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泰山学者
“千帆学者”建设工程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带动我省优势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意见》(鲁发[2003]20号),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 自2003年起,利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高等学校中设立100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建成100个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为核心、以400至600名学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学术团队,带动100个优势学科的发展,不断推出重大科研成果。
第三条 省教育厅成立“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实施工作。“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下设“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办公室(简称“泰山学者”办公室),负责“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二章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设置
第四条 岗位设置的原则是:紧密结合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保证质量。
第五条 申请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应具备支持设岗学科发展的学科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受聘人员及学术团队成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申请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在学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二)具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三)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5年承担国家级研究课题,科研经费充足;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多项;
(四)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理工农医类学科拥有8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拥有100万元以上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
(五)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一般在二级学科设置。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或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所依托的学科中设置。
(二)每一获准设置岗位的学科原则上设置特聘教授岗位1个,每一岗位设置期为5年。
(三)“泰山学者”办公室向高校发布岗位设置条件和设岗数量的公告。
(四)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按照岗位设置条件提出设岗申请。申请学校在提出设岗申请前,要组织专家对拟申请设岗学科在全国同行中的先进性、特色、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申请表》。
(五)“泰山学者”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高等学校的岗位设置申请进行评审。
(六)“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设置岗位的学科。
(七)“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将确定的设岗学科名单在有关新闻媒体公布,并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
第七条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实行目标管理。“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日常管理由获准设岗的高等学校负责。设岗的高等学校,要制定具体、明确、科学、合理的岗位建设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报“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审核。“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对岗位建设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建设成绩突出的学科,可按第四条规定的岗位设置条件和有关程序连续设置,进入下一期工程建设。获得设岗资格在设置期内空岗的,也应加强基本条件建设并可作为下一期工程建设的预备岗位,按第四条规定的岗位设置条件和有关程序重新确定。
第三章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选聘
第八条 选聘的原则是:注重学术水平,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宁缺毋滥。
第九条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学术造诣深,主持过重大科学研究工作,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
(四)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五)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首次受聘年龄不超过55周岁;聘期内不得超过国家法定的教师退休年龄。
第十条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职责是:
(一)组织本学科的科学研究工作,主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推出高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二)带领本学科人员进行学科建设,使本学科在学术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推动学科发展;
(三)负责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培养青年教师和优秀年轻学者,指导硕士、博士研究生,讲授部分本科核心课程,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四)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学者应大力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
(五)聘期内每年在岗工作9个月(含9个月)以上;不得担任校级领导职务。
第十一条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按下列规定选聘:
(一)获准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须通过多种方式向国内外发布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二)“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向获准设岗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申请表》。每个特聘教授岗位申请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外单位人数不少于2人。
(三)获准设岗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遴选,提出推荐意见,报送“泰山学者”办公室。
(四)“泰山学者”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高等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
(五)“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审定并公示拟聘任人员。
(六)获准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规定聘期及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对受聘人员的在岗工作时间、工作目标与任务、成果归属权、聘期及待遇等有关条款要规范、合法、明确、充分、具体。聘任合同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报送“泰山学者”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设置岗位的高等学校根据“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的批复聘任特聘教授,并颁发聘书。
第十二条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实行合约管理,由高等学校按双方签订的合约进行管理。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每届聘期为5年,采取分段聘任的方法,第一阶段聘任时间为3年,期中考核合格的,续聘(第二阶段)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岗位设置情况和双方意向,并符合第八条规定的可以续聘。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履行岗位职责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期中和届满考核。
第十三条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工程第一期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由省财政支付,设岗学校按月发放。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在聘期内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由设岗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确定。
第四章 学术骨干的配备
第十四条 学术骨干选聘的原则是:根据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尊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意愿;兼顾学术水平和梯队结构的需要。
第十五条 学术骨干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二)在本学科领域某一研究方向上学术造诣较深,能够主持重要科学研究工作,有较突出的科研工作业绩和一定的影响;
(三)发展潜力大,通过培养和锻炼,能成为本学科有一定影响力的学者;
(四)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五)具有博士学位,首次受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第十六条 学术骨干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进行学科建设,带领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二)参与重大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技开发工作,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三)指导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讲授本科主干课程,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四)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第十七条 学术骨干按下列规定聘任:
(一)每一“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学科聘任4至6名学术骨干。
