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乡镇机关职工租车用车管理制度
xx乡镇机关职工租车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租车用车管理,结合本乡实际,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原则:
机关公务车辆主要是保证乡党委政府领导公务用车。机关各办公室因工作必须和应急用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在外租车:
1、集体到外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政府公务车辆不够的;
2、因工作需要,所到达目的地较远,搭乘客车不便将或误时误事的;
3、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资料、报表等重量在15公斤以上的;
4、职工因疾病、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的;
5、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场的。
6、上级来人检查工作需下村陪同的。
7、受主要领导安排需临时租车的。
二、管理办法
1、各办公室、职工因工作需要在外租车时必须向请示分管领导请示,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批后方可租车。
2、租车费用概由租车者本人垫付,实行每月报销一次,不得由车主前来报账领款。
3、各办公室或职工不得私自租车,确需因公租车者,需报主要领导同意,由乡党政办进行统一安排并做好登记。凡未经登记者,一律不予签字报销。
4、党政副职领导用车每月不得超过400元。
三、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1年8月26日
第二篇:租车用车管理制度
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租车用车管理,同时控制用车费用和保证用车安全,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择优租用、合理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务租车的选择及要求
1、按相关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租赁公司或“公车平台”的车辆。在价位、服务质量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车平台”。
2、严禁租用“黑车”、“私车”、“三无车”、“事故车”等问题车辆。
3、车辆要求证、照、牌齐全有效,按规定办理了保险,干净整洁,车况良好。
4、驾驶员年龄应在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原则上20-60周岁之间),驾龄一般在3年以上。
二、租用车辆的条件和程序
1、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的公务活动用车,方可租用车辆。纸坊城区内工作、会议不得安排公务用车。
2、校办根据租车用途及人数确定车型和数量,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超标准用车。
3、校办负责签发《派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指定专人联系车辆租赁公司或“公车平台”,安排租车事宜。
4、对长期合作且信用良好的车辆租赁公司应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公司、校办各一份,同时报财务备案一份。
三、车辆租用工作人员职责
1、联系车辆租赁公司,确定用车规格、时间、地点等各项信息并及时告知用车部门或带车人,不得发生“误车”现象。
2、协调司机与带车人的联系和沟通,保证用车顺利。
3、用车结束后,督促租赁公司按财务部门要求提供相关票据和办理相应手续。
四、公务用车带车人职责
1、做好与司机的联系和沟通,检查车辆及司机的相关证件,如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保险凭证等。
2、行车过程中,提醒司机保持车速、车距,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行为,做好车辆使用期间的安全工作。
3、每次上、下车后,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漏人掉人”。
4、车辆使用结束后,检查乘车记录无误后签字认可,并及时告知校办管理人员。
五、租车费用标准及结算
1、租车标准:参照“公车平台”计费标准,不得超过“公车平台”计费标准。
2、租用费结算:实行一事一结算,协议单位可定期结算。结算租车费用时,租赁公司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凭校办出据的《用车审批表》,同时带车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核销支付手续。
六、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末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篇:乡镇机关管理制度
* *镇机关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 *镇党委政府
2012年3月
目 录
一、机关干部守则
二、考勤制度
三、会议制度
四、卫生管理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
七、食堂管理制度
八、机关水、电管理制度
九、文印管理制度
十、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一、机 关 干 部 守 则
为了强化机关干部岗位意识,加强组织纪律性,做到廉洁勤政,特制定本守则: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坚持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二)机关干部要加强组织纪律性,精诚团结,勤奋工作,必须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事毕销假。
