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加快建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意义重大
加快建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意义重大
——访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黄守宏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权威解读《决定》(2)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是新阶段我们党为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对于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具有重大意义。”近日,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者之
一、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黄守宏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决定》抓住了当前影响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黄守宏指出,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总体服务水平较低,服务内容比较单一,服务管理不够规范,特别是农业技术、信息、金融和保险服务缺乏,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他说,这些年来,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分”的方面做得相对较好,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在“统”的方面做得相对不足,农民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着许多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合算的事,特别是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这方面的问题更加突出。通过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双层经营中“统”的功能,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有利于促进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
我国有2.5亿农户,户均土地规模不足半公顷,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属于超小规模经营。由于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生产标准化水平低,产品交易成本高,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农民在市场的迅速变动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中遭受很大损失。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生产经营服务。”黄守宏说,只有这样,才能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经营变为千家万户相互联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经营,实现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大幅度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黄守宏指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一方面,服务社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本身就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应有之义;另一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可以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之中,不断提高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可以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不断推进农业生产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为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健全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
《决定》提出,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这一重大决策,明确了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方向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对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黄守宏指出,提供农业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自20世纪50年代起,我国相继在县乡建立了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以技术推广为主的事业单位,对促进农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这些事业单位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些地方在乡镇机构改革中,片面强调减人减事减支,农业技术推广等服务机构被简单地撤并,专业人员被大量分流或安排从事其他工作,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受到削弱。
“目前,农业公益性服务特别是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相当薄弱,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黄守宏说,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和基础是乡镇和村两级。
他指出,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人民政权,政府的农业公共服务主要是靠乡镇一级组织实施。而村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线,为确保各项农业公共服务进村入户,有必要建立村级服务站点。
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考虑到我国乡镇和村数量众多,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及村级服务站点建设任务繁重,黄守宏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应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并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把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作为深化乡镇机构的重要任务。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精简乡镇其他机构和人员的同时,健全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充实农业公共服务人员,切实增强为农服务功能。
二要合理设置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不能简单地恢复过去的“七站八所”,而是要根据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和当地农业生产的特点、支柱产业的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地科学设置。既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设立服务机构,也可以跨乡镇设立区域性服务机构;既可以设立单项服务机构,也可以设立综合性服务机构。
三要创新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既要改革用人制度,把具有服务意识、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选拔到农业公共服务岗位上来;还要完善考评制度,将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和为农民服务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让农民评价,并将农民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更要改革分配制度,将服务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挂钩,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要保障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经费。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对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财政投入。地方各级财政对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所需要经费要予以保证,并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对重大农业技术项目推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推广工作予以适当补助。
五要逐步推进村级服务站点建设。现在不少地方行政村设立了动物防疫员、农业技术员、公共卫生员等村级公益服务员。另外,从今年起,中央财政已经对每村一名动物防疫员每年给予1000元的补助。在此基础上,可以逐步建设村级服务站点,承担农业公共服务和村级公益事务。
黄守宏指出,当前,我国农村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繁重任务。要按照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不断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黄守宏,经济学博士。1989年从农业部调到国务院研究室农村司,1997年后任该司副司长、司长,现任国务院研究室党组成员。多次参加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的起草工作,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等。