(二)“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根据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按第十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推荐学术骨干人选,并在校内公示。
(三)“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的高等学校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和聘任。
(四)“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与学术骨干签订工作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协议中对学术骨干的工作目标与任务、成果归属权、聘期及待遇等有关条款的规定要明确、具体。
(五)“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学校将聘任的学术骨干名单及工作协议报送“泰山学者”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学术骨干实行协约管理。由“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和所在高等学校共同负责。
学术骨干每届聘期为5年,采取分段聘任的方法,第一阶段聘任时间为3年,考核合格的,续聘(第二阶段)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双方意向,并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可以续聘。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学校对学术骨干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期中和期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泰山学者”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带学术团队的学术骨干(4至6人)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工程第一期,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个学术团队每年1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设岗高校各承担5万元。
学术骨干的岗位津贴分配,原则上由特聘教授根据每个学术骨干的贡献大小提出分配意见,由设岗学校按月发放。
学术骨干在聘期内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由设岗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方协议确定。
第五章 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
第二十条 学科建设应达到的基本目标是:
(一)开展重大科学研究,承担1至2项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取得1至2项达到本学科领域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科研经费逐年增加并居全省同类学科首位,使本学科的整体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二)培养4至6名在本学科领域某一研究方向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骨干,形成一支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获得国家或省级研究生优秀毕业论文奖,培养一定数量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社会各界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多种培训服务,成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三)发挥对外学术交流窗口作用,成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四)通过研究与开发,为社会提供工程、技术、咨询和决策服务;应用技术类学科应加强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工作,提高科学技术对社会的贡献率;设置期内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本学科有1至2个研究方向的仪器设备及其他条件达到国内一流,乃至国际先进水平,为高水平科学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第二十一条 设岗学校和特聘教授要根据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制订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学科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校学术委员会充分论证,报“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审核后实施。设岗高校应向“泰山学者”办公室报告学科建设工作的年度进展情况和下年度工作安排。
第二十二条 设岗高校要投入一定的学科建设经费。5年建设期间,至少为每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的理工农医类学科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提供5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其中,设岗前3年应投入学科建设总经费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三条 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特聘教授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以及实施学科建设规划(包括空岗学科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购置、已有仪器设备的配件购置、实验室改装、图书资料购置、学术队伍建设和学术交流等,其中,仪器设备和配件购置费不低于80%。
第二十四条 省财政和设岗高等学校共同投入科研经费,为特聘教授及其梯队成员承担更高层次科研任务、产出标志性成果创造条件。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科研经费2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设岗高校分别投入5万元和15万元;为每位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10万元,其中,省财政和设岗高校各投入5万元。
第二十五条 科学研究工作要充分尊重科学家的学术意愿,鼓励创新。由特聘教授及其团队成员参照岗位目标和基本任务,自主选择课题,开展科学研究。
第二十六条 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的管理按国家及我省有关科研课题和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省教育厅和设岗学校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专项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在不违背国家及我省科研课题和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要给予特聘教授科研课题实施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充分自主权。
第二十七条 科研课题的研究任务完成后,“泰山学者”办公室组织相应的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科研课题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与评价。
取得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泰山学者‟建设工程专项经费资助”字样,加强职务发明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
第六章 考 核
第二十八条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和学术骨干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科建设情况和设岗学校支持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考核着重考核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分年度考核、期中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
年度考核由设岗学校负责。考核工作于聘任时间每个整年时进行。设岗学校须将考核结果报“泰山学者”办公室备案。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由设岗学校提出警告和整改措施。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经“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同意后,由设岗学校解除聘任合同。
期中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由“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负责。期中考核在特聘教授受聘满3年(第一阶段)时进行。期中考核合格者,由学校按聘任合同续聘第二阶段;期中考核不合格者,由设岗学校解除聘任合同,停发其岗位津贴和科研经费。
聘期届满考核在5年聘期结束时进行。对圆满完成岗位职责目标和任务、贡献巨大者予以表彰,符合第八条规定的可在下一期工程中优先聘任;对届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
被解除聘任合同的受聘人员或届满考核不合格者今后不得再申请进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第三十条 对学术骨干的考核着重考核受聘学术骨干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业绩,考核分期中考核和届满考核,由设岗学校负责。
期中考核在学术骨干受聘满3年时进行。期中考核合格者,由学校按聘任合同续聘第二阶段;考核不合格者,经征得特聘教授同意,设岗学校可提出警告及改正措施,直至解除聘任合同并停发其岗位津贴。
届满考核在学术骨干受聘满5年时进行。对创新能力强、贡献较大的学术骨干,“泰山学者”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表彰,并建议设岗学校在下一期工程中优先聘任;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泰山学者”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十一条 对学科建设情况的考核主要考核设岗学科的总体建设水平、科研成绩与学术水平、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发挥教学科研基地作用等情况。考核分为期中考核和届满考核,由“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负责。
期中考核在特聘教授受聘满3年(第一阶段)时进行。对期中考核不合格者,“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将限期整改,必要时取消其设岗资格。
届满考核在特聘教授5年聘期结束时进行。对学科建设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并在下一期设岗时优先设岗;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不得再申请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第三十二条 对设岗学校的考核主要考核其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作支持力度、配套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等内容。考核分为期中考核和届满考核,由“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负责。
期中考核在特聘教授受聘满3年(第一阶段)时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必要时相应减少该设岗学校的省财政专项拨款,直至取消其设岗资格。
届满考核在特聘教授5年聘期结束时进行。对支持措施力度大、岗位建设成绩突出的学校,“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工作委员会予以表彰;对建设力度不大、届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学校在下一期工程中的申请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泰山学者
