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事业单位预算内控制度
*****公司
预算业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预算的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编制及调整,严格预算执行与考核,提高年度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单位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主任对*****公司的预算工作负总责。*****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预算业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最高机构,委员会主任由*****公司主任担任,副主任由财务总监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各单位领导是该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公司人事财务科是预算管理的常设管理机构,设臵专职预算管理人员;*****公司各级统计核算组织是该单位内部预算管理的经办人员。
第三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拟订预算业务的目标、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完成预算目标。人事财务科在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报告等具体工作,跟踪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预算管理员职责:
1、整理、分析、汇总各科室预算资料,协助进行预算编制;
2、汇总各科室在预算执行中的数据和资料,拟订单位总体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拟订单位预算分析报告,协助领导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开展预算考核。
(二)审计人员职责:
1、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进行审计监督,及时上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进行审计分析,提供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三)稽核岗位职责:
1、负责预算指标的计算、衔接平衡的审查;
2、负责对编制预算的真实性、计划性进行审核。
(三)各科室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科室预算的编制、审批后预算的执行及控制等工作;
2、提议本科室的预算调整方案,报上级审批;
3、监督本科室职员的预算执行,对本科室预算执行进行分析。
第三章 预算业务的编制原则
第四条
单位预算编制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确保既符合国家发展与改革的方针政策,又能关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为使预算内容更加准确、合理,在预算编制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遵循“稳妥可靠、量人为出、自求收支平衡”的原则,不编制赤字预算;
2、各项财务收支均应纳入预算进行管理,不得打埋伏或预算之外另留收支项目;
3、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考虑收入渠道的增减变化,又尽量测算可实现收入的情况;
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和勤俭节约的原则,在足额保证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尽量做到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单位发展支出。
第四章 编制依据和程序
1、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单位制订的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
3、单位定员、定额标准;
4、单位各部门上报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
5、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条
预算编制的具体程序:
1、各部门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对下年度预算做好准备工作,要认真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明确本年度工作重点;
2、各部门根据上期预算执行情况及本期工作计划情况编报下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在____月之前上报单位预算管理办公室;
3、预算管理办公室汇总、归集、整理各部门上报的年度经费预算草案,并根据单位发展计划和任务、参考以前年度单位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基础上,编制单位年度预算草案,于____月之前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4、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分析审议审批,在上级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报主管部门审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审批;
5、财政部门对预算提出初审意见,下达预算控制数;
6、预算管理办公室根据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及预算控制数,组织进行预算修订;修订完成后交预算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五章 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第七条
预算批复一经下达,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各预算执行单位直至内部各部门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全员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各单位应当将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
各部门依据分解的年度预算,于每月28日前向人事财务科上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及本月预算资金需求计划。人事财务科依据下达的各单位预算额度,审核各部门上报的预算,按月分配预算资金,对超过月度预算的开支项目当月不予拨付。对于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部门领导有责任查清原因,提出建议和采取相应措施。人事财务科负责对预算执行产生的问题及时反馈,在*****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或组织协调,保证预算业务完成。
第九条
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力,正式下达的预算原则不作调整。在执行由于业务经营范围变更、国家宏观政策大幅调整、市场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经营目标进行调整、特大自然灾害、内部重大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预算。
第十条
预算调整程序。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般不予调整。
第十一条
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预算基础不成立,或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差异,可向原预算审批机构申请预算调整:
1、市场环境变动;
2、国家法律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
3、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
4、公共紧急事件;
5、其他客观因素。
第十二条
单位预算调整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
1、预算执行中,发现预算偏差,须进行具体的分析,如属于主观原因不得进行调整,如属于客观原因则应向预算管理委员申请预算调整;
2、各科室申请预算调整应填写《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收支预算调整计划申报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预算管理办公室审核分析;
3、预算管理办公室对预算追加或调整进行分析、核实后予以签字批准,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4、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管理办公室的审核意见进行讨论,审批预算调整。
第十三条
