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基金从业数字类
数字类
一、金额、人数考点整理: ——XX元——
1.市值<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为小盘股;超过20亿元人人民币的公司为大盘股。
2.只有资金在一定规模以上的投资者(基金份额在50万份以上)才能参与ETF申购、赎回交易。
3.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基金公司主要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人民币。
对基金管理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4.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5.开放式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6.发起式基金的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合同终止。7.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按1元募集。
8.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9.封闭式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基金单笔最大数量应低于100万份。10.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是按1元进行的。
11.货币式基金的基金份额价格是按1元人民币为基准。12.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13.合并基金的分级基金,单笔认购/申购金额不低于5万元;分开募集的分级基金,B类份额单笔认购/申购金额不低于5万元。——XX人——
1.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行调查或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合法证件。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3.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4.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须达200人以上。5.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二、x年、x月考点 XX年——
1.封闭式分级基金的存续期限多为3年期或5年期。
2.中国证监会领导干部离职后3年内,一般工作人员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机构任职。
3.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主要股东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
4.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
5.基金经理任职条件:
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6.对所任职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7.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未逾3年的不得成为基金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8.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的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
9.半年度报告要披露过去1个月的净值增长率,无须披露过去5年的净值增长率和近3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10.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1年的应当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
基金合同生效1年~10年的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的所有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宣传推介材料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应登载当年上半年度的业绩。
基金合同生效10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10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业绩。
11.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认购)费用。保存xx年——
1.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2.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交易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少于10年。
3.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起至少保存15年,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记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起至少保存15年。
4.基金经营机构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或者一次**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客户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5年。
5.基金经营机构应妥善保存客户交易终端信息和开户资料电子化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6.基金经营机构应妥善保存交易时段客户交易区的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7.基金销售机构数据的保存,应逐日备份并异地妥善存放,对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至少保存15年。XX月——
1.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不批准的决定。
2.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6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3.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6个月内选人新基金托管人。4.中国证监会应当自手里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不批准的决定。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超过6个月开始募集,原注册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6.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7.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起计算,不超过3个月。8.开放式基金的封闭期不超过3个月。9.ETF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
10.ETF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
11.对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被出具监管警示函仍为改正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前,应事先将材料报送证监会,报送后10日后方可使用。
三、x日、t+x日考点 X日—— 2日:
1.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觉得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的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披露临时报告。
3.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应在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并报证监会及地方监管局备案。4.出现重大事件/信息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
5.QDII基金的净值在估值日后1~2个工作日内披露。3日:
1.基金管理人整改后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报告,中国证监会经验收,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在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2.基金托管人整改后应向金融监管机构提交报告,经验收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在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4.证监会在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备案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自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和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7.基金管理人对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应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8.当发生巨额赎回及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9.登记结算机构对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的,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0.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11.基金获准上市的应在上市日前3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12.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份额发售前3日前,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托管人网站上。5日: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事先经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自向公众分发或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10日:
1.基金募集期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准予注册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基金管理人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募集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作情况,发生重大事项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3.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限届满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10日内向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备案手续。
4.监测客户现金收支或款项划转情况对符合大额交易标准的,在该大额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在发现可疑交易或行为时,在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20日:
1.基金业协会应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20个工作日内,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2.中国证监会对常规产品的注册审查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其他产品不超过6个月。3.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觉得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的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30日:
1.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30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等事项。
3.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募集期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管理人/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其他:
1.中国证监会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2.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不批准的决定。3.对一般基金而言,基金管理人应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4.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6个月结束之日45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在每年结束后9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年度报告全文;
在上半年结束后6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半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每季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季度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在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应分别报证监会及地方监管局、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对于当期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可以不编制上述定期报告。~~~~~~~~~~~~~~~~~~~~~~ T+X日——
