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营销政策(工资提成)
营销部营销政策(草案)
一、营销员待遇
1、工资结构:基本工资 元+职务补贴+业绩提成
业绩提成=本月已回笼账款营业额*提成点+上月结余回笼账 款营业额*提成点
注:所有提成均必需在账款回笼的前提下方可计提
2、提成比例:
餐饮包厢消费提成按 2% 宴会、团队消费3桌含3桌以上提成按 1.5% 喜宴消费提成按1% 客房消费提成按4%(不含客房其它消费,仅房费)
会议室消费(含场租)提成按6% 棋牌室消费提成按6%
3、提成范围:
1)不论酒店核准的信用签单客户或现金协议客户,所有提成均需以宾客通知营销员,由营销员提前下发预定单或提前电话通知各营业点方可计提;营销员不在店内电话通知预定的需在24小时之内补下预定通知单;
2)酒店领导布臵的或宾客自动上门询问、预定的业务,营销部经理安排指定营销员进行跟踪、安排,严禁将自动上门业务拒为已有;
3)营销员洽谈的业务若低于酒店出台的协议价和用餐标准,需
经上级领导同意,提成点下调1%,高于酒店出台的标准给予上调1%;
4)每月各营销员需完成酒店下达的月销售任务6 万元,低于销售任务,给予低于任务部分的1% 比例进行基本工资的扣除,高于销售任务给予高于任务部分的1% 比例作为奖励;
二、相关规定
1、营销员接到宾客预定需在宾客抵店前立即下发预定单或电话通知预定处或前台;各营业点需把预定单随账单交予财务;
2、营销人员必须走出去,维护老客户,不断开发新的客源,每月需开发新客户至少不能低于5家,未能按任务完成的将予20元/家进行在工资中扣除;
3、营销员每周上门拜访已签定协议单位客户不能低于20家,每月完成80家,除上门拜访以外,每周致电拜访至少不能低于10家客户单位,所有拜访客户都需认真填写客户拜访反馈表;每日上报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每月不定期的对营销员拜访情况进行回访并抽查,如发现营销员不能按质按量完成拜访任务或弄虚做假的按5元/家客户单位在工资中扣除;
4、所有涉及到业绩提成的业务,一律禁止弄虚作假现象,一旦发现将予严肃处份;
以上政策不论试用期或正式录用,如三个月营销员完不成酒店下达任务,酒店有权考虑可否录用。
以上为补充草案,其中数据需再经酒店账务核算,仅供参考,此方案需修订方可执行
第二篇:业务人员工资和提成
业绩提成及奖励制度
一、试用期限
1.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期限为3个月。
2.试用期间公司将采取绩效考核方式,确定新员工是否被录用.若考核不及格公司有权辞退新员工。
3.试用期被录用为正式员工后,每个员工每月的营业总额不少于4万元,可享有正常的底薪及绩效提成。
4.在试用期间当月无任何业绩,公司扣除当月底薪的40%。
二、基本薪水和绩效提成1.基本薪水和业绩提成计算方式:每个业务员当月内营业总额为1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则公司扣除当月底薪30%,并不计算当月的业绩提成。
2.每个业务员当月内营业总额为1万元至2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业绩提成1%计算方式,则公司扣除当月底薪20%。
3.每个业务员当月内营业总额为2万元至3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业绩提成1%计算方式,则公司扣除当月底薪10%。
4.每个业务员当月内营业总额为3万元至4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业绩提成1.5%计算方式,则公司不除当月底薪。
5.每个业务员在公司连续工作6个月以内的,当月营业额仍不能达到3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有权解雇该员工,并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三、业绩奖励制度
1.当月营业总额在4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员工可享有基本底薪加提成,当月中个人的业绩提成按照总营业额的2%计算.但所有业务费用不能超出1%.费用超支1%,则不计算当月的业绩提成。
2.当月的营业总额在10万元以上(其中10万元以内的业绩提成为2%,超出部分的业绩提成增加到3%);总业绩营业额超出10万元的50%以上,公司给予当月奖励奖金500元。
3.当月的营业总额在20万元以上,公司给予总营业额按3%提成,总业绩营业额超出20万元以上的50%,公司则给予当月奖励奖金1000元。
