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关于砂石料矿1
关于砂石料矿的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旗境内砂石料矿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砂石料矿现状
(一)砂料矿
我旗现有的砂料矿4家,其中2011年3月11日以公开拍卖形式出让2家砂料矿,分别为:枣树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砂料矿和呼鲁斯太前达门沟西矿区普通建筑用砂料矿,现已到期,根据市局要求我局不予延续;其余2家砂料矿分别为:2015年9月17日到期的德岭山矿区普通建筑用砂料矿及振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取得三年期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海齐沟地区建筑用砂矿采矿权。
(二)石料矿
我旗现有7家石料矿,其中2011年3月11日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出让分别为:古龙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根喜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哈尔敖包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达西亚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红桂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枣树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呼鲁斯太千里庙沟矿区普通建筑用石料矿,目前7家已全部到期。经我局实地核查,还有可开采的剩余储量,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有权申请延续,目前我局已向旗政府递交了请示报告,待批复。
(三)拟设置砂石料情况
为了稳定砂石料矿的开采秩序,促进我旗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经请示旗人民政府《关于乌拉特中旗境内新设砂石料采矿权的批复》(乌中政字【2015】24号)同
意后已报市局,拟对乌拉特中旗境内新设6处砂石料矿以公开出让的方式设置采矿权,分别为:德岭山镇枣树沟砂料矿;乌加河镇六孔桥西区砂料矿;乌加河镇六孔桥东区砂料矿;德岭山镇根喜沟石料矿;甘其毛都镇图古日格砂料矿;海流图镇巴音宝力格砂料矿。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关于“十个全覆盖”工程中农村公路建设临时取砂石料点事宜。
经我局与交通局对接,2015年交通局农村道路建设临时取砂石料点14个之多。建议经旗政府批准后,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国土资源局收取一定费用后交财政局,监督管理由苏木镇和国土局共同负责承担,做到限时、限量、限范围,同时要求在道路建设结束后,由交通局负责环境治理后清理关闭(表格附后)。
(二)关于国道242甘临一级公路砂石料矿采矿权出让事宜。经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请示市政府同意《关于委托旗县区国土资源局办理砂土、砂石料采矿权出让的通知》(巴国土资字【2015】109号)文件要求,委托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办理国道242甘临一级公路项目建设供给砂土、砂石料采矿权,为此,请旗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拟设置矿权方案,报市局批准后实施,以免影响工程进度,建议采矿权出让期限与公路工程建设期一致,工程结束后采矿许可证注销灭失。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砂石料矿布局方面。要严格执行矿产、土地、水资源、森林、旅游等有关规划。禁止新上砂石料项目,对已设置在主要公路两侧破坏生态环境、经营粗放的砂石料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清
理关闭,恢复生态环境和地貌。同时可使采矿权布局更加合理,缓解产能过剩的矛盾。积极争取有关地质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对历史遗留的砂石料采坑进行回填治理,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
(二)砂石料矿采矿权配置方面。拟设置砂石料采矿权一律采取招牌挂方式出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开。
(三)砂石料矿准入方面。申请采矿许可证的过程中,尽量简化准入条件,避免重复收费。
(四)砂石料矿依法开采、执法监察方面。2015年7月7日在乌兰伊日更嘎查地区经群众举报发现无证采砂行为,7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及时到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处罚款5万元,设备全部撤离现场,该区域至今未再发现无证开采行为;2015年7月9日,矿业秩序整顿领导小组由旗政法委牵头,以国土、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在呼鲁斯太苏木和李贵村设立检查点,全面在辖区开展联合执法巡查,各类乱采乱挖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通过以上2目前,未发现无证开采行为。单位的联合执法小组,真正建立起工作协调联动、经费有效保障、情报信息共享、执法形成合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执法监管,及时堵塞各种管理漏洞,全力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一是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制度,积极把城乡结合部、道路交通沿线作为动态巡查重点,结合年度变更调查和图斑,充分利用“12336”举报电话、设立巡查点等方式,组织开展动态执法检查,切实将各类矿产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积极参与由旗政法委牵头,矿业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组织的联合执法,全方位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和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活动,重点依法全面打击乱采滥挖、无证采矿、以采代探、私搭乱建等各
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矿业市场实现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第二篇: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
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
2011年工作思路汇报
