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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责任制5篇范文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20-101435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29 12:46: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消防管理责任制

一、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突出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消灭事故隐患,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担任,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班组、仓库负责人担任。

3、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实施公司消防管理工作;安监科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班组及全体员工在公司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指企业的生产组织领导者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原则)4.1 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4.2 做好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4.3 为确保公司消防工作的落实,给予必要的资源保证。

4.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制订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4.5 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4.6 对已发生火灾事故及事故苗头,组织相关部门或督促相关部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二、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督促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组织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批准建立防火机构及义务消防队。

7、批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消防演练方案。

(二)、分管副总经理、分管总监消防安全职责

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监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分管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所分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

2、针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生活等不同工作性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组织安监科识别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区域及相应的管理要求。

3、组织制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应按照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做到“三同时”。

6、以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考核。

7、主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布置、协调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8、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9、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10、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消防安全职责

公司各部门、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则,全面负责管辖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

1、对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

2、对本部门、车间员工及新进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3、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本部门、车间整改有困难的,向安监科或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寻求支持。

4、指导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消防器材保管、保养工作。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部门、车间员工尽力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6、对在防火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个人和班组提出奖励建议,对违纪违章人员按违章处罚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四)、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各车间、部门班组长是本班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部门、车间的各项防火措施。

2、督促班组人员落实以岗位防火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火制度,对违章操作和其他违章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3、组织班组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教育。

4、做好班前班后的消防检查,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员工交接班时做好消防安全情况的传达交接,生产结束及时切断电源(平时为一班制,当上产旺季时,采取两班制)。

6、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并带领员工及时进行扑救,尽力控制火势。

7、负责保管好本班组内的消防器材。

(五)、安监科职责

安监科是我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的归口职能部门。安监科负责人为安监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安监科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协助公司领导抓好日常和节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认真检查、落实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按标准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识别公司重点消防区域,并制订相应管理标准,对重点消防部位实行重点管理。

4、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和演习。

5、组织日常和节假日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6、负责编制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消防器材购置、维修计划,编制各部门消防管理责任区和消防器材保管制度,并按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消防工作有效开展。

7、做好火灾事故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工作,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8、做好公司新建项目的消防“三同时”验收工作,并接收新项目的消防设施。

9、完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六)、专职消防安全员职责

专职消防安全员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安监科消防安全管理助手,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安监科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和收集国家有关消防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上级下发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和规定,并及时传达到相关领导,根据领导指示进行贯彻落实,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标和考核制度,根据目标管理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的日常工作记录,便于考核。

2、负责制定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执行情况。

3、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性质,负责制定或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教育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4、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防火灭火知识培训,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活动。

5、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不安全因素。

6、落实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做好消防器材台帐,及时上报消防器材过期、更新、缺失等情况。

7、负责火灾统计、上报,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七)、办公室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及其它电器加热取暖,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安监科审批后方可使用。相关资料档案室专职人员负责资料档案室消防工作,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明火。

2、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

3、吸烟区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4、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火种,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5、办公室人员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监督管理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消防重点区域管理人员职责

包装材料(箱酒)仓库保管员消防安全职责

1、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库,库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材,保管好已配备的消防器材。

2、保管员应了解所保管物品的物料性质、特性、使用方法、周围环境以及贮存要求等技术知识。

3、库内包装材料必须堆垛有序,保持库房整洁、通道畅通。

4、严禁随意更改库内电气线路;规范使用电梯,严禁在电梯内吸烟、动火。

5、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库区,对不遵守本制度的一切人员有权拒绝进入仓库,对违反者有权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罚意见。

6、库内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消防器材不能被货物阻挡,不得随意占用和动用消防设施和设备。

7、仓库收发货物时保管员必须在场,结束后检查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才能离开,离开后应锁好库门。

8、保管员必须掌握纸箱、泡沫等包装材料火灾的扑救和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的使用。

9、每天班前、班后对库区进行检查,做好《消防重点部位每日巡检记录》,发现异常或不安全因素立即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变配电房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变配电房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无关人员不准入内,设立出入登记。

3、配电房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易燃品和食物,设备上不悬挂衣物。

4、配电房纱门窗进出关闭,预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设备火灾事故。

5、经常检查配电设备及电气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排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遇有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等灾害事故,配电房人员可根据指挥员或领导决定而停止供电或恢复供电。

7、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电气火灾的扑救和灭火器材的使用。

8、配电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用电暖器取暖,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电焊。

