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团市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根据《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规范管理,合理使用,确保重点, 开源节流,收支平衡。
二、实行财务预决算制度
1、办公室负责编制机关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每月资金使用计划。
2、遵循“有预算才有支出”的原则。各部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于每月12日之前,制定下月工作安排和月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审核,统一报党组办公会审批后,汇总为机关月用款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批。
3、月资金使用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需增减的,须报党组研究批准,并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严格财务审批报帐程序
1、实行“先审批后报账”制度。机关经费开支实行分级审批,各项开支须先交财务室审核,再由财务室根据审批权限统一送相关领导审批,方可开支。具体审批权限为,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委托办公室主任审批;1000—2000元的,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2000元—10000元的,由办公室审核,报党组书记同意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的,须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和大额开支,由牵头部门提出书面预算报告,分管书记签署意见后,经财务部门审核,安审批权限审批。未经审批的开支,原则上不予报销。
2、规范财务报账程序。财务报账的审批权由财务主管领导负责,其他任何人审批无效。各部室明确一名报账员,负责本部室票据核对和报账工作。报账程序为:经手人在报帐凭证上签名并注明用途或事由→本部室长签注证明(部室长的报帐凭证由分管领导签注证明)→分管领导签注意见→部室报账员汇总票据,填写报账明细单后交财务出纳审核→财务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会计生成会计凭证→财务出纳到国库支付局请款。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原则上要求转帐支付。机关报账时间为每周一、二两天。各部室每月开支原则上应与月资金使用计划相一致。
3、规范借支管理。各部室因工作确需借款的,须编制开支预算,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到财务室开具借支单,经财务主管
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支额度由财务主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作完成后,借款人应及时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四、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本制度所指的预算外资金是指各部门通过争取财政支持、社会赞助和举办各种盈利性活动,依法依规获得的未纳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
2、机关本着开源节流、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鼓励各部室依法依规争取预算外资金,弥补部门工作经费不足。
3、预算外资金由办公室集中管理,实行分部室核算,专款专用。财政资金的开支实行实报实销,节余经费由机关统一调配使用;社会资金须统一进入市非税收入局管理,节余经费由部室支配使用,具体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按审批权限审批。在确保专项工作和活动开支的前提下,应严格控制协调经费,财政性资金不超过10%,社会资金不超过20%。
4、加强票据管理。机关票据由财务室负责管理。各部室因工作需要使用票据,须到财务室登记领用。票据一经开出,视同收到现金和支票,应及时到财务室办理缴款手续。票据应妥善保管,如造成损失,一概由个人负责。
五、规范公务开支管理
1、办公用品费:机关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发放,各部室根据需要到办公室领取。如各部室自行购买办公用品须到办公室开具购置审批单,按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大宗物品的购置须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2、接待费:机关公务接待归口办公室管理,具体接待标准是:一般性来宾接待不超过30元/人;县(处)级来宾接待不超过60元/人;厅(地市)级以上来宾接待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具体标准根据情况由财务主管领导确定。机关加班原则上在机关食堂用餐。在各部室公务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须到办公室开具接待用餐单,并到指定宾馆用餐,特殊情况需外出用餐的,须报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公务接待要本着“对口接待,热情周到,坚持标准,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接待标准,一般性接待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中餐原则上不上酒。
3、印刷费:机关一般性文件材料印刷由文印室负责,大宗印刷业务或确需在外印刷的材料须事先到办公室开具材料文印委派单,到定点印刷单位印刷。
4、差旅费:凡机关干部职工出差须凭有关文件报党组书记批准。差旅费开支严格按照《长沙市市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长财行字[2007]1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未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超标开支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严禁借出差、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的名义擅自外出、绕道游玩,否则,所造成的
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所耽误的工作时间作缺勤处理。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须在一周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到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
5、培训费:凡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培训须报党组书记批准,并凭《培训通知》到财务室办理经费借支手续。培训费按培训文件规定数额报销,差旅费按照长财行字[2007]11号规定执行。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前培训、学历教育按长团党发[2004]06号文件执行。
6、交通费:机关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到办公室开具车辆维修委托单,到指定的政府定点维修站维修,用油一律在政府定点的加油站加油,洗车须到办公室指定地点清洗,帐务由办公室统一结算。无特殊情况,擅自到他处维修、加油、清洗的,费用一律自行负责,不予报销。驾驶员违章驾驶、停放,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部分根据责任认定比例分担。在机关公车紧张的前提下,鼓励干部私车公用,并给予适当补贴。
