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9 协会各项制度、职责
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各项制度、职责
互助资金协会组织构架
互助资金协会:会长1名
会计1名 出纳1名
互助资金监事会:主任1名
副主任1名 监测员1名
联保小组:协会内5户自愿组织联保中心组,选举产生中心组组长1名。
村互助资金协会职责
1、组织成员拟定、讨论通过互助协会章程;
2、依据“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程序规则和财务管理细则;
3、执行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互助资金的安全运行;
5、负责借款的发放和回收;
6、负责与上级指导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7、按照要求定期向指导部门提交报告、报表、并接受监督检查;
8、定期向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监事会报告互助资金管理和运行情况
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职责
1、负责协会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发展及技能培训。
3、负责组织协会会员入会及互助资金的借还款。
4、负责处理协调互助资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5、负责互助协会借还款情况及产业发展情况的年度总结。
6、负责保管使用协会公章。
村互助资金协会会计职责
1、实行会计管帐不管钱的原则;负责保管使用财务专用章和银行预留印章。
2、负责按国家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及项目要求及时进行会计制单,总帐与明细帐的记帐工作,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说明。
3、负责个人借款台帐的建立和登记工作。
4、负责财务业务的审查与复核,本金与占用费的计算与收回。
5、负责财务凭证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6、接受财务审计与监督,及时向协会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馈财务活动和核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
7、负责财务月、季、年报表的上报及协会运行情况按季度张榜公示。
村互助资金协会出纳职责
1、负责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的记帐工作。
2、定期与会计对帐,做到手续齐备,日清月结,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3、负责协会个人借款的催收,严禁公款私用。
4、回收现金和当时发放不完的现金,必须存入专用帐户,库存现金不超过500元。
村互助资金协会会员职责
1、遵守协会章程。
2、缴纳互助金。
3、按时按量归还借款本金和占用费。
4、负责小组成员到期借款还款的督催及承担小组逾期借款的还款责任。
5、负责摸清小组借款农户产业发展风险情况。
6、退出协会应提前告知,并书面申请。
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筹备小组职责
1、在县指导部门协助下,在互助资金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起草互助组织章程草案;
2、发动和接受村民加入互助组织、接收村民缴纳的互助金并登记造册、公示公告村民加入互助组织和缴纳互助金情况;
3、制定互助组织协会、监事会选举办法和程序;
4、筹备并职责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扶贫互助协会、监事会;
5、向选举产生的扶贫互助协会、监事会移交工作。
村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职责
1、负责监督协会执行互助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情况。
2、负责监督、借款发放和回收过程。
3、负责监督协会定期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4、负责项目村、组的争取。
5、负责监督公开公示的程序和内容。
6、接受互助协会成员投诉、与协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7、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意见和建议。
村互助资金协会借、还款制度
1、会员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向协会申请借款,所借资金必须用于发展相关产业,并拟订发展产业和还款计划。
2、小额借款,等额偿还。借款期限1年。
3、按规定,在自愿的前提下由5-10户组成负有连带责任的互助小组。
4、互助资金的借款:赠互助金的会员,第一次单笔最高限额为1000元;交纳基准互助金的会员,第一次借款最高限额为3000元;其他会员借款额度单笔不超过5000元。都采取小组联保。
5、借款占用费率,按照千分之六(月利率)。逾期借款从借款 4 到期次日起,按百分之二十收取占用费。
6、还款方式:整借零还。
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属非营利性组织,不得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第二条:本协会财产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第三条:协会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协会经费来源:财政扶贫资金、社会赞助、会员会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条:协会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
第七条:协会自成立起,就应建立明确的帐目,有专人负责管理,所有帐目需及时入帐,并定期向会员公开帐目,实行帐务公开制度。
第八条: 协会经费支出必须按照正式发票报销,年终上交报表及发票,报表上的项目需与发票一致,做到帐目细致明朗。
第九条:任何谎报经费开销者、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经费者,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二篇:协会各项制度
协会各项制度
社区计生协会会议制度
一、每月1日(遇到假日提前)召开一次小组长例会(可与计生月例会结合),学习计生政策和科学知识,汇报交流本组育龄群众的婚、孕、育以及宣传服务情况。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理事会,根据计生中心任务,安排协会日常工作。协会要经常开展活动,会议和活动要有记录。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下半年工作。
三、计划生育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本级协会理事会提交的事项,安排部署新一年协会工作。
社区计生协会会议学习培训制度
一、社区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即换届大会),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员代表会议(即民主评议、议事会)。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议事会议制度,每两月一次,分析协会工作形势,研究下一步工作任务。
四、会员小组长会议制度,每月一次,总结交流做好小组长工作和小组长开展活动的经验。
五、理事、会员学习制度,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积极参加各类培训。
计划生育协会评比表彰制度
一、居委会协会分一年、三年定期对表现突出的会员进行表彰奖励。
二、评比内容
1、主动参加协会组织的学习、培训、技术服务等各项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增强服务能力。
2、模范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带头采取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3、热情宣传计划生育,耐心细致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4、及时、主动地为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方面的服务。
5、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建设文明幸福家庭。
三、评比办法:由会员大会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后民主评议,本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决定。
四、表彰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由本协会发给先进会员荣誉证书,并向全体居民公示。
计生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制度
协会会员要积极参与居委会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依法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力。
