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协议
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协议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为做好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工作,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国家、省有关挂钩试点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2012年1号文件精神,经协商,双方就挂钩指标使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挂钩指标使用方,乙方为挂钩指标开垦方。乙方按照国家、省、市挂钩政策申报并实施挂钩复垦项目,将经省、市验收合格的挂钩复垦项目指标提供给甲方使用;甲方按有关政策编制挂钩实施规划,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使用挂钩指标。
二、挂钩指标提供面积
乙方同意转让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的76亩挂钩指标给甲方使用。
三、挂钩指标使用价格
经双方议定,转让价格15万元/亩,共计1140万元。
四、付款方式
鉴于项目建设结果已经省、市国土部门确认,挂钩指标可立即使用,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015年元月31日前将购买指标款一次性支付完毕。付款逾期的,甲方按逾期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付款逾期超过十日,终止本协议。
请汇款至以下账户: 全称: 账号: 开户行: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挂钩复垦项目立项申报,并按照土地复垦有关技术要求实施项目,申请省市国土部门验收。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及时支付挂钩指标使用费。
3、乙方收到甲方应支付的全部挂钩使用费后,应在2015年元月31日前将挂钩指标提供给甲方使用,并负责配合甲方做好指标使用实施规划。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海州国土资源分局鉴证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以及鉴证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鉴证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异地使用协议书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异地使用
协 议 书
甲方(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方):
乙方(挂钩周转指标提供方):XX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XX省国土资源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助推XX县脱贫攻坚,帮助贫困地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异地有偿使用达成以下意向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XX县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的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以有偿调剂方式提供给甲方使用,甲方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预挂指标面积1004.469亩。其中水田287.65亩,旱地9.5895亩,其他农用地704.223亩。实际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证书载明面积为准。
三、根据XX县人民政府和 所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明确的原则,甲方按照水田32.6万元/亩,旱地23万元/亩,其他农用地5.88万元/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具体以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预支指标载明的面积为准。
四、乙方承诺在2017年10月底前向省市国土部门提交城镇建新区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验收申请。乙方负责提供指标异地使用的相关材料,并对提供的验收证书有效性负责。
五、甲方应在省国土资源厅下达预支指标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总额的50%,并及时使用指标进入用地报卷系统,在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审批同意列抵指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甲方付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六、本次指标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如省市相关部门报批税费等均由甲方承担,政府优惠政策除外。
七、甲方依据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内:
开户行: 账 号:
八、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挂钩周转指标使用费全部用于与增减挂钩和精准扶贫有关的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九、因甲方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由于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处理。
十、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做出处理。对上一级行政机关处理结果不满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省国土资源厅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XX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一、内涵:207 号文规定: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 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 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应遵循的原则
统筹规划与优化配置的原则,尊重民意与保障权益的原则,指标挂钩与质量管理的原则,人文风貌与持续发展的原则,多元投入与收益挂钩的原则。
三、挂钩的意义
通过“挂钩”, 一方面改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下的现状, 另一方面有效控制城镇盲目扩张、乱占耕地的现象, 保持耕地数量不减少, 质量不降低。确实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并带来巨大效益。
(1)社会意义
A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 缩减了农村建设用地, 为地方经济和城镇建设争取了发展空间,B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 提高土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C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缓解人地矛盾, 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高农业产量, 增加农民收入, 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安全。(2)经济意义
通过挂钩规划有利于增强农业后劲,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以及农村现代 化建设,加快当地农民奔小康的伐;有利于拓展城市建设用地空间,获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扩大和带动相关二、三产业的持续发展, 促进当地经济繁荣;有利于政府从建房、拆房、安置等环节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的利益使农民节约了建房成本,;有利于使基本农田向保护区集中, 有效地保护耕地,等于保护了农民的经济利益。
(3)生态意义
