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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住院部制度(上墙)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20-93358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3 18:32: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院住院部制度(上墙)

医院住院部制度

(医院住院部20个上墙制度)

医务人员道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关心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尊纪守法,不以医院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首诊负责制度

1、病员首先就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挂号后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的医务人员为首诊医师。院前急救、院外出诊、会诊、抢救等,经医院医务科或院值班人员安排相应(科室)医务人员承担且首先与病员接触者亦属首诊医师。

2、首诊医务人员要有良好的医德,热忱的服务态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治,严禁互相推诿和对病员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敷衍塞责,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首诊医师在接诊病员后,须按要求进行及时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门诊医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书写简要的门诊病历(内容包括简要病史、身体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处理),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病人,在未明确由哪科主管之前,必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严禁相互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并及时将处理情况记入病历。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待病人情况稳定后,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和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做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4、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5、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会诊制度

1、会诊是指医师在遇到急危重症、诊断不明、治疗困难、以及其它不能自行决断处理的情况下向本科内、科外、院外的其他高年资医师或专业医师请求诊治指导的一种医学行为。

2、科内会诊一般由主管医师或主治医师向科室主任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室内有关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是由主管医师向科室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送到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的科室应及时派出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前去会诊。值班期间的紧急会诊可不填写会诊邀请单,直接电话邀请会诊。

3.全院会诊相当于全院疑难病例病案讨论,参照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4.院外会诊是本院诊治比较困难的疑难病例,可以申请院外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批准,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地点。填写邀请函送往被邀请单位医务科。院外会诊由申请科室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必要时可请院领导参加。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送病人到院外会诊。

5、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必须在邀请会诊时间内尽快参加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电话直接邀请的紧急会诊必须随叫随到。

6、为保证会诊质量,会诊一般邀请具有较好经验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被邀请的医师要详细了解病情和检查病人,主管医师要介绍病情和请教问题,说明会诊的目的和中心主题,双方进行讨论交流和沟通。会诊时如在诊断原则上有明显分歧,应及时请本科室上级医师再次会诊,对会诊意见会诊科室应予采纳。

7、会诊结束后,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当将会诊意见以会诊记录的题目详细记录在病历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会诊邀请时间、会诊时对病员询问和体检发现、会诊分析意见、关于诊断治疗的总结性意见、进一步的诊治建议、会诊结束时间、签名等。

8、主管医师要根据会诊意见调整诊治方案,并将会诊经过调整的诊治方案向病员说明,取得其知情同意、配合治疗。

9、凡遇重大事故或案件或重大医疗纠纷的全院会诊,必要时邀请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参加。

10、不论科内、科间、院内、院外的会诊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人。

3、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线片、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医师报告简要病历、病情并提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副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住院医师应认真做好记录。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历;审核新住院危重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尤其是新住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护士的反应;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的记录;了解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住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分析化验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写出次日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方面的需要。

6、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7、院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定期参加科室查房,指导和检查科室查房工作落实情况,有效督促科室查房质量不断提高。

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等限制药品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

①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及血袋有无破损。

②查输血单位与血袋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质量是否相符及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③查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3、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检验科

⑴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6)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检”,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7)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功能科 ⑴放射线

①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②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③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⑵心电图、脑电图、B超、超声心动、脑血流图、肺血流图、生理仪、多普勒彩超、颈颅脑血流分析仪~TCD、心向量等。

①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②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③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的查对制度。

6、康复理疗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时,检查针的数号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7、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消毒日期。(3)发器械包时,查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因症状复杂、体征多样或多种疾病混杂致使临床诊断在短时间内难以确定的病患;②、经过一段时间正规治疗效果不佳的病患;、尚不能得到准确认知的病患;④、因患者不能叙述或叙述不清、遗忘、查体不合作、提供虚假病例等原因不能确诊的病患;⑤、在本院现有技术条件下诊断治疗较为困难的病患。

2、门诊患者就诊三次不能得到确诊的病员,门诊医师应当主动收入住院治疗。住院患者三日内不能确诊的病例,主管医师应当提请科主任组织本科室内疑难病例讨论,七日内不能确诊的病例,科室应当向医务科申请组织全院疑难病例讨论。科室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医师进行讨论,科主任可以根据疑难病例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邀请其他科室参加,全院疑难病例讨论由医务科组织主持讨论,凡被邀请参加的科室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3、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当做好病例资料准备工作,并主动邀请参加讨论的其他医师成员对病员进行询问、查体、阅读病历和其他检查资料。凡全院性的疑难病例讨论,病例提供科室应当将病例资料提前一天交到医务科,打印后发给参加讨论人员。病例资料摘要的具体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邀请参加人员、主持人、病例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主要阳性体征和重要的阴性体征、重要的辅检结果、临床初步诊断、住院诊治经过、现在病员情况、讨论的主要目的等。

4、讨论的程序:主管医师汇报病历,对该病例提出讨论的理由与目的并初步分析意见;科室其他医师发表诊治分析意见;科室主任发表诊治分析意见;对各自发表的诊治分析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较为一致的诊治意见;科主任做总结性发言,尽可能明确疾病的诊断、提出治疗方案。如讨论不能形成一致诊断意见和提出明确的治疗方案,本次讨论会应提出有益于诊疗的医学建议。

7、主管医师应作好科室疑难病历讨论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或决议以疑难病例讨论的题目记入病历中并科主任签字,全院性疑难病例讨论,除科室应作好记录外,医务科亦应作好记录。

8、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将不定期对科室疑难病例讨论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进行考评,促使疑难病例讨论质量提高。

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报告制度

1、凡病情危重,短期内可能危及生命者均应积极进行抢救。

2、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师、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立即报告医务科及业务院长。

3、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纪录,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4、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做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5、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在抢救过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核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二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立即督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危重病人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6、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

7、认真书写危重病人抢救登记本,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面,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8、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9、危重病员抢救医疗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医院有关医疗管理程序,逐级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纪律,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患者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登记并下达医嘱,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护理人员要在患者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标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2、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4、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科室手术按照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划分为特大手术级、大手术级、中等手术级、小手术级四级,此等级分类与医师职称无关。

2、分级管理范围包括各类手术、麻醉、介入治疗等有创操作项目。

3、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范围要与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与匹配的技术能力相一致。

4、严格执行中等以上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的管理措施,5、各级手术医师要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由手术医师向患者及其家属就患者病情、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科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充分、明确的术前告知,并有签字认可。

6、如果手术过程中手术方式因故需要变更时,需要向家属交代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患者实施新开展的手术技术须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

7、手术记录由手术者负责术后24小时内完成书写,详细记述手术过程、术中病理大体所见、术中出血量等,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应由手术者负责在术后8小时内完成书写,除记手术的重点内容外,还应记录对术后并发症的预防、标本去向等内容。

8、手术批准权限(包括:决定手术治疗方式、参加手术人员及具体分工)、小手术由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②、中等手术经科室讨论后由主治医师审批;、大手术经科室或全院讨论后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④、特大手术经科室或全院讨论后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报医院职能部门审批;⑤、节假日、夜班急诊手术、超出本人手术权限范围的应立即请示具备权限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