1.开放式基金T日提交认购申请,T+2日可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2.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份额和股份的是在T+0日交割,资金交割是在T+1日完成。3.开放式基金申购份额在T+2日内确认,确认后下一工作日(T+3)就可以赎回。
4.货币市场基金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会在T+1日办理增加权益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6.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7.单市场ETF基金在T日申购和赎回,T日收市后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份额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T+1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8.基金份额净值在T日收市后计算,在T+1日公告,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9.T日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10.LOF:投资者T日卖出基金份额后的资金T+1日到账。赎回资金至少T+2日到账。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的基金份额,自T+1日可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T+1日可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
11.投资者将LOF份额从证券登记系统转入基金登记系统,自T+2日开始投资者可以在转入方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处申报赎回基金份额。
12.投资者将上市基金份额从TA系统转入证券登记系统,自T+2日开始可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报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
13.QDII:基金管理公司在T+2日内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3日查询申请确认情况。
14.QDII赎回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15.T日投资者申购和赎回申请信息通过代销机构网点传送至代销机构总部,由总部将信息汇总后统一传达至注册登记机构。T+1日注册登记机构统一进行确认处理并登记基金份额和下发申购赎回信息。
16.一般基金是T+1日登记,QDII基金是T+2日登记。
17.我国境内基金申购款在T+2日内到达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赎回款T+3日内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划出,货币市场基金赎回款T+1可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划出。
四、百分比考点 百分比:
1.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2.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3.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为基金中的基金。
4.偏股型基金中股票的配置比例为50%-70%,债券的配置比例为20%-40%。5.股债平衡型基金股票与债券的配置比例为40%-60%。
6.ETF联接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不得低于联接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余部分应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和备选成份股。
7.QDII基金禁止行为: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8.累计市值占市场总市值20%以下的公司为小盘股,累计市值占市场总市值50%以上的为大盘股。
9.一般本金保证比例为100%,但也有低于或高于100%的情况。
10.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11.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2.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不得成为基金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
13.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需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14.封闭式基金的价格跌涨幅比例为10%。各种费用:
15.股票型基金认购费率不超过1.5%;债券型基金在1%以下;货币市场基金认购费0。16.我国基金交易佣金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起点5元,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由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收取。
17.开放式基金的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18.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赎回费归基金财产的比例:
①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 ②少于30日的不低于0.75%,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③少于3个月的不低于0.5%,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75%计入基金财产;
④长于3个月少于6个月的不低于0.5%,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50%计入基金财产; ⑤长于6个月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19.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率为0,从基金财产中计提比例不高于25%的销售服务费。
20.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时券商可按0.5%的标准收取佣金。——————————————
21.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2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23.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
24.当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将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就此事项进行临时报告。分数: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有代表1/2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低于以上比例的,召集人在原公告的会议召开时间的3-6个月以内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有代表1/3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经参加大会的持有人2/3以上通过。
3.法定规定基金年度报告应经2/3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其他数字:
1.截至2015年3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96家,其中合资公司46家,内资公司50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7家,保险资管公司1家。
2.股票基金净值的计算每天只进行1次,每一交易日股票基金只有1个价格。
3.二级市场的净值报价上,ETF每15秒提供一次基金参考净值(IOPV)报价,LOF通常1天只提供1次或几次基金净值报价。4.截至2013年末,我国共有80只ETF。5.联接基金申购1000份起。
6.封闭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13:00-15:00。7.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8.我国ETF基金的最小申购和赎回单位一般为50万份或100万份。
9.LOF场内申购申报单位为1元人民币,赎回申报单位为1份基金份额。
10.基金年度报告披露的持有人信息包括上市基金前10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11.电视、电影、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连接形式的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包括为时至少5秒钟的影像显示,提示投资人注意风险并参考该基金的销售文件。
五、时间 1.1868年,世界上第一支公认的证券投资基金—“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在英国诞生。2.1924年,在波士顿成立的“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是美国开放式公司型共同基金的鼻祖。
3.1971年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建立。
4.1992年11月,深圳市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设立了当时国内规模最大的封闭式基金——天骥基金。
5.1992年11月,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成立,是国内第一家投资基金。
6.1993年8月,公司型封闭式基金“淄博基金”在上交所上市,我国首只在证交所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
7.1998年3月,“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两只封闭式基金设立,拉开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的序幕。
8.2000年10月,发布并实施《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揭开了我国开放式基金发展的序幕。
9.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诞生。
10.2002年12月,首家批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11.2007年7月,正式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公募基金管理业由此进入全球投资时代。12.2012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13.1990年,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E)推出世界上第一只ETF指数参与份额(TIPs)。14.1993年,美国第一只ETF——标准普尔存托凭证(SPDRs)诞生。
15.2002年12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标志QFII制度在我国正式进入操作阶段。16.2003年5月,瑞士银行和野村证券株式会社成为我国第一批获准入境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同年7月,瑞士银行下达第一单交易指令意味着QFII正式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实际参与投资。
17.2006年11月,我国第一只试点债券型QDII基金——华安国际配置基金发行。18.2002年12月26日,首家合资基金公司——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成立。
19.2013年11月,嘉实国际联合德意志资产及财富管理公司合作在卢森堡发行投资于中国A股的ETF,成为欧洲首只RQFII产品。20.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上交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开展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
21.1958年,莫迪利亚尼和米勒提出关于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的著名理,即MM定理(资本结构无关原理)。
22.托管凭证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证券市场,有J.P.摩根首创。23.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国债逐渐步入交易所交易。
24.1997年6月16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开始办理银行间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全国银行间市场正式运行。
25.1938年,麦考利为评估债券的平均还款期限,引入久期的概念。
26.我国期权交易还处在起步阶段,目前仅有上证50ETF期权与2015年2月9日上市。27.1952年,马克维茨开创了以均值方差法为基础的投资组合理论。
28.2004年7月20日,国内第一支量化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发行。
29.2009年1月12日。深交所启用综合协议平台(简称“协议平台”)取代原有大宗贸易系统。
30.从2001年7月2日起,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采用净价交易。31.2004年5月20日,买断式回购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推出。
32.2005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债券远期交易。33.2006年1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债券借贷业务。34.1973年5月24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成立。35.1983年,国际证监会组织成立。
36.1985年12月20日,欧洲委员会通过了UCITS一号指令,标志着欧洲投资基金市场开始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
六、计算公式
申购、认购和赎回:(重要!)
