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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广告合作合同(5篇材料)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20-41829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8 21:47: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电梯广告合作合同

广物范[2011]G-广-01

编号:

电梯广告合作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欲在甲方所管理物业之公共区域安装“电梯文化镜框”发布实用信息及公益画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作内容及实施细则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在甲方物业的电梯轿厢安装作为广告宣传渠道的“电梯文化镜框”,乙方通过该电梯文化镜框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他各类信息;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租金费用。

2、甲方配合乙方的安装工作以实现如期投入使用;

3、乙方负责镜框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费用;

4、乙方负责镜框项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营的商业风险与甲方无关;

5、无论乙方运营盈亏情况如何,乙方应向甲方补偿其为实施该项目的人力、物力支出。

二、实施细则:

1、乙方安装“电梯文化镜框”的技术说明文件需经甲方审核,甲方提供安装条件,以实现顺利安装;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电梯文化镜框”所需的必要保障,如人员安排,场地处理,设施配合等;

3、甲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防盗、安全、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与镜框或镜框内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制作、安装、维护、更新:

a)乙方负责该“电梯文化镜框”内信息画面的甑选、制作、更换、调整;

b)乙方必须保证“电梯文化镜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每 月至少更新一次(不限于公益画面)。

第二章 安装位置及块数

1、合作物业区域

1. 楼盘名称: 楼盘地址: 2. 社区规模: 期 幢 部电梯

2、安装位置及块数:需安装 部客梯,每部电梯需安装 面,分别安装在侧面(电梯里正面是镜面,为物业考虑到保持美观,此面不安装); 部货梯,货梯安装 面。共计 面。

第三章 租用期限

1、本合作期限为 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费准备期;计费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中断;

2)本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方需就是否继续合作等事项书面通知乙方。

3)合作期满后若有第三方就此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或条件,甲方需如实告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四章 价款及支付方式

为实施该镜框项目,不增加业主及物业负担,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投入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1、付款金额:

部客梯支付费用,计人民币 元/部/年(大写 元整); 小计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整); 部货梯计人民币 元/年(大写 元整)。共计 元/年(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及日期:

该款按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 日前支付,付费后七日内甲方应开具与乙方已支付金额相同的税务发票交付乙方。

1)详细支付时间: 第一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三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四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2)本条约定的费用,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3)实际支付费用按照乙方可用板位数计算。

3、其他约定

双方签约合作的电梯均为无护板电梯,安装无护板电梯准备期限最长不超过不计费安装准备期;

1)若超过准备期仍未安装“电梯文化镜框”,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合作期限自安装准备期结束之第二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开始向甲方支付费用; 2)若乙方超过准备期仍未能安装“电梯文化镜框”,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计费安装准备期相应顺延。

3)若本合同签订时电梯保护板尚未拆除,且甲方无法确定拆除期限,甲方应在电梯护板拆除后立即通知乙方安装(注:拆除护板的电梯数占该物业总电梯量的50%以上);乙方需出具“电梯文化镜框”安装协作单并由甲方签收;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计费日期为具体安装日。

第五章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有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改正;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2)为维持“电梯文化镜框”的美观和美化物业内环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建议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实施;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发布春节、五

一、国庆的公益画面;甲方也可自行设计该公益画面,由乙方制作并发布;(该发布内容的批准文件及相关手续原则上由甲方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乙方协助办理;)

4)若确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发布其它节假日类似的公益画面,但需要给乙方预留充分的准备时间,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进行安排;该公益画面数量不超过每梯一幅。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

2)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电梯轿厢内与第三方进行平面媒体和视频媒体的合作;

3)甲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拆除或毁坏电梯内“电梯文化镜框”,或擅自更换镜框内画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相应责任;

4)为保证“电梯文化镜框”正常广告信息的发布,在本协议履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改变“电梯文化镜框”的安装位置。

5)甲方需及时、如实向乙方反馈业主对“电梯文化镜框”以及内画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改进工作;