9、未列入手术名录的手术名称及级别,由科主任报医院职能部门审批确定。

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1、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的手术类别包括:、手术分级为三级、四级;②、技术难度达到或接近三级、四级手术难度;、术前诊断不明;④、术前不能确定手术方式;⑤、可能导致残疾或死亡等风险较大;⑥、破坏性较大;⑦、需完整摘除某重要器官或裁肢;⑧、新开展的手术。

2、术前讨论的内容应包括:尽可能明确术前诊断,掌握手术适应症、完成术前准备、确定术式、麻醉选择、预防性应用抗生素、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应对措施,明确术后需重点观察或监护事项、护理要求等。

3、急诊手术不需要术前讨论,但需报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批准,特殊情况下应由科主任报请医院职能部门或分管业务院长批准、备案。

4、由科主任主持全科讨论,全科医师、护士长、麻醉科、手术室护士等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可以根据死亡病例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邀请其他科室参加,凡被邀请参加的科室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5、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当做好病例资料准备工作,并主动邀请参加讨论的其他医师成员对病员进行询问、查体、阅读病历和其他检查资料。凡全院性的术前讨论,病例提供科室应当将病例资料提前一天交到医务科,打印后发给参加讨论人员。病例资料摘要的具体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邀请参加人员、主持人、病例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主要阳性体征和重要的阴性体征、重要的辅检结果、临床初步诊断、诊治经过、现在病员情况、讨论的主要目的等。

6、讨论的程序:主管医师汇报病历,对该病例手术治疗的初步意见;科室其他医师发表分析意见;科室主任发表分析意见;对各自发表的手术治疗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较为一致的手术治疗意见;科主任做总结性发言,尽可能明确手术治疗方案及相关处理意见。

7、主管医师应作好科室术前讨论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或决议以术前病例讨论的题目记入病历中并科主任签字,全院性术前讨论,除科室应作好记录外,医务科亦应作好记录。

8、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将不定期对科室术前病例讨论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进行考评,促使术前病例讨论质量提高。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在本院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死亡的病例必须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在死亡后七日内进行,特殊死亡病例、可能或已经引起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当在三天内及时进行讨论。

3、死亡后进行了尸检的病例,先在死亡后三天内进行一般死亡讨论外,还应当在病理报告后再进行正式死亡讨论。

4、由科主任主持全科讨论,全科医师、护士长等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可以根据病例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邀请其他科室人员参加。凡被邀请参加的科室和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

5、如遇特殊病例(尤其有医疗纠纷)进行死亡病例讨论,应报请医务科人员参加。

6、死亡病例讨论的目的是尽可能明确死亡原因,探讨该病例在住院诊治及抢救过程中有何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临床诊治和抢救工作水平。

5、讨论前主管医师应当做好死亡病例资料准备工作,凡全院性的死亡讨论,病例提供科室应当将病例资料提前一天交到医务科,打印后发给参加讨论人员。病例资料摘要的具体内容包括:讨论时间、地点、邀请参加人员、主持人、病例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主要阳性体征和重要的阴性体征、重要的辅检结果、临床诊断、死亡诊断、住院诊治经过、抢救过程等。

6、讨论的程序:主管医师汇报死亡病历,对该死亡病例的初步分析意见;科室其他医师发表分析意见;科室主任发表死亡分析意见;对各自发表的死亡分析意见进行讨论,并形成较为一致的死亡原因意见;科主任做总结性发言,尽可能明确死亡原因。

7、主管医师应作好科室死亡病例讨论会议记录,并在会后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或决议以死亡病例讨论的题目单页记入病历中并科主任签字,全院死亡病例讨论,除科室应作好记录外,医务科亦应作好记录。

8、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将不定期对科室死亡病例讨论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进行考评,促使死亡病例讨论质量提高。

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病历是对疾病发生、发展的客观、全面、系统的科学记载,是医务人员进行正确诊断、治疗和护理的科学依据,是医务人员将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等方式获得的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后形成的医疗活动记录。它体现着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及法律诉讼工作提供客观资料和重要依据,医务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书写病历。

2、病历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如下:(1)、住院病历书写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整份病历应尽量保持同一颜色,需要复写、修改的除外)。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

(2)、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部分可用外文缩写)。尚无正式译名的外文可用外文原名。药名使用中文书写,确无译名时方可使用拉丁文或英文书写。简化字按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文化部和教育部联合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之规定书写,不得自行杜撰。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3)、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统一使用公历,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必要时注明时刻。时刻的书写采用24小时制。

(4)、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正确。书写过程出现错字时,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5)、病案首页和各种表格记录的栏目,必须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无内容者划“/”。每张记录表格楣栏的病员姓名、住院号、科别、床号和用纸页数均需填写齐全。

(6)、病历应按规定内容书写,并由医务人员签全名。

2、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经过我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3、进修医务人员应由其接收科室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分管主任(副主任)医师认定后书写病历。

4、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和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姓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修改内容和签名必须用红色钢笔或水笔。

5、各种症状和体征要用医学术语记录。对病员提及的既往疾病名称应加引号。疾病诊通用的疾病名称,译名应以《英汉医学词汇》和全国高等医学院校统一教材的名称为准。不得写化学分子式(如NaCL),不得写不恰当的简称(如支扩、高心等)。

6、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诊断名称应确切,要符合疾病命名规定的标准。疾病名称要分清主次,按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应列于最前,其他诊断列于主要疾病之后。诊断应写疾病全称,应尽可能包括病因、病理和病理生理的诊断。

(1). 诊断名称使用“初步诊断”、“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住院医师书写入院记录时的诊断为“初步诊断”,主治医师首次查房所确定的诊断为“入院诊断”。

(2). 若初步诊断与入院诊断一致,主治医师应在初步诊断后签上姓名和日期。若不一致,主治医师应在初步诊断后写出入院诊断,并签上姓名与日期。(3). 若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不符者,应有充分依据并做出出院诊断,并写明年、月、日。所作诊断必须经主治医师或主任(副主任)医师确认并签名。

8、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及首页药物过敏栏内用红色钢笔或水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9、化验报告单应按报告日期顺序呈叠瓦状粘贴整齐,其他检查报告应分门别类另纸粘贴。

10、对于各科的多发病、常见病可使用专科专病表格式病历,但表格式病历的设计应报经省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以求统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基本符合入院记录格式的内容和要求,并包括本专科专病的全部内容。科研所需的入院记录不得列为住院病历。

11、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2、住院体检患者的记录,按入院记录的内容与要求书写。

13、进修医师、低年资住院医师、试用期医师(士)(即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轮转医师/士)轮转每个专业应书写入院记录(既往史须系统回顾,体格检查须对各系统器官的阳性、阴性体征详细描述)不少于5份。上级医师在全面了解病情基础上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字,以示负责。

14、病历书写质量应列为各级医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内容,并作为晋级考核的必备项目。

