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考勤&休假管理
【公司名称、LOGO、地址、电话等信息】
[公司名称]考勤与假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目的】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下属机构所有员工。【管理责任】
总部对本项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
【工作时间】 1.2.公司制度考勤日每周五天。标准工作时间: a)b)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30分。
下属机构因业务性质、特殊地理条件、季节变化等原因调整工作时间的,须报总部领导批准,并进行公布。
【考勤周期】
按公历自然月份统计,以每月21.75个工作日计算。【打卡规定】 1.打卡权限及特殊情况处理 a)b)2.在总部上班人员全员实行考勤打卡,长期驻异地办公人员可在办公地点考勤打卡。
经常出差或其它原因无法正常考勤打卡的人员,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可免打卡或调整打卡时间,对免打卡或调整打卡时间人员人力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监督。考勤次数 a)3.4.全员实行上、下班各打卡(或签到)一次的制度,每日共打卡或签到2次:早上8:30以前及下午17:30后为正常打卡时间;公休、节假日值班人员仍须执行正常打卡规定。
打卡记录只能作为正常出勤凭证使用,不能单独作为加班的有效凭证,加班须按流程经事先审批核准方可。违规打卡处罚 a)员工不得代打卡或签到,一经发现将分别给予代打卡者与被代打卡者予以警告处分及给予每次200元的罚款处罚,罚款直接在工资中体现,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年度内代打卡或签到次数累计三次(含)以上者属于严重反劳动纪律,将予以开除处理。
【考勤异常】 1.2.迟到早退:晚于公司规定的标准上班时间上班的视为迟到;早于公司规定的标准下班时间离岗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处罚 a)3.4.当月迟到、早退累计在三次(含)以内,可不计罚款(每位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不得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长不得超过45分钟)。当月迟到和早退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从第四次开始,每次罚款50元。
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一次超过半小时至两小时的,每次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两小时以上的,每次按旷工一天计算。漏打卡:凡上下班时间实际有到工作岗位而没有打卡记录的情况,称为漏打卡。员工每月漏打卡3次(含)以内罚款5【公司名称、LOGO、地址、电话等信息】
元,超过部分每次扣罚50元。5.外出办事:员工原则上要求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但必须提前半小时经直接上级批准,方视为正常出勤,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旷工】 1.除各条款明确定义视为旷工行为外,以下情况也一律视为旷工: a)b)2.a)b)员工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需提供医院证明)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外(需提供有关部门证明),均按旷工论处。
如发现员工请休假有虚假情况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所有旷工按旷工时间的3倍全额工资的标准予以处罚,并同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半年内(按自然年计算)旷工超过8小时以上者,将给予记过的行政处分。
一次性连续旷工超过三个工作日(含)或1年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有权予以开除。截止恢复工作日或正式通知离职日期间视为旷工,最长计15个工作日。旷工处罚
第三章加班管理
【主要原则】 1.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要求员工在有效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合理休息。特殊情况每月安排员工加班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怀孕5个月以上或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不得被安排加班。
因工作需要、经有效批准必须安排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加班: 1.2.1.2.实行轮休或排班制度的休息日工作的岗位; 未按流程获得批准的。
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并提交《加班申请单》,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加班申请单》必须详尽说明加班理由及加班时间安排,为保证员工的合理休息时间,加班原则上通过调休的方式予以补偿。
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和对应时间的有效出勤记录(原则上为打卡记录)同作为记录加班的凭证。【适用范围】
【申请流程】
第四章假期规定
【公休、节假日】
员工可享受以下休假: 1.2.3.1.公休日(例行安排的轮休日); 法定节假日;
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请无薪事假。员工请休事假须提前申请,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有效的调休假者,必须先以调休假1:1与事假相抵,超出天数有条件享受年休假者,再以年休假替代事假,如仍有超出天数,才按照事假计算。2.1.原则上,不得连续请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如预期未归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每次请病假的,必须向人力部门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原件,否则先按调休假和年休假处理,然后再按事假处理; 【病假】 【事假】 【公司名称、LOGO、地址、电话等信息】 2.3.4.1.2.员工每月可享受1个工作日全薪病假,但全年累计全薪病假不超过5个工作日且不可累计使用;
员工如因传染性疾病请休病假,在病愈返岗前,须按公司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经人力部门核查结果并批准后,方可返岗工作。
员工请休病假,先与三个月内的有效调休假以1:1比例相抵,超出天数按病假计算。
婚假天数:员工结婚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员工及配偶方同时达到国家规定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且为初婚者,可再增加10天。申请手续 a)b)3.1.员工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部门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如员工需回异地办理结婚而无法于休假前提供,则须于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复印件交人力部门;
