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探讨
摘要: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立法的支持,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更需要不同部门、不同地区间的真诚合作。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加强保护水环境的科学技术研究,在切实依法行政的同时,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来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切实使水污染状况得到改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立法水资源利用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1)01(a)-0120-01
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大量的生活及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道,致使城乡水环境日益恶化,水污染越来越严重。水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人民生命健康,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必须尽快予以研究解决的战略问题。
1在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中超前考虑水污染防治问题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是由水利部门实施的两项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是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水行政许可法律制度之一,也是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与保护的一项核心制度。在此项制度的实施中,水利部门要注意审查申请人提出的退水要求是否合理合法,节水和保护措施是否可行。在实施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注意审核或检查取水的退水水质、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向超过国家和省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发放取水许可证。对已经领取取水许可证而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不得批准新增取水、退水量。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是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基于我国有限的水资源及其承载能力,针对现有的取水许可审批存在的粗放简单等问题而设立的一项新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对取水许可制度的补充和完善。与取水许可审批发证相对应,水资源论证适用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建设项目。
水利部门应通过这两项制度的正确实施,在取水之初就充分考虑取水户用水后的退水对水环境的影响,从而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可能造成的水污染进行超前控制。
2实施排污口监督管理,把好排污口设置审批关
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把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关,是控制水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在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之前,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排污口设置审批是《水法》设立的一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了贯彻《水法》的这一重要规定,2005年1月1日,水利部22号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既对新改扩排污口设置审批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新改扩排污口设置的审批部门、入河排污口申请文件要求、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内容、论证单位资质要求、受理程序、审查程序、审查重点、审查决定内容和特殊情况下排污量的调整等具体内容,又对已设排污口登记和管理作了相应规定。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涉及面广,与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及河道管理紧密联系。市、县水利部门之间要协调好内部关系,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机构要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信息的沟通,将新改扩入河排污口管理同河道管理结合起来;同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支持,要加强和环保部门的协调,可以同环保部门联合行文,真正落实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在向环保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水利部门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前置条件。
3加强水污染源头控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和环评制度
排污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由环保部门实施的两项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的重要制度。排污许可对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时限、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做出规定,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针对水污染的严重状况,应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只要是在境内向水域排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申请排污许可,办理排污许可证后方准许排污。做到环保不发证,工商不年检,从源头上把住污染控制关,使排污许可证真正成为企业合法排污的唯一凭证,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落实总量控制目标,推行清洁生产,最终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4把饮用水源区保护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防治水污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非一日之功。当务之急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在水源保护方面,《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都有相关规定,1989年国家五部委共同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也作了较具体的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作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并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和颁布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会同水利、地质矿产、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共同划定,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但这些规定落实都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应有的协作。环保部门在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划饮用水源区,水利部门在水功能区划中划饮用水源区,各行其是,既浪费行政资源,又不能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形成合力。
可见,饮用水源区保护工作,涉及到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相互合作、共同执法的工作机制。
5提高认识,加大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关系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关系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当前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的情况下,我市必须把保护水环境放到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水资源忧患意识和水环境保护意识,从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重视水环境问题,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了保持经济、社会能够持续发展,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整治”的老路。必须在全社会树立水资源与水环境的忧患意识,要努力推行环保治污的政务信息公开,让广大群众都来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关注水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从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加强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我市饮用水源的安全。