7、独生子女医药费:由本人签名,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签注证明,财务分管书记审批后,直接到办公室报销。门诊费全年累计不超过800元,住院费用由人事局统一核报。
9、慰问费:机关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每人每次慰问500元;干部职工生产,每人慰问500元;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及双方父母)亡故,吊唁费为800元。慰问、吊唁工作由机关工会代表机关进行。
六、加强对社团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市城市志愿者协会、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等社团及团费的财务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财务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机关加强对社团及团费财务的监督管理,帮助社团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帐务管理,每年对社团财务及团费进行一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机关干部大会长公布,确保社团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促进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七、坚持财务公开制度。办公室建立机关财务电子账簿,负责将机关财务收支情况每月的向党组报告一次,每季度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一次,并将“四费”开支情况在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各社团秘书处和组织部负责每年将社团财务收支情况和团费收支情况向机关干职工部大会通报一次。
八、严肃财经纪律
各部室严禁私设小金库或开设临时帐号,严禁隐瞒、截留、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严禁公款私存,严禁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严禁以评比、活动等为名义向基层乱摊派、乱收费,严
禁到基层单位报销私人发票或转借开支。因上述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部室或当事人自行承担,其间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2011团市委机关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团市委机关管理制度
(2011年)
目 录
一、纪律制度
二、会议制度
三、学习制度
四、发稿奖励办法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七、文印管理制度
八、公务接待制度
九、信息管理制度
纪 律 制 度
一、严守政治纪律
严格遵守党章和党纪党规,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坚决维护中央、省、市委、市政府的权威,坚决维护科学发展观的政治权威,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权威。
二、严守工作纪律(一)树立良好形象
1、所有工作人员要求衣着要整洁、端庄、得体。
2、工作人员要求讲普通话,待人接物要和蔼,办事要主动、热情、大方。
3、工作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不乱丢乱放。
4、坚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工作一般情况逐级进行,不得越级请示,更不能多头请示。日常工作中,各部室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承办事项办理情况,特殊情况应随时请示报告,凡属重大事项和突发事项,工作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向分管领导报告,如不按 时请示报告工作造成影响的,按要求进行问责。
(二)厉行勤俭节约
1、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尽量减少空调的使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各类用电办公设备停用半小时以上或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2、节约用水。要爱护楼内供水设施,使用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杜绝“长流水”,减少浪费用水现象。
3、节约用纸。提倡电脑办公,尽量做到办公“无纸化”。在文件、材料未定稿前,尽量使用废稿纸打印文本。对需要复印的文稿要在定稿以后进行复印,避免因易稿而重复复印。
4、节约用油。办公室车辆要及时按规定的时间和里程保养,尽量减少车耗和油耗。
(三)严格考勤纪律
1、坚持外出办事报告制度。部室人员因公出差或者外出办事,部室成员之间必须相互告知;部长外出必须告知分管领导;副书记出差或者外出开会要告知书记和办公室。外出办事人员必须开启通讯工具或告知联系方法,以便随时联络,违者视为擅自离岗。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串门聊天,不玩电脑游戏等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3、实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工作的,必须请假。副部长以下干部1天假由部长批准,2天假由分管领导批,3天假以上由书记审批;部长1天假由分管领导批,2天假以上由书记审批;副书记1天假由书记审批;书记请假按市委市政府规定报批。休假满期后要及时向批假人销假。1年内累计请假最多不得超过15日,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不到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7日;工作年限满5年的,假期不得超过15日。超过规定假期的,则用当年的年休假冲销。1年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的,原则上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病假3天以上的,须出具医院证明。
4、婚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守生活纪律
(一)禁止参与以钱物等作注比输赢的打麻将、打扑克等赌博活动。
(二)除有领导安排的重大接待任务外,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日的中午和值班时间不能饮酒,对因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机关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要时时维护机关和自身形象,不得参与低俗的聚会活动,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要顶得住歪风、耐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四)鼓励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参与晨练、登山、球类运动等各项积极向上的健康文娱活动,鼓励机关干部加强自学,积极参加学历晋升、学位文凭进修的学习活动及其他知识技能的培训。
