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试点专项2016年项目申报指引审核要求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0-60886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31 09:37: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试点专项2016年项目申报指引审核要求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

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中国制造2025》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提出的任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提出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本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全面实施节能战略为目标,进一步解决和突破制约我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领域的工艺、系统、装备、材料、平台的自主研发能力,取得基础理论研究的重大原创性成果,突破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工业应用示范。

本重点专项按照煤炭高效发电、煤炭清洁转化、燃煤污染控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工业余能回收利用、工业流程及装备节能、数据中心及公共机构节能7个创新链(技术方向),共部署23个重点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6-2020)。

-1.煤炭高效发电

1.1超高参数高效率燃煤发电技术(基础研究类)研究内容:研究超高参数条件下清洁燃煤发电新系统;揭示能量释放、传递、转换、利用及污染物生成规律;研究大型发电关键设备内部和关键设备之间流动与传质传热等规律。

考核指标:形成超高参数条件下高效热能转换新方法,实现发电效率超过50%。

1.2 CO2近零排放的煤气化发电技术(基础研究类)研究内容:研究CO2近零排放的煤气化发电新方法和新系统;CO2捕集与能量转换过程之间的深度融合;新型关键设备内部流动、反应和污染物生成规律;新型发电系统物质变化与能量转换的协同优化。

考核指标:获得CO2近零排放的清洁高效煤气化发电新方法,形成新的CO2近零排放高效煤气化发电系统,二氧化碳捕集率≥90%。

1.3超低挥发分碳基燃料清洁燃烧关键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发燃烧超低挥发分半焦及气化残炭(干燥无灰基挥发分≤10%)的燃烧器;开展半焦及气化残炭着火、燃烧和燃尽特性研究,并开发相应的稳燃技术;开发燃烧器与炉膛燃烧组织耦合控制降低NOx排放技术;开发电站煤粉

-锅炉大比例掺烧半焦及气化残炭的燃烧技术和工程试验。

考核指标:半焦及气化残炭燃烧效率≥95%,NOx原始排放≤250 mg/Nm3,完成热容量10MWth以上锅炉试验验证;掺烧40%以上比例半焦及气化残炭的锅炉燃烧效率≥98%,完成电站锅炉的试验验证。

1.4 700℃等级超超临界发电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开展700℃镍基材料及关键部件的长周期验证试验研究;开展基于700℃超超临界锅炉材料安全的炉内燃烧与锅内水动力特性研究;开发700℃汽轮机异材焊接技术,进行镍基或异材焊接转子长时验证试验研究;开展700℃超超临界发电热力系统、布置方式及机组优化集成研究。

考核指标:国产镍基合金高温材料部件在700℃下考核试验≥30000小时;700℃汽轮机镍基或异材焊接转子700℃高温验证30000小时;形成700℃超超临界发电热力系统、布置方式及机组优化集成技术方案,设计工况下的发电净效率≥50%。

1.5 高效灵活二次再热发电机组研制及工程示范(应用示范类)

研究内容:研究适应电网调峰要求的600℃等级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系统,研究锅炉/汽轮机参数匹配和系统流程优化;开发高效和宽调节比的二次再热锅炉技术;开发高效和灵活可调的二次再热蒸汽轮机技术、回热器和凝汽器

-技术;建设600MW以上等级超超临界发电机组示范工程。

考核指标:发电效率≥48%,发电煤耗(70%-100%负荷)≤256 gce/kWh,完成168h连续运行。

2.煤炭清洁转化

2.1合成气直接转化制燃料及化学品催化基础与新途径(基础研究类)

研究内容:研究煤基合成气直接合成烯烃、芳烃、以乙醇为主的含氧化合物等的催化机理、新途径、定向调控方法等;研究直接合成的流动-传递-反应过程,开发新型催化剂、反应器及工艺。

考核指标:获得煤基合成气直接合成烯烃、芳烃、以乙醇为主的含氧化合物等的催化反应机理和催化反应规律,开发出新型催化剂及制备方法;合成气直接转化制烯烃选择性≥80%,制芳烃选择性≥60%,制乙醇为主的含氧化合物选择性≥80%。

2.2新型煤气化制清洁燃气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研发分段式加压固定床热解气化一体化新技术;开发新型高效流化床气化技术;开发加氢热解/气化富产甲烷和芳烃技术;研发上述新型煤气化反应器及关键部件,并形成成套技术。

考核指标:建成分段式加压固定床热解气化一体化吨级中试装置,运行压力≥1.0MPa,下段煤气有效气含量≥85%;

-建成300吨/日以上新型高效流化床气化装置,系统碳转化率≥96%;建成300吨/日以上加氢热解/气化示范装置,甲烷产率≥0.6Nm3/kgC,干燥无灰基煤BTX(苯、甲苯、二甲苯)产率≥10%。

2.3煤温和加氢液化制高品质液体燃料关键技术与工艺(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发煤温和加氢液化(反应压力不大于10.0 MPa)新工艺及催化剂;开发沥青烯类、重质油等产物的轻质化新工艺及催化剂;开发温和加氢液化工业反应器;开发固态产物分质加工和利用技术;开展温和加氢工艺技术验证。

考核指标:形成温和加氢液化新型工艺,完成万吨级中试装置工艺验证,在反应压力不大于10.0 MPa下,原料煤转化率≥82%,蒸馏油收率≥40%。

2.4先进煤间接液化及产品加工成套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发高选择性钴基/铁基费托合成工艺、催化剂、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新型反应器及过程强化技术;开发合成水中的低碳含氧有机物高效提取关键技术;实现新型费托合成催化剂的规模化制备及工业应用;开发无硫、低烯烃、低芳烃的清洁汽油和高热值清洁柴油技术。

考核指标:铁基催化剂实现工业化示范,催化剂时空产

-率≥1.0kg油/kg催化剂·小时,吨油催化剂消耗≤1.0kg;开发出新型钴基催化剂并进行工业示范,CO转化率≥90%,催化剂单次再生寿命≥5000h;完成吨/日级的合成水中低碳含氧有机物提取中试验证,提取率≥90%;形成汽-柴油联产集成技术,可应用于百万吨级煤制油示范工程。

2.5大规模水煤浆气化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示范类)研究内容:研究大规模水煤浆气化工程放大技术,并实现长周期运行;研发废锅-激冷型高效节能的水煤浆气化关键技术;开发气化过程污水减量化关键技术;建立大规模煤气化系统能效、排放预测与煤质关联表征新方法;形成成套技术,完成工业示范。

考核指标:建设超大型水煤浆气化工程示范装置,碳转化率≥98.5%,有效气含量≥81%;建成大规模激冷-废锅组合式节能型气流床气化工程示范装置,系统总能效提高1-2个百分点。

2.6大规模干煤粉气流床气化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示范类)

