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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 华商学院关于延长学年申请学生管理细则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0-21490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02:33: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广东商学院 华商学院关于延长学年申请学生管理细则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关于延长学年申请

学生的管理细则(试行)

为了做好延长学年申请学生的管理工作,使学生能全面了解和掌握申请的要求和操作程序,保证学生学业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细则。

1、延长学年的条件

根据《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分制与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士学位管理细则》第七条规定,对于因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欠学分或毕业论文答辩不通过等原因不符合毕业资格者,或因补考的必修课及限定选修课(体育课除外)达到3门(含3门)以上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而未获学位又希望经延长学年获学位者,可在毕业学期的第十五周前提交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申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延长学年资格。

2、填写申请表

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学生需填写《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经学生所在系审核后交教务处。

3、申请延长学年时间

学生可以申请延长在校学习的时间,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本科7年,专科5年)。获准延长学年的学生,必须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到校缴费注册,并办理选课手续,2

第二篇: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_网络中心机房管理规定

网络中心机房管理规定

为加强网络中心机房的安全与管理,做好网络中心机房的防火、防盗、防泄露等工作,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转,特制定机房管理规定如下。

一、外来人员进入机房要进行登记,不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

二、外单位系统、线路维护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网络中心相关人员 联系,批准后携带单位介绍信方可进入。进入机房后,不得随意搬动或接触网络设备,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全部责任。

三、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烟火,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电源、拉线路、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 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保持机房整洁、卫生、安静。所有设备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不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机房内物品不允许私自带出。文献、书籍和文具在使用者离开时一律及时带走, 离开机房时,应关好门窗。

五、定期清扫卫生,做到各种网络设备、服务器、显示器、键盘、鼠标、桌子、窗台、地板等部位无灰尘。

六、电源及UPS管理

1、机房内的电源开关、电源插座要明确标出控制的设备

2、在电源配电盘附近张贴电源系统图。

3、不得随便改变线路和变动开关。

4、熟悉UPS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5、对UPS的工作异常要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七、空调管理

1、定期进行日常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2、定期进行一次室外机的清理,防止因散热不良造成空调的工作异常。

3、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八、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各类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档案,落实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机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将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故障情况及时作好记录。

十、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和我校发布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十一、严禁利用网络和计算机观看、传播、拷贝和制作有淫秽、反动、迷信等不健康内容,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十二、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泄露高科技信息、档案文件等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密码。凡需查看泄露资料者,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

十三、爱护机房设备,不能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搬移设备,或私自出借机房物品。因工作需要借用设备,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四、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破坏性操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中心报告。

十五、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网络中心

第三篇: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

第四条认定工作以实事求是、标准统一为原则,按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年级评定和学生处审核的工作程序进行。

第二章认定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学院行政领导下,由学生处、系、班级三级具体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认定工作。学生处助学管理科负责工作协调和监督。

(一)学生处具体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各系成立以系学工助理为组长、系全体辅导员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本系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三)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纪检委员、及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5—6人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对本班级申请认定学生的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和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逐级上报。学生代表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每学年调整一次。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并报系备案。

第三章认定标准

第六条认定标准设置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以当地省级民政部门当期公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20%作为高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以当地省级民政部门当期公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浮20%作为高限。

第七条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

(一)父母均下岗(要提供相关证明),已落实再就业,家庭经济尚困难的;

(二)家庭直系成员中有一个兄弟姐妹同时在校就读(不含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就读生),且家庭经济较困难的;

(三)家庭提供学生本人在校月生活消费低于400元/月的;

有以上条件之一者可视为一般困难学生。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

(一)父母均下岗(要提供相关证明),靠打散工维持家庭开销;

(二)家中有两个以上兄弟姐妹同时在校就读(不含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就读生),且家庭经济较困难的;

(三)单亲家庭,且抚养亲属无固定收入或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的;

(四)家庭提供学生本人在校月生活消费低于300元/月的;

(五)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西部省份或偏远贫困山区,且被当地镇民政部门列为贫困户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六)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

有以上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九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

(一)烈士子女、孤儿,且旁系亲属无资助能力的;