一、参与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的制定。
二、参与对生育情况的了解和生育政策的落实。
三、参与居委会有关计划生育的决策。
四、参与优生、优育、优教工作。
五、参与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工作。
六、参与落实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
七、参与落实计划生育保险,参与扶贫开发、城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其它居民自治工作。
八、监督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人口指标的完成情况。
九、监督干部依法行政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情况,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十、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发挥理事会员的作用,为计划生育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十一、协会将当对人口规划、计划的制定与执行,以及人口统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篇:计生协会各项制度
计生协会工作职责
一、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季召开一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常务理事会。做出工作决策。
二、经常上门访问,宣传计生方针、政策、科普知识,教育育龄人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与落实避孕措施,发现联系户有违反规定条件怀孕或生育者,应及时汇报,并尽早帮助其落实相应措施,联系户外出的应详细了解情况,并经常汇报。
三、专人负责信息和档案管理,协会理事会做好有关计生信息的上传下达,经常深入群众,注意发现协会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或先进经验,并及时报道。
四、监督计生政策兑现,人口计划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及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等。
五、积极协助镇政府开展计生工作,做好思想动员工作,保证自己的联系对象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或教育。
六、积极为计划生育户开展“三生”服务,带头动员群众参与共同创建“少生优生、幸福健康”的新家庭计划活动。
七、加强计生协会会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协会整体素质,并及时吸收新会员,使协会不断发展壮大。
八、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并做好考核评比工作。
九、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计生协会小组长工作职责
1、在村协会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本社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动会员在计划生育中起带头作用。
2、组织小组会员学习人口科学理论,熟悉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主要内容,传播晚婚晚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新型婚育文化。
3、组织本小组会员开展对计生贫困户“送感情、送温暖”等一系列的生育关怀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做好入户随访工作,及时发放避孕药具、计生宣传品,提高本组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知情选择的能力。
5、熟悉本小组居民的家庭和生活状况,掌握总人口、育龄妇女数及怀孕、出生、避孕节育情况和人口自然变动情况。
6、积极参加社区召开的每月计生例会,及时向社区反馈本小组的人口信息动态情况。
7、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计生服务、宣传活动,带领小组会员争创“五好小组”。
计生协会会员职责
1、组织群众学习我国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带头勤劳致富;
2、经常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积极开展有利于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各项服务活动,为育龄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排忧解难。
4、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倾听育龄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育龄群众的正当权益。
计生协会学习制度
1、协会要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
2、坚持经常与定期学习相结合,村协会每年要定期组织会员学习一至二次,理事会每季度组织理事学习一次,会员小组也应定期组织会员学习,并做好记录。
计划生育协会会议制度
一、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决定召集会员代表大会时间,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制定组织章程和工作制度;选举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副会长;决定其他大问题。
二、计划生育协会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4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的主要任务 是审批工作报告和预决算;根据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措施;对阶段性的工作作出安排;决定其他重大问题。
三、协会每年召开2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修改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协会工作的方向、原则、任务、以及审议理事会提交的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
1、同被联系的育龄群众家庭保持一切联系,了解她们的思想状况和生育意见;
2、为她们提供避孕节育措施,帮助她们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方法;
3、当她们在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思想出现反复时,帮助做好思想工作;
4、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学习、传播和辅导活动;
5、向被联系的育龄群众家庭提供生活服务;
6、引导帮助被联系的育龄群众家庭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
第四篇:各项安全制度及职责
各项安全制度及职责
1、安全管理架构图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应急预案演练照片存档
4、事故管理制度
5、安全建档制度
6、安全培训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管理制度
9、安全检查制度
10、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1、注册安全主任的安全职责
12、生产部经理的安全职责
13、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
14、后勤部的安全职责
15、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职责
16、机动设备部门的安全职责
17、生产技术部门的安全职责
18、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9、车间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职责
20、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1、车间安全员的职责
22、工人的安全职责
23、厂区作业安全规程
2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篇:卫生院各项制度及职责(推荐)
内部资料
医院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汇编
Xxxx卫生局 二0一0年十二月
前
言