(三)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对各自的工作要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不推诿扯皮,更不准失职渎职。
(四)自觉做到不吃请、不受贿、不搞铺张浪费。不准在村吃饭喝酒;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在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自觉遵守财务制度,不贪污、借占、挪用公款。
(六)自觉遵守招待制度,严格执行招待标准,做到热情、文明、礼貌、节俭,不讲排场、不摆阔气。
(七)不准利用职权到村、部门、企业乱集资、乱摊派、报销单据,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八)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做到该传达的要讲,不该讲的坚决不说,不泄密,不散布小道消息,在言行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九)要爱护公共财物,自觉遵守卫生制度,搞好办公场所的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要自觉维护党委、政府的整体利益,做到不利于党委、政府利 益的话不说,不利于党委、政府利益的事不做。
二、考 勤 制 度
(一)考勤范围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二)考勤时间
1、机关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每天早晨到党政办公室签到,每天签到时间为早8:00—8:20,下午签到时间为:立春至立冬5:00—5:20,立冬至立春4:30—4:50。
2、每周一早8:30集合,学习或布臵工作。
3、指令加班的,按日常考勤签到签退。
4、夜间值班晚上8:30—9:00签到,第二天早上8:00--8:20签到。
(三)考勤规定
1、平时签到和会议点名由督查审计办安排专人负责,周日、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由带班领导负责。
2、实行指令性加班制度,公休日上班视为加班,加班一天发加班费30元。接到通知不来加班的,按旷工处理。
3、签到完毕,半小时内到岗为迟到,不签者视为旷工。12:00后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元,旷工半天罚款**元,旷工一天罚款**元。
4、机关人员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或安排的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元,旷会或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工作一次罚款**元,到会不签到视同旷会,代签一次分别罚代签者、被代签者、审计办值班人员各**元。
5、机关干部必须按时参加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召集的会议,否则,如因迟到、早退、旷会等原因,被区委、区政府督查通报,罚款**元,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
6、机关干部必须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律使用请假条。党委扩大会成员请假由党委书记批准,党委书记出发不在家时须由镇长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的,先由工作区书记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二天以上(含二天)由党委书记批准。请假条交督查审计办公室存档备查。事毕及时销假。病假须有县(区)以上医院诊断证明。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如事发突然,无法事前请假,由主管领导开具证明交督查办备案,事毕,再由当事人补假。
7、因公派外出或紧急会议、事务等原因,由党政办负责填写《因公派外出、紧急事务不能签到证明》交督查审计办备案。
8、机关干部每月事假限制在2天以内,超过2天的,扣发当月考勤费。年累计事假超过**天的年终奖金扣减50%;超过一个月的,当年不再享受年终奖励;月内病假超过7天的扣除本月考勤费。凡超过请假天数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9、机关干部按上级有关规定在镇政府轮流住宿值班。值班日期以党政办通知为准,时间从17:00至次日早8:30,值班每人每次补助**元。如有事不能住勤,需向带班领导请假,但不享受补助。如无故旷工,每晚罚款**元。
10、督查审计办公室要认真负责,严格履行职责。如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敢对违规行为进行督查并记录,每发现一次,罚值班审计人员每人100元。
11、每周岗位考勤情况由督查审计办汇总,于下周一公布,公布内容为出勤情况、罚款情况。被罚者必须于公布当日将罚款交财政所,否则从有关待遇中加倍扣除。
三、会 议 制 度
(一)党委会
1、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党委成员、人大主席。党委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2、会议议题必须在会议前向党委书记提出,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
3、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时,党委会方可召开。
4、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形成的决议,各与会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
(二)党政联席会
1、党政联席会议由镇党委、政府成员、人大主席团主席参加。
2、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在家时由镇长主持。
3、党政联席会议视工作情况确定召开时间。
4、汇报议题时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拿出初步办理意见。在讨论问题时各成员要畅所欲言,对会议形成的决议,要认真执行。
(三)党委扩大会