通过挂钩规划有利于田、水、路、林、村的综合开发建设, 能提高土壤肥力水平, 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 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土地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改善, 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改造村内的道路, 改善村内的交通状况;有利于提高植被覆盖面积, 减少垃圾、污水对环境的污染, 使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高, 有效控制农村生活、生产环境无序的状态,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强有力的改善和保护;有利于减少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增量需求和提高农村土地的植被覆盖面积,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四、挂钩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1.统计台帐、规划图的数据不统一。2.在挂钩过程中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底图。3.占好地补劣地, 整理形成的耕地质量差4.没有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5.城乡规划不衔接, 规模与空间布局存在矛盾.6土地整理成本大, 政府财政有压力
五、政策和建议
1.提高基层土地管理者的专业素质, 加强管理2.资金筹集一定要到位。3.在进行挂钩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底图。4.在挂钩过程中要将市场化机制和政府的主导 性作用相结合。5.利用村庄闲置地安置不占用耕地, 对土地实行生态、人文保护。6.充分尊重集体土地产权, 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 切实保障农民权益。7.挂钩要衔接城乡规划, 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整理和建设。
第四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开局良好。
一、县域基本情况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是联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也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区域之一。县域辖区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全域为国有农场,全部为国有土地,下辖15个镇(农场),总人口40万,农工已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55.6%,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有望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批、供、用、补、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破解用地瓶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上,用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洼实际的利用增减挂钩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我们在用足用活政策,多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积极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启动工作始于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建设项目,到目前,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批准五个批次、十五个项目区,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904.3107公顷,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区总面积1057公顷,规划区内拆旧户数10160户,拆迁人口35679人、拆迁村屯85个。
(二)主要工作做法
1、思想认识到位
经过学习和引导,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一致感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县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须牢牢把握,这样才能拉大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说,增减挂钩是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动机,增减挂钩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仅在于争取多少建设用地指标,而是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可以大手笔地谋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两城两区五园”和推进“三化一业”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即按照“全域城镇化”的理念,从规划上把大洼看作一个整体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形成“两城两区五园”和“北商中居南工”的发展空间格局。“两城”即大洼温泉生态新县城、大洼临港生态新城;“两区”即红海滩湿地生态旅游度假区、北部综合商贸服务区;“五园”即石油管材机械加工产业园、数字印刷包装产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鸭业循环经济产业园。“三化一业”即工业集群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就是人往“两城”集中,商贸物流往“两区”聚拢,工业项目往“园区”摆布。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科学编制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扎实做好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把增减挂钩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农垦职工危房改造结合起来,避免了城乡建设中的二次拆迁。
2、组织领导到位 为推进我县增减挂钩工作,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位政府领导任副组长,国土、发改、财政、环保、住建、农经、水利等相关部门和各镇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兼任,具体负责增减挂钩、统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规划编制、统计汇总、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并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深入现场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并对规划和政策制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县里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座谈会和研讨会,听取各镇和相关部门关于用好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详实地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拆旧复垦区农民回迁摸底调查进展情况,每两周召开一次项目建设进度汇报会,每月对新居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跟踪督察,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3、政策制度到位 好的政策只有坚持到底才能发挥最大效果,朝令夕改只会事倍功半。我县在推进增减挂钩试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上的各项政策措施始终秉承前后一致的原则。2010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大洼县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大委发„2010‟6号)和《大洼县推进城乡一体化若干规定(试行)》(大委发„2010‟7号),在此基础上,2011年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大委发„2011‟6号)。在制定《实施细则》之前,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农民群众座谈会,充分了解群众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农民群众认可城乡一体化政策打下了良好基础。