(2011年2月18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国土资源参与政府宏观调控,实施新一轮国土资源各种规划的重要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坚持“保红线、保增长”和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不动摇的信念,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和旗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转变思路、善谋发展上下功夫,在增建提效、搞好服务上求实效。充分利用我旗丰富的国土资源,变资源为资产,为振兴我旗经济拓宽渠道,谋求新的增长点,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探索国土资源报,批、供土地新思路。我旗“一线三区”建设突飞猛进,城镇面貌日新月异,这是有目共睹的,因此对我们国土资源管理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我们要①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牌挂制度,对国有存量土地和多年闲臵土地要公开出让,在去年收缴土地金
1.6亿元基础上今年力争超过两亿元,为我旗财政增长做出新贡献,为城镇建设滚动发展积累资金。②积极探索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长的新机制,对山旱区和撤乡 1
重组的的废弃建设用地复垦后变更为牧草地,用以臵换成城镇用地或工矿用地,可减少上交新增建设费,同时缓解农用地指标紧张的困难。③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特别是民生工程,对我旗引进的重点项目要高质量提供政策性、基础性服务,只要用地单位相关资料完善,实行限时办结、限时上报,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违法用地。④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6.14万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二、加快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转化应用。第二次全旗土地调查历时两年全面完成,基本上摸清了全旗土地的分布数量和利用状况,这为我旗宏观调控房地产业、工矿企业和农业用地提供了可靠详实的数据,为实现全国“一张图”征批地和更好的管理我旗土地奠定了基础,今年我们要进行培训,要求专业干部能熟练操作,把我旗土地这块(2.3万平方公里)巨大资源合理利用好、优化配臵好,转化成一笔巨大的财富。
三、积极争取新的土地整理项目工作。这是一项利在当代,功至千秋的惠民工程,土地整理说穿了就是国家投资将低产田改造成高产田使农民增收致富的好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差的问题。所以我们要认真抓好乌加河土地整理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管工作,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4个土地整治试点项目工作。
四、继续做好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及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我旗《第二轮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即将评审通过,这必将为我旗的矿山规模化开采整合,探、采矿权的合理设臵,矿山工业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年我们按照旗委政府的要求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引导企业加大矿产勘查开发投入,逐步形成集聚规模产业。为实现“工业强旗”的目标提供支撑。
五、加强执法监管,防范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以执法检查为重点,进步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全面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臵。加大矿业秩序整治和违法采矿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和打击各类矿山违法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争降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生率。
六、加强基层国土所建设,切实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努力把基层国土所建设成为“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工作到位、设施配套、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规范化国土资源所。
七、认真做好第十一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天上看、网上查、地上管”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模式,重点探索“地上管的住、图上用得着”的工作新途径,第十一次卫片执法检查今年下放我旗影像疑似图
斑137宗,我们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整改到位。
八、积极完成各项规划的编制、及修编的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照新一轮规划大纲确定的各类规划指标,严格履行保护资源职责,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努力从机制上、制度上保障规划实施。
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国土资源行业现在是一个高危行业,我们要从制度上、机制上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管体系,保障国土队伍能干事,不出事。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国土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国土资源部门良好形象,为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旗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十、认真做好办公楼的建设,前期工作已完善,预计今年4月中旬动工建设,主体结构为五层,其占地面积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66平方米,预计在11月底交工,2012年1月中旬搬迁,从而实现改善办公条件的目的。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我旗正处于一个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农用地指标不足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为保障建设用地,下一步、我们建议旗政府要加强开展建设用地的臵换
