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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票据管理及财务报销)(精选五篇)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20-37612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0 22:54: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票据管理及财务报销)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票据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2、对票据的使用,要设立票证兼管员,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出纳不得兼任票据员(可由办公室人员兼任)。

3、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责任。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4、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上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他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票据已填写撕出需作废的,收费两人必须同时签名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作废。收入汇总缴款书由开票人填写,收款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解缴,若出现票据金额与缴款书不符的,同样追究复核人责任。

6、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单位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单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购收费收据,一切收费均用财政工商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

8、票据一年清缴一次,收费票据的存根期为五年,存根保存期限到期后,由票据员填制票据销毁表一式三份(分管领导、票据员、会计各存1份),由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到场核实监督,方可销毁。与票据的领用、缴销有关的凭证、帐册应保留十五年。

9、对于银行支票的管理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二、财务报销制度

1、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用m款不事先申请的部门,财务室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2、本院日常所有支出业务,必须由分管领导同意,经办人注明事由、会计审核,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院长签字报销。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潜江地区的业务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5、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室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室有权在其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务人员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本院《员工手册》财务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执行处罚。

6、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室不予报销:

1).无正规的发票或收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3).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4).无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白条收据。

5).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6).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7、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本院《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一)提高会议成效的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 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1)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2)发言内容是否出于个人的利害?(3)是否全体人员都专心聆听发言呢?(4)是否发言者过于集中于某些人呢?(5)是否有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言过的人呢?(6)是否某个人的发言过于冗长呢?(7)发言的内容是否朝着结论推进呢? 5.应当引导在预定时间内做出结论。

6.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取得大家的同意,并决定延长的时间。

7.应当把整理出来的结论交给全体人员表决确认。 8.应当把决议付诸实行的程序理出,加以确认。

(二)会议禁忌事项

1.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原则上以3分钟为限) 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 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 4.不要尽谈些期待性的预测。 5.不可做人身攻击。 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 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 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 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10.不要中途离席。企业会议管理制度(一)总则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 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三)会议安排

第三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1)厂长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2)厂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10)车间办公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11)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12)班组(科室)班前会:

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3)党员代表大会:(4)团员代表大会:(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1)工厂管理委员会:

(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3)生产管理委员会:(4)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1)科协年会:(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

(4)厂QC成果发布会:(5)科技成果发布会:(6)信息发布会:(7)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四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 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 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 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 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四)会议的准备

第十条 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第二篇:公司票据管理及财务报销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及财务报销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及财务报销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及财务报销制度

一、票据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2、对票据的使用,要设立票证兼管员,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出纳不得兼任票据员。

3、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责任。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4、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上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他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票据已填写撕出需作废的,收费两人必须同时签名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作废。收入汇总缴款书由开票人填写,收款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解缴,若出现票据金额与缴款书不符的,同样追究复核人责任。

6、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

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单位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单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购收费收据,一切收费均用财政工商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

8、票据一年清缴一次,收费票据的存根期为五年,存根保存期限到期后,由票据员填制票据销毁表一式三份,由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到场核实监督,方可销毁。与票据的领用、缴销有关的凭证、帐册应保留十五年。

9、对于银行支票的管理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二、财务报销制度

1、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部门,财务室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2、本院日常所有支出业务,必须由分管领导同意,经办人注明事由、会计审核,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院长签字报销。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潜江地区的业务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5、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室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室有权在其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务人员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本院《员工手册》财务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执行处罚。

6、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室不予报销: 1).无正规的发票或收据。2).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3).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4).无公章、无私人签章的白条收据。5).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6).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7、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本院《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票据管理及财务报销制度

一、票据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严格遵守执行。

2、对票据的使用,要设立票证兼管员,负责各类票证的领入、领用、回收、上缴、保管等工作,票据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不清,不得离职。出纳不得兼任票据员(可由办公室人员兼任)。

3、票据领用、缴销票据时,应点清票据数量(本数、份数),办理票据领用、缴销手续,明确责任。票据员应按规定设置票据登记帐薄,规范登帐,妥善保管票据领用、缴销凭证,年终装订归档。按季盘点库存票据,保证帐、票相符。