对于因为上级下达的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预算调整,预算管理委员会须将审批后的预算调整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对于其他业务收入预算调整及其他一般预算调整,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预算调整方案制订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预算管理委员会应予以否决:
1、预算调整事项符合客观实际;
2、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或非正常关键差异方面;
3、预算调整方案的制订应客观、合理。
第十六条
年度预算经调整后,预算调整部门应对调整后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报告预算调整后对本部门业务活动开展、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影响。
第六章 预算的分析和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预算分析制度,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包括: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具体考核内容为:
1、预算收入考核,包括预算收入的合法性、预算收入是否到位等内容;
2、预算支出考核,包括预算支出的合法性、预算支出的真实性、预算支出的科学性、预算支出的合理性、预算支出的进度、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按支出标准执行、重大支出项目是否按《重大预算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执行、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等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全面掌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预算的执行偏差应当充分、客观地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措施或建议,提交*****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后及时纠正,保证*****公司预算目标完成。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预算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预算管理的严肃性。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抽样审计,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考核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
预算年度终了,各预算执行单位于次年1月15日前向人事财务科务部上报财务预算的执行报告。预算执行报告应经本部门审议通过,并作为年终对本部门有关人员进行考核的基本依据。*****公司财务部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财务预算执行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完成情况作出分析并行成文字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向*****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小组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由*****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小组根据财务部出具的各预算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分析报告,同时结合内部经济责任制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指标直接与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的奖惩挂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二篇: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是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定的制度。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具体细则哪些?请阅读以下文章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XX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包干原则
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
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核算内容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专项经费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年初经政府批转,人代会批准通过列入年初预算的各部门专项经费(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其他专项等);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经县委、政府批准召开的大型会议等会议费(按批准的会议规模及开支标准经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用款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拨付专项资金必须填写项目、用途和用款计划等,并报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后,财政方可拨付。
(五)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外机构、超编人员财政不安排工资及任何经费。预算内经费包干以1月份编制内实有人数为准。
三、预算内经费包干办法
(一)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包干办法
1、全额拨款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工资,按人事局工资股审核后的工资花名册按月由财政国库统发数列支;
2、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工资财政按差额比例补助,其余经费自理(包括合同工养老金等)。具体分为四类:第一类,对律师事务所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70%的工资;第二类,对工人俱乐部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50%的工资;第三类,对各乡镇卫生院,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82%-95%的工资(具体差额比例为:虎跳峡卫生院负担82%,金江、上江卫生院负担85%,建塘、格咱、五境、三坝、尼西、小中甸、洛吉卫生院负担90%,东旺卫生院负担95%);第四类,对县公证处实行自收自支管理。
2、离退休人员工资包干办法:原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实际数核拨,资金先拨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再转拨社保局,由社保局统一发放。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和社保局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财政和社保要联合出台操作性强和实效性强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想方设法杜绝“活人吃死人工资”的现象;当年退休人员,退休前在县级单位(包括全额和差额单位)的,按组织和人事部门发文的退休工资标准和发放时间转至社保局发放,原单位不再发放;退休前在乡镇机关中的,根据县乡财政包干管理体制,当年退休人员工资由乡镇财政发放至年底,次年1月再转入社保局发放;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人员,退休后的工资由社保局从养老金专户中支付,财政不再单独安排经费。
3、当年病故职工的安葬费、抚恤费以及遗属补助,财政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实际金额核拨给原单位后由单位兑现。
4、县级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承担部分,教育系统、环卫站财政全额解决,其他单位财政承担50%,其余50%各单位自行解决。
5、当年编制内新增人员(包括分配和调入人员),全额拨款单位,按人事局规定的工资发放执行时间和标准(新调入人员凭工资介绍信并按其注明的时限及工资标准,跨不予补发),造入当月工资花名册发放(当月的工资花名册上必须加盖编委的印鉴,以证明新增人员在编制内);差额拨款单位,按差额比例补助,并应出具新增人员未超编的证明,跨不予补助。