四、收回货款的责任与奖励标准
1.现金收款的方式:
1).客户确认签收本批次货物后,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收回货款并及时将货款交回本公司的,视为现金结算方式。
2).以现金结款方式的每个业务员在保证公司所控销规定的利润范围内,享有本次订单中总营业额的业绩提成。
3)两个工作日内公司没有收到货款,公司讲取消本次订单中的业绩提成。
2.与客户做月结款结算方式的:
1).每个业务员与客户确认承接订单后,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若提前一个月收回货款的,可享有此张订单原有提成方式的基础上再增加1%的提成奖励。
2).超出合同规定的日期回款,逾期15-30天内收回货款的情形,在原业绩提成基础上减去此张订单中营业总额的1%。
3)超出合同规定的日期回款,逾期30天后收回货款的情形,此张订单不计算
1提成。
4)超出合同规定的日期回款,逾期90天后收回货款的情形,扣当月底薪的10%。
.五、利润控销及奖励
1.以现金结算付款方式:
1).利润应保证在5%以上,否则公司拒绝接单。
2).利润高于5%以上至10%以内,按1%提成,此提成方式不计算在当月的营业
总额内。
3).利润高于5%以上至10%以内,单批次订单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及运输费用
不能超过营业总额的1%,否则不计算提成。
4).利润高于10%以上的可按当月的正常的营业额计算提成。
2.以月结结算付款方式:
1).月结30天的客户利润应不低于15%。
2).月结60天的客户利润应不低于20%。
3).月结90天的客户利润应不低于30%。
4).低于公司所规定利润范围内需向公司领导审批后决定是否接单,承接此张订单的业务员业绩提成也做适当的下调,调整幅度最高不超过1%
5).超出公司所规定利润范围1倍以上的则增加1%提成。
六、风险承担责任制度
1.每个业务员所经营和维护的客户公司倒闭或收不回来货款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担当者要承担当次经济损失全部货款的40%。
2.若以物抵款,可按照货物变卖后的总价值在进一步的核算亏损程度,来决定担当者应承担的责任。
3.情节严重或者担当者有同谋及故意操纵之嫌疑,公司将以司法诉讼让其承担法律责任,并补偿所有的经济损失。
七、季度、年终奖励
1.连续两个季度当中的每月营业总额平均在10万元以上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1500元。
2.1年的营业总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公司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5000元。
1.连续两个季度当中的每月营业总额平均在20万以上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3500元。
2.1年的营业总额在320万元以上的,公司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12000元。
八、福利待遇
1.连续两个季度当中每月营业总额平均均在10万以上的,公司可报销一次回家探亲的往来行程火车票(限用于硬卧铺、硬座席别)。
2.连续两个季度当中每月营业总额平均在20万以上的,公司可安排免费送去进
修关于市场营销学及管理的课程培训(限深圳地区范围内),合格后可提升为公司的管理人员。
3.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或者工作绩效表现突出的,公司可组织每年一次较大型旅游(限国内城市)。
4.本公司采取不定期方式组织一些活动,员工享有免费参加。
九、费用的报销
1.所报销发票必须正规有效,面额要符合实际消费金额,不能重复报销。
2.业务员有虚报、假报被公司核查发现公司有权拒绝本次报销单据中所有列项的费用总额。
3.各项费用不得超过公司规定范围,否则超出部分由报销者自行承担。
5.报销费用承认的交通发票类别:公共汽车、地铁、火车、轮船、飞机。
6.招待客户所需经费必须提前向公司领导书面申请。
7.以上每月报销的各项费用将从各自每月的业绩总额中扣除。
备注:
1.以上货币单位以人民币为准。
2.利润计算方式:利润÷销售额=利润的百分比
公司按此制度执行支付员工实际薪水及奖金,业务员同意后与公司签订此制度,双方签字后生效。公司具有保留权,若有争议可暂停执行,公司重新作以调整及修改!