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精神,本书收集整理了医院工作制度、医院人员岗位职责、乡镇卫生院急诊科管理制度及人员职责、医院信息系统工作制度、中医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临床用血工作制度等六部分内容。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全员质量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防范和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xx区医院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是根据医疗卫生单位的功能与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本上认真修订汇编成册的。这些制度和职责可以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疗机构的工作,有利于端正办院方向,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作风,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编者
目录
第一部分 xx区医院工作制度
1、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3……………………………1
2、会议制度……………………………3………………………………2
3、请示报告制度………………………3………………………………3
4、院总值班制度………………………1………………………………4
5、病历管理制度………………………3………………………………5
6、入、出院工作制度…………………3………………………………6
7、住院处工作制度…………………3…………………………………7
8、挂号工作制度……………………1…………………………………8
9、医院应急管理制度…………………1………………………………9
10、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1………………………………10
11、投诉处理管理制度……………1…………………………………11
12、医院信息公示制度……………1…………………………………12
13、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3……………………13-14
14、会诊制度…………………………3……………………15-18
15、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3……………………19-20
16、医院院务公开制度……………1…………………………………21
17、急诊科工作制度………………1…………………………………22
18、抢救室工作制度……………1……………………………………23
19、急诊观察室制度……………1……………………………………24
20、门诊工作制度………………5……………………………25-26
21、处方制度…………………8……………………………27-28
22、病历书写制度……………………3…………………………29-30
23、查房制度……………………3……………………………31-32
24、医嘱制度………………3……………………………………33
25、医院感染管理制度………………………………………………34
26、查对制度………………………………………………………35-38
27、病例讨论制度……………3………………………………39-40
28、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1…………………………41-42
29、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3………43 30、医疗技术管理制度………………………3………………44
31、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45-46
32、首诊负责制…………………………9………………………47
33、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3…………………48
34、住院病历环节质量与时限基本要求…………3…………49-53
35、针灸室工作制度…………………………1……………………54
36、护理部工作制度………………………3………………………55
37、交接班制度…………………………3………………………56
38、分级护理制度………………………3………………………57-59
39、病房安全制度………………………3…………………………60 40、注射室工作制度……………………1…………………………61
41、治疗室工作制度…………………3……………………………62
43、换药室工作制度…………………1……………………………63
44、病人外出检查制度………………3……………………………64
45、护理查对制度……………………3…………………………65-67
46、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3…………………68
47、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3…………69-74
48、特殊科室管理制度……………………1…………………75-78
49、处方制度……………………………10……………………79-80 50、检验科工作制度……………………1………………………81-82
51、医学影像科工作制度……………1…………………………83
52、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1…………………………84
53、理疗科工作制度…………………1……………………………85
54、针灸室工作制度…………………1……………………………86
55、供应室工作制度………………1……………………………87-88
56、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89-90
57、消毒隔离制度………………1………………………………91-92
5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3………………93-94
59、医疗废物管理制度………………………3……………………95 60、医疗收费制度………………………1…………………………96 61、票据管理制度……………………1……………………………97 62、门诊收费工作制度(82-13)…………1…………………………98 63、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1………………………99 64、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单”制度………1……………………100
第二部分 xx区医院人员岗位职责
1、院长岗位职责……………………1………………………101-102
2、办公室主任职责…………………1………………………………103
3、医务科主任职责…………………1……………………………104
4、防保科科长职责………………1………………………………105
5、病案管理员职责……………1………………………………106
6、医疗统计人员职责………………1……………………………107
7、临床科主任职责………………3………………………………108
8、临床(副)主任医师职责……………1…………………………109
9、临床主治医师职责………………2……………………………110
10、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2……………………111-112
11、门诊部主任职责…………………………………………………113
12、麻醉科主任职责…………………1……………………………114
13、麻醉科主治医师职责……………………………………………115
14、麻醉科医师职责…………………1……………………………116
15、放射科主任职责…………………………………………………117
16、放射科医师职责…………………1……………………………118
17、放射科技师职责………………1………………………………119
18、理疗科主任职责………………………………………………120
19、理疗科医师职责………………1……………………………121 20、总务科科长职责…………………1……………………………122
21、护理部主任职责…………………1………………………123-124
22、科护士长职责……………………3……………………………125
23、手术室护士长职责………………1……………………………126
24、供应室护士长职责………………1……………………………127
25、护理员职责………………………3……………………………128
26、病房卫生员职责…………………2……………………………129
27、药剂科主任职责…………………1……………………………130
28、药剂师(中药师)职责……………1…………………………131
29、药品验收保管岗位责任…………1……………………………132 30、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职责…………1……………………133-134 第三部分 xx区乡镇卫生院急诊科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1、院长工作职责……………………1……………………… 135-136
2、急诊科主任工作职责……………1……………………………137
3、急诊科护士长工作职责………1…………………………138
4、急救医师工作职责……………1………………………………139
5、急救护士工作职责……………1……………………………140
6、救护车驾驶员工作职责……………1…………………………141
7、乡镇卫生院急诊科管理制度………1…………………………142
8、值班救护人员管理制度…………1……………………………143
9、急救车辆管理制度……………1………………………………144
10、急救医疗纠纷、差错事故防范与管理制度………1……145-146
1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47
12、请示报告制度……………………………1……………………148
第四部分 xx区医院信息系统工作制度
