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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播分离对广播电视业的影响[5篇模版]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20-34019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7 08:39: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制播分离对广播电视业的影响

制播分离对广播电视业的影响

http://www.teniu.ccmission”,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

制播分离是与制播合一相对而言的,制播合一是指在电视台体制内用行政手段对节目制作与播出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表现为节目的自制、自审、自播。制播分离则指将部分节目制作职能从电视台内剥离出来,完全意义上的制播分离意味着节目制作和经营的公司化、市场化、社会化。

广播电视的核心业务是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核心业务的重大变革,也是我国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还是广播电视跨区域发展的前提条件。

二、制播分离的衍生物——节目制作公司

我国电视台之前实行的节目生产管理体制为“制播合一”,这种自产自销的节目生产方式不仅存在着成本浪费,而且也会造成专业分工不细,队伍膨胀、人员素质偏低、缺乏人才竞争机制等方面的弊端。而制播分离的出现,可以弥补制播合一所带来的弊端,是公司制作和电视台播出的一次有机的结合。

受众对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体制下,广播电视精品节目少,整体节目水平长时间在较低水平上重复运转,所以迫切需要广开渠道,拓宽节目生产平台,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即实施制播分离来生产丰富多彩的节目。

借着“制播分离”的大好形势,各大电视台纷纷大手笔吸纳社会优秀资源,抢占最具影响力和品牌价值的电视节目,并以此树立自己的独有卫视品牌。作为电视传媒界潮流的引领者,李静和她的东方风行团队不断推陈出新,并总能出其不意地打响收视王牌。其中,王牌节目《超级访问》、《美丽俏佳人》从开播以来,以居高不下的收视率与市场份额多次拔得头筹,东方风行传媒被业内喻为“最会缔造知名品牌电视栏目制作机构”。由李静主持的《美丽俏佳人》,像明星一样美丽,是其节目宗旨。以白领成熟女性为主要收视群体,集各路时尚为一体,为现代女性提供榜样。

东方风行传媒按照观众的不同需求,寻找到他们最需要的节目,手握各类风格迥异的节目,也成功为国内各大卫视打造了品牌节目,树立品牌形象。这无疑是制播分离带来的积极作用。

三、制播分离对电视台的影响

制播分离是在培育我国广播电视之外的节目内容生产产业,使之逐步成熟壮大,形成产业链。

例如,黑龙江电视台,在都市频道进行了“制播分离”试点改革。改革创新了管理机制,实行相对独立的制片人(工作室)制度。都市频道首先进行了制播分离试点改革,黑龙江电视台以《新闻联播》、《新闻夜航》等一批百姓喜闻乐见的老牌新闻栏目为依托,创新报道形式,发挥主流媒体引导力。凭借名牌栏目《新闻夜航》的影响力,衍生出各类节目,例如《新闻夜航》卫视版、《天下夜航》等新节目,《夜航团购》为百姓打造了平价购物的平台,这档节目就是由公司负责制作,电视台负责播放的一档节目。不仅树立频道的品牌形象,也使频道播出内容多元化。

与制播合一相比,制播分离体制的优势不容置疑。首先,从节目质量角度来看,节目制作的社会化有利于产生高质量高水平的节目。把一部分非新闻类节目放手给社会化制作力量后,一方面,市场对节目的考验使得节目的质量成为民间电视制作公司的立足之本,另一方面,民间电视制作公司可以在长年的节目制作中,积累经验,大幅提高专业水准,而且可以专攻某类节目,使之成为名牌。而电视台则可以更专心地研究自己面对的受众市场,精心、合理地设计节目结构和播出计划,同时集中人力物力,全面强化时政新闻类节目和一些重要的大型活动的采制和播出,以更好地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其次,从节目经营角度来看,节目制作的社会化带来了节目经营的市场化。前期的投融资、市场调查,后期的推广开发、播出,和节目的制作一起构成了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有助于提高电视节目经营的产业化程度,同时促进电视节目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激活整个节目市场的活力,从而提高民间电视制作公司和电视台双方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再次,在这种市场化、产业化的运作下,必然对现有体制下的人事制度造成冲击。由于使用节目优胜劣汰的播出方式,会对从业者带来很大压力。对电视台而言,也有助于其精简人员,压缩队伍。

四、制播分离的对策性思考

制播分离总体要把握的是:在改革的进程中,逐步实现电视节目的社会化生产、市场化流通和制约性传播。具体说来:其一,要建立起游戏规则,严格明确哪些节目可以实行社会化制作,哪些只宜在电视台内部实行栏目制片人制;对于可以实行社会化制作的电视节目,要确保投放的透明。其二,制订科学的节目评估机制,减少人为因素在其中的作用,做到评定合理,培育健康有序的电视节目市场。

就电视台而言,一方面要转变意识,放手让民间电视制作公司承担非新闻类节目的制作,与制作公司开展良好合作,从而充分发挥民间制作力量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另一方面深化电台电视台内部管理改革是制播分离改革的一个重点。应积极推进节目考核和播出机制的改革,重点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节目评估体系,建立面向多主体、多渠道的节目订购采购、择优播出机制,打造优质播出平台。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电台电视台内部事业产业、宣传经营业务分开运行、分类管理、统筹协调、整体发展的管理运营体制。

总之,制播分离改革是广电媒体行业发展的大趋势。有远见的广电媒体应看清形势,结合自身发展阶段,逐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主动适应市场的变化,在竞争激烈的媒体竞争中掌握制胜先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中国传媒产业的对外开放,“制播分离”最终会成为中国电视业的主流运作方式,完成中国电视和国际的接轨。

第二篇:制播分离

制播分离体制的确立对电视业的影响

作者: 邢建毅 蒋淑媛

[内容摘要] 第一,何为制播分离;第二,为何要推行制播分离;第三,怎样推行制播分离;第四,西部电视如何面对制播分离。文章在对实践总结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制播分离对电视生存的意义。[关键词] 制播分离;电视业

一、目前电视业制播分离体制正在启动 1.何为制播分离

所谓制播分离制,是指在电视节目的生产、流通与播出的过程中,节目的生产制作与节目的播出分别由不同的单位负责的管理制度。在我国电视业原有的体制下,节目的制作和播出都是由各级电视台负责,他们既是节目的生产者,也是播出者。这样的体制成为制播合一制。而在制播分离的体制下,电视台不再负责一般节目的制作,而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节目的编排和播出上。2.制播分离启动的大背景

当前,国家的各项改革深入发展,经济模式正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体到电视业:3年断奶的目标,将彻底改变其传统运作模式。即由国家拨款、完全公益化且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事业模式,转向自我发展、市场运作、以服务为中心定位的产业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制播分离势在必行。

二、为什么要推行制播分离

1.电视节目制作的特点决定了节目生产要采取“项目经理制”

从产品的生产特点上看,电视业的产品——电视节目属于不可以大批量生产的,而是有针对性的、依靠人的脑力劳动和协作劳动来完成的。节目的完成是一个小组共同努力的结果,但决非个人力量的简单叠加。这不像生产一辆车、一台电脑,可以有图纸对照,电视节目反映的是变动的世界,在节目的创作过程中,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相当多。这意味着它不能进行“流水线”式的组装生产,也不能采取一般企业的生产管理方法,而只能采用被实践经验证明有效的“电视制作人制”。其实这是一种项目经理制,是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生产管理制度。正如我国台湾省学者徐钜昌所说:“一个节目的产生,并不是机械式的工作(Mechanical work),不能够用 ‘模子’大批的生产,而是智慧的创造成果(Creative result)。而且每一天的每一个节目,都需要不断的创造。”在这种情况下,电视台本身不可能拥有如此庞大的创造性力量和管理力量,而必须借助社会制作人和社会制作公司,按照制播分离的模式从事节目运作。否则,必然造成节目内容的贫乏与形式上的单一,使自己失去观众。2.从人事制度、激励机制角度考察制播分离的意义