泰山学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鲁”战略,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全面提升山东省高校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带动我省优势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
1、重要性
人才资源是第一战略资源,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和保证。高等学校作为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地,已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力量。多年来,我省一直把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作为振兴山东的大事来抓,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培养引进稳定高层次人才、加快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省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在全国高等教育的大格局中还没有占到应有的位置,尤其在重点学科建设、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状况,与经济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高等学校人才流失也比较严重。山东要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关键在人才。因此,采取得力措施面向海内外吸引凝聚人才,加强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快速提升我省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已成为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任务。
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水平学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好这一工程,对于激发调动我省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吸引延揽各类人才特别是留学归国人员到山东创业,构建形成我省的人才高地,对于提高我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水平,增强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改善条件,优化环境,促进这一工程顺利实施,尽快取得成效,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2、主要内容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一项长期工程。工程分期实施,从现在到2008年,实施第一期工程。通过实施这一工程,为我省高校延揽一批学术精英,带出一批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一批强势学科,造就一批学术大师。“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
1、在高等学校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2003年起实施第一期工程,在全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中分步设置100个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对受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人员,要加大培养力度和工作支持力度,通过培养锻炼,力争使部分学者进入“两院”院士行列或成为国内知名的学术大师。
2、建设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学术团队。
充分发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带动示范作用,在全省高校中建成100个高水平的学术团队,培养400—600名学术骨干,使其成为全省知识创新、科技创新的先锋队和中坚力量,使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实现较大突破,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3、建设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学科和科研基地。
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为核心,以学术团队为依托,重点建设100个优势学科,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联、体现我省特色的优势学科群,建成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优势,不断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辐射科学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4、营造良好环境,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要加大措施,努力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学术环境、人文环境和舆论环境,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舞台。用制度和协约的方式赋予“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队伍建设中的自主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科研立项、科学研究、成果推广、著作出版,为他们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提供条件。优先为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学科安排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营造“尊重特点、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学术氛围,推动学术上的百花齐放,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学术创新。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宣传“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献身科学、探求真理、勇攀高峰、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取得的重大成就,激励“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在实施“科教兴鲁”战略中做出更大贡献。
5、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所带团队提供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
为保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激励“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全身心的投入学术研究,省财政和设岗学校每年列专项资金支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在第一期工程实施中,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0万元、所带学术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每年为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获准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高等学校要配套部分经费,每年给予每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带学术团队提供5万元岗位津贴配套经费,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15万元、每位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5年间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在的自然科学类学科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提供5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同时,学校还要从科研场地、科研条件、人员聘用等方面对设岗学科给予重点支持。
第一期工程完成后,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并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在后续工程中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设岗数量、岗位津贴、科研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等进行相应调整。
3、建设要求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一项集人才队伍与科研基地建设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1、在岗位设置上要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岗位设置,要与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与全省经济社会现实和长远的发展需要相适应。要兼顾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第一期工程的特聘教授岗位,要优先在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设置。
2、在学术队伍建设上要坚持培养新生力量和团队精神并举。
要在充分发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作用,不断完善学术队伍知识、年龄、职称结构的同时,注意发现和培养具有发展潜质的青年人才,破除人为的学术壁垒,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鼓励青年科学家脱颖而出,健康成长,为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储备充足的后备力量。要培养学术队伍的集体主义和协同攻关的团队精神,倡导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勇于创新的学术风范,逐步形成既有领军人物,又有群体实力的优势学术团队。
3、在学科建设上要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资源共享。
要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交融与渗透,优势互补,形成学科群体优势,提高解决重大综合问题的能力。要鼓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设岗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联合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鼓励合作双方建立互惠互利的伙伴关系,共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共享人才资源和科技资源,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新格局,推进高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4、在“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招聘和遴选上要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要打破国界、地域、户籍、身份、单位的限制,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鼓励留学归国人员、省内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以多种形式到