4、核销已使用的票据时,票据员在稽核每本票据收费金额、确认款项已解缴及按规定使用票据后给予缴销,在缴销票据时发现问题,票据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使用票据收费必须两上以上,一人开票,一人收款,票证按顺序号填写,各联一次复写,字迹清楚,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他内容涂改必须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收费票据必须盖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签章,填写收费项目名称并详细注明结算方式,票据已填写撕出需作废的,收费两人必须同时签名并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经审批后方可作废。收入汇总缴款书由开票人填写,收款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查无误后解缴,若出现票据金额与缴款书不符的,同样追究复核人责任。

6、加强票据管理。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写出书面检查,经单位认真审查核实,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核销,遗失、被盗核销的票据应予登记存档以备查对。人为原因造成票据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7、单位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自购收费收据,一切收费均用财政工商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规票据。

8、票据一年清缴一次,收费票据的存根期为五年,存根保存期限到期后,由票据员填制票据销毁表一式三份(分管领导、票据员、会计各存1份),由院领导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到场核实监督,方可销毁。与票据的领用、缴销有关的凭证、帐册应保留十五年。

9、对于银行支票的管理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二、财务报销制度

1、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部门,财务室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2、本院日常所有支出业务,必须由分管领导同意,经办人注明事由、会计审核,1000元以内的开支由分管领导签字报销;1000元以上的开支由院长签字报销。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4、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潜江地区的业务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5、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一周内到财务室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室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室有权在其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财务人员不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按本院《员工手册》财务管理规定的第十七条执行处罚。

6、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室不予报销:

1).无正规的发票或收据。

2).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3).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4).无公章、无私人签章(字)的白条收据。

5).购物无用途、资产无验收的票据。

6).数量、单价、金额不符的票据。

7、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本院《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票据报销管理规范

票据报销管理规范

报销的费用为公务发生的一切费用,经过审核后,确认发生的费用是合法合理的,公司一律给予报销。

费用报销的基本程序:

将填写完毕的费用报销单交部门主管审核后,交财务主管审核,而后宫总审核,最后全部交由出纳一并找主任审批。每周周三财务主管将宫总审核过后的票据全部交给出纳,每周周五由出纳通知个员工领取费用报销款。

公司负责人、财务部对费用报销的金额或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询问报销人和退回费用报销单。

费用报销单的填写和黏贴:

规范填写费用报销单:外部帐使用《支出凭单》内部帐使用《费用报销单》;所有应填写项目,请填写项目,请全部填写。例如报销部门、单据及附件页数、报销人名字等。有漏填写的,财务有权退回单据。

单据及附件页数请统一按所附单据的实际页数填写(《粘贴单》不做为附件)。要求字迹清晰,大小写金额应该一致,而且大写金额请注意规范用字。费用报销单上不能随意涂改,否则作废。

尚处在试用期阶段的员工不予报销任何费用。特殊情况除外;

对于附件单据的基本要求:

合法性:原则上要求凭发票进行费用报销; 合理性:要求费用的支出是正常的、合理的,是按公司规定予以报销的; 真实性:要求费用的发生是真实的;

准确性:要求报销的费用和实际发生的费用、发票的金额、费用报销单上填写的金额是一致的。

(附件单据有一条不合符合,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

贴票规定:

票与票不可以直接黏贴在一起,每张发票必须直接黏贴在《粘贴单》上; 票据正方向顺序黏贴,不可以随意倒贴、乱贴;

发票上得金额在黏贴时不可以被黏住看不到,财务人员无法确定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发票;

发票正面不可随意涂写任何文字,备注该笔业务可在发票背面填写; 但凡取得定额发票的,需在定额发票上如实填写业务发生的日期;

特别提醒:

1、费用一周一报;

2、上次借款未还清的,不允许再提出借款(有特殊理由必须说明清楚);

3、所有费用报销要求提供正式发票,小于100元的零星费用,经财务主管审核后可以直接提供收据;

第五篇:报销票据管理规定

报销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报销是财务工作的基础部分,财务报销牵涉面广泛,不仅受限于会计法、税法、合同法、发票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还受制于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报销发票使用规定

《税收管理法》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目前我国在经营活动中正常使用的发票有两种,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但对无固定经营场地或者财务制度不健全的纳税人请领购发票,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其提供担保人,不提供担保人的可以视其情况要求其提供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会计法》规定,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退回,要求重新补齐。