第二篇:如何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如何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不仅需要培育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以拓展经营形式,更需要建立一套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支撑。因此,加快建立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应有之义。
为什么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早在199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指出,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一项伟大事业,对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健全双层经营体制,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小康目标,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时至今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新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之配套:
一是因为在家庭经营规模较小,农业劳动力又呈现低质化、老龄化、妇女化的趋势的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二是因为在农业市场化、国家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农业服务供给既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又存在政府失灵问题,建立适应农业新阶段特征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三是因为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必然要求一个覆盖全程、形式多样、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来支撑。
建立什么样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全国各地在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来看,各种创新模式也不断涌现,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供给主体、服务性质和服务内容的差异,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应呈现如下架构:
(一)根据供给主体分类
实践表明,目前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明显的主要有七类供给主体:一是依托政府涉农部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农口以外部门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三是村集体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五是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六是不同民间服务主体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七是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根据服务性质分类
从上述各供给主体的经济和社会特征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必然具有公益性服务主体与经营性服务主体相结合的特征。这也符合农业服务供给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并存的特点:政府失灵的地方,用经营性服务来补充;市场失灵的地方,用公益性服务来补充。此外,由于一些经营性服务也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公益性支持,所以具有半经营半公益的性质,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根据服务内容分类
从供给方来看,不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所提供的农业服务有所不同。就种植业而言:政府起着较大作用的服务项目为提供水利设施服务;村集体是提供水利设施服务、灌溉服务;合作组织是农产品储存、打药技术指导;龙头企业是收购与销售服务、加工、包装和运输服务;科研单位是购买农药、良种和化肥的服务。就畜牧业而言:政府在养殖业各环节单项服务的提供中占比重较大的是畜禽防疫、饲养技术;村集体是畜禽产品的运输和加工服务;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是饲养技术的提供、畜禽的销售、畜禽的治病及优良种畜禽提供等。
从农户需求角度来看,研究发现农户对综合性社会化服务需求率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为:技术信息、价格信息、政策法律信息、信用等级证明、贷款担保、介绍贷款渠道、组织集体贷款和组织外出打工。农户对种植业单项社会化服务需求的顺序分别为:购买化肥、购买良种、购买农药、灌溉服务、收购与销售服务、水利设施提供服务、购买农机、机耕服务、播种服务、打药的技术指导服务、施肥服务、租用农机、大宗农作物收割服务、农作物采摘服务、大宗农作物脱粒服务、农机修理、运输、农产品包装服务、农产品储存服务、农产品加工服务。农户对养殖业单项社会化服务需求顺序分别为:畜禽防疫、畜禽治病、畜禽销售、饲养技术、优良种畜禽提供、饲料供应服务、屠宰服务、畜禽产品运输和加工服务。
可见,无论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供给方还是需求方,都有着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之分,所以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时要注意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的协调发展。
十八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新时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就是要按照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主体、多样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将有利于强化农业双层经营中“统”的功能,为农民生产经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生产经营变为相互联结、共同行动的合作生产、联合经营,实现小规模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我国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具体的,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是制度建设。制度建设要围绕十八大提出的“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展开,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生产性服务、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制度优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主体建设。就政府主体而言,要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提高人员素质,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其中,县级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是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之一。无论是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管理体制创新,还是乡镇农业服务机构健全、村级服务点建立、高素质农技推广人才队伍的培养,都需要在县级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同时,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此外,还要认识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两个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的发展会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配套;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配套反过来又会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
三是市场建设。市场机制是除政府之外的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力量。为此,一要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加快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建设,建设以绿色农副产品物流交易中心为龙头的农副产品流通网络,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在农村流通现代化中的作用;二要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完善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减免运销环节收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三要保障农用生产资料供应,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
