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赣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核:
中铁十六局集团赣龙铁路GL-4标一项目部一分部
二0一0年十月一日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一、安质部负责施工过程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好相应的监督检查记录,对各分部、分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二、工程部负责竣工资料的填报。试验室负责产品试验的实施和出具试验报告。
三、所有工序的转序必须由专职质量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并在所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完成或必须的报告收到后,才能转入下一工序。
四、隐蔽工程的检验由各项目分部专职质量工程师自检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报监理单位验证后,方可进行隐蔽;并保存相关记录。
五、项目经理部质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应定期对检验和试验进行监督。
六、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上道工序完成后,报请技术主管,技术主管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报项目分部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由专职质检工程师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
七、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主管工程师、分部质量负责人参加验收,并填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
八、分部工程由各分部总工程师组织,主管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负责参加进行自验,填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九、单位工程完工后单位工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安质部进行自验。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验收。
十、最终检验和试验
1、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标准进行竣工初验,初验合格后报集团公司复验。
2、工程项目符合竣工交验条件,由项目工程部向建设单位申报竣工报告。
十一、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按铁道部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
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
赣龙铁路GL-4标一项目部一分部工程科
202_年10月1日
第二篇: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范文)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施工中、坚持“三检”制度,坚持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开工,实行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
2、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按照“自检”、“互检”、“专检”三级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项目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施工队每旬组织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
4、我单位对本标段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岗位责任体系,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队长、队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按相应职责、权限签订质量终身负责责任状,确保质量控制得到层层落实。
5、建立“自检、互检、专检”的质量“三检制”和工序前试验、工序中检查、工序结束验收的工作制度。工序质量检查程序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专职质检员负责落实。隐蔽工程检查先由项目部自检,再由项目部质量检查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填写好隐蔽工程检查证,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隐蔽。
6、坚持“三服从、五不施工、一个坚持”制度,即“进度服从计划,进度服从安全、质量,质量否决服从监理”;“施工准备不做充分不施工,试验未达到标准不施工,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未确定不施工,设计图纸没有审核方案、未进行优化不施工,现场没有进行技术交底及特殊工序没有《作业指导书》不施工”;“坚持工程质量未
共3页第页 达标坚决进行返工”。
7、严格进货检验和试验制度。进入工程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材料人员对材料、设备的外观、质量、铭牌、规格、型号、数量、几何尺寸、质量证明文件等的符合性进行验证。用于主体工程的重要工程材料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材料禁止放行,紧急情况下必须紧急放行时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8、严格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结束后,按铁道部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时进行相应的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检验评定记录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填写;单位工程检验评定由项目部组织,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负责准备并填写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记录,项目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核对记录,项目部总工程师参加评定,项目部各主管领导对评定结果负责。
9、严格最终检验和试验制度。在进货和过程检验和试验均已完成,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后,最后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其检验内容为竣工交验工程项目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是否全部达到验收标准,内在和外观质量是否达到创优目的,是否能够实现质量目标等。
10、接受质量监督及施工监理的检查
(1)接受建设单位、上级及地方质量监督的检查
我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随时接受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上级质检部门及地方政
共3页第页 府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监察、检验,凡因我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或修改,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接受施工监理的检查
我方承诺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并承担返工或修改的费用。在通知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我方将严格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照铁道部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及附件,于隐蔽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证上签字,方可继续施工。如我方未按规定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需重做检查及返工的费用由我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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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目的
为加强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以及质量检验的内容,保证实现示范性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各种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检查、签认。
2.2 模板及支架、钢筋、混凝土、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签认。
2.3 挡碴墙、缆槽及触网支柱基础和人行道、或声屏障基座、围栏、吊栏等工程的质量检查、签认。
3职责范围
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进场检验以及检测设备和计量器具的认定,拌和物性能的控制以及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物资设备部负责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统计、报验等工作。
安全质量部负责构配件的进场检验,箱梁预制过程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报验以及箱梁制造等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报验等工作。
4检验批质量检查、签认制度
4.1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 实物检查
①对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检验,应按照进场的批次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②对混凝土性能指标的检验,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客运专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⑵ 资料检查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等。4.2 检验批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检验批在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安全质量部专职质检员或试验室试验员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主控项目应全部进行检查,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验批检查完后应及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4.3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⑵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80%及以上的抽查点应控制在规定允许偏差内,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倍;
4.4 当检验批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对试块试件的检验结果有怀疑时,或因试块试件丢失损坏、试验资料丢失等无法判断实体质量时,应由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实体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凡是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签认制度
5.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⑵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5.2 分项工程在自检合格后,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检查、签认制度
6.1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⑵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 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抽检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6.2 分部工程由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配合监理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第四篇: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及相关检验批或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向监理进行报验;
3、监理工程师应按照验收标准,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现场复核,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4、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认相关资料,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签认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如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修整处理,自检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6、单位工程完工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验标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第五篇:检验批及分项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
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报验:
1、总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按规定要求进行复试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合格资料报送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材料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检验批:
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点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小单元。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的内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的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首先应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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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虽亦是责任主体,但已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用不参加。
3、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4、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2_)规定的程序和组织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5、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6、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⑶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⑷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⑸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验收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处理:⑴经返工重做,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布工程、单位(子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⑴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内容; ⑵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⑶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⑷有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⑸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⑹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定的设计要求,并按合同规定完成了协议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是:
⑴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⑵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⑷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人员进行审核,并参与验收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