婚假的请休假时间期限为办理结婚证后半年内(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补偿,婚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使用。在加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者,不享有婚假待遇。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在内。
公司已婚女员工可申请有薪产假,但应当提前在怀孕的四个月内向人力部门申请备案。正常情况下产假休假时间为98天,含产前假期15天。如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15天产假。哺乳期内可酌情给予哺乳假。2.3.4.公司已婚男员工,如配偶生育,可享受看护假10天。
员工请休产假看护假须提交相关医院证明及其婴儿出生证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者不享受此假。产假看护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在内。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去世,给予3个工作日有薪假期。【路程假】 1.享受路程假的条件: a)b)c)2.婚假:双方户籍不在一地者; 看护假:其配偶在外地生育; 丧假:丧亡者不在其工作城市。【产假看护假】 【婚假】
【丧假】
请婚假、丧假、看护假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往返路程假,具体规定为省内1天,省外1500公里以内为2天,1500公里以上为3天。
【工伤假】
员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而必须进行治疗或休养者,按国家及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处理。参加工伤保险的,依据相关条例执行。【年休假】 1.年假天数计算方式
对于服务不满一个自然年度的员工,入职次年第一年年休假核定方法为:当年可休假天数= 5 * [(12-入职月份)/12](四舍五入),且不能跨自然年度休假。下一年度按满一自然年度5天的标准休假,每在公司服务多一自然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过15天。2.年休假休假规定
a)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员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公司要求每年度12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与下属员工沟通后,必须在人力系统考勤管理模块的“年假安排”中,对本部门员工做出下一年度年休假的休假安排。b)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安排时间内休假者,可对已做安排的年休假向前做出调整,但原则上不能推迟休假。c)年休假须在当年分次休完,原则上每次休假不超过5天。假期必须避开工作繁忙季节,且假期中间不能夹有法定节假日、婚假、看护假及周六、日。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当年请各种带薪假期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者;
b)当年已休带薪年休假,事后发生如上情形的,原来已享受的假期带薪工资应扣回。【公司名称、LOGO、地址、电话等信息】 【其他事项】 1.2.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否则予以终止试用(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长期病假参照《员工医疗期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本规定自××××起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本规定所有解释权归×××。
第二篇:考勤休假管理规定
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员工。3 作息制度
3.1行管人员执行标准工时制,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工作时间为:
每年10月-次年4月: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每年5月-9月:上午7:30~12:00;下午14:00~18:00。3.2 高层管理人员、销售员、驾驶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不执行本条3.1款规定的工作时间,但应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
3.3各单位生产部、技术部、研发中心、仓库等部分岗位上班时间由各单位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提报所属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确定。法定节假日
4.1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有调整的,按调整后规定执行)。
4.1.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4.1.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4.1.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1.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1.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4.1.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4.1.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2 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确需加班的,按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不安排调休。(高层控制)员工考勤管理
5.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旷工。员工无故迟到、早退、脱岗或旷工,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当月考核。
5.1.1迟到是指迟于上班时间到岗(两个小时内); 5.1.2早退是指早于下班时间离岗(一个小时内); 5.1.3脱岗是指上班期间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个小时内); 5.1.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a)无故缺勤;
b)不履行请假手续即不上班或休假期满后不按时上班; c)上班迟到超过两个小时到岗; d)提前下班、无故离岗超过一个小时的; e)不定时工时制人员失去联系超过三个小时的; f)离职手续未按流程办结即离岗的。