高校竞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要通过“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推动高校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尽快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使用新机制。
5、在“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聘任人员的标准掌握上要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以50岁左右为主体,优先聘任那些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聘任工作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要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选聘的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科研管理能力;每年须在岗工作9个月以上。为保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全身心地进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受聘人员聘期内不得担任校级领导职务。
6、在管理和考核上要把制度管理与按章办事结合起来。
要建立岗位人员聘任协约制度、任期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建立科学、合理、严谨的管理和考评机制。要依照章程考核“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学校配套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和审计“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在岗期间工作特别突出的“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所带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4、组织领导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每年要把上“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和本的工作安排,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要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成立专家考评组织,做好设岗学科、拟聘人员的审核评价工作;切实抓好“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的规划、设置、管理和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要加强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地把“泰山学者”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好。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为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创造良好的条件。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人员的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由获准设岗的高校具体负责。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切实加强在岗人员的管理,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要满腔热忱地支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的工作,落实各项扶持措施,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创造良好条件;要从政治上关心、爱护、理解、信任“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确保每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做好岗位工作,实现岗位目标;要通过各种形式,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尽快取得成效。
第三篇:历年泰山学者名单
2013
一、企业院所领域(19人)
龚 明 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铁路机车车辆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韩 梅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煤气化及煤化工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佟德辉 山东重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压共轨重型柴油机关键技术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孙希奎 山东能源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矿环境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光洲 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海洋工程防护及环境保护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安军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食品化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徐向阳 盛瑞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车辆工程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郭玉国 山东威能环保电源有限公司电化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李瑞川 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载货汽车先进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成强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陈玉国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急诊医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赵升田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泌尿外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王海波
段瑞生
吕雪峰 家
韩金祥
于学峰 特聘专家 山东省耳鼻喉医院耳鼻咽喉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神经病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微生物代谢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罕见病防治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山东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金属矿产成矿地质过程与成矿预测岗位泰山学者
冯维春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有机化工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建军 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发酵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二、高校领域(20人)
魏光伟 山东大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李 辉 山东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刘战强 山东大学切削理论与刀具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张行愚 山东大学光电子学与激光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仝殿民 山东大学量子信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孟祥旭 山东大学软件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曹廷求 山东大学经济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方 辉 山东大学商周考古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齐延平山东大学法学理论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薛庆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碳材料物理与化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关 键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工程学院信息感知与融合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陈学森 山东农业大学果树种质资源与遗传育种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任仲海 山东农业大学蔬菜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张修国 山东农业大学真菌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曾庆良 山东科技大学煤矿装备先进设计与制造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王崇杰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节能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张红凤 山东财经大学政府规制与公共政策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魏 琴 济南大学分析化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谢俊霞 青岛大学帕金森病发病机制及其干预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丁 锋 青岛科技大学系统辨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2012 二期
尹龙卫 山东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高建刚 山东大学发育生物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陈松林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水产种质资源与生物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孔北华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妇产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庞 琦 山东省立医院神经外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夏延致 青岛大学材料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刘统玉 山东省科学院光纤传感工程技术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张永明 山东东岳集团含氟新材料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邵益生 济南市供排水监测中心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孙 黎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水养殖鱼类疫病发生机制