第三篇: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运行机制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运行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形势下,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成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紧迫任务。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织结构与框架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织结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由农业部门和各涉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组成。
农业部门: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农业行政部门。
涉及农业的部门:包括科技、教育、发改、财政、金融、商务、工商、税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工业与信息化、广电、交通、电力、环境保护、动植物检疫、食品与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框架农业社会化服务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多个领域。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由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农业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体系、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八个方面构成。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
由于组成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各个子系统的组织结构、职能和服务内容不同,其运行机制也有所区别。
公益性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党中央把农业摆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背景下,农业科技服务的公益性特征,使之成为各部门服务农业的重点领域。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既有相对独立的农业科研体系、农业教育体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同时又融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各个领域。由于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业务分别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主管,各部门关心支持农业,对于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也出现了各部门自成体系、重复建设、资源利用不合理的问题,需要加强农科教结合、产学研结合,充分发挥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农业科技服务中的组织领导作用,科技教育单位的科技支撑作用。
分层次管理的农业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一是主要由政府或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大中型项目,如乡村公路、电力、大中型水利设施、渔港等与农业相关的基础设施,由相关行业部门直接管理或政府委托有关单位维护管理和服务,列入财政预算支撑运行;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项目,一般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二是小型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以租赁、承包经营为主。如小型水库、排灌站、渠道管理维护、大型农机具等农业设施,一般是政府出资,或政府出资与农民投工、出资相结合兴建或购置,具有公益性性质。这些设施不由管理者实行有偿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监督管理。三是分散到户的农业基础设施,实行自主经营管理,有偿服务。如国家补贴购置的农机具、农村沼气设施、农业设施设备等,由使用者自行管理,企业或各种服务组织提供有偿服务,政府部门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村集体可建立服务站点,为农业基础设施提供有偿服务。
政府扶持的经营性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化服务,除公益性科技服务外,耕地、播种、灌溉、防治病虫害、收割等大量的生产服务是通过市场化运作完成。这些市场化生产服务,也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帮助。如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帮助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服务的组织规模和效益等等。
政事分设的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体系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政策、行政监管和宏观指导等职能,把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农村产权交易、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等业务性工作,由事业单位或企业承担。
市场化为主的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立新型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就要增加农村商品流通的渠道,发挥农业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户的带动作用,并增强农户与经销商谈判的能力和在市场交易中的话语权,提高整个体系的活力和效率。
金融机构为主体信用合作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银行资金实力雄厚,重点发放额度较大的项目贷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融资比较困难,资金实力不强,重点经营小额贷款;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重点为合作社成员解决小额资金互助问题。通过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分工和合作,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社会化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呈现出农村信息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手段现代化、服务渠道社会化的趋势。农业生产技术信息、国家政策信息、农产品供求和价格信息等的选择性获取,正在从单纯的被动接受型,向手机、网络互动型转变。
政府主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农产品质量服务体系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参与管理、认证、检测等社会化服务,实行委托制度或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和快速处理并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全方位构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服务体系。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农业基础和维护农民利益作为出发点,从建设现代农业的全局出发做好这项工作。
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定位,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农业社会化服务既不能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什么都“统”的办法,也不能把政府应尽的责任推给企业和社会,真正把“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落到实处。
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加强部门协调和监督检查农业部门要努力打破部门、地域、行业、单位界限,不争部门权力,不搞部门利益,只要是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利、对广大农民有利的事,都要主动入位、主动配合、主动尽责、主动落实,联合集合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三农”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既需要明晰部门职责,也需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以及相关业务、技术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整合公共资源,提高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把权力与责任紧密联系起来,实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把权力当作责任。
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和经营自主权我国农村改革的许多经验是由农民创造的,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同样需要挖掘和提高来自基层的实践成果,对基层的探索要尊重农民的利益和创造精神。
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不要认为政府扶持的项目有关部门就可以代替农民做主。要遇事换位思考,属于农民自己决定的事情,政府不要包办代替,让农民自己做主,切实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
(作者单位: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第四篇: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黄锡富
