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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系统管理规定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0-72891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3 09:28: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消防水系统管理规定

消防水系统管理规定 目的

加强消防水系统管理,保证火灾情况下正常使用。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消防水系统的管理。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处负责消防水系统的监督管理。

3.2 技术处负责紧急、异常状态下消防水系统的协调。3.3 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水系统维修计划的落实。

3.4 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内消防水管网、阀门的管理、消防水系统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工作程序

4.1 公司消防水系统由消防水设施及消防水管网组成,消防水设施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炮、水喷淋、水幕等消防水设施。

4.2 消防水设施应纳入单位设备管理,非事故状态下,严禁私自动用。4.3 稳高压消防水管网压力不低于0.7Mpa。4.4 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炮、水喷淋、水幕管理

4.4.1 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炮、水喷淋、水幕的阀门、转动件应定期润滑,保持启闭、转向灵活,附件齐全、完好。

4.4.2 不得损坏、埋压、圈占、停用室内外消火栓、消防炮等消防设施。4.4.3 单位确因生产急需使用公司消防水(含低压、高压消火栓)时,由安全环保处审批。

4.4.4 消火栓使用完毕,用水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安全环保处;事故状态下用水单位立即停止使用。

4.4.5 消火栓使用期间应设专人看管,做到不跑水、不漏水;使用后确保完好无泄漏。

4.5 安全环保处组织对消防水设施每半年试运一次,建立试运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4.6 事故状态下各单位确保消防水设施的正确使用。

4.7 维修、更换消防设施、管网需停消防水时,由所属单位提出包括停水时间、停水区域、影响消火栓范围等内容的停水申请,报技术处和安全环保处同意后方可停水。相关文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2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6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处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消防控制系统管理规定2014.3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控状态:版次:分发号:

消防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保证消防控制室的正常有效运行,特别制定消

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2. 范围

公司消防控制系统的岗位要求、设备维护要求、职责范围。

3.内容

日常管理 公司消防控制系统的核心是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及值班人员的归口单位是综合部保安队。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求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要求。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纪律,不得脱岗离岗。认真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登记表,在消防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酌情处置,将处理情况记录备案。

消控值班员应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基本原理及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对于消防控制设备及通讯器材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电仪车间及维保单位,由电仪车间负责进行问题确认及联系维修。协助电仪车间、维保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消防控制系统火警信号出现后,要尽快确认;火灾发生时必须及时准确启动相关消防设备,必要时通知公司动力车间值班员启动相关设备;在公司灭火小组的正确指挥下,有效的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

内部维护管理 消防控制系统的故障排查及维护工作由公司电仪车间牵头负责,故障发生后负责联系维保单位开展维护维修,做好公司内部的维修记录;协助维保单位的工作开展,并做好维保单位的工作监督。

电仪车间负责控制室设备部件维修或更换的确认工作。如需公司自行采购的,由电仪车间负责申购;如需维保单位采购的,由电仪车间负责确认品牌、规格等,并由电仪车间联系公司采购部,采购部核对价格。

外联维护、周期工作 由指定维保单位开展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消防维保工作及周期性检查工作。维保单位负责恒逸高新材料公司消防系统的全面维保工作,其中一并负责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及通讯器材的维修工作,加强与电仪车间的工作联系,提高消防设施的设备完好率。、维保单位根据维保合同要求,负责开展系统的周期性各项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第三篇:系统管理规定.doc

四川石化电信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公司)电信系统管理工作,提高电信系统管理水平,保障电信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电信系统是指在四川石化厂区、建构筑物内、周界所使用的通讯系统(包括行政电话、调度电话、无线集群对讲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包括 FMIS、ERP、MES等各类信息应用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周界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内)、视频监视系统、楼控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包括视频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大屏幕)等所有弱电系统。

第三条 电信系统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电信系统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机动设备处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信系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负责制定公司电信系统管理制度。

(三)检查公司所属单位执行电信系统管理制度情况,指导和协调各单位的电信系统管理工作。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大更新和技措、安措、环措等项目中电信系统的选型、设计方案审查、签订技术协议和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审批电信系统设备零购、更新、报废及检修计划,参与重要电信系统项目验收工作。

