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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干线平交道口管理制度
编辑:雾花翩跹 识别码:20-22358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20:35: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省干线平交道口管理制度

国省干线平交道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保障公路行车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说的平交道口是指因需新增与国省干线公路相交的县道、乡道、城区、民宅、企矿单位专用公路及路口、过街路段路口及国道中间隔离带开设的平交道口。

第三条:需开设平交道口的业主或者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按照规定向本辖区路政部门提交相关申请并审批后,按施工方案施工,坚决杜绝先建后批现象发生,对于违章私开道口的,辖区内路政部门有权制止其违法行为,同时按规定处以罚金并限期恢复其原貌。

第四条:县道、城区及大型厂矿专用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平交道口双向应按照GB5768.2.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中要求设置警示桩、警示标志、标线、前方路口预告牌及减速震动带,过街路段及城乡结合部还应增加设置信号灯及人行道标线。

第五条:企业厂矿、民宅等开设的平交道口除应设置警示桩、警示标牌等警告设施外还应在路口两侧设置挡墙,具体为:省道的高度不低于5砖高度,国道的高度不低于7砖 高度,水泥着面,外刷黄黑相间的警示色,其宽度均为三七墙宽度。国道企业厂矿路口宽度不得大于15米,拐弯半径不得大于4米,民宅路口不得大于10米,拐弯半径不得大于2米。

第六条:新增的平交道口要保证公路两侧边沟正常排水,根据下列情形设置相应宽度的排水涵管并定期清理管内淤泥。

边沟宽度5米内设置不少于2根直径1米的涵管,宽度10米内的不少于三根直径1.2-1.5米的涵管,宽度10米以上的应按其比例排放直径1.5米以上的涵管,或者设置符合该路段通行荷载的桥梁,在设置是还应考虑排水流向。埋设的涵管应符合安全要求,应结合路口使用年限和承重要求设计。

第七条:国省干线公路两侧过街路段新增平交道口的,应按照其路段风格进行设置并与其一致,第八条:因需改扩建或前期没有审批手续的,在改扩建前应按照此制度中要求到辖区路政管理机构进行重新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设置相关警示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

第九条:新增平交道口需砍伐公路用地内树木及花草的,还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采伐手续并交纳相应赔(补)偿费。第十条:新增平交道口在设计时要保证有效安全视距,同时还要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衡水市非公路标志》等相关规定控制该路段非公路标志的数量。

第十一条:在国道隔离带上开设平交道口,原则上不予审批,确需开设的应遵循设置合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同时还要在双向加设预告标牌和示警桩、震荡减速带等,具体按照GB5768.2.3-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

第十一条:申请人有义务与责任保证道口安全警示设施的完整与清洁,应定期对所有示警设施进修维护,对缺失的应及时补换。

第十二条:新建、(改、扩)建的国省干道,在没有验收前不受理增设平交道口行政许可的申报。

第十三条:各级路政部门应搞好本辖区路域巡查,对辖区内的平交道口应有台账记录。同时会同当地公路部门做好施工中监督及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路政人员应严格执法、定期巡查、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一经发现将按有管规定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1、许可申请项目位置填写准确。

2、平面图将半径70米公路两侧控制区内的公路设施及非公路设施、过街路段的房屋建筑等,标注清楚准确。

第二篇:国省干线公路总结

国省干线公路 大中修工程总结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的重要一年,在新时期的交通大环境下,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营造畅、安、绿、美的交通氛围,使人民群众走上放心路,按照省厅及市局的工作部署,在各级领导的正确带领下,我处全体同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大中修工程为工作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对养护工程下大力度认真管理,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完成,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所有工程均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在此对今年已完成的工作做出回顾、总结。

一、组织培训学习,强化专业技能。

为确保今年我市大中修工程质量,使大中修养护工程尽快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在年初,我处聘请从事交通事业多年的专家对各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进行了一次集体培训,各县及相关单位都积极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学员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今年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

