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机组联锁管理制度
大型机组联锁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护好大型设备、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大型设备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维护、投运、解除的相关要求。
2.2 本制度适用于江西全鑫科技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大型设备联锁系统的管理。职责
3.1 生产车间负责仪表、电气联锁装置的管理,联锁解除和变更时的审批;
3.2 设备技术部负责大型机组等设备本体联锁管理; 3.3 生产车间负责联锁值变更的提出及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申请和确认;
3.4仪表人员负责联锁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及投用、解除的实施。管理内容
4.1 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
4.1.1 A级为厂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生产装置停车;要求投运率达到100%。
4.1.2 B级为车间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跳车;要求投运率达到98%。
4.2 联锁自保装置的维护和投运
4.2.1 生产装置和设备上的联锁自保装置必须完好,按给定值投运,不得随意解除。
4.2.2 联锁自保定值按照设计值整定校验;如需变更,由工艺人员提出数据,车间主任签字后报综合安环部审批,经生产副总批准后由仪表人员实施更改。
4.2.3 所有联锁自保装置(仪表)要有明显标志,盘装表用黄色字标明“联锁”,现场表挂牌并用黄色字标明“联锁”。
4.2.4 车间要建立全公司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各工艺车间建立本车间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
4.2.5 所有联锁自保仪表每次检修都要有校验记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仪表人员及安环部各存一份。
4.3 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
4.3.1 A级联锁自保装置原则上不允许解除,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需解除,对于车间由于检修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车间主任确认后由安环部、生产副总逐级审批,仪表人员填写解除票后方可实施;对于因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装置则由生产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安环部、生产副总批准后由电仪实施。
4.3.2 B级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对于仪表人员由于检修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生产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车间主任确认后由安环部批准备后由仪表人员解除;对于因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装置则有生产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生产主任批准后由生产车间实施;
4.3.3 在书面申请单中必须写明解除联锁的详细原因,解除时间,拟恢复时间、实际恢复时间和联锁解除期间的防范措施等;
4.3.4 因特殊原因需要立即解除联锁可先解除联锁,然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尽快给与答复,经授权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篇:装置联锁管理制度
生产装置安全联锁管理制度总则
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加强生产安全装置的维护和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系统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联锁装置及相关的DCS程序和参数。3 职责
3.1生产管理部工程师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工艺管理,并对其实现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编制生产工艺操作规程要充分体现生产装置安全联锁的内容。
3.2设施工程部负责安全联锁装置仪表及DCS程序管理,并对其满足工艺要求进行程序设计审核。
3.3EHS部负责对安全联锁装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与确认。
3.4各装置操作人员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使用,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5机电仪班组负责安全联锁装置的日常维护,并建立巡检制度。运行
4.1安全联锁装置投入运行前,必须由生产管理部、设施工程部、EHS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试验证,并做好详细记录。
4.2安全联锁装置运行中,要加强相关装置间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找相关部门处理。
4.3按照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按有关程序逐级报告。
4.4安全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等报警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4.5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有安全联锁装置运行情况的内容。变更
5.1生产现场安全联锁装置的变更,须由生产管理部提出,EHS部进行评估确认,并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