6)在合作期间,甲方应对“电梯文化镜框”的防盗安全和保洁负监管责任,一年之内(自“电梯文化镜框”安装完毕开始计算)“电梯文化镜框”丢失或严重损坏超过该物业安装总数的10%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风险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责任尽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8)甲方管理的电梯停运或者维修的,应当事前通知乙方,且不应当超过半月,超过半月的,计费合作期相应顺延或者减免停运或维修期间的费用。

第六章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在本合同规定的合作期限间,该镜框项目由乙方独家运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安装“电梯文化镜框”提供协助;

3)为达到镜框项目的合作目的,乙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信息画面、“电梯文化镜框”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制作“电梯文化镜框”,保证其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

2)乙方保证“电梯文化镜框”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若因安装不当而造成对人员或物业设施的危害,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日常维护,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妥善处理意外损坏等情况;乙方负责办理与该“电梯文化镜框”及其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乙方保证“电梯文化镜框”内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 4)对甲方提出的节假日公益画面发布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满足; 5)乙方人员在物业内进行任何活动前需主动向甲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

第七章 特别约定

1、所有权

1)“电梯文化镜框”所有权为乙方所有;如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或者合作期满不再合作的,广告镜框归甲方使用,不拆除。

2)“电梯文化镜框”内信息画面的著作权/版权/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自行设计的画面除外)

2、协议期满后,甲方若在同一物业内继续开发类似媒体,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3、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享有该物业内“电梯文化镜框”的独家安装、经营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该物业内任何位置安装其他相同或类似的平面广告媒体,甲方自身的宣传及公告信息内容除外。

4、一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本、所有附件以及与对方相互往来的函件、传真、电话等内容)都应被视为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披露。

第八章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应对造成对方的直接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损失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电梯安装位置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确保本广告发布期间的安全,若广告发生倒塌或其它事故导致第三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5、乙方制作、发布的广告如有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九章 不可抗力

1、若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于发生后15日内 通知对方。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但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应尽

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第十章 协议补充、变更、终止及解除

1、本协议签订之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欲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双方

同意后,方可对本协议及其附件进行变更、终止或解除。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守约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协议履行中双方相互往来的函件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二篇:电梯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租赁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关于江郡苑广告位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位位置、面积、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位置:甲方租赁广告位于1号,3号楼梯电梯轿厢内(共6部电梯);

2、面积与租金: 轿厢内三面,租金每部电梯每年租金

3、租期:租赁期为1年,自 2011年10月 30日起至2012年10月30日止。

4、付款方式: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现金_6000元(陆仟元整)___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广告内容应当合法和合乎国家有关商业广告的相关规定,不得用于政治目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2、甲方不得擅自挪动广告位位置、朝向或更改广告位面积的大小。

3、甲方广告图文内容必须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4, 甲方承担乙方电梯轿厢木工板保护工作。(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方能做广告)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该广告位的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约定广告位的位置、面积的大小、朝向等,应当向甲方保证约定广告位的质量。

2、乙方有监督、管理广告位及发布在广告位上之广告的权利,并负责与此相关的审核、维护、调整等相关工作。3, 乙方不得在甲方租赁期间以任何方式转让、转租或回收广告位。

第四条:其他事项。

1、如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广告位严重损毁不可使用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若甲方需要续租上述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此广告位的优先租赁权,须另行签订书面广告合同。

3、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电梯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国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同等、被迫、协商一致的基本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独特遵照。

一、发布媒体:框架电梯平面媒体

二、发布内容:(品牌/产品)

三、发布时间、地点、媒体发布费用

发布时间发布城市发布地点发布数目(块)发布单价(元/月/块)媒体发布费用

见附件[]元/月/块¥[]元

算计:¥[]元

四、制作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画面制作费用计¥[0]元。

五、合同总金额与支付方法:

1.以上发布用度与画面制造费用共计:(小写)¥[]元,(大写)[]元。

共分[3]次付款。

付款时光合同金额比例费用

第一次付款¥[]元

第二次付费¥[]元

第三次付费¥[]元

2.甲方应按照上款要求按时将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发票:

(1)对甲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乙方将开具正式的广告费发票;对甲方支付的广告设计费、广告画面制作费、印刷费及画面特别调换的上画费等服务费用(如有),乙方将开具正式的服务费发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正式发票递出;如发票仰头与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称不同,甲方需特殊注明收票人为。

