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00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远洋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
甲方消防安全负责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负责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 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消防法律、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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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 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 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业 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下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 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入 施丁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 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各 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 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 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 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 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 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 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 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 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臵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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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 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臵、配备相应的消 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臵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使用、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 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人员。紧急情况 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 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 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 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 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 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 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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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 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 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 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 现场火灾危险性的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 和技能的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 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 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 助。
5.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臵宿舍。甲 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臵宿舍 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 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 气应经甲方批准,并办理合格证。乙方使用或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 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有可靠的防火 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 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 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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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 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 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 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9.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乙方责任人造成的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消防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施工过程乙方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履行施工现场用火制度,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3、遵守甲方的安全,消防、保卫及场容管理规定,严禁违反项目部有关规定和北京有关消防保卫及场容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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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因乙方违反消防、保卫有关规定引起的各种事故,全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有权按影响程度对乙方进行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与经济合同同时签订,并从签订之日起有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中止。
甲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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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单位(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广州市濠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施工ⅩⅣ标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张旭刚 管理人: 何良波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王家钰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陈毅 管理人:陈英中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李爱强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分包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天),并开具当天用火证,才准许动火操作。
开具用火证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专职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灾、爆炸危险作业的,应停止各种明火作业。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在宿舍区、办公区不设置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消防安全事故紧急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9、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明确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作业前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工程宿舍、办公区内不准设置仓库,不准在宿舍、办公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对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缺失或老化、损坏的消防器材立即报告甲方相关管理部门,补充消防器材;确保宿舍、办公区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7、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9、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发生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劳务分包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四、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三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工 程 名 称:
施 工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工程名称: 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加强施工现场及各队驻地的消防管理。增强施工队伍的消防意识,确保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进行,双方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下列的各项条款: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北京市有关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甲方协助乙方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
3、严格落实有关运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乙方须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
4、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甲方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木材加工区、木材存放区、箱梁施工、防水施工、施工现场、驻地防火等各工序、地点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班组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
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演习,并有培训、演习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责任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负责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储及使用安全负责。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根据参加施工人数到25%的比例,建立义务消防队,做到组织、任务、人员的三落实。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空作业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楚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需要吸烟的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的吸烟室内进行。
7、施工区域内的灌木杂林、柴草及时清理。
8、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工地施工现场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及明火炉取暖;乙方使用或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9、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10、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项目处和监理单位备案。乙方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给与处罚,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1、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本身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1、在合同期内,如有甲方发放或转发的上级的相关消防文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补充条款。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时自行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年月日
第四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北京奥林匹克公园(B区)国家会议中心项目赛后精装修
工程I标段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
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
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
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
指导。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天),到总承包单位开具用火证,才准许动火操作。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进场存放安装、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
总承包单位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经甲方批准,经审批有合格证后才准许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
规的指令。
7、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9、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发生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与与经济合同同时签定,并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建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北京奥林匹克公园(B区)国家会议中心项目赛后精装修工程I标段
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 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等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性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写《用火申请审批表》,有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签字(有效期10天),到总承包单位开具用火证,才准许动火操作。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温材料进场存放安装、冷却塔、贵重机器设备(电梯、冷水机组、空调机等)安装以及装修等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要求乙方提供施工作业和生活住宿方面的消防应急预案。
9、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10、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的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及义务消防队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 总承包单位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防水施工、冷却塔安装等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电热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气应经甲方批准,经审批有合格证后才准许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 规的指令。
7、经常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9、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发生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与与经济合同同时签定,并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