《实施细则》是对《实施方案》和《若干规定》的延续和细化,把各项原则具体为操作办法,避免了政策制定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群众容易接受、容易理解,从制度上对增减挂钩工作每一步的要求都用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进行了明确。对每个部门、每个镇应承担的职责、工作任务,每个建新区内新居工程建设项目,拆旧区内复垦项目等都提出明确的时限和要求,保证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根据工作进程,县委、县政府制定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中共大洼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共大洼县委 大洼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集群化的意见》、《大洼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引进人才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及《关于加强城乡一体化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等一系列文件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开展。
4、宣传监督到位
为了让全县人民真正了解增减挂钩与城乡一体化工作,保证政策规定的充分公开,我们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首要位臵,通过走访、调研、讲座等形式,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大战略中去,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氛围。去年9月,县委、县政府在增减挂钩大批量项目报批过程中,就召开了全县村党支部书记以上的千人领导干部培训大会,既让全体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又让他们熟知政策、掌握操作规程。在我县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县政府分管领导还作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专题讲座。
在做好面上宣传的同时,县委、县政府自加压力,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为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支持增减挂钩城乡一体化工作。县电视台开设了“县长走进直播间”专栏,县领导面对面与农民群众座谈,就城乡一体化工作相关问题解答群众疑问,并刻录成光盘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县政府先后编印了《大洼县城乡一体化政策汇编》小册子20000余册,确保每户一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利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理解和积极拥护,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5、资金保障到位
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利用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浩大的、系统的、综合性工程,城乡一体化实际上就是拆旧建新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县财政收入不会因此而增加,或许还会有负债。但是从另一方面看,通过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环境得到改善,全县生产力发展要素集聚更加全面、配臵更加合理,今后发展的空间更大、速度更快,积聚的人气更高。因此,县、镇财政在用好增减挂钩、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中,坚持把舍得投入作为第一原则,自觉主动做到资金保障到位。
城乡一体化资金需求庞大,建设资金由县、镇财政部门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多渠道融资,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进度、监理报告及合同要求等予以拨付。我县的城乡一体化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对上争取资金、融资四个渠道。财政补贴即县、镇两级财政在土地收益、县政府奖励、补贴、税收收入、专项资金、融资中安排城乡一体化补贴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集中整合相关单位的专项资金,共同用于城乡一体化中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水利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城乡道路、中低产田改造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以及“六小工程”、社会事业等项目;对上争取资金就是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各类资金,优先用于城乡一体化建设;融资就是采取贷款、证券、基金、担保、信托、BT、BOT等多种融资方式,筹措城乡一体化建设资金。
6、利民惠民到位
无论是增减挂钩,还是城乡一体化,其根本目的就是生产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确保农民权益受维护、生活质量有提高。在这方面,县委、县政府不仅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实践的,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利民惠民的好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增减挂钩试点、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扎实开展。
在住房安置上:坚持高标准规划,力求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管理科学,不设独立的农民新居工程小区,而是将农民新居工程融入到城市高标准新型社区之中,这样农民群众才乐于搬迁居住。新型社区做到办公、社保、民政、计生、农技、公安、司法等行政服务资源齐备,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站、卫生院、物业服务站、学校、公办幼儿园、文化广场、养老院、超市、停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等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我们规划全县的农民新居工程全部为楼房,每栋楼设计3至4个单元,设定了45、55、65、75、85、95、105和120平方米8种户型,充分满足农民群众不同的居住需要。新居工程回迁楼全部具备即迁即住条件,免去了农民装修支出。针对城乡新居工程的需要,考虑了农具房、大型农机具室内外停放场、小型畜禽舍、小菜园等附属设施的安排,满足了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对农民现有房屋臵换按1:1或1:1.1比例拆旧换新,平房换楼房,农民进城后的安臵房屋不是经济适用房,也不是小产权房,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是由政府统一购买配送的。对群众需求额外增加的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的,按建筑成本核算收费;凡不足45平方米的,无偿补足面积,保证农民居者有其屋。对少数搬迁户如不愿参与房屋臵换的,可选择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以独立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为准。在回迁楼分配上,制定了综合评分体系,包括签订拆迁协议先后顺序、装修程度、身体状况等多个标准,对因残疾、重症疾病行走不便或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人员家庭,可优先选择一楼,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合理。
在就业安置上:农民进城后可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原有承包土地可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形式获得收入。我们明确了原土地承包权保持不变,给予确权发证,承包时间到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结束,给农民群众吃下了“定心丸”。拆旧后进城农民,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每个家庭不挑不选在24小时内至少安排一人上岗就业,新居工程物业公司优先选用回迁农民,建筑工程用工优先选用回迁农民;拆旧后进住县城新居工程的农民,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给予扶持,从事个体经营享受最高每年8000元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加快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进城农民免费享受就业培训,由人社、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物业、保洁、保育、家政服务等培训,确保每人至少掌握两项就业技能,打消农民进城后的顾虑。
