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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用气意向书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0-54412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25 15:26: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天然气用气意向书

商业用户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

甲方:

乙方:

本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签署:(下称“甲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公司,地址位于,邮编(下称“乙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邮编。

鉴于:

1、甲方作为唐山市最大的燃气管道运营商,为上游供气企业单位提供、上报科学天然气供气需求量,有义务保障下游用气企业单位天然气供应。

2、乙方利用天然气优质、高效的特点,节约经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建立绿色、高效生产企业经营模式,计划使用天然气。

3、甲乙双方愿意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开展谈判,并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使用、购买天然气达成后续协议。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第一条 定义

1.一方:指本意向书的任一方。2.双方:指本意向书的甲方和乙方。3.后续协议:指甲方和乙方就天然气供气事宜一致达成的管道燃气供气合同。

第二条 条件 1.本意向书双方理解并同意,双方同意,本意向书表达了双方努力签订天然气供气协议的真诚愿望,可作为双方上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申请天然气管道建设安装、供气项目的支持性文件。

2.双方在本意向书项目下的合作,须符合河北省天然气产业规划。

第三条 质量

双方同意甲方按照本意向书向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产品应符合天然气执行标准gb50028-2006。

第四条 供气时间、年限及数量 1.供气起始时间为甲方为乙方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安装、验收完毕,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具备供气条件,签订管道燃气供气合同。2.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供应天然气产品的交付期应不少于起始日之后的三十年。3.甲方在2014年以前将管道铺设到乙方项目工地,以方便乙方2014年项目总体规划。

第五条 有限期

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十八(18)个月,在有效期限内双方未签署燃气管道建设安装合同与燃气供气合同,本供气意向书视为作废,如果双方同意,本意向书予以延期。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的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在管道燃气供气合同中进一步协商确定。2.本协议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份。3.本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日篇二:天然气意向书 商业用户管道燃气

供气意向书

甲方:丽水天燃气公司

乙方:

签订地址:

签订时间:

本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在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签署:(下称“甲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

和存续的公司,地址位于,邮编

(下称“乙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

存续的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邮编。

鉴于:

1、甲方利用天然气优质、高效的特点,节约经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建立绿色、高效生产企业经营模式,计划使用天然气。

2、乙方作为丽水市最大的燃气管道运营商,为上游供气企业单位提供、上报科学天然气供气需求量,有义务保障下游用气企业单位天然气供应。

3、甲乙双方愿意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开展谈判,并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甲方向乙方使用、购买天然气达成后续协议。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第一条 定义

1.一方:指本意向书的任一方。2.双方:指本意向书的甲方和乙方。3.后续协议:指甲方和乙方就天然气供气事宜一致达成的燃气管道建设安装合同和管道燃气供气合同。4.年:指在任一公历年-月-日北京时间00:00时开始并在一个公历年-月-日相同时间结束的时间。

第二条 条件 1.本意向书双方理解并同意,双方同意,本意向书表达了双方努力签订天然气供气协议的真诚愿望,可作为双方上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申请天然气管道建设安装、供气项目的支持性文件。

2.双方在本意向书项目下的合作,须符合山西省天然气产业规划。

第三条 质量

双方同意乙方按照本意向书向甲方提供的天然气产品应符合天然气执行标准gb50028-2006。

第四条 供气时间、年限及数量 1.供气起始时间为乙方为甲方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安装、验收完毕,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具备供气条件,签订管道燃气供气合同。2.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应天然气产品的交付期应不少于起始日之后的三十年。3.用气设备使用我公司壁挂炉,预计用气时间为: 年 月。4.乙方在2012年以前将管道铺设到甲方项目工地,以方便甲方2012年项目总体规划。

第五条 有限期 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十八(18)个月,在有效期限内双方未签署燃气管道建设安装合同与燃气供气合同,本供气意向书视为作废,如果双方同意,本意向书予以延期。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的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在管道燃气供气合同中进一步协商确定。2.本协议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3.本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 日篇三:天然气供需意向书(标准)天然气购销意向书

甲方(供气单位):丽水天燃气公司 乙方(用气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作事宜,签订本天然气供需意向书。

一、拟供气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天然气用量:在拟供气时间内,甲方供应乙方天然气用

量为2012年 万方、2013年 万方、2014年 亿方、2015年 亿方。

三、天然气价格:依据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秦皇岛—沈阳管道天然气出口价格和管输运行费用确定,天然气价格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随之调整。现经双方协商暂定价格 元/方。

四、计量方式:以天然气交付点流量计计量值为准,若计量有误差,双方协商解决。

五、质量要求:在合同期内,甲方交付给乙方的天然气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气》(gb17820-1999)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

六、结算方式:执行按月结算方式,具体条件按双方未来签订的《天然气购销合同》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本意向书是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是双方未来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中包含的主要条件与条款的意向性 1 陈述。

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双方签订正式天然气购销合同后自然终止。

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丽水天燃气公司(公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 方:

(公章)

代表人:

年2 日 月篇四:天然气用气意向协议

供方:

用方:气 协议 书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使用天然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甲方承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供气质量保障及价格低于市场大客户(同等用气量)价格的前提下为唯一的天然气供应商。

二、乙方供气标准及价格

1、供气标准:乙方为甲方供气管径为dn273×7,运行压力1.6兆帕,燃烧值为36焦耳/m,流量2亿m3。

2、供气价格:天然气价格按物价局收费标准为:夏季***元/nm3,冬季***元/nm3。乙方最终为甲方供气优惠价格为:夏季***元/nm3,冬季****元/nm3。若合同签订后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文件精神调整天然气价格,乙方承诺在物价局收费标准上优惠****元/nm3

三、乙方服务内容及优惠条件

1、甲方项目范围内燃气管网、燃气设备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国家认可并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施工,也可委托乙方进行免费设计和施工,相关材料由甲方提供。