1、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3…………………… 149-150
2、医院信息中心机房管理制度…………1……………………… 151
3、信息存储和保管制度……………1……………………………152
4、数据备份工作制度……………1………………………………153
5、应急恢复工作规定…………1…………………………………154
6、信息工作移交制度……………1………………………………155
7、工作站管理制度………………1………………………………156 第五部分 xx区中医工作制度及人员职责
1、卫生院中医科工作职责…………………………………………157
2、住院部中医药费师工作职责……………………………………158
3、理疗师工作职责……………1………………………………159
4、中药房人员职责……………1…………………………………160
5、中药师职责………………1……………………………………161
6、中药煎药人员职责………1……………………………………162 第六部分 xx区临床用血工作制度
1、检验科工作制度……………1……………………………163-164
2、检验科工作查对及交接班制度…1…………………………165
3、检验科档案资料管理制度…………1…………………………166
4、输血前告知制度…………………1……………………………167
5、临床用血会诊制度………………1……………………………168
6、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69
7、检验科用血制度……………………1…………………………170
8、输血不良反应制度………………1……………………………171
9、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1……………………………172
10、血液报废制度…………………1………………………………173
11、血型鉴定及交叉配务质量保证措施………1…………………174
12、检验科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175
13、检验科主任职责………………………1………………………176
14、检验科岗位工作职责…………………1………………………177
15、血液质量管理制度…………………1…………………………178
16、临床急诊急救用血(输血)的规定和程序………1……………179
第一部分
xzx区医院工作制度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制度
1、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医技、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3.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会 议 制 度
1、院办公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周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臵工作。
3、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臵本周护理工作
4、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5、晨会: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臵当日工作。
6、住院患者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患者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相互沟通,增进了解和信任,改进工作。
7、医、护、技联席会议:由业务院长主持,相关职能管理与医疗、护理、医技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对诊疗服务流程中存在的缺陷,提出整改与协调的意见与措施。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场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购买贵重医疗器械及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8、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项。负责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2、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病人)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掌握全院重患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外转病人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病历管理制度
1、医院应加强病历管理,严格遵循《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2、医院必须设臵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病案(门诊、急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对病历应有适宜的编号系统,病历编号是患者在本院就诊病历档案唯一及永久性的编号。
4、医院要求医师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书写病历,并加强病历的内涵质量管理,重点是住院病历的环节质量监控,为提高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提供支持。
5、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首页后24 至72 小时内交病案室管理,病案室管理要注意检查首页各栏及病历的完整性,不得对回收的病历进行任何形式修改,同时要做好疾病与手术名称的分类录入,依序整理装订病历,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6、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按期归还,应妥善借用病历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除公、检、法、医保、卫生行政单位外,其它院外单位一般不予外借。
7、本院医师经医疗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借阅死亡及有医疗争议等特定范围内的病历,但不得借阅本人亲属及与本人存在利益关系的患者病历。
8、住院病历原则上应永久保存,门诊病历至少保存15 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30 年。
入、出院工作制度
1、由本院具备执业资格的医生通过患者病情,根据各种各类疾病收入住院治疗的标准或程序来决定患者是否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同时,向病人及其家属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制定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9、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若说服无效者,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病房无空床时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2、病员凭医师开具的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医疗保险证、合作医疗证等到住院处办理手续,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病历首页栏目。
4、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5、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进行核算,开具结帐单及明细清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结帐单交其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7、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患者,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4、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5、初诊、复诊病历,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也可由病员自己携带保管。
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建立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运行机制。
2、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其他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建立紧密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5.设臵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6.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医院各种标示管理制度