我国传统的电视体制下,电视管理的理念是:我制作什么节目,观众看什么。这其实是一种以传播者为中心的“老大”作风。在电视频道处于卖方市场的时候,也就是台少、频道少、节目少的情况下,还可以风光,(就像近几年老是处于媒介和社会批评之下的中国电信一样,它依靠垄断获取利润,效率低、服务差)但在今天电视频道漫天飞的情况下,再这样下去就不灵了。为什么不灵?因为有了竞争,不再是你一枝独秀。观众会把选票投给他们喜欢的频道和栏目。而这些频道和栏目,都不是旧有体制下产生出来的,都是一种新机制催生出来的。这样的例子很多。像央视的《东方时空》、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等。(说到湖南卫视,3月份湖南台曾繁安台长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到:湖南卫视的制片人制是真正责权结合的制片人制——体现在制片人有财务上的签字权、用人上的组阁权。正因为这样在开始实行的时候遭到了部主任一层的激烈抵制,甚至矛盾达到了激化的程度。这说明机制的转换必然要带来利益的重新分配,而由此带来的利益之争也是相当激烈的)其实这说明了市场经济下的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有了竞争、有了激励、有了真正的权责结合才能真正成功。正如我们搞的农村土地承包,人还是那帮人,承包前口粮都不够,怎么动员教育产量也上不去,承包后粮食一年打的比一年多。这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吃大锅饭是永远不能脱贫致富、提高生产力的。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我们电视界。我们的节目总是自己做,自己播,能行吗?想一想,你自己台里制作的节目不到万不得已你舍得“毙掉”吗?那么这样的节目为什么能生产出来?因为资源(人力资源、资本、设备)的配置不是最佳的。特别是人才问题。你的栏目用到了原本应该用到的顶级人才了吗?没有。而且即使台里有这样的人才,他也很难在旧有的体制下实现他自己的价值。很多台长可能都有苦衷:你看这关系那关系的人都往我这送,我这推都推不了,即使不干活还得养着。实际上,这样做不仅养了一个闲人,还降低了整个系统的效率。

也就是说,在我们电视界,旧有的人事制度、激励机制已经从根本上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极大地阻碍了电视生产力的发展,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实际上,不仅电视业,我们原有的许多事业单位都存在这个问题。但怎么改?在旧有体制内改已经走到尽头了,只能通过某种形式,将这个问题交给公平的裁判——市场去解决。制播分离恰恰可以做到这一点。所以说,制播分离的含义远比它字面的意思深刻。制播分离,在操作上的第一步是从电视台中将负责节目制作的大部分人员(估计占全台30%以上)划归新成立的节目制作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实行单独核算),公司隶属于台,为电视台制作固定的栏目。应该说这时公司与台两者的关系还相当紧密;第二步,公司变成独立的法人企业,台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变成持股关系,依靠资本纽带联结。此时的电视台面对的是一个社会制作群,适合于社会化制作的时段或栏目将依靠公平的招标找到合作伙伴。而这时候的该公司和别的社会制作公司基本上处于同一个竞争起点上,靠自己的制作能力、制作水平赢得节目制作合同书。

3.电视产业化进程的加快要求电视节目生产、流通与播出流程重新整合,实现上下游产业的相对分工。从产业链条的角度看,现代产业分工越来越细,每一类产业都需要其上游产业提供“原料”,同时自己又为下游产业提供“原料”,共同构成产业链。想“一家通吃”是不太现实的。因为过分集中将造成垄断,而垄断的结果是使社会失去了效率,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关于电视业是产业的观点已经形成共识,问题在于,从电视业本身来讲,光认识到它是产业还不够,还要搞清楚:电视业的产业链条是怎样的?电视台、节目制作公司、网络传输公司、节目营销公司、代理公司及电视行政管理机关在这个产业链条中分别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在此我想初步给出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电视产业链条图:

从这个图中,能够看出节目制作公司与节目播出机构在电视产业链中分别位于上游和下游的位置。不过目前的情况是,真正的电视产业链条还远未形成。

4.制播不分离的旧有体制不能满足“效率与公平”的要求 第一,思路的僵化造成内容的单一;(前已谈到)

第二,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使“大锅饭”依旧盛行;(前已谈到)第三,生产上没有效率可言;(前已谈到)第四,损害了现有社会制作机构的积极性,也使播出机构处于尴尬境地。

以电视剧为例:一方面,制作方说:钱主要是被媒体拿去了。为什么?因为中国目前仍然是媒体强势。制作机构辛辛苦苦拍戏,最后赚不到几个钱,从而无法组织有力的再生产。可以看一看四周,目前多数社会制作机构活得都很难。(去年央视影视部主任高健民好像在《中国电视》上发了一篇文章,呼吁播出机构要放水养鱼)另一方面,电视台也有自己的苦衷:如今这么多台和频道挤在一起竞争,有限的广告费收入怎样开销才能买到称心的节目?何况,好的节目真是凤毛麟角!于是不得不压缩开支,尽管这样,用于购片的费用还是年年上涨。形成这一怪圈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制播不分的现有体制无疑是症结之一。总之,在制播不分离的条件下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电视市场(包括节目、人才、设备、资金市场),也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频道竞争。

三、怎样推行制播分离

1.现有的制播分离的雏形(3种类型)

制播分离虽然是这一两年才叫响的名词,但并不意味着它以前就不存在。实际上,我们的电视台早就在尝试着制播分离了。不过,严格意义上讲还算不上制播分离。在此权且称之为“台外运作”吧。被称为“台外运作”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类型:其一是一些电影制片厂。它们因为电影业的不景气,纷纷转而拍摄电视剧、大型电视纪录片或包制栏目。由于影视界较好的关系以及电影厂自身的实力,它们制作的片子往往较容易被各电视台所收购、播放。

其二是某些社会制片机构,他们通过制作电视剧、纪录片等,卖给各电视台来赢利;或通过为电视台代制一些片子、承接二类广告来生存,但自己不单独负责哪一个栏目。如C公司系在京注册的股份公司,自1994年起先后为中央电视台《供求热线》、《商桥》、《农村经济》等栏目制片。由于中央电视台前几年频道的扩充,致使许多频道相继出现了广告空白区。为迅速填补空白,在自身制片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中央电视台将2套经济节目中的《供求热线》等设置为明码标价的“二类广告”,向社会征集公司代制。所谓代制,是指由制片公司同企业联系、接触,谈妥后拍摄;企业按合同要求将款打到制片公司账号下,制片公司则按与电视台合同商定的比例将款交付给电视台,称之为“播出费”,剩余部分则归制片公司所有。据悉,C公司现在每周为CCTV提供7个小时的“二类广告”节目,自己也取得了丰厚利润。类似于C公司这样的社会公司,光北京一地就有上百家。

其三是“包栏目”。这种类型有点儿像台里实行的栏目制片人制,但实质上有较大不同;电视台内部实行的制片人制,其制片人多为本台职工,而“包栏目”的制片人则可以是台内人员,也可以不是台里人员。实际上后者居多数。其运作方式是:“承包者”要保质保量地完成每期节目,并上交一定的播出费;而其所得,则是电视台支付给的一定长度的广告时段。“承包者”要自己去拉广告填充广告时段,收取广告费。D公司系在某市注册的一有限责任公司。其发起者(也即股东)为3人。1997年三人经商量决定注册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每人出资50万元,注册资本总额150万元。公司成立后开展了多项业务,如广告、市场调查等。1997年底,他们获悉该市电视台将对栏目进行大调整,开辟一系列新的栏目,其中有开办房地产栏目的设想。得知这一消息后,三个进行了协商,一致认为伴随房改进程的加快,1998年房地产市场将会火爆,而该市当时房地产电视节目很少。因此,搞房地产栏目大有可为。通过朋友,他们与该市电视台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接触,表示公司愿意包下这个每周一期(重播3次)、每期节目30分钟的房地产栏目。经协商,台里同意包出栏目,除了每期给2分钟广告时间以外,台里对节目不投入任何成本费用(包括人员、设备)。公司每年向台里上交播出费30万元。达成协议后该公司投入100万元购置了编辑系统、摄像机、字幕机、特技台等硬件设备,并自己装备了一个小演播室,招聘了6名编导、2名摄像和1名秘书。1998年春栏目开播,反响还可以,一个季度时间内就打开了局面,2分钟广告全部排满,节目质量也比较稳定,有几期节目还得到了电视台领导的好评。据悉,目前该栏目运作良好,经费方面游刃有余,惟一不足的是缺乏高水平的策划人和编导。

在该市,类似D公司这样的“承包”电视栏目的公司还有不少。这些公司的老板大多干电视出身,或对电视制片比较熟悉,与各电视台的高层人士关系密切,信息灵通,“行情”把握得比较准,同时有一定的财力基础和社会关系背景。在电视业转型时期,他们瞅准机会,大胆“承包”栏目,进入电视制片圈。运作一段时间后,这些公司的分化比较明显的:一部分人干不下去了;而另一部分人越干效益越好,越干越有劲,可以说尝足了甜头。像前边提到的D公司,3位股东已协商进一步扩大节目的辐射面,向报纸、广播电台进军。

这种包栏目的做法,我国台湾省学者称之为“委制”。就是委托制片,电视台与制片公司之间是供应与收购的关系。

包栏目还有一种情况是个人独立制片。如浙江的葛继宏为杭州电视台制作《名人名家》栏目。最初葛的启动费1万元是自己借来的。他用这笔钱租机器设备、付差旅费,历尽辛苦后摄制完成的第一期节目很快被杭州台认可。于是,《名人名家》成为葛继宏独立制片、自己出镜采访的一个特殊栏目。栏目开播以来先后采访了金庸、余秋雨、姜文等各界知名人士,得到观众认可。葛继宏的努力也得到了经济效益的回报。此外,他还出版了自己采访名人的经历《叩访名家》一书,并在电视圈里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前边所提到的这些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多是近年出现的新生事物。其中后两种制片模式可以看作制播分离后社会制片公司和独立制片人制的雏形。它们的出现表明我国电视业走到了一个新的转型期。2.建立科学的节目评估机制、实行成本核算、实施企业化管理是推行制播分离的前提条件。