(六)负责电信系统设备采购资源市场的审核,施工队伍的准入资质审查和招投标工作。

(七)负责组织电信系统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的交流及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第六条 行政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各项电信系统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二)负责随物业一体化外包项目电信系统(门禁、周界、视频监控、楼控、火灾报警、广播、会议、大屏幕等)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三)负责物业范围电信系统检维计划的编制和检修实施组织工作。(四)负责物业范围电信系统检维修界面的交出和验收。(五)负责物业范围电信系统的检查和考核工作。(六)建立健全物业范围电信系统台账及档案。第七条 设备检修部管理职责

(一)设备检修部应设置电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检修部是公司电信系统的技术管理和执行部门,负责公司电信系统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制定本单位电信系统管理细则,制定电信系统维护检修作业规程,指导和检查电信系统维护单位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IT)、综合布线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日常

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电信系统事故分析,提交事故报告,并落实整改措施,避免重复事故发生。

(四)负责公司电信系统检修计划、更新计划编制与落实,参与项目考查调研、设备选型、技术谈判、技术方案审定及协议书签订等工作。(五)负责公司电信系统设备检修的实施组织工作。

(六)协助机动设备处做好电信系统采购资源市场的建立,施工队伍的准入和招投标工作,组织编制生产、检维修所需物资材料、备件、设备采购计划。

(七)参与公司电信系统系统新技术、新产品的技术交流、培训和推广与应用。

(八)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电信系统设备台账及档案。第八条 电信系统维护单位管理职责

(一)电信系统维护单位在行政部和设备检修部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电信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检维修全面工作。

(二)协助行政部和设备检修部编制电信系统维护检修作业规程和检修计划。

(三)电信系统维护单位按时上报电信系统设备技术状况月报和季报。(四)电信系统维护单位年终进行电信系统设备统计,并做好运行总结,上报公司机动设备处。

(五)建立健全公司电信系统设备台账、档案及基础资料。

(六)电信系统维护单位的其它职责及管理内容参见相关维护和检修

合同、检维修业务手册。

第三章 电信系统业务界面划分

第九条

行政部负责随物业一体化外包项目电信系统(门禁、周界、视频监控、楼控、火灾报警、广播、会议、大屏幕等)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条

设备检修部负责电信系统专业技术管理和非物业一体化外包项目电信系统(IT、综合布线、视频会议、通讯等)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 电信系统维护单位负责各自合同范围内电信系统维护和检修全面工作。

第四章 基础管理

第十二条 行政部、设备检修部建立健全如下电信系统管理制度:(一)岗位责任制(二)岗位巡检制度。(三)维护保养制度。(四)岗位交接班制度。

第十三条 行政部、设备检修部整理归档如下电信系统管理资料:(一)工程竣工资料(包含图纸、设备清单等)。(二)技术协议。

(三)供货商随机成套资料。

(四)电信系统设备台帐和档案资料。(五)电信系统检维修作业规程及作业指导卡。(六)电信系统软件备份。

(七)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校验记录、各种工作票、故障分析报告等。(八)电信系统设备技术状况月报、季报、年报。

第十四条 如需更新或报废电信系统设备,行政部或设备检修部提出申请,由机动设备处审查、鉴定、批准。

第五章 运行与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 行政部、设备检修部根据电信系统特点制订岗位责任、岗位巡检、维护保养及岗位交接班等制度。

第十六条 设备检修维修时,设备的停用与投用前,必须办理《设备检维修工作票(申请单)》,同时进行风险识别,并按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编制安全预案后进行作业。

第十七条 系统控制的自动、手动、自控系统操作切换,复杂回路的投运及切换,控制仪器的给定操作按钮、操作员键盘、打印机的使用等由专业维护工程师负责。

第十八条 维保人员处理设备故障、调整设备需要检查在用设备、系统时,必须先办理《仪表设备工具检维修工作票》,经专业维护工程师以及设备负责人同意并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修理、调试有关设备。

第十九条 装置系统运转中,系统设备进行动作调试或试验时(可能系统停止运行或者潜在影响),必须办理工作票,经设备技术人员同意并签字,生产部主管领导和专业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必须到现场。

第二十条 由于系统设备原因造成运行系统、设备等停车的故障时,应立即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公司机动设备处。

第二十一条 维护人员每月至少对所有系统运行状况做一次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设备运行故障的及时发现