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用气前将燃气管网敷设到甲方指定位置。

3、甲方在具备点火条件后提前十天告知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天然气烘炉工作,供气压力及供气保证措施等具体问题在烘炉前双方做进一步洽谈。

4、按照《天然气初装费及天然气供气价格的批复》(宁价工字(2001)第22号)文中规定,开口费为45000元/吨,乙方承诺免收甲方开口费。

5、依照《供用气合同》中“竣工验收正常运营后,乙方收取甲方管损费,该费用按用气总量的0.01%收取”,乙方承诺全部免收甲方该项费用。

6、乙方保证甲方在具备施工条件后,在一个月内完成天然气调压站建设及天然气管道支线开口处至调压箱接口处管道工程安装。

7、技术及售后服务:乙方设专业人员定期对燃气管道、调压箱、流量计、阀门、阀井等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等工作,费用按乙方收费标准优惠30%收取。

四、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协议约定选择乙方为唯一的天然气供应商,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按甲方年用气总量的20%收取费用。

2、如乙方原因造成天然气用气量、流量、压力等级等不能满足甲方生产的正常需求,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生产经营的损失。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年

乙方:****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月 日 月 日篇五: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编号:西气(意向书)第yxs-122号

中国石油西气东输

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卖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

买方: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本意向书由以下缔约方联合签署: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简称“卖方”或“西气东输”)2.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买方”或“华电新能源”)买方和卖方以下单独称为“任何一方”,合称为“双方”。双方同意由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江西华电南昌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待项目落实后,由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项目主体,并签署合同。

本意向书于 年 月 日 在 上海 签署。

序言:

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本意向书,旨在记录经双方原则同意的关于天然气买卖的基本条件与条款。据此条件与条款,卖方愿意销售、运输和交付,且买方愿意购买和在供用双方协商的分输站接收规定数量、价格的中国石油供应的天然气。具体条件与条款分述如下: 1.定义

(具体定义条款待双方商谈明确记述)2.有关本意向书 2-1.本意向书是双方关于未来签署的国际惯例照付不议《天然气销售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中将包含的部分主要条件与条款的意向性约定。2-2.本意向书属商业秘密。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意向书内容向第三方透露。因相关法律规定、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要求或政府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2-3.本意向书在出现导致意向书无法正式执行的“不可抗力”时,或在“合同”正式签订后,自动终止。本意向书终止前双方发生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2-4.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卖方执二份、买方执二份。3.合同洽谈 3-1.在本意向书签署之后,买卖双方应书面指定专人进一步洽谈、签署正式合同;合同将在双方共同确认的基础上,对根据第4条至第21条的内容进一步明确。1 西气东输与华电新能源的《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4.标的物

“合(转载于:天然气用气意向书)同”的标的物为“天然气”。5.供气时间及年限 5-1.“起始日”为双方共同议定的一个具体日期。本意向书规划的具体供气时间将根据西气东输相关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在合同中约定。5-2.“交付提取期”为从起始日起到“合同”规定的某一日期为止的卖方销售和交付且买方支付和提取天然气的期间。卖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连续、稳定供气,买方承诺在合同期间内连续、稳定用气。6.数量 6-1.“年合同量”,合同量中约定。6-2.“最大日量”,是交付和提取的天然气最大日用量,具体在合同种进行明确。6-3.“全年日均合同量”,是交付和提取的年度日平均气量,是“年合同量”÷ 全年实际总天数。6-4.“最大年量”,是交付和提取的天然气最大年用量,是“年合同量”+“补提气量”,但年内任何一日的日交付量不应大于“最大日量”。6-5.双方同意,供气气源用中国石油进口自中亚或lng的国外气源以及其他气源进行统一平衡。7.交货方式与地点

7-1.卖方将通过中国石油的管道将天然气在“交付点”交付给买方。7-2.“交付点”,是买卖双方通过计量进行交付和提取天然气的地点。本意向书规划天然气

具体交气地点双方将根据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明确。7-3.卖方在交付点向买方交付 天然气的压力具体事宜在合同中约定。8.价格

8-1.本意向书确定天然气气价:执行届时国家发改委或中国石油对天然气气价之规定。天 2 西气东输与华电新能源的《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然气的具体价格将在合同中详细规定。9,照付不议 9-1.执行照付不议原则。“照付不议量”按年度计算,如气量变更,须双方协商,并考虑补提、违约气量等因素。9-2.“年照付不议量”,供气当年(日历年)为双方设备试运转期,不执行照付不议条款,第二年及以后年度为年合同量的[ ]%,具体系数在合同中进行约定。9-3.“年净照付不议量”,是“年照付不议量”扣减应该“扣减数量” 后的量。9-4.“扣减数量”包括:买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免责的未提取气量;卖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未交付气量”;买方因气质不合格拒收的气量。9-5.如果买方年度实际提取数量少于“年净照付不议量”,则买方将按“年净照付不议量”进行结算气款;其中,已付款但未提取气量称为“补提气量”。9-6.当买方在任何年份实际提取气量超出“年净照付不议量”时,买方可在年度剩余期间内,提取不超出累计“补提气量剩余数量”(“补提余额”)的气量。9-7.“补提气量”需在其产生之后3年内予以提取完毕,并需以其产生先后顺序交付。9-8.如果合同期在买方回收完毕全部补提余额之前结束,则相应处理方法应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合同期满之日的补提气量到期另行商议。10.短缺交付 10-1.“短缺交付量”为卖方在交付提取期内的任一日的实际交付量少于日指定量的天然气量。

