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扬州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扬州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扬州大学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
学生公寓(宿舍)是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维护学生公寓(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公寓(宿舍)资源由学生处统筹安排和调配,学生住宿实行按专业、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负责学生住宿方案的落实。
第三条
入住学生必须按住宿标准交纳住宿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公寓(宿舍)用水用电实行定额供给,超额自费。
第四条
学生应按指定的宿舍楼、房间、床位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学生公寓(宿舍)因维修、改造需要对宿舍进行调整时,住宿生应服从统一安排,按时搬迁。
第五条
学生休学、退学、出国、毕业时,到各校区宿管办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在办理离校手续一周内必须搬离、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家具等物品。
第六条
严禁学生私自校外租房住宿,因特殊原因要求在校外住宿者,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一)家庭或亲戚住扬州市区且居住地离学校较近的学生,可申请走读;
(二)因病治疗或者其它特殊原因确需校外居住的;整学年到外地做实验、科研的研究生,可申请校外住宿;
(三)学生走读或校外住宿,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及家长向学校提交有关责任书(必要时需公证),班主任、导师签字,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批;
(四)新生申请走读或校外住宿,在入学报到时提出申请,一周内办完审批手续;其他年级学生须在暑假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在暑假前办完审批手续,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家具等物品。
第七条
住宿生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讲究文明礼貌,遵守文明公约,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区正常的生活秩序。
(一)按时起床、归宿、就寝、熄灯。迟归、晚归者必须登记,严禁夜不归宿。熄灯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播放音响及进行其他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二)宿舍区内禁止喝酒、吸烟、起哄、斗殴、摔扔酒瓶杂物等;
(三)不得在宿舍区及走廊内打球、摆放杂物。球类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寝室内;自行车按规定场所停放;
(四)禁止在宿舍区内饲养动物;
(五)未经允许,不得在宿舍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或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住宿生应遵守学生公寓(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宿舍卫生定期检查和考核;不乱扔乱抛纸屑、果皮,垃圾袋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放置,学习和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二)严禁往窗外、走廊、水池等公共场所乱抛杂物、倒剩饭菜、泼水,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
第九条
住宿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对影响宿舍安全和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应及时报告、劝阻和制止。
(一)严禁在宿舍区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二)严禁违章用电,严禁使用劣质电器和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电熨斗、电暖器、电热毯、微波炉等);
(三)禁止在宿舍区内使用明火(如焚烧物品、点蜡烛、点蚊香、燃放鞭炮,使用煤气灶、煤油炉、酒精炉等);
(四)严禁私拉乱接,人离开宿舍时必须切断电源。
违反上述规定者,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有权查处,对违章电器及有关物品予以没收。
第十条
住宿生应自觉爱护公物,妥善使用,保管好私人财物。
(一)宿舍楼内家具和各项设施,不得擅自移动、调换或搬出宿舍;人为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家具设备破损及时到值班室报修;
(二)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宿舍区的消防设施设备;严禁私拆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住宿生应加强自身防范,要及时关、锁好门窗,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大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以防失窃,否则责任自负;
(四)节约用水用电;
(五)严禁将寝室钥匙借给他人,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
(六)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楼,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七)不得私自在寝室内增添家具和其它设施。
第十一条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第十二条
住宿生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会客管理规定,来访人员必须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在宿舍楼门厅或值班室会客,特殊情况经工作人员同意后可进入被访同学宿舍,熄灯前半小时应停止会客,熄灯后未离开学生宿舍的均按留宿他人论处。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使用,按照《扬州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学生公寓(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学生处负责对学生宿舍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各学院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区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扬州大学学生宿舍区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学生宿舍自律组织,建立宿舍楼“楼管会”和寝室长管理制度,以校区为单位建立“宿管会”,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扬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州 大 学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宿生。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扬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扬州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扬州大学海外教育学院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3年7月,校党委设置海外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支部成立以来,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落实校党政工作部署,围绕建好党支部、服务留学生、推进国际化,在留学生的规模发展及结构优化、教育援外工作、大学生海外交流及汉语国际推广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我院根据学校总体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以及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加强教职工廉洁教育,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争创“廉政、勤政”部门。根据考核要求,现将本支部自成立以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高度重视,努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常态化
学院党政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等各项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校党委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基本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院总体工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学院综合改革、常规工作紧密结合,列为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坚决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和同考核。
学院注重加强全体教职工、尤其是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按照“三个一次”的要求,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学习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专题活动,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同时,学院党政领导在每年的班子民主生活会上都能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自纠、自省和自警;在年终考核工作中坚持述职与述廉相结合,主动接受教职工的测评。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签订廉政承诺书,按时填报《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自评表》、《收入 申报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严格执行礼品礼金登记上缴制度,未发现违反“责任制”情况。