1.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2.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3.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4.收益=净赎回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分红;
收益=净赎回金额+分红-申购金额。流动性比率:
5.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6.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财务杠杆比率:
7.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
8.权益乘数=资产/所有者权益=1/(1-资产负债率);
负债权益比=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1-资产负债率)。9.利息倍数=EBIE/利息,(EBIT是息税前利润)。营运效率比率:(重要!)
10.存货周转率=年销售成本/年均存货;
存货周转天数=365/存货周转率。
11.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年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应收账款周转率。12.总资产周转率=年销售收入/年均总资产。盈利能力比率:
13.销售利润率=净利润/总资产。14.资产收益率报=净利润/总资产。15.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杜邦分析法:
1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总资产)*(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资产收益率*权益乘数。
17.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净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收入/总资产)=销售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
18.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总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单利&复利:
19.单利:I=PV*i*t;
单利终值:FV=PV*(1+i*t);
单利现值:PV=FV/(1+i*t)。20.复利:PV=FV/(1+i)n。
(FV:终值,PV:现值/本金,i:年利率,n:年限)其他:
21.市盈率(P/E)=每股市价/每股收益(年化)。22.市净率(P/B)=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
23.市现率(P/CF)=t期股票价格/t+1期预期每股现金流。24.市销率(P/S)=t期股票价格/t+1期的每股销售额。25.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面值/转换比例。
26.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27.风险资产投资额=放大倍数*(投资组合现时净值-价值底线)=放大倍数*安全垫;
风险投资比例=风险资产投资额/基金净值*100%。28.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基金负债;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
29.回购价格=本金*[1+(回购时应付的利率*回购协议的期限)/360]。
30.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第二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数字题整理
1869 1924 1981 1987 1992 1997 1998 2001 2004 2012 基金起源英国,1868年英国设立“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
1924年3月21日,“马萨诸赛基金”在美国波士顿成立。第一支公司型开放式基金 我国恢复发行国债
1987年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和汇丰集团、渣打银行在中国香港设立中国置业基金 1992年11月,第一只基金,淄博基金 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
1998年3月27,南方基金和国泰基金 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中国证券基金开始 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设立
2004.6.1,基金法
成立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申购成功后登记
赎回成功扣除权益登记。
1日
收到证监会确认文件次日应公告 ETF基金份额收市后计算公告 公募基金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 开放式基金查询认购情况。
投资者申购成功后可赎回
2日 QDII基金对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连续2日发生巨额赎回,可以延缓支付 基金重大事件发生起2日内披露临时报告 证监会工作人员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 公募基金主要股东为法人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自然人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 基金份额发售前三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开放式基金证监会自收到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3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
开放式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和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前公告。
3日 QDII基金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巨额赎回披露
LOF开放前三个工作日公告。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确认
证监会领导离职后3年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基金管理人的高管应该有3年以上的从业经历 LOF开放日前5个工作日通知深证所和结算公司 开放式基金申购款到达基金存款账户
5日
基金销售机构对符合大额交易标准的,在5日内向反洗钱中心报告 基金管理公司在发布基金宣传材料5日内报送材料。
7日 开放式基金支付赎回款项。
封闭式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QDII支付赎回款项。
10日
基金销售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或行为,10日内向反洗钱中心报告 私募基金发生重大事项,在10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15日 证监会调差证券违法行为,限制被调查当事人的证券交易期限不超过15日 基金客户资料、业务资料保存15年 设立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且取得从业资格证
20日 巨额赎回:连续2日发生巨额赎回,可以延缓支付,但是不得超过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常规基金建议程序注册,审查时间不超过20日
30日 45日 90日 募集失败,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利息。基金每6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公告资产、份额净值 每年结束后90内,基金报告 基金募集期限3个月
3个月
开放式基金封闭期不得超过3个月
证监会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6个月 基金管理人自收到核准文件6个月内进行募集
被证监会取消托管资格的,由持有人大会6个月内选任新托管人
第三篇:证券从业数字类知识点总结
一、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4.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5.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时,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募集设立时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至19人。
9.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定期会议,每至少召开两次,每次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10.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3人。监事的人选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1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1年内不得转让。12.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13.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14.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15.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6.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公司注册资本金额5%~15%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50万的罚款。
17.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50万罚款。
二、证券法
1.股票发行数字条件:
①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
②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少于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股本数额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 ④发行人在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2.债券发行数字条件:
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
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③最近3个会计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3.代销、包销约定时效不得超过90日。
4.拟公开发行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或者预期销售总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5.证券公司代销证券的,应当在代销期满后的15日后,与发行人共同将证券代销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备案。
6.债券上市的数字条件:
①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②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各次发行的各种债券的总发行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7.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债券近2年连续亏损,暂停交易;股票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个内未能恢复盈利,终止交易。
8.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监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一会计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报告。9.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监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10.收购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11.收购要约的期限:30日≤期限≤60日
12.擅自或虚假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13.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或者审批擅自发行的证券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4.发行人未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对发行人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前款发行人未按期公告其上市文件或者报送有关报告的,对发行人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5.非法开设证券交易场所,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6.机构从业人员与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取消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7.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法人以个人名义设立账户买卖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18.证券公司为客户卖出其账户上未实有的证券或者为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处以非法买卖证券等值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9.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交易市场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0.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等违背客户真实意思,办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项,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ps:罚款基本都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三、基金法
1.基金管理人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数字条件:
①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②主要股东从事证券经营等具有较好业绩,最近3年无违法记录
3.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4.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10~15年。
5.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随时在首次发行结束一段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后,随时提出赎回申请。
6.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分开,或未实行分账管理的,处5~50万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3~30万罚款。
7.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8.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非公开募集资金或转让基金份额的,处违法所得1倍~5倍罚款;没得或不足100万的,处以10~100万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3~30万罚款。
9.未经注册登记,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基金的,返所募资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所募资金1%~5%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5~50万罚款。
10.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未备案的,处以10~30万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3~10万罚款。
金融市场
一、金融市场体系
1.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8年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银监会正式挂牌运作,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形成了“三驾马车”式的垂直分业监管体制,自此“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正式形成。
2.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板块。
3.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三板市场,官方名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4.上海证交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
5.深圳证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1991年7月3日正式营业。
6.股票型上市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开业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营利。
7.债券型上市公司: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依法设立且存续满2年。
9.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条件,对于个人投资者:具有2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
10.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又称区域性市场、区域股权 市场、第四版市场)2008年天津股权交易所的成立,是此次浪潮开始的标志性起点。
二、证券市场主体
1.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期限从3个月到三年不等。2.2007年9月29日,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公司)正式挂牌成立。3.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5.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6.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证券经济业务资格;公司最近2 年内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 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注册资本和净资本符合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后的规定;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 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件。
7.IB业务的资格条件:申请日前6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8.直投子公司非全资下属机构、直投基金负债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负债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或实缴出资总额的30%。
9.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2年以上的经验。
10.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应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5年以上;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00人,近5年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连续执业的不少于120人;至少有25名以上的合伙人,且半数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11.注册会计师申请证券许可证的条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1年以上;执业质量和执业道德良好,在以往3年执业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12.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条件:最近5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金融等行政管理机关以及自律组织。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13.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
14.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履行规定职责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15.证券协会会员大会每4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1/3以上会员联名提议时,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三、股票
1.除权除息日,通常为股权登记日之后的一个工作日,本日之后(含本日)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期股利
2.股权分置改革: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规定是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规定满期后,通过证券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3.股票承销期不能少于10日,不能超过90日。