与免疫防控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秦 松 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海岸带藻类生物技术
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黄 倢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海水养殖重大
疫病预警与微生物学防控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董合忠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艺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李宝生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胸部肿瘤治疗学岗位泰山学者特
聘专家
胡三元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普通外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秦成勇 山东省立医院内科肝脏疾病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赵 斌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医学影像学岗位泰山学者
特聘专家
闫素华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心血管病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杨传华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心病学岗位泰山学者 特聘专家
董 蒨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儿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孙启文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液化与煤化工岗位泰山学者
特聘专家
王兴山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岗位泰山学
者特聘专家
王钦普 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总公司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
方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江秀花 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塑性加工工艺及设备岗位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朱知寿 中航钛业有限公司航空钛合金材料与应用技术岗位
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赵东日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塑料改性高分子材料研
究开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李术元 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油页岩综合利用岗位泰山学
者特聘专家
徐 坚 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岗位泰
山学者特聘专家
孔勇发 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功能晶体的体育器材工
程化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二、高校领域(13人)
李剑峰 山东大学绿色制造与再制造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陈建民 山东大学环境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李广雪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质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徐祥民 中国海洋大学环境法学理论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许爱强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岗位泰山学
者特聘教授
张 民 山东农业大学土壤肥料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张维海 山东科技大学鲁棒控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龙云泽 青岛大学纳米纤维与低维物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武玉强 曲阜师范大学自动控制理论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徐丙垠 山东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岗位泰山学者特
聘教授
孙保亮 泰山医学院神经病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潘鲁生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刘晓静 山东艺术学院民族音乐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2011
一、企业院所领域(21人)
华卫琦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高效新型光气化反应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喻子达 海尔集团公司三网融合终端技术研究与应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董建军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啤酒生物发酵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王方水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高档色织面料、衬衫新型工艺研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宋西全 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芳纶系列特种纤维及其下游制品研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公茂琼 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环保节能制冷技术开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丁彩玲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型纺纱技术与生态低碳纺织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应广东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代造纸及废纸综合利用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丛强滋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用打印扫描技术应用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孙海涛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曲轴连杆制造技术研究与应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峰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应汉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功能性糖类研发与应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宋林生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洋动物分子免疫学与病害控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李新钢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脑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邹明辉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心血管内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兆辉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王欣
山东省立医院造血系统恶性疾病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张北叶 山东省立医院儿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张伟
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肺病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李长贵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代谢病与痛风病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张卫国 山东社会科学院高效生态经济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二、高校领域(13人)
王玉振 山东大学系统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刘永红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机械电子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郑成超 山东农业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胡斌
山东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傅风华 烟台大学分子药理和药物筛选与评价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韩光亭 青岛大学纺织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崔洪芝 山东科技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罗细亮 青岛科技大学生化分析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胡卫生 聊城大学光通信科学与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李国强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结构诊断改造与防灾减灾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万方浩 青岛农业大学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魏东芝 山东轻工业学院发酵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韩芳
滨州医学院呼吸病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2010
一、高校领域(3人)
张全启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物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周 宇(女)青岛大学生理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王化成 山东经济学院会计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二、企业院所领域(4人)
黄永勤(女)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超级计算机系统研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任奇伟
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集成电路设计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赵春江