员工签名:
日期:
广州龙族电子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第三篇:营销部工资及提成方案定稿
华赢创业营销部员工底薪及提成方案
一、试用期员工
工资构成:底薪+提成 试用时间:2个月
最低销售指标:第一个月为0,第二个月为10000元; 底薪:1500元;根据考勤状况增减; 提成:见正式期员工提成办法;
转正及辞退:第一个月无销售任务,产生销售即计算提成;第二个月完成最低销售任务即可转正;完成业绩在最低销售任务的80%以下,无提成,进行辞退处理;完成业绩在80%以上,但未完成任务,计算提成,但不予以转正,继续留用一个月,待遇不变;
二、正式员工
工资构成:基本底薪+绩效底薪+销售提成+奖金 基本底薪:800元,根据考勤状况进行增减; 绩效底薪:700元,根据销售状况进行增减; 最低销售指标:20000元;
提成:必须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80%及以上方计算提成;80%以下,无提成; 【绩效底薪增减办法】:
1、完成最低销售任务20000元以上,即可得到全部绩效底薪;
2、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80%以上(未完成最低销售任务),根据实际完成的比例计算绩效底薪;
3、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60%以上,80%以下,绩效底薪发放50%;
4、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59%以下,绩效底薪为0。
5、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2倍以上(包含2倍),绩效底薪*1.5倍;
6、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4倍以上(包含4倍),绩效底薪*2倍;最高2倍; 【提成方案】
1、会议提成
会议内容包括:《装企总裁经营诊断特训营》《装企实战管理训练营》《家装经理人营销训练营》《装企狼性团队复制特训营》《装企卓越主管训练营》《设计师签单冠军训练营》等;
提成形式:会议为团队协作形式,会议标准收费人数为:《装企总裁经营诊断特训营》60人以上;《装企实战管理训练营》60人以上;《家装经理人营销训练营》60人以上;《装企狼性团队复制特训营》100人以上;《装企卓越主管训练营》80人以上;《设计师签单冠军训练营》100人以上; 收费人数达到标准人数会议总提成为10%;
收费人数达到标准人数的80%以上,会议总提成为8%; 收费人数达到标准人数的60%以上,80%以下,总提成为5%;
会议人数少于60%,该场会议取消或延期。会议报名人数截止日期应为课程开始前一周,以实际报名交款人数为基准。
收费人数达到标准人数的120%以上,提成比例为11%;
收费人数达到标准人数的150%以上,提成比例为12%,12%封顶。以上提成为分配到团队当中的,销售员按照个人所拉的实际人数计算提成。2、3、4、书籍,软件及音像制品:15% 加盟连锁:5% 标兵及策划项目:3%
三、主管
工资构成:基本底薪+个人绩效底薪+团队绩效底薪+个人提成+团队提成 基本底薪:800元; 个人绩效底薪:700元 团队绩效底薪:800元,必须完成团队最低销售任务才可计算团队绩效底薪,未完成无团队绩效底薪。
个人提成:与销售员个人提成办法相同;
团队销售最低指标:正式期成员人数*20000+试用期员工的基本任务
团队提成:培训课程,书籍,软件,音像制品等均为2.5%,必须完成团队最低销售任务才可计算提成,未完成无提成。(如会议收费人数未达成标准人数的50%以上,则只计算该场会议的实际盈利金额),标兵及策划项目,及加盟连锁项目的提成系数为1%。
团队提成计算方法:(团队当月总业绩-主管个人销售业绩)*2.5%+标兵策划项目和加盟连锁项目*1%;
主管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团队最低销售任务,待遇降为副主管,履行主管职责;再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团队最低销售任务,降为销售员;
营销副总监目前由刘志敏同志担任,在此基础上附加1500元总监底薪。所有小组必须全部完成最低销售任务,方可得到全额总监底薪。根据团队数量,如有一个小组未完成最低销售任务,则总监底薪减去1/小组数量,减完为止。
四、副主管
工资构成:基本底薪+个人绩效底薪+团队建设底薪+个人销售提成+团队销售提成 基本底薪:800元
个人绩效底薪:700元,与销售员相同; 个人销售提成:与销售员相同;
团队建设底薪:500元;副主管主要职责为团队成员的思想工作动员和员工技能培训,思想工作动态由员工进行评分,满意率需达到80%以上;员工技能培训每月月底由总经办进行考核,平均成绩需达到85分以上;两项均合格可得全额团队建设底薪;有一项不合格只能得团队底薪的50%;两项均不合格只能得团队建设底薪的1/3,连续两个月团队建设不合格的取消副主管职务,降为销售员;
团队销售提成:培训课程,书籍,软件,音像制品等均为0.8%;必须完成团队最低销售任务才可计算提成,未完成无提成。(如会议收费人数未达成标准人数的50%以上,则只计算该场会议的实际盈利金额)标兵及策划项目,及加盟连锁项目的提成系数为0.3%。团队提成计算方法:(团队当月总业绩-主管个人销售业绩)*0.8%+标兵策划项目和加盟连锁项目*0.3%;
五、激励方案
1、个人当月业绩达到5万元以上的,额外奖励500元;个人当月业绩超过8万元的,额外奖励1000元;个人当月业绩超过12万元的,额外奖励2000元;个人当月业绩超过20万元的,额外奖励5000元。
2、个人当月业绩超过8万元且在公司内排名第一的,额外奖励2000元;个人当月业绩超过12万元且在公司内名排名第一的,额外奖励3000元;个人当月业绩超过20万元且在公司内名排名第一的,额外奖励5000元;
3、团队当月业绩超过30万元的,奖励该团队5000元,团队当月业绩超过50万元的,奖励该团队1万元,由该团队内完成个人基本任务的同事,根据个人业绩所占比例和表现,由团队主管进行评分然后进行分配,出力多者多分团队奖金。
4、团队当月业绩超过30万元的,奖励该团队主管3000元,团队当月业绩超过50万元的,奖励该团队主管6000元,正负主管在完成个人业绩任务的条件下,按照3:1的比例进行分配,主管个人未完成个人业绩任务的,奖金由另外1人全额领取。如两人都未完成个人销售任务,则该项奖励取消。
5、个人连续两个月业绩均在12万元以上的或者连续三个月业绩均在8万元以上的,作为准主管的人选,可申请成立个人小组。
六、补充
1、会议现场产生的销售:销售员个人区域产生的销售,(没有代理的情况下),得销售提成的80%;