4.送股及转增股本产生的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二个交易日上市流通。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公司,持续营业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最近3个会计净利润均为正数且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年会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6.上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的条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7.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8.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增发)条件:最近3个会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发行价格不应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应具备一定的资产规模,即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四、债券
1.债券的到期期限:是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2.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固定期限不低于5年(含5年)
3.混合资本债券:我国混合资本债券是指商业银行为补充附属资本发行的、清偿顺序位于股权资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债务和次级债务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可赎回的债券。
4.保险公司次级债务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5.企业债券的融资券的最长期限不超过365天;超短融资券是期限在270天(9个月)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6.我国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1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7.中小企业私募债募集资金用途相对灵活,期限较银行贷款长,一般为2年。8.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最近3年连续营利;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申请金融债券发行应报送文件:发行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0.金融债券发行人应在每期金融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的发行申请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披露有关信息;发行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书面报告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11.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12.债券的承销可采取包销和代销方式,承销或者自行组织的销售,销售期限不得超过90日。
五、证券投资基金与衍生工具
1.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限,通常在5年以上,一般为10年或15年,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期限。
2.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资格: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记录。3.按照履约时间的不同,金融期权可以分为欧式期权(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执行)、美式期权(可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何一个营业日执行)、修正美式期权(期 权到期日之前的一系列规定日期执行)
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5.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本次发行债券的金额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
一、金融市场体系
1.股票型上市公司必须符合的条件: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5%以上。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二、证券市场主体
1.单个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额的10%。
2.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30%。
3.投资于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
4.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申请的条件:至少有25名以上的合伙人,且50%以上合伙人最近在本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 5.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但货币资金占应收取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5%。6.证券公司应当遵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的规定:
①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②对单一证券公司转融通的额余额,不得超过证券金融公司净资本的50%。③融出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④充抵保证金的每种证券余额不得超过该证券总市值的15%。7.证券金融公司应当每年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风险准备金。
三、股票
1.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当出现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时,也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3.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应符合的条件: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4.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条件: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四、债券 1.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规模要求: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任一企业集合票据募集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单只集合票据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2.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按照成交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通常是合约价值的5%~10%。而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取多少保证金由交易双方商定。
五、证券投资基金与衍生工具
1.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的比例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②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
2.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5%;
②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③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④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3.封闭式基金分配原则: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利润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已实现收益的90%。
4.开放式基金分配原则: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分配的最低比例。实践中,许多基金合同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应符合的要求: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第四篇:基金数字
X日 2日
1.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觉得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的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披露临时报告。
3.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应在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并报证监会及地方监管局备案。
4.出现重大事件/信息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
5.QDII基金的净值在估值日后1~2个工作日内披露。
3日
1.基金管理人整改后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报告,中国证监会经验收,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在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2.基金托管人整改后应向金融监管机构提交报告,经验收符合相关要求的应在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4.证监会在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备案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自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和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7.基金管理人对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应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8.当发生巨额赎回及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9.登记结算机构对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的,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0.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将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11.基金获准上市的应在上市日前3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12.基金托管人在基金份额发售前3日前,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托管人网站上。