5.2 周六下午是公司例会和员工培训学习时间,相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或培训学习,如当日公司未作相关安排,则可于中午12点以后下班休息。
5.3 公司采用书面考勤与报行程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5.3.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考勤表格式要求每日如实登记部门员工的考勤信息,进行书面考勤。各公司生产部一线员工的出勤情况由组长或车间主任考勤;组长、主任的出勤情况由生产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考勤;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由各公司行政部/办公室负责考勤。
5.3.2各部门负责考勤人员应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下班前,将上月部
门内员工考勤信息汇总,经员工本人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
5.3.3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每天下午16点前应主动向行政部/办公室报当日具体行程。对于拒不履行的,人力资源部将扣当月考核1分/天。
5.4 员工因外勤等原因需推迟到岗或提前离岗时,应提交《临时出门证》(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归档至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考勤负责人。
5.5员工因公出差的,应填制《出差申请表》按规定审批后归档至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员工出差期间应到所到公司办公室签到后,视同出勤。
5.6员工确因紧急公务,无法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的,可于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员工休假管理
6.1员工因私事、生病、婚丧、生育、工伤等无法正常上班,可以按规定分别请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或工伤假。
6.2请假应先提交《请假申请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向部门负责人进行短信请假,并在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6.3 假类界定
6.3.1事假
a)员工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时,可以申请事假。事假最长一般不超过三十天。
b)事假期间患病,按事假处理,事假期满患病,需要请病假按病假有关规定执行。
c)员工请事假按基本工资除以2除以26个工作日乘以当月请假天数扣薪(计件工资制员工依公司规定额度扣薪)。
6.3.2 病假
a)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应凭医院病历,方可申请病假。员工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b)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当月不超过3日的不扣病假工资,超过3日的,超出天数按基本工资除以2除以26个工作日乘以当月请病假天数扣薪(计件工资制员工依公司规定额度扣薪)。
c)员工五天以上(含五天)病假,应附二甲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d)女员工病假期间生育的,生育期间按产假处理;产假期满后生病的按病假处理。
6.3.3 工伤假
员工发生工伤,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初步确认后,应持医疗机构病历请工伤假。如国家机关经审核认定不属于工伤,按病假处理。
6.3.4 产假
a)女员工生育请产假、流产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正常情况下产假为158天,流产假十五日。假期内发放该员工工基本工资(计件工资制员工根据生产部相关规定执行),于产假结束回岗六个月后发放产假期间工资。
b)男员工妻子生育,男员工符合相关规定可以享受十天护理假。男员工按规定请护理假期间不扣工资,超过规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c)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给予每天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及往返时间
算作工作时间。
d)女员工请产假、流产假,男员工请陪护假的,应提供医院产检等相关证明。
6.3.5 婚假
a)员工婚假三天,在外地办理婚事,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2天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员工自理。b)员工请婚假应提供结婚证或相关证明,婚假应一次性休完。6.3.6 丧假
a)员工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以及公婆、岳父母之丧,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三天以内的假期。
b)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6.4 审批权限
6.4.1办公室行管后勤人员、销售人员、驾驶员请假: 1)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请假:三天以下(不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超过一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总经理批准。6.4.2 生产部、扶贫工厂员工请假:
1)生产一线工人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生产主任或扶贫工厂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生产经理批准,超过三天的由生产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
2)生产组长或主任请假一天由生产经理批准,超过一天的由生产经理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3)生产经理请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超过三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总经理批准。
6.5员工连续请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或工伤假的假期,均包含休息日、法定节假日。
6.6员工休假期满时需续假的,应参照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6.7 《丽达集团请假申请单》请参照(附件2)。7 带薪年休假
7.1 员工本公司工龄满一年以上、实际工龄十年以下者(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或提交工龄证明材料),可享受五天带薪年休假,工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可享受十天带薪年休假,二十年以上的可享受十五天带薪年休假。