1、医院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和路标,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规范统一,美观大方。通用标示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示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示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示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示应及时清除。
6、所有标示的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工作人员佩戴胸牌,至少有姓名、职称、所在科室,进修、实习人员与本院工作人员应有区别。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医院设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患者的投诉接待工作,有工作规范与记录文件;对投诉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科室部门通报,对重大事件投诉的信息迅速报告院领导。
2、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3、通常一般问题应在投诉后二周内予以答复,若因问题复杂需增加时间进一步调查时,应事先向投诉者告知。
4、对投诉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意见,及时向科室反馈与落实的情况。
5、医院应对投诉事件进行定期分析,要从医院管理的机制、制度、程序上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6、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医院信息公示制度
1、医院信息公示是医院的责任,医院公示的信息做到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2、医院信息公示工作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设臵医院发言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医院重要信息。
3、利用多种形式公示医疗服务相关信息,如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医疗质量、医疗费用、服务绩效等。
4、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臵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5、医疗服务与收费标准相关信息,做到由专人负责和定期更新。
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
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用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病人初步诊断后要向病人进行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在取得病人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病人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在病程录中作详细记录,向病人做出进一步的解释,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也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病人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病人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告知病人拟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病人或家属签署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向病人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病人及家属签署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死亡病人进行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前,必须有病人直系亲属的签字同意;国家有法规规定需行尸检(如传染病)及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会 诊 制 度
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涉及多专业学科的跨科疾病等在诊断、抢救、治疗或开展高新技术、高难度手术过程中需要上级医师或他科指导或协助时,应及时申请会诊。应邀参加会诊的医师应本着对病人负责的严肃态度全力配合,认真检诊,积极提供有助于诊断和救治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诊单上做详细记录。
2、申请会诊的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认真填写会诊邀请单后,送往应邀科室。申请医师应在会诊医师到达前做好充分准备(如病历、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X光片、CT片、MRI片等以及会诊中可能需要的特殊器械如骨穿包、气切包、胸腔闭式引流瓶等)。
3、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高年资医师(如总住院医师)担任。进修、轮转、实习医师不得独自承担会诊任务。如遇会诊医师仍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进一步向上汇报,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保证诊疗质量。
4.会诊种类与实施办法 4.1.普通会诊
4.1.1. 科间会诊:由经管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送应邀科室。要求特殊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自行携带会诊单到有关专科检查。少数确需携带病历前往检查者,必须由科室医务人员
护送,不得将病历交给病员及其家属。
4.1.2. 全院会诊:病情复杂或特殊,涉及科室、专业较多时可申请。由科主任提出应邀科室、应邀医师名单和时间并在会诊单上签字后送有关科室,同时报医务部。医务部应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并视情况派人参加。
4.1.3. 院外会诊:经院内会诊后确实无法解决的疑难、危重或特殊病例及必须请专科医院会诊的病例可申请外院会诊。由经管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经科主任或专业组主任(副主任)医师签字后送住院处记帐后交医务部。经医务部批准后联系有关单位,商定会诊专家和时间后通知申请科室。如遇急会诊,申请科室可先与医务部(班外时间与院总值班)电话联系,再补办会诊手续。
4.2.外出会诊:外院邀请我院医师会诊时,必须由邀请医院医务部门与我院医务部联系,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医务部领导审批同意后,安排医师前往,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会诊。点名会诊时尽可能安排受邀医师前往,如遇特殊情况(如受邀者出差、生病等)无法前去时,医务部应酌情另行指派并向邀请医院解释说明。
4.3.急会诊
4.3.1. 科间急会诊:在治疗或抢救急、危、重症病人时,遇必须立即经会诊解决的紧急、疑难问题时可申请。应在
会诊单上方注明“急”字样,送单同时电话通知受邀科室。受邀科室值班医师或总住院医师应立即前往,不得推诿。如会诊医师无法处理,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4.3.2. 全院急会诊:遇病情突变、手术中突发紧急情况、危重病人抢救、特殊或重大灾害事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多科室急会诊时可申请。可用电话通知相关科室主任,受邀科室主任接通知后应立即亲自或其他医师迅速前往。申请科室还应根据实际情况报告医务部、院总值班等上级领导和部门,以便更好地协调、指挥救治工作。
4.4.远程会诊:远程会诊的管理见《远程会诊管理办法》。5.会诊时限
普通科间会诊一般应在48小时内完成;急会诊应5分钟内赶到;医务部组织的全院会诊或多科室会诊以医务部安排时间为准。
6.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书写规定 会诊记录包括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6.1.请会诊记录
6.1.1.应写明患者病情和诊疗情况(简要病史、体征、有关实验室和器械检查资料、拟诊疾病)、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医师签名等。科间会诊应简明扼要,院外会诊应详细记录。
6.1.2.请会诊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填写,也可由实习医师填写。
6.2.会诊意见记录