锅炉房操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锅炉检验等必须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遵守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

3、操作人员应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悉火灾预防措施,掌握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会报警。

4、经常检查锅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在检测周期内使用,确保安全、可靠、运行正常。

5、禁止在锅炉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锅炉本体和蒸气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

6、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等,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燃周围可燃物。

7、非工作人员禁入锅炉房。

酒精库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库,库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严禁动用明火、电焊气割等,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材,保管好已配备的消防器材。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不具备者,不得进行装卸操作。

3、作业人员必须掌握酒精火灾的扑救和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火灾疏散和报警程序。

4、作业人员禁穿化纤衣服、带钉鞋。作业过程不得使用铁器等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或机械设备。

5、酒精装卸作业前需对库区内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或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排除隐患后方可进行酒精卸载作业。

6、装卸酒精工作现场必须放置相应的灭火器材,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一人负责全程跟踪监护。装卸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乙醇(酒精)安全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6、运输酒精的机动车排气管必须安装阻火装置,车辆必须安装静电消除装置。

7、酒精装卸过程中,作业人员需时刻观察酒精泵及导管有无泄漏。

8、酒精库每日防火巡查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写《消防重点部位每日巡检记录》。

夜间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需随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3、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分不同时段对公司各部位进行巡查,检查各部位门窗

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各类设备是否规整到位,对异常情况予以准确记录;加强对消防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并作好记录。

4、夜间巡查时,发现火险苗头要及时处理,以防止火险扩大;如遇重大火险应立即与公司领导汇报或打119火警电话。

车间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本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擅离岗位,不违章作业。

2、了解和熟悉酒厂的火险源:如白酒吊酒、白酒打淘、煎酒时汗酒收集、各箱酒、包材仓库、油库、电梯、酒精库等。

3、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掌握预防火灾的基本措施和灭火的基本方法,做到会扑救初起火源、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协助专职消防队灭火、会逃生自救。

4、生产操作时要对本岗位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进行管控,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整改,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6、自觉维护和保养配备在本岗位上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对扑救初起火源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及时上报。

7、保证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

第二篇:消防管理责任制

消防管理责任制标准

1、目的:

为了增强全员消防安全意识,防止火灾的发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2、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修项目部各级防火负责人和重点防火部位。

3、相关文件:

4、内容:

4.1消防管理责任制

4.1.1项目部防火负责人职责

4.1.1.1 领导项目部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项目的消防工作。

4.1.1.2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安全工作纳人生产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1.1.3 组织召开防火安全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解决项目部消防工作中重大问题,审批消防工程资金与活动经费。

4.1.1.4 对项目部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负责查明原因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1.1.5 负责组织项目部防火宣传教育与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

4.1.1.6 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管理教育,并对其训练、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

4.1.2 各专业、部门负责人职责

4.1.2.1 领导本专业、部门的防火安全组织,负责本专业、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实施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4.1.2.2 定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和项目部有关消防工作要求,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1.2.3 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与消防知识教育。

4.1.2.4 组织制定落实防火安全制度以及灭火预案和灭火演习。

4.1.2.5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监督部门提出的缺陷按《检查记录》和《火险通知书》限期整改后,写出书面回执,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4.1.2.6 发生火灾后,积极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4.1.2.7 定期研究防火安全工作,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与奖励,对违章肇事者给予批评处罚。负责本专业、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4.1.3 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4.1.3.1 负责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

4.1.3.2 组织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规程、消防知识,做到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灭火、会报警。

4.1.3.3 结合生产和本班工作情况,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提出防火要求,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组织每月一次的消防安全活动,并要求班组消防员认真填写活动记录。

4.1.3.4 负责本班组与所辖设备区域内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1.3.5 有权制止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未做好防火安全的动火作业。

4.1.3.6 发现火灾及时组织扑救,同时立即报警。积极协助专职防火人员进行火灾调查。

4.1.5 兼职消防员职责

4.1.5.1 在本单位防火负责人的领导下,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1.5.2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积极整改,对违反《消防规程》的行为有权批评制止。

4.1.5.3 协助防火负责人落实每月消防安全活动日,并认真填写消防活动记录。

4.1.5.4 对本单位及设备划分区域内的灭火器、消防设施进行建帐登记,保卫部应及时更换废、旧、空灭火器和修复其它消防设施的缺陷。落实灭火器管理到岗到人责任制。制止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行为。