1、党委扩大会议由党委、政府成员,人大主席团主席,各工作区书记,财政所长,计生服务中心主任组成。研究有关议题时,相关站所负责人列席。党委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2、党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在家时由镇长主持。
3、党委扩大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也可视工作情况随时决定召开。
4、会上汇报议题时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拿出初步办理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决定。
5、各成员要认真执行会议的决议决定,确保落实到位。
(四)全体机关人员会
1、例会:正常情况下,机关人员每周一早8:30集合,学习或布臵工作,通报有关情况。
2、机关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
四、卫生管理制度
(一)机关(含计生委、服务大院)设卫生区14个,每一卫生区设组长一名。
(二)各卫生区、办公室必须保证清洁卫生,每天至少打扫一次,不留死角,随时保持清洁。
(三)各卫生区卫生由卫生辖区内成员负责打扫,各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打扫。
(四)全体机关人员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泼污水。
(五)党政办公室每周二组织各卫生区组长对卫生保持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于下周一例会时通报检查结果。未派员参与检查的扣该卫生区10分。对评比结果低于80分的卫生区、办公室,罚该卫生区组长**元、成员每人**元。连续两次得分低于80分的,加倍罚款,罚款从当月考勤费中扣除。卫生评比第一名的卫生区、办公室,奖组长**元,成员每人**元。
(六)奖罚款由财政所每月兑现一次。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费管理
1、各单位收取资金必须使用财政统一票据,严禁使用其他收据乱收费用。
2、全面实行“票款分离”制度,执收部门不直接收取现金,应收现金由财政所收取。
3、需处理、变卖物品和资产,由相关单位会同财政所、审计办共同处理,所得资金交财政所统一管理。
4、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家现行的政策及政府的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征收资金,不得怠征怠管,不准挪用或坐收坐支。
(二)审批管理
1、机关公共财产登记备案制度:机关所有室内公共财产按所属办公室依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备案,由财政所人员和所属办公室负责人共同核查,列出清单,一式两联共同签字后,一份张贴在所属办公室,一份由财政所存档。
2、申报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要量力而行,先批后支。确需支出,先写出书面审批单,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生产性支出**元以内的由镇长审批。**元以上的由书记办公会审批。
3、财务报销制度:实行镇长和主管领导共同签字制度,所有开支必须使用正规发票,由主管领导初审后报镇长审批,经办人需签字注明事由、时间,以示负责。
4、借款制度:按规定管理现金,严格控制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因公确需借款的,须经镇长签批,并约定结算或还款时间,逾期者从次月起停发借款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5、汇报制度:收支情况每周向书记、镇长汇报一次,每月向书记办公会汇报一次,每半年向党政联席会汇报一次。
(三)物品采购、出入库管理
1、物品采购
因工作确需采购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时,由相关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党政办(财政所)会同提出申请的办公室人员一起购买。审批权限按申报审批制度执行。
2、物品验收入库
(1)物品采购后,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登记保管。(2)物品进库验收内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3)库存物品要标记鲜明、名称正确、数量准确、规格分明、做到帐、卡、物一致。
3、物品出库
(1)使用物品时需相关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到仓库领取。
(2)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库存物品时,要验看物品使用申请单。出库单要有领取人、保管人签字,申请单要登记存档。
4、物品清点
每月月末由党委秘书会同财政所长共同清点库存物品,台帐一式四份,财政所、保管员各存一份,报书记、镇长各一份。
(四)接待费用管理
来客接待一律在镇伙房安排,因接待能力等原因伙房无法安排的,经镇长批准后由党政办在本镇定点饭店安排接待。午餐一律不准安排酒水。所有接待一律不安排烟、饮料。
因招商引资等项工作,需要在镇外饭店接待的,实行申请、限额制度。其费用由经办人垫资,经审核同意后履行相关手续予以报销入账。
财政所每月1日前汇总各办公室提报的接待费用单据并进行分类登记,于当月5日前报党委书记,由党委书记、镇长组织有关人员联合审查,未经审查,一律不得签报入账。
(五)其他几项费用的管理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14周岁父母双方各**元,子女达到14周岁以后,不再享受。
2、新增人员经费管理
机关调入或分配人员自上班之日起发放工资,15号以前上班者发全月工资,15号以后上班者发半个月的工资。
3、法定婚假、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考勤费、岗位补助及阶段性工作考核奖不再享受。
4、差旅补助
机关一般干部因公到市、区开会、办事,在没有公派车辆的情况下,凭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核签的公务出发通知,到财政所领取差旅补助,到区每次补助**元,到市每次补助**元。
六、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驾乘与调度
1、镇机关所有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调配使用。
