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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20-42630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3 03:42:5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敦煌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敦煌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二00八年省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二00八年酒泉市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主要考核内容,要求全市10%的乡镇、5%的行政村要按照省政府批转七厅局《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意见》达标。同时,省政府计划今年下半年在酒泉市召开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现场会,为了确保我市能够顺利完成达标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力争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按照“立足实际、适当超前、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服务农村”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扎实开展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

(一)构筑完善的消防工作网络。市政府成立由杨雷副市长为组长,公安、综治、发改、财政、民政、安监、教育、文化、建设、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各乡镇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定期分析协调解决本乡镇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快农村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结合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行政村消防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等内容纳入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总体规划。

(三)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村庄整治、畅通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新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区域为各乡镇、工业园区、中心村、人口密集的自然村等。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有条件的乡镇还应当将消防站、消防通信等纳入建设内容。各乡镇的消防水源以室外消火栓为主,没有条件设臵室外消火栓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修建消防水池、水窖,借助水塔或天然水源解决消防车(泵)取水问题。消防车通道的设臵应满足火灾时消防车通行的需要。

(四)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水平。阳关镇、黄渠乡要组建1支农民专职消防队,各购臵2辆多功能消防车,招录专职队员,并确保正常的维持性经费拨付到位。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公安派出所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并制定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火灾接警出动、协同作战、组织指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其日常执勤战备、火灾现场处臵等方面进行指导,不断提高社会消防组织的实战能力。

(五)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制订村民防火公约。在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设臵明显的消防警示性标志或宣传标语。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进行灭火演练,不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给每个学校配备挂图、音像制品等消防宣传资料,建立固定的消防宣传牌(栏),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文化宣传部门要配合冬春防火等消防专项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防火宣传。

(六)整治火灾隐患。组织对农户电气线路、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推广使用沼气,减少致灾因素;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开展整治,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村庄、驻乡镇和村庄的企业及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易燃易爆单位限期搬迁。

(七)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农村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批,防止将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企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加强对农民新建房屋的消防监管,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开发、应用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消费水平的阻燃、耐火建材,提高建筑耐火等级;针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建筑特点、生活习惯,推广适合农村地区的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器材装备,提升农村防灾减灾水平。

三、工作职责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农村公共消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依据城乡消防设施建设规划,严格固定资产项目审批、核准管理。未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建设内容和项目总投资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审批、核准。

财政部门要结合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将村镇消防规划编制、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宣传及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公安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平安建设内容,强化对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大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要将农村消防室和警务室同步建设,配臵必要的消防装备。要充分调动驻村民警开展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展壮大农村消防自治组织,推广联户联防制度,不断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公安消防部门要参与农村消防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参与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对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要通知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维护、保养。要严格对农村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公共建筑、营业性场所的消防安全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火灾隐患。

建设部门要加强村镇建设的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农村建筑防火规范》等建设规范标准。要合理布臵农村地区新建的居住点,配套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做好农村建设防火工作。国土、房管部门要将消防行政审批作为农村地区新建的厂房、仓库、农家乐等公共用房前期设计计划的前臵条件。规划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新农村总体规划。全市城乡总体规划、乡镇(街)城乡总体规划和村规划,要确保同步编制、同步评审、同步实施。

民政部门要将农村火灾救助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支撑体系建设,对因火灾造成的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要向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提供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住所。

交通部门在落实“十一五”交通规划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农村公路在通行宽度、承重荷载、拐弯半径、取水通道等方面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将消防车道的技术要求纳入农村道路建设的技术标准,确保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路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

水务部门在新建和改造各类水利工程时,要统筹考虑消防用水的需要,在解决农村地区饮水安全问题的同时,合理布臵储水池,兼作消防水池。要在新建和改扩建中心镇供水工程中,会同公安消防部门完善市政消火栓等消防取水设施。

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容,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并积极支持配合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试点工作。

