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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20-87269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4 18:53: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安全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

为了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特制定本规程。2.0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公司各项目安全部所有警用器械的管理。3.0 职责

3.1 安全部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3.2 当班安全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4.0 程序要点 4.1 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安全部主管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账。

4.1.2对讲机只供当班的安全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项目经理同意方可使用。

4.1.3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安全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1.4对讲电池要充电 6 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 12 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试机身。

4.1.5安全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记录于《安全员日志》,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班长、主管。4.2 警棍的使用

4.2.1安全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玩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2.2 所配警棍只供安全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4.2.3 严禁将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安全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安全员日志》。4.3 手电、雨衣的使用

4.3.1 安全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已用。4.3.2 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擦试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班班长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干布擦试干净并将电池退出。

4.3.3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安全日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班长、主管。5.0 记录

《安全日志》SW-JL-041 6.0 相关支持文件

第二篇: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保安警用器械管理

标准作用规程

1.0 目的

保证警用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所以警用器械的管理。3.0 职责

3.1 保安部主管(副主管)负责警用器械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3.2 保安部内勤负责备用警用器械的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3.3 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4.0 程序要点

4.1 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 保安部主管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帐。

4.1.2 对讲机只供当值的保安员和干部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有保安部主管同意方可。4.1.3 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1.4 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磁傲视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5 干部或保安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2 警棍的使用

4.2.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眼睛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4.2.2 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4.2.3 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4.2.4 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记表》上。

4.3 催泪器、手铐的使用

4.3.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催泪器、手铐、非值班、执勤的保安员严禁佩带和使用催泪器、手铐。

4.3.2 严禁用催泪器、手铐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严禁将催泪器、手铐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 或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催泪器、手铐外出。4.3.3 所配催泪器、手铐只供保安员在执勤中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武力威胁对已抓捕的现行犯有逃脱可能的情况下使用。

4.3.4 交接班时,交接班保安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4 手电、雨衣的使用

4.4.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4.4.2 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值班长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干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4.3 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记表》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5.0 记录

6.0 相关支持性文件

《治安巡逻标准作用规程》

第三篇: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考勤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 目的规范员工工作时问、假期、打卡、签卡、请(休)假、销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工作。

2.O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含)以下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工作时间调整申请的审批。

3.2 副总经理负责各部¨经理的签卡、请(休)假、销假的审批。

3.3 人事部负责员工考勤管理的复核与监督工作。

3.4 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工作。

3.5 管理处经理负责本管理处其他员工的签卡、请销假、加班的审批上作。4.0 程序要点

4.1 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 小时,一般情况下,平均每周工作时 间不超过40 小时。

4.1.1 每日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部门员工上下班时问按以下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行政、人事、财务、品质、经营部8:30~12:00,13:00—17:30 公共事务部

保洁部

绿化部

机电部

保安部

4.1.2 员工工作时间可依据部门工作需要和季节变化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整:

a)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工作时间变更申请报人事部复核登记后,报总经理审批或人 物业管理标准化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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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部根据季节变化提出工作时问变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b)人事部将总经理审批同意的工作时间调整用通知下发到各部门并在“员工公告栏” 予以公告;

c)员工按通知的要求,调整工作与休息时间。

4.1.3 休息日:

a)一般情况下公司机关人员周六、周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能于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在其他时间轮休;

b)一般情况下当月假期当月休,因工作需要不能正常休假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员 工可申请延补休欠假;不能延补休欠假的,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 资)的200%工资报酬。

4.2 假期。

4.2.1 法定假期。

以下假期为国家法定假期,公司机关原则上安排员工休息。管理处员工因工作需 要原则上在法定假日期间不安排休息,并支付不低于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 资)的300%工资报酬。员工要求补休的,可按实际上班天数给予补休:

a)元旦:1 天(元月1 日);

b)春节:3 天(农历年初一、二、三);

c)国际劳动节:3 天(5 月1、2、3);

d)国庆节:3 天(10 月l、2、3);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4.2.2 福利假期。

a)婚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以上,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 享有有薪假期8 天。申请婚假须提前1 周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可予休息。假后须将结婚证书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

b)产假:存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90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 个星期提出,经审批后可予 休息,假后须将医院证明或出生证明影印本交人事部核实。女职工计划内怀孕4

