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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备案,材料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20-46514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3 21:55: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租房合同备案,材料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租登(xxxx)第xxx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出租人 xxx 与承租人 xxx 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房屋坐落:xx区xx大街x号x号楼xxx室 出租面积:xxx平方米 房屋用途:xx 租赁期限: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北京市xx区(县)xxxxxxxxxxx xxxx年x月x日篇二: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修改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一.租赁合同原件(收原件)要求:

1.租赁期限过期不收。

2.合同出租人必须填全部产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出租,但需要全权委托书。3.手写合同有效,需包含下列要素:双方应写明房屋座落详细地址、门牌、室号,租赁类型(出租或转租)、出租人(即产权人)与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双方违约责任、及需补充说明的情况。(注:提供的租赁合同需收原件)4.租赁合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并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的需要:中介机构印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房客名字最好全部填上。

二.全部产权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出租人为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三.全部承租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在一张纸同一面上。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四.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要求:

1.主要产权证编号一张,房屋地址、产权人、房屋面积一张,平面图一张。不明白的话,就整本复印下来。

2.租赁合同上的租赁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需一致,地址同址不同名,派出所出具证明。3.全部产权人死亡的或其中一个产权人死亡的,房产更名后,再行办理。(死亡证明不再受理)4.非居住类房产证、军产不予办理。

五.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收原件)要求:

1.出租人到场,签字即可。出租人到不了场的,委托书委托办理人全权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承租人到不了场,同样出具委托书。需注意只有一方到场,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原件。

备注:1.所有材料右上角需提交人在上面签字。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2.中介机构代办,需房东、房客委托书并公证。

3.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不予办理。群租不予办理。4.若是转租,提供二房东和房客一套材料及书面同意转租同意书。

5.变更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租赁期限,租金)6.延续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间最好在合同结束之前一星期)7.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双方身份证,到街道办理注销,否则后继房客无法办理登记。(房东注意:单方终止申请不再受理,找不到房客的将等原合同到期后再行办理)

8.有委托书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证复印件。

9.成年人户口簿不属于身份证明,将不再受理。篇三:办理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地产交易中心:“浦东新区崂山西路201号(栖霞路路口)”的“房地大厦(”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一楼,找到一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的窗口(好象是25号窗口),咨询办理登记需要些什么材料,得知如下: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在登记窗口领取。

2、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

1、《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不需要。

2、另外要注意的还有:

(1)当该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两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2)房屋租赁合同上有中介的章的话还要提供中介公司的执业复印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然就花5块钱在24号窗口买一本重填一下把原件一起交给25号窗口。(谢谢gxy)办理时间为: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应缴费用:登记费 50元/件。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租房合同如何备案

篇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一)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二)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三)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一.租赁合同原件(收原件)要求:

1.租赁期限过期不收。

2.合同出租人必须填全部产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出租,但需要全权委托书。3.手写合同有效,需包含下列要素:双方应写明房屋座落详细地址、门牌、室号,租赁类型(出租或转租)、出租人(即产权人)与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双方违约责任、及需补充说明的情况。(注:提供的租赁合同需收原件)4.租赁合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并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的需要:中介机构印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房客名字最好全部填上。

二.全部产权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出租人为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三.全部承租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在一张纸同一面上。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四.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要求:

1.主要产权证编号一张,房屋地址、产权人、房屋面积一张,平面图一张。不明白的话,就整本复印下来。

2.租赁合同上的租赁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需一致,地址同址不同名,派出所出具证明。3.全部产权人死亡的或其中一个产权人死亡的,房产更名后,再行办理。4.非居住类房产证、军产不予办理。

五.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收原件)要求:

1.出租人到场,签字即可。出租人到不了场的,委托书委托办理人全权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承租人到不了场,同样出具委托书。需注意只有一方到场,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原件。备注: 1.所有材料右上角需提交人在上面签字。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2.中介机构代办,需房东、房客委托书并公证。