总之,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立法的支持,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更需要不同部门、不同地区间的真诚合作。我们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加强保护水环境的科学技术研究,在切实依法行政的同时,有效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来保护水环境,防治水污染,切实使水污染状况得到改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篇: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XX镇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实施“XX治水十条”推进重拳治水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要持续强化“河(湖)长制”管理,以XX流域、XX流域、XX流域为治理重点,全面深入开展XX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序推进XX流域污染治理,按照《2019年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X污防“三大战役”办〔2019〕X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水环境现状及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XX镇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9年水环境质量目标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
全镇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Ⅲ类标准,达标率达100%。沙沟河安龙桥断面水质达Ⅲ类。
(二)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指标
泰安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以上。
二、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一)实施重点流域污染整治
1.加快推进三大流域水生态治理。配合上级部门稳步推进XX流域污染治理,建立流域综合治理机制,科学预测、预警,精准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推动XX流域全线截污、全域清淤、蓄水补水,塑造流域水生态宜居典范,为实施“东进”战略提供水环境保障。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2019年XX水毁修复工程及辖区内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长治久清。
2.启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国家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启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确保可行”的原则,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推动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扎实做好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工作,按实施方案中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和任务。认真完XXX市水污染物排放源调查工作,构建准确、完整、动态更新的水污染物排放清单,实现水环境治理的精准化、精细化。
(二)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
1.配合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体系。2019年全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5%。
2.对辖区内非法污泥堆放点加大排查力度,杜绝污泥随意堆放和处置。
(三)实施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3.稳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四大重点工作为抓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镇千村”攻坚行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发挥好改善水环境作用;落实《XX市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9年11月底前完成青景社区的环境整治。
4.协助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X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函〔2018〕X号)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全镇20户以上农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30%。
5.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配合积极推广绿色种植技术,实施病虫绿色防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提高农药、化肥的有效利用率;重点在蔬菜、水果、茶叶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中推广害虫诱杀技术、植物免疫诱导、生物农药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关键技术和有机肥替代化肥、肥水一体化等科学施肥技术,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工作,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6.协助加快养殖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思路推进我镇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和水产健康养殖,全面落实禁养区要求。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建设重点,全面推进生产方式转型升级,提高我镇养殖业生产总量中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量的比重,促进养殖业品牌建设。力争2019年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
(四)实施工业企业治污减排
1.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协助开展对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大检查,确保全镇工业聚集区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覆盖、规范运行。
2.严格工业企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XX市打好“散乱污”整治攻坚战》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散乱污”工业企业督查整治信息平台,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执法,建立“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的动态处置机制,防止反弹和新增,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涉水企业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偷排、漏排、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对“双超”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停业或关闭。
3.防治地下水污染。按照《XX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工作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推进我镇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
(五)实施城市水生态提升工程
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按照《XX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协助推进各行业、各领域节水,高效合理利用水资源,全面落实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配合上级部门实施高效农业节水行动计划,加快推广节水灌溉技术。
2.探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按照“一年改观、两年见效、三年成型、五年建成”步骤,配合上级部门继续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以城镇、新农村的建设以项目为载体,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3.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按XX市要求组织开展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监控评估,按国家规定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六)实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