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5 天;4 个月以上的给予流产假42 天。

c)恩恤假:员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外省员工可享有有薪 恩恤假6 天,本省员工可享有有薪恩恤假3 天。申请恩恤假须经批准,假后须将 亲属的死亡证明交人事部核实。

d)探亲假: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 年以上,夫妻分居两地(跨省)或末婚远离(跨省或 300 公里以上)父母居住的员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有薪探亲假。

e)病假:

—— 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申请,假后须将药费单、医院病休证明交人事部核 实;

—— 员工转正后,每月可享有有薪病假2 天,2 天以上病假可用当月休息抵消; —— 探亲、事假、公差时在外患病,须附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病休证明及药费单; —— 符合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有关医疗费用。

f)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用人部门须将工伤事故报告24 小时内报人事 部,并附镇级(含)以上医院住院单,由人事部按《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办理。

4.2.3 事假: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1 日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3 员工打卡。员工上班(加班)执行打卡制度,人事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请(休)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4.3.1 员工在上班(加班)时间前半小时、下班(加班)后半小时打卡为有效打卡,否则视 为无效打卡。

4.3.2 无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4.4 签卡程序。员工因公或忘记未能打卡或无效打卡必须申请签卡。

4.4.1 员工于未打卡次日前到人事部索取《签卡证明》,填写部门、姓名、卡号、未打卡 原因等项目,报部门(管理处)经理申请签卡。

4.4.2 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以下情况决定是否签卡,同意签卡后,予以签名确认《签 卡证明》;不同意签卡的按旷工或事假处理(按事假处理的,必须执行补假程序): a)因工不能打卡的,可以签卡;

b)因员工忘记打卡的,经核实后,每月 3 次以内的,可以签卡,3 次以上的不予签 卡。

4.4.3 人事部文员依据部门签署确认的《签卡证明》于3 日内在员工考勤卡上予以签卡。

4.4.4 人事部文员将当月《签卡证明》汇总存放,3 个月后予以销毁。

4.4.5 签卡权限。执行一级签卡制度:

a)管理处经理为其以下人员签卡;

b)公司部门经理为其以下员工签卡;

c)副总经理为管理处经理及公司部门经理签卡。

4.5 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一级审批制度(五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报副总经理审批)。

4.5.1 正常休假。

a)员工依据部门工作时间安排计划进行休假的,无须办理手续,由部门主管在每月月 底前将员工当月休假在考勤卡上予以注明。

b)员工因工作关系,未能在休假当日休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 需调休的,填写《请(休)假卡》报主管(经理)签准;

—— 调休不了的执行加班程序。

4.5.2 请假。员工请假5 天(含)以内的需提前l 天申请;5 天以上的按申请休假天数提前 相等的天数申请:

a)员工到人事部领取《请(休)假卡》,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门(管理处)经理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审批意见;

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休)假卡》于休假日期前交回人事部;

d)《请(休)假卡》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人事部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请假卡由人事部按部门存放;

f)《请(休)假卡》保存期限为1 年。

4.5.3 请假权限:

a)公司部门经理批准其以下员工 5 天(含)以内请假;

b)管理处经理批准管理处员工 5 天(含)以内请假;

c)副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经理、管理处经理请假;

d)员工之请假超过 5 天的,均须报副总经理复审后方可予以休假。

4.6 加班。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加班,确因工 作需要加班,必须事先办理加班手续并打卡,否则视为无效加班

4.6.1 加班原则上由部门主管(公司机关的由部门经理)提出,员工也可根据工作量向部门 主管(无主管的向部门经理)合理提出。

4.6.2 员工于加班前填写《加班单》,内容包括部门、姓名、加班时间起止、加班理由、加 班地点、加班时数及备注等栏目。

4.6.3 部门(管理处)经理审批:确因工作量过多,不能在正常工作日完成的予以批准;属 员工工作效率问题引起的加班不予审批。

4.6.4 员工当日下班前将《加班单》报人事部备案。人事部不定期抽查员工加班到岗情况。

4.6.5 《加班单》由人事部统一管理,保存期为1 年。

4.7 迟到/早退。当月迟到/早退5 分钟以内的,给了口头警告;当月迟到/早退5 分钟以 上的,每分钟扣款1 元,累计计算。

4.8 旷工。当月旷工1 天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当月旷工2 天者,给予记大过处分;连 续旷工3 天以上者,给予解聘。