农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岗就业培训、农技服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农村后备劳动力战略培训等培训内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企业管理培训内容。提高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公安、消防、农业、安监等部门要定期对镇(街)领导、镇(街)安监人员、村委会干部和村安全员等农村重点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达到乡村带动家庭、干部带动群众、重点人员带动一般人员的目的,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工作步骤

(一)达标单位确立和健全组织阶段(5月14日至5月24日)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应的职责,确定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责任人;要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意见》,对辖区10%的乡镇和5%的行政村开展达标工作(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必须全部达标),确保年底一次性通过验收。确立今年达标村镇、实施方案制定和组织机构建立情况于5月24日前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工作开展和初步验收阶段(5月25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乡镇、行政村消防工作达标标准,组织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完成达标乡镇、行政村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管理等软、硬件方面建设,确保取得实效。在达标工作开展阶段,各乡镇政府要分别于6月9日、6月29日、7月3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请省政府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6月30日前,市政府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专项验收,迎接酒泉市政府验收组对我市新农村消防工作达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验收。

(四)全省试点现场会阶段(9月)省政府在确定的试点单位召开现场会。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

酒泉市政府组成验收组,结合全年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对我市政府落实新农村消防工作达标工作进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出发,提高对新农村消防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主动性,牢牢抓住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积极配合,形成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合力。各乡镇、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农村消防工作的特点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措施和办法,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考核,加大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推进力度。要把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列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四)多方筹措,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投入,多方筹集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通过企业、个人捐助等形式适当筹集部分经费,但不得以任何名义、理由和方式增加农民负担。

酒泉市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 雷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党兴海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生海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龚 海 市发改委副主任

XXX 市农业局局长

XXX 市民政局副局长 XXX 市财政局副局长 XXX 市建设局副局长

XXX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XXX 市农牧局副局长

XXX 市教育局副局长 XXX 市水务局副局长 XXX 市交通局副局长

XXX 市文化局局长

崔希斌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崔希斌担任,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

第二篇:镇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镇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消防工作,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中央七部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消防总队关于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方案》(闽公消网(〔2007〕1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中央七部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消防总队关于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方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快我县农村消防工作试点,及时全面总结我县农村消防工作经验,探索我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新思路,创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机制,培育可供推广的典型,为全面铺开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新农村消防工作扎实推进和取得实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领导小组,由邱模辉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朱继柏副局长任副组长,县综治办、县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文体局、消防大队及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导组,挂靠县消防大队,由范晓珑大队长任组长,康九东、占伟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总结。各乡(镇)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辖区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试点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乡镇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为加强对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各乡(镇)应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分析会,部署消防工作任务,分析协调解决本地新农村消防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应建立和完善以由乡(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行政村综治协管员、自然村中心户长组成的综治网络为依托、以公安派出所或农村警务室驻村民警为龙头、综治协管员为骨干、中心户长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落实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政府每年要与乡(镇)各部门、乡(镇)级企业及各行政村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半年对各行政村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设施建设。已有总体规划的乡(镇)必须制定消防专项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明确消防方面的相关内容;未制定总体规划的乡镇必须制定消防简易规划。按规划要求完善新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农村消防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区域为乡(镇)政府所在地、工业园区、中心村、人口密集的自然村等,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站、消防通信等。设有自来水管网的乡(镇)必须按标准设置消火栓,确有困难的乡(镇)要充分利用江、河、沟、水塘等天然水源增设供消防用水的取水码头,并用字牌标识;没有自来水管网的,也没有天然水源的乡(镇),应建设消防水池,水池容量不小于10立方米,并有补水措施。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应满足火灾时消防车通行的需要,合理布置消防站。