四、严守廉政纪律
(一)禁止以权谋私,抵制歪风邪气
严禁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或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严禁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严禁以个人名义存取公款或利用公款为个人谋利;严禁参与带有宗教和封建 迷信色彩的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旅游等形式的任何支出和费用;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群众监督
每年年初党组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按要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和追究。落实廉政谈话“三项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发现、查处腐败问题。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密切同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群众、基层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监督。
会 议 制 度
一、党组会议:
(一)党组会原则上两个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召开党组会的,可以临时召开。
(二)党组会参加人员为党组成员,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三)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党组成员主持。
(四)党组会决定的内容: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②内部机构设置、职能及人事任免、奖惩等。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④重大的经费开支事项。⑤其它需要党组研究的重大事项。
(五)党组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成员必须从工作实际出发,以大局为重,对所研究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党组会作出的决定,党组成员要带头自觉遵守,无传达任务的,必须保守会议秘密。
二、书记办公会
(一)书记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经书记提议可临时召开。
(二)书记办公会参加人员为正、副书记、党组成员;必要时,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
(三)书记办公会由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
(四)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内容: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政策、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②分析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③决定对单位和干部职工个人的考核奖惩方案;④其它需要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五)书记办公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对讨论研究的事项,出席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由书记集中正确的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凡书记办公会作出的决定,正、副书记、党组成员都必须带头自觉执行。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研究确定生活会主题,并通知与会人员作好准备。
(三)民主生活会上要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党组成员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五)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和支部要认真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四、全体干部职工大会
(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每月召开一次。
(二)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
(三)通报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落实情况。
(四)总结上月工作,安排部署下月计划。
学习制 度
一、学习目的
干部职工通过有组织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做好共青团工作的责任感,促进共青团工作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学习内容
(一)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相关知识;每年定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最新文件和会议精神,真正做到学深学透,学精学实。(二)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各项业务工作的培训和深造;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学习计算机知识,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等。
(三)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努力掌握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现代科学技术,包括市场经济知识、实用性外语知识、历史知识和文学艺术等各种知识,做到理论知识常学常新,与时俱进。(四)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组织和动员机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五)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学习。坚持开展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按市纪委要求,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以此增强机关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树立廉洁自律的政府形象。(六)加强实践知识学习。每年坚持开展1—2次外出实践学习活动。就我市团的工作难点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各种动态;到团的工作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团的工作思路;到基层了解掌握团的工作动态,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服务方式、方法,用实
践丰富理论知识的有效途径和运行机制。
三、学习方法
(一)集中学习。一是坚持办公室机关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制度;二是请进来集中辅导学习;三是党组成员带头辅导学习;四是部室之间要经常性的开展业务知识交流活动。