研究内容:研究大规模新型干煤粉气流床气化工程化技术;开发大型气化炉及关键部件;建立大规模干煤粉气化积灰防控新方法及关键技术;形成成套技术,完成工业示范。

考核指标:建设大规模干煤粉气流床气化工程示范装置,气化碳转化率≥99%,有效气含量≥90%;开发出积灰防

-控技术方案,并实现工业应用。

2.7低阶煤分级分质清洁高效转化利用技术开发及示范(应用示范类)

研究内容:开发可获得高收率液体产物的低阶煤热解工程化放大技术,形成煤热解、半焦规模化高效利用技术;研究液体产物制芳烃或特种油品等加工利用新技术;开发煤热解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成套技术系统的工业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建成百万吨级低阶煤热解新工艺示范系统,液体产物收率不低于格金分析的87%;建成液体产物加工和利用工业示范装置,高芳烃潜含量石脑油收率≥50%;无废水外排;系统效率≥60%。

3.燃煤污染控制

3.1燃煤烟气硫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开发可再生吸收剂/吸附材料及烟气净化技术,研发吸收剂/吸附材料再生和硫回收、资源化的技术与工艺;开发烟气硫回收及高值化资源利用的关键技术;开展烟气净化与烟气硫资源化利用技术的集成,并进行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烟气净化与资源化集成工艺在300MW等级以上燃煤机组工程示范。烟气净化实现SO2排放浓度≤35 mg/Nm3;实现吸收/吸附材料再生率≥85%,硫回收率≥85%。

-3.2 粉煤灰高值化利用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研究粉煤灰中铝、镓等组分的高效分离新工艺和新方法,开发高效提取技术及制备高值化产品;研究高效分离装置的工程放大规律,实现设备、系统的协同优化;形成粉煤灰资源化利用的成套技术及装备,并建立应用示范装置。

考核指标:建成工业化规模的粉煤灰提取铝、镓示范装置;粉煤灰中铝提取率≥90%,镓提取率≥40%,结晶氯化铝产品纯度≥95%,金属镓产品纯度≥99.9%。

3.3燃煤电厂新型高效除尘技术及工程示范(应用示范类)

研究内容:研究燃煤烟气高效除尘的新技术,并研发新型关键设备和系统,达到烟气超低排放要求;研究基于激光散射法、射线衰减法等的颗粒物在线测量方法,开发复杂烟气条件下超低浓度颗粒物在线测量装备。

考核指标:在600MW等级以上燃煤机组进行工程示范;应用新型高效除尘装备后烟尘排放浓度不高于5mg/Nm3;研制完成超低浓度细颗粒物在线连续测量样机2台,当烟气中颗粒物浓度在1-10mg/Nm3之间时,绝对测量误差不超过±0.5 mg/Nm3。

4.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4.1 用于CO2捕集的高性能吸收剂/吸附材料及技术(共

-性关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研发用于CO2捕集的新型吸收剂/吸附材料,建立规模化制备方法及生产技术;研究CO2吸收/吸附过程的工程放大规律,开发强化CO2吸收/吸附分离的技术和关键设备;开发CO2吸收/吸附全系统集成优化及匹配技术,并进行工业试验验证和应用。

考核指标:开发2种以上可满足工业应用的新型吸收剂/吸附材料,CO2捕集率≥90%,CO2浓度≥95%;建立CO2捕集示范装置。

4.2 膜法捕集CO2技术及工业示范(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研究用于CO2捕集的膜材料合成和制备技术,并开发出适用于大规模CO2捕集的高性能分离膜材料;研发用于CO2捕集的分离膜组件及成套装备;建立工业示范装置,对膜捕集分离烟道气中CO2的全过程进行优化及系统评价。

考核指标:建立高性膜材料规模化生产线,CO2渗透速率不低于500GPU,CO2/N2分离因子不低于70;工业示范装置CO2的捕集率≥90%,CO2浓度≥95%。

5.工业余能回收利用

5.1高温固体散料高效余热回收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研究高温(400-1000℃)固体散料(粒度0.1-15mm)余热回收过程中气-固耦合能质传递强化方法;研发适用于粒度和产率宽范围变化的高温固体散料余热高效

-蓄存与回收转换的节能工艺;研发余热梯级回收、能质品位提升的技术与设备;研发对粒度、温度和产率变化有良好适用性的成套装备及系统,并进行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应用示范装置规模≥200吨散料/日,余热回收利用率≥70%,考核运行时间≥200h。

5.2液态熔渣高效热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研究液态熔渣干法粒化两相流动及成粒特性,研究粒化熔渣冷却相变换热及物相演变特性;开发液态粒化熔渣余热高效回收及物料品质调控技术和工艺,开发高效可靠、结构紧凑的新型熔渣粒化及其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熔渣干法粒化及余热高效回收和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及成套装备,并进行工业示范。

考核指标:工业示范装置规模≥200吨/日,熔渣余热回收率≥70%,粒化合格率≥95%,渣粒玻璃体含量≥90%,考核运行时间≥200h。

6.工业流程及装备节能

6.1高效节能气体制备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研究提高空分流程中氧氮分离效率的方法;研究优化氧、氮、氩等气体产品的变比例气体分离新工艺与新技术;研究分子筛空气纯化系统低温余热利用与节能降耗关键技术。

0-考核指标:空分系统综合制氧平均单耗≤0.6kWh/Nm3;氧气放散率降低 2%以上;空气纯化过程余热回收率≥30%。

6.2全氧/富氧冶金高效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研究内容:研究全氧/富氧冶金还原系统的节能新工艺,开发高效喷吹冶炼技术及装备;开发空分系统变负荷控制和输配管网智能动态调控技术;开发全氧/富氧冶金煤气的CO2高效脱除提质技术;构建以全氧/富氧冶金为核心的高效清洁生产系统,进行工业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金属还原单元直接能耗比传统还原工艺降低30%;燃尽率≥90%,还原组份浓度≥90%;全氧/富氧冶金煤气的CO2脱除率≥90%;示范考核运行时间≥200h。

6.3工业锅炉节能与清洁燃烧技术(应用示范类)研究内容:研究工业锅炉系统节能及网络化远程监控技术;研发工业锅炉低温余能高效换热技术及装置;研究燃煤工业锅炉燃料提质、炉内NOX和SO2控制技术;进行高效低排放的工业锅炉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建成5座以上20-65吨/小时燃煤工业锅炉节能减排集成技术示范,锅炉热效率≥88%,NOX原始排放≤100mg/Nm3。

7.数据中心及公共机构节能

7.1公共机构高效节能集成关键技术研究(重大共性关

1-键技术类)

研究内容:研究公共机构建筑被动式与主动式能源优化协调耦合技术,开发多能源利用系统优化配置方法,建立被动式与主动式能源供应系统评价指标体系,研发多能源利用系统高效运行技术和优化运行工具,开展多能源协调高效利用系统应用示范与效果评价;研究公共机构建筑机电系统综合效能调适技术,研发适用于新建和既有建筑的调适技术体系,开发适用于公共机构建筑的调适标准、高效调适检测与诊断等软硬件工具,开展机电系统综合效能调适技术应用示范与效果评价。