6、当年新增资(政策性全县范围内增资外),按人事局规定的时间和标准造入当月工资花名册发放,如在本出现补发,由人事局工资股造补发工资表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跨一律不予补发。
7、由财政负担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初预算数先拨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再转拨给医保中心。中新增工资部份财政不再追加此经费。
8、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由原资金渠道列支,不参加医疗保险,资金先拨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再转拨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按文件规定实报实销,对少报销者实行奖励。
9、县级各单位应缴县总工会工会经费的40%部分按一月份工资花名册单独测算并包干给各单位,年终统一由县财政局代缴给总工会。单位承担的工会经费60%部分,从单位包干经费中解决。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包干办法
1、行政单位分三类管理:第一类为五大机关,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2500元;第二类为行政单位总人数在10人以下(不含10人),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2100元;第三类为行政单位人员在10人以上(含10人)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1900元。
2、县级公、检、法、司(包括森林公安分局)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按照上级规定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县公安局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20500元;检察院、法院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14080元,县政法委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4000元,司法局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3500元)。
3、县级事业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和收入情况实行分四类管理:第一类为享受人员在10人以下的,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XX元;第二类为享受人员在10人以上的,年人均公用经费为1900元;第三类,全县中学教师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1250元,城区红旗、民小教师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为850元,东旺校区教师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800元,其余十个乡(镇)校区教师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700元。炊事员不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第四类,除上述单位和人员外,财政只保证工资,不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4、对县级既有行政编制又有事业编制且具备一定“造血”条件和功能的单位,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对行政编制人员,年人均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XX元;对事业编制人员,财政不安排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5、年初包干时有公用经费的单位,包干后新增(或减少)人员一律不追加(减)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四、非税收入管理
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统一管理。结合我县当前各项非税收入仍按执收单位先缴入财政专户,再由财政专户统一上缴国库的管理实际,在收入方面,执收单位必须将所有的非税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不准截留、不准私设小金库,如有违反 “收支两条线”管理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在没有全面推行部门预算之前,非税收入仍然按照《云南省预算外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并按财政部有关规定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在支出安排方面,教育系统上缴的非税收入按规定应返还部分,由用款单位向政府书面请示,写明非税收入返还的具体明细用途,并按程序由财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政府批准方可按规定从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或财政专户返还,其余各单位上缴的非税收入按有关规定需返还单位使用的部分,仍然由执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再从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或财政专户返还。各单位经批准由财政安排的非税收入,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同时,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收缴和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云政办〔XX〕26号及云财综〔XX〕84号文件规定执行,不进行统筹;计生委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包括乡镇征收的),支出由财政安排,专项用于解决农业人口及下岗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
中若出台新的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等,按新规定执行。
五、罚没收入管理
罚款和没收财物是国家行政处罚的重要手段,罚没收入是各级财政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罚没财物管理,对于强化财政收入管理、维护正常的财政收支程序、促进执法机关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县对罚没收入所执行的“罚缴分离”改革在管理方面取得较好成效,但部分执法单位执法不力,执法积极性不高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罚没收入返还情况较为频繁。为充分调动执法部门的执法积极性,规范罚没收入的管理,对罚没收入在继续执行“罚缴分离”的基础上,采取对部分单位“核定收入入库基数,超基数比例返还”的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为:核定单位罚没收入上缴国库基数(县公安局30万元,县森林公安分局70万元),基数内不予返还,超过基数部分,财政按照超基数部分的30%以业务经费的方式在年终结算后安排给执法单位。对交警二中队的罚没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后,再通过预算支出安排给城市二中队,用于工资等相关费用。其余执收单位所上缴的罚没收入一律不予返还或经政府批准后从预算支出适当安排。
中若出台新的罚没收入管理规定等,按新规定执行。
六、严格制度,加强管理
(一)严格预算制度,硬化预算约束。上述包干办法,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用款单位要按规定的预算指标拟定分月用款计划,按月拨款,用款单位不得超计划、超进度拨款。
(二)强化支出管理。一是财政部门不再受理属于经费包干范围的经费申请,各单位必须在包干经费中调剂使用;二是对不属于包干的专项经费实行严格的审批和管理制度,必须专款专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三是对会议费要实行严格管理,做到少开会、开短会,按会议费标准核拨经费,并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四是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费用开支标准,在国家规定的有关费用开支标准范围内,可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一些具体的包干措施,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扩大开支标准和范围,不得虚列名目,胡乱开支;五是财政部门在当年11月以后,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受理各单位的经费追加请示。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执行期为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篇: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一)事业单位的概念及预算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是指主要通过生产精神产品和提供各种劳务的形式直接地或间接地为上层建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