5.2安全联锁装置程序变更、联锁解除及相关设定参数更改等,必须由生产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报EHS部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并由指定的工程师负责完成,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任何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更改设定参数。维护检修
6.1建立详细的联锁台账、联锁逻辑图、联锁仪表分配图。相关部门要对安全联锁装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好防尘、防雨、防晒、防冻、防震等工作,确保安全联锁装置稳定运行。
6.2带联锁仪表需挂“联锁”警示牌,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在现场巡回检查时,尽量避免人为触动各种仪表管线、阀门、电缆等设施,以免发生以外的安全联锁事故的发生。
6.3当安全联锁相关仪表、设备、电器等发生故障需要检修时,应由检修部门填写联锁变更单提出解除相关联锁申请,报生产管理部和EHS审核批准后,先解除联锁,后进行检修。修复后必须进行测试验证,按上述4.1条执行.6.4严格遵守安全纪律,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安全联锁装置。与联锁相关的操作权限只限于工程师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相应的口令密码以不同的用户各自保管,不得泄露或授权给他人使用。
第三篇: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同成股份仪表连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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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日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护好设备、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2 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维护、投运、解除的相关要求。
2.2 本制度适用于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锁系统的管理。3 职责
3.1 生产技术科负责仪表、电气联锁装置的管理,联锁解除和变更时的审批;
3.2 装备动力科负责大型机组等设备本体联锁管理;
3.3 生产车间负责联锁值变更的提出及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申请和确认;
3.4 电仪车间负责联锁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及投用、解除的实施。4 管理内容
4.1 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
4.1.1 A级为厂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生产装置停车;要求投运率达到100%。
4.1.2 B级为车间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跳车;要求投运率达到98%。4.2 联锁自保装置的维护和投运 4.2.1 生产装置和设备上的联锁自保装置必须完好,按给定值投运,不得随意解除。
4.2.2 联锁自保定值按照设计值整定校验;如需变更,由工艺车间提出数据,工艺主任签字后报生产技术科审批,经生产副厂长批准后由电仪车间实施更改。
4.2.3 所有联锁自保装置(仪表)要有明显标志,盘装表用黄色字标明“联锁”,现场表挂牌并用黄色字标明“联锁”。
4.2.4 电仪车间要建立全公司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各工艺车间建立本车间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
4.2.5 所有联锁自保仪表每次检修都要有校验记录,一式三份,工艺车间、电仪车间及生产技术部(设备部)各存一份。4.3 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
4.3.1 A级联锁自保装置原则上不允许解除,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需解除,对于电仪车间由于检修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电仪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工艺车间确认后由装备动力科、设备副厂长逐级审批,电仪填写解除票后方可实施;对于因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装置则由工艺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生产技术科、生产副厂长批准后由电仪实施。
4.3.2 B级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对于电仪车间由于检修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电仪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工艺车间工艺主任确认后由装备动力科批准备后由电仪车间解除;对于因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装置则有工艺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生产技术科批准后由电仪车间实施;
4.3.3 在书面申请单中必须写明解除联锁的详细原因,解除时间,拟恢复时间、实际恢复时间和联锁解除期间的防范措施等;
4.3.4 因特殊原因需要立即解除联锁可先解除联锁,然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尽快给与答复,经授权后办理相关手续。
山东同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日
第四篇: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