工作,积极用好国家政策,将农村闲臵土地开发好、利用好,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以解决农村发展缺钱,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缺地的难题。同时又能节省新增建设费,解决农用地指标紧张和工业项目不符合规划报批难的问题,从而实现农村、城市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二、从去年看我旗在报批征地环节上用地单位存在较严重的消极态度,不能及时提供组件所需的有关支撑性材料,使报批工作速度上受到严重影响,建议政府要多督促,从而加快报批速度,提高办事效率。
三、由于我局人员少,专业人员不足,整体素质也不高,但工作强度大、工作量在逐年增加,希望从别的单位或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一些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我单位,以解决我局人员少的实际困难。
四、矿产资源违法监管压力大,由于监管区域点多面广,非法采矿者受高额利润驱使,明停暗开、昼停夜出,和执法人员捉迷藏打游击,仅靠我局现有人员难以做好整治工作,建议政府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发挥各自的职能,进行有效打击、维护矿业秩序的长期稳定。
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第三篇: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
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基层国土所
调研报告
乌拉特中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北部,是自治区19个边境旗市之一,北与蒙古国接壤,有国境线184.4公里。全旗总面积2.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4万人,辖8个苏木镇,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边境少数民族聚居旗。旗域境内按照地理地貌和经济类型可划分为口岸贸易区、工业经济区、城镇服务区、山旱牧区和河套灌区五个经济类型。近年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了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的精神,按照“保护资源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维护权益更加切实有效,服务社会更加全面优质”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用心做事、和谐共事、廉洁办事”的国土资源基层干部队伍,现就我局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编制情况
我旗现有3个国土资源所:即石哈河镇中心所、乌加河镇中心所、口岸中心所。没有单独成立基层党支部,党的工作接受旗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和所在地苏木镇党委的双重领导。3个国土资源所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同为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现有在编人员9人,党员7名。石哈河镇中心所所长1名,所员2名;乌加河镇中心所所长1名,所员2名;口岸中心所所长1名,副所长1名,所员1名。
二、制度职能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的正规化建设,使基层国土资源
所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们始终要求基层国土资源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并制定了百分制考核评价体系,并分别与基层国土资源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矿产管理综合目标责任书》、《土地执法监察目标责任书》和《国土资源信访目标责任书》。
三、国土资源所其他情况
1、石哈河镇中心所管辖区为石哈河镇和新忽热苏木,管辖区内有大型矿山企业二家,即宁夏太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巴彦淖尔市乌中旗甲胜盘铅锌硫铁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矿山企业16个。
2、口岸中心所管辖区为川井镇及周边地区。管理区内有矿山企业16个,其中大型矿山企业2个,即中原油田分公司内蒙古采油事业部和内蒙古莱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个工业园区,即甘其毛都口岸工业园区。
3、乌加河镇中心所管辖区为德岭山镇和乌加河镇,管辖区内共有24个矿山企业,1个工业园区,即乌不浪口工业园区。
4、其他海流图镇周边矿山企业均为我局执法监察大队所管辖。
四、存在问题
一、国土资源所管理范围广,力量单簿,导致部分苏木镇违法用地采矿行为蔓延,使得国土资源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二、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随着国土资源管理职能的增加,国土资源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机会少、研究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业务的时间少,同时,由于工作人员中有国土资源管理专业学历的人相对较少,致使国土所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为群众服务办事的水平较低。三硬软件建设不够,工作经费短缺,资金投入还需加大。近年来,随着我旗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及任务日趋繁重,而3个基层所都无自己的办公楼,办公设施十分简陋,干部职工没有宿舍,信息化网络建设基本等于空白,交通工具每所只有一辆皮卡越野车,基层工作经费经常捉襟见肘,得不到有效保障,很大程度上制约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立足我旗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一、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是与国土部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职能融 为一体的,我们要严格按照“三步走”(硬件建设、软件建设、国土文化建设)的战略步骤,把基层国土所建设成为 “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环境优美、设施配套、作风优良”的新型国土所。
二、真正建立起由公安、法院、工商、税务、交通、银行、供水、供电、国土等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使违法者在任何部门都得不到生存机会,从而自觉放弃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抓起,杜绝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产生。
三、建议为基层以及全体国土资源执法人员配备制服和执法标志。
四、国土资源所配备不足,提高工作待遇等诸多问题,请
上级给予解决。
乌拉特中旗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第四篇:砂石料管理办法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