六、广告的制作及刊发:

1.甲方负责发布内容的的画面设计,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10天,将所要发布的广告内容印刷为四色菲林片或制作成MO或相应的电子文件提交给乙方;乙方将在甲方审看画面打样并签字确认后开始印制。

2.如甲方自行印制广告画面的,甲方需于每月广告发布开始前3天,将印制好的广告画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还应按发布总量的10%为乙方留存余量,以补充上画中的损耗。

3.广告首次刊发前,甲方如欲变更广告发布时间和发布内容的,至少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日前的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时已发生了印制等费用的,甲方还应及时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4.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开端发布广告,上画周期不超过3天,甲方广告发布时间超过1个月的,可享受乙方于每月15日提供的免费改换画面服务一次。免费更换画面是指更换原广告画面或变革原定的广告发布位置,由此发生的额定费用如印制费等,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在前款4约定的时间外要求刊发广告的,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上画费10元/张/次。

6.广告刊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光盘或纸质报告方式向甲方提供发布监测报告。

七、其余

1.本合同的题目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便利而拟定,不利用来说明合同条款的含意。

2.本合同自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备等同法律效率。

4.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广告发布合同弥补条款”及附件二“广告发布地点”及本合同有效期内构成的其他附件、补充协定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门,与本合同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爱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联系人:接洽人:

电梯广告合同范本欣赏:

甲方:泉州中联华庭物业管理处

乙方:XXXXXXXXXXXXX

甲方、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中联华庭小区电梯内位置交由乙方用于发布所代理广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位置交由乙方使用代理发布广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广告位置发布广告,并按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二条广告位置的数量、规格、面积、范围及座落地

1、广告位置范围位于:泉州中联华庭(地址:刺桐路刺桐公园旁)7部电梯轿厢内。

2、电梯轿厢内的具体广告位置及该广告位置距电梯上下左右的距离。甲方一部电梯的广告位为5面,共叁拾伍面广告位。

3、乙方在电梯轿厢内发布广告的规格:

镜框规格为mm(长)×mm(宽)×mm(厚),广告图幅规格为mm(长)×mm(宽)。

第三条广告位置用途

1、该广告位置属于乙方用于发布广告,甲方不得再转租给别人。

2、广告范围限制:乙方所代理发布的广告,不得影响甲方利益或损害甲方声誉。

第四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半年,自2011年02月15日起至2011年08月15日止。

2、乙方保证其所代理发布的广告不得超过该期限。如超过该期限的,除非本合同甲方、乙方达成续期协议,否则期满一律终止,因此而产生的责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果乙方欲继续使用该广告位置,应当于合同期满前一个礼拜,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乙双方就相关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使用协议。

第四条使用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使用费为每部电梯半年为人民币一仟元整(¥1000元),7部电梯共计为人民币七仟元整(¥7000元),签约当日支付所有的使用费。

第五条广告发布设施的设置及维护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位置发布广告所需的广告发布设施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设置并承担费用。

2、相关广告设备设施的设置及其安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办理及制作、设置、安装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设置不得损坏电梯轿厢及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如损坏须由乙方进行恢复或按价赔偿。乙方并须保证设置、安装的质量。

4、乙方人员在设置广告设施及进行广告发布过程中所受到的一切伤害(包括与小区业主发生的纠纷)及与业主所产生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设置的广告设施设备,于本合同期满后或本合同无论何原因提前解除后无偿保留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逾期支付使用费等相关款项达三十日的;

(2)利用电梯广告位从事非法宣传活动的;

(3)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对进入小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人员在本合同期内如与小区业主产生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各种宣传活动,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法定节假日期间,乙方可使用电梯轿厢的相关位置发布广告、通知等,甲方不得提出异议,节日结束后,乙方将所使用位置恢复原样。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本文由鹰目户外媒体网提供http:// http:// 小区LED广告

第四篇:电梯广告合同

电梯轿厢广告租赁合同

甲方: 江口县江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广告法》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关于租赁消防挂图广告位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位位置、面积、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位置:甲方租赁广告位于 江口县双江镇滨江街滨江大厦电梯轿厢内 ;

