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20-65290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3 21:37: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附件1: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经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制度。

二、教育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及时和便民的原则。

三、依据本制度提供的教育信息,不得收取费用。

四、区教育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教育信息:

1.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2.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4.本机关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5.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数量、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实施结果等; 6. 招生、收费等政策;

7.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申请办法及结果,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条件、办理办法及结果;

8.教师聘任条件、公开选任校长的条件、程序、结果; 9.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招考、录用情况;

10.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五、下列信息,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3.在公开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予以公开,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六、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应当通过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1.“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iu.cc dmm@wjedu.net ●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http://www.teniu.cc。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武进”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本《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为了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引号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有关部门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二)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三)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且本机关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将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尚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尽快向社会公开,并且及时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五)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部门掌握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当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件流程图。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由收到举报的机关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机关登记(含网上登记)并出具回执受理机关当场答复受理机关当场不能答复的15个工作日内答复经批准延长15个工作日内答复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告知不予公开及理由可以公开当场签收注:依照国家规定标准,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

第二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严关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本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镇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体: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对其制作以及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本镇发展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

(二)本镇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

(三)本镇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四)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拨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的示范文本等;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方式、减免政策及其依据;

(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

(一)应明确职责,指定人员,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应当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政务股并通过政务公开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本镇相关信息在公开发布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市保密部门确定。对于涉密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五)对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五、本制度由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舟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制度

舟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掌

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强化督导检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处室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地区或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工作

安排和计划,并将执行情况于次年三个月内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三条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的报告和受理工作。

第四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下述几方面:

(一)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替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分类运行情况、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分类及运行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网络等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健全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经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其它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本局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上报工作报告。

第六条本制度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09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四篇:本溪市教育局20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溪市教育局20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教育实际,本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原则,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及时办理反馈。现就2010年市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成立了由官进伟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教育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处作为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各基层单位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区)、学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国家和省贯彻《条例》的有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本溪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意见》、《本溪市校务公开试行办法》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并在教育局机关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处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同时,建立申报、申请、审查、请示、批复、回答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规定,我局及时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33条,并于2010年 6月 12日上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四)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教育局采取了网上公开为主,《本溪教育》、教育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市教育局网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并在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加强政务公开栏目的更新和管理,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档案室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室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除继续完善和更新对市教育局职能、机构设置、直属单位、领导分工等信息的公开外,市教育局累计主动公开教育信息656 条,其中政策法规类36条,计划规划类4 条,教育业务类 616 条,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网页和本溪教育信息网主页和“机关政务”栏目上实施查询。

目前,自2008年以来以教育局党委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0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本溪市民政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0年,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四)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与教育有关的民声民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开通“局长信箱”,建立2805921工作热线,注重听取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倾听百姓心声,接受社会监督,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2010,我局共受理局长信箱17 件,反馈率100%,满意率100%。接听2805921电话165件。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告知”制度,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5.15”政府信息公开日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了高标准、严要求,二年来在不断地完善和改进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在信息公开宣传上和信息公开质量上还有待提高。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努力拓宽渠道,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我局将继续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与强化行政服务相结合。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行政许可的项目、规定、主体、收费等进行全面清理,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经常性的项目与多年性的项目区分开来,着重抓好经常性的项目公开;对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细化内容,编制目录,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

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大力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教育部门作用,促进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施政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是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依法、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分工,编制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决策公示、社会听证、专家论证等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公开执法过程和结果,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

四是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紧密结合行政审批、治理乱办班、乱补课等重点工作,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防止机关公务员利用职权,违规参与或干预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畅通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直接沟通的渠道,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对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直接监督,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第五篇:江北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汇报材料

江北区教育局200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09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决策和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对教育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教育行政机关效能,更好地为江北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江北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大吉巷22号,邮编:315020,电话:0574-87668745,电子邮箱jbjyxx@126.com)。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以北区教〔2005〕16号《江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为指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和学校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近年来,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班子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落实责任,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工作制度与监督检查机制

健全相关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坚持送审制度,做到重大信息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公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我局及下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三)加强《条例》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为使全局机关同志和下属单位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我局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同时也通过各种会议机会,加强《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使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提高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利用江北教育网网站群构筑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公众覆盖面;同时利用各直属单位、部门的办公场所公告栏等公开设施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辐射信息公开发布点。09我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共公开发布240余条,其中区部门文件206条,计划总结3条,人事任免24条,公选公招5条,更好的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在江北教育网共公开发布通知公告550余条,方便家长、教师和学生获取江北教育信息。局长热线和在线咨询处理400余条,成为教育局面向社会的一个有效的互动窗口。另外通过各类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几十条信息。以上公布的信息都为主动向社会公开,除咨询投诉类应留言人要求不公开的除外。

我局在工作中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应公开的内容时间上以时效性内容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为原则进行公开,内容上以我局在05年发文明确的教育局机关各科室、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主。同时近年来,我局开展调查排摸,对照上一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探索合理得当的公开方式和相关制度的建设。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禁止上网。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通过规范审核信息发布程序,避免了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在市、区网监大队的协助下,加强网络安全,对网络上的垃圾信息和违法信息进行有效的监控,努力避免有害信息在网站群上的传播。

(一)加强江北教育网网站群建设,构筑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

09年,我局根据江北区教育信息化一期要求,对网站进行了重大改版,加强了计算机专业人员培训,添加了必要的软硬件设备,确保了江北教育网的正常运行。一方面,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对部分栏目进行重组,使网站结构更加合理、更加科学。另一方面,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和各区属学校积极配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精心策划开辟了新的栏目,进一步充实丰富了门户网站内容。除了在办公系统内向全区教师公开局月、周工作安排,科室工作动态等外,同时及时做好网站信息添加更新工作,坚持对教育网上的通知文件公告、本局工作动态、最新政策法规等一系列相关信息的及时更新。江北教育网网站群上目前发布的公开信息达2500余条,处理局长热线和在线咨询1600余条。

局属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网站,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为满足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了解学校政务要求,把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学校重大发展问题,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实质性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网站上发布。

(二)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公众覆盖面

为了让教师、社会、家长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09年继续把相关信息发布到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针对区政府平台发布信息需要对文档内容进行重新排版的问题,也做了一些探索,但最好的办法还是提升工作人员“态度”,争取发布的信息条条高质量。到目前为止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已经公开的政府文件、行政许可、计划总结和人事任免等信息已经有650余条。

针对目前区政府信息公开只对每个单位分配了一个帐号不能满足一个单位内分级分层管理和我局网站和区政府网站存在重复录入的问题。希望通过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整合的方式,来避免重复录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

(三)利用传统公开栏和媒体辐射信息公开发布点

局机关在教育局公告栏中发布机关科室人员职责及分工、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政务公开信息。学校也利用校内外公告栏发布学校财务、学校教师管理、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办学规模、重大决策及办学成果等信息。同时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发布重要的信息,如每年的小学招生地段范围公告、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对口方案等招生政策以及跟江北教育有关的重大新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利用局长热线,校长热线等互动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有效的反馈。利用区政府信息平台和相关信访平台,对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按程序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我局2009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不予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我局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面细致的工作,我局09虽被区政府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在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涉及到教育系统相关的面向公民的办事指南、采购招标等内容没有及时添加更新,在本局公开目录中的很多栏目都没有更合理的进行细化,导致很多栏目都是空着的。对于依申请公开,还没有在教育局门户网站上建立相关的链接和相关的机制,只停留在局长热线阶段。还没有充分解放思想,对于一些敏感的话题但需公开的,还没有完全开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网站服务功能,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