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销毁制度
销毁管理制度 目 的:建立不合格品销毁管理制度,规范不合格品销毁工作。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需销毁的不合格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退货产品、生产尾料、中间体、成品。
三、责 任 者:总经理、质保部经理、质量监督员、仓库保管员、生产部经理。
四、管理内容:
1、需销毁的不合格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退货产品、生产尾料、中间体、成品由物资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不合格品销毁单》(编码:RD0206200),报质保部审核、科技质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销毁。
2、《不合格品销毁单》一式二份,执行部门和质保部各一份。
3、不合格品销毁处理方法:
3.1 对报废的退回产品、原辅料、成品、中间体、生产尾料等脱去外包装后进行焚烧或深埋,深埋至少1.5米深。
3.2 对报废的退回的包装材料特别是标签、说明书、合格证、印有文字的内包装材料进行烧毁。3.3 销毁方式或地点有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必须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
4、销毁执行现场要有质保部质量监督员在现场监控,监督整个销毁过程符合要求,并由质量监督员作好销毁监督记录,存档备查。
5、销毁执行部门要建立《不合格品销毁记录》(编码:RD0601100),经质保部质量监督员审核无误后签名保存。销毁记录保存至销毁日期后三年。不合格品销毁记录 销毁 品 名 批号 规格 数量 销毁地点 销毁方法 操作步骤 销
毁
执
行
日
期
不合格品销毁单 编码:RD0206200 品 名 规 格 批 号 数 量 销毁原因 检验单号 检验单号 所在部门 填报日期 提出销毁人
销毁方法: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质保部审核意见: 质保部经理: 年 月 日 科技质量副总经理审批意见: 总经理意见:
第二篇: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销毁制度
一、认真执行档案销毁原则,坚持档案销毁标准,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的标准,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销毁。
二、档案销毁前,要经过档案销毁鉴定领导小组对其准备销毁的档案进行统一鉴定,并提出销毁意见。
三、凡是需销毁的档案,须编制销毁清单,同时要提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销毁清单永久保存。
四、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凡准备销毁的档案,经办公室领导审查后,由主管行长批准方可销毁。
五、销毁档案时,要指定两人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或泄密。销毁会计档案,还要有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对销毁的档案要在销毁清单上标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档案借阅复印制度
一、档案借阅
(一)、凡本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
(二)、利用者应在指定地点阅档,遵守档案保管和保密制度。
(三)、查阅永久保存的档案,均不得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短期保存的档案,原则上也不得借出档案室,但因需要,要经档案室负责人同意。凡借出的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永久、长期案卷要当日借、当日还,不过夜;短期案卷最迟不得超过三天。
(四)、查阅党委会议记录,须经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批准。行务会议、行长办公室会议记录须办公室主任批准,由档案员按指定内容调出,查阅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案卷。
(五)、借阅档案,不准损坏、不得任意删改、涂写、拆卷。要保证案卷完整无损。如:发现涂改、拆页等或丢失、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者,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按《中国光大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二、对外部查阅档案
(一)、凡外单位来本机关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并有正当理由方可查阅。
(二)、利用者应认真遵守本机关档案室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
(三)、利用者应在指定地点阅档,谢绝借出。
三、档案复印
(一)、查阅摘录或复印的重要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用后限期退回。
(二)、凡中共中央、国务院,省级绝密、机密和尚未公开的文件、材料,一律不得复制或翻印。
(三)、复印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掌握复印范围、数量。
第三篇:药品销毁制度
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销毁申报
经过医院药材科、财务科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过期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提交药品销毁申请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经医院上报矿相关科室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周期
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
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医院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清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并将待销毁药品分类销毁,普通药品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生物制品必须灭活处理,抗生素和化疗药品要在安全环境下破坏原最小包装后密封交专业医疗垃圾处理公司处理。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
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四篇:大学档案销毁制度
大学档案销毁制度
档案馆保管的档案,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或已经保管期满(长期保管为16——30年左右,短期保管为15年以下)的档案就应进行销毁。档案的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1.保管时间标准
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30年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档案馆对所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用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的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清册,是准备剔除销毁案卷的登记薄。同时,还应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3.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化为纸浆;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要有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销毁档案的组织领导
1.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馆承办,并将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的清册,必须经部(处)级主管领导签字,方为生效;并同档案馆形成的销毁清册一同加以妥善保管。
3.销毁清册及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必须经校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第五篇: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档案资料鉴定销毁工作由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
2、鉴定销毁小组应定期对综合档案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已满但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对不需要继续保管的档案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册,登记所销毁档案资料的时间、数量及主要内容。
4、销毁档案时,应遵循保密原则及有关规定并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销毁,参加档案销毁的人员都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严禁将档案作废纸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