值班、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人员。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医师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诊断、治疗、记录等工作,若未完成,交班时应说清楚事由,并征得接班人同意,方能离岗。交接班的基本内容:①新入院、病危、当日手术后及死亡的病例;②病情发生重要变化的病例;③可能发生(或已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

2、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在科室交接班记录本上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3、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同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遇有需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医教科及值班领导。

4、一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处理。二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若一线值班医师因出诊、会诊、抢救等情况需离开病区时,应立即通知二线。二线值班医师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10分钟内到位。

5、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若需急诊手术,此时病区有紧急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6、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全包括院级、科二级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小组、病案管理小组、药事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输血管理小组)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分明,定期开展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5、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6、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7、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践,建立切实可信的质量管理方案。

8、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9、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10、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三基”必须人人达标。

10、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基础质量、环节控制和终末质量管理。

12、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标的,是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通过学习,促使医务人中牢固树立防病治病的法制观念,严格按照卫生法规办事,做好责任区范围内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工作。

2、每位医务人员应牢记法定传染病的类别和病种,熟练掌握流行规律与防治防治措施。坚决按《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城市6小时,农村12小时;乙类传染病城市12小时,农村24小时;丙类传染病城市和农村都在24小时内的时限,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卫生防疫部门上报疫情。

3、诊治疾病的医务人员、检验人员,一旦发现立法的初诊传染病患者,应立即电话报告院防保科(传染病专管员),并及时、完整、准确地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项目齐全的登记于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将疫情卡片以最佳的报告形式上报顺庆区卫生防疫站,严防漏登、漏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违者按《传染病防治法》与《实施办法》和《刑法》的有关条款给予惩处。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各病房要严格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二次,没有高级职称的由科主任代理;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住院医师执行24小时负责制,同时做好一切查房记录。

2、对疑难重危病人要及时组织科内病历讨论或组织院内外会诊。

3、对死亡病历要进行及时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诊疗水平。

4、对住院病人的一切技术性操作,要按照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责范围进行;对复杂、疑难或有一定危险性的操作,要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决不允许进修或实习医生单独处理。

5、严格手术分级制度,坚决杜绝越级、越格手术,对一些重大破坏性手术(如脏器部分或全部切除、肢体切除等)及新开展的手术应报医院职能部门及分管院长审批。

6、坚决杜绝做非专业性手术。

7、手术病人,术前应对诊断、术式进行反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或并发症要有防范措施,要把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与预后情况向病人亲属或单位领导说清楚、讲明白,要在亲属完全同意手术并同时在手术协议书签字盖章(手印)后方可安排手术。门诊手术或急症手术参照此程序执行。

8、对当日手术病人,手术室人员和手术医师要陪同病人一同进入手术室直至结束后将病人安全送回病房为止;只有手术者本人有权向病人家属讲解或答疑,不允许他人随意解释或答复。

9、手术麻醉科接到急症手术电话或通知后,做好一切手术准备,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手术或延误时间。

10、各种手术标本(含冰冻标本)要由手术医师及时送病理科,病理科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

11、凡住院病人,未经科主任批准不准擅自转科、转院或到院外做任何检查或处理,不准擅自外出或回家,未经科主任同意不准出具住院病人的病情材料或证明。

12、对死亡或有争议病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前要由科主任保管,不准私自涂改伪造,不准外借或复印,涉及上级医疗行政部门或公、检、法、律师需调阅材料者,要经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批准。

13、各种检查回报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14、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有条件的医院应建立随诊制度)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疗质量监控科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疗质量监控科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疗质量监控科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质量监控科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9、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病人死亡,10人以上人身损害的,要立即向卫生局报告。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制度

一、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根据药物敏感实验,选择敏感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二、严格掌握与控制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三、尽量减少抗生素的使用不当和对其的依赖性。

四、已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疑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五、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对于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送培养后,可试选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出来,再按药敏指导用药。

六、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易造成耐药菌株的产生,引起皮肤的过敏反应,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等。

七、联合使用抗菌素,必须有严格的指征。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特别是起无关作用和拮抗作用的。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是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包括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及需长期用药防止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一般以二联为宜,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甙类宜联合应用。

八、选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1、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选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2、尽量能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药群失调,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3、对于感染特别严重者,可选按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4、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障碍者,应谨慎选用抗生素及酌情调整给药方案。

九、使用抗生素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给药。静脉滴注时,抗生素之间,抗生素和激素,维生素及血管活性药物之间,均可发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毒性反应。抗生素的给药时间及方法要视其血药浓度,毒副作用而定。

十、药剂科应定期统计各科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类型。按规定对某些抗生素实行限制性使用,并根据本院常见病原菌的耐药谱,调整用药,以保证抗生素的活力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十一、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1、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对无感染迹象的昏迷、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糖尿病及接受侵袭性操作者,不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3、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前后,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期间,为了减少带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碳按类药物,可考虑应用抗生素。

4、外科手术的预防性用药。

抗生素的预防性应用,主要用于手术中组织损伤严重、手术时间及疑为受细菌污染的手术。患者身体衰弱及免疫低下且对院内感染易感者,手术前预防用药,可以提高抗生素在手术中的血药浓度,一旦有细菌侵入,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十二、一般感染时,抗生素使用至体温正常或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停药,对于急性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疗的病人,用药后72小时临床疗效不显著者,应根据药敏结果选用其它敏感药物。

十三、为预防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在使用B-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试验。氨基糖甙类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行皮内试验。

病人入、出院工作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有收入院治疗的标准、制度和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来决定住院。

2、医师在实践中还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能够承受的程度来决定,是否可收入住院,还是应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病人从门诊、急诊收入院时均有完整的记录,应都包括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病人身体状态,精神状态的评价,向病人进行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的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病区要保持1-2张急诊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等特殊治疗的,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有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依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住院事项等信息服务。

9、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

11、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主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则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临床各级医师岗位职责

一、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及上级指令性工作。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业务相关科室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相关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二、临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完成会诊、出诊任务。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及值班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四、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除上午查房外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巡视3次,上午下班前、下午上班后及下班前各1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按门诊、急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口腔科3个制度

口腔科规章制度

1、学习有效的表达方式,加强与病人沟通,了解病人的需求,获得病人的信任,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2、全面检查病人的口腔情况,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3、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4、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电脑管理,每位病人一个ID号,认真记录病史,安顺序就诊。

5、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6、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7、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0.1%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 分钟,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8、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医疗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及差错,责任自负。

9、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10、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11、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12、清洁整顿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13、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14、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5、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口腔科消毒管理制度

1、室内整齐无尘,湿式清扫,设器械清洗间和消毒间,专室进行清洗消毒。

2、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必要时戴防护镜,每个病人必须更换手套、洗手。

3、手术器械必须灭菌处理,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对不耐热的器械用2%戊二醛浸泡10小时达到灭菌,所用戊二醛每周更换,并监测使用中的浓度,留存备查.4、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高危器材,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根管器械等每人用后均采用高压灭菌。灭菌后定位放置、专人保管,有效期内使用。