3.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不予办理。群租不予办理。4.若是转租,提供二房东和房客一套材料及书面同意转租同意书。

5.变更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租赁期限,租金)6.延续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间最好在合同结束之前一星期)7.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双方身份证,到街道办理注销,否则后继房客无法办理登记。

8.有委托书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证复印件。

9.成年人户口簿不属于身份证明,将不再受理。篇二:上海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本人不才,有过两次办理上海居住证经验,特来向大家分享一些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因为这些细节一旦有漏洞,你就要打道回府,来回穿梭了,费时耗力!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之前,一定要准备好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去居委会填);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是需要房东一块去社区服务中心大厅办的,因为需要验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但如果房东不愿意去或者没时间去,也可以让居委会人员将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上每一页都敲上居委会章印,一定要每一页都敲章,这样就形同房东亲临了。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正反面都复印且图像清晰,可以看清身份证号码,盖章时要敲到身份证图案上;

三、拿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时,要复印几份,做办理居住证时使用,不要把原件交给办证人员了,因为原件一共就两张,有一张还是给房东的;

四、到社区服务中心时,要抽取房屋租赁备案窗口号码,免得浪费时间等待;

五、有些居委会要收取房屋租赁税,本来应该是房东交的,但很多房东都不愿意交,所以居委会会建议房东和租客每人各交一半,如果房东不讲人情就是不交,那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居委会只认钱,不认是谁交的。一般居委会的办事人员会建议每人交一半,这样收到钱的可能性最大,因为房东和租客都不愿意自己全部承担;

六、其实交不交房屋租赁税和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合同以及居住证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只要居委会愿意帮你填写申请表、居住证明、敲章盖印等,你就可以办到居住证,至于交的房屋租赁税哪去了,本人是不知道。其中含义自己体会!篇三:如何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一般程序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一般程序

1、申请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2、审查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不同于简单的备案,登记本身包含审查的含义。房屋租赁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如是否明确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5)审查是否按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

3、颁证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affbf8990c22590103029d50?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1c8e4b1efec551ddc16e2d6c68658ede&sign=6b0862cbbb&zoom=&png=10862-&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只有上述条件均具备后,才能登记备案,否则,作为主管部门有权行使否决权,判定租赁行为无效,不予登记。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准予登记。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未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经济合同,只有通过登记的租赁活动,才受法律的保护。

第三篇:上海,租房合同备案

篇一:上海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本人不才,有过两次办理上海居住证经验,特来向大家分享一些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因为这些细节一旦有漏洞,你就要打道回府,来回穿梭了,费时耗力!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之前,一定要准备好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去居委会填);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是需要房东一块去社区服务中心大厅办的,因为需要验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但如果房东不愿意去或者没时间去,也可以让居委会人员将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上每一页都敲上居委会章印,一定要每一页都敲章,这样就形同房东亲临了。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正反面都复印且图像清晰,可以看清身份证号码,盖章时要敲到身份证图案上;

三、拿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时,要复印几份,做办理居住证时使用,不要把原件交给办证人员了,因为原件一共就两张,有一张还是给房东的;

四、到社区服务中心时,要抽取房屋租赁备案窗口号码,免得浪费时间等待;

五、有些居委会要收取房屋租赁税,本来应该是房东交的,但很多房东都不愿意交,所以居委会会建议房东和租客每人各交一半,如果房东不讲人情就是不交,那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居委会只认钱,不认是谁交的。一般居委会的办事人员会建议每人交一半,这样收到钱的可能性最大,因为房东和租客都不愿意自己全部承担;

六、其实交不交房屋租赁税和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合同以及居住证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只要居委会愿意帮你填写申请表、居住证明、敲章盖印等,你就可以办到居住证,至于交的房屋租赁税哪去了,本人是不知道。其中含义自己体会!篇二: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 2013-05-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内容提要: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下面是上海市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流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年xx月xx日