1.配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泰安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完成保护区标志标牌、一级保护区封闭隔离等项目为重点,协助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长江及重要支流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的相关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我镇水站建设。
2.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严守法规底线,严格风险防控,狠抓水源地保护。协助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档案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河(湖)长制”管理
按照中共XX市委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委发〔2017〕X号),严格落实“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夯实水域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组织保障
强化政府牵头、社区协作的水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结合“水十条”职责分工,镇相关科室做好牵头服务、协调联动工作,加强本行业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
(三)强化资金保障
创新投融资理念,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产业化、市场化,将流域治理与河(湖)岸绿道建设相结合,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水污染防治投入机制。
(四)强化工作调度
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按时报送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五)强化目标考核
各社区明确任务措施,各单位按职责落实各项工作。年底将对各社区水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底单位考核,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将进行通报。
附件:1.2019年XX镇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9年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
附件1
2019年XX镇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主要断面水质目标
XX河、XX河、XX河断面水质达Ⅱ类,XX水文站、XX河XX、XX河XX桥断面、XX河XX桥水质达Ⅲ类。
2019年12月
经发办、事业中心
各社区
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加强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完成全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按照《XX市打好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实施方案》要求,以“划、立、治”为重点,认真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于2019年底前完成泰安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
2019年12月
经发办、事业中心
各社区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长江及重要支流跨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的相关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我镇境内水站建设。
2019年12月
事业中心
各社区
开展辖区内黑臭水体治理。
2019年12月
事业中心
各社区
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开展辖区内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9年12月
事业中心
各社区
启动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工作,按实施方案中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和任务。
2019年12月
事业中心
各社区
以农村“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建设四大重点工作为抓手,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百镇千村”攻坚行动;落实《XX市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完成青景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2019年11月
事业中心、城管办
青景社区
附件2
2019年XX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名单
序号
区(市)县
所在乡镇(街道)
建制村名称
完成时间
XX市
XX镇
XX社区
2019年11月
第三篇: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人民政府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环保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各位领导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市地处中部,现辖18个镇、两个区,总面积1044平方公里,总人口万。至今已有多年的历史,境内有天目山商周遗址、唐代观音阁、明代王公祠、清代东岳行宫等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年一度的中国会船节具有浓郁的民俗乡情。境内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土地肥沃,河网交织,物产丰饶,是全国重要的粮棉、蔬菜和水产品生产基地,、“大佛指”银杏驰名中外。水陆交通便捷,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宁启铁路、新老通扬运河横贯东西。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路,先后跨入了全国科技百强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行列。实现国内产值亿元,财政收入亿元。
一、我市环保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巩固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除个别指标外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各主要河道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市区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以上,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一是环境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污染源 的产生。近年来,未批建一个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增加新的污染源。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发放了排污许可证,规定了排污去向和排污总量;重新修订了《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建成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和平方公里的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分别达100%、77%。不断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整治城市河道,城区污水处理厂启动建设。双登集团、化肥公司等重点企业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更新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全市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试点,削减污水排放量5490吨,增收节支万元;大力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已有8家企业获得“绿色通行证”。
二是环保支撑能力得到提升。市环境监察大队和宣教机构均在泰州市率先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市环境监测站建成省级标准化监测站,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
监测污染源数据量每年在8000个以上。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化肥公司安装了氨氮在线监测仪,科研精细化工厂等企业安装了cod在线监测仪。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对重点污染源坚持每月监察不少于2次,一般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三产企业实行全面监察,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我市生态建设起步较早,1990年沈高镇河横村荣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的“全球500佳”称号,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并通过全省无公害食品基地整体认证。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立市,把生态建设作为经济发展强有力的助推器,实施了一批生态保护项目,重点建设了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地力综合建设工程、绿色食品科技示范园、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等10大生态工程。设立的省级溱湖风景区,是苏中地区唯一以湖荡湿地生态为景观特征的省级湿地森林公园。全市有2个镇
