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
1.0 凡公司内所接用之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在380V以下者)均按本制度执行。
2.0 凡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安全设备管理科进行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电气临时线申请单”,经安全设备管理科批准后,方可由电工按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架设。
3.0 电工安装完毕后,应交使用部门签字,如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部门应拒绝签字使用。
4.0 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15天,如果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气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不再作临时线处理。
5.0 临时线使用期满,需要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报安全设备管理科批准,但临时线使用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6.0 临时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和事故,并证实确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单位负责。
7.0 电气工作人员检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者,可不填写“电气临时线申请单”,检验完毕后,需本人负责拆除。8.0 架设临时电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8.1 临时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使用负荷正确,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8.2 临时线一般应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离地面高度户内不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M,架设时需要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严禁在高压线、易燃易爆、刺割、腐蚀、浇注、碾压等场地敷设临时线。
8.3 临时线与设备、水管、气管、门窗等安全距离应保持0.3M以外,交通道路上空高度不得低于6M,并需用电杆和瓷瓶固定。
8.4 临时线一般不得拖地,必须放在地上的部分,应加装可靠的套管保护。如在过道处应设有硬质套管保护,以防止磨损和割断电线。8.5 临时线装置必须有一个总开关,每一分路都须有熔断器。
8.6 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安全设备管理科有权令其停止使用,使用部门应在4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愈期未进行处理,将追究责任,并根据规定进行罚款,限令拆除。
第二篇: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临时用工是指为公路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和民工。
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与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事故者禁止招用
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花名册及有关台帐。
6、招用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篇: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 J46一2005)的要求,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相关部门及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总监批准后报备现场管理机构。
第三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由持证的专业电工作业人员安装实施,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配合和协助工作。安装平面布置图要求,对配电箱和开关箱.逐一编号。毕,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和局部
第四条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由方案编制、审核人员、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总监办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每月组织一次临时用电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六条电工每日对临时用电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井将巡查情况记入电工巡视维修记录表,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
第七条非电工作业人员不得从事临时用电的安装检查和检修工作。
第四篇: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设施管理工作,结合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临时设施的宿舍不得设置在高压线下,不得在挡土墙下、围墙下、傍山沿河地区等处,也不得设置在沟边、高墙下和高切坡附近和影响机场高速安全的地点。要充分考虑周边水文、地质情况,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条 临时宿舍不得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
第四条 临时设施如无法确保安全或场地不具备搭设条件的,应外借场地搭设或租房安置。现场生活区应实行封闭管理,与作业区、周边居民保持有效隔离。
第五条 生活、办公设施应当与周边堆放的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围墙以及毗邻建筑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第六条 临时设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第七条 使用组装式临时活动房屋的,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测合格证书。第八条 临时宿舍用电应当设置独立的漏电、短路保护器和足够数量的安全插座。宿舍内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源线的配置,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不允许私搭乱接。宿舍内严禁用煤气灶、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第九条 保持临设宿舍周围的卫生和环境整洁安全,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第十条 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不得有污水、散乱垃圾等蚊蝇孽生地。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
第五篇: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临时用电,杜绝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照国家电力安全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xx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现场、公司员工和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管理。3 引用标准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 职责
4.1生产技术处负责编制临时供电方案,规范临时用电审批手续,审批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申请,并监管其安全用电情况,杜绝违章作业。4.2各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4.3安环办负责监督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5 管理要求
5.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5.1.1临时电气线路的架设必须按照电气线路安装规程进行,不得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源。
5.1.2临时电气线路审批期限:一般场所使用不超过15天;建筑、安装工程按计划施工周期确定。
5.1.3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由用电部门持临时用电申请表到生产技术处办理。
5.1.4相关方如需临时用电,由业务部门持《临时用电申请表》、相关方电工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资料到生产技术处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相关方负责人签字。5.2临时用电管理
5.2.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有架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审批部门意见、准用日期等内容。
5.2.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生产技术处保存,第二联由临时用电部门或人员保存。5.2.3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5.2.4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a)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或防护栏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b)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5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c)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与周围堆放物品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d)发现临时用电线路漏电,立即停止使用,并由业务单位上报生产技术处对故障设进行检测处理,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手持临时照明灯具必须采用24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f)用电设备须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的要求执行,并每一个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g)各种临时用电设备(起动器、按钮、开关等)的防护装置应确保完整,不得随意拆除。
5.2.5 临时用照明和移动式工具的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软芯电缆,移动式工具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5.2.6生产技术处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批准和送电。
5.2.7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随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5.2.8临时用电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生产技术处有权予以停止供电。5.2.9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申请。5.3结束
5.3.1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处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
5.3.2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所在部门的管理人员、生产技术处共同检查验收。6 记录
6.1临时用电申请审批表 6.2临时供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