2、3、销售了别人的区域:成交者得40%,该区域人员占40%; 销售了代理的客户:(成交额-付给代理的费用)*该产品提成系数*50%;
4、如销售员销售了别的团队的客户,只计算个人提成,业绩归原区域销售员所有;原区域主管和副主管得业绩提成;成交区域的主管和副主管无团队提成;
5、软件研发人员提成系数:软件提成4%,内部团队再进行分配;乐home加盟连锁部分要将除软件之外的部分减去再计算提成,提成系数也为4%;
6、讲师提成:由会议营销的讲师进行提成,根据产品提成系数的20%进行提成;标兵及策划项目洽谈讲师提成2%;
以上薪酬待遇为公司试用版本,在公司新的薪酬方案未出台之前,以此方案为基准。总经办保留最终解释的权利。
第四篇:“提成工资”纠纷,如何避免?
人事考试教育网
“提成工资”纠纷,如何避免?
劳动法专家、培训师、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国劳动学会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劳动关系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已于国内多家知名出版机构合作,推出近10部劳动法、婚姻家庭法作品。
近期出版的劳动法系列作品包括:《劳动法律问题与实务操作》;《劳动合同法的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律师带您深度解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您逐鹿职场的利剑》;《劳动关系管理案例教程》等。
应广大读者要求,本刊将在”案例”栏目中开设“法律在线”版块不定期地邀请法律界人士、人力资源专家针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进行解析和评论。
本期特邀请上海杨浦区司法局律师石先广就“提成工资”引发的法律问题进行评论与指导。
案例1:
赵女士,某咨询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员工,自2005年7月1日受聘于该公司,担任顾问职务,后于2006年11月30日离职,该公司以种种理由拖欠赵某提成工资43,092元,为争取自身合法权益,赵某向东城仲裁处提出申诉,该公司否认拖欠提成工资一事,声称在该员工离职时已经向其支付了全部劳动报酬,并且多付了一部分工资给她。
经仲裁委调查,赵某于2005年7月1日与A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担任顾问职务,2006年11月3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赵某于2007年3月19日提出申诉,公司方辩称赵某已超出申诉时效期限,并且赵某主张客户的合同款到达A公司账户后才能支付提成,但未向仲裁委提交有关证据。
仲裁委认为,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在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规定,劳动报酬纠纷,双方已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或用人单位承诺的支付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赵某未向仲裁委提供A公司曾向其承诺何时支付该笔提成的有关证据,故仲裁委认为申诉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故赵某的申诉被驳回,仲裁费由赵某个人承担。
案例2:
宋亮亮,A公司又一员工。自2006年3月,宋小姐到A公司工作,担任顾问职务,于2006年补签劳动合同。2007年1月19日,该公司突然解除与宋小姐的劳动合同,但拒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且拒绝支付宋在职期间应得的项目提成12,150元。
而该公司声称从未拒绝为宋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其本人始终没到公司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并且公司与宋的劳动关系已于2007年1月19日终止,已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其支付并结清了工资等相关费用,并且否认有提成工资一说,无义务再向她支付任何费用。
人事考试教育网
东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本案进行调查,根据宋提供的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及与公司负责人关于工资等纠纷事宜的录音证明,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委认为: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理应及时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并将转移单交于劳动者本人,因此对于宋的此项申诉予以支持。另一方面,关于申诉人项目提成工资一事,根据申诉人提供的录音证据,证实公司方确实有提成工资一说,拖欠未付,而公司方虽对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但也未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因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资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仲裁委对该录音予以采信。
经仲裁委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裁决如下:
一、A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为宋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A公司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宋提成工资12,150元;
三、仲裁费由A公司承担。