建成了省级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示范镇,5个村被命名为“江苏省百佳生态村”,3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示范村”。以河横村为核心区、沈高镇为示范区、邻近镇为辐射区的省级绿色食品科技示范园,覆盖面积和受益人口超过全市一半。全市有30多个农产品按照绿色食品的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4大系列12个品牌的农产品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证书,形成了以“河横”大米、“如春”蛋品、“水上云”风鹅、“三泰”酱菜等产品为主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生态经济初具规模。四是环境质量状况得到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酸雨污染有所减轻。饮用水源水质较好,基本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水质有所改善,4条主要河流的10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ⅲ类标准的占60%。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分贝,低于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低于70分贝的标准。
二、“十五”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提出的在底前建成日处理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新通扬运河洪林大桥、老通扬运河杭家铺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目标任务,狠抓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源治理、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城区污水处理厂可望明年上半年竣工投运,新通扬运河的水质明显改善,预计“十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能够按期完成。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坚持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相关部门将环保审批作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资项目立项审批的必备条件和新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要求,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审批关,确保了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率。在加强项目审批管理的同时,加大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引导企
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发展无污染、少污染、低能耗物耗、高效益的工业项目,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3年来全市共审批项目509个,未批建一个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到项目审批一个,跟踪管理一个;项目竣工一个,污染控制设施建成一个,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努力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相继开展了淮河流域、长江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全市一般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底,我市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顺利通过泰州市组织的考核验收。近年来,重新修订出台了《市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全市所有排污单位全面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共发
放排污许可证145家,全市a类企业全部做到持证排污。先后对51家超标排放的企业作出了限期治理决定,其中废水污染源36家。对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车间,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存在较大潜在影响的江苏虹艳染料化工厂果断关闭。全市共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或车间19个。对48家重点污染源实施达标排放、清洁生产、以新代老等措施,排污总量得到控制并有所削减。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治理生活污水污染。
在生活污水排放显著增加、生活污染逐渐成为水污染主体的新形势下,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城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对城区所有生活污水集中排放,配套建设地埋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并在小城镇建设中推广运用,目前城区使用率已达100%,所有镇均进行了试
点。共建成污水处理装置200多座,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多吨,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开展监督检查680厂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7件。着重对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或不经处理偷排污染物的,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从重处罚。对“十五小”或“新五小”严防死守,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去年,组织开展了“清理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共清查排污企业425家。
三、水污染防治资金征收使用情况 关于排污费征收使用。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坚持依法、足额、全面的征收原则,不断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全市征收排污费以12%的幅度逐年递增。
1、开展排污申报,严格依法征收。对辖区内850家排污单位全部按规范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并认真核实基础数据。统一使用全国收费格式文本,逐家下发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和缴纳排污费通知书。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强化依法征收,严格按章办事,确保应征尽征。对个别拒缴的排污单位,依据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强化执法检查,促进排污收费。坚持以执法促收费,加大排污执法检查力度,对排污单位做到“四查清”:查清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查清主要原辅材料和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用量,查清各类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查清可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对故意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造成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予以重罚,对违反三同时和不能限期治理的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合并给予加倍征收排污费的处罚。
3、严格资金管理,及时解缴国库。严
格执行排污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逐月全额解缴市财政国库,并按规定及时将排污费的10%分别上缴中央、省级财政。近三年,我市共上缴排污费万元,没有擅自截留或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全市共征收解缴排污费万元,其中:超标排污费万元;二氧化硫排污费万元;四项收入万元。我市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环保局《关于用排污费补助环境监测仪器的设备购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规范使用环保补助费。全市-共解缴国库排污费万元,其中,四项收入万元,按排污费的20%和四项收入作为环保补助可用于补贴环保自身建设的原则计算,共有环保补助费万元。加之往年结存的环保补助,三年来我市环保部门实际拨回环保补助费万元,用于补贴环保局正常运行经费、执法经费和设备购置等。-共安排环保治理资金万元,实施治理项目72个,建成16台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对130多家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排
污口规范整治。
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