6.2.1.由会诊医师负责书写。集体会诊由参加会诊医师分别书写并签名,经管医师负责汇总会诊意见,上级医师签审。
6.2.2.会诊意见记录应包含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
6.2.3.会诊医师不能决定的问题应请示本科室上级医师或带回科室讨论。需转科或转院,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务管理部门接到会诊邀请(用书面文件、或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后,在不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会诊影响本院(科)正常临床工作,但存在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医院领导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2.1 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2 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2.3 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2.4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4、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5、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6、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7、医师会诊结束后,应当在返回本单位2 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管理部门。
8、会诊费用应按照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院院务公开制度
1、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行业作风建设等情况,严禁发布虚假信息。
3、设立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计划情况、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医院运营管理情况、人事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5、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急诊科工作制度
1、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臵、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臵固定位臵,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9、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臵,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臵,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操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观察的急诊病员,可留急诊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要严密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医护人员对急诊观察病员病情的临时变化,要随叫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4、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门诊工作制度
1、业务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范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热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疗效可靠,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处 方 制 度
1、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的取得,须由各科主任提出,经医疗管理部门审核,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及处方权,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4、医师应根据病情诊断开具处方,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使用标准格式处方,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病情诊断。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采用通用名,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或副院长批准销毁。
10、药剂师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用药分析,并将意见及时向全体医师通报;有责任监督医师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并给予用药指导。
11、本制度所指的处方含意,包括在门诊、急诊、住院的医师所开具的各类处方及下达医嘱中的药物治疗医嘱。
病历书写制度
1、医师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3.1 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
3.2 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3 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具体时间到分钟。3.4 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3.5 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3.6 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3.7 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4.住院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4.1 新入院病员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4.2 书写时力求详尽、整齐、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填写。
4.3 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填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入院志)。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填写住院病历或住院记录(入院志),主治医师审查修正并签字。
4.4 再次入院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5 病员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于病程记录内。
4.6 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等。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4.7 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做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填写记录并签字。
4.8 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4.9 凡移交病员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4.10 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4.11 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4.12 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4.13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查 房 制 度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3、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检查病员。
4、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简要报告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5、查房的内容:
5.1 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5.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