(二)个人自学。要求每位干部抽出业务时间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三)考察调研。不定期组织到各县市区、外地发达地区就共青团工作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调研。
(四)组织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的各项活动,在机关内部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
四、学习要求
(一)学习活动要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实施、有活动、有效果、有总结、有记载。
(二)各部室要根据办公室学习计划,结合部室业务实际每年确定1—2个主题内容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部室负责人要承担专题讲课任务。
(三)每位干部每年完成1万字的学习笔记、撰写4篇学习心得体会、全年发表2篇文章。
五、学习考核
(一)考勤记载。每年由办公室建立学习考勤记载,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和学习会议记录制度,对一年内有5次无故未参加学习的,取消评先资格,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
(二)定期检查。党组每年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作为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发稿奖励办法
为了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推动我委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服务于旅游发展,进一步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与调研写作相结合,积极宣传、报道和推介咸宁共青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人物、新事迹、新经验、新方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1.凡我委干部职工为宣传报道咸宁共青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人物、新事迹、新经验、新方法而撰写的各种类型的稿件,拍摄的各种类型的图片、视频,在各类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各种网站上发表的,予以奖励。
2.稿件须被本单位团的简报、咸宁青年网采用不少于4篇,在此基础上被采用的,按机关制度给予奖励。
二、投稿方式:
1.需在公开发行的各类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各种网站上发表宣传、报道、推介咸宁共青团的稿件。
2.应经过分管领导审查后,方可投稿。
三、奖励标准:
在公开发行的各类期刊、报纸、杂志以及各种网站发表了宣传、报道、推介咸宁共青团稿件的,分层次予以奖励。
1.被市委督察简报、《咸宁信息》、《领导参考》等市委、市政府内部期刊选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被《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南鄂晚报》等市级报刊杂志等媒体选用的稿件长篇、专稿每篇奖励100元,新闻、信息每篇奖励50元;被《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等省级媒体选用的稿件长篇、专稿每篇奖励200元,新闻、9
信息每篇奖励100元;被共青团中央网站、荆楚青年网以及省级团组织以上网站选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0元,团中央杂志、刊物选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人民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国家级以上媒体选用的稿件长篇、专稿每篇奖励500元,新闻、信息每篇奖励300元;被其他网络平台选用的网络信息每条计酬20元;《咸宁青年网》按10元/条、《咸宁共青团》简报信息10元/篇的标准进行奖励。一稿多发的按稿件最高级别计发。
2.奖金由宣传部每季度统计汇总,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发放。3.机关每根据被采用稿件数量多少进行排名。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质量和效
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财务审批程序。
机关所有日常经费开支由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特殊支出(如:外出参观考察费用、往年债务偿还等)必须经书记审核。
1、所有有效发票必须注明开支事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属实”,1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1000元以上报书记审后,再由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批。重大项目支出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2、经办人因公借款时,需填写“借款单”,并写明借款事由,由分管领导审核,由分管财务副书记报书记同意后签字,再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事情办结,3天内经手人必须将发票按程序审批报销,否则,分管财务副书记有权拒签,财务不再办理新的借款。
3、机关日常支出经费,每月由财务拿出详细的预算计划,报分管财务的副书记审核,书记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物资采购纪律。
凡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填报相应的政府采购审批表,报分管财务副书记审核,交由办公室在分管财务副书记的监督下统一采购,不按此程序办理,一律不予报销。
三、严格财务报帐制度。
工作人员当月支出费用按规定程序与要求进行报帐,实行月清月结,当月费用当月审核报批。办公室必须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书记审阅。
四、严格财务帐目、帐户管理。
分管财务的副书记督促办公室科学编制全年的财务预算,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不得提高开支标准和扩大开支范围,使每个支出项目都经得起审计,不能在帐目上出现任何差错。否则,要追究 11
财务人员的纪律责任。严禁贪污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先停职,再按党纪政纪处理。按规定,单位基本帐户不能出借、出租,特殊情况须经书记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机关干部职工本人因病住院和直系亲属去世或遇其他家庭突发事情,各部室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根据情况组织看望,费用标准不超过500元;
六、未尽事宜的有关费用,需经分管财务副书记报请书记研究决定。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关小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安排专职的驾驶员负责驾驶。用车由分管机关副书记指示办公室安排。