第二十二条 系统维护人员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系统运行无告警、运行正常,每周需要巡检所有运行设备一次,每月提交巡检报告。日常检修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检查或检验。

第二十三条 系统维护人员必须通过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效岗位证上岗。

第二十四条 系统维护巡检内容:检查各系统设备报警及运行情况,检查系统设备供电电源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五条 针对每套维护的系统设备指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巡检、处理、维修、保养以及紧急故障处理计划,并负责实施。

第二十六条 正常使用的系统设备,其校验周期随装置检修周期进行。每周进行一次。使用中出现故障的过程仪器设备,必须及时处理。所有故障处理、校验须填写记录和校验单。

第二十七条 所有系统控制计算机系统的工作环境要符合技术说明书中的工作环境要求。机柜室内应配备温湿度计,并按要求进行标定。定期检查机房温湿度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 各类标准器具应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定期检定,超过检定期或未经检定的标准器具禁止使用。

第二十九条 仪表、仪器的管理执行国家、股份公司、四川石化公司

计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工业视频监视系统、火灾报警监测系统及其附属单元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与维护管理。

第六章 检修管理

第三十一条 设备检修部组织编制仪表设备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经机动设备处审查批准后实施。检修作业规程是设备检修的指导性文件。

第三十二条 设备检修项目经公司机动设备处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十三条 设备设备检修要符合HSE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保证、质量监督及项目验收体系。

第三十四条 设备检修要严格按照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进行,做好记录、填写校验单,并对仪表设备联调和项目验收。

第三十五条 控制系统检修主要内容是系统除尘、系统点检和性能测试等。

(一)清洁控制主机、机柜、操作台及内部设备和卡件卫生。(二)全部风扇的清洁、除灰。

(三)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测试及调整。(四)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五)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清洁和检查。(六)模拟量I/0、数字量I/O逐点校验。(七)全部软件诊断。

(八)检查并根据需要修改应用软件。第三十六条 控制系统检修后应达到的标准

(一)停机检修后的全部硬件设备的功能及技术性能达到相应的技术要求,并通过诊断程序检查、诊断结果良好。

(二)检修或重新组态后,对系统基本功能进行调试,使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和设计指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功能运行正常,达到设计指标,人机界面工作正常。

(三)冗余设备及部件达到良好的备用状态。(四)检修记录完整、准确。

第三十七条 设备检修结束后,设备检修部要做好检修总结。

第十章 出入管理控制系统管理

第三十八条 门禁系统安装、调试后进行系统联调完毕,达到投用条件。门禁系统维护内容包括门禁日常维护、日常巡检、定期巡检等,门禁卡管理包括授权、注销、补办、删除;门禁系统出现问题包括,磁卡刷卡无效,门禁上的电控锁没有动作等等。维保人员接到报修后,应在5分钟内了解故障原因,做出故障排除方案,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对更换维修、更换的部件,做好记录,对无备件需要返厂维修的部件,应及时发往厂家维修,对维修进度进行跟踪,在保证门禁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尽快恢复。

第三十九条 石化员工门禁卡的授权必须按照授权通知单进行授权,不等擅自更改、变更员工门禁卡授权范围,授权单应保管完善和存档。

第四十条 门禁增减应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机动设备处审查,主管

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一条 门禁系统机房的重要工作场所,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齐全,机房及电缆出入口要有防水、防小动物措施。

第四十二条 门禁系统检修前、后软件必须双备份,并完好保存。第四十三条 门禁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维护应尽量做到简单易行。保证系统的维护是在线式的,不会因为部分设备的维护,而停止所有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四十四条 门禁系统完好标准

(一)系统硬件运行状态正常,无故障报警信号显示。(二)系统软件功能正常,冗余切换功能正常,通信功能正常。(三)供电电源和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包括电锁电源以及门禁控制器板供电电源。

(四)软件备份、备件和图纸资料齐全,保管完好。(五)各门禁能正常读卡和音调提示。(六)各门禁的电控锁运行正常。第四十五条 门禁系统的备件管理

(一)公司应保持有一定数量的门禁系统备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常用门禁系统备件如:电插锁、阴极锁、磁力锁、电控锁、读卡器、开关电源等应有充分的备件备份。定期检查备件数量,如需增加,需提前向行政部以及机动处提交备件申请清单。(二)设备检修部要建立控制系统备件专门台帐,应随时掌握备件的储

