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6-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制度.[模版]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制度
一、概述
对企业所有生产设备从购置、验收、安装、使用、清洁保养、检 修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 确保设备完好, 满足企业糕 点产品质量和生产加工的要求。
二、职责
1、生产科负责生产设备管理。
2、车间负责生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三、设备的选型
1、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生产科进行审查并会同经济上 合理、能源有关部门进行选型。
2、设备的选型必须从生产需要出发,遵循技术上先进、消耗少、满 足生产需要的原则。
3、生产科将已完成选型的设备报厂长审批,协同供销科进行设备的 购置。
四、设备配置
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应要求: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
五、设备的档案管理
生产主管建立《生产设备台账》 ,以明确企业所有现存设备的基 本信息。
六、设备的维修
1、当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有故障隐患时,生产主管组织维修。
2、任何设备故障在修复后,生产主管均应组织进行验证 /验收,以确 认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3、生产主管对已修复的设备组织进行清洗消毒。
七、设备的使用保管
1、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2、设备一般应定人定机使用。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车间应指定专 人负责保管。
3、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八、设备的清洁、维护和保养
1、车间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与精 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设备清洁、维护保养主要内容:(1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2班内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 有小故障时,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3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洗,除去设备的残留物,对各部件进行擦 拭和注油。
九、设备检修
1、生产科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日期、内容和人员,报厂
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预检。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 能;进行外观检查、运转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3、生产科提供检修所需材料、配件等。
4、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修。
5、生产科会同车间进行验收并予以记录。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 入使用。
6、设备检修记录由生产科保存。
十、设备的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1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 不能修复及修复费用大于或接近新置费用者;(2因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致使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者;(3 经检查发现继续使用将严重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 而且无法修复或不经济者;(4机型陈旧、效率低、能耗大、影响产品质量、备品配件困难的 杂旧设备。
2、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生产科,生产科组织有关人员进 行技术鉴定,并报厂长批准后实施报废。
十一、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台账》;《清洗消毒记录表》;《设备检修计划》;《设备检修记录》;
第二篇:6-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制度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和清洗消毒记录制度
一、概述
对企业所有生产设备从购置、验收、安装、使用、清洁保养、检修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满足企业糕点产品质量和生产加工的要求。
二、职责
1、生产科负责生产设备管理。
2、车间负责生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三、设备的选型
1、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生产科进行审查并会同经济上合理、能源有关部门进行选型。
2、设备的选型必须从生产需要出发,遵循技术上先进、消耗少、满足生产需要的原则。
3、生产科将已完成选型的设备报厂长审批,协同供销科进行设备的购置。
四、设备配置
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应要求: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
五、设备的档案管理
生产主管建立《生产设备台账》,以明确企业所有现存设备的基本信息。
六、设备的维修
1、当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有故障隐患时,生产主管组织维修。
2、任何设备故障在修复后,生产主管均应组织进行验证/验收,以确认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3、生产主管对已修复的设备组织进行清洗消毒。
七、设备的使用保管
1、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2、设备一般应定人定机使用。多人操作的设备,生产车间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八、设备的清洁、维护和保养
1、车间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设备清洁、维护保养主要内容:(1)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
(2)班内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有小故障时,及时排除,及时调整紧固松动的机件;
(3)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洗,除去设备的残留物,对各部件进行擦拭和注油。
九、设备检修
1、生产科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的日期、内容和人员,报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预检。阅读设备说明书,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进行外观检查、运转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3、生产科提供检修所需材料、配件等。
4、检修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修。
5、生产科会同车间进行验收并予以记录。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6、设备检修记录由生产科保存。
十、设备的报废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部件已严重损坏,不能修复及修复费用大于或接近新置费用者;
(2)因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坏致使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大者;(3)经检查发现继续使用将严重危及安全并随时可能引起严重事故,而且无法修复或不经济者;
(4)机型陈旧、效率低、能耗大、影响产品质量、备品配件困难的杂旧设备。
2、使用部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交生产科,生产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报厂长批准后实施报废。
十一、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台账》;《清洗消毒记录表》; 《设备检修计划》;《设备检修记录》;
第三篇: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食品经营用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 型切配板。
7、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第四篇:四、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范文)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晶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盟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 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宣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7、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晶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食品过程与控制制度,对不合格食品以及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措施予以处理,保障消费安全。