考核指标:开发2种及以上多能源协调高效利用系统并应用示范,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30%以上,较“十二五”公共机构碳排放量平均水平降低15%以上;开发机电系统调试工具2项,暖通空调系统能效比(COP)较公共机构现状提高15%以上。

2-附:

2016年资助情况

本专项2016年度立项总经费45631万元,立项项目17项,平均支持强度3042万元/项,牵头单位中,企业(4家,24%)、高校(11家,65%)、科研院所(2家,12%)、其他(0家,0%)。

第二篇:试点专项2016年项目申报指引审核要求

“生物医用材料研发与组织器官修复替代”重点专项

2017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本专项旨在面向国家保障全民基本医疗保健和转变发展方式对生物医用材料的重大战略需求,把握生物医用材料科学与产业发展趋势和前沿,抢抓生物医用材料革命性变革的重大机遇,充分利用我国生物医用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方面的基础和优势,以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和植入器械、高值医用耗材为重点,构建我国新一代生物医用材料产业体系,引领生物医用材料产业技术进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集中度多元化生产的龙头企业以及创新团队,为我国生物医用材料产业跻身国际先进行列奠定科学与技术基础。

本专项按照多学科结合、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围绕项目的总体目标,部署前沿科学及基础创新、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开发、典型示范等4大研究开发任务,涉及前沿科学及基础创新、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开发、典型示范、医用级原材料的研发与标准研究及产业化、标准和规范研究、临床及临床转化研究等7项重点任务。2016年,专项首批立项项目涉及前沿科学及基础创新、关键核心技术、产品开发、标准和规范研究4项重点任务中的“材料诱导组织形成的机制和工程技术基础”、“个性化植、介入器械的快速成型及生物3D打印技术”、“高值骨科材料及骨修复替代器械”、“系列化标准以及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17个重点方向,共立项32项。

结合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以及2016年立项情况,2017年拟进 一步强化科学基础,深入研究细胞微环境的形成、表征及其与材料相互作用机理的认识;突破纳米生物材料制备及软纳米技术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以介入治疗人工晶状体、功能性辅料为重点,研发一批新型介/植入器械以及医用高端耗材;研究新一代生物材料生产技术对原材料的特殊要求,制定量大面广的医用级基础原材料的产品标准;加强新一代生物材料与植入器械的临床及临床转化研究;培育一体化全创新链的专项实施示范典型或示范性产业集群或基地等,以引领生物材料行业的发展。拟部署6项重点任务中“影响细胞、组织再生的三维微环境”、“纳米生物材料制备技术”、“医用高分子高值耗材”、“医用级原材料的研发与标准研究及产业化”、“新一代生物材料与植入器械的临床及临床转化研究”、“典型示范工程”等17个重点方向,拟立项28项。

1.前沿科学及基础创新

1.2 影响细胞、组织再生的三维微环境

研究内容:研究生物材料与组织细胞相互作用的机制,探索可诱导特定组织细胞再生的三维微环境的形成与表征,探讨通过材料学和生物力学因素模拟细胞所处的生物微环境的可行性,阐明微环境对组织再生的细胞和分子机制。

考核指标:提供三维微环境研究平台与技术方法,揭示影响硬、软组织(各1-2种)再生的细胞微环境的形成及其表征;研究微环境因素(材料组成、结构、三维拓扑、降解、液流、应力及生物环境(生物信号分子)等)影响细胞行为及组织再生的定 性、定量或半定量关系,及其细胞和分子生物学机制,为不同组织诱导性材料或组织工程支架设计提出共性原理和依据;依据研究结果设计和仿生构建2-3种用于硬、软组织再生的生物材料并进行体内外试验验证;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原创性论文不少于20篇,获得国际和国内发明专利不少于8项(其中国际专利不少于2项);完成相关研究专著2部。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鼓励学科交叉联合申报,并且鼓励海外团队参与合作研究。

2.关键核心技术

2.1 个性化植、介入器械的快速成型及生物3D打印技术 2.1.2 个性化植、介入器械的生物3D打印技术

研究内容:体外含细胞的植、介入活体器械仿生结构的3D打印构建,包括:适用于生物3D打印的“生物墨水”(含细胞原材料)的制备及其与打印技术的集成;组织细胞微环境设计及基质的三维仿生构建;多细胞预血管化组织结构与器官的3D打印;个性化三维仿生结构的成型工艺和设备以及计算机建模及打印软件。3D打印器械进入临床前试验或临床试验。

考核指标:研发用于硬、软组织生物3D打印的“生物墨水”(原材料、含供打印细胞或细胞团),5种以上含细胞仿生结构的计算机建模和3D打印软件,以及2-3种生物3D打印设备样机并 通过国家鉴定;构建2-3种个性化生物3D打印的组织工程化制品及1-2种多细胞复杂组织或器官,其中组织工程化制品完成第三方检测和动物实验,多细胞复杂组织或器官可进行体内或体外功能性短期试验;单细胞打印:精度<2微米,打印后60天细胞存活率>90%并维持一定的细胞功能;核心技术申报国内外发明专利。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高校、医学单位、企业联合申报,且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3 可降解及智能生物材料和植入器械制备技术 2.3.3 环境响应医用水凝胶的设计和制备技术

研究内容:环境响应医用水凝胶的分子设计、制备及改性的工程化技术,包括用于细胞、药物、蛋白等控释的水凝胶载体的合成;基于聚氨基酸、多糖、蛋白等可注射高分子水凝胶的制备及引入抗菌性阳离子、抗菌性药物等的工程化技术研发。

考核指标:突破聚氨基酸、多糖等2-3类环境响应医用高分子水凝胶分子设计和工程化制备技术,建立水凝胶产品中试生产线并通过GMP等体系认证,研发上述新产品,不少于3种获得CFDA产品注册证;研发2-3种水凝胶控释载体及组织工程化制品支架,并进入临床试验;制备3种以上抗菌性水凝胶敷料、可注射多糖高分子水凝胶及硬脑膜修复等材料,其中2种取得CFDA 产品注册证,投入批量生产和临床应用,核心技术申报发明专利。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产、学、研、医联合申报,且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4 天然生物材料和组织免疫原性消除技术

2.4.1 医用胶原、丝素蛋白及其复合材料等的低免疫原性、无病毒、无热源及高稳定性制备技术

研究内容:研发低免疫原性、高纯度、稳定性、无菌、无热源、无病毒污染的动物源胶原蛋白、丝素蛋白及其复合材料制备核心技术、设备及检验方法;探索建立胶原蛋白等天然高分子材料的规模化制备技术;开发适用于多种组织再生的复合支架材料产品。