注意委托书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5、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6、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7、所有复印件都准备两套;

8、所有手写内容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圆珠笔不行。

9、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

10、自带钢笔或签字笔,各办事窗口一般都极不情愿出借签字笔; 11、24号窗口可以复印,复印费每张1元,建议提前复印好有关资料;

12、顺利的话,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该窗口不叫号,需尽量占据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

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 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7-38号窗口等待叫号;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六、其他:

1、上海市居住证规定的住所证明必须是下面四种之一:(1)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2)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

(4)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篇三: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说明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说明

一、受理时间:每月集中受理一次,为每月20日开始的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9:00~11:30、13:30~16:30。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

二、办理时限: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

三、办理流程

惠民家园单位所属承租人(三方合同):

(一)单位联系人将《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原件)、《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住户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至区公租房公司。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 电话:59912657(承租人本人至公租房公司办理,无需填写《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

1.合租房类型所需材料:在《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中列入相关人员信息、《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如不能确定一套房屋中其余人员不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则建议同住也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合租房仅供本人居住,家属不得入住,亦不能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承租人本人至公租房公司办理,无需填写《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

2.整租房类型所需材料:在《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中列入相关人员信息、《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整租房承租人配偶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同承租人一同办理,并在《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中列入承租人配偶信息,提供《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配偶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承租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居住证明》。承租人配偶不能单独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承租人本人至公租房公司办理,无需填写《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

(二)区公租房公司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嘉定新城(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租赁合同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嘉定区马陆镇沪宜公路2228号电话:59159000.(三)区公租房公司经办人通知单位联系人(承租人本人)至区公租房公司签收、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 电话:59912657。(四)承租人前往惠民家园居委会筹建组进行在住人员信息采集,领取《居住证申请表》。地址:嘉定区洪德路1285弄惠民家园4号楼103室 电话:59100330。

(五)惠民家园居委会筹建组根据承租人居住证办理情况,通知是否至白银社区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嘉定区崇信路56号2楼 电话:59510681。

(六)居住证申请人自行携带申请居住证所需资料至嘉定新城(马陆镇)外来人口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地址:嘉定区马陆镇永盛南路近双单路718号(永盛公寓内)电话:59157571。

惠民家园个人承租人:

(一)承租人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签字)、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区公租房公司。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 电话:59912657 1.合租房类型所需材料:《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签字)、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能确定一套房屋中其余人员不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则建议同住也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合租房仅供本人居住,家属不得入住,家属亦不能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2.整租房类型所需材料:《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签字)、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整租房承租人配偶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同承租人一同办理,并提供《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配偶签字);承租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承租人配偶不能单独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区公租房公司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嘉定新城(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租赁合同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嘉定区马陆镇沪宜公路2228号电话:59159000。

(三)区公租房公司经办人通知单位联系人至区公租房公司签收、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 电话:59912657。

(四)承租人前往惠民家园居委会筹建组进行在住人员信息采集,领取《居住证申请表》。地址:嘉定区洪德路1285弄惠民家园4号楼103室 电话:59100330。

(五)惠民家园居委会筹建组根据承租人居住证办理情况,通知是否至白银社区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嘉定区崇信路56号2楼 电话:59510681。

惠民家园单位所属承租人(双方合同,单位与区公租房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一)单位联系人将《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原件)、《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住户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交至区公租房公司。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 电话:59912657 1.合租房类型所需材料:在《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中列入相关人员信息、《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居住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居住人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如不能确定一套房屋中其余人员不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则建议同住人也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合租房仅供本人居住,家属不得入住,亦不能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2.整租房类型所需材料:在《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中列入相关人员信息、《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居住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居住人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整租房居住人配偶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同居住人一同办理,并在《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中列入相关居住人配偶信息,提供《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居住人配偶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居住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居住证明》。居住人配偶不能单独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区公租房公司经办人员携带相关资料至嘉定新城(马陆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租赁合同备案,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嘉定区马陆镇沪宜公路2228号电话:59159000