5日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事先经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自向公众分发或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10日
1.基金募集期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准予注册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基金管理人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募集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作情况,发生重大事项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3.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限届满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10日内向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和验资报告,办理备案手续。
4.监测客户现金收支或款项划转情况对符合大额交易标准的,在该大额交易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在发现可疑交易或行为时,在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20日
1.基金业协会应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20个工作日内,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2.中国证监会对常规产品的注册审查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其他产品不超过6个月。3.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觉得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的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0日
1.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30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等事项。
3.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募集期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管理人/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其他
1.中国证监会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中国证监会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2.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不批准的决定。3.对一般基金而言,基金管理人应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4.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6个月结束之日45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在公告的15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在每年结束后9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报告全文;
在上半年结束后6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半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半报告全文; 在每季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在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应分别报证监会及地方监管局、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对于当期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可以不编制上述定期报告。
T+X日
1.开放式基金T日提交认购申请,T+2日可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2.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份额和股份的是在T日交割,资金交割是在T+1日完成。3.开放式基金申购份额在T+2日内确认,确认后下一工作日(T+3)就可以赎回。
4.货币市场基金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会在T+1日办理增加权益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5.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6.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7.单市场ETF基金在T日申购和赎回,T日收市后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基金份额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T+1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
8.基金份额净值在T日收市后计算,在T+1日公告,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9.T日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10.LOF:投资者T日卖出基金份额后的资金T+1日到账。赎回资金至少T+2日到账。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购的基金份额,自T+1日可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T日买入的基金份额,T+1日可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
11.投资者将LOF份额从证券登记系统转入基金登记系统,自T+2日开始投资者可以在转入方代销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处申报赎回基金份额。
12.投资者将上市基金份额从TA系统转入证券登记系统,自T+2日开始可通过转入方证券营业部申报在深交所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
13.QDII:基金管理公司在T+2日内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3日查询申请确认情况。
14.QDII赎回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15.T日投资者申购和赎回申请信息通过代销机构网点传送至代销机构总部,由总部将信息汇总后统一传达至注册登记机构。T+1日注册登记机构统一进行确认处理并登记基金份额和下发申购赎回信息。
16.一般基金是T+1日登记,QDII基金是T+2日登记。
17.我国境内基金申购款在T+2日内到达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赎回款T+3日内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划出,货币市场基金赎回款T+1可从基金的银行存款账户划出。
X月
1.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不批准的决定。
2.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6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3.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6个月内选人新基金托管人。4.中国证监会应当自手里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不批准的决定。
5.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超过6个月开始募集,原注册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6.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会计结束后4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投资运作基本情况。7.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日起计算,不超过3个月。8.开放式基金的封闭期不超过3个月。9.ETF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
10.ETF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
11.对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被出具监管警示函仍为改正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前,应事先将材料报送证监会,报送后10日后方可使用。
X年
1.封闭式分级基金的存续期限多为3年期或5年期。
2.中国证监会领导干部离职后3年内,一般工作人员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机构任职。
3.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只取相关部分)-主要股东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4.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5.基金经理任职条件:(只取相关部分)-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6.对所任职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7.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未逾3年的不得成为基金管理公司实际控制人。8.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的合同期限在5年以上。9.半报告要披露过去1个月的净值增长率,无须披露过去5年的净值增长率和近3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10.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1年的应当登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的业绩;
基金合同生效1年~10年的应当登载自合同生效当年开始的所有完整会计的业绩,宣传推介材料公布日在下半年的还应登载当年上半的业绩。
基金合同生效10年以上的应当登载最近10个完整会计的业绩。
11.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认购)费用。
第五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数字类知识点汇总
交易(数字类)