运行装置工艺、设备(包括电气)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人身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它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着生产装置、设备及操作人员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因此要求公司各区域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及本身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才能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1.报警和联锁的分类
1.1根据联锁保护对象的不同,分为工艺联锁保护和设备(包括电气中传送带及单台设备急停装置等的)联锁保护。
1.2根据报警和联锁所对应的设备重要程度或装置工艺安全程度,可以将报警和联锁分为A类、B类二个级别:
A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B级联锁是指对安全、工艺、设备、质量有一般影响的工序控制点(值)或信号。
1.3区域管理的联锁(B 级)解除由区域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公司级管理的联锁(A级)解除由区域根据联锁类别报企管部门审核,并经企管批准后,方可实施。
当联锁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并投运。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报主管部门和区域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公司和各区域单位制定相应的分类管理办法,制度中必须写明分类原则、审批权限及分类统计一览表。包括分类登记规定,修改、增减、解除或停用(注销)审批规定等。2.报警和联锁值的确定
各区域要将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的技术指标、使用和操作要求编入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装置中工艺报警、联锁值的确定和修改,应参照工艺技术文件中有关指标进行组态和修改,凡是有工艺联锁值的装置必须在联锁动作前设定报警值,并要确保系统设定参数与工艺技术文本规定数值的一致性。3.报警和联锁的投运、更改和检查
3.1有报警和联锁的生产装置及设备,根据联锁的不同条件和要求,开车时逐步投入,开车正常后,必须全部投运。投运前先调试好,做到声光报警明显响亮,联锁动作试验良好,并由操作和仪表(或电气)人员书面确认方可投运。
3.2装置在开停车过程中按岗位操作法进行的联锁投用和解除应填写工作票,正常条件下,所有设计的报警、联锁设施应全部投运。3.3由于报警或联锁相关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修改或摘除报警、联锁时,应办理报警、联锁增加、修改、停用、临停申请表,申请表中要写清内容、原因、符合规定的报审批人员、对安全和环保可能的影响等内容,经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执行。经批准停用或临停的报警或联锁设施必须有明确的停用时间与计划恢复投用时间。停用期间要有明确、可靠的技术措施,以保证生产与设备的安全;对于因各种原因(除正常开停车)停用的联锁需要恢复投用时也需办理相关(一般同停用手续)的申请手续后才能实施。
3.4对于确实由于工艺升级、装备改变等原因不适合投用的联锁,应办理联锁注销手续,经严格审批后执行。
3.5新建或改扩建装置在投用前必须由工艺、仪表(或电气)等相关专业人员对报警联锁进行仔细确认、校验和调试,并保留逻辑原理图及相关原始记录,在装置试车前对所有联锁建立技术档案,做到一套一卡。
3.6报警和联锁的执行情况区域要作为工艺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要有检查记录、整改要求、考核建议等方面的内容。4.报警和联锁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4.1报警和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定期检查、校验,保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报警和联锁装置的校验周期与装置检修周期同步,部分可局部停车(或可不停车)的装置应缩短维护和保养的间隔,并做好相应记录。
4.2装置停车检修后开车,必须先进行模拟调试,并由生产单元与检修(保养)人员共同进行联锁和报警确认并作书面记录。4.3在装置运行时,如需切除联锁进行检修,由检修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联锁临停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执行检修。检修完成后需进行模拟调试,确认后才能投用。如装置在运行中而无法调试,则须由检修部门、联锁使用部门联合对组态软件书面确认无误后,才能投用。5.附则
《公司联锁一览表》
《联锁解除和摘除申请表》 《联锁设定值修改申请表》
《联锁解除统计台帐》
第五篇:仪表联锁报警管理制度
内蒙古韩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厂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以下简称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持安全联锁系统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安全运行,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安全联锁系统的设备管理:
1、安全联锁系统的增置、停用、拆除、投用和设定值的修改,由厂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审批。仪电维修车间(或相应部门)执行上述工作,并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与维修。
2、安全联锁系统必须从严管理,并定期强制检定。
二、安全联锁系统的定期检查试验和运行
1、报警系统投用前要进行全面检查试验,包括: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声光信号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报警声:光讯号的检查试验由仪表维修人员和工艺操作人员负责,仪表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工艺操作人员每班接班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仪表维修人员处理。