4、队伍建设。除公安消防站或合同制消防站保护半径内的乡(镇)外,其他各乡(镇)和工业园区应建立一支配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推行“一队一车一泵”,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并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5、防火措施。严格控制低耐火等级建筑的建设,及时改造易燃建筑密集区、棚户区。各乡(镇)要加强本辖内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加强源头控制,组织公安派出所、乡(镇)安监站、安全联络员对“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家庭作坊、商场市场、民工聚集区、出租房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指导整改火灾隐患,实施跟踪复查,落实防火措施,改造电气线路,每个家庭柴灶全部加装或砌防火槽,液化气灶、沼气灶与柴灶要分开设置,清理好柴堆草垛杂物,确保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防火通道,依法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

6、宣传教育。各乡(镇)政府要不断完善消防宣传设施,在集市醒目处设立一个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在街道主路口设置一块消防标语牌,为每个居民户配发一块消防警示标语,各乡(镇)所在地配备1面消防警示锣、1套广播设施或报警警铃。各乡(镇)政府要依托居民活动中心建立消防夜校,悬挂“消防夜校”标牌,内设电视机、影蝶机、黑板和若干桌椅,配有电气线路、打火机、发胶等模拟火灾事故实物和消防安全常识读本、防火灭火知识VCD光盘等;每年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和乡(镇)居民上不少于4次的消防常识课,让每个人掌握最基本的防火灭火逃生常识;组织各类消防队针对辖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灭火训练和演练,每个重点单位每年不少于1次;依托各类学校、文化“三下乡”、农民工返乡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7、制定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制定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灭火训练和演练不少于1次。

(二)行政村建设标准

1、组织建设。各行政村应成立村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同时,明确专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设立村专职防火员,具体负责开展防火业务工作,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措施,认真抓好工作推进。

2、落实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村(社区)消防工作计划,每年应与辖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用户等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外来人员集居地等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制度建设。村民委员会应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建立健全消防会议、防火检(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管理,并建立工作档案。

4、设施建设。村民委员会应编制1本消防规划文本,村庄消防规划要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义务消防站等内容,并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必须严格落实消防规划,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必须与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有条件的行政村应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行政村,要设置消防车取水口和消防水泵取水埠口;农村进村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严禁设置障碍物;各行政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鼓励家家户户配备灭火器,并组织村民实施演练。

5、队伍建设。成立由治保主任、民兵、村民等人员组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者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配备机动消防泵、简易灭火工具,并设置固定库室,落实人员保养,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

6、宣传教育。各行政村的消防宣传设施要完善,在村民集中处设立1个固定的消防宣传栏,为每个农户配发1块消防警示标语,在村民出入的主要道路设置2块消防标语牌,配备1面消防警示锣、1套广播设施或报警警铃,设置1个消防宣传资料发放点;各行政村应依托村民活动中心建立农民消防夜校,悬挂“农民消防夜校”标牌,内设电视机、影蝶机、黑板和若干桌椅,配有电气线路、打火机、发胶等模拟火灾事故实物和消防安全常识读本、防火灭火知识VCD光盘等;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半年组织村民上1次消防常识课,每半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1次灭火训练和演练,消防队员熟练操作所配备的器材装备;充分利用各试点村小学、文化“三下乡”、农民工返乡过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等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选择5户支持、热心消防工作,消防安全意识强,消防基础条件好的农户家庭作为消防安全示范户,通过他们带动全村开展好消防安全工作。

7、防火措施。各行政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指导整改火灾隐患,实施跟踪复查,建立防火安全检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灭火训练等消防台帐;加快电气线路改造,每个试点村户外电气线路要符合电气线路安装有关规定,做到整齐规范;每个农户家庭柴灶全部加装或砌防火槽;液化气灶、沼气灶与柴灶分开设置;各户房前、屋后柴草杂物清理干净,确保不占用防火间距和防火通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加强领导。农村和谐、稳定是全社会和谐的基础。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当前我县农村消防安全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特别是消防工作机制不全、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村民消防意识不强,火灾隐患多,严重制约了我县农村消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认识,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更新观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深入试点,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和指导、分析和解决试点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及问题,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将试点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积极推进。各乡(镇)政府要在县政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要科学安排工作内容和时间,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要以减少农村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为总体目标,切实形成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工作措施和工作程序,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我县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总结出好的工作经验,探索出好的工作思路。