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由社会上各类服务机构为农业生产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综合配套服务。目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在不少方面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这就抓住了当前影响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对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农业生产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的高低,而农业专业化和规模化又决定着农业竞争能力的高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成了农村经济运行的主要方式。这种生产经营方式虽然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但生产规模小、生产标准化水平低、产品交易成本高、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把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纳入社会大生产的轨道,实现与大市场相衔接,最好办法就是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践表明,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能够大幅度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分散的一家一户式的经营状态不利于科技投入、农业科技产业化的实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导,各种农业生产要素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形成适度规模化生产。同时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具有管理民主的特点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从而避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打破所有制、行政区划和行业的界限,在最大范围内整合生产要素,实现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设施等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聚合分散的农村生产力,使农业和农村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但农业特别是粮食种植业的比较效益低,严重制约农业生产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既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更要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贮藏、运输业,实现农副产品的转化增值,使农业发展成为高效益的产业。这有赖于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生产经营中,不断提高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为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从我区的情况看,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应把握以下方面:
一、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区各地自然条件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有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根据当地的条件、需要和可能,由点到面,由低水平服务到高水平服务,由单项服务到综合服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应从农民最需要、对生产发展作用最大的单项服务起步,逐步向多项服务、系列化服务发展,重点放在较为薄弱的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产前、产后的流通服务上。同时,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二、创新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农业服务体系
建立和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保证我区农业上新台阶的重大举措,是农业专业化、产业化的必然选择。要加快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健全县(市)农技推广中心和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推行村级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起“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机制。加快完善植物保护体系,形成以省级为中心、县级为骨干的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体系。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快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农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加快完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涉农部门之间农业基础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形成服务便捷、功能完善的农业网站体系。
三、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涉及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各地在探索和建设服务体系中,必须注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或由经济技术部门牵头,实行种养加结合、贸工农一体化,以供销社和商业部门为依托,实行农商合作;或通过简政放权强化乡镇服务功能,组建系列化、多功能的综合服务组织;或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服务范围,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的单项服务组织;或把科技推广作为突破口,实行由政府组织、科技为主、物资配套的“政、技、物”三结合的集团承包;或把培育市场作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农村集贸市场,逐步形成以专业市场为龙头,以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为依托的流通服务体系。总之,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及农业生产发展的服务形式都应大力鼓励和支持其发展。
四、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是提升农村经济整体效益的有效途径。而农业产业化需要有龙头企业的牵引,要把龙头企业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来建设。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完善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逐步增加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和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集中力量培育优势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使龙头企业与农民实现双赢。
五、加强农业市场体系建设
农业市场体系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和发展各种专业和批发市场。完善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体系,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形成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降低交易成本。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形成辐射力强的市场网络。支持农村流通企业建设高质量配送中心,增加配送品种,扩大配送范围,提高配送效率。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第五篇: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我市“三农”发展的实践看,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更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选择。本课题试图在深入调查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发展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的发展。
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重大
(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任务。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逐步确立形成的被证明了是行之有效的我国农村现行的基本经营制度。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显现出难以采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吸纳新装备的弊端,也无力搞好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更无法避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从土地经营来看,我市规模化经营比例偏低,到202_ 1 年底,共流转土地73.14万亩,仅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0%,全市仍有近70%的土地在实行单家独户式的小规模经营。如何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分散的小农家庭经营如何实现规模效益?传统农业如何走上现代化道路?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要实现这“两个转变”,就必须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一家一户小生产从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束缚中解放出来,享受社会化服务提供的现代物质装备、先进科技、先进管理方式带来的好处,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自身擅长的某个生产经营环节中去;再造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双层经营机制,促进统一经营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发展,进而丰富新时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
