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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管理办法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20-68245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8 15:30: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出差管理办法

出差管理办法

目录

1、《出差申请单》

2、《出差计划表》

3、《出差报告》

4、《差旅费申请单》

5、《差旅费报销单》

6、《出差制度》

要求

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6.1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经理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事由等),出差期限由遣派经理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经理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6.2 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经理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6.3 员工出差在二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6.4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经理级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6.5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汽车、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c、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6.6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6.7 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a、部门经理: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膳食共150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膳食共300元。

b、拓展经理:地区、县级城市每日住宿及杂费、膳食共100元,省会及十四个沿海城市每日住宿费及杂费、膳食共200元;

注: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是指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 6.8 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6.9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a、邮费等费用应以邮电局的收据为凭。凡因公拍发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劳力、车马等所支出必要费用,经批准,可另列特别费用按实凭证报支;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6.10 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6.11 出差人员中途患病、遇不可抗拒原因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导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延长滞留,出差者需出具申请,经调查确定无误,方可支给出差旅费。出差员工不得任意改变

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6.12 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6.13 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6.14 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6.15 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6.16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上级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6.17 本标准为市场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起到监督作用,修改时要总经理批准。备注:

1、2、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第二篇:《出差管理办法》

出 差 管 理 办 法

第一条 实施目的

一、为规范员工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参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费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集团所有员工。

第三条 出差申请审批规定

公司员工出差,必须遵照流程申请,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论处。部门主管依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出差工作需及时纳入工作考核,出差员工须每天向主管报告工作情况和完成进度。

一、出差申请流程:

1、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权责主管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查。因紧急任务需立即出差者,则由职务代理人代为申请。

2、员工需将《出差申请单》中的出差预定行程填写详细,内容必须涵盖日期、城市(地点)、行程起迄点、交通工具、接洽对象、工作事项、联络电话等。

3、员工需在出差当日前3个工作日完成《出差申请单》审批,以确保行程不致延误。

4、出差期间须写《出差工作日志》,作为出差人工作考核、考勤补记和报销参照。

5、经核准的行程,若发生改变而尚未成行,则撤销原《出差申请单》,重新填写送呈审批。若已成行,在行程中因临时工作状况须改变行程者,应以电话或E-mail向其主管报备说明,报销审批时另附书面说明。

二、出差申请审批权责

1、公司各职能部门主管、业务/工程系统主管负责所属员工出差和出差费用的审批。

2、集团总裁负责对副总(副院长)、总监出差和出差费用的审批。

3、员工出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一律由集团总裁审批。

第四条 出差借支审批规定

一、出差借支说明:

1、出差人员经主管核准后出差,可按规定向财务部办理差旅费借支。

2、差旅费借支金额由出差核准人审核,但最终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批。

3、借支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员工出差的借支,若有欠款未结清的,或经常未按规定办理或使用的,则视情况取消其有关借支的权利。

4、如需长期出差,又不适用外派办法者,则其借支另行申请,呈总裁与董事长核准。

5、如个人因素造成下列事项,员工需自行承担:(1)遗失差旅费用,则不得重复借支申领差旅费用。

(2)出差之后未返回公司而离职者,公司可从其薪资中扣除差额。(3)未将上期出差借支费用完成报帐者,不得再向公司借支。

二、出差借支审批权责

1、出差人员凭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办理差旅费借支审批手续。

2、根据《借支单》申请金额和审批权限,送呈各级主管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的借支,须经总裁签字核准。

3、财务部负责差旅费借支申请的审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金额核批。

第五条 出差报销审批规定

一、出差报销说明:

1、报销周期计算:实行每月一报原则,部门主管3天内审批核准。

2、出差天数计算:以自然日进行计算,3-6小时内为半天,超过6小时为1天,以当日车票为准。

3、出差补助说明:因业务出差的个人补助为20元/天,连同工资于次月工资日一起发放。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参观考察、学术活动等集体性外出,提