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物流工程(农产品)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吴立新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海洋动力与气候数值模拟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2009
二、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名单
邓建新 山东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张承慧 山东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张玉忠 山东大学微生物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刘玉田 山东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包振民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生物遗传与种质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林舟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质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任仲海 山东农业大学蔬菜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于天龙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孙晋海 曲阜师范大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连小珉 青岛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装备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谢益民 山东轻工业学院制浆造纸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王永泰 山东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黄福昌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综采放顶煤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王怀民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网络应用中间件技术研究与应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徐岩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高档葡萄酒产品开发与工艺优化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王晶翼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靶向治疗药物研究与开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蒋惠 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纺织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及生态纺织品开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张建春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绿色环保高分子材料研究与开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陈勤 乐陵希森中联马铃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马铃薯产业发展和相关工程技术研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汪双凤 山东省科学院大型节能干燥技术与装备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吴晓兵 山东省科学院汽车电子技术研究与应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赵进平山东省科学院环境检测及自然灾害预警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贺大林 省立医院泌尿医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夏军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徐伟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节能与新材料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白志鹏 济南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城市大气污染监控预警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石学法 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深海地质过程与成矿作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2008 王 萌
山东大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李 锐
山东大学数量经济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RolfMueller
山东大学仿生声物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张 涛
中国海洋大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谢迎秋
中国海洋大学药物化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周恩民
山东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储昭辉
山东农业大学植物病理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孔令让
山东农业大学小麦分子育种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安海龙
山东农业大学发育生物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董育斌
山东师范大学分子与纳米探针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王敦友
山东师范大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卢朝靖
青岛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王世军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毕宏生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眼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蒋宇静
山东科技大学安全技术及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陈天恩
山东科技大学摄影测量与遥感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房建成山东科技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吕西林
山东科技大学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张宝泉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张建明
青岛科技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杨 萍(女)
济南大学材料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杨洪兴
山东建筑大学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图力古尔
鲁东大学食用菌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梅旭荣
青岛农业大学作物栽培学与育种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岳远征
山东轻工业学院玻璃与陶瓷材料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秦树存
泰山医学院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郑 中(女)
山东艺术学院音乐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何 洁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刘锡良
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王红星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信号与信息处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二、企业院所领域(30人)
朱 中
海信集团智能交通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徐现刚
浪潮集团半导体照明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振宇
海尔集团数字化家电研究与应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罗 毅
力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阳能光热与光伏综合应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王经涛
山东丛林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列车铝合金车体材料国产化技术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黄玉东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医用新材料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齐 涛
山东东佳集团钛白清洁生产集成技术研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曹振雷
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现代纸业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单国玲(女)
三角集团有限公司高性能轮胎产品及技术研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张立群
山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研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徐 涵
乐陵希森中联马铃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马铃薯产业发展和相关工程技术研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杨院生
山东省科学院轻质高强材料设计与制备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黄璐琦
山东省科学院中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吴 雄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设施蔬菜生物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庆忠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种质资源与生物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常晓天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张福仁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皮肤性病防治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史伟云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角膜病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杜军保