制播分离后,播出机构与制作机构之间通过节目的收购来打交道。这就要求首先要建立一种科学的节目评估机制。否则谈什么按质论价?过去我们电视台内,节目的评估方法是主观性很大的,随意性也是很大的。不过好在大多是自己生产的,差不太多也就过去了,现在情况就不同了。质量好的片子,制作方会开出高价,那么这个高价值不值得?高到多少是合理的?需要认真地评估。

成本核算。每分钟各类片子的成本是多少?我们过去并不十分清楚。现在,不计成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需要对每一类节目的平均制作成本一清二楚。据称,央视正在做这项工作,刘宝顺副台长牵头,计划2—3年搞出来。我想我们各地方台不能等,要自己做这方面的工作。因为地方台的成本结构会与中央台有所不同。据介绍,重庆电视台在这方面已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

电视台最终要实现的是企业化的内部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主观松散的时代也要过去了。这里不再多谈。3.制播分离:可能出现的状态与推行的方法

第一,“台”的概念将逐步淡化(相反,频道的概念将得以强化);

第二,在系统运作过程中,人为因素将逐步弱化而法律约束机制将不断强化; 第三,将出现专门的节目审查机构。也就是说,有权审查节目的可以不再是“台”; 第四,频道专业化:不仅仅将细分到出现新闻频道、娱乐频道、教育频道、体育频道,甚至将细分到足球频道、相声频道、初中生频道;不同频道的市场准入规则不同:例如,新闻频道的准入将是最严格的,而体育频道、科学纪录片频道、旅游观光频道的准入将较为容易。不同频道的节目审查方法也不同,有可能如下图所示:

4、实施制播分离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首先,建立“游戏规则”至关重要。制定规则要摒弃“通吃”思想,建立一个“双赢”、“多赢”的机制。市场经济有竞争,更有合作,主题是共同发展,要彻底抛弃“冷战”思维和“老大”架子。其次,涉及到几个具体问题:(1)尺度问题

在推进制播分离的过程中,要明确哪些节目可以实行社会化制作,哪些只宜在电视台内部实行栏目制片人制。在充分发挥电视业产业功能的今天,决不应忽略、削弱其喉舌功能。朱总理在视察中央电视台时赠给《焦点访谈》记者四句话:“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新时期电视改革的目的不是以牺牲电视的喉舌功能为代价的,相反,是要真正地、充分地发挥这种喉舌作用。实行制播分离,是要将适合于社会化制作的节目推向社会,如一些信息类节目、娱乐性节目、电视剧、纪录片、戏曲音乐节目等等,而对于新闻性较强的节目及带有宣传引导、教育作用的节目,如各类新闻节目、部分社教节目等等,就不宜搞社会化制作,对于它们,采取电视台内部的栏目制片人制是较好的运作方式。(2)透明度与监督机制问题

在我国,电视台归国家所有,电视频道掌握在国家手中。播出什么、不播出什么,设置什么栏目,不设置什么栏目,电视台具有决定权。这样做,能够保证节目的质量和喉舌功能不走样,但也带来了两个问题:一是透明度问题,就是说对于可以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化制作的栏目,怎样推向社会?怎样才能达到公平的目的?第二个问题是随着电视业竞争的加剧,在电视节目社会化制作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一些不良倾向,例如有些播出单位可能由于单纯为了自身的经济收益而对格调低下、一味媚俗的商业化节目开绿灯。对于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解决的办法是:制片公司的选择要公开透明,通过招标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产生,以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后一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采取行政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三管齐下。行政监督是指国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依法对播出的内容实行监管。舆论监督是指社会舆论对播出内容的评价、褒贬,观众对电视台播出的节目,有权质疑并得到答复。随着社会法制化的加快,对电视播出的立法也应提上议事日程。电视台什么节目可以播,什么节目不可以播将由法律规定。在这方面,可以参考国外的某些好的经验。

(3)制播分离后社会制片公司、独立制片人的资质问题

既然推行制播分离,许多节目将由社会上的制片公司、独立制片人完成,那么就牵扯到一个问题:制作节目的制片人需要什么样的资质?怎样保证其具有一定的制片水平?目前的情况是:“制片人”素质参差不齐。这不仅体现在业务水平上,也体现在思想政治素质上。一部分制片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强,制片水平高,但也有的制片人文化素质很低,制约着节目质量上档次。还有的“制片人”认为,当制片人就是为了赚钱,只要能搞到钱,节目质量好坏是次要的。所以,从整体上提升制片人素质,是当务之急。电视台要对为本台提供各类节目的制片人进行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制片人要坚决换下来。同时,还应创造条件全面推行制片人持证上岗制度。

5、关于制播分离意义的总结

第一,制播分离的意义不在于这句话本身,它有着有深层含义,预示着我国电视业的大变革。它表明了我国电视业正朝产业目标加速前进。

第二,制播分离的推行将打破节目的制作垄断,将竞争引入电视节目制作领域,标志着我国在传媒领域的进一步开放。

6、西部电视业如何迎接制播分离时代的到来

在制播分离这个问题上,我们认为西部电视界现在关键是做以下实事,为将来的制播分离做准备:第一,推行成本核算,不仅要核算直接的制作成本,还要核算播出与传输成本,为下一步工作打基础;第二,集中力量,搞出点特色节目,上星的卫视没有亮点是不行的。节目要有西部色彩和地域文化内涵。第三,进行多元化经营,借“西部大开发”这个东风,运用电视媒体的传播优势和信誉优势,实实在在搞点实业和实事,如旅游业观光业、文化传播业、房地产业、甚至是IT公司。第四,逐步实现集团化,扩大实力与影响。另外,应树立协作意识,不断地将西部电视资源整合起来。因为联合才有力量,才有发展。总之,在这个知识经济的时代,挑战与机遇同在,西部有西部的特色和优势,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看待它、挖掘它。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背景下,21世纪的西部电视业一定会大有可为。(作者单位:北京广播学院、北京市艺术研究所)

第三篇:制播分离简介

简介

制播分离的概念来自于英文Commission,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历史沿革

1982年,随着英国第四频道的出现,委托制片制度开始建立。电视公司使用独立节目制作公司制作的节目可以降低成本,并能增加节目的多样性。1986年,匹考克调查委员会就英国广播公司的财政问题提出了报告,在报告中建议英国广播公司和独立电视委员会增加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制作的节目。

1990年广播法要求所有第三频道、第四频道、第五频道的持照人,每年使用委托独立制片人的节目数量不少于播出总量的25%。1996年广播法还就数字地面电视播出做出规定,使用委托制作的数字节目不得少于数字播出总量的10%。通过委托制作部分节目,电视台在众多节目公司的节目中比较容易得到价格相对便宜且质量较好的节目。买方市场的出现也使电视台在短期内受益。从长远看,众多的节目公司经过优胜劣汰的市场过程,涌现出一批较著名的节目公司,成为资金雄厚、技术强劲的企业实体,这对英国广播电视的发展会产生良好的影响。

美国的节目体制与英国有些不同。它的娱乐性节目基本上是通过买卖进行的商业市场行为。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的电视台并没有实行完全的制播分离。例如,人们所熟知的四大台,即ABC、CBC、NBC、FOX,它们的新闻节目都是通过自制来完成的,而且即便是娱乐性的节目运作,也需经过严格的节目审查。在提供娱乐节目的众多公司中,比较著名的有维阿柯姆(Viacom)、时代华纳(Time Warner)、迪士尼(Disney)、新闻集团(Newscorp)、维万迪(vendi/Seagram)、发现频道(Discovery)等。

国家电视播出机构在保证掌握宣传权的前提下,将部分非新闻节目的生产制作交由电视制作机构制作的管理体制。

美国电视节目的供应来源有三类:

电视网制作的节目:主要生产新闻和与之相关的节目。

电视节目的辛迪加:相当于一个节目库,节目储存与流通的商业运作中心。

地方制作的节目:主要是当地新闻与信息。

制播分离,是近年来广电媒体内部机制改革中备受热议的一个话题,被期望成解决广播电视存在问题的灵丹妙药。在我国市场化的背景下,制和播是否在形式上分开并不重要,关键是引进竞争机制,把领导说了算变成市场说了算。这才是“制播分离”改革的精髓。

广播电视的核心业务是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核心业务的重大变革,也是我国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还是广播电视跨区域发展的前提条件。将节目制作与广告经营剥离出来成立公司,就可以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公司化运作。必要性