考核指标:建立保证医用胶原蛋白、丝素蛋白及其复合材料产品质量的中试生产线并通过GMP认证和验收鉴定;研发和优化上述产品的工程化制备技术,每类不少于1种获得CFDA产品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胶原产品质量符合CFDA和美国FDA认可指南要求;丝素蛋白杂质含量≤0.1%,分子量≥100KPa,符合ISO10993生物学相容性系列标准要求。制备适用于皮肤、骨骼、软骨、肌腱、角膜、血管等组织再生的复合支架产品,其力学强度、降解速率、免疫原性等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水平,骨 修复材料初始抗压强度≥130MPa,无毒性、无热源反应。核心技术获得国际和国内发明专利不少于6项(国际专利不少于2项);在国际一流临床研究相关杂志发表文章5篇以上。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医用胶原和丝素蛋白及其复合材料每类材料分别1-2项

有关说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4.4 人源化异种组织转基因技术

研究内容:建立和培育用于组织器官移植的基因改造猪种系;建立和完善改造猪关键移植排斥基因的分子遗传学技术和克隆技术,包括根据移植组织器官的类型和应用目标,对猪细胞或组织进行特定基因的编辑、敲除并转入人源抗排斥基因;研发可供临床组织器官移植的异种胰岛、心脏、肾脏及肝脏,进行非人类灵长类大动物试验。

考核指标:至少1种人源化异种组织进入临床试验;异种器官进行临床前试验;申报核心发明专利,发表高质量论文。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产、学、研、医联合申报,且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2.5 纳米生物材料制备技术

2.5.1 无机非金属纳米微粒合成及纳米生物陶瓷制备的工程化技术

研究内容:以突破纳米粉体团聚为重点,研发形态、结构、尺度及其分布可控的纳米粉体及多孔微球制备的工程化技术;可抑制晶粒长大、降解可控且强度足够的纳米生物陶瓷烧结,以及溶胶-凝胶法等纳米生物陶瓷的低温制备技术和设备。

考核指标:合成3-4种用于纳米生物材料制备及药控载体的磷酸钙、硅酸盐、氧化硅等纳米粉体,并取得CFDA产品注册证;提供磷酸钙等2-3种纳米生物陶瓷产品,其中2种取得CFDA产品注册证或进入临床试验;1-2种纳米生物陶瓷烧结的微波炉及其他烧结设备定型,并通过验收、鉴定;核心技术申报发明专利。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产、学、研、医联合申报, 且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产品开发

3.1.1软骨、骨一体化诱导性支架材料

研究内容:可诱导关节软骨、类天然软骨-骨界面基质再生的一体化软骨支架材料,突破可维持再生软骨的软骨表型又可与骨紧密结合的软骨,软骨-骨界面一体化的设计及制备的关键技 术;进行材料安全性以及软骨修复重建的有效性评价,开展临床试验;建立中试生产线和质量保证体系。

考核指标:提出软骨和软骨-骨界面再生的一体化支架设计原理,制备出软骨、软骨-骨界面基质一体化支架。产品技术要求:临床前(含动物)试验:支架植入3个月左右可诱导关节软骨形成并维持其表型;可诱导软骨下损坏的骨重建;界面层可实现与软骨和骨的无缝、无纤维结缔组织层的连续结合。临床试验:影像试验证明:支架植入后3-6个月,损坏的关节软骨已再生;与软骨下的骨实现了连续的紧密结合。不少于1个产品取得CFDA产品注册证,核心技术申获发明专利。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产、学、研、医联合申报,且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3.1.2 中枢神经再生材料和植入器械

研究内容:深化生物材料诱导成年中枢神经系统内源性神经发生作用的细胞和分子机制研究,研究材料对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后内源性神经发生微环境的影响;开展修复灵长类长距离(≥2厘米)脊髓损伤研究,揭示并阐明材料对中枢神经系统再生的诱导作用及其机制,形成相应理论体系。开展针对临床转化应用基础研究,为建立早期诊断标准提供依据,开展临床试验研究,进 行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建立中试生产线,建立相关产品标准。

考核指标:开展陈旧性瘢痕等脊髓损伤临床试验研究不少于50例,不少于1个产品取得CFDA产品注册证;建立脑脊液或外周血液诊断脊髓损伤/再生和功能恢复过程中基因表达谱的诊断标准;研制用于脊髓损伤瘢痕边界定位诊断软件;申请国际和国内核心发明专利不少于8项(国际专利2-3项),其中获得授权不少于5项;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0篇。

支持年限:2017-2020年。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产、学、研、医联合申报,且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2 组织工程化产品

3.2.1 骨、软骨、肌腱等人体结构组织工程化技术 研究内容:基于机体结构类组织功能、空间结构等解剖学基础的模拟及装配分析;研发用于多细胞共培养的多功能支架材料;建立体外多细胞共培养的活体器械制备体系;完善体内外验证和评估;开展结构类组织的临床应用及产业转化。

考核指标:完成三种以上结构类组织(骨、软骨、肌腱等)的组织工程化产品和工程化制备技术研发,至少三项要素产品或技术申报CFDA产品注册证或获得临床应用许可;分阶段明确,核心技术申报国内外发明专利不少于6项(国际专利不少于2项),授权2-3项。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3.4 心脑血管植、介入材料和器械 3.4.3 新型心脏组织修复材料和植入器械

研究内容:针对中国病人瓣膜钙化程度及二瓣化畸形比例高的特点,研发符合中国老年性主动脉瓣膜狭窄和关闭不全的介入治疗生物瓣膜,包括预装式介入瓣膜;突破防止瓣膜周漏的设计和技术,减小输送系统尺寸,开发手术和器械等;研究制定产品标准,进行动物和临床及临床应用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控制介入治疗生物瓣膜中重度瓣周漏比例在5%以内,研制出16F及以下的瓣膜系统,抗钙化效果比传统戊二醛处理提高30%以上,研究制定产品标准,完成临床前和临床试验,申报核心发明专利和CFDA生产注册证。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3.5 口腔植入材料及器械 3.5.3 高值牙科修复材料

研究内容:研发防龋粘接材料及牙色牙体修复材料、牙周缺损骨再生材料、新型透明牙套隐形矫治器材料、低收缩性、高耐磨光固化充填树脂,新型根管充填材料等。开展体外实验、动物实验及临床试验,进行组织修复及功能重建的有效性评价。

考核指标:粘接材料及牙色牙体修复材料具有氟缓释能力,总氟释放≥25μg/cm³,或具有靶向抗菌防龋能力,完成体外实验及临床试验,获得CFDA产品注册证;牙周缺损骨再生材料能修复3mm×5mm×7mm(长宽深)牙周骨缺损,完成临床验证,获得CFDA产品注册证;新型透明牙套隐形矫治器材料弹性模量≥1800 MPa,拉伸屈服强度≥50 MPa,屈服应变率≥5%,抗撕裂性≥40 N/mm,完成临床试验,获得CFDA产品注册证;新型生物活性根管充填材料申报CFDA产品注册证。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3.6 血液净化材料和体外循环系统或人工器官