5、治疗盘、口镜、牙垫、混汞机、X光机、印模、蜡块等中度危险性物品必须消毒;汽、水枪、高速涡轮机钻应进行常规预防性消毒。

6、一次性医疗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防止霉变及过期使用,口检器械如镊子、压舌板、口镜、探针、弯盘等可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置入黄色垃圾袋中,封扎集中焚烧处理。

7、如反复使用的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进行。

8、麻醉药应注明启用时间,启封后使用不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尽量使用小包装。

9、正确使用消毒剂。2%戊二醛浸泡器械时10小时达到灭菌、20分钟达到消毒,戊二醛每周更换一次,并监测使用中戊二醛浓度。

10、每日工作完毕后,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洗各种物表和地面,每日用紫外线1—2次,时间为1小时。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无菌物)。

口腔科医生工作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学习和掌握有效的表达方式,加强与病人沟通,掌握人心理状态,取得病人的信任,建立良好而健康的医生与病人的关系。

4.全面检查病原体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5.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6.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7.每个治疗步骤都要详细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同意和配合,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对某些治疗内容,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病人如有不同意见,必须记录在病历上。

8.所有治疗都必须保证病人在无痛,或将痛苦降低到最低限度下进行。不能以对病情有好处为由而强行进行治疗。对小儿治疗尤其要给予高度重视,即使病儿家长要求,也必须婉言拒绝。

9.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10.严格检查督促护士助手的规范服务,保证治疗的质量。11.对需要进行治疗后随访的病人,应安排跟踪随访。

12.遇到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要及时报告,组织会诊,制定治疗计划,按计划治疗,并随时注意病情变化。

13.必须仔细阅读和熟悉有关设备器材的说明书内容,按说明书保养。14.在提高服务效率和保证治疗质量的前提下节约使用材料。15.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篇:制度上墙

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三)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七)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八)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手术室

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六)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七)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八)供应室

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医院的工作计划,结合医疗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医疗业务工作计划,经过院务会讨论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医疗工作贯性运转。

(三)制定本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目标体系,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报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做好经常性医疗事故和差错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安全,及时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院技术委员会讨论。

(五)支持和帮助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的讨论、重大手术的审批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六)组织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协助院长或主管院长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联席会。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管理列为医院工作的重点,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二)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医疗质量监控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三)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积极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四)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定期检测,分析各项医疗质量指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改进工作。

(五)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定期通报质量管理情况。(六)医疗质量的检查结果应与科室评优、个人评奖相结合,并作为职工奖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医疗经费管理

(一)医院医疗经费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实施审计、监督。日常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对计划和重大开支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实行医疗成本核算,准确计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种经费。

(三)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规章制度,一切医疗收费均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一)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医院在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全面工作。

(二)经常巡视病房,重点督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服务质量、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3(三)每月深入科室一次听取科室工作人员意见和要求、及时为科室排忧解难。(四)院长接待日每月一次,由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征求患者意见、协调部门之间工作。解决病人在诊疗中遇到的困难,改进工作,方便患者就医。

(五)业务院长根据需要,定期参加业务实践,如查房、疑难病历会诊、危重病人抢救、重大手术及有关业务活动。

医院传染源管理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播途径分别进行严密隔离,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触、昆虫和血液隔离。

(二)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四)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应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五)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医疗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

(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

(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

(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挂号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急重危病人例外)。

(二)挂号室应分科挂号,已有门诊病历的病员挂号时应加盖日期及科室印章。(二)转科病员或需要诊治另一疾病时须重新挂号(会诊病人例外)。(四)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复诊时应重新挂号。

(五)各种检杳报告单或X线片号应填写或粘贴病历上,以便复诊时对照。

(六)挂号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态度和蔼,解答耐心,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各栏。

病历书写制度(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挖补剪贴,医生应签署全名,并按规定顺序排列整齐。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士)写并签全名。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

3、每次诊治、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人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婚姻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由医师书写签名。

2、入院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人应即刻检查填写。入院记录要求书写详细、准确、表达清楚、内容应包括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和治疗计划。

3、再次入院者(同病或原病密切相关的疾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5、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手术后返回病房的当日病情,均应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6、更换经治医师时由交班医师在病程记录中书写交班小结。阶段小结每月一次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7、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8、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9、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全名。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签全名,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10、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查房制度(一)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按照领导分工,深入科室,检查科室业务技术建设和医疗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机关职能部门应派人参加。

(二)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查房:一般每周1-2次,查房时各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要的临床教学工作。

(三)主治医师查房:一般每日一次,查房时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护理人员参加,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并向科主任汇报,检杳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征求病员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四)住院医师查房:一般每日至少二次查房。对所管辖病人要逐个检查。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员;根据病情变化,更改医嘱,对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病人要重点研究,提请上级医师诊查或会诊,对检验、X线报告和其他检查结果、要仔细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具次日特殊检查医嘱,认真做好病程记录。

(五)值班医生查房:要详细听取交班医生和护理情况的报告,接班后对重点病人(危重、新入院病人等)及时巡查(夜间巡查须有护士随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会诊。下班前做好交班记录。

(六)护理查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倾听病人对护理工作的反映,按计划结合临床实际进行教学。

麻醉工作制度

(一)麻醉医师应于手术前一天到科室检查病人,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了解术前准备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凡施行麻醉,必须书写麻醉记录。

(二)麻醉前,应认真检查和准备麻醉药品,器械及急救设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三)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四)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五)麻醉者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麻醉技术,应于24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助处理,严重并发症应向上级汇报。

(六)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七)麻醉医师应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在技术操作,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安排人员昼夜值班。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各科应于手术前一天上午填好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并注明特殊用品,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应注明,急诊手术可先电话通知,以后再填手术通知单,手术室随时做好急诊手术的准备工作。

6(二)各科事先应做好各项术前准备,手术人员应按时到达手术室,手术室护士应按时接回病员,并认真查对。

(三)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裤、帽、鞋、口罩,严格遵守手术室规则,院内参观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四)手术人员在手术前认真查对,术中精力集中,密切配合,以确保手术顺利进行,不得大声谈论病情或与手术无关的事,保持室内肃静。

(五)手术人员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分室进行,如须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

(六)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用过的手术器械须用高效消毒液浸泡,其它物品用高效消毒液擦拭,特殊感染须进行特殊处理,必要时暂停手术,彻底消毒。

(七)做好手术室的卫生整顿,定期检查无菌消毒剂的浓度,数量和质量,及时补充、更换。定期做空气消毒,空气和指皿培养,检测资料应逐日归档保存,无菌手术切口发生感染时,应与临床科共同讨论,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按月做好手术登记,统计工作。(八)手术采取的标本,术毕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并及时送检。

(九)建立常规手术器械卡片,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保证适用,特殊重大手术,术者应亲自检查,手术包必须标明名称,失效期和责任者编号。手术室物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急救器材需经手术室护士长或值班人员同意,贵重器材需经医务科批准。