广播电视长期施行采、编、播一体化的生产模式,节目由自己生产自己播出,缺乏竞争机制,编播人员队伍繁杂臃肿,这种制播合一的运行机制严重限制了节目的发展,造成了电台电视台效率低下、成本高昂。

受众对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体制下,广播电视精品节目少,整体节目水平长时间在较低水平上重复运转,所以迫切需要广开渠道,拓宽节目生产平台,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即实施制播分离来生产丰富多彩的节目。作用及影响

制播分离是在培育我国广播电视之外的节目内容生产产业,使之逐步成熟壮大,形成产业链。

制播分离是广播电视产业化的标志,必然给资本市场带来众多较高回报的投资机会,促进资本和产权的整合,也必将促进节目交易市场的繁荣和兴旺。

制播分离意味着电台电视台全台的运作转移到以市场为中心,广播电视媒体将会通过体制创新和市场的力量整合资源,不断发展壮大,赢得与国外传媒抗衡的实力。原则

1、党性原则

。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功能不能变。制播分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宣传的进一步提高与扩大,要处理好宣传与经营的关系,坚持以宣传为事业发展的中心。

2、自愿互利原则。

制播分离具有其客观必然性,因此要坚持自愿原则,切忌用行政手段实现联合,自愿联合能调动联合者的积极性,可以有效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播分离必然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利益分配势必成为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因此,实现互利是基础、是条件,这是制播分离的一项重要原则。

3、公平原则。

公平不是平均,而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去衡量各成员所作出的贡献大小,实现真正的公平。因此,在制播分离时必须依据国家政策和组建集团的规定、法令,确定联系纽带和利益分配原则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统分结合的原则。

正确认识“管理统一”与“运行灵活”的关系,大权集中,小权下放。

该统的要毫不手软地坚决统起来,该分的要切实到位地分下去,促使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良性互动,形成既有合力又具活力的发展与竞争格局。

5、循序渐进的原则。

选择制播分离的形式,要受生产力水平和经营发展规模、资本积聚和集中程度、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等条件的制约。不讲条件是否具备,不看基础是否牢固,一味贪大,盲目制播分离,只会迟滞广电行业的产业化进程。

目前,上海、湖南等地正在运作的广电集团,都是在当地广电事业已是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系统内部企业化管理达到相当程度基础上的必然选择,但就全国大多数地方来说,广电系统的经济实力与内部改革远未到位,企业化管理水平相距甚远,基本条件都不具备,制播分离显然为时过早。因此,从推进企业化管理入手提高电台、电视台经营管理水平,通过深化内部各项改革增强经营创收能力,经过资金的积累和实力的积聚,适时制播分离组建集团,这是一条循序渐进、顺乎规律的必由之路。实践 1、2008年12月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音乐之声开办6周年。同日,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控股的“央广智库广告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音乐之声实行制播分离,成为中央台制播分离的最早实践者。

2、天津广电集团推进制播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改革首先在四个部门进行试点:天津电台交通频道剥离可经营性资产,以频道所属交广传媒公司为载体,实行公司化运作;天津电台相声频道整体实行准公司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推动节目制作走向市场;天津电视台少儿频道以频道控股天视阳光影视传媒公司为载体,实行播出管理与内容制作分离,宣传功能与经营功能分离;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进行企业化改制。

3、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炫动卡通频道组建了由集团控股的节目制作公司,频道与公司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资产和财务分离。目前该频道在全国20多个城市落地,公司投资生产的动画片超过1万分钟。

4、广西电视台积极利用社会制作力量,采用投资制作、股份合作、引进资源等形式,推进非时政类节目的制播分离,节目制作成本大幅降低,节目制作水平显著提高,并形成了品牌节目栏目。

5、天津电视台、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将电视剧制作分离出来,组建面向市场的节目制作公司,实现了电视剧的制播分离。……

对于中国传媒产业来说,媒体的发展除了技术手段的整合,更是观念的整合和体制的完善。只有逐步弱化人为因素,建立合理的节目评估体系、合法的契约关系,以及比较完善的政策和法规,制播分离,才能实现互利共赢,由此带来未来中国广播电视业的腾飞!制播分离对我国的影响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初也开始了一些所谓“制播分离”的尝试。由于翻译的原因,有人将“制播分离”理解为将电视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相剥离,认为电视台只管播出,而不制作节目,节目全部交由社会上的公司制作——这样的理解是有失偏颇的。事实上,英美等国的节目制作公司(或独立制片人)与节目的播出机构是有着隶属关系的。如英国ITC在全国的15家独立制片公司都是由ITC投资建立的。美国的节目制作公司中也都有各个节目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因此,独立制片制度首先在资本上就不是独立的,而“节目制作多样化”的提法更能够正确反映“制播分离”的原意。

第四篇:制播分离_尹鸿

什么是制播分离

制播分离,对于中国广电行业来说,已经不是新话题。

什么是制播分离?就是制作主体和播出主体分离,制作和播出方都通过市场行为来完成交易。

而制播分离的前提必须是制作和播出方都是平等的市场交易主体,而不能一方在市场上完全竞争,而另一方则具有不进入市场流通的行政专营权。

更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所有的市场主体为了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竞争效益,都会趋向于制播整合,特别是对优质资源进行制播整合,以形成自己的企业优势。一般情况下,电视台只有在一些不影响其核心竞争力的边缘产品方面愿意采取低价购买的方式获得节目资源。而政府则通常会通过防止企业在制播上的过于整合,用反垄断规则来适当地限制制播的完全垂直整合,保障有限的制播分离空间,维持行业的活跃性。

美国如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电视行业都是这种产业链高度整合、市场高度集中的垄断竞争结构。美国三大电视网加上FOX和CNN几乎控制了全国绝大多数电视市场。英国、德国、法国以及亚洲的韩国、日本都是两三家电视台控制了全国大部分市场份额。像中国这样,在同样一个收视市场上有40家以上的电视台60个开路频道在竞争,而且其中30家以上的电视台都只有一个单一频道而不得不趋向于观众人群最大化的同质竞争,在世界上很可能绝无仅有。所以,中国广电是一个高度行政封闭但是没有任何垄断利益的高度竞争行业。

因此,从产业规律来说,中国广电改革的方向,不应该是分而更应该是合,更准确地说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整合而不是简单的行政性捆合。那么,中国广电改革的制播分离的目的,显然不是优化产业结构,而是为了转变广电市场运行机制的一种探索。

为什么要制播分离?

制播分离,10多年前就是中国广电的热门话题,正如同后来纷纷扬扬的集团化一样。但至今,制播也没能分离,即便是过去因为特殊原因而形成的电视剧制播分离,如今也在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制播整合趋势。其实,制播分离,既不符合产业链贯通的发展规律,也不符

合中国广播电视台为事业主体、电视制作公司为企业主体的实际,而我们所谓的制播分离,例如最近的“上海模式”,包括过去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虽然是企业,却是“台管台控台属”的企业,并没有通过制播分离变成两个利益主体,只是制播出现了部分分工,从准确意义上说,就是实现了一台两制,在电视台这个事业主体之下,出现了一个同样属于电视台的企业主体。制播之间仍然是一个母体,并没有分离。

对于任何产业来说,为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竞争能力、扩大规模效益,都会趋向于市场集中。而媒介业由于以版权经济为基础,更依赖边际效益,也更趋向于通过产业整合来增加规模经济。对于电视台来说,产业整合包括纵向的制播整合和横向的跨媒介整合。全世界大多数媒介发达国家和地区,往往都由少数几家综合性媒介集团形成全国性垄断竞争市场。这些集团既拥有制作机构,也具备播出平台,还具备投资发行能力,同时不仅拥有电视台,还拥有电影电视剧制作企业、发行企业以及音像、音乐、演艺、广告等关联企业,从而可以通过内容版权多渠道、多市场地创造最大效益。新闻集团、时代华纳、维亚康姆、迪斯尼、索尼,甚至BBC、NHK、KBS等都在走综合整合的道路。一般情况下,政府会通过一定的法规手段,防止行业过度垄断,通过保护适度竞争来保证媒介为大众服务的水平能得到提高。

从这个意义上说,制播分离并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在西方国家,由于市场往往过度趋向于产业链整合,所以容易形成行业门槛,阻止其他中小企业进入这个行业,一般政府会采取一定措施来维持一定程度的竞争,如美国的FCC曾规定电视网在黄金时间必须有部分时段(仅仅是部分时段)播出非自制节目来保证行业活力。但这样做的前提,是电视台已经形成了垄断性和政府干预的合法性,企业本身并不要求制播分离,政府也不要求完全的制播分离,而只是防止制播过度合一而已。这与我们通常对制播分离的理解相去甚远。