(二)家庭直系成员中有两个以上兄弟姐妹同时在高校就读,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三)单亲家庭,且抚养亲属无固定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费无法保障的;

(四)学生本人在校月生活消费低于200元/月的;

(五)父母亲中有一方常年卧病或长期住院治疗,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的;

(六)父母双方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费的;

(七)家庭所在地区属于西部省份或偏远贫困山区,且被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列为五保户或特困户的;

(八)家庭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九)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极度困难的。

有以上条件之一者可视为特别困难学生

第四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

第十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须详细考查其家庭成员的工作、家庭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在校生活状况和现实表现等多方面情况,学生本人须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本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殊对象特殊对待的原则。

第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类别时,同学评定由各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在班级及宿舍同学,要根据附表1《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表2《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填写内容和参评学生日常消费情况(包括学生实际消费状况与本人申报情况是否相符、有无过度消费及相对高消费的情况)作为评定依据。

第十三条评定时,需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本年级(或本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的排序名单,确认等级时适当考虑各困难类别的人数比例。参考比例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在全部学生数的5%之内,有家庭经济问题的学生不应超过学生总数的20%。

第五章认定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学院将全面、细致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定,各系和相关部门应当将认定工作作为每个学年开学初的重要任务进行布置。学院学生处、财务处要加强对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问题,坚决纠正。

第十五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学生访谈等方式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助资格:

(一)伪造困难证明骗取学院资助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助,责成退回已获资助的全部资金,并在全院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三)吸烟、酗酒,在校外居住且生活铺张浪费。

(四)每月生活费高于500元,且购置非学校所需的其它高档消费用品。

(五)家庭经济情况已好转,本人生活费用基本有所保障。

第十七条各系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各系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心理辅导,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十九条对有实际困难但又因其它原因而不主动提出申请的学生,各系要及时做出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心理等问题;对家庭经济有所好转且不需要继续资助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其受资助的资格。

第二十条各系认定工作组或年级(或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应当明确本实施办法和工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学生处

2011年12月31日

第四篇: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社团文化节开幕式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社团文化节开幕式

主办: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院团委、院学生会 承办: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社团联合(筹)协办:参与文化节各社团 特约赞助:XXXX 活动时间: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社团文化节开幕式方案

一、主题名称: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社团文化节开幕式方案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通过此次活动丰富全院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更进一步增强各兄弟社团间的凝聚力。

三、入席代表:学院各级领导、院、系团学会代表、各社团代表

四、活动时间:2011-5-17 下午12:00——5:00

五、活动地点:图书馆广场

六、主办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院团委、院学生会

七、承办单位: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社团联合(筹)

八、活动安排

筹备工作管理方式:分组式管理

1、工作人员 总策划人 : 活动策划人:

2、活动工作组

下设七个工作组:物品筹备组、联络礼仪组、宣传节目组、活动会务组、安全保障组、后勤保卫组,浮动应急组。负责人:

成 员: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内部人员 第一阶段:

(1)第一组:物品筹备组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任 务: 1.购置所需物品,并列好购买清单(详情请与各部商量),并报主席团审批。2.做好资金预算。

3.节目所需化妆材料、化妆室、换衣间的选制。

4.彩带汽球的准备工作,在前期工作准备好,可要求其他部门人员协助工作。

5.所需借用物品的申请工作

(2)第二组:联络礼仪组 任务:

1.联络我院各级领导以及各团学会、社团准时到场并核实到场情况,如涉他人讲话要提前通知到,未到时要及时通知好主持人,并及时做好理。(活动时间和地点要明确)2.细致安排,分工到人。(人数待定)

3.请柬的拟写和下发、注明晚会事宜的通知,并协助物品筹备组为其它组提供所用工具和物品、摄影的人员选定等。4.做好迎宾工作,引导到场嘉宾的正确就坐位置。

5.协助主席团对主持人的选定、形象服装设计及台词流程审核。6.负责仪式全流程的衔接;共同负责仪式的正常运行。

(3)第三组:宣传节目组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任务:

1.利用海报(包括手绘和喷绘海报)、横幅、网络、广播、传单,记者站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知名度。