4.9 考勤统计。人事部文员每月1 日起统计上月员工出勤情况,报人事部经理审核无误 后方能计算员工工资。

4.9.1 人事部文员将员工出勤情况登记在《考勤表》内,内容包括:部门、姓名、迟到、早退、休息、病假、事假、旷工、实际出勤、加班及备注等栏目,检查无误后报人 事部经理审核。

a)根据考勤卡统计迟到(分钟)、早退(分钟)、休息(由部门负责人签名)、旷工(由部 门负责人签名)等栏目。

b)根据“请(休)假卡”统计病假、事假及其他有薪假期。

c)根据“加班单”统计加班(小时)。

d)既未打卡、又无签卡、又无请假单的按旷工处理。

e)加班单须与考勤卡加班时间相符。不相符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物业管理标准化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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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晚的,以加班单为准;

—— 加班单的上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上班时间早的,以考勤卡为准;

——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晚的,以考勤卡为准;

—— 加班单的下班时间比考勤卡上的下班时间早的,以加班单为准。

4.9.2 人事部经理审核。

a)根据以下内容逐项审核“考勤表”:

—— 当月天数=休息+病假+事假+其他假期+旷工+实际出勤;

—— 有薪病假≤2 天;

—— 休息≤当月休息日天数;

—— 当休息天数≤当月休息日天数时,事假=O,病假=0,其他假期=0。

b)人事部经理审核无误后,须抽查20%员工的考勤卡及加班单与“考勤表”逐项审 核。

c)发现有不符的,返还人事部文员重新办理;审核无误的,予以签名确认后返还人事 部文员。该项审核结果将作为人事部文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4.9.3 人事部文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考勤表”计算员工工资,详见《员工工资与福利管理 标准作业规程》。

4.9.4 人事部文员将各部门当月考勤情况统计入《考勤统计表》,详见《人事月报标准作业 规程》。

5.0 记录

5.1 《加班单》。

5.2 《请(休)假卡》。

5.3 《考勤表》。

5.4 《签卡证明》。

6.O 相关支持文件

6.1 《合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 《保险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3 《人事月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第四篇: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1.0目的

规范住户报修及公共设施设备报修处理工作,保证维修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住户家庭及各类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工作。

3.0职责

3.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维修工作的组织、监督以及对公司制定的《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以外的报修内容进行收费评审。

3.2公

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具体记录报修内容,及时传达至机电维修部,并跟踪、督促维修工作按时完成。

3.3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负责报修内容的确认及维修工作。

4.0程序要点

4.1住户报修。

4.1.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在接到住户报修要求时,应立即填写《住户报修记录表》。

4.1.2管理员在3分钟内将记录的报修内容(包括:住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一式四联)相应栏目,并在两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取维修单,机电维修部领单人在《住户报修记录表》上签收,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二、三联)领回机电维修部。

4.1.3机电维修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a)如住户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要求尽快前去维修的,应安排维修人员在接单后10分钟内带齐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b)报修内容属《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项目,住户另有预约维修时间的,维修人员应按预约的维修时间到来前5分钟带好维修工具、备件到达维修现场;

c)对于不属于《维修项目收费标准》中的报修项目,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在接单后15分钟内对维修的可行性和维修费用作出评审,回复住户是否可以维修,经征得住户对维修费用的认可及同意维修后,再按上述时效和维修要求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维修。

4.1.4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轻叩门三下或轻按门铃,在有应答时,应使用标准语言:“我是管理处的维修工,这是我的工作证和您的报修单。”在住户确认无误后,说:“我可以进来维修了吗?”,在住户同意后,换上一次性鞋套进入业主家中。

4.1.5维修人员在维修时应首先对报修项目进行对比确认,不相同的,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如实填写实际的维修项目及收费标准,并向住户解释清楚。