二、注重制度保障,逐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系化
院党支部成立后,重视开展制度建设,努力以逐步健全和不断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院及时制订了《海外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会议制度、议事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修改和完善了原有规章制度,推进管理、决策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建立责任制网络,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2013年9月,党支部根据院领导分工情况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和责任对象,要求责任人对责任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检查监督,每学期与责任对象进行廉政勤政专门谈话1次以上,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2014年12月,李晓艳同志任副院长后,党支部又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院党支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反腐倡廉任务分解到各自的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落实具体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强化了各级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形成了责任 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学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学期向分管校领导专题汇报廉政建设情况1次,每年向分管校领导和校纪委书面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学院还注重发挥民主党派成员的监督作用,推进监督合力的形成和监督效能的提高。
学院坚持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广开言路,虚心纳言,凡涉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决策,坚持事前征求意见,及时在学院宣传栏、学院网站公示。学院发展党员、职称评审等,能够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学院高度重视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坚持院长负责制及“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制度,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大额、重大财务支出;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规范经费使用,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无违规收费和私设小金库现象;在留学生教材供应、外事礼品采购等活动中,严格按照学校物资采购规定规范各类采购行为,无接受商业贿赂的行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压缩公务招待、用车等经费开支,大力推动节约型学院建设;学院无利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及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等拜年、拜 节现象,无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无利用公款支付个人支出问题,无滥发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
三、狠抓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
院党支部十分重视廉政教育的基础作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教育“三个一次”的制度,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岗位职责,经常开展时效性强、效果好的教育活动,寓廉洁教育于专题教育活动,寓廉洁教育于日常管理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通过把岗位廉政教育贯穿于学院每位员工作的全过程,力求做到工作权力行使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延伸到哪里,使岗位廉政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学院认真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参加校反腐倡廉建设报告会,及时向全院教职工传达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的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通过常态的廉政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廉政、勤政”意识,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的主动性、自觉性。2014年12月、2015年6月,学院两次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参观扬州市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和边城监狱,集中开展反腐倡廉、廉政勤政警示教育活动;学院注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学习涉外人员守则和外事文件规定,引导和要求党员群众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做到廉洁自律;开展以“学史明智”为主题的系列党日活动,邀请校内专家就党史、国史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等进行辅导,组织参观校史馆等校内基地,教育全体党员群众学史明智、读史思廉,增强凝聚力,提升责任感,打好预防针,力求实效性。
四、开展特色工作,努力克服不足,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可持续性
作为成立时间较短的二级党组织,海外教育学院党支部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了一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色活动。2013年,学院以岗位廉洁为抓手开展廉洁教育,按照“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岗位风险→提出预防措施→填写防范承诺表”的流程,由个人向学院作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2014年,学院以“学史明智”为主题举办系列党日活动和廉政教育,发放必读书目《 另一半中国史》、《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组织党员群众读史思廉。2015年,学院将把“读史思廉”活动继续深入,拟邀请专家就历史兴替中的反腐和廉政问题进 行专题辅导。
由于本支部成立时间不长,加之支部负责同志党务工作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对部分制度的贯彻落实还有一定差距,执行制度的力度、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廉政文化建设还不够深入,廉洁文化教育和特色活动还不够丰富活跃,形式也比较单一,学习教育活动的效果尚待优化。三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理论研究的重视程度不够,抓得也不实,在申请相关研究课题、撰写理论文章等方面有待实现“〇”的突破。
今后,学院党政将以本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为新的起点,继续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抓常态、抓重点、抓弱项,坚持不懈地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将紧紧围绕学校教育国际化的重要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继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配套的、科学的制度体系,构建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努力提高廉政、勤政的全员素质、整体素质,打造作风精良、素质优良的海外教育队伍。三是 集思广益,开拓创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和富有实效的特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文化人,寓教于乐,将廉政、勤政意识内化于心,外表于形,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四是刻苦钻研、勤于思考,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学习新做法、新经验,结合工作实际,重视和加强理论研究,力争在近两年内申报、承担相关课题,努力完成1-2项研究成果,逐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必须时刻“在路上”,必须高度重视、持续开展、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学院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学院中心工作相结合,加强廉政措施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为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学校教育国际化重要战略的实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五年六月
第三篇:武汉大学学生公寓(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武汉大学学生公寓(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财产和人身财物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1、建立学生公寓出入口专职安全值班制度和公寓楼层学生轮流安全值班制度。
2、建立严格的会客登记制度。学生上课期间本楼人员进出需持学生证,非本楼人员不得进入楼内;男性一般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执行公务的人员进入女生宿舍需出示证件,并进行登记。
3、学生应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现金需及时存入银行并加密,出门关灯,随手锁门,严防盗窃案件的发生。