7.2 一个内,员工在保证岗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须自行安排休假时间,若同一内未休完标准天数,则视为员工自愿放弃,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8 加班与调休
8.1加班
8.1.1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安排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加班的,应填写《丽达集团加班申请单》(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备案,审批后的单据作为之后调休或支付加班费的依据。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应在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申报手续并说明未提前申报原因。
8.1.2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a)无加班审批手续或加班申请未获批准的,不视为加班。b)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利用休息时间完成的,亦不视为加班。
c)有加班申请但无签到记录的,不视为加班。
8.1.3员工加班应与其它工作日正常上班时一样严格遵守劳动纪律。8.2调休
8.2.1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周日加班或延时加班,并且履行了正常加班申请手续的,由部门安排调休,或由员工个人提出申请调休。
8.2.2员工调休前应填写《丽达集团调休申请单》(附件4),经部门负责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可调休。员工调休一次不能超过一天。中层管理人员调休应报分管领导审批—报人力资源部核实后方可调休。
8.2.3 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应建立员工加班/调休台账,每月第5个工作日对各部门上月调休情况进行统计,并反馈至各部门分管领导。
8.2.4一般情况下,员工周日加班或延时加班应在三个月内调休完毕。8.2.5 所有加班调休仅针对标准工时制人员,不包含不定时工时人员和生产相关人员。
8.3加班工资
因工作原因,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在三个月内安排补休完的延时或周日加班,经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审批,按员工本人基本工资/2/21.75(标准工作日天数)/8(日工作小时数)*加班小时数(不得超过8小时/天)支付加班费。员工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无旷工的为满勤。迟到/早退扣当月考核3分/次;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假手续不全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视作旷工。旷工除扣除全部满勤奖以外,旷工一天按:本人基本
工资/2/21.75(标准工作日)*旷工天数*2倍扣除当月工资;一次旷工三日或累计旷工五日的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员工在休假期间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仍由个人承担。以前相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定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所属各公司、阜阳销售部、合肥办事处可参照本规定制订(修订)适宜的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报总公司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徽丽达制衣有限公司员工考勤制度》(安丽字【2017】15号)文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14 附件1:《临时出门证》
附件2:《丽达集团请假申请单》 附件3:《丽达集团加班申请单》 附件4:《丽达集团调休申请单》
签 发:
****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年 月 日
附件1:
临时出门证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第三篇:考勤及请休假管理
六、考勤假期
工时适用、考勤标准、假期管理
6.1严格考勤是确保经营正常进行的一项有力措施。
6.1.1工作时间: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每周休息1天,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8小时。由于
运营需要,一些部门的具体班次及休息日由部门具体决定安排。有些岗位动作需要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则按国家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作制。
6.2考核制度:公司实行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每月工作终了对营业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
分(详细考评办法见《绩效考评表》)。
6.3考勤管理:
(1)员工应自觉遵守会馆的考勤制度.(2)上下班必须由本人打卡,并在本部门如实记录实际上岗和离岗时间。
(3)出勤情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态度与工作表现的一项重要内容记录在册,作为评估
参考。
(4)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认真核实人员实际到岗情况,并将核实情况每月报
送人事部。
⑸ 员工上班前应安排充分的时间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报到。
⑹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临时有事外出,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的批准;如需调换班次,必须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擅自离职或私下调班,按旷工处理。⑺ 员工患病、有事或休假,应按照会馆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6.3.1《考勤统计表》于每月1日上报公司审核,考勤人员应据实填写考勤报表,报表中应
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类别/次数、迟到、早退次数,旷工天数,员工应在《考勤统计表》中签字确认。
6.3.2迟到、早退
⑴ 所有员工都应根据会馆规定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间以部门实际到岗时候为准,并以打卡记录作为 参考。
⑵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不计处罚,10至30分钟以内,每1分钟扣5元;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
天处罚。