4.1.6维修人员向住户出示收费标准、住户同意维修后开始维修;如住户不同意维修的应提醒住户考虑同意后再行报修,并及时返回机电维修部向机电维修部主管说明情况,与机电维修部主管一同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并签名确认后交还公共事务部备案。

4.1.7如果维修材料是住户提供的,维修人员应对材料质量进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合格”“不合格”“质量不佳”等)填写在备注栏内。对于验证不合格的材料,维修人员应主动提示住户使用不当材料的结果,但应注意尊重住户的选择。

4.1.8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按《维修项目收费标准》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并请住户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上签名确认。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三联)交给住户作为缴费依据。

4.1.9维修人员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二联)交回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后将《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第一联)送财务部作为计收服务费用的依据。

4.1.10对业主的家庭维修可采取月底统一结算的形式进行扣款;对租户的家庭维修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的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天),由租户到财务部交款。

4.2公共设施设备的报修处理。

4.2.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接到公共设备设施的报修信息后,应立即按《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要求填写报修内容,并在3分钟内将报修内容填人《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一式二联),在5分钟内通知机电维修部前来领单。

4.2.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第二联)交给机电维修部,机电维修部维修人员应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上签收。

4.2.3机电维修部主管按照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带齐维修工具及备件于2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4.2.4完成维修工作后,维修人员应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上注明维修有关事项。

4.2.5维修人员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第一联)交机电维修部主管签名确认后返还公共事务部作为月底统计费用的依据。

4.3费用结算。

4.3.1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于每月月底前将当月《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费用分别统计在《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的相应栏目及《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内。

4.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住户报修记录表》《住户家庭

安装/维修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附在以上表格后,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审核。审核无误后,公共事务部主管在《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内签名确认后报管理处经理审批。

4.3.3公共事务部管理员将管理处经理审批后的《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

费用统计表》报财务部:

a)财务部依据《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向业主收取有偿服务费用;

b)财务部将<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存档备案;

4.4资料保存:《住户报修记录表》《住户家庭安装/维修表》《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程通知单》由公共事务部负责保存,保存期2年;《有偿便民服务收费表》《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由财务部负责保存,保存期3年。

4.5本规程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报修记录表》。

5.2《住户家庭安装/维修单》。

5.3《公共设施设备报修记录表》。

5.4《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费用统计表》。

5.5《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维修工作通知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有偿便民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第五篇: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入住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一、目的规范业主入住管理工作,确保业主顺利入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业主入住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安排入住工作。

2、服务中心主管负责协助经理安排业主入住工作。

3、服务中心管理员负责具体办理入住手续。

4、财务部负责核收各项入住费用。

5、机电维修部负责收楼时发现的楼宇整改的跟进和水电的开通工作。

四、名词解释

入住:是指业主收到书面入住同志,并办理完相应手续。业主收到入住通知一个月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入住。

五、程序要点

1、办理入住手续的前提条件。

⑴小区(大厦)已经通过接管验收,达到入住条件。

⑵已经通过接管验收,标志是:

a)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

b)工程遗留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c)工程资料已经齐备;

d)业主档案资料已经移交完毕,产权确认工作已经结束。

⑶达到入住的条件,这里指:

[周正友]----学习专用----文集

a)小区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气、通讯、通邮、排水、排污等基本使用功能,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b)配套设施基本齐备,建成并能够使用;

c)管理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开始办公。

⑷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同委托方签订完毕《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入住的准备工作。

⑴入住资料的准备。

a)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编写和印制《业主公约》、《住户手册》、《服务指南》、《消防安全责任书》、《入住通知书》。

b)《入住通知书》的内容要求写明管理处办公地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带的资料、证件及交纳的费用明细,并附简明扼要的入住流程等。

c)印刷以下各类入住表格:

——《〈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装修申请表》;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

——《钥匙领用登记表》;

——发展商提供的《入住验房表》;

——《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入住登记表》。

⑵设计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

⑶入住时的环境布置:涉及服务标识区别的按《服务标识管理标准作业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a)区内环境:

——入口处挂横幅,内容有“欢迎您乔迁***”等,插彩旗,营造热烈的气氛;

——插指路牌,由入口处到管理处,指路牌标明“管理处”字样;

——入口处标明管理处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

b)管理处办公环境:

——挂灯笼,飘小彩带,摆放花篮、盆景,给人以隆重、喜庆的感受;

——张贴醒目的“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办理手续窗口设置要求做到“一条龙服务”,各窗口标识清楚,一目了然;

——管理人员着装整洁,精神饱满;

——办公室内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3、办理入住手续流程图:

4、发出入住通知。

⑴服务中心依据管理公司和发展商联席办公会议议定的入住时间,会同发展商联合向业主发出入住通知,内容包括:

a)《关于办理入住手续的通知》;

b)《致广大业主的慰问信》。

⑵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有关证件和资料到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规定期

限到来的前3天内,业主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服务中心管理员应再次发函或致电通知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前来办理入住手续;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服务中心应将情况向管理处经理汇报决定是否登报催办。业主办理入住手续须带以下证件:

a)《关于办理入住手续的通知》;

b)《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c)业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一寸彩照每人各两张;

d)单位购房的尚须带齐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e)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带业主委托书。

5、入住手续的办理。

⑴验证:管理员在业主前来办理入住手续时,应首先对以下证件进行检查:

a)《购房合同》原件;

b)业主的身份证原件;

c)单位购房的还须检查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d)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检查业主的委托书。

⑵检查无误后,管理员将《购房合同》原件、业主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返还业主,证件复印件及业主委托书存入业主档案。

⑶将业主提供的照片中的一张贴在《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内,另一张为业主办理《业主证》。

⑷交纳入住费用:服务中心指引业主到财务部缴纳入住费用,财务部根据收款项目开具收款收据。一般情况下,入住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a)煤气开户费:属代收代缴费用,小区无此配套项目的不予收费;

b)有线电视初装费:属代收代缴费用,小区无此配套项目的不予收费;

c)水电押金:实行抄表到户的小区不需收取,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可适当收取(深圳标准:住宅5元/㎡,办公、商业用房15元/㎡,工业用房10元/㎡);

d)装修保证金:业主可选择入住时交纳或等申请二次装修时再交纳(深圳标准:住宅20元/㎡,办公、工业厂房40元/㎡,商业用房50元/㎡);

e)装修垃圾清运费:同上;

f)管理费:以入住之日起计算当月管理费。

⑸验房收楼。

a)服务中心管理员在业主交完入住费用后带业主验房房屋,并请业主将房屋存在的问题填入《业主入住验房表》中。

b)房屋验收合格的,管理员应请业主在《业主入住验房表》中签字确认。

c)验收中发现问题,业主要求搬入或二次装修前维修的,管理处应通知发展商在一周内给予解决,并将整改结果通知管理处:

——发展商已周内未整改完毕的,管理处应将整改情况反馈给业主,并告之具体再验收时间;

——整改完毕后,由管理员通知业主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由管理处经理进行跟进,并依据物业管理公司同发展商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管理合同》中的保修条款要求发展商尽快解决。

⑹发放钥匙:

a)业主收楼无问题或要求在搬入后再行维修的,服务中心管理员应将业主房屋钥匙全部交给业主;

b)业主收楼有问题,服务中心管理员在将钥匙交给业主的同时,应留下一把大门钥匙在管理处以供维修时用;

c)业主在领取钥匙时,管理员应要求业主在《钥匙领用表》内签名确认。

⑺签署《业主公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a)管理员将《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交给业主并请业主详细阅读;

b)请业主签署《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

c)管理员将签署后的《业主公约》、《消防安全责任书》其中一份存入业主档案,另一份随其他资料交业主保存。

⑻资料发放:管理员将以下资料发给业主保存并要求业主在《资料领取清单》上签名:

a)《住户手册》;

b)《住户指南》;

c)签署后的《业主公约》;

d)签署后的《消防安全责任书》;

e)《住宅使用说明书》;

f)《住宅质量保证书》。

6、开通水电。

⑴服务中心管理员应邀请业主一起将水电表读数抄录在《业主入住验房表》中。

⑵通知机电维修部开通该业主房屋的水电。

7、业主档案管理的具体办法详见《业主档案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8、本规程作为管理处相关人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六、记录。

1、《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

2、《业主入住验房表》。

3、《钥匙领用登记表》。

4、《业主证领用登记表》。

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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