2.对电脑和所需音乐进行准备,并确保无误,并转交到联络礼仪组。3.协助活动会务组完成图书馆前的会场布置工作。4.完成节目到场前的核实和上场的准备工作; 5.负责节目的通知及晚会全流程的衔接; 6.筹备化妆准备工作。

7.节目伴奏的审核准备工作(提前任务),每个节目的伴奏在调试阶段必须放完(统一提前半小时调试各节目的曲目)。8.现场摄影人员的选定和安排事项。9.随时对音效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10对晚会的装饰进行设计和布置。

九、后期工作

1.各部内部人员撰写活动总结,上交社团联合会秘书部存档。2.打扫好卫生工作,按照要求归还物品。

3.可根据社团联合会的安排,各社团作相关成果展示。

十、活动要求

1、社团联合会及社团相关组织须高度重视周密策划,精心组织,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充分了解此次活动的重要性和作用,确保开幕式质量。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2、要求各社团负责人准时到场,充分体现出社团的精神面貌。

3、每个参与者都要以集体荣誉感为前提,既要为所在的社团争先,又要全院同学充分展示本社团的特色,动员他们。

4、尽量避免和教学时间相冲突。

5、活动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减轻学校负担。

6、要求各社团积极配合社联的工作,按时到场,按规定时间收拾场地。

7、社团联合会的所有成员要提前到场布置,按照要求完成任务。

8、社团联合会所以成员必须保持自己的联系工具畅通,不得出现停机、无人接听、关机等情况,如出现,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并追究其责任,请铭记。

9、所有的准备工作必须提前一小时完成。

10、加大宣传力度,社团联合会成员以及各社团充分发挥我学院的有限资源,让各色的社团文化深入到广大师生中去。,十一、经费预算

宣传横幅2*80=160 喷绘200*2=400 宣传单1000*0.1=100 节目单1000*0.1=100 开幕式现场布置1000 奖品、奖杯(总)30*60=1800 5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礼品40*10=400 写真海报30*10=300

十二、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1、幕布的挂置所用物品:梯子、铁丝、钉子、锤头 幕布挂置以及晚会的总体布置要在中午完成

2、嘉宾席位桌椅的放置以及所需桌子的搬出和活动结束后物品的搬入工作

3、桌布的摆放,要做到有形,不能摆放随意

4、现场互动环节的小礼品的准备情况以及互动环节的具体活动内容名称

5、请柬的按时发放,以及请柬的书写认真检查所写部门、嘉宾的名称的正误!

6、音响话筒的提前向院团委申请及调试关键环节

7、现场照片的拍摄,相机及电池的充电准备

8、会场秩序的维护,安全的防护问题的解决。须有专门人员进行全场的巡视。

9、活动前作好社团文化节内部工作人员、到场嘉宾的签到工作做到认真仔细不能遗漏任何一个人!

10、所有工作实行责任问责制,责任到人。听从组长的安排,领悟好整个活动的流程

十三、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负责人:院团委 学生会 各社团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参与者:全院学生

本次社团文化节策划书解释权规院团委院学生会所有

2011年4月25日

第五篇: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经济系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经济系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经济系是我院最早成立的主干系之一,现有本科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三个专业,本科学生近1000名。另有专科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1个班。现有专职教师30名,教师中的绝大部分都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有3人,是一支年轻充满朝气,又有一定教学经验的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

经济系主要承担着本系各专业的专业课教学任务以及全院的宏、微观经济学、财政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统计学等公共基础课的教学任务。经济系成立以来,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对教师整体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结合本系的专业特点、现有教师的专业特长和系的发展规划,成立了国贸教研室、经济学教研室、统计学教研室。各教研室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教研活动,教学交流活动,教学观摩活动等等。与此同时,经济系还严格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师管理工作。

经济系努力服务于广东经济发展的需要,以观念转变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努力提高科研水平,大力提高办学效益。经济系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创造条件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人才。经济系发展规模的目标是:到2012年,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达1300人左右。经济系发展的人才目标是:到2012年,系专任教师争取达到70人,专兼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争取达到10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的教师达到70%以上,在本科教育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达到85%以上,最终形成教学科研实力较强、结构合理的学科建设梯队。

广东商学院 华商学院关于延长学年申请学生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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