2、面积与租金:

上述广告位每块规格为镜框式620*430mm,可见画面:600*400mm,本广告位在合同期内租金为人民币300元/块/月(以上价格不含税)。甲方此次租赁数量为 1 块,位于 客梯(客梯/货梯)。

3、租期:租赁期为 2 个月(3/6/12个月),自 2013 年 2 月 3 日起至 2013 年 3 月 3 日止。

4、付款方式:乙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大写)陆佰元整(¥600.00元)给甲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3天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广告宣传背景资料或样板,自行拟订的图文内容需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

2、乙方履行正常合法的租赁手续之后,于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享有此广告位使用权,但不享有此广告位所有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此广告位转让、转租或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乙方广告内容应当合法和合乎国家有关商业广告的相关规定,不得用于政治目的,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4、乙方不得擅自挪动广告位位置、朝向或更改广告位面积的大小。

5、乙方广告图文内容必须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有内容违反《广告法》或给予其他载体造成不良影响,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该广告位的提供,甲方不得擅自更改约定广告位的位置、面积的大小、朝向等,应当向乙方保证约定广告位的质量。

2、甲方有监督、管理广告位及发布在广告位上之广告的权利,并负责与此相关的审核、维护、调整等相关工作。

3、该广告的清洁、安装、维护及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第四条:其他事项。

1、如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广告位严重损毁不可使用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然终止。

2、如因电梯停运广告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甲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维护修理完毕,使电梯正常运行,如超过2个工作日,甲方将按实际停运工作日给予乙方顺延。

3、租赁期满,若乙方需要续租上述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此广告位的优先租赁权,须另行签订书面广告合同。

4、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篇:电梯广告合同

电梯广告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 ]楼宇内的电梯厢内安装装饰镜框,用于环境装饰及刊登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小区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楼宇性质:

地址:

电梯数量: 部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装饰镜框用于刊登商业广告的范围为: 小区楼宇内的 部电梯的电梯厢。

2、安装数量:每部电梯厢内安装 块,共计 块。

二、镜框规格及材质要求

1、镜框规格:长、宽、厚度;

2、镜框材质要求铝合金边框。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装饰镜框的维护保洁费为:每部电梯厢 元/年,共 部电梯,每部电梯共安装 块装饰镜框,全部电梯厢合计每年支付 元/年。

2、支付方式:

四、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

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含免费安装期一个月,该免费安装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3、无论装饰镜框内刊登的商业广告是否到期,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甲方不得继续使用电梯厢,并应将装饰镜框及镜框中的内容进行清除。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负责装饰镜框的制作,并按双方认定的安装方式及位置进行安装(见附件2),装饰镜框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电梯厢有独家装饰镜框广告发布权。对装饰镜框内发布信息的客户数量、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3、为保证装饰镜框装饰效果,甲方将定期派员工进入电梯厢更换画面,以及对装饰镜框进行维护与保养,乙方应对甲方人员出入小区提供便利。

4、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二)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装饰镜框安装方式具备安全性,不对乘客或电梯厢本身构成不当损坏。

2、甲方保证装饰材料符合人体健康要求,不对电梯用户构成不良影响。

3、甲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广告刊登的界定及承诺(见附件1)

4、甲方保证装饰材料及画面在视觉上具备合理的美观性。

5、装饰镜框内没有刊登商业广告时,甲方应在装饰镜框内做公益宣传,以美化环境。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甲方安装装饰镜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障电梯乘客安全的安装模式和符合健康要求的装饰材料。

2、在甲方安装过程中,乙方有权对甲方安装进行监督,如发现甲方安装方式违反本协议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修改安装方案。

3、甲方对装饰镜框及画面材料进行更换或保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不符合人体健康要求的,乙方有权责成甲方限期改正。

4、为更好地美化电梯厢内环境,乙方有权为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实施改进方案。

(二)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任何第三方在凯悦城小区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享有电梯厢镜框广告发布权。

2、乙方如发现装饰镜框出现问题,如遗失、掉落、毁损,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如遇电梯厢改建、翻建不能正常使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七、违约金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元。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电梯广告合作合同(5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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