(二)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集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市场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层次、复合型的产业体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工业大量转移。同时,农业内部分工分业加速,与二、三产业的结合更加紧密,工业化、城市化的理念、方式广泛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加工、流通、营销等各个环 2 节。在高度分工分业的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都为另外一个或多个环节提供支持服务,要求各环节之间紧密协作。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分工协作度不高,仍以生产经营主体自我服务为主,农业信息和流通服务不足,农产品滞销事件时有发生;农业产业体系较为脆弱,要素市场化滞后于产品市场化,要素市场(包括物质资源投入、劳动力投入、管理要素投入、中间环节外包)的不完全竞争与产品市场的完全竞争很不相适应。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服务业不发达所致。只有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才能提供专有所长的的各类服务,才能不断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拓展农业产业领域,提升农业产业 竞争力。
(三)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初步构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202_年4月,被列为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后,我市启动实施以优化土地使用制度为核心的“十改联动”,深入推进了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着力把嘉兴建设成为体制机制较活、统筹水平较高、带动作用较强的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加速推进,目前,全市农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已降至5%,8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实现了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全市只有不到6%的农民完全依赖并 3 从事于农业,“农民二代不再是农民”、“老人农业现象”日益显现。与此同时,我市城市化水平仅为50%多,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农村“松、散、脏、乱、差”现象仍较突出,新农村建设、农村道路、供水、供电等等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较高。加上土地使用制度、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束缚,农业小规模兼业经营、比较效益不高,土地分散经营、产出率低,农村宅基地闲臵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破解,严重影响了嘉兴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新社区建设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已成为制约城乡一体化的突出瓶颈。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助于把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 来,加快农村集聚步伐,促进“两新”工程建设。
(四)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稳定粮食生产,推进产业转型、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农业经济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农业产业在改造提升中得到巩固创新发展,粮经比例达到了60:40,产业效益显著提高。粮食生产保持稳定,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市;主导产业蓬勃发展,基本形成了蔬菜、果品、畜牧、水产、蚕桑、食用菌、花卉苗木七大主导产业;产业功能不断拓展,农业的生产、生活、文化、旅游等功能得到较好发挥;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产业,不断提升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农民收入连续8年位居全省首位。但是,农民缺技术、缺信息、缺资金的情况还 4 比较明显,农业打品牌、拓市场的能力还比较脆弱,农业效益总体偏低、农民持续普遍增收越来越困难。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加快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解决产供销各个环节效益低下的矛盾,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服务保障。
(五)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中心,以发展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为主线,以“五个一百”示范工程建设为主平台,以精品精致为取向,以生态高效为目标,积极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体系、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经济转型升级,是我市“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的总目标。随着现代农业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需要运用更具体的经济手段来指导农村经济工作。而政府的指导行为,是要以指导性的政策意见和经济手段为主对农业生产进行间接调控,而非采用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力量进行直接干预和大包大揽,这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也是加快构建现代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当前,政府管理农业效率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到位,政府要经常直接面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导 致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中经常出现“越位”或者“缺位”现象。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助于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在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抓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合作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发 5 展,使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最大作用,为农民提供直接、有效的服务,保证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我市以农业服务提升行动为抓手,健全服务组织,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机制,发展服务产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日益加强。初步形成了公益性、合作型、市场化,分工协作、多位一体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了农技推广和公共服务体系。建成以市级农技推广组织为龙头、县级农技推广组织为重点、乡镇农技推广组织为骨干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在农业科技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中发挥了主力军和主渠道作用。全市现有农技推广机构200个,其中市级4个、县级77个、镇(街道)119个,共有农技推广人员1643人。共建县级“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机构28个,服务人员699人;建立乡镇“三位一体”综合站62个,服务人员907人;新建村级“三位一体”农业公共服务站点837个,服务人员2863人;建设科技示范户6679个,乡土人才19060人。全市7个县(市、区)已全面完成责任农技推广制度建设,已聘任首席专家79人,聘任农技指导员387人;全市66个镇(街道),全部完成了责任农技制度建设,共聘任责任农技员1027人。二是培育壮大了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亿千”龙头工程和“百个农业龙头示范企业”建设工程,引导和鼓励 6 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外资嫁接、品牌打造等途径,做优主业,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增强带动能力。全市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近50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199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26家,年销售额超亿元的龙头企业有35家。