我市自1998年10月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几经调整,1月1日开始:工业用水元/吨,生活用水元/吨,其它用水1 2 下一页
第四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主任,各位领导: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将******市水源地保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做以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市地下水及水源地基本情况
我市可开发利用的地下水包括三部分:一是浅层地下水,年补给量5.48亿立方米,可开采量5.21亿立方米;二是中深层地下水,年补给量6401万立方米,可开采量3851万立方米;三是岩溶地下水,由于特殊的水文地质条件,在******市城区一带拥有较为丰富的岩溶地下水,年补给量2.34亿立方米,可开采量2.2亿立方米。目前,全市地下水年补给总量8.46亿立方米,可开采量7.8亿立方米。
******市辖6县(市)4区和1个******新区,共有10个饮用水水源地,除******县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外,市城区及其余5个县(市)均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根据长期监测结果,全市9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县丹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Ⅱ类标准。目前,******市城区共有新城、峰林、太行、中站、中马5个水厂,管网长度879.22公里,日供水设计能力32.8万立方米,装备能力23.8万立方米,实际日供水15.7万立方米,担负着全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供水任务。2012年,******市城区地下水质量级别为良好(Ⅰ类),与上年相比,******市城区地下水水质级别不变,水质保持稳定。
我市作为******省政府批准的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转型发展全过程,作为改善地下水质量和保护水源地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城市水系建设,通过一系列水利工程的实施,到2015年,我市将形成贯穿城区东西总长达48公里的水体景观、南北总长达50公里的城市带状公园,初步建成城市水系,打造泛舟河上、人水相依的宜居之城,打造碧波荡漾、河清水秀的中原明珠,打造水在城中、城在水中的新******;加快建设北部山区绿色生态屏障等景观,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形成绿色生态网络体系。到2015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主要河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超过省定目标,大幅度改善水资源环境质量,为我市地下水质量及水源地保护提供坚强保障,使******的天更蓝、水更清、人与自然更和谐。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为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工作纳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市>环境保护、水利、黄河河务等部门建立了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通报与沟通协作机制,确保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报送渠道畅通、应急处置及时。市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在水法宣传周、“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时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抓一方发展、保一方净土”的责任意识,增强企业“节能减排、循环发展”的理念,倡导群众“珍爱家园、保护环境”的行为,使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日益成为社会共识。
(二)坚持科学规划,实施整体推进。一是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市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加强水源地保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了******市水资源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评价、水资源配置、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等规划编制工作和******市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区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为开展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2007年,省政府印发的《******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政办〔2007〕125号),将******市城区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为一级保护区,将******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将******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划定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县、******县、******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于2013年1日上报省政府待批,各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正在开展。三是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2010年,我市制定了《******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焦政办〔2010〕4号),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积极做好物资、设备等各项应急工作,强化水源水质动态监测和水情变化监测,建立水源地预警机制。各水厂分别建立了供水系统重大事故、防投毒、漏氯、停电等多项应急抢险预案,完善了水源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一是认真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用水定额制度。近年来,全市共发放取水许可证500余套,审批水量2亿余立方米,2012年,共征收水资源费3600万元。二是开展市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闭工作,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2006年以来,市城区共封闭自备井132眼,在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审批开凿新的自备井,全面实现集中供水。三是实施引水补源工程,增加地下水回补量。建设了******引黄补源生态治理工程和******县引黄续建配套工程,2012年,共引黄河水约3000万立方米。利用现有灌区回补地下水,如:广利灌区年引补源水量4000余万立方米,有效回补地下水。四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减少农业开采地下水量。截止2012年底,全市共发展农业节水灌溉面积120.15千公顷,其中喷灌5.24千公顷,低压管灌73.55千公顷,渠道防渗40.02千公顷,微灌及其它节水灌溉面积1.34千公顷,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74%,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年减少地下水开采2亿立方米以上。
(四)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水源地新污染产生。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项目环评审批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各项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各类建设项目。二是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和验收管理。规范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程序,项目验收后及时移交转入日常监管。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大力度的水源地环境执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有关环保手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水环境污染问题。四是开展水源地建设项目环保巡回服务和环保预评估。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上门咨询服务和预评估活动,对拟上项目提前把关,切实做好环保政策指导。2009年以来,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水源地建设项目120个。