4.1.5.5 熟悉本岗位火险危险性及所配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并及时报警。

4.1.6 职工消防职责

4.1.6.1认真学习消防法规,严格遵守《消防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

4.1.6.2有权制止违反《消防规程》的行为。

4.1.6.3爱护消防器器材和防火安全设施,不挪用或损坏。

4.1.6.4每天下班前检查工作现场,切断电源、清除火种,不私藏自燃、易爆等危险品。

4.1.6.5 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培训,达到四懂(即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疏散逃生的知识)、四会

(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4.1.6.6 教育家属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4.1.7 义务消防队职责

4.1.7.1在项目部防火安全委员会与本单位防火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1.7.2 认真学习和遵守有关消防工作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学习消防安全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各项训练和演习,努力提高灭火、防火技能。

4.1.7.3 懂得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贯彻执行消防法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和各种安全活动中,经常向群众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和各项规章、制度。

4.1.7.4 熟悉生产岗位的一般灭火方法,协助整改火险隐患。

4.1.7.5 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的同时,积极组织对火灾的扑救,并保护现场,主动向火灾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

4.1.8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4.1.8.1模范遵守我公司制定的防火安全规定,并利用一切机会和工作场合,积极宣传消防法规和方针、政策,在职工群众中大力普及防火安全知识,提高防火警惕性,时刻保持戒备状态,做到即是灭火战斗员又是防火宣传员、监督员。

4.1.8.2 要熟悉自己职责分工,积极学习消防技术常识。

4.1.8.3 积极参加火灾扑救、训练和演习,熟悉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

4.1.8.4 要服从命令听指挥,严格执行火场纪律,要牢固树立“两不怕”的革命精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2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

4.2.1项目部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各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活动,兼职消防员在各级防火负责人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4.2.2实行公司、部门/专业、班组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查岗位、查设备、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对查出的问题本着班组能解决的不交部门/专业,部门/专业能解决的不交项目部的管理原则。

4.2.3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学习防灭火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对新入厂的职工学习考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消防规定》,参观、实习人员、临时工由接待或使用单位负责防火安全教育。

4.2.4重点防火部位的确定、管理,每年审定总结一次。

4.2.5对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发现、迅速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安监部门对火险隐患以《检查记录》和《火险通知书》的形式,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进行考核。

4.2.6各单位对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的运输、贮存、发放、领取、使用要制定

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与措施。

4.2.7安监部门应按规定内容建立消防档案和灭火预案,并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批、备案。

4.2.8分析火灾事故时,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2.9 灭火器的保管上架(墙),整洁有效,专人负责,各单位对分工负责的消防设施的缺陷应及时处理,确保万元一失。

4.3 防火工作的奖励与处罚

4.3.1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部门、专业、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3.1.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消防组织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4.3.1.2 积极扑救火灾,保护设备安全,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避免重大损失的。

4.3.1.3 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3.1.4 在消防工作中,成绩、事迹突出的。

4.3.2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4.3.2.1 违反《消防规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4.3.2.2 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没有及时整改火险隐患,未落实紧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4.3.2.3 火情、火灾事故。

4.3.2.4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不当或挪用、损坏的。

第三篇:网吧消防责任制

为了加强网吧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国家公共场所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网吧业主要签下网吧消防安全责任书。那么作为网吧热点,网吧业主要知道网吧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下面会详细解说到。

1、网吧负责人是网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网吧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的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安全教育、训练等工作。

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3、消防安全负责人应自觉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的消防灭火技能,提高防火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网吧的消防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做好火灾隐患的检查、整改和防范,确保网吧消防安全。

4、在经营过程中,对所有上网人员严格核对有效证件、严禁未成年人入内;经营场所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加强营业期间防火巡查、保证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完整好用;严格履行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5、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参与有关活动。按照平战结合管理站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完成公司火灾隐患整改,做到整改迅速、彻底。

6、网吧员工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7、各员工责任区域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消防中心,并向负责人汇报,控制现场,保证向外准确联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火情扩大,则对此次火灾负主要的责任。

8、在火灾情况下,负责人立刻进行网吧人员的组织和疏散,引导人员脱离火灾危险,负责组织网吧员工参与消防自救,配合消防部门维持现场秩序、进行人员和物资的抢救工作,防止有人制造混乱。

网吧消防安全责任书也是为了健全和完善网吧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网吧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网吧业主要领导网吧工作人员做好这项任务,当然在网吧上网的网友也要做到在网吧不抽烟,共同维护网吧的消防安全。