2、党政办主任负责车辆调度,党政办主任外出时由党政办主任委托的副主任或秘书负责。
3、车辆安排的原则:先会议,后事务;先急后缓,先主后次。
4、车辆调度办法:党政办于每天早晨7点前公示车辆出发信息,以便统一协调到市区开会、办理业务等乘车事宜。班子成员因公出发,由所在 办公室协助管理的车辆负责,所在办公室无协助管理车辆的,由党政办派车。一般干部公务出发可以搭车,因紧急公务出发未搭车的,持会议通知,领取差旅补助。
提倡机关干部自备普通代步工具,以方便出行。
5、机关工作人员接送安排。周一早、周四早接,周三下午、周六下午送,周日如加班,早晚接送。如因特殊天气影响行车安全或阶段性工作繁忙,无法安排接送,党政办应提前告知。
6、所有车辆,原则上夜间一律放入车库,没有车库的停放在机关院内。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7、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务车辆,一切公务活动由专任司机驾驶。
8、严禁私自出车、借车,私自出车或借车引起的责任和后果一律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9、严禁机关车辆参与婚丧嫁娶活动,否则,每次罚专任司机**元。
10、严格控制使用出租车,因特殊情况使用出租车,由党政办提出申请,报镇长批准。
(二)车辆燃修管理
车辆燃修按定额包干原则,实行限额控制管理。
1、车辆燃修费用必须做到节俭高效。
2、车辆实行定点持卡加油,定点审批维修。
3、车辆燃修费实行全年总包干,月张榜、年汇总。
4、责任奖惩。任何车辆不得突破燃修费包干,燃修费包干使用完毕后,财政不再列支,由驾乘人员自行负担。节约燃修费用的,将节约额的25%奖励给专任司机。未经批准擅自加油、修车的,所有费用概由专任司机承担。因技术责任、管理责任造成的燃修费超限额支出,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5、严格控制车辆长途出发。车辆到市内三区以外的县出发须由镇长批准,车辆出市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否则由此形成的燃修费用、过桥过路费用不予报销。
6、经批准到市外出发的车辆,按实际行程追加相应的燃油费用。
(三)保养、维修与结算
1、保养与维修
(1)实行定点保养、维修制度。
(2)一般维修由专任司机提出申请,经镇长核准,由财政所与专任司机一起到修理厂办理。
(3)保养与大修由党政办按车辆保养需求提报申请,经书记办公会批准后,由财政所与专任司机一起到修理厂办理。
2、结算
结算一律采用支票方式进行,任何人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每月月初由财政所、审计办到修理厂核算上一个月的车辆修理及花费情况,并报镇长、书记审查。
(四)车辆保险
车辆保险由财政所按财政局规定办理。
(五)其他
1、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对车辆进行内外装饰。
2、机油、防冻液由财政所按各车车况、行车里程及时配发。
(六)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管理制度,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随时搞好车内外卫生,做到车容整洁。出发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出车及时、安全。
3、服从机关管理规定,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值班。不出发时一律在办公室等候,值夜班时要住在机关,保证必要时能及时出车。
4、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听从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周到,待人热情。凡不服从调度或不按规定出车的,予以辞退。
5、驾驶员设安全奖。全年无责任事故奖**元,出现一般责任事故,其损失由专任司机承担,并扣发年终安全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由专任司机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食 堂 管 理 制 度
(一)食谱公示
每天公示当日食谱,并严格按照公示的品种制作,按公示的价格售卖。否则,每失误一次,罚相关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炊事员)每人**元。
(二)物品采购
按照每周食谱计划采购物品。采购前,首先根据一周食谱拿出预算与购物明细,报司务长审核。经审核确定后由司务长及炊事班长共同外出采购。购物人员对所购物品数量、价格进行登记;每周一核对、每月一汇总。
(三)卫生管理
经常性地保持好伙房内部和院落卫生,炊具、餐具及时消毒,不采购、不使用霉变蔬菜、饭食,冷案、热案分开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就餐人员自觉维护就餐环境卫生,不得进入伙房内部操作间,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炊事员**元。
(四)就餐管理
到食堂用餐的必须是机关人员,其他人员未经许可,概不接待;财政所不得向本单位以外人员出售餐卡。就餐时自带餐具凭卡就餐,严禁现金 交易;伙房按规定时间开饭,不得随意提前和拖延;因加班需延迟用餐的,须及早报告党政办,以便伙房备饭。(早餐7:30-8:30,午餐11:40-12:40,晚餐18:00-19:00)
日常生活补贴,按月造表发放。各人根据个人情况按月充值餐卡。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餐卡余额可到财政所退款清零。
(五)接待管理
1、因公需接待上级或其他单位来人的,按对口接待原则,由分管领导及早通知党政办负责人,告知来客单位和来客人数。由党政办按接待标准(原则上每人**元)开具公务接待派餐通知单,凭单到接待室安排就餐。
2、酒水一律由党政办按接待标准提供。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由酒水管理人员填写出库登记表提前将酒水摆放至接待室,餐后及时将剩余酒水及时回收入库并登记。
3、陪客领导在餐后对接待标准、饭菜质量和数量、饮用酒水情况进行确认,在派餐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六)核算管理
实行成本核算制度,伙房不得盈利,亏损由炊事班长负责。每月由司务长会同炊事班长按月核算上报党政办主任审查,最后报镇长审核签字报销。
(七)组织纪律。