另一个角度来看,制播分离更不切合中国实际。中国由于四级办电视,导致电视竞争非常剧烈,根本谈不上垄断性,政府没有干预产业链整合的理由。更重要的是,在电视台为事业单位而不是市场主体的前提下,如果制作从电视台剥离出去,那么制作方就会成为处在完全竞争市场环境中的公司主体,但它的交易方电视台却是不进入市场竞争的事业主体。尽管两者在产品的商业经济利益诉求上有共同点,但一个是公司、一个是事业机构,两者的利益诉求、价值观念、交易方式、管理机制等,都存在有形无形的千差万别,根本不可能形成制播分离后的公平公正透明的交易市场。中国电视剧制作企业20多年来一直抱怨自己风险独当,电视台不公平交易,甚至恶意欠款等等,造成电视剧内容生产企业难以壮大而电视台却

可以坐享其成。这正是制播分离在中国难以克服的困境。而多少年来,那些民营电视节目制作公司苦心经营、筚路蓝缕,至今也很难依靠电视节目制作和提供得到发展。而如果实行制播分离后出现的国有的剥离出去的公司,无论是管理机制或是人员构成,甚至还不如民营公司有优势,生存都会困难,何谈做大做强。对于失去了电视台这一核心资源的所谓制播分离后的制作公司来说,几乎没有任何资源和资本在市场上竞争,其前途可想而知。

制播究竟是否应该分离?

制播分离理论的实践基础是近年来中国电视剧产业的发展。的确,电视剧的制播分离,曾经给中国电视带来了正面影响。

1980年代末和1990年代开始出现的电视剧制播分离,是由于当时的电视台作为国有事业单位,对吸收社会资金进入电视内容生产形成了严重的体制性障碍,当时是迫不得已选择了分离。由于对社会开放了内容制作业,大量行业外资源进入电视领域,带来了中国电视剧的繁荣。同时,由于电视剧对电视台广告收益影响明显,电视台不得不多少降低一点身份来与电视剧生产机构交易。而像当初光线、欢乐等生产非电视剧内容的民营节目公司,则全部被电视台逼迫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以至于最终都转向电影电视剧生产来维持生存。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尽管制播分离带来了中国电视剧20多年的繁荣,中国也早已成为世界电视剧第一生产和播出大国,但中国至今却没有出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的、专业化程度高的大型电视剧生产企业。每年全国也只有不到20部电视剧达到了较高的制作和创作水平,大量电视剧都粗制滥造、滥竽充数。而当中国电视台越来越依赖于电视剧,越来越买不起电视剧,越来越需要首播剧、独播剧的时候,大家都重新意识到制播分离不是出路,制播整合才能控制资源、降低成本。所以,尽管电视台本身的事业体制决定了中国电视行业的市场整合目前还不可能真正以资本为纽带,但电视台对电视剧的投资、预购、定制、自制已经成为各种形态制播整合的方式。分久必合的产业规律正在被证明。

其实,对于中国的电视台改革来说,真正应该也可以剥离的是那些非新闻类的、非必须的大量填补一般时间的普通娱乐节目、谈话节目、专题节目,如同国外的大电视台,一般都通过辛迪加市场购买这些可替代的一般节目。但在中国,由于电视台特殊的事业体制,我们恰恰是通过这些节目的生产才能养活一大批人,才能让广告创收回到我们内部的节目生产中循环。做节目的过程实际上是养电视台的过程。尽管目前电视台生产的大量节目都是快餐节

目,甚至有的是垃圾节目,但是电视台依然要靠这些低成本的节目来维持频道的运行。所以,制播分离显然也脱离中国电视运营的实际现实,这也是制播分离目标长期以来只打雷不下雨的根本原因。

显然,对于中国电视来说,目前不是分离得不够,而是过度分离。我们人为地将自己的产业链条打断,过去是台网分离,现在是制播分离,结果不仅不能将电视机构做大做强做好,去参与其他行业和领域的竞争,扩大产业的增量,反而是加剧了本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自己抢自己锅里的肉,造成恶性竞争,效益下降。广电行业投资、制作、发行、播出分离,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分离,四级分离,台网分离,在高度行政封闭的同时却四分五裂、恶性竞争。中国电视这种结构性问题造成了中国电视高度分散、高度内耗,这也成为中国电视屡禁难止的同质化、低质化和粗俗化的体制性根源。事实上,电视市场的主体越少,不仅电视的经济效益会增加,电视企业会更壮大,而且电视的舆论导向、文化品质的监管和提升也会容易很多。这也是为什么中央电视台的文化品质和政治素养更容易得到保障,而越是低级别的电视机构越难以保障其文化和政治品质的原因。

是制播分离或是一台两制?

也许,只有从另一个意义上来理解目前的制播分离改革:将部分内容制作资源从现有的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进行公司化改造,以增强其市场活力,使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的电视台因而获得市场流通的可能。事实上,无论是过去的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湖南的天娱,或是现在的上海广播电视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都是这样的改革方式。它们都没有脱离电视台的管控属,与电视台保持着完全的关联性。这与制播分离完全无关,仅仅是通过剥离来完成内部分工或体制改造,通过重塑市场主体,来完成未来更高层面的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

所以,制播分离的提法很容易将中国广电的改革误导为一次新的波折。其实,从更准确的意义上说,我们现在是在进行一台两制的改革。或者说是依赖制播整合的优势,将电视台资源通过转制后的市场主体,放到市场上去争取效益的最大化,甚至完成市场的整合和重组,提升广电的竞争力,开拓新的效益增量。

换句话说,由于电视台在现行政策之下,作为事业主体,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导致电视产业链条最核心的环节在市场之外,结果是电视节目作为产品在市场上竞争,但作为主体的电视台却始终不因为产品的竞争发生兼并重组退出,所以,中国广电的竞争越来越剧烈,为争夺基本没有增量的收视率而投入的成本越来越大,实际效益越来越低。在这种情况下,在电视台内部剥离出部分资产形成企业,实际上是间接地使电视台能够进入市场流通、整合和重组,使没有市场主体性的电视台获得一定的市场主体性。这是当前广电改革的一条可行道路。但是,剥离出来的企业必须紧密依赖电视台这一核心资源,否则便没有市场竞争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过一台两制,打造市场主体,依赖电视台播出平台的资源,按照市场规律,参与跨区域、跨行业、甚至跨国的竞争,这才是我们广电改革的方向。眼下的制播分离改革最主要的是怎么样在转制上下功夫,而不是非要把制作和播出拆开,制播分离作为改革突破口,其实分离不应该是关键词,分制才是关键词,分制也不是用制播来划界而是以可市场经营来划界,这才是改革的真正关键。

所以,真正的分制改革,都是电视台借助电视播出的节目资源通过企业的市场运作,使其效益最大化。其实上海就是这样,我们现在所谓制播分离的成功案例几乎都是走的这条道路,这与整体制播分离没有关系,它恰恰是利用制播整合来进行市场运营的产物,通过市场将电视台的资源效益最大化。

当这种转制深入发展以后,市场主体是可以产生一定程度的整合组合兼并的。这个重组包括跨行、跨界、跨媒、跨国的公司的结合。比如,全国出现几大电视娱乐公司,控制全国上百家电视台的播出渠道,出现几大体育公司,拥有全国众多的体育频道,甚至可以形成影视新媒体等结合的综合娱乐公司或者娱乐集团。但这不是分离,是借助电视台的媒介资源来发展。分离只能削弱电视行业而分制才可能做强电视行业。正如同电影的改革一样,通过转制来打造市场主体,改变条块分割,形成行业集中,通过产业链整合最终减少竞争提升效益。这是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

总之,中国电视目前的状况,不是分不足而是合不够,电视行业的行政封闭没有带来垄断利益而是自我消耗。所以,中国电视一天不改变这种分而不合、分而难合的局面,中国电视就一天也不可能真正做大做强。如何在保证新闻舆论导向的同时,为中国电视的分久必合找到出路,才是中国电视的发展之道。遗憾的是,我们至今还在讨论分离,却没有认真研究在中国电视目前的体制背景下如何形成整合。世界媒介已经进入了海陆空协同作战的集团军时代,中国电视却还在小米加步枪的游击队时代,在这样的背景下,与其说“分离”不如说“分制”更符合中国广电改革的实际。

改革拐点上的中国电视

一、中国电视行业的格局

由于从1980年代开始的“四级办电视”的体制,中国的广电行业是一个高度行政封闭但内部竞争激烈的领域。在广电内部,台与台竞争、网与网竞争、频道与频道竞争、台与网竞争,竞争形势严峻,从来没有形成真正意义的垄断利益;在广电外部,还遇到“狼即将到来”的环境变化,三网融合是对广电行政封闭性的巨大冲击。越来越分散的渠道,越来越不容易集中注意力的观众,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电视行业自身,都成为广电总局频繁发出各种新政、限播令的前提和背景。在这种情况下,广电一直在寻找怎样面对这样一个混战局面、怎么样才能让自己做大做强的对策和出路。