10-2.任一日的违约气量,是该日的短缺交付量减去因不可抗力和买方违约行为而未能交付气量后的余额。10-3.年度违约气量是该合同年内任一日违约气量的累计量。对于该违约气量,卖方应向买方按天然气价的一定比例减收气款。11.指定程序 11-1.指定程序,是供用双方为实现日常交付需要,对买方向卖方提前通知季、月、周、日用气量议定的工作程序,具体通知程序和时间在“合同”中明确,并列入日常调度规则。11-2.“日指定气量”,是买卖双方确认的由卖方承担的日交付气量,以指定程序中的最后书面通知为准。12.质量 3 西气东输与华电新能源的《中国石油西气东输天然气供气意向书》 12-1.卖方向买方交付的天然气,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体类别在“合同”中明确。本意向书气质符合〔gb 17820-1999〕中国国家二类气标准。12-2.卖方应尽合理努力在整个合同期内交付合格天然气,并应至少提前三天将预期气质变化通知对方。12-3.买方可以接受和利用不符合双方议定的气质要求但仍适用的天然气,这部分天然气的价格将采用供用双方议定的气价。12-4.如果卖方向买方交付的天然气将危害买方设施、违反环境标准或严重影响买方经济性,买方有权拒绝接收不合格天然气。如果买方知情并接收,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交付,并因此确实遭受损失,则卖方应当赔偿买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13.计量 13-1.天然气暂按体积(立方米)计量。如国家能量计量标准和政策出台,则应另外转换衔接并以计量补充协议明确。13-2.天然气计量按惯例应以卖方的计量设施为准,买方可自费安装检查设施;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所属的计量设施均需每年定期标定,届时双方将派代表参与见证、签字确认。如买方对卖方计量结果存在疑义,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计量设施进行标定,如标定符合标准,由买方承担费用;如标定结果不符合标准,由卖方承担费用。13-3.流量计量技术标准、计量程序及误差处置将依规范在“合同”中明确。13-4.有关天然气损耗承担,执行现行规范。14.天然气所有权 14-1.在交付点交付的所有天然气,卖方保证对其拥有所有权,且该等天然气不带有任何担保权、债权设定和索赔情况。14-2.卖方向买方交付的所有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将在交付点卖方流量计出口法兰转移给买方。

14-3.在交付点之前对天然气征收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对天然气征收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承担。15.调峰 15-1.买方同意用气性质属于燃气电站及工业用气的气量安排上配合卖方季节调峰。

第二篇:1.天然气供用气意向书

编号:KLRQ/HB/WHDH/JL-G04-CX02-01-2013 天然气供用气意向书

供方:武汉东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就需方向供方购买使用天然气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供气量:

1、供方按照供用气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向需方供气。

2、需方用气规模:用气量为

万方/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为准。

二、用气地址及供气价格:

1、用气地址:。

2、计划内天然气供气价格执行湖北省武汉市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天然气标方价格。

三、供需双方对供需天然气的承诺:

1、双方约定具备供气条件的时间、供气质量(满足GB17820-1999Ⅱ类标准)、压力、安全性、稳定性以双方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为准。

2、供方承担本意向书所确定的天然气输送、维护的责任和义务。

3、需方同意供方收取合理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费(具体费用以双方签订的燃气管道报装合同为准)。

四、用气量的计量由供方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经双方确认后使用。

五、其他

1、此项目的推进以需方提供厂区总平面图、厂内可用路由及调压设备安置点、用气点及用气规模等依据为前提。

六、附则

1、本意向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至双方签订的供用气合同生效之日止。

2、本意向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3、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为准。

供方:武汉东湖中石油昆仑燃气

需方:

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三篇:天然气用气申请书

用气申请书

邛崃市天然气公司:

我公司位于成都景华百货有限公司5楼,因供热需要,安装冷凝式燃气暖浴两用炉一台,锅炉燃气为:天然气(12T),额定压力为:2000pa。特请批准。

********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作联络函 TO:景华合作商家

FROM:成都景华百货有效公司 SUP:商场近期工作的沟通

尊敬的景华百货各位合作商家:

感谢各位商家长期以来的支持和帮助,保证了景华百货顺利的在2017年10月1日试营运。

试营业以来商场管理方不断的完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外广场休闲区域设施设备的添置工作还在按计划进行。商场内场的暖气供暖工作经我方与多个部门的协调将与2017年1月完成。

商场在试营业已经完成近70%面积的招商运营,招商与品牌调整工作我们没有松懈,始终保持与各优秀品牌的良好沟通与互动。商场1楼的主力店ZARA品牌集合店装修已经完成,即将在2017年1月XX日开业;1楼的时尚甜品店SOOO XXX确定在2017年1月XX日开业;1楼近600平米规划的运动区域已经完成与阿迪达斯,NIKE等品牌的签约,品牌公司已经确定于2017年1月进场装修;商场5楼的呕歌KTV也进入了开业倒计时阶段,1970咖啡厅也将在近期完美亮相;太平洋影院将在2017年1月开始营运,全有家居商城也将在2017年1月试运营。我们深信众多商户的陆续开业对整个商圈人气的带动,各店铺业绩提升会有很大帮助。

商场管理团队近期工作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积极配合即将开业商户的开业准备工作;借机抓好商场营销促销,缩短市场磨合期,整合现已开业商家与即将开业商家的各类营销资源,统一策划,管理团队将把握好营销活动推出的时间,形式,规模和力度。放大营销资源的促销功能。创造有利销售的活动宣传,为各商户的销售提升做出努力。

致力将景华百货打造成为邛崃首屈一指的百货综合体是商场整个团队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与工作方向。试营业期间也暴露出管理新团队工作中的很多管理不足与工作漏洞。我们调整总结,加强了各部门员工的专业培训与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与商家保持顺畅沟通,了解商家需求,完善前期工作。努力建立一支有现代商业组织体系,管理体系,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和流程体系专业团队。

“不积硅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景华的稳步发展离不开商家的信任与理解。建立在甲乙双方真诚的基础上,合作才是长远的。

2017年即将到来之际,祝愿各位商家新年新气象,生意兴隆,阖家安康!