食堂人员须按时上下班,并遵守卫生纪律,分工协作,搞好餐饮服务。不得私自拿走伙房的一切用具和食物,如发现并经查实的予以辞退。要爱护公物,人为造成公物损坏的,一经发现,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八、机关水、电管理规定
(一)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等高耗能电器设备,否则,一经发现每次罚款**元。
(二)宿舍办公室使用灯泡控制在60W以内,做到人走灯灭。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元。
(三)办公室下班后应将所有用电设备关闭,否则,每发现一次罚相关办公室主任**元。
(四)注意节约用水。发现自来水长流,要及时关闭,否则,罚区域责任人各**元。
九、文 印 管 理 制 度
(一)来文来电
由党委秘书负责登记,党政办主任及时阅办,党委书记签字批阅后由秘书负责传阅,承办人签字后交秘书保管。区以上会议下发的文件,会后由分管领导及时交秘书存档;区级各部、委、办、局下发的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各办公室登记存档。
(二)发文
凡镇下发的文件,由有关办公室行文,分管领导签阅后,经党委政府联席会议研究或经党委书记、镇长审阅签字后方可打印下发,并交由党委秘书登记存档。
(三)打印材料
1、打印及复印材料须由党委秘书签字或开具复印通知单,否则不予打印或复印。
2、需要打印的文件材料,格式要规范,字迹要工整清楚。打印材料谁起草,谁校对,并由党委秘书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盖章。
3、外出打印或复印材料,需经秘书签报、镇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四)公章管理及使用
镇党委政府印章由党委秘书保管。一般事项启用党委印章须经党委书记同意,启用镇政府印章须经镇长同意。重大事项启用公章,须经党委会议研究或审查后方可办理。秘书要搞好登记,并由具体经办人签字。
十、* *镇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保障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的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的工作范畴
机关临时工勤人员指在镇机关从事计划生育保健、车辆驾驶、炊事及其他管理工作的人员。以上人员没有取得行政或事业编制,在日常工作中协助公务员、技术人员开展相关业务。
(二)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的录用
由党委、政府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确定用工数量和用工年限。使用临时工勤人员须在上级限定的名额内采用公开考选的形式择优录取。
(三)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的管理
对机关临时工勤人员实行日常考核及考核制度。
(四)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的工资
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的工资由镇政府依据有关规定按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服务年限、服务岗位及工作业绩确定。
(五)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的养老保险
机关临时工勤人员参照农村干部管理办法,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或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六)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的辞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造成较大损失的;
3、严重扰乱工作秩序,造成较坏影响的;
4、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拘役、判处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5、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或包庇、纵容、干扰、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
6、越级上访或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恶劣的;
7、考核不合格的。
凡被辞退的,停止一切工资福利待遇。
(七)机关临时工勤人员的退休(退职)
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的临时工勤人员应予办理离岗手续,终止劳动关系。
(八)其他
1、因机构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及上级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作出明确部署等原因无法执行本办法的,按上级政策和有关文件执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乡镇机关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管理制度
机
关
会
议
制
度
一、书记碰头会
1、书记碰头每月举行数次,由党委书记召集,书记、副书记参加;
2、书记碰头会主要是沟通情况,研究工作。
二、党委会、党委扩大会
1、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2、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事关全镇全局的重大综合性问题;
3、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每月举行1-2次。
三、镇长办公会
1、镇长办公会议由镇长召集并主持。镇长、副镇长、党政办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镇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布臵政府工作;