(三)收集资料,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营造工作氛围,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促进试点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指定专人负责收集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片和影像资料,特别是对在试点过程中,实施的改水、改电、改灶及各种会议、培训等内容要采取照相、摄像等形式进行全程记录。各乡(镇)在试点中所形成照片不应少于30张,形成的影像资料不少于20分钟,及时做好试点工作的归纳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将试点工作情况总结材料上报县消防大队办公室。

第三篇: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方案

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进程,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努力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全力打造新型农村消防防控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农村火灾多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3年的时间,使全市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农村消防管理得到规范,农村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全面提升我市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做到初起火灾不出组、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乡镇,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保障村民群众安居乐业。每个县市区要确定一个乡镇,一个乡镇要确定一个行政村作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示范村,以点带面,通过示范作用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2007年底,60%的乡镇达到试点单位标准。到2008年底,所有乡镇、村全部达到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标准。市政府每年对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地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取消

评先选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凡因对农村消防工作不重视、工作不落实而辖区内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机制,全面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建立和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由党委、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公安、综治、农业、林业、建设、规划、民政、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与创建安全单位、安全村居、文明户、五好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各乡镇场要成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派出所牵头的农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村委会及各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村委会要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监督作用,定期对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不断推进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规划,合理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示范村要将消防规划纳入整体规划之中,给消防工作的发展留足余地。一是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无环形消防车道的,应设置尽头式回车场(不能小于12×12米)。二是要确保消防用水。有市政消防给水的,应安装室外消火栓,没有市政消防给水的,要在保护好原有消防水源的基础上,合理修建消防水池。可作为消防水源使用的江河、湖泊、池塘,要修建供消防车使用的取水码头。三是要配置必须的灭火器材,如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和灭火器等。四是要加强电气管理,规范农村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管理。五是要提高新建房屋耐火等级,提倡多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进行装修。六是要规范农村大屋场、棚户区的管理。因地制宜,制订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和村民防火公约。棚户密聚的村寨要进行合理的改造,留出防火间距,改善防火条件,切实减少火灾至灾因素,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同时,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防火条件。

(三)加强宣传,增强农民消防安全素质。

据统计,绝大多数农村火灾是由农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漠、消防知识和技能匮乏等人为因素引起的。切实增强农民消防安全素质,是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基础性、长远性的治本措施。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站、村民文化站、活动室等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到中小

学素质教育内容,司法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作为对农普法教育内容,各乡镇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学生把消防知识带到千家万户,劳动部门要将消防宣传作为农民工劳动就业培训内容,民政部门和村民委员会要认真抓好老年人和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教,文化部门要通过农村电影放映队、农村文艺演出队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农村文化活动,结合“三下乡”活动,将消防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有条件的示范村还要利用村办学校,建立村民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要在进村主要道路、村口设置固定宣传展牌。要积极推进农村消防法制、道德、文化建设,建立防火公约,引导农民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新风尚,移风易俗、改变陋习,养成科学、文明的用火用电习惯。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村、消防安全户创建活动,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工作、村村远离火灾的良好局面。

(四)依法治火,切实提高消防部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治火,积极推进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各类经济组织和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责任。要切实加大消防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积极预防、严厉打击放火犯罪活动,强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

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地防止“火烧连营”、烧村毁林的恶性火灾发生。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研究、解决我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农村示范村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为新农村示范村消防安全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建设上,消防大队要特事特办,依照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既要严格执法,更要热情服务,要通过简化手续、限时办理、提前办理、上门服务等措施,积极主动地为新农村示范村规划建设搞好消防建审服务,确保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的正常发展,促进我市新农村示范村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不断上新台阶,为我市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第四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基本情况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公安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贯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近日,省综治办、公安厅等7部门组织各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省11地级市共有建制镇946个,其中全国重点镇98个,人口超过5万的建制镇117个。有1961个乡、48949个行政村。以来,全省发生在镇、村的火灾共5235起,死45人,伤17人,直接财产损失5588.2万元,未发生重大火灾,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