第四篇:天然气意向书

商业用户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

甲方:

乙方:

本管道燃气供气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签署:

(下称“甲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公司,地址位于,邮编

(下称“乙方”):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和存续的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邮编。

鉴于:

1、甲方作为唐山市最大的燃气管道运营商,为上游供气企业单位提供、上报科学天然气供气需求量,有义务保障下游用气企业单位天然气供应。

2、乙方利用天然气优质、高效的特点,节约经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建立绿色、高效生产企业经营模式,计划使用天然气。

3、甲乙双方愿意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开展谈判,并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乙方向甲方使用、购买天然气达成后续协议。

据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 第一条 定义

1.一方:指本意向书的任一方。2.双方:指本意向书的甲方和乙方。

3.后续协议:指甲方和乙方就天然气供气事宜一致达成的管道燃气供气合同。

第二条 条件

1.本意向书双方理解并同意,双方同意,本意向书表达了双方努力签订天然气供气协议的真诚愿望,可作为双方上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申请天然气管道建设安装、供气项目的支持性文件。

2.双方在本意向书项目下的合作,须符合河北省天然气产业规划。

第三条 质量

双方同意甲方按照本意向书向乙方提供的天然气产品应符合天然气执行标准GB50028-2006。

第四条 供气时间、年限及数量

1.供气起始时间为甲方为乙方进行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安装、验收完毕,甲方结清工程款后,具备供气条件,签订管道燃气供气合同。

2.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供应天然气产品的交付期应不少于起始日之后的三十年。

3.甲方在2014年以前将管道铺设到乙方项目工地,以方便乙方2014年项目总体规划。

第五条 有限期

本意向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十八(18)个月,在有效期限内双方未签署燃气管道建设安装合同与燃气供气合同,本供气意向书视为作废,如果双方同意,本意向书予以延期。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的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在管道燃气供气合同中进一步协商确定。

2.本协议一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份。

3.本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第五篇: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95)中油技监字第35号文的要求 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有6章,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加气站内的站址选 择及平面布置、加气站用设备与材料的选用、加气站的辅助生产设施等。

经授权,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四 川省成都市小关庙后街28号,邮编:610017)负责本标准的具体解释。本标准主编单位: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中石油 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章申远 李遂才 郭培林 唐光骏

林存瑛 邓浦林 杨子浦 何莉娟

刘茂君 李仁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 加气站设计规范 SY 0092—98 Design code for compressednatural gas fueling station for vehicle 1 总 则

1.0.1 为在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气站)设计中贯彻国家 的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 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表压),新建、扩建或改建 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固定式加气站的工程设计。1.0.3 加气站的设计应遵照下列原则: 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方便车辆加气;

采用先进技术,努力吸收国内外新的科技成果;

优化设计,经全面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合理的方案。

1.0.4 加气站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 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 语

2.0.1 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

以甲烷(CH4)为主要组分的压缩气体燃料。

2.0.2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 for vehicle

用作汽车燃料的压缩天然气。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汽 车用压缩天然气SY/ T 7546的有关规定。2.0.3 快加气 fast filling

加气机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间少于5min。称为快加气。一般用于向 过路汽车补充压缩天然气燃料。2.0.4 慢加气 slow filling

加气机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间超过5min,称为慢加气。主要用于夜 间由站内压缩机直接向停放在车库内的车辆加气。当达到额定压力时自动关 机。

2.0.5 固定式加气站 fixed gas filling station

对进站汽车进行加气的一套固定装置。它包括储气瓶组、压缩机、加气 机等。

2.0.6 储气瓶 gas storage cylinder

加气站内储存压缩天然气的瓶或压力容器。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钢质无缝气瓶》GB 5099的有关规定。2.0.7 储气瓶组 group gas storage cylinder

多个储气瓶采用立式或卧式排列组合,并用管线将钢瓶连接成一个整体 的储气装置。

2.0.8 加气机 compressed natural gas dispenser

加气站内输气管线以后的紧急截断阀、售气机(计量、计价)、供气软 管、加气截断阀和加气嘴的总称。2.0.9 加气枪 gas filling hose

售气机以后的供气软管、加气截断阀和加气嘴的总称。2.0.10 加气嘴 gas filling nozzle

加气枪插入汽车加气阀内的加气接头。

2.0.11 储气瓶组截断阀 shutdown valve for group gas storage cylinder

截断各储气瓶组气流的截断阀。2.0.12 主截断阀 main shutdown valve

截断储气瓶组气区气源的截断阀。

2.0.13 紧急截断阀 emergency shutdowm valve

快速截断加气机气源的截断阀。

2.0.14 汽车三通加气截断阀 three-way fill/off/vent valve

用于快速截断汽车加气气源,并能在加气后放空加气管内残留高压气的 截断阀(简称加气截断阀)。3 基本规定 3.1 工艺设计

3.1.1 加气站工艺设计应根据气源条件、环境状况、加气量和加气车辆的 特点,经综合分析和技术、经济对比后确定。

3.1.2 加气站的储气瓶按压力编组,宜分为高、中、低三组,其储气瓶的 容积比为l:2:3。

3.1.3 加气站储气瓶组与汽车加气嘴之间应设置储气瓶组截断阀、主截断 阀、紧急截断阀和加气截断阀(见附录A),阀门设置的位置应便于操作。3.1.4 进站气源管线上应设置调压装置,以保证进气压力平稳并防止超 压。

3.1.5 进站天然气应达到现行的行业标准《天然气》SY 7514一88中规定 的Ⅱ类气质指标。增压后的天然气的水露点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SY/T7546的 规定,否则应设置脱水装置。