(五)强化综合整治,提升达标水平。一是开展重点工业源环境综合整治。2011年以来,全市共完成工业治理项目374个,关闭企业64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5项,搬迁污染企业12家,完成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9个。开展了大沙河上游清水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治理大沙河两岸企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保证大沙河水质安全。二是加强工业固废污染整治,严防废渣液渗漏污染地下水。对******电厂王掌河灰场提出了具体的整治任务,焦煤集团电冶分公司、******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工业固废排放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防止固废堆存引起地下水污染。三是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彻底排查与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和建设项目,确保饮用水安全。******市、******市和解放区三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56家养殖企业全部关闭搬迁到位。四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截止2012年底,全市共建成12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49.5万吨,各县(市)均有污水处理厂;建成7座垃圾填埋场,日处理垃圾1665吨;建成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
(六)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水环境监管。一是建立“常规化明查、常态化暗访、反时差检查”环境监管制度,推行“责任化、精细化、规范化、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将所有区域和污染源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建立政府领导约谈机制。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区,约谈相关县(市)区主管领导。三是建立“区域限批、挂牌督办、黑名单”制度。对一些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工业企业,实行地方“区域限批”、实施工业企业“挂牌督办”或列入环保“黑名单”。四是开展工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市环保部门每年对工业集聚区及周边村庄集中饮用地下水进行布点监测,调查地下水质量现状,掌握地下水变化趋势,适时开展地下水污染预警预报,确保饮水安全。五是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2003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以控制断面浓度为主要扣缴依据的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有力促进了河流水质大幅度改善,提高了各级政府和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的积极性。
(七)强力推进南水北调替代地下水水源地建设。******市城区南水北调替代地下水水源地建设工程包括府城水厂和苏蔺水厂两个水厂建设、口门与两水厂的管网连接、水厂与城区管网之间连接等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61万立方米,预计>投资9.31亿元,建设用地330亩,供水范围以塔南路-解放路-民主北路为分界线,将全市分东西两个供水区域,供水面积140平方公里。目前,我市先期建设府城水厂一期,规模6.5万立方米/日,投资估算1.93亿元,今年5月底前完成勘察、测量、环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工作,2013年8月20日前完成施工、监理和设备招标工作,2014年7月完成主体施工,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水厂生产运行联合试车,正式供水。
(八)全面加强南水北调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管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在******市境内全长76.41公里,沿线有4个分水口门,分别向******市城区及******、******县、******县供水,年供水量2.69亿立方米,总干渠一级保护区面积16.5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255.52平方公里。一是下发了《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两侧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了水源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审核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了市县两级水源保护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工作。严格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项目的审批关,确保保护区内不出现与文件相抵触的新建、扩建项目。三是针对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内已经出现的群众建造住房、养殖场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根据职责,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和清理力度,有效遏制了水源保护区内私搭乱建现象,建立了水源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安全。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市水源地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人民群众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局部区域地下水超采问题突出。由于我市南部平原区无地表水源,生产生活用水全靠地下水解决,造成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为严重,形成了地下水漏斗区,地下水位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以年均近30厘米的速度下降,为全省第二大地下水漏斗区。二是由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市县城区部分道路雨污分流不到位,对河流和地下水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三是大部分农村污水收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县饮用水源来源为山西省晋城市丹河、白水河的河水以及青天河水库的泉水,目前晋城市来水水质时有超标,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由于我市属缺水地区,该水源地暂无更好的替代水源。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完成水资源管理指标方案编制工作,实施用水总量尤其是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对******市城区、******县、******县、******城区等南水北调受水区,在抓好配套工程建设同时,早规划,早布置,做好地下水限采和压采工作。积极推进小浪底北岸灌区、西霞院灌区、沁北引黄灌区、孤山水库、九渡水库以及其它水源工程建设,减少地下水开采并有效回补地下水。
(二)继续深化水源地污染整治。强力开展以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的“53120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即围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防控重金属”等5项(类)污染物总量削减,以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完成120项污染整治任务,持续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源地环境、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三)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来抓,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各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的推进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全部建成投运。
(四)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市)集中处理,防止垃圾废液疏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居住分散、经济条件差、边远地区的村庄,推广分散型、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模式,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五)更加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杜绝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产生污染的项目,严格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将新建项目总量审核与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六)加强社会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水源地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视察和调研;组织新闻媒体就水源地保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进行宣传报道;严肃查处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相关问题,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五篇: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十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市检查指导环保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各位领导对**环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市地处**中部,现辖18个镇、两个区,总面积1044平方公里,总人口90.7万。**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境内有天目山商周遗址、唐代观音阁、明代王公祠、清代东岳行宫等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年一度的中国**会船节具有浓郁的民俗乡情。境内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土地肥沃,河网交织,物产丰饶,是全国重要的粮棉、蔬菜和水产品生产基地,、“大佛指”银杏驰名中外。水陆交通便捷,**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宁启铁路、新老通扬运河横贯东西。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积极探索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路,先后跨入了全国科技百强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行列。2003年实现国内产值86.33亿元,财政收入8.62亿元。