山东省立医院儿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陈子江(女)
山东省立医院生殖与优生医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武乐斌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神经放射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彭志海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实体器官移植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侯 明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血液病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李延青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消化内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于 非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洋监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周 朦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洋环流特征与驱动机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李 军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水养殖动物病害发生与免疫防治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吴晋沪
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合成液体燃料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秦 伟
烟台海岸带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海岸带环境监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金显仕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海洋渔业资源与生态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2007
一、高校领域(27人)
尹龙卫
山东大学材料加工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高成江
山东大学免疫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高建刚
山东大学发育生物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康万利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油气田开发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胡向阳
山东农业大学蔬菜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付道林
山东农业大学作物分子遗传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冯献忠
山东师范大学植物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刘泉声
山东科技大学岩土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汤淑明(女)山东科技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刘均利
青岛大学生理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夏延致
青岛大学材料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陈 礴
曲阜师范大学应用数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侯万国
青岛科技大学应用化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牛荻涛
青岛理工大学结构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丁玉成青岛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王占杰
济南大学材料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刘继锋
聊城大学分析化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李洪文
山东理工大学农业机械化工程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邓渝林
山东轻工业学院制浆造纸工程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赵要风
青岛农业大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李 和
潍坊医学院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杨蕙馨
山东经济学院企业管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高培勇
山东财政学院财政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何秀荣
山东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王国宏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通讯与信息系统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
于世永
山东大学环境考古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因人设岗)
赵修松
青岛大学物理化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因人设岗)
二、企业院所领域(20人)
丁建生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MDI新型成套技术开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王军成省科学院环境监测及自然灾害预警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统玉
省科学院光纤传感工程技术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邵益生
济南市供排水监测中心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冯玉军
胜利油田提高油藏采收率工程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梁 杰
新汶矿业集团煤炭地下气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张志法
泰山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张永明
山东东岳集团含氟新材料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萧 杰
鲁南制药集团手性小分子药物研究与开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郭振岩
山东达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型节能电力变压器技术研发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相法
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活塞研发与评价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李登海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玉米遗传育种与栽培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禹山林
省农业科学院花生遗传育种与栽培生理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金华
省畜牧兽医总站重大动物疾病防控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陈松林
中国水产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水产种质资源与生物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孔北华
齐鲁医院妇产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庞 琦
省立医院神经外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曾振宇
孔子研究院(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孙秀莲(女)齐鲁医院耳鼻咽喉科学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刘 强
济南二机床集团数控机械压力技术岗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第四篇:20170303泰山学者申报
20170303泰山学者申报
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院校党委,有关中央驻鲁单位党组(党委):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泰山学者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4〕36号)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指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等)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均可申报。每个单位最多申报9人,其中2014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引进或拟引进人才不得低于1/3;只申报1至2人的,可以是本单位培养的人才;拟全职引进人才可不受名额限制,可以突破本单位申报总数;不受理个人申报。
2、社会科学领域单独申报,仅受理儒学文化、金融领域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历史学等一级学科领域申报。每个单位最多申报6人,其中2014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人才不得低于1/2;只申报1人的,可以是本单位培养的人才;拟全职引进人才可不受名额限制,可以突破本单位申报总数;不受理个人申报。
3、符合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申报,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
4、管理期满评估合格等次的泰山学者可以继续申报;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如需申报,须满3年管理期且完成聘期内工作目标,报省委组织部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
5、担任省管职务的人选(中央驻鲁科研院所的协管干部除外)如需申报,必须由所任职单位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被选聘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本人须辞去其担任的省管职务。在申报时须提交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函和本人承诺函。
(二)申报人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优先推荐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学者。
3、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造诣深,2012年以来,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或作为首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社会成果奖励。