6.4 旷工不享有当日约定的劳动报酬及相关提成、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对旷工行为者,公司根据本手册纪律管理相关条款处理。下列行为作为旷工处理:
⑴ 单日缺勤1小时以上者;
⑵ 考勤记录不完整者;
⑶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⑷ 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⑸ 对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不按时到岗者;
⑹ 用不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⑺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被公安部门拘留者。
旷工是严重违反会馆规定的行为,连续旷工二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者,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旷工一天罚款3天工资。
6.5 加班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因工作和经营需要,在不损害员工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加班。
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员工应尽量予以配合,加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由部门经理批准。
将根据《劳动法》及酒店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给予相应的假期作为补偿。加班费的发放标准如下:
平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其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补休或支付不低于其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其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法定节假日
所有员工均可享受以下十三天法定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春节: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三天
清明节:四月五日一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一天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一天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三天
年假:
凡在本公司连续满十二个月的员工均可享受有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酒店有关政策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级别年假天数
员工级5天
主管级6天
经理级7天
6.6 假期申请
员工申请假期,均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公司的《员工请假单》, 按请假核准权限,获
批准后生效;
⑴ 请假一天以内(含),由上级主管书面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由总经理书面批准; ⑵ 员工除事假、婚假外,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尽快以字条、信件等可留存证据的途径向上级主管说明缺勤理由和预计上班的时间,并征得上级主管同意,在事后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7 病假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停止工作就诊、住院或者在家休养所引起的缺勤视为病假,病假者须持医保认可的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及病历记录簿、挂号收费证明,填写公司规定的《请假申请单》,交公司核准。
6.8如对是否认定为工伤存有疑义的,员工应在受到伤害30天内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配
合申请认定工伤,避免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未认定工伤期间按病假处理,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补足相应待遇。
6.9试用期内通常情况不可以请事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需经部门申请,试用期同时顺
延;
6.10
6.1
16.12员工因违反工作纪律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拘留、审查等时间,但尚未被认定有罪的,按事假处理; 员工请事假不满半天按半天计算,满半天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第四篇:考勤、休假
第3章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企业管理的需要,加强员工队伍管理,有序的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3.1 日常考勤规定
第一条 公司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每周工作五天八小时工作制。
第二条 公司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但公司员工特殊情况不计考勤的须由总经理书面批准。
第三条 公司员工均采用考勤机打卡,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若发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对代理打卡人以及委托打卡人一并扣除20分。
第四条 考勤记录种类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病假、事假、婚、丧假、产假)、休假。
第五条 考勤汇总报表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每月月初负责统计。
3.2 迟到、早退及请假超期
第六条 公司员工迟到与早退、旷工及请假超期的相关处分如下:
(一)迟到:迟到一律扣10分;
(二)早退:早退一次扣20分;
(三)旷工:旷工一次扣30分, 且扣发旷工当次的三倍工资,以0.5天起计算。
1、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请假未获批准而未到的情况视为旷工;
2、公司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30分钟-12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计考勤,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计考勤;