第四篇:地面消防责任制

地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永鑫煤矿

202_.1地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永鑫煤矿)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消防法》等国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执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防止地面火灾事故的发生。

2、矿安全科负责地面防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根据地面分布情况划分区域,确定责任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4、管理人员要熟悉责任区的平面布置、道路交通、建筑构造、生产设备储存物资及火灾危险性和水源的分布情况。

5、掌握责任区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责任人。

6、矿安全科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监、后勤调度、房地产管理站对全矿进行安全检查。

7、每季度召开一次防火专题会议,并在会议前夕对全矿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三定”处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会上进行平衡落实。

8、建立健全防火档案,组织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进行消防致使培训。

9、强化义务消防人员的管理,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水平。

10、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根据有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第五篇:仓库消防责任制

陕西方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消 防 防 火 安 全 责 任 制 度

为加强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处于施工过程中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针对施工进程的特点、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

依据消防法条文释义修改,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

施工工地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仓库或堆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办公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为施工工地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办公、生活、住宿等临时性活动的区域。

施工作业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具体施工作业的活动区域

仓库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集中储存物料、施工工具、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区域。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前,应当将下列资料存档备查:

1)施工现场平面图,并标明各临时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及品种、数量清单;

3)施工人员数量和住宿情况清单;

4)施工进度计划;

5)防火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6)消防器材和灭火设备布置平面图;

7)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设施的配置清单;

8)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1、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1.1施工工地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1.2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应明确项目经理为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明确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全面负责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3分包单位应设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1.4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5组织制订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及处置措施,研究和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总并逐级上报。

1.6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动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电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项制度。

1.7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动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度,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动用明火的审批手续。

2、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2.1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按照消防责任人应对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施工工地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并在工地入口处设置消防组织架构图,明确人员及联系方式。

2.3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工程实施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

1)高度超过50 m的建筑工程;

2)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商场部分面积 大于10000㎡的商住楼建筑工程;

3)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和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其他工业厂房(不含土地费用,下同);

4)占地面积大于1500㎡甲乙类仓库和占地面积大于12000㎡的丙类仓库、物流中心;

5)轨道交通、隧道、大桥、码头等重大市政工程;

6)加油站、加气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

7)占地面积大于10公顷的总体工程;

8)经消防性能化设计或评估的特殊工程;

9)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的其他工程。

2.4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2)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的灭火预案;

3)在编制施工生产计划的同时,落实防火措施,并为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织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5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针对工程特点,拟定施工工程消防计划,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确定防火重点部位,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审查分包单位的消防资格,确定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组建分包单位义务消防队;

3)组织施工工地人员和分包队伍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演练;

4)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好施工工地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负责维修保养工作;

5)开展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对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对明火作业的管理,严格落实三级动火制度,检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7)负责对分包队伍的防火管理;

8)负责做好防火基础资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文档;

9)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6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负责对分包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管理,自觉遵守施工工地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服从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各项消防安全要求,并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分包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3)对防火重点部位进行每日巡查;

4)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无遮挡,特殊工种人员以及其他人员消防 知识的掌握情况等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防火检查。

3、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

一般规定

施工工地的平面布局应当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及临时生活办公区、废品集中站等区域。

施工现场各区域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l)锅炉房、厨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业区应设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场或仓库25米之外。

2)氧气、乙炔气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分别存放,做到一物一库,且设置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办公区25m之外。

3)施工工地宜设有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米,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4)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临时水源,设置高层临时供水管网和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电源应单独设置。

5)在建工程禁止作为施工和其他人员的住宿场所使用。

6)施工现场动力线与照明电源线必须分开设置,并配备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严禁乱接乱拉电气线路。

7)施工工地应当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8)施工工地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8kg灭火器每组不少于两具,并应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

9)在施工工地建筑内及建筑物屋顶上制作防水层时,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护。

10)施工单位对施工中产生的刨花、木屑以及油毡、木料等易燃、可燃材料应当天清理,禁止在施工工地焚烧。施工剩余的油漆、稀料应集中存放在安全地点。

11)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内禁止随处吸烟。除仓库区外,每区可以设置一个吸烟区,烟蒂应当丢入有水的烟缸内。

12)在施工工地的办公生活区、施工作业区、仓库区等具有火灾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

4、办公生活区防火安全

1)施工工地生活区内搭建厨房等使用明火的房间不得与办公、住宿混合,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选择安全地点独立搭建,层数不得超过2层,并落实专人负责用火、用电、用气。