3.6.2 全血灌流高性能吸附剂及装置

研究内容:针对临床重症肝衰、脓毒血症、重度中毒等患者,研发高选择性全血灌流吸附剂及灌流装置。

考核指标:研发2-3个国际先进或领先的全血灌流吸附剂及装置,取得CFDA产品注册证。1)高胆红素血症治疗吸附剂及装置:胆红素清除率≥85%(≥0.4mg/ml),胆汁酸清除率≥90%(≥0.25mg/ml),与国际市售先进产品相比,同等条件下,比胆红素清除率高5%左右,比胆汁酸清除率高10%左右;2)脓毒血症用纳米复合吸附剂及装置:与国外同类产品对比,同等条件下IL-

1、IL-

6、IL-

8、IL-10的清除率在70-85%之间,TNF-α清除率>75%;3)高选择性β2-微球蛋白吸附剂及装置:在国际市售产品同等条件下,对血液中β2-微球蛋白的清除率≥85%(1.5mg/ml),对胱抑素C和甲状旁腺素的清除率也均≥85%,对白蛋白的清除率<10%,优于国外的β2-微球蛋白专用吸附剂产品。三种产品溶血率≤2%,血小板降低≤15%,不影响血液电解质平衡;比表面积≥800m/g, 介孔率≥80%,粒度40-60目,总有机物残留≤10ppm,无纳米粒子脱落。核心专利申获国内外发明专利;取得CFDA产品注册证2-3个。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3.7 医用高分子高值耗材 23.7.1 人工晶状体等高端眼科植入材料

研究内容:研发人工晶状体的单体合成、高分子聚合及改性技术,研发具有高级屈光性能的人工晶状体等眼科材料及植/介入手术配套器械和系统,开展临床试验;建立基于中国人眼部生物学参数的大数据平台(库),为人工晶状体等的精准设计提供基础数据;研发可集聚和诱导内源性干细胞定向分化、再生或修复晶状体、视网膜、眼睑、结膜等眼组织缺损或相关疾病的生物材料,完成材料生物安全性和功能重建有效性评价。

考核指标:1-2个人工晶状体及其配套植入系统产品获得CFDA注册证,材料、光学设计和制造工艺国产化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它1-2个用于治疗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科疾病治疗的产品进入临床试验;建立符合GMP要求的生产线并通过认证;建议用于人工晶状体精准设计的大数据平台(库);核心技术申报发明专利。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产、学、研、医结合,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3.7.2 功能性敷料、组织补片等新型高值耗材

研究内容:研发止血、抗菌、促愈合、减轻瘢痕等功能性敷料,以及用于人体软组织修复的新型组织补片。突破赋予材料生 物活性、克服异物反应,降低动物源补片抗原性和免疫应答、显著提高强度等材料设计和制备关键技术问题,研发其批量化稳定生产技术。

考核指标:不少于3个产品获得CFDA产品注册证,功能敷料:主要治疗功能来自材料本身,功能性敷料、组织补片产品具有促进组织再生能力和抗菌性能,产品综合性能不低于市场同类进口产品;开发功能性敷料和适用于妇科盆底和用于泌尿生殖系统的新一代组织补片;生物力学适配性优于现存疝补片(GB/T19976-2005),植入后补片暴露和侵蚀率<8%-15%;可降解补片抗破裂强度≥40cm水柱;可抑制或延缓钙盐和结石形成。产品技术要求:管腔组织补片:植入后补片暴露和侵蚀率<8%-15%;抗破裂强度≥600Pa;应变值>30%;可抑制或延缓钙盐、结石形成和细菌生长等。生物补片:植入后不发生明显的免疫反应,抗破裂强度>400Pa。核心技术获得国际和国内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国际专利不少于1项),在国际一流临床研究相关杂志发表文章3篇以上。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要求企业牵头申报,产、学、研、医联合申报,且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3:1。

4.医用级原材料的研发与标准研究及产业化 4.2 抗辐射和无毒的聚烯烃等医用高分子原材料的标准和产业化

研究内容:(1)研究和开发不含增塑剂(又名塑化剂)的医用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包括苯乙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SEBS)、苯乙烯-乙烯-异戊二烯共聚物(SEIS)和苯乙烯-乙烯-丙烯共聚物(SEPS)等。

(2)研发医用级聚己内酯及其共聚物,以及己内酯单体的连续化绿色安全制备及其产业化生产技术,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规模化生产可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及其单体。

考核指标:(1)研发有知识产权的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催化剂制备、树脂合成、加氢和后处理等系列专利技术,并开发相应的工程化技术,形成5万吨的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专用料生产基地,用于血液和药物储存和输注器械规模化生产应用。主要技术指标:无有害物质析出;溶血率不大于5.0%;细胞毒性不大于2级;氧气透过量≤1200 cm/(m•24h•0.1MPa);热合强

32度:不小于20 N/15mm;透光率≥75%;化学和其它生物学性能指标满足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获得发明专利5-7项,CFDA产品注册证2-4项。

(2)研发的技术及产品,其指标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己内酯等单体实现连续化安全制备,纯度达到99.9%以上、不含金属残留;聚己内酯等聚合材料的分子量分布系数小于1.2、不含金属残留、其他杂质残留低于医用级标准;聚合催化体系不含任 何金属元素;形成单体万吨/年、聚合材料千吨/年符合医用级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批量生产能力;申获CFDA产品注册证2项,核心技术获得国际和国内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国际专利不少于3项)。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项

有关说明: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且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4:1。临床及临床转化研究

6.1新一代生物材料与植入器械的临床及临床转化研究 研究内容:针对不同类型的新一代组织器官修复和替代材料和个性化植入器械产品,提出植入器械的设计和要求,建立临床试验评价及术后跟踪统计分析的模型和方法,开展临床前试验、制定和实施植入手术方案,建立临床手术规范,提供文本和音像示范资料。重点进行下述3类产品临床及临床转化研究:1.组织诱导性生物材料和植入器械;2.含活体细胞的组织工程化及3D打印产品;3.介入治疗产品。

考核指标:建立上述3类产品等临床试验评价及术后跟踪分析模型的原则性要求;实施并完成研发临床试验,形成相关产品的临床手术技术方案,提供示范性手术规范和视频资料。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支持项目数:每类产品1-2项

有关说明: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典型示范工程

7.1 培育专项实施的示范典型

研究内容:结合国际高集中度、多元化生产的超大型生物材料企业发展经验,探索具有我国特色的,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产、学、研、医、金(融)结合,全创新链一体化发展生物材料科学与产业的新模式,包括:国际一流开放性生物材料科技创新及转化平台的构建;转化创新平台成果和先进技术的新一代生物材料产业体系的创建集聚;国际一流水平生物材料科技专家的培养及中、青年骨干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生物材料临床及应用研究、转化和推广平台的构建等。形成以生物材料关键技术和产品创新及其发展机制创新为内核的专项实施示范典型,为我国生物材料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并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考核指标:1)建成以国家级和部省级生物材料研发机构为核心的开放性国际一流生物材料科技创新平台,该平台包括国际互认的生物材料检验评价中心,CFDA认可的临床试验中心,以及海外联合研发团队;2)依托创新平台,研发10-20项新一代生物材料和植入器械及其工程化技术,并转移技术孵化15家以上新型生物材料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新建的企业集群于 2020年实现年销售额100余亿元;3)建成以国内中心医院为核心的临床转化和技术推广平台及临床评价平台,解决产品临床转化及市场出口问题;4)建立创新团队5支以上,构建产、学、研、医、金(融)相结合的创新模式,探索体制和机制创新,引领产业集聚,为新一代生物材料科学和产业的发展闯出新模式、发挥示范作用。