从中国广电自身的格局来看,四级办台的确促进了中国广电的发展,但与全球多数广电市场相比,中国的广电格局非常特殊:全球多数国家的广电市场,都是垄断竞争市场,都是由少数主体控制着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中国则是一个高度分散的、恶性竞争的、自身不能自由整合的市场。造成这种恶性竞争不止的原因之一在于中国广电的产品在市场上竞争,但是其主体——电视台由于其事业主体的身份而不进入市场,因而产品的加速竞争,却不能带来市场整合和效益提升。从近年来的情况来看,连续三年省级卫视的收视率和市场份额都有明显增加,尤其是排名前三至五位的省级卫视。但是省级卫视份额竞争仍然停留在存量竞争上,并为这种存量竞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与省级卫视收视率和市场份额的增加相伴随的是投入成本的翻倍增加,许多卫视的投入成本是过去的三倍甚至更多。省级卫视用高度的投入来增加了存量上的份额,这些所谓的新增份额归根结底来自于广电行业内部,是从别人的存量中抢夺来的。这就导致中国广电行业的竞争越来越严峻,并且遭遇到份额增长的天花板。以湖南卫视为例,2006~2007年湖南卫视就已经成为省级卫视中一马当先的频道,但是经过几年的发展,它因为已经触及到天花板而没有重大的突破。也就是说,四级办台的主体不发生变化,只是产品在市场上竞争,天花板就不可避免。因此湖南卫视现在只能等待后面的卫视对它的冲击,近两年江苏卫视和浙江卫视的快速发展,也是建立在湖南卫视在天花板下很难有大跨越的前提之下,而且后来者越到高端距离这个天花板就越近,在整个广电产业没有其他增量的情况下,电视行业的这种竞争局面难以改变。

从内容上来看,2006~2007年省级卫视综艺节目收视率排名中,排在前列的基本都是湖南卫视的节目,其他卫视的节目很少,近几年情况则发生了变化。2008年开始,浙江卫视、江苏卫视开始有节目进入前十位,2009年两卫视开始有更多的节目进入前

二十、前三十位。也就是说,虽然湖南卫视较早冲到了顶端,但是它在收视竞争中已经没有很大的增量空间。从2009年省级卫视电视剧收视排名前十位来看,也是以湖南、江苏、浙江三家卫视加上安徽卫视播出的剧目为主,这些电视剧的市场份额与美国一个单剧的市场份额相比较要少很多。换句话说,中国目前的这种竞争局面,在有更多的省级卫视加入竞争的情况下,势必意味着电视内容上投入的继续增加,但这些内容所换来的收视率和市场效益并不会同步增加。大量的省级卫视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过去省级卫视基本都播二轮、三轮剧,投入成本非常低,随着近年来省级卫视竞争的加剧,现在需要买首播剧、独播剧、联播剧,为这些剧所付出的代价是过去的三倍以上,但是它们的收视贡献肯定没有三倍以上。因此,从表面上来看,省级卫视通过电视剧的竞争、综艺节目的竞争,似乎发展势头良好,但纯粹从效益的角度来看,它并没有带来效益的绝对提升,而随着更多的省级卫视加入竞争,效益还会下降。

不仅如此,2009年网络视频也加入了电视的竞争,而且日后三网融合后将有更多的渠道加入电视的竞争,使电视台的渠道存量面临巨大的挑战。2009年全球电视收看时间增加的三分钟,很大程度上来自非传统电视的渠道,而这些新的渠道对于今天的中国广电来讲,大多不在其掌握之中,而是在诸如电信的手里。电视的增量来自于哪里,是内容而不是电视频道,增加的几分钟是增加了接触电视内容的时间,不是增加了收看电视频道或者说传统电视频道的时间。这就是我们电视发展面对的现实。

二、中国电视行业的改革

面对渠道不断增加的局面,广电近年来一直在进行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的挑战,但这些年广电的改革都是以“分”作为自己的驱动,用“分”来解决改革的问题。从早期电视剧的制播分离,到台网分离,到2009年推动的至今仍含义模糊的制播分离,所有都是以“分”作为自己改革的驱动。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中国广电的特殊制度:在所有的电视产业链中,电视台不进入市场。当产业链中最核心的一个环节不进入市场的时候,市场化运行就会遇到严重的障碍,所以广电为了让电视台能在市场上运行,只有把原来在电视台范围内的东西剥离出去,变成可以运行的市场主体,试图完成整合。

(一)电视改革:以“分”为驱动的错误路径

电视剧最早分离出去,但是现在面临重新整合;其后是台网分离,原来整合在一起的电视台被分离开来,导致现在电视台不仅要和外敌竞争,电视台和电视网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未来电视网面临外部网络竞争的情况下,与电视台的交易会变得越来越苛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来建立了传媒产业,广电行业一定会解散。因为广电本身不是一个整体,不同电视台之间的利益没有联系在一起,目前其受到广电自身的行业行政管辖而作为整体,但未来在产业链上给它一个分裂的机会,它就会马上就分裂。具体来说,制作是分裂的,电视台与制作是分裂的,网与电视台也是分裂的,广电自身不是一个利益联动的产业链,任何时候一旦出现外部利益的诱惑和行政管制的放开,广电行业自身就会解体。广电这些年的改革,造成广电自身的产业链断裂,身首异处,反而越来越不可能做大做强。

(二)频道现状:同质化、低质化、低俗化的宿命

当前广电的同质化,是由电视结构决定的,而不是因为广电人没有创新精神、不想创新。全国几千个电视台在竞争,同一个市场上四十多个主体在竞争,其中还有三十多个卫视频道只有单一产品,同质化在所难免。只有在对市场有一定控制力的情况下才会有差异,现在差异无法实现,今天的差异会在明天出现大量的效仿者,后天又要重新寻找差异。广电为了创新已经费尽了心思,中国已经成为

了电视节目的“世界之窗”,全球的优秀节目都被我们学习模仿过了。但是中国的电视结构会将创新淹没。在众多雷同的电视台并不都有资源的情况下,低俗化、低质化也很难避免。

(三)电视趋势:竞争加剧、效益降低

广电多年来以“分”作为改革的驱动来解决电视台主体不进入市场的问题。但是在这个高度分散的行业中,“分”表面上给了一些主体以市场运行的权力,但是也大大增加了交易主体数量。过去电视台只需要和节目的制作方进行交易,现在则要与制作方交易、与网交易,将来还要与更多的渠道交易,如果制播分离的话,将来台内节目制作方还要与节目播出方交易。也就是说,“分”大大增加了交易范围、交易空间以及交易成本,进一步导致不能通过市场进行整合。与美国、日本、韩国的电视相比,中国的广电产业由于高度分散,投资无法形成规模,效率无法提高,交易成本难以下降,这些问题很难解决。而且随着未来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效益还会降低。当20个频道都加大投入播出首播剧的时候,它们的效益势必相互抵消。

(四)改革目标:减少竞争,提高效益,做大做强

真正的改革不应该以“分”作为目标,应该通过减少竞争、提高效益做大做强,也就是是要以“合”来解决上述问题。可是多年来广电改革基本以“分”作为指导思想,2009年整个广电行业的收入才1660多亿,而且还是在模转数提高了收视费用以后,整个广电行业的收入增长非常缓慢。在这个过程中,广电进行的技术改造而发生的投入却有巨大增加。尽管广电进行了新的技术改造,收入增长依然很缓慢,广电要追求新的发展,必须通过新的渠道去创造价值。

三、不是制播分离而是一台两制改革析

制播分离不符合中国电视产业的实情,更不符合产业发展的规律。在美国和英国,从其产业自身的运动来说,从来都是垂直整合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为了防止过度的垄断而进行规制,实行适度的制播分离。世界上没有哪个产业把自己拦腰截断,这样不仅不能使产业越来越大,反而会越来越弱。从中国广电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它不是过度的垄断,而是过度的分散,完全没有形成产业控制力。

从目前中央电视台、上海广电、北京广电、湖南广电和江苏广电所进行的改革来看,从严格意义上看它们都不是制播分离。这些改革的最大收获,是成立了新的市场主体,而这个市场主体是台控、台属、台管,并没有分离,只是利用制播分离的政策做了“一台两制”的改革。在电视台是事业主体不能进入市场的情况下,重新成立一个市场主体,可以在市场上运营,实际上是借助所谓的制播分离创造了一个新的体制,这个新的体制改变电视台过去不能进入市场的局面。但是,新的体制下剥离出去的主体的职责何在?它不是制造分离,而是完成整合功能。新主体并不是和原来的电视台进行分离,而是要在未来完成整合功能,而这个整合功能的基础一定是电视台,依赖电视台现有的有效的传播平台来进行整合。如果分离出去,制作公司要和电视台进行交易,分离出去的主体就没有生命