3、镇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1次。
四、镇村组三级干部会议
1、全镇二级干部会议由党委或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召开;
2、二干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镇机关部门例会
1、部门例会由党委副书记和副镇长根据需要分别召集并主持;
2、例会主要任务是总结前阶段、布臵下阶段工作;
3、党委副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群部门(包括协理员室)例会。各副镇长分别负责召集和主持分管部门例会;
4、党委书记和镇长分别参加有关例会;
5、例会一般在每月5日前举行,并在每月5日将本系统当月工作安排和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列表,交主要领导审阅、党政办备案。
六、分管条线会议 分管条线会议由有关党委委员、副镇长召集和主持,事前申报,经镇长(副书记)同意,党委书记批准,方可召开。
七、会务工作
(一)会议通知
1、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镇长办公会、三级干部会、七一纪念会、表彰会、冬训会及经党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会议由党政办负责通知;
2、条线会议和部门例会及各部门召开的碰头会由各条线、部门自行通知,但需到党政办备案;
3、党代会由组织办通知,人代会由人大通知。
(二)各类会议按要求做好会标、茶水、记录、催会等工作。
机
关
学习
制
度
1、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特制订机关学习制度。
2、机关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原则,集中学习时,必须准时参加,遇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和召集人同意后方能请假,未经准假而不参加学习者,作擅自离岗处理。
3、党委中心组学习全年至少开展10次,可结合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进行,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中心组成员要按要求记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和理论研讨文章。
4、机关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内容为政治、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和部门学习、工作情况交流。机关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底周末的上午举行。
5、机关工作人员要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和“五五”普法等内容,有的放矢开展好自学活动;工作人员如需参加提高学历水平的各类进修学习,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参加。
述
职
述
廉
制
度
一、述职述廉对象 镇党政、人大领导班子成员; 镇机关部门中层干部(正、副职);村(社区)两委人员。
二、述职述廉内容
1、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情况。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4、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在本岗位或分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5、在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安排。
6、个人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情况,在行使行政权、执行权和其他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7、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实施方式
述职述廉工作由镇党委统一安排,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党政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书面材料上交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镇组织办、镇纪委同时备案。
2、镇机关中层正、副职干部述职述廉结合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交流会同步进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年中和年底共2次,同时结合开展“三服务”评议活动,组织相关人员测评打分。
3、村两委人员每年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并邀请村民代表、村属企业业主代表、群众代表参加会议,组织好对村干部的评议工作,全面落实基层干部勤廉双述制度。
机
关
工
作
制
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严禁拖拉推诿、马虎了事,要搞好团结,互相协作,增强工作合力。
二、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监督。
三、上班期间,不准打球、打扑克、下棋,不准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串岗,不影响他人工作。
四、严禁赌博。如发现或查实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按党纪、法律严肃处理。
五、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随便议论他人,严守秘密。
六、自觉执行上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严格遵守中午禁酒规定,不给基层厂村增加负担。
七、开会时要准时到会,遵守会场纪律。会场内不得接打电话,手机应设臵到振动状态,无故不参加会议按旷工论处。