一、我市环保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巩固提高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除个别指标外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各主要河道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市区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8.5%以上,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奠定了基础。
一是环境管理制度得到落实。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近年来,未批建一个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增加新的污染源。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发放了排污许可证,规定了排污去向和排污总量;重新修订了《**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建成15.93平方公里的烟尘控制区和12.28平方公里的噪声达标区,覆盖率分别达100%、77%。不断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整治城市河道,城区污水处理厂启动建设。双登集团、化肥公司等重点企业投入1000多万元,用于更新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大大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全市18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试点,削减污水排放量5490吨,增收节支73.43万元;大力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已有8家企业获得“绿色通行证”。
二是环保支撑能力得到提升。市环境监察大队和宣教机构均在泰州市率先通过省级标准化验收。市环境监测站2002年建成省级标准化监测站,2003年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监测污染源数据量每年在8000个以上。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建设,化肥公司安装了氨氮在线监测仪,科研精细化工厂等企业安装了COD在线监测仪。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对重点污染源坚持每月监察不少于2次,一般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三产企业实行全面监察,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我市生态建设起步较早,1990年沈高镇河横村荣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的“全球500佳”称号,2000年我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首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并通过全省无公害食品基地整体认证。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立市,把生态建设作为经济发展强有力的助推器,实施了一批生态保护项目,重点建设了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工程、地力综合建设工程、绿色食品科技示范园、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等10大生态工程。2001年设立的省级溱湖风景区,是苏中地区唯一以湖荡湿地生态为景观特征的省级湿地森林公园。全市有2个镇建成了省级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示范镇,5个村被命名为“江苏省百佳生态村”,3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示范村”。以河横村为核心区、沈高镇为示范区、邻近镇为辐射区的省级绿色食品科技示范园,覆盖面积和受益人口超过全市一半。全市有30多个农产品按照绿色食品的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4大系列12个品牌的农产品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证书,形成了以“河横”大米、“如春”蛋品、“水上云”风鹅、“三泰”酱菜等产品为主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生态经济初具规模。
四是环境质量状况得到改善。200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70.5%,酸雨污染有所减轻。饮用水源水质较好,基本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地表水水质有所改善,4条主要河流的10个监测断面中,水质达Ⅲ类标准的占60%。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45.6~66.0分贝,低于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低于70分贝的标准。
二、“十五”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01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提出的在2005年底前建成日处理2.5万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新通扬运河洪林大桥、老通扬运河杭家铺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目标任务,狠抓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源治理、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城区污水处理厂可望明年上半年竣工投运,新通扬运河的水质明显改善,预计“十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能够按期完成。
(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坚持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相关部门将环保审批作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资项目立项审批的必备条件和新办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要求,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审批关,确保了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率。在加强项目审批管理的同时,加大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发展无污染、少污染、低能耗物耗、高效益的工业项目,着力解决结构性污染。3年来全市共审批项目509个,未批建一个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到项目审批一个,跟踪管理一个;项目竣工一个,污染控制设施建成一个,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努力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相继开展了淮河流域、长江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全市一般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2000年底,我市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顺利通过泰州市组织的考核验收。近年来,重新修订出台了《**市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全市所有排污单位全面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45家,全市A类企业全部做到持证排污。先后对51家超标排放的企业作出了限期治理决定,其中废水污染源36家。对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治理无望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车间,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存在较大潜在影响的江苏虹艳染料化工厂果断关闭。全市共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或车间19个。对48家重点污染源实施达标排放、清洁生产、以新代老等措施,排污总量得到控制并有所削减。