二、司机应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保证用车随叫随到。车辆要勤保养、勤检查,确保完全运行,如发生安全事故,取消当月安全奖,并按情节轻重处罚。对人为造成事故损坏的要追究责任,并处罚。保险公司返回的安全奖奖给司机。
三、未经领导批准,司机不得随意出车,并不得将车租借他人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安全奖,发生安全事故单位概不负责。对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发生事故责任的,由当事人负责事故的全部费用,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专职驾驶员要对车辆的安全负责,防止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等,因本人主观大意原因造成损失,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四、节约用油。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一月一核,每天登记出车事由,每月由办公室登记公里数,每月核计每百公里油耗。
五、小车需维修、保养或缴纳相关费用,由司机提出计划,报办公室审核后,经分管机关副书记同意,才能办理手续。小车修理需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六、机关中层干部和职工,公务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每人每月按已定标准发放交通费。
文印管理制度
一、文件的分类
我委文件以咸青党组、咸青文、咸青发、咸青办发、咸青函分类,文件按字号确定分类,并采用相应的刊头。
二、发文处理程序
发文必须经过拟稿、审稿、核稿、签发四个环节。发文根据内容由有关部室拟稿,或由主要领导指定人员拟稿;在草稿送交领导审批签发前,需送办公室审稿,对公文的内容、格式进行全面检查和修正,以保证公文的规范性和法律性;文稿由分管领导负责核稿;公文的签发按文件字号和内容轻重来确定,咸青党组、咸青文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其它可由分管领导签发,内容重要的应交主要领导签发。文件的校对、装订、分发由相关科室负责;文件形成后的原稿和电子文档交由办公室存档。
三、收文的处理
收文由办公室负责,重要的文件必须登记。需登记的文件包括国家、省、咸宁市文件,本市与我委业务相关的文件,登记后的文件由办公室填附阅文处理单,送委领导批阅和传阅。其它文件作一般性传阅。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批办的文件、函件、以及委领导批办的文件,有关部室按委领导批阅的意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不能横传公文,以免遗失。科室承办文件要妥善保管,及时办退。
四、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各字号文件和凡需登记的文件均需存档;市委、市政府有关具有 14
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也应保存。凡必须存档和作资料保存的文件,各部室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将上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及光盘、照片整理完毕,向办公室移交,由办公室立卷,各科室只保存复印件。个人不得保存文件。“三秘”文件要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注意保密。
五、文书档案利用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明确服务方向。端正服务态度,积极、热情地为机关各项工作提供利用档案和资料。
(二)查(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履行查(借)阅手续,限期(一般不超过一周)归还。
(三)查(借)阅档案、资料者,不得在档案、资料上涂改、圈点、划线、不得折迭、拆散、污损档案或资料。
(四)不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公布档案或资料。
六、公文的缮印
(一)本着先急后缓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属业务普通公文校印和装订由各业务承办部室负责,全局性公文由办公室负责,部室自己打印有关业务材料。
(二)印签是机关的权力代表,受国家法律保护,用印一定要严格掌握,凡属用印的公文、信函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才能用印,党组印签由组织部管理,机关印签由办公室管理。
(三)凡有不符合用印范围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用印,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用印的要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接待制度
机关接待本着热情待客、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一、接待范围
1、团省委机关组成的调研组、工作组、检查组、考核组;
2、外地、市、州团委机关来咸进行考察、参观的领导及随从人员;
3、各县市区团委书记;
4、委领导安排的其他接待任务。
二、接待审批程序
1、凡属接待范围的客人,由相关部室向分管领导报告,说明接待对象的身份、人数及来咸的活动内容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书记,由办公室统一接待。
2、办公室按标准出具进餐单,由分管财务副书记签字审批。进餐后原则上当场(现金)结账。在财务报帐时,经办人必须凭进餐单,由分管财务副书记签报。
三、接待标准及要求
1、进餐标准:厅局级领导带队按每人每餐80元,县处级及以下每人50元安排。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可适当提高标准。接待用酒水饮料以本地产品为主。
2、严格控制烟酒、饮料、礼品和其他消费品的开支。所有接待进餐原则上一般不安排香烟,工作餐不安排饮酒。礼送来宾的礼品原则上使用本地产品。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负责接待人员不得擅自扩大接待陪餐范围,增加陪餐人员。
四、接待地点
公务接待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协议酒店或宾馆,因特殊情况在外就餐的,由办公室报请分管财务副书记同意后方可安排。
信息管理制度
一、建立共青团统信息网络。宣传部全面负责共青团系统信息工作计划及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对各类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各类信息发布前须报经领导同意。
二、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三、各部室所提供的信息须由部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各部室、各单位提供的信息需及时、准确、真实、有效,因错误引起的后果由信息提供者负责。
四、在网页上所提供的信息如有变更,各部室应按任务分工及时提供变更信息。
五、各部室提供的书面信息、声像资料及照片资料应尽量提供电子文档。
六、宣传部每月通报一次上报和采用信息情况及浏览量统计;年终对全市共青团信息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
七、建立信息考评考核制度,实行定性、定量考核。根据综合积分情况,评选出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对信息工作开展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八、树立安全意识,强化保密观念,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泄密、不涉黄、不参赌。