许多企业建立了研发或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订单、指导、合同等方式,带动广大农户和生产基地加强良种、技术推广和标准化生产。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工程和“百个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引导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积极探索土地折价入股建社等新途径,并示范带动广大社员和周边农户,促进先进技术推广运用。全市带动力较强的合作组织总数达到731家,带动农户占农业生产户数的61.5%,其中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88家,产值超千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64家。健全村级组织,全市89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产生组织机构,承担农业农村生产发展与服务职责。农民的合作化服务在农业生产经营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主体性作用。三是组建发展了专业协会和专业队伍。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农村专业协会(包括行业协会)200多个,参会人数12万多人。已建立市、县二级农技推广基金会8个,基金总额1000万元以上,每年投入农业科技项目资金达100万元以上。已形成由10728名村级农技员、10175名农业科技示范户和2.3 万农村种养大户组成的农 7 民科技队伍,各类市场化的服务在建立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推广和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内涵不断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已初步形成了包含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金融保险等的全方位 服务,触及了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
1.加强农技推广力度,农业生产服务有大发展。一是大力开展农业“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十一五”期间,全市引进农作物新品种3000多个次,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推广水稻直播技术、单晚五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形成种养结合、生态养殖、稻鸭共育、“猪--沼--作物”等一批农作新模式;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0.3%。二是大力开展全程农业生产服务。推广生产环节的“田保姆式”、“全托式”服务模式,全程代理农民作业,实施统一品种布局、统一栽培管理、统一植保防治、统一机械施肥、统一机耕机收,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服务领域逐步向品牌营销、产品加工等领域扩展,服务更加广泛,功能日益拓展。三是全面加强农民培训。围绕“培训农民、提高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开展大规模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农民科技素质和就业竞争力。202_年以来,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33.71万人次,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8.87万人,实现转移就业6.81万人。四是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制定各类农业标准385项,初步 8 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县地方标准相配套,环境标准、产品标准、技术规程相衔接的农业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实施,建立标准化基地180多个,面积120多万亩,通过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40个。加强质量认证,建设无公害基地110万亩,绿色食品200多个,有机食品47个,农产品品牌202_多件,省级以上名牌、著名商标60多个,数量和规模位居省内前列。
2.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水平有新提升。一是严格动物疫病防控。建立防控指挥机构,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的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建立防控责任制度,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建立防控工作计划,确定防控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网格式体系。二是严格植物疫情防控。构建严密的有害生物疫情监测网络,落实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方案,确定重点阻截对象,设立疫情监测点69个,采用GPS全球定位系统进行定位,由专职植检员负责,定期观察记录涉及粮食、建立档案,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阻截、早扑灭”。三是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立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初步建立了系统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源头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制定《嘉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源头监管责任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监测通报制、公示公告制、9 工作奖惩制等制度,落实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初步形成以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涵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各次农产品质量抽检中,合格率一直在全省保持较高水平。
3、强化市场信息发布,农产品流通工作有新发展。一是强化农业信息服务。发挥农业门户网站和农民信箱的主平台作用,提供政策信息、市场动态、行业发展趋势等宏观、全面、权威信息服务农业生产。全市农民信箱注册用户达22.3万户,建立农技部门、涉农企业、种养大户等7大类21个专业通讯录,收录主体15665家。累计发布买卖信息29.7万条,公共信息9.6万条。仅202_年,农民信箱网上农产品交易额1.7亿元,日均成交额46.6万元,成为“永不落幕”的农博会。此外,《农村信息报》、《嘉兴日报》“新农村”版、《农经之声》、《阿秀嫂说三农》、《走读新农村》等,已成为发布农业政策、技术、市场、生产等信息的主渠道。二是强化应急信息管理。建成启用农业应急指挥视频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动物防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农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粮油综合信息服务、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与市移动公司合作开发“IVR”系统,123位农技专家通过手机坐诊,随时随地“有问必答”。三是强化农产品流通领域建设。建成嘉兴水果市场、嘉兴蔬菜批发交易市场为龙头的农产品集散、批发市场体系。据统计,202_年,水果市场累计 10 销售农产品(果品)119万吨,实现交易额58.6亿元;蔬菜批发市场累计销售蔬菜50多万吨,实现交易额超20亿元。建立嘉兴市农产品展销配送有限公司,开设“天天农展会”门店,构筑了本地优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为区域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营造了平台。此外,通过横向联合合作,建立了杭州浙江农博中心嘉兴展示展销厅、上海西郊嘉兴农产品直销中心等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
4、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支农惠农力度有新加强。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金融支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营造金融支农政策环境。加大对农业贷款的支持力度,截至202_年6月末,全市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73.2亿元,同比增长39.2%,农户贷款225.7亿元。针对农业发展中的各类金融需求,创新融资产品,如嘉兴银行的“苗木抵押贷款”,平湖合作银行的“金土地抵押专项贷款”、海盐联社的“农钻通贷款”,桐乡联社的“助业通贷款”等,有效解决了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需求。开展信用镇、村、户评定,截至202_年6月底,已评定信用户256714户,占全市总农户数的39.31%;信用村489个,占全市总村数的57.73%;信用镇10个,占全市乡镇数的17.24%。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设立村镇银行2家,资金互助社1家,小额贷款机构18家,有效缓解了农村资金的需求压力。
