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道路挖掘修复方案(范本)
道路挖掘修复方案
根据规划,开挖情况说明,地址、面积等。
市政道路修复方案如下:
一、一般要求
1、掘路修复工程严格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现场应做到“有围挡、无扬尘、低噪声、渣土及时运”。
2、在掘路修复前,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环境好、及时掌控周边地下设施资料,必须确保地下周边管线的完好。
二、车行道沥青面层修复
1、沥青层面的厚度9cm,面层结构采用:4cmAC13+5cmAC20。
2、沥青路面恢复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
1)沟槽回填质量验收合格后,对沟槽两侧各宽50cm的原有沥青路面铣刨4cm,清除沟槽内的浮土及铣刨废渣。
2)对基层顶面喷洒热沥青或乳化沥青。热沥青的喷洒量为0.8Kg/m²,乳化沥青的喷洒量为1Kg/m²。
3)铺筑下面层的AC-20沥青混凝土,用压路机按规范碾压,平整度﹤5mm。4)对于铣刨后的路面及下面层沥青混凝土的顶面喷洒乳化沥青粘层油,喷洒量为1Kg/m²。
5)铺筑上面层AC-13c沥青混凝土,用压路机按规范进行碾压,平整度﹤5mm。上面层铺筑完成后必须待自然冷却后开放交通。
三、路面基层
路面基层采用20cm厚C35商品混凝土面板。浇筑严格按混凝土浇筑规范进行施工。
四、回填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
1、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沟槽的开挖。沟槽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对路面进行切割,并对作业段落进行围挡。
2、依据管道的设计图纸和审批的挖掘施工方案进行沟槽的开挖,开挖过程中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扰动槽底土壤,应先去除扰动的土壤后采用碎石填平夯实。
3、沟槽底开挖标高应控制在±20mm,铺筑管道基础时应保持槽底无积水。
4、按照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铺筑各类管道的基础,基础的铺筑质量应满足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五、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2、施工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在围挡区内,现场无法围挡封闭时应日产日清。施工及清运应符合《**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
3、沥青作业车辆周围应设隔离区,派专人疏导行人、车辆绕行通过。沥青喷洒作业时,应做好设施遮盖防护工作,不得污染邻接设施。
4、施工应加强市政公用管线设施保护,发生破坏必须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修复完成后达到原道路及绿化面貌。
6、我公司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一、道路挖掘计划管理
1.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当年3月1日前,向建设局申报道路挖掘计划,没有申报计划的一般不予挖掘审批。
2.城市道路挖掘施工计划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至10月中旬实施。
3.道路挖掘计划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二、道路挖掘审批管理
1.需要挖掘城市道路须到建设局办理审批,影响车辆通行的须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准。
2.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单位须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原因、地点、范围、工期、平面图);(2)规划部门对该项目的规划批复;(3)施工组织设计;(4)工程设计文件;
3.政务大厅窗口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后核发受理通知。4.建设局(业务科室)会同相关设施管理单位现场勘察并提出勘察意见。
按照职责实行分类审批:
(1)A类:幅宽12米以上快速路主干道及挖掘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重大挖掘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它对道路交通和市政管理影响重大的事项,须经建设局会议研究5个工作日批准。(不具备会议条件可分别签审)
(2)B类:幅宽12米以下的次干道、人行道及挖掘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对道路交通未造成重大影响的一般性挖掘许可审批事项,由建设局分管领导3个工作日批准。
(3)C类:幅宽在3米以下的支路、巷道、人行道、路肩、路坡、路边沟、街头空地、代征道路用地及挖掘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常规性设施维修挖掘许可审批事项,由建设局业务科室1个工作日批准。
5.经勘察审核研究决定符合条件的道路开挖申请事项,由分管领导签发《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市政管理处按审批决定到现场核定开挖面积,并按规定核算缴费金额。申请人依照缴费核算表缴纳修复费,并签署《道路开挖回复质量承诺书》。分管领导签发《道路挖掘许可证》,由市政管理处负责挖掘施工现场监督管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城市道路挖掘。
(1)春节、五
一、国庆等法定假期及全市性重大活动期间;(2)一年内同一项目在同一地点重复开挖的;(3)在不利于修复的季节开挖。
7.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开挖,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的须经建设局会议研究后批准。
8.埋设于城市道路地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紧急抢修的,可先行破路抢修,同时通知市政管理处和公安交管部门,并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三、道路挖掘施工管理
1.经审批的道路挖掘申请人须按批准的位置、范围、期限组织施工。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位置、扩大面积和延长时间的,须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2.道路挖掘现场施工由市政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和质量验收。
3.道路挖掘施工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沟槽挖掘施工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阻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2)挖掘施工现场两端须设置醒目的施工公示标志(标明施工单位、施工期限、项目内容及挖掘范围)和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悬挂警示红灯)、交通导向标志;