整个招投标过程邀请市检察院、局纪检委、局招标办对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招标工作结束后,我处与各中标单位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在招标工作中,从招标到评标、开标及发放中标通知书的过程井然有序。监理招标采用一个监理公司,在优选监理队伍的前提下,不仅保证了监理工作的整体性,而且能够在管理上具备统一性,减轻建设单位管理者的工作压力。

四、项目办建设情况

五、项目目前完成情况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开工前我处组织召开的“2012年张家口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开工动员会”的要求,项目办加大力度对开工前的各项工作认真管理,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开工。截止目前,天走线、宣大高速公路连接线、张沽线、京环线,下广线、东商线、宝平线、南赤线京原支线大中修工程均已完工通车,完成

六、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今年我市大中修工程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和《桥梁涵洞施工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检测标准采用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监理。严格执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现场监督作用,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对关键工程、关键工序进行严密监控,确保今年我市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能够顺利完工。

七、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1、首先是从观念上转变,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对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的重视程度。在招标文件中对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的摊铺、碾压机械都有明确的要求,从硬件上保障了工程质量。

2、严格开工报告制度,在批复开工报告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原材料的报验单,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基层混合料的配合比的满足资质的等级实验室的批复。机械进场情况,人员履约情况等相关资料,确定满足开工条件,方可批复开工报告。

3、严格工地试验室备案制度。从实验器材和实验员的资格上都满足了相关要求。为大中修工程及时提供的各项实验的基础数据。保障了工程的质量。

4、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今年的大中修管理改变了以往的一个项目组管理全市大中修工程的传统模式,成立大中修项目办,从项目办到监理分成两个管理小组。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加强了管理力度,由于这样更加方便管理,更加有效的保障了工程质量。

5、在施工工艺要求上有比以往更加严格,今年要求各施工单位大修路段在基层施工时必须拉纵段,放线摊铺,改变了以往多年的“顺坡爬”的养护工程的传统作业方式。在中修工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在罩面前,必须做到病害处理到位,做好路面灌缝工作。并铣刨掉灌缝残留沥青,防止罩面后泛油。

八、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我们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对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员工开展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

2、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工程防汛组织机构,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图表上墙。按照质安处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检查要求对各施工单位制度建设及图表上墙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3、在工程开工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九、明年工作计划。

在以往大中修工程管理的经验下,我处将提前入手谋划好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新的一年即将来到,通过对今年工作总结,结合往年的工作经验,我处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今后我处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局下达的任务目标,养护好所辖道路,加快交通建设的发展。积极推广应用管理新模式,使我处的工程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第三篇:国省干线公路总结

国省干线公路

大中修工程总结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的重要一年,在新时期的交通大环境下,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营造畅、安、绿、美的交通氛围,使人民群众走上放心路,按照省厅及市局的工作部署,在各级领导的正确带领下,我处全体同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大中修工程为工作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对养护工程下大力度认真管理,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完成,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所有工程均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在此对今年已完成的工作做出回顾、总结。

一、组织培训学习,强化专业技能。

为确保今年我市大中修工程质量,使大中修养护工程尽快步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在年初,我处聘请从事交通事业多年的专家对各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进行了一次集体培训,各县及相关单位都积极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学员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今年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招投标情况

整个招投标过程邀请市检察院、局纪检委、局招标办对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招标工作结束后,我处与各中标单位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在招标工作中,从招标到评

标、开标及发放中标通知书的过程井然有序。监理招标采用

一个监理公司,在优选监理队伍的前提下,不仅保证了监理

工作的整体性,而且能够在管理上具备统一性,减轻建设单

位管理者的工作压力。

四、项目办建设情况

五、项目目前完成情况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开工前我处组织召开的“2012

年张家口市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开工动员会”的要求,项目办加大力度对开工前的各项工作认真管理,确保各项工

程顺利开工。截止目前,天走线、宣大高速公路连接线、张沽线、京环线,下广线、东商线、宝平线、南赤线京原支线大中修工程均已

完工通车,完成六、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今年我市大中修工程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路面

基层施工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和《桥

梁涵洞施工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工

程质量检测标准采用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标准》。建立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

监理。严格执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现场监督作用,积

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对关键工程、关键工序进行严密监控,确保今年我市大中修及桥梁加固工程能够顺利完工。