事业单位具体分为以下五类:工业、交通、商业事业单位;农业事业单位;文教、科学、卫生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救济事业学位;其他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预算资金,国家采用“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1.核定收支。它是指事业单位要将全部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各项非财政补助收人与各项支出统一编报预算报告,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其预算收支的规模,其中包括财政补助的具体数额。
2.定额或定项补助。它是指对非财政补助收入不能满足支出的事业单位采用的补助办法。所谓定额补助,是指根据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依据相应的标准确定一个总的补助数额,如对高校实行的人均定额补助。所谓定项补助,是指根据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确定对其某些支出项目进行补助,如对某些事业单位的工资支出项目给子补助或对大型修缮及设备购置进行的补助。
3.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它是指事业单位的预算经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以后,由其自求平衡(除特殊情况外),其增加的支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给予补助;因增收节支形成的结余,可由事业单位留用。另外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按规定向国家上缴部分收入。
五、财政补助政策及补助基数核定方法
(一)分类核定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1)对现有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要按照精简机构、转变职能的要求,在严格清理和规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对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实行定项补助政策。其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等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对纯粹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无收入或收入额度较少以及具有民族特点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定额补助”政策;对大专院校、科研、农业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在调整布局、改善结构、优化配置的基础上,实行“核定基数,固定比例增长”的财政补助政策;对既承担社会公益职能,又有一定收入的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定额补助”政策。(3)对技术与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实行“定额补助,逐年递减”的经费补助政策。(4)实行财政“零补助”政策,逐步退出财政供给范围。
(二)经费补助核定方法。综合考虑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职能职责和财力可能等因素,对上述各类单位,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分别采用不同方法核定其定额或定项补助数。经费补助基数既包括财政拨款部分,也包括实施收支脱钩管理的非税收入。(1)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按编制、人员、非税收入、分类分档定额以及工作职责和任务核定定项补助基数,一年一定。(2)公益类事业单位。此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基数根据其工作任务、近三年的非税收入状况、以及相应的定额标准予以核定。对教育、科技和农业等按法定比例增长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照“核定基数,固定比例增长”补助方式科学核定补助基数,并根据财力确定一个逐年增长比例,一定五年不变;其他社会公益类和准公益类事业单位实行“定额补助”方式,补助基数核定后,一定五年不变。对收入额较大且已基本具备自收自支能力的其他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准公益性事业单位,实行“零补助”财政政策。(3)技术与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定额补助基数核定后,每年按20%的比例递减补助定额,第六年起实行“零补助”财政政策。(4)经营类事业单位,补助基数原则上每年递减1/3,三年内退出财政供给范围,第四年起实行“零补助”政策。按照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政策,经界定不属于财政供给范围的事业单位,要退出财政供给范围。
1、事业单位预算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预算,是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它反映了单位一个会计财务收支的规模。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拨出经费、拨出专项、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2、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方法
原则:政策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统一性原则。
(l)政策性原则。事业单位编制预算要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在坚持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的前提下,既要保证国家确定的重点,又要兼顾一般。
(2)可靠性原则。事业单位编制预算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对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能打入收入预算;必要的支出预算要打紧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
(3)合理性原则。事业单位编制预算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尤其是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项目。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必要的公务费、业务费和设备购置支出,必须优先予以保证。
(4)完整性原则。在编制预算时,必须将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全部反映在预算中,不得打埋伏或在预算之外另留收支项目。(5)统一性原则。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按照国家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口径、科目、程序和计算依据,填列有关收支数字指标。
方法:财政补助收入数,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和补助标准编列;事业收入数,根据上年完成情况及本年增收因素编列,其中从财政部门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后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可以参照上年上缴数、核拨数和留用数编列;经营收入,按本年经营业务计划及产品销售情况编列。
事业支出中的人员支出按有关标准和编制人数或在编的实有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定额的按定额计算编列,没有定额的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经营支出可按定额成本、上年成本和有关“增减因素”测算编列。、事业单位收支预算的编列程序
事业单位提出建议数;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事业单位依据预算控制数编报正式预算;财政部门正式下达批复预算。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4、什么是零基预算? 零基预算是指财政收支计划指标的确定,只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为依据,不考虑以前的财政收支计划的一种国家预算方法。5、什么是预算调整?