(3)路面顺道开挖施工,应采用可移动的高度不低于1.8米彩钢板沿线围挡,分段实施,分段长度不超过100米。横穿道路或交叉路口挖掘施工,必须在夜间分半幅进行,昼间应立即采取措施恢复交通;
(4)沥青式砼路面挖掘,必须采用专用机械进行边界划线切割,深度达道路基础后方可进行破碎挖掘;
(5)挖掘施工中遇到其它设施或不明物体时,挖掘单位要及时通知市政部门,由市政部门监督人员及时与设施权属管护单位衔接后妥善处理。因挖掘单位保护措施不力,造成设施损毁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挖掘单位负责。
四、道路挖掘修复管理
1.城市道路挖掘后沟槽及非道路面开挖施工后的回填由挖掘单位承担,道路结构层(水泥稳定层)及路面修复由相应资质的市政施工单位负责,城区道路修复施工单位由市政处负责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2.道路挖掘回填、结构层、路面修复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降低或改变原道路结构标准和强度等级;
(2)道路开挖沟槽必须采用砂砾料换填,对埋设物受击易损或不易夯实的应采用中粗砂砾回填至管顶20cm以内后灌水浸泡,填实空隙;
(3)位于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下的挖掘沟槽回填料分层夯填厚度不得小于30cm,压实度不得低于95%,工程做法标准不得低于原道路结构标准;
(4)人行道挖掘修复应采用和原人行道同一材质材料恢复,且面层高差不得大于0.3cm,边角合缝应采用切割找补,不得随意用水泥砂浆或其它材料填补。
3.市政管理处应按照有关验收规范制定统一的验收程序,对道路挖掘恢复施工过程随时跟进检验检查,发现不合格问题,现场检查验收人员以书面(质量问题处理单)形式责令其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
五、挖掘恢复验收备案管理 1.道路挖掘修复实行质量保修备案制。挖掘恢复单位所挖掘恢复的路段,市政管理处应进行备案登记。一年内未发现修复质量问题,可全额退还挖掘单位交纳的质保金。若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挖掘单位负责重新修复,或市政管理处可委托市政维护施工单位修复,其费用从挖掘单位交纳的质保金中支付。
2.挖掘单位按审批时限完成挖掘恢复后,绘制竣工图并通知市政管理处进行恢复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到市政管理处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并备案存档。
3.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政管理处下达书面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拒不进行整改的,市政管理处可强行恢复,其恢复费用由挖掘单位支付,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罚。
第三篇: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协议书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乙方申请,在城市内挖掘道路m2,其中长:m,宽:m,人行道m2,其中长:m,宽:m;花圃面积m2,其中长:m,宽:m,路缘石长:m,树:棵。(见附图)。经政府批准后,乙方在施工前应提供所施工的地点和原因。甲方派人到现场勘察,确定面积和路面结构,核准后乙方方可施工。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须做到:
一、挖掘道路、花圃等市政基础设施产生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延期竣工,并及时回填恢复道路原状。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设立警示标志,因施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复原保质期为三年,三年内发生塌陷、破损等影响道路使用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负责复原。
四、乙方须按道路、花圃等市政基础设施挖掘面积交纳道路复原保证金,保证金根据《江西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收取,收取保证金元;如果道路、花圃等市政基础设施未修复及修复不合格,将根据相关情况扣除保证金。乙方须遵守上述协议.如违反该协议,甲方将按照《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三条条例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为便于管理特签定此协议。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年月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四篇: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承诺书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承诺书
南通市交警大队
我司于 2018年 5 月 17 日因南通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救援队工程需要,需要破除城市道路共计 54平方米。我司承诺交于项目结束后按相应标准对挖掘的路面进行修复,届时请贵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2018年 5 月 16 日
第五篇: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协议书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乙方同意,在铜山大道西侧(金雀路南至雪松路南200米处)挖掘路面(沥青、混泥土)其中人行道2960m2,其中长740m,宽:4m,(开挖宽度1.7m,深4.58m),道牙:740m。
乙方在施工前应提供施工方案和相关规划手续。甲方派人到现场勘查,确定面积和路面结构,经批准后乙方方可施工。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需做到:
一、挖掘道路、道牙等市政基础设施产生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延期竣工,并及时按市政道路开挖修复标准回复道路原状。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设立警示标志,因施工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复原保质期为二年,二年内路面发生塌陷,破损影响道路使用的,乙方应重新负责修复。因恢复的路面塌陷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须按道路、道牙等市政基础设施挖掘面积缴纳修复道路质量保证金。
如果道路、道牙等市政基础设施未修复或修复不合格,将根据相关情况扣除保证金,用于重新修复路面。乙方须遵守上述协议,如违反该协议,甲方将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条例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为便于管理特签订此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备注:(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