(十)各种药品,器材均应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应有明显标志,氧气,氧化亚氮等不同种类气体的瓶罐或管道开关,应用不同颜色分类标志,醒目可辨,并按规定存放。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和护理工作制度,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无菌技术,促进全院护理质量的提高。

(三)做好经常性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对护理差错或事故及时调查了解,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科学技术委员会。

(四)负责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加强护理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督促科室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使病房设置规范化。

(六)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及无菌消毒隔离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一)护理文件要严格按规定填写,要用钢笔正楷书写、文字简练、应用医学术语记录病情,记录整洁无涂改,外文或药名要写全名或按规定缩写。

(二)病人住院期间,护理文件要定点存放、病历各种表格要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

(三)病人出院或死亡,应记录出院或死亡时间,按规定整理好病历由病案室保管。(四)病房交班报告本,须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病房管理制度

(二)定期向病员宣讲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四)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并固定位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六)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齐,必要时带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七)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出院时清点收回。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病人住院守则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和管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三)住院病人饮食要严格遵守医嘱,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交给病人。

(四)住院病人及其家属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指名要药或强求不必要的检查治疗,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应用。

(五)住院病人不得在医护办公室逗留、闲谈,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未经医护人员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

(六)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查房和治疗时不得离开床位。

(七)住院病人应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八)住院病人除携带少量必须生活用品外,不得带入其他物品,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九)住院病人应穿病员服,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准会客。(十)住院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十一)病人如不遵守以上规定,院方应予以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家属或工作单位协助处理。

探视陪伴制度

(一)探视病人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人。

(二)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抢救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探视危重病入可持病危通知单。

(三)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陪伴者由医师、护士长决定留陪一人,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停止陪护时将证收回。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员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8(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医院设施、物品者应照章赔偿。(六)探视和陪护人员只准到所探视和陪护的病房,不得乱窜其它病房。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治疗护士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操作前应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二)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交接班时要认真核对。

(三)室内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应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用过的物品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位置。

(四)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超过失效期应重新消毒、灭菌,无菌持物钳(镊)及其浸泡液和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l-2次,器械消毒液应每天更换一次,用酒精作浸泡液时,应保持75%的浓度。

(五)室内保持整洁,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换药室须有专人负责,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换药前后应洗手。(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换药时做到一人一碗(盘)、二钳、一份无菌物品,先换清洁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不得在换药室换药。

(三)每次换药完毕,敷料分类倒入污物桶,用过的器械和换药碗分别泡入消毒液中。(四)室内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应标明失效期,过期或潮湿时应重新消毒。

(五)开包后未用完的换药碗、盘、钳、镊、敷料等每日消毒一次,放持物钳(镊)的无菌瓶、敷料罐、剪刀盘以及浸泡液每周消毒灭菌1-2次,启封的外用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溶液)仅限当日使用。

(六)室内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一、药剂科工作(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到处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处方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6、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定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7、处方调剂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8、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9、发药前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10、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顺序配发。

1l、调剂室应保持整洁、肃静,禁止吸烟,工作时衣帽整齐,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品种,如鸦片类、吗啡类、可卡因类等和卫生部所核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毒性药品及其制剂。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国药典附录及卫生部和其它有关规定的品种,均应列入。

(二)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国家公布的《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医疗性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三)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并应直接向院长和医务科报告,以便及时检查、处理。(四)药剂科和各医疗科(室),均必须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设置加锁专柜、具有明显标志的专用瓶签,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五)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定期清查。取用麻醉药品后应按处方随时登记注销(设置专用帐卡)。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一次,统计人员应定期查核。(六)处方中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不得简化。调配人员接方后须严格认真审查,配方后须经另一人核对(夜班例外)方准发出。

(七)大专院校毕业有二年以上临床经验、中专毕业有五年以上临床经验或相当于同水平的医师,经医务科审核,院长批准,将医师名单送药剂科备查,方可有麻醉药品处方权。(八)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一次剂量一般不超过常用量,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毒性中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超过常用量时,必须由医师另行签字;超过极量时需经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批准,外用药不在此限。

(九)医师所书写的麻醉药品注射剂,一律限在本院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回使用时,应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调剂室方可配发。只限一次用量。

(十)医院临床确诊的晚期癌症患者,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时,须凭医院医师诊断书,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

(十一)哮喘、神经官能症、精神病及其他慢性病等特殊需要的患者,需连续使用或超量使用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时,要由医师在处方上签署意见,可做特殊处理。

(十二)调剂室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实行定额管理。在交接班时,应 10 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人员工作调出时,要履行交接手续,药剂科负责人监交。(十二)对少数破损、短少等麻醉药品的处理,可按季汇总列表,说明理由,经科主任批准,报主管院长备案。医疗科(室)剩余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十四)药剂科应定期到各医疗科(室)检查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院长。

(十五)药剂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动群众共同管好,保证麻醉药品合理使用,杜绝流弊。

(十六)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装订成册,保管三年备查。医疗性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应保存两年备查。普通处方保存一年。

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及时供应各科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护理部制定。(二)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医疗器械科或有关科室清领。凡需要新添或改装医疗器材时,必须经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三)供应手续:

1、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以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2、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3、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供应室以便准备。

4、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纠正和补换。

5、凡沾有脓血的器材,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由各科室先行消毒后方可退还。

6、凡无菌日期超过一周或封口己拆开的,一律不得再用。(四)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l、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2、金属器械,每次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

3、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的大小、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

4、玻璃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格灭菌。

5、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6、橡皮用品应保存于阴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变形折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7、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编号,以便检查。

8、敷料需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五)消毒灭菌工作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方法时,灭菌前需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等气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刷洗一次。

3、拿到无菌物品前,必须洗净双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4、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的物品,应严格放置以免混淆。

5、凡不能用高压灭菌的物品,则用煮沸法,如玻璃、搪瓷类,应先放入水中,待水煮沸后煮10分钟,橡胶类则须待水温后放入煮10分钟。

6、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膀胱镜、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容器消毒)。

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

(二)做好来访、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二)做好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根据文件内容,提出贯彻意见。

(四)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五)及时处理信访工作,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加强对档案室、总机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及各类人员的考勤,适时安排医院的总值班工作。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并随时汇报。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二)各科或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将当月考勤表及各类假条送交人事部。

(三)职工请假二天以内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者,由人事部批准,超过三天者由主管院长批准,科主任、护士长请假,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四)对无故迟到,早退人员要批评教育,并按规定扣发工薪或绩效工资。对旷工者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直至除名。

多功能厅管理制度

(一)多功能厅是医院会议、学术活动、文艺活动的重要场所,使用时必须经过院领导批准,并提前一天通知院办公室,以便做好准备。

(二)严禁转录或播放不健康的录音磁带或影像资料。

(三)未经许可,外人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设备需要外借时必须经过医院领导批准。

12(四)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三定二严》制度,即定人使用、定人保管、定期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严格交接手续。保证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五)工作室内严禁吸烟,保持整齐、清洁。