在配套安置上:对搬迁进城后的农民,由本人提出申请,可纳入县城居民户口统一管理,享受城镇居民各种待遇。由于大洼全域为国有农场,农民进城后的农垦职工养老保险将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畴,退休工资将翻一番;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变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由30元/人/年提高到240元/人/年,最高报销额度上限由3万元提高到15万元。所涉及到的补缴保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有用工单位的,今后缴纳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这对自古以来“养儿防老”的农民群众来说,无疑是最大的“福音”。在搬迁进城后农民子女就学上,由县政府统一安排到县城内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入学,与原城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入学、就读权利,免收一切学校收费;报考县内高中、职高的,在考试成绩之外加20分。
在住房补贴上:为充分调动农民进城,引导农民尽快由农民变市民,县政府给予进城农民至少三年的住房补贴予以过渡。县财政从物业费、取暖费、交通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方面对进城农民群众进行补贴,大大降低了农民群众的生活成本。新居工程物业费执行0.9元/平方米的标准,由县、镇财政补贴0.6元/平方米,从交工之日起补贴3年。取暖费执行县定标准,从交工之日起,由县、镇财政全额补贴3年。“两管三线”(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全部列入房屋建设成本,由财政承担,有线电视前三年的收视费由县、镇财政全额补贴。同时完善城乡公交体系建设,新居工程居民享受三年的交通补贴,主要考虑进城后仍然在农村继续耕种的农民,需要由公交接送,鼓励农事龙头企业购臵内部交通车辆,接送农民工上下班,由财政予以一定补贴。
对于少数不愿进城的农民,在所在区域规划的新市镇中由政府统一建设集中居住区予以安臵。原有农垦养老保险不变,同时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和种植小区。种植小区一部分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集中棚菜生产区,一部分为农户种植蔬菜的自留地(每户20平方米),从而保证农民生产、生活所需。
(三)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经验不足。增减挂钩与城乡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既没有成形的模式可以遵循,也没有成型的经验可以借鉴。我县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在实际工作中,只能是边干边探索,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是新居工程建设需进一步加快。增减挂钩最终体现就是把拆旧区的村屯复垦为耕地,而要按时按规定要求完成好复垦任务的前提是把拆旧区的群众安臵好。全县城乡一体化计划安排的新居工程共计15项。其中,今年计划开工10项,已开工建设项目有6项。我县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居工程建设,力争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项目尽快具备回迁条件,确保拆旧复垦区农民按时回迁,拆旧复垦工作按时开展。
三是资金筹措上仍面临较大压力。做好增减挂钩工作,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支撑是资金。随着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整体推进,所需资金量会越来越大。虽然来源主要有财政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对上争取资金和融资,但是前三种资金来源比较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城乡一体化的需要。目前,贷款、BT、BOT等融资方式筹措渠道还不够顺畅,金融支持与快速发展相比还是不相适应。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对增减挂钩和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每名领导干部都要做推进工作的精兵强将,特别是各镇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抓操作实施,把增减挂钩、城乡一体化政策宣传到群众之中,让群众真正地理解和熟知,并积极参与。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合作,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到城乡一体化的大战略中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氛围。
(二)积极推进工作进程
要构筑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发布机制,完善信息发布设施,将增减挂钩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到信息系统中,把每户的拆旧面积、附属设施评估价格、安臵面积等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做到公平、公正。
加快推进新居工程建设。被确定为我县新居工程的项目,由建设实施主体单位到各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要特事特办。各有关部门要实行首问负责制,明确审批时限和流程,避免由人为因素影响工程进度,若因审批环节影响项目进度,将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快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实践和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使之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尽快完善出台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相关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政策等,为全县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全方位体制和机制保障,使全县城乡一体化工作快速推进、有序进行。
(四)完成好阶段性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建设新居工程,安臵拆旧复垦区农民。10项新居工程要确保工程进度,年底前,6项新居工程要具备回迁条件,4项新居工程要主体竣工,要及时推进拆旧复垦,确保复垦耕地面积。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我县将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稳妥开展征地拆迁。
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不仅关系到我县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对我县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县城乡一体化工作顺利起步,开局良好。我县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实践经验,找准问题关键,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抓住当前大好机遇,争取快发展、大发展。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检查组指导下,进一步做好我县增减挂钩工作,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一体化工作进程。