供用餐的,无补助,不提供用餐的,补助5元/人/天。

4、交通、住宿如已由公司或他人提供时,不得重复申请该项费用。

5、在接到财务部销账通知一周内仍不销账的,财务部可扣发借款人的工资,待报账时补齐。

6、员工出差期间擅作私人旅行/探亲/访友,或借机处理私人事务,由此产生的超支增支部分,不得报销;若从事违法犯罪事情,经查证属实者,除依法究办外,须赔偿公司全部出差费用及一切相关损失。

7、员工出差期间,无论时间提前、延迟或出差时间逢休假日,均不以加班论。

8、所有费用相关的单据或收据皆须保留,若无则不得报销。

9、员工差旅费如报销不实,若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处理。

二、出差报销审批权责

1、出差返回后,于7日内将《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出差申请单》、《出差工作日志》和相关费用票据,呈部门主管审批。部门主管的《差旅费报销单》须呈总裁审批。

2、财务部收到《差旅费报销单》与《出差工作日志》,由财务经办人核对该员工的《出差申请单》后,送呈财务主管审批签字后报销实际出差费用。

第六条 交通费报销审核

交通工具选乘规定:出差人员必须按照高效、经济、安全、便捷原则选择交通工具、路线和时间,反对浪费行为。选乘的交通工具应按公司的标准规定

等级执行,并凭出差时间、地点、路线一致的有效票据报销。

一、客车:限短途,任何班次;凭车票原票或购票证明报销。

二、火车:短途硬座,长途硬卧(10小时以上),任何班次;凭火车票原票报销。

三、公司商务车:按规定向行政部提交派车申请,实报实销。

四、出租车:市(县、区)内提倡乘坐公交车和地铁,如任务紧急等特殊情况下打车需提前向主管申请或临时电话申请,并在报销时书面说明打车原因,经主管副总(副院长)签字确认后凭票报销,原因不符合公司规定,不予报销。打车费仅限由一人持票代为报销,同行其他人员不得重复报销。

五、私车公用:在无公车派用且为紧急事件情况下,经报备同意后可使用私车。补贴标准:1.4元/公里(市内无补贴);停车费、过路(桥)费依与出差时间、地点一致的收据报销,随车人员不得重复报销相关交通费。驾车违规罚款则自行负责,如出差中特殊情况则视情申请。

六、飞机航班:在因特殊情况需赶办紧急且重要的公务时,或交通中断不搭乘飞机无法到达目的地时,可申请乘坐飞机并须呈总裁核准。飞机票价以经济舱票为原则,但副总(副院长)及以上人员出差飞行时间超过5小时以上时,可选购商务舱票。公司员工应于出差后将已使用机票票根上注明部门、姓名粘贴于《差旅费报销单》上,一并交财务部审核报销。

七、出差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交通费:

1、未经同意,擅自超标准乘坐而发生的超支部分;

2、借出差之际探亲、访友和旅游等而发生的交通费增支部分;

3、出差时乘坐公司商务车、客户提供的车辆、公司同事车辆的;

4、未经批准,自带私车发生费用超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费用的部分。

第七条 住宿费报销审核

出差人员应按公司的住宿标准规定等级执行,并凭有效票据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住宿以过夜为标准,白天钟点房费用不予报销。

一、住宿费审核以实际过夜天数和限额标准确定,并附与出差时间、地点一致的有效住宿报销凭证,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

二、因外事或重要业务,需要招待宾客住宿或需要提高宾客及随同人员住宿费标准的,应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执行,报销时须附注事由说明。

三、副总(副院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出差,可住单人间。同性员工一起出差的,应两人同住一间双人房,报销额以公司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来确定。

四、不同级别的人员为同一件事出差,同行同住的,可按出行级别中最高级别的住宿标准享受补助。

五、如出差地就近有公司签约折扣酒店,应优先安排;如出差地设有公司宿舍,应住公司宿舍为优先选择;出差同一地点二个月以上,则以租用公司附近房屋为优先考虑。

六、出差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销住宿费:

1、由集团下属公司、各运营站点、客户等免费接待安排的;