1986.08 沈阳开办企业债券转让业务(新中国证券市场建立的标志)1988.04 起我国先后在61个大中城市开放了国库券转让市场 1992年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交易所会员受理在受理之后 20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决定 ,每月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统计表及风险控制指表监管表,深圳1个标准流速为15笔/秒
单个企业年金计划最多开产10 个证券帐户,证券自营开产多帐户每 500万注册资本开一个
证券发行人在发行结束2个交易日向登记公司申请发行登记 1998.04.01 上交所开始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
申报最小变动单位:上交所 基金,权证为0.001, B股为0.001美元 债券质押回购0.005,A股,债券,买断回购0.01, 申报时间:9:15~9:25, 9:30~11:30, 13:00~15:00(9:20~9:25 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不能撤单)
深交所 基金为0.001,B股0.01港元,债券质押回购0.005 ,A股,债券,质押回购0.01申报时间:9:15~11:30,13:00~15:00(9:20~9:25, 14:57~15:00 不能撤单集合竞价阶段)9:25~9:30只申报
中小企业板连续竞价时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3%,开盘集合竞价没有成交的连续竞价开时是调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3% 上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集合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股票不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 B)基金,债券申报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50%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债券回购无限制]
连续竞价阶段申报要求:A)申报价格不高于实时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不低于实时最高买入价格的90% 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最低申报价格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平均数的70% 深交所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时,股票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9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债券首日集合竞价为发行价的上下30%(同上一样,都是10%)
质押回购非上市首日集合竞价为前收盘价的上下100%,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为最近成交价的100% 在线题库:http://www.teni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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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收取的佣金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不足5元按5元收,B股不足1美元或5港元的还 1美元或5港元收 2008.04.24,交易印花税由3‰下调为1‰
大宗交易时间:上交所为9:30~11:30 13:00~15:30 深交所为9:15~11:30 13:00~15:30 股票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前 1 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中小板退市警示的情形:A 一个会计审计结果对外提保超过 1 亿元且占净资产的 100% B为关联方提供资金超2000万元或者占净资产值50%以上 C24个月内再次受到公开谴责
D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 E 连续120 个交易日成交量低于300万股.上交所收盘价,深圳集合竞价无法产生收盘价的以最后一笔交易前1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交易席位超过10%无法申报或者行情中断的营业部超过 10%以上的异常情况实行临时停市
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于2007.07.25 开始试行,(交易时间为9:30~11:30, 13:00~14:00),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5000手的整数倍
固定收益平台实行净价申报,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 元。涨跌幅为10%,1手为1000元面值
公布卖买最大5家营业部的条件:A收盘价偏离值达±7%的前3只股票(基金)B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3只 C换手率达到20%的前3只
异常波动情形:A连续3个交易日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 B ST,*ST连续3个交易日涨跌幅偏离值达±15% C连续 3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换手率比值达到30倍且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达20% QFII境内证券投资制度启动于2002年年底,OFII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超过10%,所有QFII持有一家总数不超过20% 分红派息公告时间为股权登记日3个工作日前 R+1 日红股到帐 配股认购于 R+1日开始,认购期为5天。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在 R+1~R+6日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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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提前30 天公告
基金认购申报最小为100,单笔最大不超过99999900元。但单笔赎回份额不超过99999999 份
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行权 以现金方式结算行权的以前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平均数来计算 行权时过户费为面额的0.05% 代办股份转让的证券公司应具备净资产不低于8亿,净资本不低于5亿 报价转让的每笔委托数量应在3万股以上,股份和资金T+1到帐
IB业务的资格条件:1)前6 个月风险指标合规 2)资金第三方存管 3)控股期货公司或者同时被控股 4)公司总部5名,营业部2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人员 5)已建立相关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制度 6)技术系统达标
证券自营最低注册资本1亿,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自营股票规模<净资本的 100%,自营证券规模(按成本价计)<净资本200 %,自营持有一种非债券证券成本<5%该证券市值,一种非债券的成本<净资本的30% 证券自营相关原始凭证保存20年,每半年,一年后的30日报证监会证券自营的情况
资产管理业务要求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3年以上证券自营
资产管理的从业经历人员不少于 5人,集合资产管理要求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资本不低于3亿,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的净资本不少于 5亿元
定向资产管理,单个客户不低于100万元,限定性集合单个客户不低于5万,非限定性不低于10万
集合资产计划批准后6个月内启动推广,60个工作日完成设产工作开始投资运作 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规模的5%且不超2亿,参与多个计划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15% 资产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一个股票不超该证券的10%,一个集合计划投资于一个公司不得超过该计划的10% 资产计划投于关联公司不得超计划的3%,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通过会籍办理系统每月前5 个工作日向上交所提供上月资产净值,4 个月报审计
融资融券试点的条件:A经纪业务满3年的创新类证券公司 B高管 2 年内没有违法和处C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合规定6个月净资本在12亿
证监会派出机构收到申请后10 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在线题库:http://www.teniu.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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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业务的书面意见
标的证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交易所上市满3个月 融资买入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者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少于8亿元 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 人 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指数日均换手率的 20%,日均涨跌幅与指数的偏离值不超4%,波动幅度不超500%(基准指数指上海综合指数,深圳综合指数和中小板指数)
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的折算率:上证180成份股和深圳100成份股折算率不超过70%,其他股票不超过65% 开放式基金折算率不超过90% 国债不超过95%,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不超过80%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30%,追加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300%后可提现,但提现后担保比例不低于300% 对单一客户融资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接受单只担保股票市值不超过该股票的20% 上交所1993.12 深交所1994.10 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的质押式回购交易 上交所2002.12.30 深交所2003.01.03 分别推出了企业债的回购交易
上交所新质押式(买断式)国债回购分为: 1 2 3 4 7 14 28 91 182(9种)上交所质押式企业债品种有:1 3 7(3种)
深交所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1 2 3 4 7 14 28 63 91 182 273(11种)深交所质押式企业债品种:1 2 3 7(4种)