(六)离开工作室时要认真检查,并切断电源,确保机房的安全。

传达门卫制度

(一)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纪律、遵守安全保卫制度、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二)收接信件、汇单、报纸、杂志要认真清点及时分发,电报应迅速通知和送达接报人。(三)任何人员自院内向外携带物品,一律要经有关部门签条经检后方可放行。(四)负责院内存车棚的管理,夜间清理整顿、加强巡视、防止丢失。

人事部工作制度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负责全院科室设置、人员编制及技术骨干队伍调配,报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医院建设需要,办理医院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相关手续。(三)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各类人员的工作表现及相关数据。(四)当好领导选贤任能的参谋,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协助相关科室做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五)认真执行和检查医院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劳动工资和劳保待遇。

(六)统计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及时汇总并向财务部反馈,为工薪发放提供依据。(七)抓好经常性纪律教育和检查,按有关规定对员工实施奖惩工作。

总务科工作制度

(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材以外的物资管理和供应工作,经常教育全体后勤人员树立为医疗服务,为患者服务,为全院职工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以保证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负责院内零小基建维修,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落实。

(三)使物品采购、保管、供应、发放制度化,每月25日至月底前为各科室提报计划时间,次月5-l0日为库房发货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发放(特殊情况经主管院长批准方予发放)。

(四)各种被服、劳保用品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范围不予发放。(五)安排车辆季年检工作,督促、检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保证车辆完好,正常使用。

(六)领导总务后勤系统各班组,在不断完善管理的前提下,认真完成生产及服务任务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一)凡医院所需要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器材和图书外),均由总务科负责统一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的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二)总务科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校对帐目,要求帐物符合。因管理不善,造成物资积压损 13 坏、变质、丢失,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二)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总务科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旧领新的物资,交回物品要登记上帐。

(四)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免费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总务科审校转院领导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五)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清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各种耗材审批请领制度

(一)到库房领取各种物资一律凭《协和医院物品申请单》请领。

(二)各科室必须制定各种物品的请领计划,详细填写领取物品的名称(必要时写清供货厂名及品牌)、规格、数量、用途,经科室领导或护士长审签后于每周一上午报院领导或有关部门审批,并于当天17:00以前送交总务科或药械部,周二由上述部门送货到申请科室。(三)器具、器皿按标准配备后一般不能增加,因报损减少的,经总务科长或器械部批准方可补发。

(四)科室在验收物品时需详细检查,与送货人员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一)本院职工及进修、学习人员,均可在食堂就餐,就餐者必须购买本院饭、菜票。(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成本核算,提高质量、降低成本,保障职工吃足、吃好、吃的营养。

(三)经常变换饭菜花样,进行食物品种调节,做到一周一谱,努力提高烹调质量,加强优质服务观念,做到职工满意。

(四)严格各种票证和实物管理手续,妥善保管,及时清理,按时结算核对,实行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五)工作人员必须注意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帽,坚持先洗手后操作,并严格遵守常规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六)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二)不出售变质、不洁食品。

(三)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感染。

(四)公用餐具用后消毒,保持厨房、操作间、餐厅清洁卫生,地面、餐桌整洁、无油污。(五)仓库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六)炊事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14(七)分、发、卖食品前要洗手,使用食品夹,卖饭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八)无食物中毒现象。

(九)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清扫。

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安装防护设施。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保持效期。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及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二)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协同处理。

(四)值班人员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必要时应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财务人员去银行取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六)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加强监管、防止丢失。

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一)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二)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三)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四)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五)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财务科。

(六)妥善处理病员退款,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七)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八)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九)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四、门诊病人退费规定

(一)门诊病人因故退费,须持有门诊收据、检查或治疗中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经医师或药师、门诊部、收费处负责人、财务科长、领款人在退款发票上签字(章),并注明退款原因。当日退费由原收费窗口办理,其余时间的退费在财务科长指定的收费窗口办理。

(二)收费员对手续完备、姓名、项目、金额相符的退费,交微机操作员通过微机办理退费(冲账)。对不符合退款手续者,收费员要向其说明白。

(二)收费员、操作员在划价收费时,必须打印病人姓名,唱明姓名、项目、金额,以免 15 打印出收据后,病人款数不足而作废。对未收到款的收据打作废,并将其检查或治疗申请单或门诊处方笺留作附件证明,由操作员、收费员、收费处负责人签字,注明原因,以示负责。

(四)收费员要将当天的退款单证及作废收据核对后单独装订,随收费明细账上报,做到日清日结。

(五)收费处汇总会计、财务科稽核会计要逐日、逐笔复核,对违反制度、私留病人收据、不符合退款手续、舞弊行为的视为贪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院务委员会职责

(一)院务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和医院的重大工作布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三)审议医院的办院方针、发展计划、科室设置、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四)审议医院的管理条例,管理性的规章制度以及奖金的分配方案。

(五)审议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及大型基本建设维修等项目的实施方案。

学术指导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讨论并研究医院的业务发展规划、医疗科研、人才培养、图书资料及病案管理等项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审查、研究制定医院的科研计划、专业科室发展规划。(三)审查、研究医院的科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论文。

(四)审查和研究医院有关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落实情况。

(五)为分配、使用医疗、教学、科研用房和购置大型医疗器械提供咨询意见和论证意见。(六)受院长或上级委托对医疗、护理、医技发生的事故和纠纷进行技术鉴定。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院内感染的监测和控制,以提高医疗质量。(二)负责制定降低院内感染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

(三)掌握院内感染的监测、控制动态,经常分析监控情况,有计划地开展院内感染流行病学分析,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四)负责检查各科室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预防性消毒、经常性消毒和终末消毒,检查消毒效果解决消毒过程中的问题。

(五)对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避免对病员和带菌者使用不敏感的药物。(六)经常向有关人员通报在医疗中的感染情况,宣传防止感染的知识,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控制感染的观念,提高医疗质量。

(七)积极培训兼职人员,并支持其做好本科的感染控制工作。

院长职责

(一)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的要求,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 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总务等。

(二)领导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集团或董事会汇报。

(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四)负责领导、检查医院重要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利引进。

(五)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职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七)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医务科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预防工作。

(二)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三)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四)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技术指导委员会鉴定。

(五)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人员的调配奖惩工作。

(六)组织科室之间协作、改进门诊及病房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管理制度。

护理部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二)负责拟定和组织修改全院护理常规,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工作。

(三)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病员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或人事部提出护理人员奖惩意见。

(五)负责拟定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对护理进行业务技术考核。

(六)检查、指导门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监控办法。

(七)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八)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互相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一般每月(季)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一次。

人事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公司的要求及有关人事工作政策规定,负责人员的聘用和奖惩。(二)掌握和了解各类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配备和使用意见。(三)主动和有关部门或科室研究,提出全院各级人员的考核奖惩和工资调整意见。(四)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的档案、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事鉴定工作,收集和整理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五)熟悉和了解国家有关人事及社会保险、失业保险等有关政策,根据院长的要求办理各种有关手续。