2)搭建的临时办公场所和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且不宜超过2层,禁止搭建木板房。

3)不得在在建工程内搭建办公场所和临时住宿点。如果确有困难时,在建工程内设置的办公场所和临时住宿,应与施工作业区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设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

4)高压动力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5)搭建的临时建筑与现有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应满足现行防火规范的要求。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物,每组不应超过10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米。

6)临时建筑物内宿舍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超过20人的,应当设置两个安全出人口;临时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质材料封堵。

7)临时宿舍位于两个楼梯之间的房间,房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25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房门至最近的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12m。

8)临时宿舍内应确保规范用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乱拉乱接电线,应在每间宿舍采取一定的限流安全措施。

9)临时生活区内的办公、宿舍用房每100平方米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

5、施工作业区防火安全

5.1 施工工地动少作业区应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和严格落实“一点一证一监护”的动火措施。

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

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当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1)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

2)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

3)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

4)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5)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

7)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构成威胁;

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的;

9)有压力或密闭的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

10)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

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5.2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在储存和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同置一车或同存一库,气瓶应有防震圈、防护帽,使用时配备完好的表具和气管,存放或使用时不准卧放。

2)两者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距明火处不应小于10m。

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工地,应当通风 良好。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工地,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

施工工地木操作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禁止将切割机等存放在 木工间内。施工工地架设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必须由电工进行,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工地不准私接乱拉临时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 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支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

施工工地使用的大功率镐灯(太阳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 罩,安放部位安全牢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施工工地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和热得快等。严格控制非生产使用电加热器。

施工工地应确保消防车通道的畅通,对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大型公用建筑商业内装修时,应设专业安全员管理巡视,封闭管理,与装修层连同部分管道井用不燃材料封闭,并设有专用安全疏散通道。

施工工地必须使用阻燃安全网。

5.3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2)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3)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4)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6)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7)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9)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对于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2)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3)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4)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5.4仓库区防火安全

5.4.1 在建工程内禁止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

5.4.2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工地,应当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

5.4.3 施工所需存放量不超过100公斤的少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可以设置在在建工程地面以上的部位,但应当采取分隔措施,与其它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

5.4.4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5.4.5 临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等每30平方米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小于4B的灭火器。

6火灾隐患整改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工地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 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罚。

6.1.2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

6.1.3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确保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的措施。

6.2 整改措施

6.2.1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消防责任人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功率电热器具的;

3)违反规定在施工工地吸烟、乱扔烟头、火源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不按照施工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

6)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

6.2.2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6.3 火灾隐患预防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根据火灾隐患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类隐患的再发生。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7.1 一般规定

7.1.1 施工工地消防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等必须持证上岗。

7.1.2 施工现场可以通过张贴图画、消防宣传板报、设置消防角、消防专栏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好记录。

7.1.3 施工工地应当对防火重点岗位的工人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7.1.4 消防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应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

7.2 培训内容

7.2.1 施工工地进行的消防安全培训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工地的火灾危险性和重点防火部位及保护措施;

3)基本消防设施(供消防用水的水泵)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熟悉本工地的灭火预案。

7.2.2 施工工地的培训人员范围:

1)消防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分管负责人;

2)工地防火重点岗位人员;

3)消防设施的工程维修人员;

4)特殊工种岗位人员。

灭火和应急预案

8.1 一般规定

8.1.1 施工工地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

8.1.2 灭火和疏散预案应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8.1.3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8.1.4 演练前应通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防止发生意外混乱;演练结束,应总结问题,做好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修订预案内容。

8.2 具体内容

8.2.1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 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信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工人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8.2.2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通知附近工人撤离,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工地各级消防安全主管报告。

8.2.3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要点:迅速从疏散楼梯有序疏散:尽量不要利用电梯疏散。

8.2.4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就近利用水源,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8.2.5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措施要点:按预定通信联络方式,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救护伤员。

8.2.6 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开展调查。9 火灾事故处理

9.0.1 施工工地发生火灾时,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警,并按照灭火和疏散预案,迅速组织疏散人员抢救物资,扑救火灾。

9.0.2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为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

9.0.3 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 灾的有关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原因。

9.0.4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9.0.5 火灾发生后,应当对事故发生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整改对策,对有关责任者应当进行追查处理,教育全体工人。

法律责任

10.0.1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行为,有关单位应当立即改正。

10.0.2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当在整改后,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整改情况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

10.0.3 违反本标准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陕西方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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