3.1.6 天然气进、出站处应设置计量装置,计量仪表的准确度不应低于 0.5级。

3.1.7 加气站内的装置及管线,凡需显示增压、输送及储存压力的地方,均应设压力测点。压力表的量程范围为2倍工作压力,压力表准确度不应低于 1.5级。与压力表连接的接头应有直径为1.4mm的泄气孔。

3.1.8 车辆加气应使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进行,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快加气宜设置安全限压装置(加气流量不宜超过0.283m3/min);

慢加气宜采用夜间加气方式,并设置安全限压装置;

加气枪应采用快装式结构,做到灵活方便,安全可靠。3.1.9 加气站内与压缩天然气接触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与其相容。3.2 安全保护

3.2.1 在天然气进站管线上应设置手动紧急截断阀。紧急截断阀的安装位 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

3.2.2 站内的天然气管线和储气瓶组应设置安全泄压保护装置,泄压装置 应具备足够的泄压能力。泄放气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若泄放流量较小,如安全阀超压泄放的气体和设备泄压泄放的气体,可用管线排至安全区或通过放空管排放; 对泄放流量大于2m3、泄放次数平均在每小时2~3次以上的操作排 放,应设置专用回收罐; 泄放流量大于500m3的高压气体,如储气瓶组放气、火灾或紧急检修 设备时排出系统的气体,应通过放空管在半小时内迅速排完。

3.2.3 安全阀的定压不应高于受压设备和容器的设计压力,安全阀的定压(p0)应根据操作压力(p)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p≤1.8MPa时,p0=p+0.18MPa;

当1.8MPa<p≤4.0MPa时,p0=1.1p;

当4.0MPa<p≤8.0MPa时,p0=p+0.4MPa;

当8.0MPa<p≤25.0MPa时,p0=1.05p。

3.2.4 天然气压缩机的卸载排气宜采用回收罐。回收的天然气可输入压缩 机进气管,不得外排放空。

3.2.5 加气机的加气嘴泄压排气应排向安全方向,以防止高压气泄放漏失 时不安全。

3.2.6 天然气放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不同压力级别系统的放空宜分别设置,各放空管进入总管时应能同时 安全放气; 安全阀泄放的少量可燃气体可排人大气,泄放管宜垂直向上。管口高 出设备平台不应小于2m,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 放空管应设置在室外并远离作业区,其高度应比附近建、构筑物高出 2m以上,且总高度不应小于10m。3.2.7 加气站内的压缩机组给储气瓶组加气或直接给汽车加气时,宜采用 程序自动控制并能与手动切换操作。

3.2.8 压缩机组的安全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压缩机出口与第一个截断阀之间应装设安全阀和放空阀,安全阀的泄 放能力不应小于压缩机的最大排量; 压缩机的进出口应设置压力高、低限报警和高限越限停机装置;

压缩机组的冷却系统应设置报警或停车装置; 压缩机组的涧滑油系统应设置压力低限报警及超限停机装置;

压缩机组试运前,应对机组的运行振动进行检测。4 加气站设置 4.1 站址选择

4.1.1 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安全防火要求。4.1.2 加气站的站址宜选择在靠近气源及输气管线的地方。4.1.3 站址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势平坦、开阔,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 站址宜位于城镇和居民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避开窝风 地段; 应具备可靠的供水、供电条件,靠近公路,交通方便。

4.1.4 加气站与附近工业、企业、仓库、车站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距离 应符合表4.1.4的规定。4.2 总平面布置

4.2.1 加气站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进出口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6%,道 路转弯半径不得小于9m。

4.2.2 加气站构建(构)筑物宜联合建设。当压缩机房、消防器材间与办 公用房合建时。除应符合防火要求外,尚应单独设门且向外开启。4.2.3 站场的竖向布置应根据地形及工艺操作、检修等要求确定。4.2.4 加气机宜独立设置,两加气机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并应保证道 路通畅。

4.2.5 加气站内的储气瓶组宜卧式存放。卧式瓶组的限宽为一个储气瓶的 长度,限高为1.6m,限长为5.5m。储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30mm,储气瓶组 的间距不应小于2m。

4.2.6 天然气压缩机宜单排布置,压缩机间通道的宽度应根据设备操作、检修、拆装和运输的需要确定,并且不宜小于表4.2.6的规定。4.2.7 加气站内各主要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2.7的规定。4.3 建筑物

4.3.1 加气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 规定,且不应低于二级。

4.3.2 压缩机房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厂房,不得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式 厂房。

4.3.3 压缩机组设置在屋内时,应设隔声值班室及密封观察窗。压缩机房 的高度应符合设备拆装、起吊及通风的要求,其净高不宜低于4m。

4.3.4 储气瓶组不应露天设置,宜布置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物中,其建 筑宜采用轻型屋盖。

4.3.5 加气机应设置在难燃材料的罩棚内,罩棚净高不应小于4.5m。设 置加气机的加气岛应高出汽车停靠地坪0.2m,宽度不应小于1.2m。5 设备与材料 5.1 天然气压缩机 5.1.1 天然气压缩机的选型和台数应根据加气站的总加气能力、压力、气 质等参数,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5.1.2 压缩机组的吸气、排气、泄气管道布置应减少管道振动对建筑物的 影响。管道的安装应方便拆卸及清除污物和积沉的残液。5.2 储气瓶组

5.2.1 加气站储气瓶组宜由同一种规格的天然气储气瓶组合。

5.2.2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必须是国家定点厂生产的产品,并应符合现行的 国家标准GB 5099的有关规定。5.3 管材及管件

5.3.1 压缩天然气管道应选用高压无缝钢管,钢管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 家标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的规定。

5.3.2 高压管线接头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加气站内阀门和管线的施工 及验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5的有 关规定。