财务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做好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财务督促和管理,努力使财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三)根据医院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季度的业务收支预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根据医疗收费标准,积极合理地组织业务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对收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贯彻新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修订科内人员职责考核制度。

(六)督促按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并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七)协助本院财物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核算制度,对医院财产物资管理进行经常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浪费和积压。(八)经常向财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等进行检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总务科科长职责

(一)在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负责组织领导物资供应、后勤设备维修、水电、暖供应、房屋修缮、院容整顿等工作,保证医疗、教育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四)定期组织后勤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五)定期检查后勤人员的工作情况。

门诊部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并参加门诊部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二)帮助下级医师提高专业理论、技术操作水平和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18(三)参加重危、疑难伤病员的门诊、会诊和抢救,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四)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开展中西医结合,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分担门诊医疗、预防、教学等工作。(二)负责门诊、会诊、出诊和重危伤病员抢救、解决较复杂疑难诊疗技术问题,执行首诊负责制,确定病员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现传染病,按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指导住院医师解决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并负责技术考核。

(四)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诊疗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做好资料积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导诊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简单分诊、指导病人就诊,热情耐心解答病员提出的问题。

(二)维持门诊大厅秩序,劝阻病员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不在门诊内吸烟。(三)扶患携幼,帮助行动不便的病员挂号看病,如遇到危重病员,应与有关科室联系,给予及时诊治和抢救。

(四)随时为病员提供方便服务,接受病人的咨询。

(五)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介绍院内各专科业务技术情况,督促保洁人员搞好室内外卫生。

门诊挂号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室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门诊病案的管理,保持病案存放整齐有序,并定期核对,及时纠正归档中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三)负责门诊病案的保管和发放,并做好挂号现金和票据的兑换及保管工作。

(四)负责每日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

(五)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工作室的整齐干净。热情为病人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选择就诊科室,协助初诊病员填写门诊病案首页的项目,并主动介绍挂号和就诊的注意事项。

麻醉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二)麻醉前到临床科检查手术病员,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参与手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三)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遇复杂、异常情况及时告知手术医师,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四)手术后,护送病员回病房,并向临床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五)进行术后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如有并发症发生,协助临床医师处理。(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立即 19 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及时上报。

手术室护师(士)职责

(一)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二)负责手术后伤病员的包扎、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四)按分工、负责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药品、器材、卫生被服的请领、保管和报销,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五)参加卫生清扫,保持手术室清洁、肃静,调节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功能科技师(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室的工作任务。(二)认真施行各项业务诊断技术,书写诊断报告。

(三)做好各类资料的积累、登记、统计和保管。

(四)与临床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参加科室的会诊讨论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五)定期保养维护检查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一)在总务科长领导下,做好医院治安防范工作。

(二)负责院内治安巡逻工作,检查各科安全防范情况,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盘查可疑分子,清理院内闲散人员。

(三)及时处理发生的治安案件,对一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院规的人员,经调查取证后,予以批评教育或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四)具体负责院区的车辆管理,对进入医院的自行车、机动车,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走廊内骑车人进行劝阻和处罚。

(五)按时上岗,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按章办事,礼貌待人,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文字记录工作。

(六)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生问题及时报告。

妇科治疗室消毒隔离

1、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无菌操作,戴口罩、帽子。

2、做到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治疗车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

3、冲洗、雾化、激光、微波等治疗做到一人一用一物品一消毒(灭菌)一擦拭(消毒液擦试)(含氯消毒剂),冲洗用药液一人一用,不久露在 空气中,病人治疗完毕及时整理。

4、开启的无菌溶液需在4小时内使用,各种溶液不得超过24小时 注明开启时间。

5、置于容器牛的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6、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时毁形,放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浸泡处理后,装黄色垃圾袋送指定地点。

7、地面、桌面每天2次用含氯消毒剂湿式打扫。

8、持物钳干燥存放,打开后写上打开时间,使用时间不超过4小时,油膏缸上写明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开启时间,盛放盐水棉球打开后24小时更换,盛放碘伏的油膏缸,每周更换二次。

9、紫外线照射每天半小时,并有记录,紫外线强度每半年监测一次 管每周一次用95%的酒精纱布擦拭,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10、每周大扫除一次,彻底打扫门窗、墙面、地面及物体表面。

11、每天检查有无过期物品,一般灭菌物品不得超过一周。

12、非治疗物品不得入治疗室。

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职责

一、在护理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监测,消毒灭菌方法的改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控制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无菌技术操作等教育 工作。

三、对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及医院工作人员中发生的感染和传染病,及时向医院内感染管理科报告,并协助他们进行调查,留取标本,采取控制措施等。

四、积极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

五、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六、周测试一次本科室所使用的各种消毒液配制浓度(酒精、含氯制剂)。

每月对治疗室、抢救室进行空气培养。

每季对工作人员手的带菌情况采样检查一次;(按10%抽样)对病室物体表面进行一次细菌培养;(三个采样点)每半年对科内紫外线灯进行一次强度测定(感染科共同做),做好登记记录。

第三篇:活动室制度上墙

活动室制度上墙

寨子村老年协会组织机构

会 长:寇俊昌 副会长:姜喜元会 员:姜新权

管理员:姜喜元服务员:

田和启 赵彦宾 赵小军寨子村幸福院管理人员名单

村委会主任

五里镇寨子村幸福院简介

寨子村共有4个村民小组,226户,875人,60岁以上老年人 人,其中60-69岁 人,70-79岁18人,80-89岁 人,90岁以上 人;空巢老人 人。

寨子村幸福院于202_年 月开工建设,月竣工,总投资 万元,其中财政补贴 万元,自筹 万元。幸福院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 间。院内设有休息室、老年活动室、棋牌室室、阅览室,并配有桌椅、电视、棋牌、健身器材等设施,可为30名老人提供休闲娱乐活动。

我村整合资源,集村支部、村委会、农家书屋于一院,为全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更舒心的服务,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让子女在外打工安心。

老年协会工作制度

一、带头学习老年法、运用老年法、宣传老年法、执行老年法。

二、实行群众三监督,监督廉政工作情况,监督财务收支公开情况,监督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教育群众爱老、敬老、孝老、助老,促进老年事业发展。

四、协助村委会搞好农村幸福院的管理工作,组织在院老年人开展各类健康有益,文明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

五、坚持民主,虚心接受大家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六、严格执行协会决定,不随意更改。

七、协会成员要虚心接受群众提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八、为老年人服务,急老年人所急,想老年人所想,无私奉献,弘扬为老服务的高尚品质和精神。

.农村幸福院管理值班制度

一、农村幸福院院长督促管理人员做好轮流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晚上关门前督促服务人员打扫幸福院室内外卫生,并摆放好桌椅板凳、棋牌等娱乐用具。

三、督促服务人员整理好报刊、杂志,及时核对相关物品;管理好、维护好电视机、棋牌桌椅等公用设施。

四、负责安排做好参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值班人员,有事先请假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农村幸福院服务人员工作制度