全省各级按照“政府统领、部门联动、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思路,全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

(一)统筹谋划,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统一部署。省政府将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并每年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年底组织考核验收。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7号),省公安厅等7部门也迅速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各地,并督促贯彻落实。以来,省政府先后五次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具体的推进措施,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合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是落实责任。10月29日,省政府发布《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政府令〔〕第8号),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以及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和平安地区的考评范围。省综治办、发改委、农业厅等7部门认真履职,出台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建立了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考评机制并督促逐级落实,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财政部门将全省新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全面推进。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各地迅速行动。等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层层抓好落实。邯郸、承德、廊坊等市政府督查室、综治办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据统计,以来,全省市级以上政府共召开农村消防工作会议50余次,下发文件130余份,深入基层督导检查350余次。

(二)创新思路,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跨越发展

一是开展试点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来,全省组织开展了乡镇“四有”(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消防队伍、农村消防“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义务消防队、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防火巡查、防火档案)试点建设。率先投资55万余元,购置了10辆多功能三轮、四轮消防车,在全县10个乡镇成立了专兼职消防队伍,达到了“一乡一车、一队10人”的建设标准,省公安消防总队及时在市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了邯郸市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目前,全省已建设乡镇“四有”消防队1093个;29299个农村达到“八有”标准,762个建制镇、790个乡、23767个村成立了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了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公安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后,省政府、省公安厅分别出台了“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确定2011年全省乡镇“四有”消防队伍建设以及农村消防“八有”全部达标。

二是夯实基础建设。自以来,省政府确定了消防工作“大干三年、实现三年三大步”的目标任务,在强力推进设区市和县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同时,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省建设厅将消防安全项目纳入村政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指导性目录内容,督促各级在实施村庄整治中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省加强消防投入,以来已投入6576万元用于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其中政府投入5776万元。已有105个建制镇、28个乡制定了消防专业规划。全省14950个村设立了消防水源。各乡镇村建设消火栓5778个,配备消防泵6447个。大力推广“保消合一”、“巡消合一”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模式,全省各乡镇成立消防管理组织25319个,建立“四有”消防队伍1093个,购置各类消防车1206部;建立志愿消防队5964个,义务消防队11890个,参与人员达到11万人。

三是深化消防宣传教育。省综治办下发了《关于综治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23个政府部门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将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创建平安县城、平安乡镇、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以及应急科普宣传等重要内容,年底组织考核。结合消防宣传“六进”、119”消防宣传周、农忙季节、冬季防火百日宣传,广泛开展了《消防法》宣贯年活动,并组织万名消防志愿者、千名消防官兵走进农村,并针对老弱病残、农民工等,积极开展专项防火和逃生自救宣传,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组织35000个村镇制定了村民防火公约,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标志牌5000余个、张贴消防警示语3万余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67万份。全省30%的村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定期组织村民观看消防录像片,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2万余次,举办农村消

防培训班1600余次,直接受教育群众80余万人次。

(三)专项整治,强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

一是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依托综治办、安检办、警务室等机构设立消防办公室,针对火灾多发地区,积极推行“网格”排查,集中整治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和连片易燃村寨火灾隐患。省公安消防总队积极指导乡镇派出所,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管,督促在各乡镇村设立警务室8251个,开展检查、联查19536次,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20余万处。

二是推动乡(镇)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农村消防多户联防制度,实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省农业厅、连续下发通知,组织部署农忙、秋收及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是加强技术改造和自查评估。,省公安厅、建设厅、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自查评估活动,制定了农村消防安全自查评估标准和检查记录表,全省48949个行政村均开展了自查评估活动。