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5.3 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先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医 嘱 制 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除抢救或手术中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现象。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8、通过医院信息系统下达医嘱的医院,要有严格授权体制与具体执行时间记录。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查 对 制 度
1.临床科室
1.1 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1.2 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1.3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 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5 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2.1 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
2.2 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
2.3 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
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2.4 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2.5 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3.药房
3.1 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
3.2 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输血科
4.1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4.2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5.1 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5.2 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5.3 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
及标本的质量。
5.4 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5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6.病理科
6.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6.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6.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6.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7.医学影像科
7.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7.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7.3 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7.4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8.理疗科及针灸室
8.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8.2 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8.3 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8.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9.供应室
9.1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9.2 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9.3 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9.4 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10.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10.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10.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11.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
1.临床病例讨论
1.1 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1.2 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有条件的医院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1.3 每次医院临床病例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治的科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1.4 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总结。
1.5 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2.疑难病例讨论会:
2.1 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2.2 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3.术前病例讨论会:
3.1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3.2 由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
部门人员参加。
3.3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3.4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4.死亡病例讨论会:
4.1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进行。
4.2 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4.3 讨论目的是分析死亡原因,吸取诊疗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4.4 要有完整的讨论记录,由科主任、上级医师签字确认后纳入病历。
手术室管理工作制度
1.手术室护士长是本科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由具备资质的注册护士承担患者的手术配合,对各级手术护士执业范围有明确的授权制度与再评价授权。
2.工作人员管理:
2.1 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严格执行手术室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无菌操作、消毒常规、急救抢救制度、查对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处理原则、特种感染处理原则、防止差错事故制度、安全制度、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
2.2 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拖鞋、隔离衣、一次性口罩、帽子。有皮肤感染灶或呼吸道感染者,不得进入手术室,特殊情况呼吸道感染者需戴双层口罩。手术室工作服不能在手术室以外的区域穿着。
2.3 进入手术室人员未取得院级管理部门的特许,任何个人、科室及媒体不得携带各种摄影器材进行手术拍照、录像。任何人员不能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手术间内使用。
2.4 除参加手术的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见习学生和参观者,需由老师带领或经医务处或护理部批准,并通知手术室护士长和有关科室的科主任。见习或参观者,须在指定的手术间内参观,并接受手术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导,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