一、遵守农村幸福院各项规章制度,守时守信,着装整洁,自觉接受院委会的安排和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关爱尊重老年人,文明礼貌,耐心周到,服务规范。

三、不私自收取老年人的钱、财、物,代老年人购买物品时要及时清帐清结,不拖不欠。

四、主动与老年人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心里动态和服务需求,如实向院委会或上级民政部门反馈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如有违约、违规、被投诉情况,经调查证实后,将给予严肃处理。

农村幸福院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遵守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

二、制定农村幸福院卫生工作计划,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档案。

三、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培养老年人良好的生活、卫生及作息习惯,增强老年人的保健养生意识。

四、自觉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为老年人营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五、每季度开展一次慢性病随访,对高血压、糖尿病等不同群体老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活动,定期为患有高血压的老年人免费测量血压。

第四篇:档案管理制度上墙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严格执行库房、阅档室、档案员办公室“三室”分开制度,确保库房整洁。

二、档案库房应配备温、湿度控制和调节设备,其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二、档案员每天定时对库房温、温度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保持库房恒温。

三、档案库房保持清洁卫生,保证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等安全措施的落实。

四、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进入库房。

五、查档人员在办理档案借阅登记手续后在阅档室内阅档,不得进入库房。

六、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登记手续。

七、档案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对电源、线路、开关插头、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切纸机)等要定期检查,做到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尽快整改。

八、档案柜具排列应避免阳光直射,柜具间的通道间距不少于80cm,柜具与墙壁应保持一定距离,柜具间的通道应为迂回式。

九、档案排架应按照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的方法,系统反映档案类目设臵的具体顺序。

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由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做到专库、专柜、专职人员负责保管。

二、接收档案入库,必须坚持先验收后办交接手续的原则,确保进室档案的质量。

三、档案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定位排列,便于查找。

四、档案移进、移出,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防错、漏、丢失事故发生。

五、严格执行档案鉴定销毁制度,自觉维护档案的安全。

六、档案库房必须具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光、防尘、防有害生体、防微生物侵害的功能。档案室要根据自然环境,适时降温去湿,保持室内合适的温湿度。

七、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八、做好库房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九、对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或丢失者,要追究其责任,严重的应予以处罚。

十、每季度对库房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档案保密制度

一、严格执行我国《档案法》、《保密法》,严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档案文件的划密、更密、解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三、非因工作不得谈论档案内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

四、严格控制秘密档案查阅范围,并按照保密规定,对归档后多余的文件材料及时销毁。

五、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准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

六、需要销毁的档案文件材料,必须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批准后,送指定造纸厂,由二人以上负责监销。

七、定期检查档案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隐瞒失泄密事故。

八、加强库房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档案室。

九、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业务,定期认真地清理检查档案库存情况,发现缺损、遗失或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迅速追查处理。

十、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调出本单位,必须按涉密人员要求严格遵守和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交出全部所管资料,不准泄露所知秘密。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的销毁,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

二、档案鉴定小组,由档案有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及业务 人员若干人组成。

三、档案鉴定小组必须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认真进行鉴定,判定其存毁。

四、鉴定工作完毕,鉴定小组须写出鉴定报告,提出处 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

五、对经过鉴定,确认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鉴定小 组应写出销毁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及时进行销毁。

六、档案销毁工作,由档案部门执行,鉴定小组指定专 人监销。销毁人、监销人应在对需销毁的档案,认真地进行 清点核对,以防错销、误销。

七、档案销毁完毕,销毁人、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 字,档案销毁清册与鉴定报告、销毁报告一并归档,永久保存。

八、未经鉴定和批准,任何人不得销毁任何档案。档案销毁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档案利用制度

一、档案人员要熟悉室藏,掌握信息,根据公安工作活动的规律,做好档案利用的超前预测工作。

二、认真做好档案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注意收集利用效果的典型事例。

三、根据本局各部门利用工作的特点,编制多种检索工具,提高档案的查全率、查准率。

四、做好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对档案信息进行二次、三次加工,积极拓宽档案的利用渠道。

五、正确处理利用和保密的关系,既要提供利用又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

六、利用录像带、录音带、缩微胶片、电子档案,需复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限期归还,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保证所借档案完好无损,归还时由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如有损坏,由借阅人承担责任。

七、复制照片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引用时须注明照片来源

八、利用者在局域网上查阅档案、资料者,由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不得私自下载。

九、利用者需爱护档案,不得在档案、资料原件上做任 何标记,不得撕毁、折叠、污染、涂改档案、资料和自行拆卷。如出现上述情况,要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要求。

二、建立健全档案室各种登记制度,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为档案统计奠定基础。

三、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个部分。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帐,档案管理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要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四、档案统计内容与指标要保持一致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随意更改。

五、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六、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七、坚持做好温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情况,定期分析研究,采取科学的降温去湿措施,使库内温湿度控制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八、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

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篇:食堂制度上墙[定稿]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炊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管理法》,每个员工必须了解相关法规内容,每年进行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坚决调离现工作岗位。

二、不准采购加工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

三、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整洁、卫生的工作服,而且要带帽子和手套,做到着装整齐。

四、每餐后进行一次餐具消毒,餐后残余物及时清理出去。

五、售饭时必须带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不准用手接触食品。

六、每天用餐后进行清扫,每周五进行卫生大扫除。食堂卫生要做到:室内四壁无尘,窗明几净,厨具清洁。

七、冰箱每半月进行一次清理,防止食物变质。

八、食品要分类存放,生、熟分开,肉类同海鲜产品分开。

以上制度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到人,各负其责。

食堂管理员职责

一、负责食堂全面组织领导工作,充分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好食堂各项工作。

二、对食堂职工就餐工作失误负责,对各工作岗位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负责。

三、有权督促厨师、服务员、采购员、出纳员、保管员的工作,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到食堂就餐,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有建议权。

四、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条例”,保证食堂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发生,对所有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体检。

五、认真抓好食堂考勤工作,按时上报。认真做好各岗位工作考核,做好记录。

六、经常深入职工中,征求意见,更好的为职工服务。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一、原料、半成品的烹调、加工温度和时间要足以杀死致病菌。

二、成品出锅或制成后应在4小时内食用,过夜食品不能直接食用。

三、直接食用生、鲜食品前必须洗净并做冷消毒杀菌处理。

四、从业人员要经常洗手、消毒,保持手的清洁;要持健康证上岗,临时患病、伤应离岗休息,不得带病带伤作业。

五、不得采购病、死畜禽肉。

六、原料贮藏温度和时间要严格控制,搞好库房卫生。

七、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消毒,保持清洁,搞好环境卫生。

八、成品的冷却应有降温设备,不得桶装加盖或用厚布捂盖。

九、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善。

十、生、熟食品及其工具、容器要专用、有标记,从业人员定岗定位,不得混岗作业。

食堂服务承诺

一、确保饭菜质量、膳食营养、合理搭配。

二、确保开饭时间。

三、确保饭菜卫生,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四、确保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医院住院部制度(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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