3、公司员工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的,公司可以根据《人事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三)请假超期,指超出的天数并未得到行政人力资源部批准,擅自休假的,超出的天数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第七条凡公司员工(总经理、副经理除外)需外出办理公司有关工作,需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未登记或未经总经理直接批准的个人或部门,将按照旷工处理,根据本制度第六条进行相应处罚。
第八条 无故不参加公司举行的会议、教育培训等集体活动的,每次扣除20分。
3.3 请、休、销假的规定
第九条 本公司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工伤假、产假、事假、病假、调休假、年休假。
3.4 审批程序
第十条 员工请假(除法定节假日外的其他休假),填写《请假条》后统一由总经理书面批准,批准后交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处留底。未经事前批准而私自休假者,一律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 员工请病假、事假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详细填写《请假条》,并按程序报批。若出现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包括员工突发性疾病、员工本人或其家人突发事件需及时处理等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须于当天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行政人力资源部,且在事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若未及时通知行政人力资源部,并且未按规定时间补办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员工请年休假、婚假、产假、调休假、年假的应提前两周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出,并通过审核批准,并作好相应工作交接;若未能及时做
好交接工作,给公司正常运作造成影响的,公司可视情况可给予一定的处罚。
请假员工必须在休假前将审批生效的《请假条》交行政人力资源部门留档备查,手续不完善者以旷工计处,员工1年内累计旷工3天(含)者视为自动离职。
3.5 销假程序
第十三条 休假期结束,请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到行政人力资源部销假,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处。
3.6 假期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假期管理基本规定事项如下:
(一)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二)各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的不予给假,若请假理由充分但影响部门工作安排时,可视实际情况缩短、改期给假;
(三)公司员工每年请假天数为事假(除不可抗力因素)累计不得超过5天、病假(非特殊情况)累计不得超过7天,且事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累计超过10天的员工,年终绩效考核的相关项目中扣除20分。
3.7 假期规定与待遇
第十五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福利照付,如法定节假日与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冲突,公司则另行安排具体放假时间。
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公司应予以调休,并于调休当天按法定比例换算发放员工加班当日工资,即法定假日、休息日加班的带薪调休,分别享受200%、100%的薪资。
第十六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结婚可休假情况如下:
(一)员工结婚享受婚假三天,无路程假;
(二)员工婚假工资:假期内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100%发放;
(三)员工申请婚假时,必须向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履行相应请假手续。第十七条 因员工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可予以丧假,丧假期限为3天,假期内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100%发放。
第十八条 员工因病无法上班可请病假的,病假期间为停薪留工期,停薪留工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病假医疗期。
员工请病假的须于返岗后1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医保定点医院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计处。
第十九条 公司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的女员工,应当根据公司具体运营情况来调整岗位,且在工作时间内适当安排休息时间,不得安排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加班工作。
第二十条 女员工产假为56天,员工可根据自身情况安排产前和产后的时间。
在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公司规定的情形下,员工享受产假期间,固定工资100%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原则上不予请事假,确因个人事宜必须在工作日内处理的,需结合公司具体运营情况方可请事假,须提前1天申请,履行请假手续,并且按程序报批。
员工请事假,若其有加班调休未休或自愿分散执行年休假时,应率先以调休或年休假来替代事假,经相关领导批准的超出天数按事假计算,未经批准的一律视为旷工。
员工在事假期间的日工资若不能与调休相冲抵则予以双倍扣除。
第二十二条 员工在所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年休假时间规定如下:
(一)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员工因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将调休假期与年休假合并执行。公司副总经理级别以上员工年休假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延长1-5个工作日。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固定工资、绩效工资100%发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年休假的安排,员工本人需向行政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可根据部门运营情况和公司经营管理具体情况,批准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安