3、生产装置工艺操作人员发现某一参数报警时,应及时检查,经确认原因后,方可复位。若工艺参数超过设定值,工艺操作人员必须及时调整,若怀疑是仪表误报警,工艺操作人员要提出依据,并书面提请仪表维修人员共同检查确认,确属报警系统当班处理不完,应向生产车间和厂领导汇报。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4、报警系统的声、光信号不得长鸣、长亮,更不允许随意切断音响报警系统。
5、各装置及其它辅助设施开车前(包括停产大检修开车和非正常停车检修开车)仪表维修车间配合生产车间系统地对安全联锁回路进行模拟试验与回路联校。检查各参数设定值是否准确,联锁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并认真做好记录。
6、因特殊情况或不具备条件,而不能在开车前对安全联锁回路进行检查和联校时,一般安全联锁回路要根据情况由总工或生产车间负责人审批。
三、安全联锁系统的投用
凡设备大检修后或部分设备停机需重新投用的安全联锁系统,由工艺操作人员操作,仪表、电气人员配合。
四、在设备运行状态下,安全联锁系统的停用,暂时旁路与维修,必须由工艺人员
内蒙古韩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进行审批,具体规定如下:
1、由于工艺及设备原因需停用或暂时旁路安全联锁系统,若当班即可恢复者,由工艺人员办理安全联锁工作票,写明停用安全联锁位号、停用时间、工作内容及安全联锁停用时间内的安全措施,经工艺岗位操作人员签字,工艺值班长审批后交仪表维修部门执行。
2、由于仪表原因需停用或暂时旁路安全联锁系统,由仪表维修部门办理安全联锁工作票。写明停用安全联锁位号,停用时间,工作内容及安全措施,若当班即可恢复,由工艺值班长审批,并经工艺岗位操作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工作。
3、上述两项需停用或暂时旁路的安全联锁系统当班不能恢复者,需经生产车问副主任(或主任)审批,停用一天以上应向技术部汇报,停用三天以上者需经厂总经理审批。
4、特殊紧急情况处理可由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或值班长与仪表维修工直接联系处理,但应及时上报车间和补办安全联锁工作票。
5、凡停用、暂时旁路、或正在检查、校验,维修中的安全联锁系统要贴(挂)特殊标记,指定人员监护,并及时通知岗位有关人员注意,以避免工作上的失误。
6、安全联锁系统的检查。维修,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必须有两名以上的仪表维修工人参加,在对照安全联锁回路图等有关图纸、资料,经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以免造成误动作停车或引起事故。
五、安全联锁系统的停产大检修:生产装置停产大检修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全部仪表、插件、附件及执行机构必须进行检修,各种开关,继电器等元件要进行清扫、检查和试验,对各接点、焊点进行清洗、紧固,从现场一次元件到执行机构都要进行模拟试验和绝缘检查,各种开关、保险丝必须符六有关技术要求。
内蒙古韩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仪表联锁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艺控制仪表联锁(引起生产线停车的联锁点)的管理,保证工艺控制联锁装置的完好率,减少仪表联锁故障停车率,达到安全生产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工艺仪表联锁装置的各类仪器、仪表的维护、检修、校验档案,并按照工艺、电气、仪表的分工,明确各自职责。
二、加强联锁装置的巡回检查,同时做好巡检记录,发生异常及时通知维护单位。
2.1联锁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2.1.1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联锁仪表的测量精度,灵敏好用,控制平衡,不断提高联锁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1.2相关人员应对在用联锁仪表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负责保持联锁仪表的清洁、防护(包括防止雨淋、酸碱腐蚀、防晒和防冻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1.3 所有参与联锁的各类仪表按照检定周期安排定期校验。
2.1.4 有关联锁一次仪表的报废和更新,按照仪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车间提出申请,报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2.1.5生产技术部应组织工艺、电气、仪表每季度对联锁装置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2.2解投仪表联锁要求
仪表联锁保护的解投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确因工艺、设备或操作维护等原因,需临时退出仪表联锁保护时,必须办理解投联锁工作票(见附表),严格执行解投程序。
2.2.1由于工艺、设备原因需要暂时退出联锁保护运行时,由使用车间负责办理解投联锁工作票,报技术部部长批准后当班值长确认现场具备条件后,操作员执行解除联锁装置,检修完毕由值长检查确认合格并做好投运准备后,由当班操作员投运联锁装置,完成后在解投联锁工作票上记录仪表联锁恢复情况。2.2.2由于仪表检修原因需暂时退出联锁保护运行的情况,由仪表工办理解投联锁工作票,所在车间负责人签字后,技术部部长批准,由当班操作值长确认现场具备条件后操作员执行解除联锁装置,检修完毕由值长检查确认合格并做好投运准备后,由当班操作员投运联锁装置,完成后在解投联锁工作票上记录联锁恢复情况。
2.2.3夜间或节假日期间需临时退出仪表联锁保护时,由当班值长签字实施。事后应及时补办解投联锁票。
2.2.4解除联锁时间超过3天需要分厂提出申请报告,由生产副总批准后生效。2.2.5检修完成恢复正常后,此票交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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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工艺联锁的修改 2.3 工艺联锁程序的修改
2.3.1提出人写出修改申请,经生产技术部审核同意后,由仪表人员负责实施。2.3.2修改完成后,由仪表人员调试,使用单位及生产技术部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投用。
2.3.3报警及联锁设定值的变更,提出人写出修改申请,经生产技术部审核同意后,由仪表人员负责实施,并由生产技术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