《发票管理办法》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

(1)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2)填写项目不齐全;(3)内容不完整;(4)字迹不清楚;

(5)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6)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三十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

(1)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2)内容真实;(3)字迹清楚;

(4)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5)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财务发票是财务报销的第一手有效凭证,显然财务发票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成了财务报销的关注点。

1、发票的合法性、合规性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取得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国家统一印制或指定单位印制。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即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普通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印刷企业不得印制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法定标志是发票正上方印有椭圆型或圆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XX省XX市国家税务总局监制”或“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XX省XX市地方税务局监制”;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其它非营业性组织取得的收费收据必须带有财政部门或其它规定机构的收据监制章,合法性标志是发票正上方印有椭圆型或圆形的“财政票据监制章XX市财政局监制”。

(2)发票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如果是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还必须盖有“XX省XX市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专用章”。

2、发票基本要素完整性规定

发票上开票日期、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等项目均要按规定要求完整填写。项目不完整一般要开票单位补填。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具备纳税人、税务登记号、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3、发票内容的正确性规定

《会计法》十四条规定:发票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填写应正确。发票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发票金额有错误的,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

发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视为废票。

4、票据内容的真实性

任何经济业务事项都得有真实的货物交易,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发票上填写的各项内容应与实际交易一致。

真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二方面;(1)货物种类真实

项目名称中货物名称种类与实际入库货物一致,不能多列、少列、不列。

如果所有货物在一张发票上无法全列,那货物名称栏可填写“详见清单”。

但清单中所列内容必须与发票实物一致,并且清单必须盖有与发票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2)数量的真实

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供货单位因发票开票金额限制导致同一笔经济业务不能同开一张发票,而采用拆分数量、金额的形式,比如把设备台数拆为0.5台,0.1台,0.3台等,这明显有违真实性原则。

5、票据有效期规定

为避免发票在使用过程中被盗用、仿制,税务票据管理中心会不定期更改发票样式,并且在发票左上角或最左边注明该发票于X 年X月前使用有效。

二、财务票据附件使用规定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报销凭一张发票是不够的,往往需要附审批表、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件等资料作为发票付款依据,用以进一步说明付款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

1、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等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修理费等发票需附签字完备的审批单原件报销。

2、物资采购

原材料、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发票需附请购审批单及仓库保管员签字确认入库单、财务会计确认的支付凭证办理报销手续。

3、涉及到个人工资、奖金、补贴等支付应提供人力资源部通知单。

三、财务报销其他规定

1、向农民购买农副产品以及金额1000元以下的经济业务可以使用现金,此外都得办理转帐结算业务。

2、领用支票预付货款或要求汇款预付货款时,经办人应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或汇款申请单,按资金审批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预借支票或预汇款后,应在10日内按相关审批程序办理清帐手续。

3、各种报销票据应于公历12月31日前报销完毕,上未报销的发票视为无效发票,不再报销。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报销:

(1)到出票单位复印原收据(发票)存根联或记帐联,并加盖出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2)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审批后才能作为报销的依据。

(3)遗失车船和飞机票,需说明遗失的原因及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住宿发票、一同出差人员的票据)经有关人员签批。

(4)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报销。

5、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只能凭“发票联”才可以报销。

四、报销流程

1、整理原始票据。经办人员将所有要报销的票据按不同类别粘贴整理,根据不同的原始票据分别填制各种报销单。

2、办理签字手续。签字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不同人员签字肩负着不同的责任。

(1)经济业务的经办人或采购人签字:负责该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与正确性,确认已按约定或合同提供货物或服务,或确认已按约定或合同预付款。

(2)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已按约定或合同提供货物或服务,或确认已按约定或合同预付款。确认票据齐全、有效,核对本次付款与累计付款情况,付款金额与约定或合同相符。

(3)财务总监签字:审核票据齐全及有效性,同意按货物或服务票据支付。

(4)总经理签字:同意对10万元以下货物或服务启动付款程序;同意对10万元以上货物或服务递交董事长审批同意后启动付款程序。

(5)董事长签字:同意启动付款程序。

(6)财务签字:核对票据齐全有效及付款金额准确性,同意授权出纳支付。

五、本规定制定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票据管理及财务报销)(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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