(三)区公租房公司经办人通知单位联系人至区公租房公司签收、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 电话:59912657

(四)承租人前往惠民家园居委会筹建组进行在住人员信息采集,领取《居住证申请表》。地址:嘉定区洪德路1285弄惠民家园4号楼103室 电话:59100330

(五)惠民家园居委会筹建组根据承租人居住证办理情况,通知是否至白银社区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嘉定区崇信路56号2楼 电话:59510681。

(六)居住证申请人自行携带申请居住证所需资料至嘉定新城(马陆镇)外来人口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地址:嘉定区马陆镇永盛南路近双单路718号(永盛公寓内)电话:59157571

第四篇:租房合同备案

篇一:上海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本人不才,有过两次办理上海居住证经验,特来向大家分享一些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因为这些细节一旦有漏洞,你就要打道回府,来回穿梭了,费时耗力!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之前,一定要准备好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去居委会填);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是需要房东一块去社区服务中心大厅办的,因为需要验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但如果房东不愿意去或者没时间去,也可以让居委会人员将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上每一页都敲上居委会章印,一定要每一页都敲章,这样就形同房东亲临了。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正反面都复印且图像清晰,可以看清身份证号码,盖章时要敲到身份证图案上;

三、拿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时,要复印几份,做办理居住证时使用,不要把原件交给办证人员了,因为原件一共就两张,有一张还是给房东的;

四、到社区服务中心时,要抽取房屋租赁备案窗口号码,免得浪费时间等待;

五、有些居委会要收取房屋租赁税,本来应该是房东交的,但很多房东都不愿意交,所以居委会会建议房东和租客每人各交一半,如果房东不讲人情就是不交,那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居委会只认钱,不认是谁交的。一般居委会的办事人员会建议每人交一半,这样收到钱的可能性最大,因为房东和租客都不愿意自己全部承担;

六、其实交不交房屋租赁税和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合同以及居住证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只要居委会愿意帮你填写申请表、居住证明、敲章盖印等,你就可以办到居住证,至于交的房屋租赁税哪去了,本人是不知道。其中含义自己体会!篇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

一、项目名称: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二、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

三、受理条件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租赁当事人双方、单方均可申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四、申请材料: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新增(fd0004)提交以下资料:(一)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二)租赁当事人订立居住房屋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复印件); 5.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资料(原件)。(三)租赁当事人订立公有住房转租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 2.转租合同(原件); 3.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注:以上六种备案情形涉及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但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代办的,只需提交该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 2.受理人员核验相关申请资料; 3.符合规定的,发放备案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一.租赁合同原件(收原件)要求: 1.租赁期限过期不收。

2.合同出租人必须填全部产权人,可以委托他人出租,但需要全权委托书。3.手写合同有效,需包含下列要素:双方应写明房屋座落详细地址、门牌、室号,租赁类型(出租或转租)、出租人(即产权人)与承租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租赁面积、租赁期限、租金、双方违约责任、及需补充说明的情况。(注:提供的租赁合同需收原件)4.租赁合同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并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登记备案的需要:中介机构印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房客名字最好全部填上。

二.全部产权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出租人为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公章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三.全部承租人的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全部到场,不到场的写委托书)要求: 1.一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在一张纸同一面上。2.没有身份证的孩子,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当事人身份证一页)四.房产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要求:

1.主要产权证编号一张,房屋地址、产权人、房屋面积一张,平面图一张。不明白的话,就整本复印下来。

2.租赁合同上的租赁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需一致,地址同址不同名,派出所出具证明。3.全部产权人死亡的或其中一个产权人死亡的,房产更名后,再行办理。4.非居住类房产证、军产不予办理。

五.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表。(收原件)要求:

1.出租人到场,签字即可。出租人到不了场的,委托书委托办理人全权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承租人到不了场,同样出具委托书。需注意只有一方到场,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权证原件。备注: 1.所有材料右上角需提交人在上面签字。材料不齐全,不予办理。2.中介机构代办,需房东、房客委托书并公证。

3.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不予办理。群租不予办理。4.若是转租,提供二房东和房客一套材料及书面同意转租同意书。

5.变更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变更租赁期限,租金)6.延续需提供新合同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时间最好在合同结束之前一星期)7.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需要提前终止协议、双方身份证,到街道办理注销,否则后继房客无法办理登记。

8.有委托书依然需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产证复印件。

9.成年人户口簿不属于身份证明,将不再受理。篇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私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应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有共有人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核原件,收复印件)

3、出租人、承租人和经办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

5、如房屋转租的,提交同意转租证明;委托出租的,提交委托书

6、如房屋已设定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7、如无1所列资料,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自建房提供土地和规划部门规划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公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应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核原件,收复印件)

3、承租人和经办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

5、如房屋转租的,提交同意转租证明;委托出租的,提交委托书

6、如房屋已设定抵押权,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7、如无《房屋所有权证》,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自建房提供土地和规划部门规划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8、属行政企事业单位临时建筑或因历史原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暂按2、3、4项提供 申请→询问并受理→审核→审批→缮证→收费→发证 收费标准:

房屋在20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100元;房屋在201-100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200元;房屋在1001-1000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500元;房屋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800元。办事时限 10个工作日

第五篇:居住证,租房合同,备案

篇一:上海居住证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办理

办理登记需要材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在登记窗口领取。

2、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

1、《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不需要。

2、另外要注意的还有:

1)当该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两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2)房屋租赁合同上有中介的章的话还要提供中介公司的执业复印件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然就花5块钱在24号窗口买一本重填一下把原件一起交给25号窗口。

办理时间为: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应缴费用:登记费 50元/件。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浦东新区崂山西路201号(栖霞路路口)”的“房地大厦”(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一楼,办理租赁合同登记的窗口(25号窗口),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委托书一般格式

委托书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xxx)代为办理xxx(房产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相关事宜。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年xx月xx日篇二:上海办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注意事项

本人不才,有过两次办理上海居住证经验,特来向大家分享一些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注意事项,因为这些细节一旦有漏洞,你就要打道回府,来回穿梭了,费时耗力!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之前,一定要准备好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去居委会填);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是需要房东一块去社区服务中心大厅办的,因为需要验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的原件,但如果房东不愿意去或者没时间去,也可以让居委会人员将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上每一页都敲上居委会章印,一定要每一页都敲章,这样就形同房东亲临了。其中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复印件一定要正反面都复印且图像清晰,可以看清身份证号码,盖章时要敲到身份证图案上;

三、拿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时,要复印几份,做办理居住证时使用,不要把原件交给办证人员了,因为原件一共就两张,有一张还是给房东的;

五、有些居委会要收取房屋租赁税,本来应该是房东交的,但很多房东都不愿意交,所以居委会会建议房东和租客每人各交一半,如果房东不讲人情就是不交,那只能自己掏腰包了,居委会只认钱,不认是谁交的。一般居委会的办事人员会建议每人交一半,这样收到钱的可能性最大,因为房东和租客都不愿意自己全部承担;

六、其实交不交房屋租赁税和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合同以及居住证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只要居委会愿意帮你填写申请表、居住证明、敲章盖印等,你就可以办到居住证,至于交的房屋租赁税哪去了,本人是不知道。其中含义自己体会!篇三: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房屋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房屋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物管、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出调整房租时,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乙方不能接受时,乙方应在一个月之内退房。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每六个月预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应付租金为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乙方应在上阶段租金到期之日提前10天预支付下一阶段的租金。

第七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租赁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补偿;租赁期限内,如甲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将扣除乙方缴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终止租赁合同。

第十条、乙方必须遵守房屋所在地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自觉到社区、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员暂住登记。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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