四是结合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加强对农村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批。石家庄、唐山、秦皇岛、承德、邢台、衡水等市在新村建设过程中提前介入,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火灾隐患仍很突出,小火亡人的情况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二是农村消防工作投入还不能满足需要,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及消防器材装备配备还仍待加强。三是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采取以下几项工作措施:一是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加大农村消防投入,加快制定乡镇、村庄消防专业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深入开展乡镇“四有”消防队伍以及农村“八有”建设,培养典型示范单位,适时推广经验,确保2010年底全部达标。三是要贯彻执行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积极开展“网格化”管理,集中开展农村以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和连片易燃村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五是要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大宣讲大培训活动,力争年底前全省所有农村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100%,村民消防教育普及率达到60%以上。

第五篇:顺阳乡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顺政[2010]8号

关于印发《建瓯市顺阳乡新农村建设消防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场)、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七部委、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南平市及建瓯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研究制订了《建瓯市顺阳乡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顺阳乡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建瓯市顺阳乡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七部委、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南平市及建瓯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委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

3、工作目标。力争“十一五”期间实际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逐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议,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全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全乡消防安全监管网络。乡政府成立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蒋文华任组长,乡党委综治副乡长范祖华、乡武装部部长黄益春任副组长,乡公安派出所、综治办、经联委、村建站、民政、财政、水电、广电等部门领导组成。加强全乡消防工作领导,各村(场)、单位配齐兼职消防员,构筑以综治办和派出所为依托,村委会为载体,各村治安巡逻小组为纽带,综治协管员为骨干,村民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2、切实加强村乡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村庄和集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乡规划标准》和《村乡建筑设计防火规划》等有关法规结合中心村乡总体规划、村容村貌治理、农村扶贫以及水电建设和农电改造工程实施等工作,将村民住宅、商业网点及乡乡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全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农村能源、农村公路、农业信息等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按照科学、超前、规范、合法的要求,高起点规划和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全乡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和自然条件,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以易燃建材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村,要有计划地实施改造。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村庄内部道路进行整治,保证消防通道通达顺畅。各村在供水、能源、水利工程等建设和改造,要充分考虑消防用水需要,结合各村自然条件,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设施。从根本上改善我乡消防安全条件。

3、积极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我乡已建立一支业余消防队各村、工业园区也应根据本村条件相应建立一支业余消防队。全乡建立乡村灭火救援体系,乡消防队要配备有消防机动泵和配套消防器材的专业队伍。

4、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把消防宣传纳入普法规划、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评选文明户等活动之中。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制订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抓住季节特点和重大节目等时机,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发

动各方面力量,通过广播、有线电视、标语、宣传栏,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中小学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育内容,组织学习家庭火灾扑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提高村民灭火和逃生技能。在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增加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内容,在人流量大的地方设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在企业和火灾荷载大的区域制作防火警示标志。通过上述措施形成人人懂消防,关心消防,参与消防的局面,切实提高全社会消防意识。

5、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和督促整改,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根据各村(场)经济条件,分轻重缓急,实施重点检查,对农村草垛、育种、养殖、种植场所以及木屋毗连区、企业等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减少或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试点,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减少农村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为总体目标,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试点工作。通过搞试点、树典型,以点促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确定东峰村、坤口村、长溪村、桂林村、大房村、长源村、霞乡村、铜场村、南源村、井歧村。公安部门要为试点村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建议和落实各项消防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综治部门要依托现有网络,明确综治服务中心、综治协管员、中心户长等基层各级综治组织消防工作职责,将农村消防安全纳入社会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民政部门要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机制建设,督促基层政权做好农村消防管理工作;村建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消防规划编制、村庄建设改造和试点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消防设计规划要求规划设计农村公共建筑;其它相关部门要积极为试点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四、加强领导,促进农村消防工作的落实

首先,要增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各村、各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三农”工作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和谐村乡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它列入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保障考评机制为农村消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了确保消防工作的落实,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大力宣传发动和依靠群众,进一步完善村民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防范机制,积极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委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防范”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消防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敦煌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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