八、对基层请示工作、提出问题要及时答复,认真办理,小事不超过一天,大事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情要作好记录,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
九、对办事群众要热情接待,耐心诚恳,有问必答,不得推诿刁难。
十、对布臵的每项工作要分级进行检查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重大工作部署,主管领导要亲自抓。
十一、各部门要按季度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应完成的主要任务,并定期检查落实。半、要认真总结,并提供书面报告。
公
务
接
待
制
度
一、对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来镇公务的人员,机关各部门要按照“热情接待,厉行节约,执行标准”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二、上级领导机关和部门因公务来镇,各部门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副局级以上领导公务来镇,要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三、接待用物品的规定
1、接待用烟:纯属机关接待的公务来客,标准为每客1包,一般用烟由分管领导批准,由部门负责人到党政办领取。特殊用烟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党政办统一办理。
2、接待礼品:公务来客一般不安排礼品。需安排礼品的,一律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由党政办统一办理。
四、接待用餐:
1、公务来客需要用餐的,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用餐,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党政办公室开具就餐单交食堂安排,标准为每人每餐25-40元(含陪客人员),具体由党政办掌握。来客人数较少的,尽可能合并用餐。、严格控制外出用餐,确需外出用餐的,需经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五、接待水果:在本镇召开的各类片会和上级部门来镇召开的座谈会、调研会、督办会可安排招待水果,标准为每人5元,由党政办统一办理。
六、本镇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安排用餐和礼品、水果及用烟,特殊情况经镇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办理。
七、使用会议室须提前告知党政办,以便统一安排。
机 关 办 公 用 品 购 臵 制 度
一、实行统一采办制度。机关所需办公用品由党政办按党政领导要求和实际情况,为各部门统一购臵;各部门未经授权,不准自行添臵办公用品。
二、实行事先审批制度。各部门如确需购臵办公用品,应事先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长审批,数额较大的,须经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决定,由党政办委托市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
三、实行采购比价制度。所购物品价格超过市场平均价,或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拒付货款。
四、实行统一管理制度。机关办公用品应按《机关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各部门未经同意请勿自行串换或添臵办公用品。不得自行接受外单位或个人的赞助。本制度实施前,已接受赞助办公用品的,应界定为集体资产,接受党政办管理和调配。
五、党政办所购臵办公用品的票据,须由经办人签名后交镇长签批,未经签批的发票,财政所不予报销。
机 关 考 勤 请 假 制 度
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有病请假。工作时间要恪尽职守,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二、机关考勤小组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抽查考勤,各部门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勤。
三、因事、因病或因公离开岗位的应执行请假制度。请假程序为:
1、工作人员公出须报告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的须经分管党委委员、副镇长批准;请假2天以上(含2天),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须经镇长批准,党委部门工作人员须经副书记批准。
2、政府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含2天)须经镇长批准;党群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含2天)须经副书记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以上(含3天)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党委书记外出期间由镇长批准)。
3、人大主席、镇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协理员请假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四、病假须凭医院证明;事假一律凭请假条。因情况特殊而作口头请假的事后应立即补开请假条。请假条交党政办备案。
五、不经批准而缺勤或未请假而缺勤的作旷工处理。迟到一次半小时以上者作旷工半天论处。
六、考勤工作以本部门考勤为基础,结合机关考勤组不定期抽查进行。对违反作息制度者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辞退处理。
七、旷工半天者从当月工资中或年终奖金中扣人民币50元。一年中连续旷工满15天,或旷工总天数满30天者予以辞退处理。