支持年限:2017-2020年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3项,2017年启动1项

有关说明:各省级科技厅可推荐1个项目,与省级地方政府共建,且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8:1,优先支持地方财政投入比例高的项目。吸引海外团队、企业或专家共建。

有关说明

1.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承诺各领域项目产生的所有科学数据无条件、按期递交到科技部指定的平台,在专项约定的条件下对专项各承担单位,乃至今后面向所有的科技工作者和公众开放共享。如不签署数据递交协议,则不具备承担专项项目的资格;签署数据递交协议后而不在商定的;期限内履行数据递交责任的,则由专项责令整改;拒绝整改者,则由专项追回项目资金,并予以通报。

2.原则上要求针对相应项目的研究内容进行整体申报。3.本专项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等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对于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该方向只立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下,可同时支持2个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选择其中1个项目继续支持。附:

2016年资助情况

本专项2016立项总经费33415万元,立项项目31项,平均支持强度1078万元/项,牵头单位中,企业(17家,55%)、高校(9家,29%)、科研院所(4家,13%)、其他(1家,3%)。

第三篇:试点专项2016项目申报指南审核要求

“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 2017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国制造2025》等提出的任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提出2017项目申报指南建议。

本重点专项总体目标是:面向国家在节能环保、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对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的迫切需求,支撑“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目标,瞄准全球技术和产业制高点,抓住我国“换道超车”的历史性发展机遇,以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为核心,以大功率激光材料与器件、高端光电子与微电子材料为重点,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跨界技术整合,构建基础研究及前沿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示范的全创新链,并进行一体化组织实施。培养一批创新创业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基地。

本重点专项按照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半导体照明、新型显示、大功率激光材料与器件、高端光电子与微电子材料4个方向,共部署35个研究任务。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1112******26

附:

2016年资助情况

本专项2016立项总经费87628万元,立项项目27项,平均支持强度3810万元/项,牵头单位中,企业(7家,26%)、高校(12家,44%)、科研院所(8家,30%)、其他(0家,0%)。

第四篇:试点专项2018年项目申报指引-国家科技部

附件11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 2018项目申报指南

本专项旨在抢抓医疗卫生健康领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契机,以早期诊断、精确诊断、微创治疗、精准治疗为方向,以多模态分子成像、大型放疗设备等十个重大战略性产品为重点,系统加强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引领性前沿技术,协同推进检测技术提升、标准体系建设、应用解决方案研究、示范应用评价等工作,加快推进我国医疗器械领域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促进我国数字诊疗装备水平整体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设置了前沿和共性技术创新、重大装备研发、应用解决方案研究、应用示范和评价研究4项任务。

结合实施方案总体安排以及2016年和2017年立项情况,2018年拟部署其中的20个重点方向,拟支持项目24个,国拨经

费总概算约2.3亿元,其中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实施周期为2018—2020年。启动任务包括先进医学成像、先进治疗、诊疗一体化、可靠性与工程化和生物学效应评估等前沿和共性技术创新研究,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等重大装备研发,新服务模式解决方案研究,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等。同时根据前期部署情况,对未部署完成的医学影像设备可靠性与工程化技术、医用电子仪器评价等方向补充部署,加强对新的成像前沿技术、人工智能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等方向部署。

1.前沿和共性技术创新 1.1先进医学成像技术 1.1.1先进显微内窥镜成像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具有先进性、前沿性、原创性的新型多模态(含明场、结构光、荧光、立体)显微内窥医学成像技术,解决内窥镜临床诊断中多模态同时成像的难点问题,实现消化道疾病 — 2 —

内窥成像的重大突破。

考核指标:多模态成像分辨率覆盖1~100μm,成像深度≥2mm,实现消化道疾病大范围筛查与小视野定点的同时融合精准成像,与现有手段相比能够显著提升临床效果,实现明场下的病理成像。项目结束时应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形成原创专利池。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1.2先进颅脑超声成像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具有先进性、原创性的新型模态颅脑超声医学成像技术,解决颅内血流超声成像和颅内B型超声成像的重大

难点问题,满足颅内出血和脑卒中临床筛查的需求,实现颅脑超声成像的前沿技术突破。

考核指标:实现超声穿颅B型或断层成像和多普勒血流成像,径向分辨力达到1mm、横向分辨力达3mm和血流分辨力达到30~36cm/s,与现有影像模态相比能够显著提升临床效果,实现颅骨下B超和多普勒融合成像,多普勒成像分辨率可鉴别早期脑梗和出血。项目结束时应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形成原创专利池。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1.3先进磁共振成像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具有先进性、前沿性、原创性的新型模态太赫兹增强磁共振医学成像技术,实现磁共振成像在生物样本临床病理成像的应用新突破,解决临床精准诊断重大需求难点问题。

考核指标:MRI空间分辨率≤0.05mm,与没有太赫兹增强的MRS成像相比灵敏度提高1000倍,与现有病理影像模态相比能够显著提升临床效果。项目结束时应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2先进治疗技术 1.2.1先进植介入治疗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基于混合现实、智能传感、机器臂等技术的精准、微创、高效的植介入技术及其装置,解决消化道等灵巧微创介入操作和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满足智能化、精准性等植入和介入手术治疗的临床重大需求。

考核指标: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项目结束时应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2.2新型物理治疗技术

研究内容:研发基于电磁学、声学和光学等的物理因子及复合 — 6 —

物理因子的无创肿瘤或动脉粥样硬化性血管疾病的新型物理治疗技术及其装置,实现肿瘤或动脉粥样硬化性血管疾病治疗重大突破。

考核指标: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项目结束时应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2.3先进生物反馈治疗技术

研究内容:探索基于脑电、心电、脉搏、呼吸等生理信息的生物反馈治疗和神经调控技术及其装置,解决特异性地改善感知觉神经、血液循环、组织灌注或器官灌注等功能的医学难题,实

现难治性常见慢性病并发症等疑难疾病的无创生物反馈治疗重大突破。

考核指标: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项目结束时应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3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1.3.1精准微创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活体在线精确诊断的微创植入和介入一体化诊疗技术及其装置,解决精准微创植介入治疗过程中病灶快 — 8 —

速检测定性的临床重大需求难点问题。

考核指标: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达到可视化精准导航精度小于0.5mm,项目结束时应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3.2精准外科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医学影像数据的精确诊断、手术规划和实时导航的一体化外科装置,解决精准外科临床重大问题。