2、经营过程中,对不合格产品执行退市制度,包括:(1)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造成损害而主召回的食品;(2)定时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确认并公开的不合格食品;(3)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而要求紧急退市的食品;(4)经营者主动对上柜食品进行清查而发现的过期变质食品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5)消费者反映已经发生危害后果的食品;(6)国家法律规定应予以退市的其他食品。
3、食品经营者发现应予以退市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撒柜,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单位,主动将其退出流通领域。
4、食品经营者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当在营业场所内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食用,负责将该食品召回、销毁。
5、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对其经营食品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在停止销售同时、及时通知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六、食品安全自检与自查报告制度
1、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3、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4、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3、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5、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6、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
八、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2、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蜡挪,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应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亮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4、食品常温贮存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清新。
5、食品贮存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在食品贮存区域,不同类别食品应进行适当的物理隔离。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应在10cm 以上。
6、具有强烈挥发性气味和腥味的食品,要求不同冷藏温度的食品,需经特殊处理的食品,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专库储存,不应混放。
7、上架食品应分类贮存。贮存的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8、贮存有温度要求食品的场所应有降温或调节温度的设施。贮存冷却物和冻结物的冷藏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国标规定。
9、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食物添加剂时,必须使用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取得生产许可证书。必须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
3、对食品添加剂保管及配制使用人员进行食品添加剂基本知识的培训,确保食品添加剂的采购、保管及使用得到有效控制。
4、使用食物添加剂前,需索取食品添加剂的相关资料,索证包括: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进口食品添加剂要索取口岸卫生检疫证明。需检查产品外包装标志、标签,有无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等,查看外包装有无破损、脏污。
5、食品添加剂的贮存遵循四个要素:定点存放;专人管理;先进先出;清晰标识。食品添加剂在库存放时,必须有明显标识,专人保管,并有相对独立的贮存空间。贮存食品添加剂的场所应清洁卫生,不得与其它洗涤剂、消毒剂、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不得存放非食品用添加剂;不得存放过期、失效、变质以及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剂;不得存放与所生产食品无关的食品添加剂。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合格入库后的食品添加剂的贮存及质量变化情况。
6、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对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出入库及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十、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生产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2、严禁乱倒乱堆废弃物,禁止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禁止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3、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存放场所。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废弃灯管、废电池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统一管理。一般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建立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的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十一、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1、食品经营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经营许可证。
3、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4、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6、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十二、食品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为有效地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1、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2、食品经营者负责在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3、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食品经营者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两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初次报告尽可能清楚地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灯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处理。
第五篇: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生产设备清洁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设备符合工艺卫生要求
2.范围:车间一般生产区、洁净区设备。
3.责任:车间班长负责组织实施,各工序生产操作人员有责任按本制度执行。工艺员、质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内容
4.1一般生产区设备的清洁
4.1.1设备内表面清洁时,先用软用水(必要时加洗涤剂)擦试设备内表面至清洁,再用干抹布将设备内表面擦试干净。
4.1.2设备外表面清洁时,用软布或湿毛巾擦拭设备外表面,注意不可让水流入电器开关及控制盘内。
4.1.3如有污处应用去污粉或洗衣粉擦洗干净。
4.1.4清洗完后,用毛巾擦干设备表面的水。
4.1.5清洁时注意手勿被设备尖物刺伤。
4.1.6 电器开关清洁前必须切断电源,用干布擦去表面浮尘。如有必要用微湿毛巾擦拭电器表面。
4.2洁净区设备清洁
4.2.1生产完毕后,切断电源,对设备进行整理,清除设备内外的残留物。
4.2.2设备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动设备送清洁间清洗,按生产用容器具清洁SOP进行清洁。
4.2.3设备主体按各设备清洁SOP实施,内部要清洁干净,外部要见设备本色,电器擦拭无油污,设备清洗要揩净边角、缝隙。
4.2.4用纯化水将设备内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干净,再用75%酒精对设备及部件进行全面擦拭、清洁。
4.2.5设备清洁完后,按顺序进行安装、试车,正常后,填写清洁记录,报质监员检查,检查合格后,设备挂已清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