七、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1、首先是从观念上转变,改变传统观念,提高对干线

公路大中修工程的重视程度。在招标文件中对沥青混凝土路

面、基层的摊铺、碾压机械都有明确的要求,从硬件上保障

了工程质量。

2、严格开工报告制度,在批复开工报告前,要求施工

单位提供原材料的报验单,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基层混合料的配合比的满足资质的等级实验室的批复。机械进场情况,人员履约情况等相关资料,确定满足开工条件,方可批复开

工报告。

3、严格工地试验室备案制度。从实验器材和实验员的资格上都满足了相关要求。为大中修工程及时提供的各项实

验的基础数据。保障了工程的质量。

4、明确管理分工,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今年的大中修管理改变了以往的一个项目组管理全市大中修工

程的传统模式,成立大中修项目办,从项目办到监理分成两

个管理小组。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加强了管理力度,由

于这样更加方便管理,更加有效的保障了工程质量。

5、在施工工艺要求上有比以往更加严格,今年要求各

施工单位大修路段在基层施工时必须拉纵段,放线摊铺,改

变了以往多年的“顺坡爬”的养护工程的传统作业方式。在中修工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在罩面前,必须做到病害处理到

位,做好路面灌缝工作。并铣刨掉灌缝残留沥青,防止罩面

后泛油。

八、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我们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对

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员工开展了

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

2、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工程防汛组织机构,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图表上墙。按照质安处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检查要求对各施工单位制度

建设及图表上墙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

3、在工程开工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

患,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

全及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九、明年工作计划。

在以往大中修工程管理的经验下,我处将提前入手谋划

好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新的一年即将来到,通过对今年工作总结,结合往年的工作经验,我处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今后我处

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市局下达的任务目标,养护好所

辖道路,加快交通建设的发展。积极推广应用管理新模式,使我处的工程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第四篇: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为加强公路平交道口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管养的_____线_______-_________处___侧开设平交道口和甲方管养的公路_____线相接,道口宽度为____米。

二、乙方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甲方核准的道口位置、宽度进行施工。平交道口必须低于公路路面。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设置公路排水设施,保证公路排水畅通。道口必须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设置示警桩及其他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齐全醒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平交道口使用权。

三、开设、使用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公路排水、安全等设施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未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施工,或未按甲方要求设置公路排水、安全等设施的,视为违章开设平交道口,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五、乙方施工期间,不得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料或者进行其他污染、损坏、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六、乙方工程竣工后,应在竣工之日起两日内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合格的,才准许使用。

七、乙方在施工期间及结束后,必须保持公路路面、路肩清洁并设置施工标志牌。同时在施工期间,如有发生意外及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因乙方交接道口施工不当,造成公路路面损坏,乙方需按公路损坏赔偿标准给予赔偿。

九、今后如因公路拓宽、改建及公路配套设施建设需要拆 除的,乙方需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 建筑及交接道口,否则按《公路法》相关规定处罚。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在同一日签字、盖章的,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生效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公路平交道口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需在公路 线K + 米 侧处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处,道口总长 米。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之规定对乙方提出的申请进行实地核实。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同意乙方在 线K + 米 侧处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处,道口总长 米,宽 米,占用公路路肩、水沟、公路用地共计平方米。

二、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必须保证公路畅通。不得将所使用的材料放置在公路上影响公路安全、畅通。

三、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所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公路部门的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置。道口设置应与公路路面齐平,不得高于公路路面,若有违反甲方将取消对乙方的许可。

五、甲方根据《贵州省公路占利用费收项目及标准》(黔价费[2009]63号文件)第11项之规定,乙方每年应向甲方交纳公路占(利)用费:,五年共交纳公路占

(利)用费:。

六、乙方设置的平面交叉道口,应保证公路设施完好,水沟畅通。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按规定的条款和达不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造成水沟淤塞或其他公路路产损害的,甲方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如因乙方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若甲方今后因公路改建、扩建、养护需要乙方拆除时,乙方无条件自行拆除。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拆除的,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强制拆除,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今后产生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新产生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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