2002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期限最短1天,最长1年(最小交易数额为债券面额10万,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
银行间1997 年6月5日老的回购期限:7天 14天 21天1个月 2个月 3个月 4个月七种
结算备付金利息每季结一次,结息日为第三个月的20日 资金交收透支结算公司按透支金额的120%暂扣托管证券
国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交收时点为R+1日(R为到期日)14:00 权证交收上海市场是T日日终,深圳为T+1日日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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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总结]
证券交易特征:收益性 风险性 流动性
证券交易 公开原则的核心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基金交易 其他衍生工具交易)
证券交易的方式:现货交易 远期交易 期货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属于短期融资归属于货币市场)信用交易
证券交易市场的作用:1提供充分交易的条件 2提供充分的价格竞争发现合理的价格 3实施公开,公正及时的信息披露 4提供便捷的交易和服务
场外市场的交易活动呈现非集中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品种:政府债,金融债和央行债)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自主报价:分为公开报价(单边,双边)和对话报价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成交的优先原则主要有:价格,时间,比例分配,数量,客户,做市商,经纪商优先原则
证券交易机制的目标: 流动性(速度 价格)稳定性(重要措施提高市场透明度)有效性(高效率 低成本)
定期交易系统特点:A价格稳定
B 成本想对较低 指令驱动系统是一种竞价市场 也叫订单驱动市场
连续交易系统特点:A交易的即时性 B 交易过程中提供更多的信息 报价驱动系统是一种连续交易商市场也叫做市商市场 证券交易所会员由交易所理事会批准 存在问题的会员采取的措施:口头 书面 整改 谈话 调查 暂停业务 提请证监会处理
普通席位(A股席位)买卖 A股,债券,基金 专用席位(B股席位 债券专用席位 质押席位 剩余卖出席位 基金租用席位)
深交所:A股席位(普通席位 投资基金专用 网上委托专用)B股席位(会员 B股 境外 B股)特别席位(国债 基金 股票质押 代办股份转让)
境内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外管局的许可证
境外经营机构要取得B股席位须证监会的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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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席位转让要会员部审核批准,方能转让 上交所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
证券经纪业务分柜台代理和交易所代理二种
证券经纪商的作用:A充当买卖媒介 B提供咨询 C提高了证券市场的充动性和效率 《风险提示书》提示的风险有: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公司经营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委托人的权利:1选择经纪商 2要求经纪商忠诚办理受托业务 3对自己的股票有持有权和处置权 4交易过程的知情权 5寻求司法保护权
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1业务对象的广泛性 2经纪商的中介性 3客户指令的权威性 4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证券帐户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 商业银行 中国结算公司境外B股结算会员 证券投资基金帐户可以买卖上市国债
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开户,需提供证监会发的证券经营机构许可证和《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证券登记按证券种类分为:股份登记 基金登记 债券登记 按性质划分: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 退出登记
同一证券公司的不同席位之间当日买入可以转托管,不同证券公司席位间当日买入不可以转托管
委托指令内容:账户号码 证券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数量 委托价格
市价委托优点:1没有价格上的限制 2指令执行较容易 3成交迅速成交率高 上交所公司债现货交易采用净价交易,净价交易指买卖买卖债券时以不含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深交所公司债券现货交易仍采用全价交易,全价交易指买卖债券时以含有应计利息的价格申报并成交的交易
非柜台委托:电话委托 传真委托 函电委托 自助终端委托 网上委托 集合竞价有二个以上符合要求的条件,深交所以距前收盘价最近的价位成交,上交所以二个价位的中间价成交
我国债券和权证实行当日回转交易。
固定平台交易商中 “一级交易商”提供双边报价及对询价提供成交报价的交易商。(做市商)双边报价中断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收益率差小于 10个基点单笔不得低于500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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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防范挪用客户结算资金 非法融入融出资金 业务操作的合规性 结算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管理风险(防范:1严格操作规程2 提高员工素质 3严格内部管理 4 提高差错的处理效率)技术风险
网上发行的优点:经济性 高效性
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属于网上定价发行模式
新股申购过程:T+0投资者申购 T+1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承销商需做回拨要在验资当日通知交易所)T+2 摇号抽签,中签处理 T+3资金解冻
上海A股现金红利派发日程:T-5 向结算公司提交申请材料 T-3结算公司做出答复 T-1申请信息披露 T日发布分派公告 T+3权益登记 T+4除息日 T+8红利放发日
我国A股的配股权证不挂牌交易,不允许转托管
配股缴款是向场内申报卖出配股权证(实质是买入股票)配股不收佣金,过户费,印花税
深交所认购基金以基金份额为单位申报,ETF 基金当日申购的可以卖出但不可赎回,当日买入的证券当日可以用于申购,当日买入的可以赎回不可以卖出,当日赎回的证券当是可以卖出但不可以申购,权证发行人不可以买卖自己的权证,当日行权取得的标的证券当日不可以卖出
现金方式行权是自动行权,持有人无需申报指令
代办股份转让时委托指令是以集合竞价方式成交。证券公司不得自营所主(代)办的股份
代办股份转让采用多边净额清算(交易所也采用这种)非上市股份报价转让采用诼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结算
柜台自营买卖的特点:交易量小,交易手续简单,费是少 自营业务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自营业务的特点:决策的自主性(行为,方式,品种)交易的风险性 收益的不稳定性
自营三级体制:董事会(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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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1建立防火墙制度 2自营帐户集中管理和访问权限 3决策和操作档案管理
独产的实时监控 5风险监控报告机制 6风险监控的纠正和处理 7业绩考核和激历制度
8全面稽查 9自营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 2)健全内控,规范运作 3)投资风险客户自担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客户的义务:1承担风险 2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3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 4不得转让集合资产 5支付管理费,托管费
集合资产的风险:法律风险 市场风险 经营风险 管理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基本原则:1守法 2证监会批准 3 融资融券要使用自有资金或依法筹集资金4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5健全的业务隔离制度 6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融资融券客户的选择标准:A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半年以上)B 账记状态 C信誉状态 D 资产状况 E投资风格 F 关联关系
融资买入后可以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 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 客户融资买的证券权益归客户,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权益归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客户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 规模和集中度风险 管理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
沪深交易所证券回购的品种主要是国债和企业债,同业拆借中心的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券。
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的品种:政府债,中央银行债和金融债券等记帐式债券 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应大于融入资金量 收益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对于以券融资方是其固定融资成本,对于以资融券方是固定收益
标准券是一种虚拟的回购综合债券,是不分品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品种
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是交易双方协定。回购最长为365天 买断式回购应按照公平,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全国银行间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最长不超过9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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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国债买断式回购按“一次成交,两次清算”原则 清算和交收两个过程统称为结算
证券交易从结算时间来分:滚动交收 会计日交收(集中在一特定日进行交收)净额清算的优点:简化手续 提高效率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先回购,后其它品种”的交收违约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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