2、参加会议、培训、参观考察、学术活动时,公司支付的综合性费用中已包括了住宿费的。

第八条 其他费用报销审核

一、业务招待费:因外事或重要业务,需要招待宾客用餐、住宿等交际而须支出招待费的,应事先向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同意的,可按公司招待费借支和报销规定进行申请借支和报销,须提供相关凭证并说明用途和内容。

二、出差期间因工作业务所发生的打印/复印/传真费、邮递费、公物托运费等,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电话费报销依公司通讯费报销规定执行。

三、员工因工作地点调动,随行行李托运费,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修改、解释。

二、本办法经总裁、董事长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表单附件:

1、《出差申请单》

2、《出差工作日志》

第三篇:出差管理办法

出差管理办法

本着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特制定集团总部有关出差管理办法,以使出差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本公司员工因公需出差者,须依照本办法执行。项目公司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性质,制定本公司出差管理办法,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

一、差旅费报销流程

1、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部门经理及负责人(总监)签批,部门负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核签批,持审批单到行政部行政助理处申请机票、火车票,去财务部按程序借款,未经批准的财务部不予借款,借款时须按出差标准写明预算费用款项(出差天数、人员、住宿标准等)。

2、出差任务完成后,填写《出差报告》交部门经理签字,部门负 责人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实际出差时间及工作内容,未见《出 差报告》负责人不予在报销单上签字报销,同时将《出差报告》复印 件送行政部备案以便考勤;

3、按财务要求粘贴差旅单据报销凭证,按报销程序签字报销。出差 回程后七天内须完成差旅费报销,并结清预支之现金。

4、凡涉及总部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有项目公司负担的,相关出差人 员须在项目公司填写《付款申请表》详细列明交通、住宿、招待等费 用,由项目公司上报总部审批,依据总部出差管理办法批准后,由项 目公司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占用项目公司预算,由出差人员所 在总部部门预算中予以报销。

二、费用细则

1、交通费

(1)300公里内,乘巴士或火车硬座,夜间可乘硬卧;

(2)超过300公里以乘火车硬卧为原则,符合乘机条件者可选择乘机,不符合乘机条件者若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乘软卧、飞机;

(3)本市内公务出差以乘坐公交车、公务车为原则。凡公司已安排出车的,不得报销交通费。

2、误餐补助

北京市内出差属正常工作,需要乘坐公交工具者,请到行政部填写外出申请单据,申领乘车卡,无任何补贴。

3、住宿补助

住宿费标准详见《业务费用暂行开支标准》。除集团副总监以 上人员及项目公司总经理级别人员外,其他人员同性别2人同行,须同住一室,由职位较高者报销。

4、招待费

员工在北京市内外出就餐,已经领取误餐补贴的,不予报销

招待费用。如有计划需招待客人1000元以下的,须由总监签批;1000元以上的应提前按部门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三、费用开支的检查和考核

1、公司各员工必须执行本差旅费报销标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必须在预算内开支差旅费,超出费用的不经公司领导特别签批的不予报销;

2、所有差旅费报销票据应如实开具,虚开票据或票据金额高于实际金额的,应主动说明,并据实报销;否则查实后严肃处理,同时给予通报;

第四篇:出差管理办法

志麟艺品实业(惠阳)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出差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行政部 1. 目的:

为规范因公出差人员之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 范围:

本公司内人员因公出差申请,出厂,业务处理,返厂等一系列行为准则及程序。3. 作业内容: 3.1申请:

3.1.1因公务需要出差者,应填具(放行条),需要派车的须填写(派车单),出差申靖应填写清楚出差事由,同行人员,预计路线等。

3.1.2出差人员需携带物品出厂应填具(物品清单),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并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携出。

3.1.3(放行条)及(派车单)之核准权限参照人事行政核准权限表中(放行条)之规定执行。

3.1.4日常列行公事,如采购五金,菜肉等,可直接在采购登记本登记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后即可作业。3.2出厂:

3.2.1出差人员出厂前应检查洽谈公务所需资料,物品,证件,借支款等是否备齐。

3.2.2查毕无误后,出差人员应持经准之出差申请单,主动接受警卫检查,核对无误并签注后方能离厂。

3.2.3值班警卫检查核对无误后,应在(放行条)或(派车单)上签名,并注明出差人员实际离厂时间。

3.2.4出差申请单留存警卫室备查。3.3出差期间业务之处理:

3.3.1出差期间定义:出差人员从离厂开始到返厂为止这(断)时间:

3.3.2出差期间应时刻保持警惕,注意人身财物安全,如因本身疏忽导致公司损失,其损失由个人负责。

3.3.3出差人员离厂后,应按出差申请单计划路线,及接洽单位约定之时间前往处理公务,严禁出差途中绕道逗留办私事,违者以旷工论处。

3.3.4出差期间属上班时间,严禁酗酒,如因此误事,其责任由出差人员自行负责。

3.3.5出差途中若遇塞车等意外状况,不能按计划完成公务时,出差人员应及时与本公司及接洽单位联络,出差人员在外应注意多多和本公司保持联络,以提高工作效率。

3.3.6出差人员应随时注意出差形象及礼节,以维护公司之良好形象。

3.3.7出差人员洽谈业务时应自觉维护公司之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发生,禁止接受馈赠,宴请或收取佣金,者以厂规论处。

3.3.8出差人员洽谈业务过程中,若谈判之问题超过自已的权限范围时,应立即联络上级主管以解决,不得自作主张。

3.3.9出差人员处理业务应认真负责,力求准确无误,若有疏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依厂规处理。

3.3.10接洽公务如有特定单位及人员,应请其在(放行条)或(派车单)上加签单位名称,姓名,离开之时间等。3.3.11出差人员应将出差经过及内容完成状况如实,详细记录在报告上。3.4返厂:

业务洽谈完毕,须立即返厂,严禁故意拖延时间人为造成误餐,入厂时出差申请单由警卫签名并注明返厂时间后交回出差人员。3.5费用报销:

3.5.1员工因公出差,可按预估费用申请核准后予以借支。

3.5.2差旅费含交通费,误餐费,住宿费及其它费用。

3.5.2.1交通费:

A.如遇特殊情况,需乘出租车或摩托车,最高申报限额20元(广州市区,深圳特区内最高申报限额40元)。

B.各顶乘车标示票收据实报实销,当次发生之各项费用凭证背面均应注明派车单号及同行人员签名。3.5.2.2误餐费:

A.早餐误餐费定义为7:15以前离厂者,每人每餐补贴5元。

B.午.晚餐误餐费定义为:超过用餐时间15分钟以后返厂者,其补贴限额为:深圳经济区内,每人每餐20元,其它地区每人每餐18元。

C.每日出差站贴5元取消。。。。。

D.误餐费申报以上述金额为限(不区分职别,职级一律按上述规定执行)免持凭证。3.5.2.3住宿费:

注:员工出差力争当日返回,特殊情况或路途遥远不有当旭日返回者,须电话报备相关部门主管,其报销最高限额为:

A深圳特区内:每人每餐80元。

B广东境内其它地区及福建沿海地区,内陆省会城市,每人每晚60元。

C内陆省份(不含省会城市):每人每晚40元。

3.5.2.4住宿费有限额内凭税务等发票实报实销,超过限额之费用自行负担。

3.5.3差旅费限客内凭票(尽可能取得税务发票)实报实销,若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单据者(住宿费不在此例)须填写杂支证明单经核准后方可报销。3.5.4因特殊原因发生之超支差旅费,应呈总经理核准方能报销。

3.5.5报销方式:原则上一次公务报销一次,交通费,误餐费,住宿费及其它费用合并集中报销,报销时应提供以下单据:

A有效的出差申请单,派车单及购物申请单。

B合法,有效之各种发票,收据(含杂支证明单)。

3.5.6外发QA、QC连续住外发厂超过24小时的,每人每日补贴10元。3.6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五篇: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wengaoba.cn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 情予以补贴。

ⅱ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 附则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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