其用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的用电户,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标准为准则,对用户的电力使用进行检查。

第二章 检查内容与范围

第四条 供电企业应按照规定对本供电营业区内的用户进行用电检查,用户应当接受检查并为供电企

业的用电检查提供方便。用电检查的内容是:

一、用户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情况;

二、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三、用户受(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

四、用户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五、用户反事故措施;

六、用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七、用户执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情况;

八、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迅等安全运行状况;

九、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十、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

十一、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十二、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

第五条 用电检查的主要范围是用户受电装置,但被检查的用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检查的范围可延

伸至相应目标所在处:

一、有多类电价的;

二、有自备电源设备(包括自备发电厂)的;

三、有二次变压配电的;

四、有违章现象需延伸检查的;

五、有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

六、发生影响电力系统事故需作调查的;

七、用户要求帮助检查的;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用电检查。

第六条 用户对其设备的安全负责。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或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资格

第七条

第八条 用电检查实行按省电网统一组织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各跨省电网、省级电网和独立电网的电网经营企业,在其用电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网内用电检查

工作。其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网内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申请、业务培训、资格考核和发证工作;

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并颁发网内用电检查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督促检查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四、负责网内用电检查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九条 供电企业在用电管理部门配备合格的用电检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依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其职

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

二、负责并组织实施下列工作:

1.负责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审查;

2.负责用户进网作业电工培训、考核并统一报送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发证等事宜;

3.负责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工程单位的资质考核,并统一报送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发证;

4.负责节约用电措施的推广应用;

5.负责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

6.参与对用户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

7.组织并网电源的并网安全检查和并网许可工作。

三、根据实际需要,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用户的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状况进

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根据用电检查工作需要,用电检查职务序列为一级用电检查员、二级用电检查员、三级用电检查员。

电检查资格三类。

第十二条 申请一级用电检查资格者,应已取得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或者具有电气大专以

上文化程度,并在用电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者取得二级用电检查资格后,在用电检查岗位工作五年以上者。

第十一条 对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实行考核认定。用电检查资格分为:一级用电检查资格、二级用电检查资格、三级用申请二级用电检查资格者,应已取得电气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师资格;或者具有电气专业中专以上

文化程度,并在用电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者取得三级用电检查资格后,在用电检查岗位工作三年以上者。

申请三级用电检查资格者,应已取得电气专业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格;或者具有电气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在用电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已在用电检查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

第十三条 用电检查资格由跨省电网经营企业或省级电网经营企业组织统一考试,合格后发给相应的《用电检查资格证

书》。

《用电检查资格证书》由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统一监制。

聘任为用电检查职务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十四

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二、已取得相应的用电检查资格。聘为一级用电检查员者,应具有一级用电检查资格;聘为二级用电检查员者,应具有二级以上用电检查资格;聘为三级用电检查员者,应具有三级及以上用电检查资格。

三、经过法律知识培训,熟悉与供用电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以及供用电管理规章制度。第十五条 三级用电检查员仅能担任0.4千伏及以下电压受电的用户的用电检查工作。二级用电检查员能担任10千伏及

以下电压供电用户的用电检查工作。一级用电检查员能担任22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用户的用电检查工作。

第四章 检查程序

第十六条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员的人数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七条 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经审核批准后,方能赴用户执行查

电任务。查电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

《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用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

果,以及用户代表签字等栏目。

第十八条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户不得拒绝检查,并应派员随

同配合检查。

第十九条 经现场检查确认用户的设备状况、电工作业行为、运行管理等方面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或者在电力使用上

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用户并由用户代表签收,一份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 现场检查确认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在现场予以制止。

拒绝接受供电企业按规定处理的,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一、二、三、四、五、六、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擅自接用的用电设备或改正其用电类别,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其差额电费和加收电费; 擅自超过注册或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成用户拆除或封存私增电力设备,停止侵害,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超过计划分配的电力、电量指标用电的,应责成其停止超用,按国家有关规定限制其所用电力并扣还其超用电量或按规定加收电费; 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已被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的,应再次封存该电力设备,制止其使用,并按规定追收基本电费和加收电费; 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供用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合同(协议)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责成其改正,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或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的,应责成用户当即拆除接线,停止

侵害,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电

费。拒绝接受处理的,应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检查纪律

第二十二条 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用电检查职责,赴用户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随身携带《用电检查证》,并按《用

电检查工作单》规定项目和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用电检查任务时,应遵守用户的保卫保密规定,不得在检查现场替代用户进行电工作业。第二十四条 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违反本条规定者,依据有关

规定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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