备情况。

(三)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

第四十六条 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无关的操作。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采用隔离措施,以防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严禁在门禁控制服务器上安装任何无关软件,并保证门禁服务器用户名密码安全可靠。

第十二章 楼宇自控系统管理

第四十七条 楼宇自控系统也称BAS系统,BAS系统应严格执行国家以下的规范:

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J116-8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4718-84“火灾报警设备专业名词术语” GBJ19-87“采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 GBJ115-87“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J93-86“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08-47-9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第四十八条 BAS系统资料主要包括:

1、中央控制室(数据中心)

2、传感器及执行调节机构

3、执行调节机构

4、现场控制器

5、AI-模拟量输入接口,6、AO-模拟量输出接口,7、DI-数字量输入接口

8、DO-数字量输出接口

9、数据传输线路

第四十九条 设备应该备份,防范于未然,每个部件,设备,子系统应有良好的完好标准,设备应定期校验,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处理,对返修的设备,做好相应记录,对维修进度进行跟踪。

第十三章 会议系统管理

第五十条 会议系统资料主要包括:投影机、话筒、音箱、功放、会议控制主机。

第五十一条 系统设备做到日常维护,定期巡检,如投影机出现投影出的图像偏色、颜色暗和话筒没声音等情况,设备维保人员应尽快处理,对需要返厂维修的,做好返厂跟踪,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第五十二条 会议系统备件管理:

(一)、公司应保持有一定数量的会议系统备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常用会议系统备件如:话筒、灯泡(投影机上部件)等。应有充分的备件备份。定期检查备件数量,如需增加,需提前向行政部以及机动处提交备件申请清单。

第五十三条 设备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设备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二)开会时,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大会正常进行,所以以上设备应定期校验,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解决。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四章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管理

第五十四条 监控系统管理对操作(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一)监控人员应全天24小时上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二)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做好使用记录。第五十五条 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维修:

(一)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查看设备是否有损伤,确定是否是自身质量问题,防患于未然。

(二)定期检查传输线路,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并更换。

(三)出现图像失真,主机不能有效的对图像切换,图像不清晰,操作键盘失灵等状况,维护人员应及时上报,并马上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如果某个监控设备老化或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影响其他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处理好以后,应记录在案。

第十五章 信息发布系统(大屏幕)管理

第五十六条 信息发布系统包含两套控制系统设备和三种显示终端。针对该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要做到:

(一)定期检查发布系统屏幕显示画面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上报,并维修。每两天巡检一次信息发布系统的显示屏幕显示器状态,确保显示器显示正常。亮度以及显示颗粒正常不失真。

(二)设备出现问题,应发出暂停信息发布的通知,维修人员应及时处理问题,需要返回厂家维修的应该做好维修记录以及送修记录,详细跟踪设备情况,尽快恢复设备运行正常。如需更换应上报行政部。

第十六章 广播系统管理

第一条 广播系统资料主要包括:音量控制开关、话筒、音箱、功放、喇叭等。

第二条 系统设备做到日常维护,定期巡检,若出现喇叭没有声音,音量开关不能设备维调节音量大小等问题维保人员应尽快处理,对需要返厂维修的,做好返厂跟踪,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第三条 会议系统备件管理:

(一)、公司应保持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系统备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常用广播系统备件如:喇叭等。应有充分的备件备份。定期检查备件数量,如需增加,需提前向行政部以及机动处提交备件申请清单。

第十七章 停车场系统管理

第一条 停车场系统资料主要包括:道闸、刷卡机箱、控制主板、LED显示屏、自动发卡机、自动收卡机、管理软件。

第二条 系统设备做到日常维护,定期巡检,若出现刷卡没有正常的语音提示、刷卡后道闸无动作等停车场日常的问题,维保人员应尽快处理,对需要返厂维修的设备,做好返厂跟踪,并做好相应的记录。第三条 公司应保持有一套停车场系统备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八章 机房管理

第一条 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第二条 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第三条 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防盗门。

第四条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物品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机房。第五条 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

第六条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第十九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机动设备处负责解释。第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录