5.3.3 加气系统的软管及软管接头衬里应选用抗腐蚀材料。系统安装完毕 后,应进行2倍工作压力的强度试验和4MPa压力的气密性试验。

5.3.4 加气站内的管道可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当采用埋地敷设时,应满 足下列要求: 埋地敷设的管道,其管顶距地面不应小于0.5m,冰冻地区的埋地管 道宜敷设在冰冻线以下; 压缩天然气管道与其他管线的净距应便于维修; 站内埋地管道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及储罐防 腐蚀工程设计规范》SYJ7的规定,并应采用特加强级防腐层。6 辅助生产设施 6.1 供电

6.1.1 加气站供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

6.1.2 加气站的供电电源一般采用10kV,并设置10/ 0.4kV变电站,变 压器的容量应根据电源情况、用电量大小和年运行费等因素综合确定。当加 气站用电负荷较小,就近有380/ 220V电源时也可直接采用。

6.1.3 加气站内的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或架空桥架敷设。当电 缆路径短且分散时,可采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电缆采用架空桥架敷设 时,宜采用难燃电缆。

6.1.4 加气站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储气瓶组必须进行防雷、防静电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应在不 同方向设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加气站的工艺厂房或罩棚的防直击雷措施应采用避雷带保护,接地电 阻不应大于10Ω; 地上输气管线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在管道的始端、终 端、分支、转弯处各接地一次,直线部分每隔20~25m接地一次,接地电阻不 应大于10Ω; 加气站应设汽车加气时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6.1.5 电气设计和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 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6.1.6 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封闭式压缩机房:室内划分为1区,门外3m(垂直和水平)、以内的 空间划分为2区,地下沟、坑划分为1区(爆炸危险区域范围见附录B);

露天设置的压缩机组:敞开面上3m(垂直和水平)至地坪以内的空间 划分为2区,地下沟、坑划分为1区(爆炸危险区域见附录C)。6.2 给排水及消防设施

6.2.1 加气站的供水系统应根据生产、生活用水量和水质要求,结合当地 水源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其供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当压缩机组需冷却水时,其循环或 直流冷却水的水质应符合机组规定的水质标准。6.2.2 加气站的生产、生活供水管线宜合并设置。

6.2.3 加气站的生产、生活污水应处理后就近排入水体,其排放水质应符 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有关规定。

6.2.4 加气站不设消防给水设施,其灭火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 准《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6.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6.3.1 加气站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采暖通 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 I9的有关规定。

6.3.2 加气站设计集中采暖时,各类房间的采暖室内的计算温度应符合下 列规定:

l 营业室、办公室、值班休息室: 16~18℃ ;

压缩机房:5℃。

6.3.3 加气站的采暖,应首先利用城市、小区或邻近单位的热源。需要在 加气站内设置独立锅炉房时,宜选用小型燃气热水炉。锅炉房的位置应符合 GBJ I6的有关规定。

6.3.4 非敞开式天然气压缩机房和储气瓶问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必要时采用机械排风,换气次数为10次/h。附录A 储气瓶组与加气机之间 截断阀设置示意图 附录B 封闭式压缩机房爆炸 危险区域范围示意图 附录C 敞开式压缩爆炸 危险区域范围示意图 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附件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 加气站设计规范 条文说明 制定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95)中油技监字第35号文的要 求,由四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和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中石油天然气勘 探开发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立项时为推荐性标准,但由于它涉及到高压天然气储存、装卸的 安全措施,高压天然气设施与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等问题,根据公 安部参加标准审查人员的提议,改为强制性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 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规范编制组根据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 求,按本规范的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本条文说明。

使用本规范及条文说明时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四川成都四 川石油管理局勘察设计研究院技术质量部(邮编610017),以便今后修订时 参考。1 总

1.0.1 压缩天然气(简称CNG)己成为世界车用清洁燃料的发展方向,是 一项高效节能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

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已建CNG加气站2000多座,主要分布在新西兰、俄罗 斯、加拿大、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我国已建CNG加气站35座(其分布见 表1),建站设计曾参照新西兰NZS5424《压缩天然气充气站技术标准》、美 国ANST/ NFPA—52《压缩天然气车辆燃料系统》等标准。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已建加气站的运行经验,参考了国外压 缩天然气加气站的设计标准和先进作法。

1.0.2 本规范只适用于符合本规范规定的压力范围、气质标准和储气瓶质 量的固定式加气站。

1.0.3 本条规定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在设计中应遵照的基本原则。本规范 编制时充分考虑了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工业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并 将安全生产要求放在首位。

本规范要求在加气站的工程设计中应及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吸收新 的科技成果,但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注重实效。

1.0.4 加气站设计中涉及的专业较多,本规范只编写了加气站的主体工程 部分,而防腐工程、环境保护、自动控制、电气工程等有关工程设计,应按 有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3 基本规定 3.1 工艺设计

3.1.1 加气站的工艺设计应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及气质标准条件下进行:

工艺设计应根据供气方式、供气特点、压力波动、自然条件、交通环境 条件、销售特点、加气车型等因素,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3.1.2 站内储气瓶组的编组及容积比的确定:

l 储气瓶编组是根据汽车加气的技术工艺程序确定的,加气的方法是利 用储气瓶的压力与汽车气瓶的压力平衡进行加气。汽车加气的最高压力限定 在20MPa,站内储气瓶的压力限定在25MPa,通过编组方法,提高加气效率。