项目经理部砂石料管理办法拟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云桂云南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中铁十九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经理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严格执行云桂铁路云南有限公司的砂石料管理要求,按照“源头把关,积极引导,分级使用,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严格管理,确保砂石料的质量。
第三条:砂石料管理目标是实现使用的砂石料质量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第二章
砂石料的采购供应
第四条:砂石料由各分部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经理部进行监控。第五条:各分部在开工前要对沿线砂石料生产场进行调查,提出供应商名单及检验申请,配合云桂公司物设部组织、监理单位、省级质检单位联合开展砂石料现场取样检验,并对料场的设备、管理、质量进行检查,根据质检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开展合格供应商评定工作。开工后,需新增加供应商,仍要开展申报、检验、评定工作。
第六条:砂石料管理严格按照执行云桂铁路公司的准入制度,必须在云桂铁路公司公布的质量检验合格砂石料生产厂名单中采购。
第七条:砂石料买卖合同副本报云桂铁路公司物资设备部核备。第八条:项目分部负责向生产商提供发货四联单票据,对砂石料生产商的生产、质量控制、供应、设备、工艺、管理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做好源头控制。
第九条:项目分部应及时向供应商书面提交次月供应计划。供应商按计划组织生产、储备和供应;项目分部应按照管理要求设置储料场,一般情况下,储备量不得低于保证连续施工3~5天所需的材料数量;制(存)梁场、轨道板场等大型临时设施拌合站的沙石储备量不得低于保证连续施工10~15天所需的材料数量
第三章:砂石料的现场管理
第十条:仓储管理:砂石料的料仓料棚要采用钢构件塑钢料棚,净空高度不低于7.5米;堆放场地须全部硬化,坚实、平整、干净,定期清扫,避免二次污染不同品种、规格的要分已检区、待检区,用隔墙分开,分别堆放;未经检验的砂石料应存放在待检区料仓内待检,已检合格的砂石料应设立“已检合格”的标识牌,砂石料料棚标识牌上需明确注明砂石料的“使用范围”和来源地;砂石料堆放高度均不得过高,保证顶部平整,减少级配离析。
第十一条:砂石料的验收:砂石料场需填制云桂铁路公司统一印发的《云桂铁路砂石料发货单》,四联单司机在交货时将四联单交各分部验收人员确认,经检查和数量核对并签字后才能卸车,同时请监理进行确认,司机将第二联单返回沙石料厂,监理单位的单据由监理单140 位保管,其它二联由各分部保存,每月由项目经理部将第四联交丘北指挥部留存。单据需归档管理,以备云桂铁路公司抽查。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必须按规定开展砂石料的型式检验和常规检验,对进场的砂石料按照《验标》和云桂铁路公司规定组织验收,对接近或超过质量指标的砂石料场进行调查、分析,知道生产厂家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砂石料质量;配合监理单位按规定开展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核对四联单和生产厂家是否在公布的合格生产厂名单内。
第十三条:质量监督:对合格供应商要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产品质量,建立不合格物资台帐,对不满足要求的材料做好处置记录,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直接清退出场或降级使用。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的供应商,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期限内未予整改、或整改后其产品质量仍未达到技术要求、或不能保障供应质量的,上报云桂铁路公司物设部,请物设部予以核实处里。
第十四条:原材料预警机制:见附件原材料预警机制图。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指挥部物资设备部。
中铁十九局集团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
二0一0年八月
141
第五篇:砂、石料供销合同
筛分场砂、石供销合同
合同编号:LHK20080103
甲方: 安蓉建设总公司两河口水电站对外交通
专用公路工程Ⅰ标工程项目部
乙方: 曹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筛分系统由乙方负责生产使用,筛分系统的维修保 养(含材料配件)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停止生产后,筛分系统交还甲方时必须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二条 甲方负责提供生产系统、生产原料和动力电,乙方负责其 它设备和操作人员的组织(含设备租赁、人工工资支付)。
第三条 乙方生产的全部砂、石料由甲方分配。
第四条 甲方按砂、石18元/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结算并支付材 料款。砂、石料方量的确认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甲方必须有物资科、调度室、中队三方签字)。
第五条 乙方生产的砂、石料必须符合甲方施工质量要求(砂子含 粉量≤15%;小石颗粒直径为0.5cm—2cm;中石颗粒直径为2cm—3.15cm)。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砂石的生产过程全部由乙方组织实施,生产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所生产的砂石料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生产需求,如乙方不能保证 甲方的需求,对甲方所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如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用电和砂石原料供应,对乙方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因国家和军队政策调整、军事需要的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军事需要是指参加军事演习、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袭击、抗洪抢险救灾等军事性活动。第九条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须向合同履行地(即两河口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2008年1月7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贰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雅江县农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8829003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