力,更谈不上完成整合。所以目前几个广电改革试点的基本思路都是打造了一个新的市场主体,紧密依赖电视台的渠道资源,进行不同渠道、不同媒介的新的整合,甚至期待未来能够上市,这才是改革真正要达到的目的。制播分离这个概念很容易产生误导,很容易把本来就弱的产业变得更弱,而让没有市场活力的电视台通过“一台两制”的改革成为市场主体,赋予其市场活力,这才是改革的目标。

未来广电的改革一定要通过整合来完成,而整合的主体很可能是借助此次制播分离改革而分离出去的市场化企业,完成台与网、与资本市场和其他行业的整合。湖南广电分离出去的市场主体,不仅与其他电视台合作,同时与网络公司合作,与游戏公司合作,与娱乐公司合作,实际上改革就是通过这个市场主体进入资本市场来完成合作,这才是未来能够做大做强的一种方式,一种可能。而剥离出去的市场主体,必须按市场主体的经营方式进行改造和运营,最终进入资本市场,广电才能利用现有的有限的、有价值的资源去换取资本市场的支持,完成整合。否则在未来电视台价值下降的时候,剥离出去的市场主体想吸收资本会非常困难。

四、电视改革面对的挑战和方向

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广电也面临新的挑战。三网融合会使广电网播出的渠道价值继续被稀释,而未来越来越多的频道数量必定会导致内容仍然是稀缺。从全球来看,2009年增加的所谓电视收视时间,实际上是对电视内容的收视时间,而不是对电视频道的收视时间。内容的稀缺使内容的价值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也是目前制播分离改革已经走在前面的广电集团或广播电视台选择的战略。

在实践中,广电目前的改革缓慢且难度高。在改革中,有线电视网整合难度高,通过增加渠道,如CMMB、移动网络、直播卫星等等,会使原来这张网的价值越来越稀释,而其自身由于过度分散的利益主体也难于达成一个一致性的协议进行整合。考虑到网络的信息安全,不能直接将其推向资本市场进行整合,加之行政的干预力度不足,因而广电网自身整合起来非常困难。未来的三网融合给广电留出了一定的缓冲期,留出试点阶段,但问题的解决仍有待时日。

从整体上看,电视改革的方向是以整合来减少交易成本,同时通过规范化降低市场竞争,规模化提高规模经济、转变发展模式,升级产业结构,做大市场主体,减少整合壁垒、形成统一市场,完成跨界整合、形成大文化娱乐产业,扩大开放合作、走向国际舞台,开放文化心态、贡献普适价值。

五、整合内容核心资源

广电通过转制打造的市场主体,要完成未来市场化的内容平台和渠道平台的建构。2009年,以电视台作为核心参与电视剧投资和制作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尤其是在收视率好的热播电视剧中,由广电直接参与投资的比例占25%以上。也就是说,广电产业中一些有实力、有一定战略眼光的电视台已经投入到电视剧这样一个目前在电视行业最优质的内容资源中进行竞争。将过去分离的东西逐渐

整合成为部分电视台的新的战略思路。部分电视台开始考虑在分离出去的主体与网之间展开合作,借助三网融合的机会重新去完成台与网之间的整合。

2009年还有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包括上海广电、江苏广电等几家大的广电集团开始介入电影生产。去年的电影生产中,在内地电影票房排名前三十位的电影有三分之一有广电行业的资金投入。广电行业一方面想通过电影内容的投入来获得一部分内容版权,但另一方面也想利用电影的影响力来使电视综艺的影响力得到提升,所以广电一方面是在投资于电影,另一方面则是借助电影的影响力来打造电视内容资源。

在这种情况下,广电必须要介入优质内容的生产,而不是继续陷入当前这样大量生产垃圾节目的漩涡,否则在未来有了各种新的渠道以后,广电将越来越失去竞争力。广电将介入优质内容的生产作为大事来抓,而不是把优质内容都扔给社会去制作,优质内容资源包括电影、电视剧、体育赛事及明星。在未来还要寻找有时间恒久性价值和空间的延续性价值的新的内容资源,包括历史片、类型片、记录片,注重其国际性、差异性、共享性以及影响力、再生产和植入性。未来,渠道将越来越过剩,内容将越来越稀缺。广电实际上必须通过控制内容才能站稳市场。

未来的内容创新应该考虑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从追求生产数量转向提升内容质量。中国作为一个生产大国,电影、电视节目、动画产量在世界上基本能排在前三位,而从效益来看,除电影排在第九位以外,其他均排在几十位以后,产量和效益完全不成正比。精品生产专业化程度会越来越高,电视台必须与专业的投资公司、生产公司、发行公司、跨国企业合作才能生产真正优质的内容产品。

第二,加强品牌建设。主持人、明星等活跃于前台的人对于创意行业来说向来都是第一品牌,同时也是最不容易被复制的门槛。从这个角度来看,湖南、江苏、上海、浙江广电在打造人的品牌方面起步较早,但目前可能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完全做到。品牌最后形成的是一个相对的对平台的依存度,平台的依存度会决定观众流失的速度,如果观众对于平台没有一定的忠诚度,观众很快会流失。

第三,加强融合。这个融合包括渠道的融合,包括跨媒介、跨媒体的融合。近几年广电介入动漫,介入电影,介入电视剧,介入一些在场的文化活动,都是想把内容打造成一个可以全平台运行的产品,这些年广电已经做了很多的尝试,但仅仅是刚刚开始。

第四,重视内容推广。由于频道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近年来为内容推广所付出的代价也越来越高,有些台播三国已经把自己打造成三国频道,随着红楼的热播也会出红楼频道。出现这些情况实际上是因为内容竞争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只好用推广的方式在现有的存量中从别处分一杯羹。这个竞争的惨烈程度将会愈演愈烈。从最近五年来看,生产内容方的话语权越来越强,因为它有了更多的渠道选择。过去电视台买电视剧都是买方市场,现在成了卖方市场,所以广电

如果不重新进入内容行业,将会越来越成为卖方市场,在市场交易中的交易能力和交易权会越来越低。

第五,加强整合。正因为要提升效益,我们强调更多地通过合作来实现整合,而这种整合也包括广电将越来越依靠内容来扩大广告空间,植入广告将会成为越来越明显的趋势。广电只有到内容中寻找空间,未来为广告商定制的节目也会越来越多,这类节目必须有收视率、有市场、有观众的关注度,因此必须要形成新的意义上的制播合作,而这个制播合作不仅仅是电视台购买节目,必须是一个与电视台有利益相关的主体来进行合作、进行生产,这种制播合作既为电视台带来利润,同时也是为其经营带来更多的增长空间。

制播分离是个契机,制播分制才是改革的关键。广电应该抓住这个契机,打造可以进入市场运行的市场主体,而且越早越快把它做成一个能够融合不同媒介、组合不同媒介渠道、进入资本市场的现代企业,就能让广电在未来的“电信传媒”大产业中获得更有利的竞争地位。从一台两制到跨环节、跨媒介、跨区域、跨行业、跨国界整合,才是中国广电传媒发展的逻辑愿景。

第五篇:关于制播分离改革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关于制播分离改革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内容摘要: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是我国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要深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本文着重就其中的认识观念、对接机制、人事制度等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从我国制播分离改革的情况来看,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是我国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推动我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方面,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朝着公益性文化事业与可经营性文化产业两大方向发展,这就为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方向和措施,成为指导制播分离改革的重要文件。另一方面,互联网、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的发展,内容传输手段和渠道的不断增加和升级,使传统广播电视媒体面临巨大挑战,直接与内容生产环节、播出环节相关的制播体制改革成为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关键。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要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丰富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就必须进一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要深入推进制播分离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本文着重就其中的认识观念、对接机制、人事制度等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概况

“制播分离”一词来源于英文“commission”,从字面翻译是“委托制作”,最早起源于英国,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近十多年来,我国电台电视台的制播体制,经历了从“完全的制播合一”到“制播一体开始分化”,再到“制播合一为主、制播分离为辅”的发展过程。按照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2008年广播影视改革工作要点》的要求,目前,我国电台电视台已开始进入先台内、后社会的制播分离改革阶段。在十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大多数电台电视台进行了不同模式、不同程度的制播分离改革探索,取得不同效果,积累了多种经验。

总体看,各台制播分离改革主要是从栏目、频道、全台制作部门三个平台进行,建立三种运作机制。一是栏目的制播分离运作机制。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引进节目,一种是将具有产业发展空间的栏目的制作经营剥离。二是频率、频道的制播分离运作机制。即以频率频道为单位组建公司,探索非公益性频率频道的企业化经营。三是全台节目制作部门的制播分离运作机制。即从全台节目制作部门的层次进行制播分离改革,这种形式以广播电台为主。