通过与汽车气瓶压力平衡加气,加气站储气瓶按压力编成高、中、低 三组。当给汽车加气时,按照顺序由低压组先给汽车加气,在低压组储气瓶 与汽车储气瓶压力平衡后,关闭低压组阀,打开中压组阀,储气瓶中压组气 体输入汽车气瓶,压力平衡到额定压力20MPa时,第一辆车加气结束。第二辆 汽车加气时,仍由低压组储气瓶加气平衡,然后由中压组储气瓶加气;气压 不够时,再由高压组储气瓶加气。以此顺序循环。当多辆汽车加气时,加气 程序不变。压缩机向储气瓶组补充加气的压力均为25MPa,程序由顺序程控盘 分配。根据经验,储气瓶组分组后的容积比,l∶2∶3的比例较合理,能达 到取气率58%以上,同时满足快速加气的要求。

例如,储气瓶总数120只,总容积为6000L,则所建加气站储气瓶组的分 组情况为高组20只,容积1000L;中组40只,容积2000L;低组60只,容积 3000L。3.1.3 站内截断阀设置:

l 高压系统的管道主要按工艺段设置储气瓶组截断阀、主截断阀、紧急 截断阀和加气截断阀。

储气瓶组各组截断阀的设置是为了检查、保养、维修气瓶。如个别地方 渗漏气体和气瓶堵死不通时,即可分段关闭,然后进行维修和更换配件。

储气瓶组总输出管线设置的主截断阀是为了储气气区的维修、操作、安 全等。

紧急截断阀主要用于截断加气区与储气区、压缩机房之间的通路,以便 于维修及发生事故时紧急截断,防止事故扩大。

加气截断阀主要用于加气机的加气操作。站内的各类高压阀门均为专用高压球阀,工作压力为25MPa,试验压 力为工作压力的3倍以上,要求密封性能好,高压操作安全可靠。

3.1.4 调压装置应适应压缩机的工况变化需要,满足压缩机的吸入压力,平稳供气,并防止超压,保证运行安全。

3.1.5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的气质标准为国家现行的SY/ T 7546规定的标 准。加气站多采用输气干线气源,其气质可达到现行的行业标准SY 7514棗88 规定的Ⅱ类气质指标,但与“汽车用压缩天然气”相比,水露点较高而达不 到要求,因此第3.1.5条规定,增压后水露点达不到规定值时应设置脱水装 置进行脱水。

3.1.6 天然气进站、出站应设置计量装置,计量宜采用质量流量计。3.1.7 压力容器与压力表连接的短节靠近压力容器一端开直径1.4mm的泄 压孔,是保证拆卸压力表时排放接管内的余压,确保操作安全。3.1.8 加气机加气及加气枪:

l 加气机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间小于5min称为快加气。高压天然气 在高流速时有易燃易爆的危险。本条规定的流量控制是参照美国天然气加气 站的规定提出的。对汽车气瓶加气的完成时间超过5min称慢加气。慢加装置是为在晚问 停在车库的车辆设置的加气装置。由站内压缩机直接向车辆加气,当车辆达 到额定压力时能自动关闭压缩机。故应设安全限压装置。加气系统的充气头要求统一规格,其结构除灵活方便、安全可靠外,应采用快装式,在高压状态下能泄压放气,具有快装快卸的特点。推荐采用 直径为mm的卡座式结构。3.2 安全保护

3.2.1 在天然气进站管线上,应远离作业区安装紧急手动截断阀,一旦发 生火灾或其他事故而自控装置失灵时,人可以靠近操作,紧急截断气源,防 止事故扩大一。

3.2.4 压缩机卸载排气是满足压缩机空载启动的特定要求。泄压部分主要 指工作的活塞顶部及高压管汇系统的高压气体,当压缩机停机后,这部分气 体应及时泄压放掉,以待第二次启动。由于泄压的天然气量大、压力高,又 在室内,应将泄放的气体回收,进入吸人口再用,”这样既经济又安全。3.2.5 在加气机周围防火安全范围内,汽车加气时有明火因素。从安全考 虑,加气机加气嘴在给车辆加完气后,应将高压软管一端的高压气体泄放后 方能取出加气头,因此泄放气体应引向拐弯出口排放。

3.2.6 本条是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GB 50183棗93第5.5.2条和第 5.5.4条及现行的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棗94第 3.4.7条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3.2.7 本条规定的安全保护装置应由压缩机制造厂配套提供,订货时按本 规范技术要求提出。压缩机出口的安全放空阀应按条文要求设置。4 加气站设置 4.1 站址选择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的 选址、定点不得妨碍城市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全,污染和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各项功能的协调,本条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

4.1.2 加气站选择在靠近气源及输气管线的地方建站可减少投资,提高经 济效益。

4.1.3 关于站址的选择; 为防止加气站泄漏的天然气随风向下风向矿散,加气站宜位于城镇和 居民区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具备可靠的供水、供电条件是建站的基本要求。靠近公路可方便车辆 加气。

4.1.4 本条是根据GB 50183棗93的表3.0.5和表3.0.4中五级站外部区

域布置防火间距要求规定的。按上述规定设置加气站仍有困难时,可采用增 加防护墙等措施来减小防火间距,但不应影响消防通道。4.2 总平面布置

4.2.1 加气站一般宜靠近公路,应设进、出两个通道,以保证车辆进出畅 通无阻。通道应满足汽车最小转弯半径的要求。

4.2.2 加气站的建筑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生产厂房,包括压缩机房、储气瓶间、加气棚等。应符合甲类易燃易爆的防火等级,可合建;另一类是 为汽车服务所建的汽车改装车间,包括办公室、消防器材房及必要的生活设 施,可建在站内,但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距离。