预算调整是预算执行的一项重要程序,是指经过批准的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是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使原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改变。预算调整必须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6、什么是预算外收入?
预算外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第四篇: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所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是各部门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各部门编制、经财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批准的涵盖申报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计划。
第三条 本运管所所属各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预算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性原则。预算要充分体现公共财政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性资金向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方面转移。
(二)综合性原则。预算是覆盖部门所有资源的完整预算,囊括各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财务部门要坚持财政预算内外财力综合平衡,统筹安排预算内、外各项收支计划。
(三)真实性原则。预算应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的配臵情况进行编制,各项收支要符合客观实际,要有真实可靠的预算依据,不得隐瞒与虚列收支内容。
(四)绩效性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以中心工作为目标,追求投入成本与效益产出的性价比,各项支出的安排要坚持科学、合理、必需原则,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编制和执行预算的责任主体是属各部门,其职责是保证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财务股是主管部门预算编制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预算审核、定额确定、财力平衡以及组织预算执行。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六条 预算编制的内容。预算主要由一般收支预算和其他单列预算构成,包括:一般收入预算、一般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
(一)一般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上级单位拨入专款和其他收入。
(二)一般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指各部门发生的工资福利支出(统一由人事处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指展品的维修、重大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在一般支出预算和其它单列预算基础上,将其中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类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在时间上与其它支出预算同步编制。
第七条 预算编制的方法。预算依托财政业务处理系统,按照收支分类科目,自下而上编制,其中支出的功能分类列至项级科目,经济分类列至款级科目。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应以上年收入实绩和当年实际收入情况为依据,在此基础上剔除非正常的一次性收入因素,充分考虑政策性、管理性增减因素和收入变化趋势,由此核定本预算的收入计划。
(二)支出预算根据发展规划、本部门工作目标和重点,以及上年预算安排执行情况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方法是零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预算应优先保障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支出预算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有人事处按规定管理,公用经费支出实行分类分档办法。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日常工作任务的需要,结合社会物价水平和财力可能,对各项基本支出项目制定相应的指标额度。
定额标准的执行期限与预算一致,在预算执行中不作调整,当年影响预算执行的因素,原则上在确定下一预算定额标准时再作调整。
基本支出预算在规定时间内由财务部门统一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是各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必须将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最具体的可执行项目,明确具体用途,凡单项预算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应编制项目明细说明书。
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库预算管理。项目库是对支出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部门预算确定的项目应从项目库中筛选,并按照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坚持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的原则。
对于列入绩效评价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用款部门还需编制项目绩效预算,进行前期论证,其内容包括:涉及项目立项的有关政策依据、项目具体内容、实施方式、项目概算、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项目实施的目标效果。项目绩效预算是项目实施和评价的依据。
第八条 部门预算编制的程序。为体现预算编制过程的公开透明,保证预算信息在单位内部、部门之间的充分沟通,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
(一)一上:各部门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和提出本部门的收支预算建议计划。
(1)财务部门应提早部署下预算编制工作,使各部门明确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具体要求;
(2)各部门完成预算信息和数据的采录、编制、汇总和审核工作,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3)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初审和论证。
(二)一下: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审核和财力平衡情况,下达预算控制数。
(1)财务部门完成预算财力的测算工作;
(2)财务部门确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并组织前期论证;
(3)根据确定的投入方向和重点,结合预算财力状况,完成对各部门一上建议数的审核平衡工作,并将预算控制数下达至各部门。
(三)二上:各部门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指标,修正预算并上报财务部门。
(1)各部门对财务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进行确认,或对项目支出内容进行适当修正;
(2)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向财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同时报送本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3)预算修正原则上不得突破一下控制数。
(四)二下:财务部门将依照所长办公会议批准的预算批复到部门。
(1)财务部门完成对预算部门二上收支计划的核准和综合平衡工作;
(2)财务部门按程序将预算草案分别报送党委会、所长办公会议审议讨论,审查决定。
(3)财务部门在党委会和所长办公会议批准预算之日起一周内,将预算(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到各部门。
第三章 预算执行
第九条 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和部门用款计划,必须认真予以落实。对于部门项目支出,以及政府特定资金的支出,则依据预算和项目实施的时间进度付款。