九、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十、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计算机等网络工具,下班后及时切断计算机电源,遇到雷雨季节等恶劣天气还应及时拔掉网线。
第三篇:团市委关财务管理制度
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团市委机关财务工作的科学管理,明确财务规范,提高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团市委各项工作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结合团市委事迹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团市委机关财务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务管理法规、制度,财务行为应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各项规定团市委财务管理实行书记“一支笔”审批,严格财务监督和财务公开。团市委机关财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具体实施。青少年宫、团校财务工作在团市委监督下独立核算和管理
二、经费使用管理团市委机关行政办公经费,由书记室负责筹集,通过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申报,拓展项目,减轻部门工作压力。部门活动经费由部门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分管书记协调支持
2团市委机关行政经费、专项经费、部门自筹经费的,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希望工程款、团费账户由办公室进行管理。各部门对自筹资金、专项经费收支要建立流水账,定期与办公室对账。
3机关日常办公所有行政开支,包括文印费、燃油费、书报费、电话费、邮资、会议室使用费、办公用品购买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统一由办公室按月按季度结算。机关召开大型会议、开展综合性大型活动等产生的各项支出费
用,由办公室按项目扎口后统一结算。部门开展条线活动、召开条线会议、对口接待等产生的各类支出费用,报送办公室审批后上报财政报销
三、财务行为管理
1借款。因公借款超过2千元以上,应提前1天告知办公室。借款需填写单据,经书记签字同意。借款结清应在一个月之内,确需延期还款的需经书记同意。部门借款不得超过部门经费余额。部门自筹经费确需在资金入账前开局正式发票的,一律按借款处理,应在本月内清还。
2报销。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用途和时间,办公室对支出进行核对。支出单据实行“一单三签”,即经办人签署姓名,分管书记签署意见、书记签批,办公室见书记审批前次后方可付款。差旅费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有关规定核销。200元以下小额支出无发票的,应填写“支出报销单”报销。
四、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管理
1团市委机关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制定购买方案,经书记室同意后统一采购。凡属政府采购规定范围内的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办公室应建立固定资产目录,每年底清查核对一次。部门应做好保管,使用工作,防止固定资产损失。机关工作人员变动,应办理固定资产清核手续,做好交接。固定资产的变卖、调拨、报废,应经
书记室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专人管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发放,做好登记,避免浪费活动用品由活动部门自行购置和保管
五、财务监督与公开办公室应每月向书记提供团市委月度财务报告,每年提供团市委财务报告,准确反映财务收支、结余等经费使用和资产变动情况。青少年宫、团校每季度向书记室提交财务报告
2团市委机关3000元以上单项大额支出,须经书记办公室研究审批。青少年宫30000元以上,团校10000元以上非常规性大额开支,须向书记办公室通报
3机关财务管理应按照公开规范的原则,主动接受办公室和部门的监督与查询;部门财务活动应自觉接收办公室的管理和监督。
六、差旅费的报销
差旅费的报销标准,除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外,根据团市委实际,做如下补充:
1、在市区办事,原则上不予报销出租车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事先要征得分管书记同意,报销时应写明乘车时间、事由、线路,并经分管书记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规定报销。
2、乘坐飞机规定:因公出差的工作人员,提倡乘坐火车。团市
委各部室负责人因公出差可乘坐飞机单程一趟;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不乘坐飞机,确因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填写《乘坐飞机审批表》,经办公室审核,由书记审批后方可乘坐,否则不予报销。
3、乘坐火车规定:(1)副处级以上干部及相当职级的人员可乘坐一等软座或硬卧。(2)其余人员可乘坐二等软座以下(含二等软座)等级按实报销;乘坐火车从晚上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且夜间乘车六个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七、公用物品及报刊、杂志的订购与管理
各种物品、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配备发放和管理。固定资产先由办公室有关人员登记造册,然后购置到各需用部室,由各部室指定专人管理使用。
物品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室如需购买办公用品,经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或委托各部室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团市委工作人员如有调动,要在10天内交还所有在本委工作期间所发放的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的领取,由保管人登记,领取人签字。
报刊、杂志订阅由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书记批准,统一订阅。
第四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x按上级规定设立兼职会计、出纳人员,负责所有收支帐务,做到依法立帐、正确核算、严格管理。
二、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三、费用开支报销程序:开支计划请示—局长同意—经办人办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出纳付款。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印、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8、票据管理。xx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据。不得白条收款。购买和使用票据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经手人,每月结一次帐据,每年十二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清查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局长。