考核指标: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

术的国际领先水平,项目结束时应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3.3精准放射诊疗一体化前沿技术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代谢、灌注、免疫和肿瘤标志物分子医学影像的放射治疗计划技术,实现精准分子医学诊断与放射治疗的一体化应用,解决肿瘤乏氧精准放射治疗临床重大问题。

考核指标:至少有1项先进前沿技术实现首创或达到同类技术的国际领先水平,项目结束时应提交证明该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射线激发间接电离与带电粒子直 — 10 —

接电离对乏氧肿瘤临床疗效差异比较研究报告、在具体产品应用的验证报告和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2项核心发明专利。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4可靠性与工程化技术

1.4.1医学影像设备可靠性与工程化技术

研究内容:围绕医学影像设备的可靠性与工程化瓶颈问题,开展核心部件的失效模式效应分析及预防措施、加速寿命试验与验证评价方法等可靠性技术研究;开展整机可靠性设计、建模、仿真和验证技术研究;建立医学影像设备及核心部件的可靠性模型库和数据库,开发相关的软件工具和专用可靠性检测装备;探

索可靠性与工程化技术共享推广服务模式。

考核指标:建立核心部件失效模式库和寿命加速模型,开发2类以上核心部件的可靠性寿命加速试验装置,与项目起始期相比,可靠性检验效率提高20%以上;形成整机可靠性设计与验证技术标准规范,并在1家以上企业验证,与项目起始相比,促进企业医疗装备可靠性水平提升10%以上;建立企业的可靠性管理体系,并在2家以上企业推广应用,提交应用测试规范和运行报告;完成不少于6项标准草案或省级以上监管机构认可的可靠性评价规范及指导性原则,建立2类以上核心部件的可靠性测试平台;申请/获得不少于1项核心发明专利。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牵头,企业、科研院所参与联合申报,支持开放性国家级共性关键技术平台建设。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 — 12 —

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1.5生物学效应评估技术 1.5.1生物学效应评估技术

研究内容:针对数字诊疗装备生物学效应评价的难点问题,开展机械通气、辅助血液循环、声学力学治疗等装置中的声学和力学等物理因子的相关生物学效应评估新技术、新方法研究,建立新的生物学效应评价体系。

考核指标:建立新型数字诊疗装备相关的生物学效应评估技术的理论和方法,研发相关的测试评估装置,并提交测试规范和应用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1项核心发明专利。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联合申报,鼓励创新团队参与申报或与海外团队合作申报,且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2.重大装备研发

2.1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 2.1.1新型多参数眼科超声成像系统

研究内容:研发高频相控阵换能器新型多参数眼科超声成像系统,实现高频眼科超声探头及核心部件国产化。

考核指标: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探头中心频率不小于20MHz,多波束形成线阵,其阵元数不小于192,-6dB相对带宽不小于70%,图像纵向分辨率不大于0.1mm,横向分辨率不大于0.2mm;实现眼科多段声速匹配生物测量,测量误差不大于0.05mm。A型、B型、P型、D型等成像模式,测量参数包括前房、晶状体、玻璃体、眼轴、角膜厚度等参数测量。眼科多参数超声成像系统中探头及主要核心部件实现国产化,提供核心部件、主机的可靠性设计文件和第三方测试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3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项。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临床机构须承担临床验证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1.2新型乳腺多参数超声成像系统

研究内容:研发新型乳腺多参数超声成像系统,实现乳腺超声成像系统核心部件国产化。

考核指标: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全部核心部件研发,成像系统的换能器为面阵,其阵元数不少于64;乳腺多参数超声成像系统中主要核心部件需实现国产化,可实现乳腺容积的自动扫查和三维重建,多参数须包括多普勒、B型、衰减系数、速度断层、弹性等成像参数。临床对照研究证实特异性与灵敏度高于钼靶X-射线成像和B型超声成像,接近MRI造影。提供核心部件、整机的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相关第三方测试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3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其中国际发明

专利1项。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临床机构须承担临床验证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2.1.3其它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

研究内容:研发其它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实现对现有放射介入治疗、精确诊断等临床技术的替代,具有临床显著效果。

考核指标: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全部核心部件研发;新型专科超声成像系统中主要核心部件需实现国产化。具有替代传统技术的临床显著效果。提供核心部件、整机的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相关第三方测试报告;申请/获得不少于3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其中国际发明专利1项。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牵头单位须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产业化能力,临床机构须承担临床验证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应用解决方案研究 3.1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3.1.1基于人工智能的医学影像诊断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面向医学影像(含病理图像数据)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研发基于基因算法、进化算法、免疫算法等生物计算、认知计算、人工神经网络、支撑向量机等机器学习方法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信息系统及其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考核指标:建立面向于各类医疗机构和人群的基于医学影像大数据和云平台的新型医学服务模式及其相关技术,其中人工智能信息系统能够实现不少于3种主要病变(病变类别范围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病变、骨科病变、致盲性眼病等)影像学筛查诊

断;使用医学图像标准测试数据库的准确率不低于90%,假阴性率不高于0.1%;准确率不低于使用现有标准的人工识别及分类结果。获得不少于4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软件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不少于3种疾病的人工智能筛查诊断算法研发;测试数据需要从至少两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获取连续三个月以上至少5000例接诊病人的临床数据。建立可自动获取信息、智能提取分析数据、生成规范化报告、医学影像诊断知识库;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和保护隐私。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3项。

有关说明:鼓励企业牵头,加强产、学、研、医合作。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1.2基于人工智能的生理信号诊断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面向生理信号(含生化参数)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研发基于基因算法、进化算法、免疫算法等生物计算、认知计算、— 18 —

人工神经网络、支撑向量机等机器学习方法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信息系统及其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考核指标:建立面向各类医疗机构和人群的基于生理信号大数据和云平台的疾病筛查诊断新型医学服务模式及其相关技术,其中人工智能信息系统能够实现不少于5种主要疾病(如恶性心律失常、心衰、慢阻肺等)筛查诊断;使用生理信号标准测试数据库的准确率不低于90%,假阴性率不高于0.1%;准确率不低于使用现有标准的人工识别及分类结果。获得不少于4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软件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不少于3种疾病的人工智能筛查诊断算法研发;测试数据需要从至少两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获取连续三个月以上至少5000例接诊病人的临床数据。建立可自动获取信息、智能提取分析数据、生成规范化报告、生理信号诊断知识库;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和保护隐私。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企业牵头,加强产、学、研、医合作。其他

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1.3基于人工智能的危重监护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研究内容:面向呼吸机、血压监测仪、血氧监测仪、脑电图仪、心电图仪、麻醉机、麻醉深度检测仪等重症和手术监护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研发基于基因算法、进化算法、免疫算法等生物计算、认知计算、人工神经网络、支撑向量机等机器学习方法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信息系统及其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考核指标:建立面向各类医疗机构和人群的完整的基于重症和手术监护大数据和云平台的危重事件预测和干预提示的新型医学服务模式及其相关技术,其中人工智能信息系统能够实现主要重症事件(如窒息、昏厥、呼衰、心衰、死亡等恶性事件)预测报告和干预提示;使用重症和手术监护标准测试数据库的准确率不低于90%,假阴性率不高于0.1%。获得不少于4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软件获得产品注册证,完成主要重症事件的人工智能筛 — 20 —