排;公司因工作性质特点确有必要跨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安排;公司员工也可以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和公司运营需求将年休假采用分散的方式来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勤记分以100分为基数,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90分以上;良80-89分;及格:70-79分;基本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公司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以及相关绩效考核的成绩。
第五篇:考勤休假管理(共)
如何规避风险,规范考勤与休假管理?
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考勤制度和休假管理规定,内容是否合法?考勤奖罚、请假与休假办理、考勤统计与确认等操作又是否规范合理呢?各企业的情况可能就一样了。那么,请问:
1、你们公司的考勤制度和请假休假规定是怎样的?
2、以上这些内容和相关手续的办理是否合理合法? A、是B、否如果是,请说出你们的亮点和值得肯定的地方。
如果否,哪方面有问题和风险?你又将如何改善?
A、是
由于我们公司全员的工资都是“计时”,所以,考勤、休假等与工资直接相关的规定就显是尤其重要,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都非常重视,我们在这方面还是比较规范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下面按照流程前后顺序进行简单分享。
1、考勤、休假规定。
我们在考勤休假等方面的规定是比较规范和详细的,在这里也没有必要将详细的制度进行展示,各单位之间在这方面的规定流程、控制环节大同小异,因劳动合同法有相关明文规定,只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或要求不同,在不公开违法的情况下,可以制定一些特色的规定,下面就说说我们公司的一些细节规定,与大家分享和共勉。
(1)考勤刷卡规定。我们考勤是用磁卡,每天只刷2次卡,代刷卡、插队等罚奖金50元;在未迟到早退情况下因故不能刷卡,可填签卡单,经确认后由HR考勤专员手工做考勤,但一个月不能超过3次签卡,否则从第4次开始就算迟到或早退一次;如卡人为损坏或丢失,补办卡收工本费30元。
(2)迟到早退计算。我们规定,迟到早退最小的扣薪时间为30分钟(就是迟到早退1分钟也会按半小时来扣薪),若达到1小时以上就算旷工2小时。
(3)加班时间统计。如果加班不足半小时就不予计算(但加班安排都会按半小时的N倍计划),加班费计算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4)病假薪资规定。病假期间按70%发薪,需有请病假单、指定医院病历本、医生建议休息单、发票等,否则按事假处理;所花费用按医保规定办理。
(5)工伤假的处理。凡属工伤假的,治疗期间工资全额发放(只是无加班费),同时,公司按工伤处理流程进行报批。
(6)其他请假处理。我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员工享有年休假、病假、事假、工伤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女职工三期假、陪产假、探亲假等,都是依法进行处理的。不过,员工在达到相关假期享受条件的同时,还需经用人部门领导同意,才可以进行具体的放假。
(7)休假手续办理。根据请假特殊情况,只要部门负责人认可的请假,HR部门都会认可(也就是说,批假权是放给各用人部门的),可书面、电话或口头请假,一些特别的情况下也可以事后及时补请假(自由裁量权由用人部门领导掌握),我们在这方面的管理是比较人性化的。
(8)考勤统计确认。公司目前使用的金碟K3考勤系统,HR部门考勤专员每天进行考勤意外情况录入、处理,并将各部门考勤情况反馈给各部门,以便及时提醒有关员工因特殊情况出现的考勤意外而补办手续,这样就保证了考勤意外情况的及时处理。
(9)考勤请假批准。我们在这方面的权限也是下放给各用人部门的,HR部门不会进行最终审核和批准,经过实际工作来看,这种规定是适合我们公司的,不会因为部门负责人不尽职,将考勤、请假等事项乱批准的情况。
(10)加班特别优惠。为鼓励加班,我们正在计划出台相关规定(如:若当天加班超过4小时,超过时间的部分在原有计算加班费的倍数基础上再增加0.5倍 ;若遇出货或紧急情况要求,需要安排员工直落加班,为保证加班后部分员工安全以减少工伤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安排员工休息的时间不应扣出工资等)。这些规定需先经员工代表研究同意,然后提请领导批准,否则不能实施。
2、需要改善的地方。
公司有较详细的考勤和请假管理规定,由于是外资,带有比较明显的个性特点,在不违反国家和地方考勤、请假规定的情况下,制定或约定俗成一些公司特色而且受员工欢迎的规定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做法。但在落实和实施这些做法的同时,需要把握好一个度,否则就容易违反国家、地方或客户对我们要求的相关规定,下面几个方面就是我们需要改善的地方。
(1)符合EICC要求。最近公司有一个大客户,要求我们要通过EICC体系认证,其中对考勤、请假、加班等就有明确规定(如:每周上班时间绝不能发生有超过80小时的情况、每工作7天至少休息1天等)。但是,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安排,还达不到以上,只有在生产安排、人数增加、技能提升上进行改善。
(2)加班时间需细化。前段时间,在进行加班时间申请时,个别部门将等车的时间也计算在内(如:公司规定上班是从8点半开始计算的,可有的员工将从8点等车就开始计算加班时间,而且部门负责人也批准了);还有就是几次派员工到客户厂里去返工,上班时间就写成从坐车的早上7点开始到坐车回到家的晚上8点,结果上班时间有13小时,中间的休息、吃饭、等车、乘车时间都计算在内了,同样部门负责人也批准了)。类似情形,HR部门虽然提出来了,但最终经过讨论,上级领导还是给予特殊同意了,这对按公司规定办事的考勤请假就显得不公平。
(3)上班期间不得外出。我们正常8小时上班时间是8:30-17:30,中午40分钟就餐和上午下午各10分钟休息时间是未算上班时间的,而且规定该1小时内如果员工因私外出办事,需填写“出门条”,在征得上级领导同意情况下,保安才会放行,否则算违纪行为,公司的用意十分明显:休息时间本来就不多,员工应当充分休息,以保证精力和体力,以减少出现工伤或精力不集中而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我认为,这1小时既然不是上班时间,那么就应该由员工自由支配,在此期间控制员工进出公司是不妥的。
总之,在考勤、休假等运作中,公司首先是不能制定违反国家、地方的制度,再次要将所制定的制度在入职培训或后续教育中进行宣导,并让参训员工签名确认,以免出现员工违纪行为时说“不清楚”“不知道”;然后,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特色需要制定适合自己实际情况和习惯的细节规定,只要公司领导认可、员工同意、不违法,就可以实施。
2、关于考勤和休假管理的规定——此部分以目前的考勤制度做如下分享:
第一条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时制。
1、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9:00-12:00,13:00-18:00。
2、若有特殊岗位需要在休息日值班时,原则上以排班方式给予调休安排。
3、不需要值班的部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排班,需要值班的部门则需指定专人自
行负责本部门的排班操作。
第二条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1、员工每日上下班各打卡1次,以记录完整出勤时间(中间无须打卡)。
2、员工出现因外出办事无法正常打卡、正常出勤而忘记打卡或打错卡的情况,须填写《补签卡申请表》,提交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处理异常考勤数据的依据。