9、单位任何经费的开支,未经领导同意,先斩后奏擅自决定发生的费用及白条报销费用,一律不予以审批报销做帐。购买办公物品和生活招待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两人以上经手。
10、公共财物管理。财物分为固定财物和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财物有小车、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沙发、茶几、空调机、电话机、饮水机、电脑设施等;日常办公用品有纸、笔、墨水、文具、书籍、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登记管理。每年底由办公室对固定财产进行一次清理。
购置办公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室、股、队提出计划,报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部门领用登记。
第五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的房屋出租,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租金。
第二条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所有票据由分管机关财务的领导审批。
第三条 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资金结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单位名称;②填制日期;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多联套写凭证,不得拆开分张单写。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办公费。核报各种办公用品时,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科室所需办公用品按规定手续到办公室领取,不允许自行购置。
2、电话费。注意节约电话费的开支,单位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
3、水电费。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从严控制办公用电用水。家属楼家庭用水用电和单位出租的门面房暂未向供电(水)部门直接交费的,由办公室2人以上抄录各用户电(水)表数,据实收费后统一交机关财务。
4、车辆维修费。机关车维修应由司机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然后将车辆交付定点维修厂维修,如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修好结束后,司机应将维修单带回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维修单,定期与维修厂核对,审核无误后将票据(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转交给车辆管理人员履行结账报销手续,经领导审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维修款项。司机补助按机关规定执行。机动车保险按财政局要求统一办理。
5、交通费。按照办公会研究制定的费用标准,单位的具体规定(略)„„全年费用总额不能超支,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
6、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车、船、飞机等)和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餐费等作单独列支)组成。外出进行招商考察活动经费支出须经领导批准,并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报销时不允许超出预算。如通过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凭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作为报销票据,报销凭证需附考察活动支出明细单。
7、会议费。各科室承办会议,必须先列出会议经费预算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报办公会批准。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不得报销。赴国内出差等公务活动经领导同意后应按当地现行规定的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标准由经办人持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据实到财务部门报销。
8、接待费。公务接待一般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接待经办人员每周将接待情况列出详单,报请领导审批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接待清单,定期与饭店核对,无误后由接待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报销手续,最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款项。
9、慰问费。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问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离退休人员另行规定。
10、修缮费。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修缮项目明细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或余款。
第四条 往来款项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15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条 政府采购
机关大宗、大件物品采购,较大支出的维修及各项长期支出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购置或决定施工服务单位,以节约开支。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其他科室人员如需报销,须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
第六条票据、印章管理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废的票据(一式三联)应同时加盖“作废”章。
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须事先请示领导批准。
第七条固定资产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购入物品,都应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机关工作人
员调离本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3、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购进的资产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帐。固定资产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核销,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必须纳入局机关收入管理。
5、每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