(三)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机制创新不断深化。一是创新政策扶持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市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实施“五个一百”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市财政持续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创新平台建设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通过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整村整组流转、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组建粮食生产合作社等创新举措,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平台,所有县、镇、村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全市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制定《关于组建嘉兴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进一步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率先在全省组建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农合联组织组建率达100%,共有会员202_多个,推进了生产、供销和信用“三位一体”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在全省创新开发并启动了“农机服务直通车”,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70.3%,其中晚稻机收率达到了92%。三是创新产销对接机制。设立“天天农展会”,推行电子商务营销,建立了农博网、兴农食品专营店网上交易系统等电子商务网络,创新与发展农产品流通服 12 务模式,为我市农产品走出嘉兴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机制。率先探索省级人行与地市政府合作模式,在全国率先推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党员扶助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和“农钻通”、“金土地”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全省率先试点农村住房臵换担保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创新贷款。至202_年末,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6903万元,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余额3408万元,农村住房臵换担保贷款余额2437万元,农民建房配套贷款22464万元。
三、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与农民的需求来讲,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从组织体系方面:一是各级政府对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认识不够深,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视程度不足,尚未制订比较系统的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与嘉兴现代农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匹配,与沿海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还相去甚远。二是管理体系不完善。从社会化服务体系管理的层面来讲,因涉及多个系统、多个部门,缺乏一个牵头部门来统盘谋划,农业生产经营的服务存在各自为战的分割局面;从服务体系内部来看,存在职能与机构不相匹配的现 13 状。尤其是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缺失,队伍力量严重不足。三是市场化的服务发育机制不全,农业服务人才短缺。随着农业社会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专业人才结构性短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和知识技能老化,已成为制约我市农业发展的瓶颈。产中技术人员多,产前和产后人才短缺;知识陈旧的技术人员多,农业高科技人才断缺;到农村镀金的多,真心实意服务农业的少。四是要素制约因素凸显。由于各种原因,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设施用地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农业融资难的“老大难”问题,也严重制约了社会化服务组 织的发展。
(二)从服务体系方面:一是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服务主体规模较小,组织带动能力不强。据统计,202_年全市农业服务业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3.8%。其中物流和商贸业占全市农业服务业总量的70%左右,而科研服务、信息化服务等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二是注重产中服务,忽视产前和产后服务。随着市场化和农业劳动力转移,对产中服务的需求量增长较快,多数服务组织将农业服务的重点放在耕种、植保、防疫、排灌、收获等环节上,但对产前的信息采集和产后销售关注不够,导致产前信息不充分,产后储运、销售等环节保障不健全。三是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不健全,政府不能提供多层次的农产品市场信息,农户往往靠经验及过往信息来判断市场,很可能与市场需求相悖,导致农 14 副产品产量及价格大起大落。四是农业保险服务滞后,无论从农产品保险的品种,还是保险赔付过程来看,都无法解除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的后顾之忧,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转变。
四、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嘉兴和创业创新城、人文生态城、和谐幸福城建设的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政策支持,创新服务平台,整合服务资源,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建设生态都市型现代农业提供服务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_年末,加快构建以“三大服务平台”(公益型服务、合作型服务、市场型服务),“五大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政策保障、人才保障、风险保障、信用保障)为主要内容,力争实现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服务组织相对完善,服务平台全面整合,服务机制全面创新,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注重整合完善功能,按照规范化提升、系统化整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公共服务组织体系,着力巩固扩大公共服务组织建设成果。二是坚持农民合作,注重强化带动功能,以提高农民自我服务和带动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产业化水平为目标,着力提升发 15 展合作经济组织服务能力。三是坚持多方共建,注重健全市场体系,以农业企业为龙头、专业市场为平台、经纪人(经销户)为节点,着力推动各类市场服务主体蓬勃发展。四是坚持统筹结合,注重联合协作,着力创新社会化服务平台整合机制。
(四)工作重点
1、着力构建公益型服务平台。一是完善农业公共服务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县、镇、村三级全覆盖。推进组织、责任、保障、培训、考核激励、技术支持和项目实施管理等七大机制建设。公共服务组织全面实行定岗定责,充实农技队伍力量;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农业公共服务目标管理;支持服务人员到农业高等院校进修深造,鼓励大学毕业生充实服务队伍;建立农业公共服务队伍与农业“两区”对口联系制度,实现“两区”建设农业公共服务全覆盖;加大对公共服务设施、科技试验示范、队伍能力建设等的投入,并注重整合功能,切实提高公共服务组织运行质量。二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特别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内,要通过培训、检查、督导等有效手段,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建立农业生产记录档案,加强农 16 产品安全的自律检测,在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农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四是完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涉农部门之间农业基础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形成服务便捷、功能完善的农业网站体系。
2、加快推进合作型服务平台。一是加强合作型服务组织建设。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针对一家一户办不了、千家万户办不好的内容,着力构建村级集体组织的统一服务平台,发挥村级统一服务功能,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依托产业分布,积极培育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构建合作型服务平台。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提质发展,80%以上的合作社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探索在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深入实施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五化”建设,全面提高合作社对社员生产作业环节的统一服务和标准化推广水平,基本实现农资和产品对社员的统一供应和销售,充分发挥好合作服务功能,用好合作制度。二是拓展合作型服务内容。着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粮食、畜牧业等生产作业环节外包服务业,提升发展农资供应服务业,推广发展农产品仓储物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服务业,培育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服务 17 业。在粮食生产上,全面推广以机耕、机插秧、机收为核心的劳动力替代型生产环节外包,加快发展代育秧、植保统防统治、机烘、初加工及包装等技术替代型生产环节外包,最终实现全生产环节外包化的粮食规模经营。在畜牧生产上,重点推广统一供精供种、统一饲料配送、统一畜禽排泄物收集处理并利用、统一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外包,改变千家万户的饲养模式,推进生态化养殖。三是创新合作型服务手段。创新经营机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业和物流业,做粗拉长合作社产业链,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社员”的生产经营模式;指导开展兼并重组、与企业投资合作等形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提高区域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合作化带动能力。