5、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2012年以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重大科研项目。
6、全职人选须是申报单位在岗在册工作人员(外籍人才以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要达到9个月以上。省外海外兼职人选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须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学术科研水平,与申报单位合作密切,有明确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能够填补我省重要学科、领域空白。省内人选不实行兼职选聘。不符合上述第4条规定的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
全球TOP200高校(参照英国泰晤士报副刊2014至2016评审结果)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高层次人才;2012年以来,作为前两位作者(含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或相当学术层次的刊物发表论文,并有较高的引用率。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网址:http://www.teniu.cc。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须在平台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并提交审核后,进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申报单位须在平台注册后,进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选和团队核心成员信息,生成并提交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书。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操作指南可从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下载。
2、省教育厅负责受理高等学校和社会科学领域申报,省科技厅负责受理科研院所申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受理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中央驻鲁及省属单位直接报省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市委组织部分别报省主管部门。
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本次只受理社会科学领域申报。山东省行政区划内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指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等)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儒学文化、金融领域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历史学等一级学科领域的人才可以申报。每个单位最多申报6人,其中2014年以来从省外海外全职引进或拟全职引进人才不得低于1/2;只申报1人的,可以是本单位培养的人才;拟全职引进人才可不受名额限制,可以突破本单位申报总数;不受理个人申报。
2、符合条件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申报,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
3、管理期内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如需申报,须满3年管理期且完成聘期内工作目标,报省委组织部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级人才资金支持。
4、担任省管职务的人选(中央驻鲁科研院所的协管干部除外)如需申报,必须由所任职单位党委征得其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如被选聘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本人须辞去其担任的省管职务。在申报时须提交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同意函和本人承诺函。
(二)申报人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研究工作经历。
3、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申报单位工作。
4、为所从事研究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和创新潜能,申报时首位承担国家级社科项目或省部级社科重点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社科重点项目,或是院士、泰山学者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
不符合上述第4条规定的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
全球TOP200高校博士应届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或2014年至2016年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青年学者;博士在读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一区(以中科院SCI分区为准)具有重要创新发现或引用率较高的论文等】的应届毕业生;在教学一线取得突出成果【如,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获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等】的急需紧缺人才。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依托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网址:http://www.teniu.cc。申报人选须在平台注册,填报高层次人才库信息并提交审核后,进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系统,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申请;申报单位须在平台注册后,进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选信息,生成并提交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书。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操作指南可从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下载。
2、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社会科学领域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中央驻鲁及省属单位直接报省教育厅。市属单位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市委组织部报省教育厅。
三、其他重要事项
1、申报单位要仔细审核、严格按照申报数量推荐,认真把握对引进人才的比例要求,不得为了达到引进比例,推荐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引进人才申报,一经发现,将以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数量重新计算比例,削减该单位申报名额,并予以通报。
2、对于拟全职引进人选,发文公布后3个月内,须全职进入申报单位工作,否则,取消入选资格,将人选列入黑名单,加倍削减申报单位下申报名额,并予以通报。
3、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申报资格,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4、申报单位要与申报人选审慎研究拟定工作计划书,工作计划书所列目标任务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改,要与后续答辩评审环节所提目标任务保持一致,进入答辩评审时,人选不得擅自更改聘期计划目标,否则取消申报人选申报资格。
5、各申报单位、各市党委组织部须于5月5日(周五)下午4时前,通过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向省主管部门提交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省主管部门反馈审核意见后,申报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当日不计算在内)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提交材料不符合反馈意见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省主管部门将不再反馈意见。
6、申报过程中如有政策性问题,请及时与有关省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531—51775091;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81676752;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0531—66777056;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0531—67876487。
申报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可联系服务电话:0531—55575449、55575450。
附件:
1、《2017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申报书》(文本格式)
2、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工作计划书(模板)
3、《2017年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申报书》(文本格式)
4、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工作计划书(模板)
5、申报承诺书(模板)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第五篇:“千人计划”及“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
“千人计划”及“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
创新人才申报要求
一、“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要求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需具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企业引进人才,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申报主体为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
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创新人才申报要求 在海外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一般不超过55周岁,能连
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每年服务时间全职9个月以上(含9个月),兼职3个月以上。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人才,还需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拥有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等。企业引进人才,还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者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申报人回国时间应为2010年1月1日之后。
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申报主体为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