制播分离的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委托制作。这种模式在欧美国家很常见,在我国也称之为“定制”。二是外部采购。采购的内容主要分为两种,一是购买节目样

式,二是购买节目成品。三是联合制作。目前节目运作费用日益趋高,使得越来越多的广播电视节目,特别是大型活动无法由独家投资、制作,电台电视台往往采取联合制作的方式。比如,较早由多家电台的音乐广播联合打造的“全国卫星音乐广播协作网”,就是通过汇集各协作单位提供本地华语歌曲的信息,打造出具有权威性质的如《全球华语歌曲排行榜》等节目,并在参与广播协作网的机构内播出。另外,对于国际合作来说,因为涉及国内独家市场的问题,通常寻找另外一个或者几个国家的电台、电视机构进行合作。

以上三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节目供需矛盾,降低了节目运作成本,提高了效率,增加了收益。但是,由于目前人们在观念认识、管理体制、交易机制、配套措施等方面没有理顺,没有到位,各台现行的制播分离模式还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制播分离,因此,这三种模式的运用并没有解决深层次的实质问题。

二、当前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国制播分离改革的情况来看,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一)认识存在误区、观念阻碍改革

首先,对制播分离的含义理解并不清楚。目前,人们对制播分离的认识误区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制播分离即是要把电台电视台制作部门全部剥离,与电台电视台完全脱钩,到市场上去求生存,谋发展。二是认为无论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还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在全国所有的电台电视台都要搞“一刀切”式的制播分离改革。

其次,认为会影响喉舌功能、存在导向风险。一是认为制播分离要把包括新闻在内的所有节目都剥离出去,这样必然影响广播电视的喉舌功能。二是担心台内剥离的节目制作机构成为企业后,受经济利益驱动,会导致节目内容出现与党和政府舆论导向背离的情况,会影响整体宣传策略的实施,出现失控局面。

再次,担心个人利益受损。任何一项改革都涉及到个人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问题。实行制播分离改革也必然带来人、财、物等利益的重新分配,很多人担心自身利益受损,这是阻碍制播分离改革的观念性障碍。同时,制播分离还涉及到原有制作队伍的组织结构变化,以及相应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等问题。比如,原事业编制人员不愿意转换到企业岗位,担心退休后的待遇受损。干部的行政职务安排问题,特别是中层干部的岗位调整、权限分配等问题也是阻碍制播分离改革的一大难题。

二)制作方与播出方在机制上没对接好制播分离改革将一个台的制作与播出变成两个相对独立的主体。分离后,制作与播出双方的关系要比制播合一模式下的关系复杂得多。制播双方在机制上的对接成为影响制播分离改革推进的关键问题之

一。从目前的实践看,许多已经进行改革尝试的电台电视台因为制播双方机制没对接好,影响了剥离后的节目制作公司的市场开拓。分离之后的制播双方都面临着对原有机制的调整,对新机制的适应问题.从制作方的情况来看,从台内分离的节目制作公司,很多都没有完全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制播分离后的节目制作公司不再是电台电视台内部的一个部门,而是面对市场的独立竞争主体,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等。但我国许多节目制作公司还处在摸索之中,许多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如有的公司董事会虚设,常年不召开董事会等。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节目制作公司表现出市场竞争乏力,过分依赖原来的电台电视台,缺乏产业开发能力。

从播出方的情况看,分离之后的播出方也应在内部机制上有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制播分离的新体制。但我国电台电视台在管理上行政色彩浓厚、管理层级过多、管理模式僵化、效率低下,不适应制播分离改革的需要。如节目方面,缺乏相应的评估与质量控制流程,从而导致播出方对引进节目的评价不实;经营方面,还未从电台电视台单方获利的方式向制播双方共享盈利的方式转变;财务方面,还没建立起从产值导向转变为利润导向的财务制度等等。

(三)“人”的问题尚未解决,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

从我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现状来看,“人”的问题是阻碍改革进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人事制度不完善。已经进行制播分离改革的节目制作公司实际上存在两种人。一种是原来台里分离出来的事业性质的在编人员,这部分人占据公司的主要领导岗位,处于绝对强势。一种是公司成立后按照合同制招聘进来的企业员工,这部分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节目制作公司存在这两种人,其问题集中表现在“事业在编人员”和“招聘人员”在待遇、福利和保险方面的不平等。其次,待遇差没有解决好。在制播分离改革中,从原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进入节目制作公司的人,将会由事业单位的职工变为公司员工,从而丢掉事业身份和原有级别,退休后还会遇到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与企业退休人员业已存在的“待遇差”问题。这些都是需要解决的难题。

再次,配套制度有待完善。从电台电视台内分离出来的节目制作公司要通过绩效工资、奖惩制度等激励机制的设计与安排,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目前,这方面的探索还很不充分,造成节目制作公司既不能留住原有人才,也很难吸引外来优秀人才。

三、推进制播分离改革的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认为,要解决我国制播分离改革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应从认识观念、对接机制、人事制度等方面着力,才能进一步加快推进制播分离改革。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重新认识制播分离,改变观念

首先,要认清制播分离是历史发展方向。一般认为,广播电视的制播分离是相对于目前的制播合一管理体制而言的,是指在广播电视节目的生产、流通与播出过程中,节目的生产制作与节目的播出分别由不同单位负责的管理制度,在制播分离的体制下,电台电视台不再负责一般节目的制作,而是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节目的编排和播出上。在频率频道数量增多,网络音视频、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在对播出内容需求逐步增强的情况下,将制作部门剥离,加强内容生产,在制作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已经成为发展方向。因此,节目制作人员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固有的陈旧观念,顺应趋势,才能争取主动,占领先机。

其次,要明确两个原则。一是我国现行制播分离改革政策是“先台内,后社会”,即先将制作部门剥离出来,成立台属节目制作公司,待节目制作公司经过一个时期发展,实力增强后再进入市场。一是推进制播分离改革要按照“试点先行,区别对待,逐步推开”的原则来进行。制播分离要按照自愿原则进行,不搞“一刀切”。同时,制播分离改革是分类进行,即制播分离是在除新闻、社会访谈和公益类节目的制作外的其他节目制作中推行,这就不会影响到广播电视的喉舌功能和舆论导向。因此,电台电视台推行“制播分离”改革,可优先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影视剧、娱乐、财经、动画、电视购物等频率频道、节目栏目,进行制播分离改革。而新闻、社会访谈和公益类的频率频道和节目栏目,不得面向市场进行制播分离改革,这些节目的采编播全部由电台电视台负责,仍采用“制播合一”体制。

二)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节目

制作公司要解决好播出机构与节目制作公司的机制对接问题,关键有以下几点:

首先,实行制播分离改革的电台电视台,要把可经营的节目制作部分从现有的事业体制中分离出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产业发展的方向组建专门的节目制作公司,引入市场机制,搞活节目经营,真正成为独立开展节目经营的市场主体。

其次,在制播分离改革中,电台电视台要始终掌握频率频道的所有权、使用权、定位权,始终掌握节目终审权和节目播出权,始终掌握节目制作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免权。在针对频率频道节目制作公司化的改革中,必须坚持频率频道作为国家专有资源不得出售、出租或变相出售、出租原则。

再次,制播分离改革组建的节目制作公司在优先保证本台节目播出需要的前提下,经过一个时期的发展,在实力壮大到一定程度时,要全面进入市场,展开社会化竞争。要积极面向国内外其他台,面向社会和海外市场开展节目经营,努力打造有市场、有影响力的节目内容产品品牌。要紧紧围绕内容产品品牌,积极推进广播影视节目内容相关产品、后产品、衍生产品的开发,不断建立和完善产业链。电台电视台要通过发展壮大节目制作公司的生产经营,改变过度依赖广告创收的单一赢利模式,不断提高节目制作收益所占的比重,使节目制作经营成为重要收入来源,使电台电视台创办的节目制作公司成为重要的节目内容生产商和供应商。

(三)采用务实的办法建立并完善人事制度

首先,采取“全员聘用制”解决身份转换问题。在制播分离改革中,要打破电台电视台事业性质和员工的身份级别限制,实行全员聘用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其次,采取“老人老办法”解决好原事业编制员工的后顾之忧。针对剥离出来的原事业体制内的“老职工”,主管部门可就此出台专门文件,明确规定原事业体制在编的职工,制播分离改革后,在节目制作公司期间按“企业人”对待,退休后回到事业体制内,按“事业人”对待。其退休后的待遇差额,可从节目制作公司的经营收入中按比例逐年扣留。

再次,要建立科学的激励与奖惩机制,解决收入分配问题。节目制作公司的所有聘用员工,要量才录用,以能定级,按岗设人,建立并严格执行定期的工作绩效考核与完善的奖惩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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