第十条 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包括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严格限制各部门的授权支付范围和金额,凡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限额以上的其他各类项目支出和往来款项,均按市财政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同时,逐步推行公务卡现代消费制度,通过公务卡消费方式实现部门定额公用经费的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 凡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由财务部门(或采购职能部门)依据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购买或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对于预算安排的重大支出项目,应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考评工作由
财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和项目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施。
第十三条 预算一经有关会议通过,即具有制度约束效力,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指标执行,加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不得随意调整支出用途和改变用款方向。
(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撤销、终止,或国家政策调整等特殊因素引起预算调整,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请立项或由财务部门调减支出预算。
(二)非因特殊情况,各部门在预算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得提出追加支出申请。以下情况除外:(1)涉及重大活动或项目;(2)市专项补贴要求配套;(3)其他不可预计的突发因素。
(三)财务部门在办理追加支出的审批中,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对于预算金额达到一定规模、有较大影响,或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以及预算追加数额不易确定的项目,应当组织实施预算追加听证,吸纳各方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各部门申请预算外支出项目追加,审批的条件、程序与预算内相同。
(五)支出预算追加批准后,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据追加通知书、及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并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程序。
第五篇:X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X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XXX,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 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职权
第四条 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第五条 单位财务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具有下列职权:
(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预算;
(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
(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五)定期向单位负责人、单位办公会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 预算编制
第八条
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第九条
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总貌;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首先保证经常性支出,然后根据单位财力安排建设性支出。在经常性支出中,必须先保证基本的人员经费开支和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确保投入的日常经费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四)日常预算支出以各职能部门为预算单位,专项经费预算支出以项目为预算单位。
第十条
预算的编制方法
(一)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认真分析基期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充分考虑计划期的各种可变因素;
2.结合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事业发展计划,充分考虑计划的资金供给状况,做好计划经费收支的预计和分析。
(二)收入预算编制
1.事业收入,主要是XXX,由管理二科测算;
2.其它收入,单位获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其它零星杂项收入;根据往年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业务活动测算;
(三)支出预算编制
事业支出是指单位开展教育、科研事业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专项支出;
1.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聘用人员费用;按照单位人员编制计划和工资标准测算;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支出、医疗费、住房补贴等;按照核定的人数及支出标准确定;
3.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网络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4.专项支出包括综合管理工作经费、信息系统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第十一条 每年年底财务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及主管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在认真分析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预算的变化因素,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划提出下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章
预算的执行、控制与调整
第十二条 预算开始后,单位正式预算在未批复前,为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财务可以先按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支出,正式预算批复后,按正式预算执行。
第十三条
预算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变更,单位及各部门都应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全面责任,要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第十四条 为强化预算控制,财务处对无计划、无预算或超计划、超预算的开支可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确需调整、追加的,由部门提出追加预算申请报财务,经财务审核、论证后,提出追加预算方案,提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章
决 算
第十六条
每结束,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转账业务和年终决算,所有收支均纳入决算。
第十七条
为了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保证年终决算数字的准确、完整,财务要认真做好年终清理工作。
(一)核对预算收支数字;
(二)清理本预算应收应付款项;
(三)清查财产物资;
(四)进行决算数字的对帐工作。
第十八条
财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地编制年终决算,并综合分析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