4、学生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不得无故晚归,严禁翻窗入室。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的,值班人员应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部和保卫部门反映。
5、学生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留宿他人,不得私配和向他人转借房间钥匙,放假期间不得单独住宿。
6、学生公寓内私自拉接电线及使用大规模用电器,严禁乱扔烟头和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生火做饭,蜡烛照明等。
7、禁止在学生公寓内酗酒滋事、摔砸物品、打架斗殴、经商、赌博及传播反动淫秽物品等非法活动。
8、不得随意挪用、损毁学生公寓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9、宿舍、楼道、储藏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
第四篇:扬州大学培训心得体会
——扬州大学学习体会
一、授课老师知识丰富、讲课幽默风趣
二、课程设置合理、内容丰富、针对性强
首先要感谢学校和复旦大学老师的精心安排,可以说这次学习内容非常充实。内容有:周健康《水文统计与误差理论》《数据库技术》熊亚楠《水力学基础》周健康和朱春龙《计算机技术水文应用》黄红虎《径流形成与水文预报》罗国平和李帆《水文测验与电算整编》罗国平《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朱春龙《水文水资源分析计算》周国树《水文测量》等,并且许多知识是贯穿在一起的。
三、学习是一辈子的事情
因为读了十几年的书,有点倦,也有点不知道方向。现在的观点是学习是一辈子的事情,我想说的是自己的一点看法。人生得有点追求,追求什么,物质、知识、金钱、权力等等,这些东西的得到,说到底都是需要自己去学习和实践的,事情总在变化,学习也无止境。世界快速发展的今天,新知识、新问题、新管理、新理念不断更新,层出不穷,发展大环境要求我们必须树立不断学习、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理念。
四、学习环境好,学习气氛浓
培训班设在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环境别致优雅,住宿安排在本科生宿舍楼(研究生标准),学习环境和住宿条件都很好。学员们的学习气氛都很浓,记得这么多天的学习,没有一名学员旷课,没有一名学员因上课迟到,上课开始前大家都早早来等候教授。我们都知道这次学习来之不易,大家没有丝毫懈怠。
五、对生活、工作和学习有较多启发
这次学习任务虽重,但在紧张的学习中时间过得很快。身处学习氛围浓厚的扬大校园,也使我们感受到了知识的匮乏,激起了我们追求知识的热情。
总的来说,这次学习,既开阔了眼界,又增长了知识,还学到了经验,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感和责任感,虽然不能说对我有一个质的全面提升,但是切实提高了我对社会现象和事物的分析能力,增加了对处理问题、工作方法的逻辑性和科学性。通过这次培训,让我对学习更加热爱,对工作增添从容,对生活充满信心。
以上是我通过本次学习培训,感悟到的几点心得。培训是短暂的,但学习是无止境的,学习培训的内容很值得我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体会,认真理解和消化所学到的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我将以更高的起点、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好本质工作,在推进工作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篇:2013扬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2】20号)等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2013年在江苏省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殊才能突出、发展潜力明显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外语语种为英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并申请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3、在语言文学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发展潜力者,高中
阶段参加全国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或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地级市 文艺调演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者;
5、扬州大学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含)以上高级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30%,综合素质优秀、成绩突出者;
6、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者;
7、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5门课程成绩达2A2B1合格者。
二、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5%。
三、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
2、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3年1月31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用A4纸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扬州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②中学推荐信、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表;
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⑤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800字左右。
3、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31日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本科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扬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2月20日在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
3、报到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3年3月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扬州大学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测试费人民币6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4、面试
时间:2013年3月10日。(具体报到地点及考试安排见我校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不另行通知)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择优认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按照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120%,择优提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作为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并报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签订承诺书
一经公示认可,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承诺书。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仍需参加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中填报我校。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在面试的基础上,结合考生高考成绩,采取高考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对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为:将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折算成标准分(百分制),按70%计算出所得高考成绩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算出所得面试成绩分;两者相加,即为加权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10%(含)(按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下同)的考生,予以录取并可任意选择专业;
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10%——70%(含)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之一(考生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因不填满六个专业志愿而未被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加权综合评价得分排名70%以后的考生,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服从调剂,保证录取。
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选拔工作,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4、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5、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录取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有异议,可与我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4—87971822。
八、联系、咨询方式
1、电话:(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1362(传真)
2、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
扬州大学招生招生办公室
3、网址:请点击 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4、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九、本方案由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网上报名请点击网址:http://zhaosheng.yzu.edu.cn/zz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