3、出差视为正常出勤,出勤时间以审批通过的《出差申请单》为准,不必打卡。
4、出现因考勤系统故障而不能打卡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手工考勤,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
5、严禁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否则将被视为欺诈行为,依照《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三条员工因考勤卡丢失、损坏等原因未能刷卡者,需及时填写《补卡申请表》申请补办考勤卡,同时提交《补签卡申请表》,作为异常考勤处理依据。补办的考勤卡工本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工本费核定为20元/张)。
第四条员工可自行登录OA系统或委托部门考勤负责人查询本人出勤情况,若员工对考勤数据有疑议,请务必在争议数据产生两个月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质询,若不能立即得到满意解决,请向人力资源部索取书面回复。
第五条上班晚于正常上班时间为迟到(事前请假者除外),迟到超过1小时不超过4小时计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计旷工1天。
第六条下班早于正常下班时间为早退(事前请假者除外),早退超过1小时不超过4小时计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计旷工1天。
第七条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未到岗或离岗超过1小时的行为均属旷工,旷工视为严重违纪,连续旷工达到3天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
第八条员工休假必须事前通过OA系统填写《休假申请表》,获得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将被视为旷工。因特殊或紧急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须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直接上级,同时委托同事代为填写《休假申请表》。员工在申请婚假、产假等长期假种时,须提前与直接主管商定休假期间工作安排,做好交接,并至少于休假前1周正式提交申请。
第九条请假以4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若出现半天休假情况,上午休假时间为9:00-13:00,下午则为14:00-18:00,请假上下班时需按请假时间打卡
第十条员工结婚可申请婚假,一般婚假为3个自然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婚假10
个自然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再婚员工婚假为3个自然天。员工申请婚假,在请假时必须提供结婚证,且结婚登记日期在员工入职日期后,否则不予按婚假核定;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日期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第十一条女员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个月,女员工妊娠7个月以上正常生育或流产的产假为3个月,可在预产期前1个月开始休产假。申请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预产期证明、出生证明、医院出院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后面三项可在生产后补齐)。
第十二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女员工可在产前申请产检假,每次可申请0.5至1天的产检假期,请假单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孕周数。申请产检假时须提供结婚证、母子手册、产检证明。
第十三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自生育后在小孩1周岁以内每天可申请1小时哺乳假。
1、生育多胞胎者每多一个婴儿增加0.5小时。
2、申请时提供须结婚证、准生证和出生证明。
3、全部假期只需申请1次,未休不可累加。
第十四条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申请护理假15个自然天,在小孩出生日期前后15天内有效,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和小孩出生证明。
第十五条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不包含岳父母和公婆)丧亡的,可申请3个自然天的丧假,需提供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及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 已婚员工享有节育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参见五险一金手册。第十七条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规定共计11天: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十八条年假规定
1、员工自转正之日起,每年可根据职位年功核算年假,员工核算年假时分别按照公司职级对应和国家规定同时核算比对,比对后年假天数较多的条款适用。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
3、年假额度根据当前时间进行计算,按照年至今额度享有,不可预支。
4、年假天数(按工作年限)员工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需提供社保或可验证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5、若员工因中晋升,年假基数增加,则按晋升日期进行折算。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十九条病假规定
1、所有已转正员工,每年最多可享有10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新入职员工当享有的病假天数依据入职日期折算。
2、有薪病假按自然年进行管理,当年病假未休完天数年底做清零处理,不可累计至下一。
3、公司所有病假均需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正规医院证明,严禁提供虚假就医证明,否则将被视为欺诈行为,依《奖惩管理制度》实施处罚。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按照国家固定执行。
第二十条休假期间工资发放办法
1、事假:扣发等时全额工资,扣发金额=当月事假天数*当月日工资;
2、产假:发放全额基本工资,扣发产假期间的补助;
3、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陪产假、产检假、哺乳假、节育假和丧假发放全额工资;
4、病假薪酬:有薪病假为全薪。医疗期参考国家医疗期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假期审批权限依照OA系统权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