查诊断算法研发;测试数据需要从至少两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获取连续三个月以上至少5000例接诊病人的临床数据。建立可自动获取信息、智能提取分析数据、生成规范化报告、危重事件预测与干预知识库;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和保护隐私。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企业牵头,加强产、学、研、医合作。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1.4基于人工智能的临床辅助决策支持新型服务模式决方案 研究内容:面向医院信息系统、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研发基于基因算法、进化算法、免疫算法等生物计算、认知计算、人工神经网络、支撑向量机等机器学习方法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临床辅助决策专家系统及其覆盖全就医闭环流程的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

考核指标:建立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和人群的基于临床电子病

历和门诊问诊资料等专家辅助诊疗大数据和云平台的新型人工智能医学服务模式及其相关技术,其中人工智能专家辅助诊疗专家信息系统能够实现智能辅助诊断、智能辅助问诊、智能辅助分诊、智能辅助治疗等决策支持;覆盖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98%的病种,并且支持即时加入每年新的ICD-10疾病类型、诊断、治疗和康复的指南;辅助决策支持准确率不低于90%。获得不少于4项技术发明专利,软件获得软件著作权和产品注册证,从5个县级二级医院和2个地市以上三级医院获得测试数据总量不少于需要从5个县级二级医院和2个地市以上三级医院的5000例患者;建立可自动获取相关信息、智能提取分析数据、形成规范电子病历和报告;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和保护隐私。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3项。

有关说明:鼓励企业牵头,加强产学研医合作。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自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3.1.5医疗器械科技与产业支撑服务平台

研究内容:针对医疗器械产业高速发展过程中科技创新、工程化、产业化、示范应用推广、线上与线下服务、管理机构协同的广泛需求,研究和开发面向行政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用户的医疗器械产业相关的大数据收集、集成、分析、关联、检索和推送方法及其基于机器学习的数据挖掘、知识发现和政策制定的智能化信息系统,并建立行业专业技术知识数据库,支撑我国医疗器械行业产业创新发展。

考核指标:建立基于医疗器械行业大数据和云服务的新型产业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及其人工智能信息系统,形成数据库条目总量达到30万条以上,应用验证的注册法人用户300个以上、注册自然人用户10000个以上,形成医疗器械产业战略研究报告,具有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确保所有数据真实可靠和保护隐私。具有可持续更新的专业信息库、数据安全性可靠的公共服务平台,平台应具有数据分析挖掘、专业信息推送、专业信息检索、专业

信息解读、专业问题沟通、生成工作报表等功能。申请发明专利或著作权登记3项以上。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鼓励产、学、研、医、检合作,申报项目牵头单位需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组织能力;需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信息技术企业、产业平台、高校、信息安全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4.应用示范和评价研究 4.1创新诊疗装备产品评价 4.1.1医用电子仪器评价

研究内容:系统开展医用电子仪器(至少覆盖机械通气、麻醉深度监测仪、无创血压监测仪、无创血红蛋白监测仪,不含胶囊内窥镜、内窥镜)的临床效果、临床功能及适用性、可靠性、技术性能和服务体系等评价研究及培训。所评价的产品须为覆盖 — 24 —

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使用年限、不同厂家,以国产创新产品为主,进口产品参考的代表性产品。

考核指标: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规范和评价体系,评价产品包含所有主流国产设备,每种产品完成不少于 5 个型号的评价,每个型号在不少于3 家三甲医疗机构和3 家基层医疗机构完成评价。针对相关的医用电子仪器完成评价及培训体系文件、方法和工具的研究,形成需求分析报告、产品评价规范和产品评价报告,完成不少于 30 人次培训。

拟支持项目数:1~2项。

有关说明:三甲医院牵头,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评价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牵头单位须安装国内上市的主流产品,具备较强的应用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独立进行统计评价,主要参与医疗机构须已安装至少 1 种待评价的国产数字诊疗装备。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1:1。

有关说明

1.本专项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课题之间内容不交叉、技术不重复,“前沿和共性技术创新”类项目的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其它每个项目的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

2.项目申报单位上传的附件包括合作协议、自有资金证明和承诺书以及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3.对于拟支持项目数为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该方向只立1个项目,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情况下,可同时支持2个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第五篇:试点专项2018年定向项目申报指引

附件5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 2018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旨在抢抓健康领域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契机,以早期诊断、精确诊断、微创治疗、精准治疗为方向,以多模态分子成像、大型放疗设备等十个重大战略性产品为重点,系统加强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引领性前沿技术,协同推进检测技术提升、标准体系建设、应用解决方案、示范应用评价研究等工作,加快推进我国医疗器械领域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促进我国数字诊疗装备整体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本专项以“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简称“十百千万工程”)为基础,开展“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研究,形成规模化示范效应,促进国产创新诊疗装备在医疗机构的普及应用,打造国产诊疗装备品牌。2018拟以定向择优方式遴选“创

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研究方向的承担单位,国拨经费总概算约1亿元。实施周期为2018年至2020年。具体指南内容如下。

1.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 1.1 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

研究内容:围绕不同区域的重大临床需求,突出解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结合区域常见多发病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前期实施“十百千万工程”为基础,重点加强临床应用广、智能化程度高、可推广性强的基于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基层医疗机构新配置解决方案、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包括诊疗、筛查等)、新型服务模式解决方案的规模化应用示范,促进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示范应用,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公平性、可及性,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至少开展5个示范点的基层医疗机构系统配置解决方案和服务模式示范,每个省区建设不少于5个典型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形成1份应用示范报告,每个项目形成1份 — 2 —

应用示范综合报告;每个示范点覆盖人群不少于10万人。每个项目至少完成2个新技术临床解决方案的跨省区示范(不少于2个省)和不少于1种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化应用示范。示范地区的国产设备市场占有率增加20个百分点以上。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基层医疗机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覆盖面达到1000家(包括联动的省)。

拟支持项目数:不超过5项。

有关说明:由各省级科技厅(委)组织推荐,各限推荐1个项目,2017年已经立项的省市(北京、四川、浙江、辽宁、江苏)不能推荐。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研究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由1家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牵头,会同本省的基层医疗机构(县、乡镇、村、社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组成示范网络;鼓励企业、评价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示范工程。地方财政投入和国拨经费投入比例不小于1:1,鼓励其他资金渠道投入,与本省/市示范工程的实施整合推进。每个项

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10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30家。鼓励项目牵头省与薄弱地区的省份联动实施,鼓励军民融合。申报单位需提交省/市认可的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单位上传的附件包括合作协议、自有资金证明和承诺书以及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试点专项2016年项目申报指引审核要求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