(三)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治理生活污水污染。
在生活污水排放显著增加、生活污染逐渐成为水污染主体的新形势下,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着力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城区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对城区所有生活污水集中排放,配套建设地埋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并在小城镇建设中推广运用,目前城区使用率已达100%,所有镇均进行了试点。共建成污水处理装置200多座,日处理生活污水1万多吨,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0%以上。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2001年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10人次,开展监督检查680厂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7件。2002年着重对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或不经处理偷排污染物的,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从重处罚。对“十五小”或“新五小”严防死守,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去年,组织开展了“清理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共清查排污企业425家。
三、水污染防治资金征收使用情况
(一)关于排污费征收使用。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坚持依法、足额、全面的征收原则,不断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全市征收排污费以12%的幅度逐年递增。
1、开展排污申报,严格依法征收。对辖区内850家排污单位全部按规范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并认真核实基础数据。统一使用全国收费格式文本,逐家下发排污费核定通知书和缴纳排污费通知书。在排污费征收过程中,强化依法征收,严格按章办事,确保应征尽征。对个别拒缴的排污单位,依据法律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强化执法检查,促进排污收费。坚持以执法促收费,加大排污执法检查力度,对排污单位做到“四查清”:查清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查清主要原辅材料和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用量,查清各类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查清可能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对故意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造成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予以重罚,对违反“三同时”和不能限期治理的单位,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合并给予加倍征收排污费的处罚。
3、严格资金管理,及时解缴国库。严格执行排污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逐月全额解缴市财政国库,并按规定及时将排污费的10%分别上缴中央、省级财政。近三年,我市共上缴排污费285.6万元,没有擅自截留或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2001-2003年,全市共征收解缴排污费2056.03万元,其中:超标排污费1179.23万元(废水681.19万元,废气255.15万元,噪声242.89万元);二氧化硫排污费21.49万元;四项收入855.31万元。我市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环保局《关于用排污费补助环境监测仪器的设备购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字[1997]22号)的规定,规范使用环保补助费。全市2001-2003年共解缴国库排污费2056.03万元,其中,四项收入855.31万元,按排污费的20%和四项收入作为环保补助可用于补贴环保自身建设的原则计算,共有环保补助费1095.45万元(含上缴省142.8万元)。加之往年结存的环保补助,三年来我市环保部门实际拨回环保补助费981.91万元,用于补贴环保局正常运行经费、执法经费和设备购置等。2001-2003年共安排环保治理资金820.46万元,实施治理项目72个,建成16台套水污染防治设施,对130多家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排污口规范整治。
(二)关于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
我市自1998年10月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几经调整,2001年1月1日开始:工业用水0.70元/吨,生活用水0.45元/吨,其它用水0.50元/吨;2004年4月1日开始:生活用水0.70元/吨,工业用水0.70元/吨,其它用水0.80元/吨。2001年—2003年,共收取污水处理费1061.2万元,全部用于污水管网建设。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在市财政局设有专户,市自来水公司每月8号前,按实解缴市财政污水处理专户,专门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
关于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该项目2002年经泰州计委399号文批准立项,2003年6月省计委838号文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3年9月省计委1032号文批准初步设计。总规模6万吨/日,一期建设规模3万吨/日。建设地点位于**市城区北侧**镇城北村,一期工程用地68亩,建筑面积1690平方米,新建管网长度33公里,厂外提升泵站5座,污水收集管网范围38平方公里。一期概算9800万元,其中厂区投资3500万元,配套管网投资6300万元。目前,该项目厂区施工前准备工作已完成,计划采用BT方式建设,委托省招投标中心组织了公开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前期商务洽谈工作基本结束。开发区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工程招投标工作也已开始,计划6月份开工建设。城区管网工程结合城区道路改造,已铺设12公里。截至5月底,该项目已投入建设资金2303万元。
四、“三河三湖”国债项目建设和国债资金管理情况
我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获国债资金690万元,目前项目批文已下达,资金尚未到位。
五、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面源污染面广量大。不合理地使用农药、化肥以及畜禽养殖、秸秆腐烂等污染,随水土流失和农田退水进入水体,增加了水体中的污染物。二是区域性、结构性污染仍然存在,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难以大幅削减。随着工业经济的迅猛发展,新扩改建项目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尽管绝大部分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近期内仍难以做到增产不增污,工业水污染物对水体环境的影响仍然巨大。三是生活污水污染日益严重。随着我市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生活污水逐年增多,给资源环境带来较大的压力。四是环保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环保领域的不断拓展,环保执法任务日益繁重,环保队伍规模偏小,执法手段与能力相对不足。五是环保投入不足。排污费征收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征收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努力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环境保护工作。把全市上下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今年的各项环保任务上来,形成加快发展的自觉行动。
二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服务意识,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突出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快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的实施。突出抓好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提高对环境的监测能力,提高环境监察的执法能力,提高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响应能力,为依法行政创造条件。
三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以环保目标责任制为龙头,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具体指导。坚持各部门分工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尽快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
各位领导,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关乎国运、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我们将以此次审计调研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把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