八、党政、人大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以身作则,并切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和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机 关 值 班 及 休 假 制 度
1、机关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由党政办负责安排,并做好协调、检查、督促工作。
2、实行重大事项值班制度。对防汛、抗旱、信访稳定等突发事件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及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3、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值班时间,坚守值班岗位,不擅自离岗、脱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须向党政办负责同志汇报,经同意后,委托他人值班。
4、值班人员须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工作,如遇重大事项立即与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信息沟通,以便及时处臵。
5、按规定执行休假。休假程序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休假最多可分两次进行,事假天数可冲抵应休假天数。
机 关 资 产 管 理 制 度
一、党政办公室对机关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资产均须按规定标准统一配臵。
二、建立、完善机关资产管理台帐,党政办、财政所建立总账,各部门建立分账。党政办、财政所和各部门每年联合清产核资1-2次,做到账账相符,账货相符。
三、资产增加和减少均应填写资产损溢表,资产损溢表一式三份,党政办、财政所及有关部门各留一份。
四、资产增加由有关部门填表后,经党政办同意,方可登记上册使用。资产减少,由部门填写资产损溢表,经审批后方可销账。
五、资产出借,应根据党政办签发的借单方可出借,并及时收回。
六、资产维修与处理,由党政办统一办理,并报镇长审批。
七、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标准为工作人员配臵的用品,如工作调动应主动移交。不能或不宜移交的可作折价处理,数额较大的需报镇长审批。
八、本制度所称资产统一规定为100元以上物品。
文
稿
管
理
制
度
一、文稿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规划、报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讲稿,由党政办负责起草。人大规划、报告由人大办负责起草。涉及条线、部门的领导讲稿由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起草。人事任命文稿由组织部门起草。
二、文稿校审:以党委、人大、政府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材料,由各起草部门核对并经党政办公室审核。
三、文稿签发:党委、政府印制的文件,由主要领导签发。党委文件由党委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镇长签发。条线、部门发文,由分管领导签发,党政办审核。印制文件,需经领导签发后才能办理文号,送文印室印制。
四、文稿印制:送文印室打印的文稿,需经党政办同意并作登记。已配臵电脑的部门,原则上由部门负责文稿打字,经党政办同意并登记后送文印室油印或复印。未配备打印机的微机,以U盘(或软盘)送文印室打印的,也需党政办同意和登记。
机关工作人员有关用车规定
一、本市范围内,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如党委政府用于接待或重大集体活动,需要安排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如部门确需用车,且原则上5人以上参加市会议、培训或组织其它活动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二、市外,由部门负责人持有关通知、文件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三、享受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的机关工作人员,驾乘自备车赴外县市公务活动的,从本镇至目的地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据实结报,并按里程结报自备车费用补贴,标准按市规定执行,补贴里程以交通部门核定的从本镇到目的地的公路往返里程计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外县市公务活动的,可据实结报公交车船费及目的地有关交通费用。
四、结报办法,机关工作人员每次赴外县市公务活动结束后,凭本人填写的交通费报销单(附有关票据),经党政办审核后,交镇长审批
五、机关工作人员赴外县市公务活动中,使用基层单位提供的交通工具或并乘他人车辆,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未驾乘自备汽车的,不予结报交通费。
第五篇:用车管理制度
用车管理制度
一、商品车
1、商品车做为公司销售产品,一般不能进行使用。如有特殊请况进行使用(例如:车展)
时动用商品车,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交综合部审批,方可使用。拟定责任人。如商品车在途中有发生事故,由当事人一人承担。
2、商品车加油,则由销售部人员申请,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在综合部领加油卡加油,并
开具回单,否则视为个人行为,公司不予承担所加油费用
二、试乘试驾及工作车
1、试乘试驾车是给客户用来体验公司产品性能的。所以此车将由销售部负责人监管和维
护。平时尽量不要使用此车。并保证此车的车况良好的车内清洁。
2、工作车是公司搬运贵重物品,财务送现金去银行及售后进行车辆施救等,一些重要急
切时事情所用。
3、工作车由综合部进行管理,如需要用工作车,先在部门申请,并到综合部进行登记,方可用车。(综合部开具出门证)。
4、使用此车者必须保证车内的清洁,若发现车子有状况要及时报告综合部管理人员,交
予售后部进行检查、修理。
三、私车公用
如需借用公司领导或员工的私车,必须先在征求车主同意,再写申请经部门领导和综合部领导同意,方可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