3、提升发展市场型服务平台。一是加强市场服务主体建设。建立以农村经纪人(营销户)为基础、各类专业市场为载体、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市场服务网络,构建市场型服务平台。坚持多方共建,注重健全市场体系,着力推动各类市场服务主体蓬勃发展。以农业企业为龙头、专业市场为平台、经纪人(经销户)为节点,加快发展市场化服务。二是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建立扶贫小额信用制度,实施农户小额贷款,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增加收入。探索“订单农业+信贷”、“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信 18 贷模式,促进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拓展涉农贷款的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发展应收账款、特许经营权、仓单、存单等各种权利的质押贷款和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抵押贷款,推进林权抵押、海域滩涂使用权、股权、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质押、农民住房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进行抵押融资的有效途径。改革和创新内部信贷管理制度,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加强信贷队伍建设,鼓励信贷员下村入户提供金融服务;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的服务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农产品流通服务。鼓励组建全资公司或配送公司,发展服务组织与生产基地和专业合作社对接的订单生产,设立单品种专柜或多品种专区营销方式。在居民区设立农产品代订代销“放心店”,发展批发市场市外代理业务。引导物流配送企业投资建设农产品低温仓储设施和配臵冷链运输设备,指导配送企业逐步建设成为集配送、仓储、冷链运输等于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企业。发展一条龙流通服务主体。建设鲜活农产品预冷、整理、加工、集货等设施及冷链物流系统,改善农产品经营环境,增强农产品抗风险能力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大农产品经纪人培养力度,壮大农产品营销队伍,加快组建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加强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整合与培育,帮助相关市场主体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对已注册品牌,要利用供销系统的农产品集散、批发交易市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品牌影响力,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
(五)保障措施
1、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保障。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出台加快推进全市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绩效纳入对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农办(农经)、发改、工商、财政、税务、水利、国土、气象、供销社(农合联)、电力、交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不断推进我市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保障。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各级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从服务组织培育、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设施购臵、服务效果提升等方面对各类服务组织进行奖补,特别要鼓励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服务性组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对农业“两区”基建配套的投入。着力提高公共财政均等覆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对跨村以上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由公共财政投资建设。深入实施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政策,对于户外村内的公共设施建设,根据受益人口,积极推进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助和各级财政奖补相配套的投入新机制,确保资金投入不留缺口。二是实行税费减免政策。认真梳理农业生 20 产经营和服务相关税收,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服务和相关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种子、化肥、农药及农产品等统购统销行为免征增值税;扩大免征所得税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并明确界定产品分类、细化产品目录,解决农产品精深加工“高征低扣”问题,统一进销项税率。对农业龙头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据实税前扣除并按照有关规定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具有专项性用途的财政性扶持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完善退税手续,明确退税办理的程序和时限,加快退税速度。三是落实设施用地政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因生产、服务需要建造仓(机)库、管理用房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确需占用耕地的,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允许其作为设施农用地进行报批,由县级农业经济局对设施用地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审核意见进行审批,报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具体操作中,可采取按占地面积适当收取设施用地复耕费,在退耕后返回经营主体,防止借设施农用地之名,行改变用途之实。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组织兴办加工企业等所需要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手续。
3、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人才保障。研究制订农业引进人才的激励政策,加大对农业人才引进的奖励扶持力度,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业服务组织工作,逐步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引导、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奖励制度,加快引进我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加快引进农业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大学毕业生回村“务农”创业,进一步优化农民结构。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
4、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风险保障。一是进一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减少理赔环节,将参保对象从大户扩大到以大户、职业农民为主,兼顾部分散户,让更多的农民受益。二是加大财政补偿力度。通过增加农业贷款和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农业贷款和小企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提高金融机构向农业和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三是壮大农业担保机构实力。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财力安排一定的补贴资金,用于扩大以三农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并根据“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募集”的方针,建立担保公司资本金补充制度,为农业社会服务组织发展消除资金需求上的后顾之忧。
5、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信用保障。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或某个环节的服务,通过降低工商登记门 22 槛、税收优惠、放宽融资条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充分调动民间资本进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整合在农技推广、农业生产过程、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农业产业保险、农产品流通和农业金融服务上为农服务的资源,开展为农服务信用认定工作,建立农业服务业主体的信用信息归集平台、查询平台以及守信失信发布平台,开展对服务组织信用体系的长期实时跟踪管理。对经认定的服务组织信用情况向全社会公开,建立由被服务对象自主结对信用服务组织的自由通道,营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诚信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