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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证调转变更委托书(5篇)
编辑:天地有情 识别码:20-56721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9 03:39: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会计从业证调转变更委托书

委托书

本人

,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现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变更(省内调转)及学历变更等事项,特委托

代办相关事宜。

Ⅰ 因工作地有变,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属地随之变更,具体变更项目为: 从

调转至

Ⅱ 本人于

****年**月**日从

(全日制本科)资料中:

全日制最高学历从高中变更为本科; 全日制最高学位变为学士学位; 全日制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变更为

; 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变更为

; 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变更为。

以上代办期限为即日起至

****年**月**日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毕业,特此申请基础日

所需资料: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受托人玲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会计从业资格证;

委托人所在单位工作证明; 双方签字委托书;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篇:会计从业调转委托书

____________财政局:

本人因在外地,不能亲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出相关手续,现委托 同志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出相关事宜,请 财政局 予以办理。

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章):_______

被委托人(签章):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会计从业调转证 明

调转证 明

××同志已被我单位聘用,同意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手续调入我单位。

单位及盖章

年月日

委托书

本人因工作调转新疆,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业务,特委托王锡兰代为办理。

对王锡兰同志现场办理提供的本人相关材料,本人可以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如出现问题,本人自行负责。

委托人:

代理人:

年月日

第四篇:会计从业证注册调转事项

一、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对于2011年3月31日前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参加基本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在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时,须先进行基本信息采集与确认。采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表1)。从事会计工作的,须在本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提供户口簿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下同)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

凡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注册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

4.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会计人员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变更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携带户口簿)

4.《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表4)

五、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

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

4.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会计从业资格跨省调转

(一)跨省调出

持证人员调往江苏省外的,应当及时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调出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

(二)跨省调入

持证人员从省外调入江苏省内的,应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跨省调出手续,并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表6)

5.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七、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书证书遗失的,可以申请补领。补证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领申请表》(表7)3.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声明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八、会计人员离岗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部门备案。备案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

九、关于委托办理

上述事项可以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但须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十、办理上述事项的相关表格可以从“南京市会计管理”网站下载

十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工作的,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不从事会计工作的,到户藉所在地(居住地或

暂住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

第五篇: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及变更须知

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及变更须知

一、调入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入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一寸蓝底彩照两张;

3.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电话、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

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

1.由调出财政部门封存在信封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转材料请勿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

2.调出省份财政部门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未参加信息采集,未经过财政内网管理平台调转的人员,不能办理档案调入;

3.档案从调转之日开始90天内有效,请尽快办理调入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调出须知

(一)所需资料

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出的人员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

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

3.2011及以后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的人员必须已换发我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完成当及以前继续教育(3月份之前调出除外);

2.调往的省份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

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变更须知

凡是我省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标明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或专业资格、单位或地址)发生变更的,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请登陆“海南省财政厅”—“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或到办理地点领取。

2.办理时间:每月10日至14日,逢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顺延。

3.办理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一楼108室

4.咨询电话:0898-66226711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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