如对裁决不服,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预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专家点评:
这两个案子都涉及到“提成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和第6条的规定“提成工资”属于劳动者工资的范畴。“提成工资”属于工资,那么就应该按照工资的法律规定来处理争议中的问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否则,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的,就属于无故拖欠工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劳动合同法》第30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85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就劳动者而言,劳动者要求提成工资的,必须能够证明曾与用人单位有关于“提成工资”的约定,因为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需要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口头约定“提成工资”,且事后无法举证证明的,就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因此,建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约定“提成工资”时,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案例2中,宋小姐要求提成工资,公司否认提成工资一事,但宋小姐提供了双方约定“提成工资”的录音证据,最终获得法律的支持。此外,劳动者主张工资报酬的,也受时效的影响,时效可以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我国劳动仲裁实行“先裁后审”的机制,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60日,如果超过60日申请仲裁的,申请方就丧失了胜诉权。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人事考试教育网 的解释
(二)》第1条中明确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案例1中赵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为2006年11月30日,而赵某却于2007年3月19日才提出申诉,显然已经超过了60日的仲裁时效,其权利就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
就用人单位而言,为避免有关“提成工资”纠纷,应事先与劳动者明确约定提成工资的相关事项,如提成工资的支付比例、时间、办法等事项。尤其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为保护单位自身利益,最好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提成工资支付的条件,即“提成工资”应在货款回收后支付。
第五篇:2021年电话营销人员工资提成协议
2021年电话营销人员工资提成协议
甲方(用工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员工方):
身份证号:
为了切实加强 电话营销员的管理,更进一步提高电话营销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本公司近来的管理经验,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 电话营销人员工资待遇及提成协议如下:
一、工资结构
基本工资+提成+福利奖金
二、基本工资的计发
1.试用期
凡进入 市场部销售人员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月,最低底限业绩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业绩低于 元者视为不合格,只发给基本工资的 %,即 元,试用时间不过 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没有基本工资;试用时间超过 天而中途主动离职者,发给补助 元。完成最低底限业绩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有业绩特别优秀者,试用期工资以转正后的标准予以结算,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2.试用期后
进入过渡期,过渡期为 个月,基本工资为 元/月,第一个月的最低底限任务为 元,低于 元以下,只拿基本工资的 %,即 元。业绩优秀者(达到或超过规定月任务指标),可直接转正,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3.转正后
试用期、过渡期满即为 市场部正式员工,转正后基本工资为 元/月,包食宿并享社保,月底限任务为 元/月,月业绩达不到底限任务的,只拿基本公司的 %,达到最低底限标准或以上者,发给全额基本工资,提成按规定比例核算。
三、人员业绩的财务核算
1.人员的业绩以款到账为准,每月截止日期为 号,号以后到账的计入下月业绩。业绩以款到账数为核算依据。
2.本公司和其他部门员工一样,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条例,违规按章处罚。
四、业务提成的比例
1.连续 个月保持星级的,按高出一个星级标准予以奖励并且基本工资以 元计。
2.每半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即 元。
3.每年评比一次,如每月业绩都达到星级的,奖励两个月基本工资即 元。
4.本规定为 的执行标准,所有电话营销人员业绩考核都将严格按照该规定执行。
六、工作量
1.试用期内至少 个电话/天。
2.试用期后至少 个电话/天。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