附录1

引用文件

SH 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设计规范》。SH 3005-1999《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S 07001~07008-2004《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GB 50093-2002《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 3521-2007《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册》。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J116-8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4718-84“火灾报警设备专业名词术语” GBJ19-87“采暖通风与空调调节设计规范” GBJ115-87“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J93-86“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08-47-9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第四篇:通风系统管理规定

通风系统

目前,通风系统管理主要应从矿井巷道系统、主要通风机、井下通风设施三个方面入手进行管理,管理工作由矿总工程师领导,由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及及相关区(科)长负责。

一、巷道系统的管理

1.通风巷道系统管理工作由采(掘)副总工程师负总责,生产技术部门具体负责,每月由采(掘)副总工程师组织通风、安检、技术部门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矿通风副总参加),并同时提供回风巷、通风巷道失修率将检查情况报矿总工程师、矿长、安全矿长:

(1)主要通风巷道(总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巷)、回采巷巷道断面与设计断面的符合性及支护可靠性,若实际断面小于设计断面的2/3及支护不可靠,汇报生产矿长,由生产矿长负责安排处理,矿总工程师验收。

(2)进、回风巷道中堆积的杂物堵塞通风断面的;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系统中堆积杂物的;汇报生产矿长,由生产矿长负责安排处理,矿总工程师验收。

(3)掘进工作面系统、局部系统的构建由技术科长具体负责,矿总工程师负全责。

a.突出煤层机巷必须掘进100m后,与其相邻的辅助上山(下水道、探煤上山)方可掘进;

b.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中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封闭; c.角联风路由通风工区技术副区长进行分析并提出,由矿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

d.回采工作面局部反风系统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构建,通风区长负责管理。

二、主要通风机

1.由矿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对主要通风机的内容要求进行检查及处理(重大隐患汇报机电矿长后,由机电矿长负全责)

(1)主要通风机供电系统。

(2)主要通风机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由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由机电矿长负责;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由机电矿长组织,并把上述三种资料提供至通风工区及有关人员。

2.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机电副总、通风副总、机电区(科)长、通风区长、通风技术副区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主要通风机运转状况(负压、风量、电流、电压及工况点分析)每季分析一次,异常状况随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

三、通风设施

(1)通风设施的设置种类、位置由通风副总工程师负责;(2)主要进、回风巷的风门联锁装置及是否合用由通风区长负责;

(3)通风设施的质量由通风工区分管生产的副区长负责。(4)防突风门构筑质量由通风区长负责,通风副总监督,管理使用由使单位现场最高负责人负责。

4、其它

(1)贯通措施编写质量由采(掘)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贯通措施的现场落实由施工地点区长负责,安检科长负具体监督责任。

(2)贯通调风措施编写质量通风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贯通调风措施的现场落实由通风区长具体负责。

(3)矿井需要风量核定、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的计算由通风工区技术副区长、通风副总、总工程师三人负责。

(4)通风软件中有关通风系统部份由通风工区技术副区长具体负责。

第五篇: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规定

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规定

由于我局政务涵盖的信息量大,流程复杂,涉及的部门多,参与的人员多。为了减轻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文档整理的规范化,配合区信息中心和市劳动局的工作。我局近期将为各科室配备专用计算机并安装办公自动化系统。为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真正的与我局实际工作相结合。现定制如下规定:

1、各科室必须分配一名懂得计算机应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的专人管理办公自动化所用计算机。保证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计算机管理部反映。

2、实行专机专用。办公自动化所使用的计算机不经本机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不得运行其他程序。

3、每天各科室必须运行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便及时查看下发业务及通知,及时处理。

4、安全防范放在首位。办公自动化使用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定期升级病毒库。禁止安装外来的不明软件,禁止安装游戏。

5、不得在计算机前吸烟,防止计算机内部设备提前老化。

6、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用户名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7、计算机管理部人员在其他办公人员遇到问题时应及时予以解答,以免影响其他科室日常工作的进程。

8、计算机管理部人员应定期检查办公自动化系统服务器的运转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9、对于各科室对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意见和要求,计算机管理部人员应负责及时通知给系统开发商。使得开发商能以最快的速度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做出反馈。保证办公自动化系统更好的与我们的工作相结合。

2002/10/18 计算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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