第五篇: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五山镇201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的通知精神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及《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谷城县2011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我镇2012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实际,特制定五山镇201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以利于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优化用地结构,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镇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对接四个襄阳和谷城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合理配置城乡资源,按照产业化、数字化、城镇化思路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凸显魅力谷城的重要一“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利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发展为目标,统筹考虑经济快速增长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全面做好土地增减挂钩工作,盘活农村存量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继续推进“精品五山”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
依据“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总体思路,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增减挂钩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按照谷城县对五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要求,五山项目区涉及东湾、何家湾、黄龙沟、黄峪铺、金家店、九里岗、秦家畈、田家河、闻家畈、夏家寨、小星店、熊家岗、昝家铺、下七坪等14个村和闻畈、谢湾2个社区居委会。计划拆迁安置还建166户,拟拆迁区规模295.2亩,还建区规模29.9亩,拟储备挂钩周转指标265.3亩。
三、推进措施
1、加强领导。为了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特成立五山镇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褚春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宋长青、副书记胡明富、副镇长杨光波任副组长,党政办、国土所、城建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财政所、农经中心、供电、供水、畜牧、广电、林业、民政、电信、移动等单位及项目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协调处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国土所,由盛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资料的发放、搜集,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项目实施中的其他信息。各村和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2、执行政策。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五山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及拆迁补偿标准等具体政策,建立科学的保障机制。(1)房屋拆迁以村为主体负责实施,拆迁费用实行包干,即土木结构房屋每间1500元,砖混结构每间2000元(均含附属设施及地面附着物)。(2)拆迁复垦的土地由村集体统一调配用于耕种,同等条件下优先拆迁户。(3)对已纳入国土资源部门规划拆迁区内的房屋,凡就地改建的一律停止审批。(4)对拆迁户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规定,采取零星还建和集中还建两种方式,由拆迁户进行自建,国土所免费办理相关证件。①零星还建:在规划区内,在不新占耕地的前提下,无偿划拨宅基地;②集中还建:凡在谢湾还建区进行集中安置的拆迁户,需缴纳一定金额的公益设施建设资金即可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公益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政府予以适度补贴。其规划设计、三通一平、水电入户、户口迁移等均由相关单位负责落实。(5)所有拆迁户的原宅基地必须无偿退出,用于土地复垦。(6)未尽事宜,由镇增减挂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解答。
3、保障经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所需资金由上级补助和镇统筹解决,以村为主体负责土地平整及复垦。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确认的实际复垦面积,按每亩2500元整体打包对村(社区)进行结算,各村项目启动后,向镇挂钩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拨付补助标准的30%,施工过程中,根据进度再拨付一定资金,余款在项目通过省、市验收后一次性拨付。对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下达任务的村,予以适当奖励。
4、强化责任。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行包保责任制,各项目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村区域内的挂钩项目负总责,其他领导按项目分别包保,为项目直接人;国土资源所全员参与,分别联络各村具体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度有关部门、单位,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包保工作落实到位。镇委镇政府将拿出50万元对项目包保责任进行考核奖惩。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8日至2012年2月20日)一是召开全镇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会议,宣传增减挂钩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并结合我镇实际和现状,剖析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所面临的形势。二是在全镇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以及加强农村土地节约、合理、可持续利用的法规和政策,提高全镇人民的认识水平,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增减挂钩工作能够顺利实施。
2、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2月21日至2月29日)
拆迁小组成员和各村对规划区内的被拆迁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掌握被拆迁户的家庭情况、经济条件、住房结构、建房年限和拆迁安置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总上报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3、拆迁评估阶段(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村组织班子对每户房屋综合各种因素进行集体估价,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同时在村委会公示栏就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内容向社会公示,让广大群众对拆迁内容充分了解并进行监督,从而主动配合、积极参与。
4、协议签订及拆除阶段(201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拆迁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各村(社区)项目区,与每一拆迁户笔对拆迁政策达成共识,并签订拆迁协议。在拆迁协议签订后,立即向拆迁户兑现各项补偿,并及时进行拆迁安置。
5、复垦及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7月1日至8月31日)
完成拆迁安置后,立即组织复垦并及时申请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后,依照政策标准兑付建设资金,实现资金投入成效最大化和项目建设实效成果化,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
土地增减挂钩工作,对拓展用地空间,提高用地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
五山镇人民政府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