所建房屋的门窗均应按防火安全规定向外开。生产厂房要有安全门,事 故发生时,可从安全门迅速脱离和抢险。4.2.4 加气机的设置:

l 加气机的台数可按站的规模大小及车辆总数确定,多台加气机的布置 可根据车辆的外形尺寸及操作安全确定加气机间距,以适应各种车辆加气。

加气区所建的加气棚宜敞开,汽车道路畅通,泄放气体易于扩散。4.2.5 储气瓶组的安装: 储气瓶组及储气瓶的安装间距是根据安装、检修、保养、操作等工作 的需要确定的。储气瓶的安装方法采用卧式排列,便于布置管线及阀件,方便操作保 养。当气瓶内积沉水油残液时,易于外排。4.2.6 压缩机的安装位置及布置: 压缩机宜单排布置,主要考虑水、电、气、汽的管路和地沟可在同一 方向设置,安装简易,操作方便,工艺布置合理。压缩机的辅助设备,如随机控制盘、顺序程控盘、回收罐、管道及电 缆等,应合理布局,减少建筑面积,方便操作和拆卸、安装等。压缩机的自控仪表、传感器、微机系统应采取防振、防爆措施,并避 免强电对微机系统的干扰。

4.2.7 加气站内的防火间距是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GB 50183一93第 5.2.3条,并参照新西兰压缩天然气充气站的技术、标准确定的。4.3 建 筑 物

4.3.1 天然气属于甲类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 低于二级。

4.3.2 天然气压缩机房是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地方,应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 式厂房,易于扩散气体、空气流通。4.3.3 天然气压缩机房的高度应满足设备拆装、起吊及通风要求,一般简 易的起吊工作作业高度不应低于设备高度的2~3倍。

4.3.4 储气瓶组储存了大量高压可燃气体,易燃易爆,危险性极大,储气 瓶间应具有通风好、防火、防爆性能。5 设备与材料 5.1 天然气压缩机

5.1.1 压缩机的台数应根据加气站的设计生产能力及单级排量而定,并应 考虑设置备用机组,以便于在维修时不影响正常的汽车加气。如生CNG5000m3 /d,加100辆汽车,压缩机排量250m3/h,可配置2台,备用1台,共3台压缩

机。若压缩机排量为320m3/h则需2台。5.2 储气瓶组

5.2.1 目前国内主要生产钢质气瓶,其生产厂家较多,所生产的储气钢瓶 的形式和规格也不统一。为储气钢瓶组安装、维护、检验。管理方便,宜选 用同一规格的天然气钢瓶组合。

5.2.2 压缩天然气钢瓶属超高压容器,用户必须选用国家定点生产的产 品。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工业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安全管理规 定》SY 5853和现行国家标准GB 5099的有关规定。5.3 管材及营件

5.3.1 天然气组分中尚含有微量的腐蚀性元素,加气软管及接头衬里应选 择抗腐蚀性材料。6 辅助生产设施 6.1 供

6.1.1 根据加气站的电力负荷性质,即加气过程为断续生产,突然中断供 电虽然会影响车辆加气:但一般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根据现 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中电力负荷等级的划分标 准,加气站的供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如电力负荷等级要求太高,会增大工 程投资,经济上不合算。

6.1.2 根据已建加气站的负荷容量,电源电压一般多为10kV,同时设置10 / 0.4kV变电气。因为采用10kV电源电压可以减小导线截面,降低线路电力 损耗,提高电能质量,变压器是实现电能传输和分配的主要设备,合理选择 变压器容量对降低电力系统建设投资、节约电能具有重要意义。

当加气站用电量不大,附近有380/220V电源时,应优先考虑采用。6.1.4 本条是为了避免加气站内发生雷害事故和防静电所采取的必要措 施。储气钢瓶组的防雷接地可以降低感应雷击电位和跨步电压,避免由此 而产生爆炸火灾事故。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是为了增加储气钢瓶组接地的可 靠性。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系根据国内有关规范确定的,这样的电阻值其经 济性、可靠性都是较为合理的。防雷接地设计的电阻值比防静电接地设计的 电阻值更小。因此当储气瓶组进行防雷接地时,在加气过程中由于摩擦产生 的大量静电荷可以沿防雷接地装置泄人大地,这样,防雷接地装置即可兼作 防静电接地装置。根据已建加气站工艺厂房或罩棚的防直击雷措施,一般均按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要求采用屋面避雷带保护,这样较为经济可靠。在地上输气管线的始端、终端、分支和转弯处等设置防静电或防感应 雷的接地装置,目的是将天然气在输送过程中产生的静电荷泄人大地,避免 管线上积聚大量静电荷而发生静电事故;防感应雷接地的作用是将输气管线 上感应雷所产生的高电位通过接地装置泄人大地,避免高电位在某一间隙产 生放电火花,引燃油气造成爆炸火灾事故。在汽车加气过程中,由于摩擦会产生大量的静电。因此,应设汽车加 气时的防静电装置,避免发生静电事故。

6.1.5 加气站内的电气设计和电气设备选型必须按照爆炸危险区域等级选 择相应型号,并按现行国家标准GB 50058的有关要求执行。

6.1.6 加气站内建筑物、构筑物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参考了新西兰《压 缩天然气加气站与天然气汽车标准》、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 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和国家现行标准《石油设施电气装置场所分类》SY 0025。

6.2 给排水及消防设施

6.2.1 目前国内城市给水管网的水质、水量已能满足加气站的用水要求。加气站的生产、生活供水管道合并设置经济实用,方便维护管理。

6.2.3 由于加气站的生产污水中含有少量油,为达到现行的国家标准GB 8978的要求,规定污水应经处理后排放。

6.2.4 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GB 50183——93第7.1.8条的规定,气井 场、集气站、配气站可不设消防给水设施。6.3 采暖通凤和空气调节

6.3.2 本条是根据《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TJ 36的室内采暖温度确定 原则,并参照有关标准规定的。

6.3.3 加气站的采暖应首先考虑利用城市或附近的热源,对保障加气站的 安全十分有利。如确需独立设置锅炉房,其安装间距必须符合GBJ I6的有关 规定。

6.3.4 在天然气压缩机房和储气瓶间应设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当房间内 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可启动机械排风设备。

天然气用气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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