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外包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外包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
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8、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9、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0、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2、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3、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4、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5、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分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6、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分管生产的副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7、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9、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发生意外。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0、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1、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2、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
23、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4、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5、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6、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二篇:外包人员管理制度2018.5.7
外包保安管理制度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范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保安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并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听从公司物业部人员的指派及调动,充分配合物业部人员的工作。
第二条 公司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分工,确保公司南门、中门、北门、南门收费岗、巡逻岗24小时均有值班人员在岗。
第三条 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骗、防抢、防治安灾害事件”的工作。
第二章 保安岗位职责
外包的保安人员,如未能完成以下主要岗位职责及要求,我公司有权要求更换保安人员,或随时终止外包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一条 南门、中门、北门门卫值班岗职责
门卫值班岗位是一个关系到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园区财产安全,塑造园区形象的重要岗位。因此,值班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识负责,努力履行岗位职责。
1、门卫值班人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方可上岗。应正确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务器具等,要具
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门卫值班人员要对来访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如:《来访登记表》、《车辆进出登记表》等。对因公来行人员,要使用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非园区工作人员、非包月车辆到访,可向来访人员询问登记确认后方可进入。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园区,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园区正常工作秩序。
4、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各类门窗、电器、水电开关的关闭,要确保安全无事故。
5、值班期间负责记录《值班日志》和填写其相关表格,做到及时、详细、准确。
6、门卫值班人员要负责值班室内环境卫生,遇到雨雪天要早打扫、勤打扫,确保值班室内干净整洁。
7、南门岗负责指挥公司南门前空地小车辆的整齐停放,严禁大货车停放在公司南大门左右侧;负责公司南门至中门岗厅前半个园区场地车辆整齐停放、电动车整齐停放。
8、中门岗负责指挥公司小车停车位的整齐停放,预留公司内部员工停车位。
9、北门岗负责确保北门左右侧严禁大货车停放,严禁小车阻挡公司北门。
10、所有门卫值班岗均有责任协助巡逻岗发现设备设施故障、事故苗头和治安安全隐患例如:大货车撞坏公司防撞条等,排查可疑情况或可疑违法人员。
11、我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 巡逻岗职责
1、巡逻工作以检查园区治安安全、消防疑点为主要目标,“预防 在先”为主要指导思想,以“确保重点”为主要原则。
2、巡逻时要熟悉巡逻区域所有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及设施,熟悉和掌握巡逻区域安防设备及使用方法。
3、巡逻中要善于观察,做有心人,及时发现设备设施故障、事故苗头和治安安全隐患,注意可疑情况或可疑违法人员。
4、巡逻时注意重点防范部位有无异常动静,有无忘记关闭门窗,有无水患火险等警情,若有,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5、巡逻时拾到贵重物品,应及时交到当班领导处,由领导联系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6、巡查仓库区以及停车场进出和停放的车辆,是否按管理规定停放,注意停放车辆有无特别变化情况,防止盗窃及恶意破坏等事件发生。
7、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记录于《巡逻记录表》,能解决的问题当即处理,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通知当值班长或保安队长。
8、巡视时见到客户要主动打招呼问好,有礼貌地应答客户查询,实行文明服务。
9、加强物业部、保洁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将日常巡视工作中发现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问题传递给相关人员处理,并跟进处理情况。
10、巡查中如遇到外来人员参观,应观察其是否有管理处人员陪同,如没有管理处人员陪同,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并向物业部汇
报。
11、巡逻过程中注意公用设施、绿化草地、公共卫生、检查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发现违章或破坏,及时按《损害公司财物管理制度处罚条例》处理并向物业部报告。
12、巡逻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客户仓库或办公室,如有需要进入,须先联系物业部人员,说明清楚情况后,由物业部人员陪同进入。
13、我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第三条 收费岗职责
1、收费员要认真做好收费工作,熟悉系统各种操作程序,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准确掌握车辆收费范围,做到正确收取款项,不多收、不少收、不乱收、不错收、不漏收,简化手续,准确高效,减少车辆排队等候时间。
2、收费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服从领导安排,不得随意调班,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窜岗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抽烟等;不准由外人替代收费;上班必须锁好门,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收费岗亭,否则按违反公司纪律追究处理。
3、如遇有车辆“冲岗”、“ 拒绝交费”等情况,因记录好车牌号,立即报告保安队长,阻止其逃离现场。
4、如发生错收、漏收等情况,费用由收费员补足,2次以上该行为,我公司有权要求更换该收费员。
第四条 保安队长职责
1、必须指派2个保安队长,分别负责白班及晚班保安管理工作。
2、执行物业部的指令,每天向物业部负责人汇报当天园区安保情况。
3、准确传达物业部的工作安排,制定保安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4、每日检查各保安的工作,包括:保安仪容仪表;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来访登记表》、《车辆进出登记表》;
5、负责拟定保安部的员工培训计划,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保安培训。
6、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包含各种治安事件),如在下班期间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回来处理。
7、负责消防系统、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
8、制定消防知识宣传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9、我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保安具体要求、人员行为准则
外包的保安人员,如未达到以下要求,我公司有权要求更换保安,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条 保安年龄、形象要求
1、外包保安年龄必须在55岁以下,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无纹身,无明显伤痕,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行为,品貌端正,较好的形象气质。
2、责任心强,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待客热情,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公司物业部及相关领导的管理。第二条 仪容仪表、礼貌礼节
1、外包保安人员必须统一装着,统一佩戴工号牌,不留古怪发型,形象积极健康。
2、如遇外来领导参观,应站立敬礼 第三条 日常行为规范
1、爱护公司公共财产、不随意破坏、挪为私用;
2、及时清理、整理个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办公桌上不放与工作无关的用品;
4、未经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文件、资料或他人个人物品。第四条 工作纪律
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4、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公司商业秘密。
5、仪容不整, 言语行为轻浮、粗暴无礼。
6、值班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打瞌睡,吃零食等。
7、对群众、来宾故意刁难或挟怨报复。对员工、来宾或送货人员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
8、脱岗、漏岗、睡岗;夜半值班人员睡觉被发现两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脱岗10分钟以上被发现两次,外
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9、执勤时间内,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
10、非保安人员及我公司工作人员进入保安室。
11、未经报备我公司物业部人员,擅自调班。
12、不服从指挥。第五条 罚款条例
外包保安人员,被我公司负责人发现以下行为,按罚款条例进行处罚,从当月保安服务费用中扣除。
1、工作时未穿保安员统一服装,有损保安形象的,扣款50元/次/人。
2、工作时间聚众赌博、下棋、喝酒、看小说报纸、吃零食、抽烟行为,扣款100元/次/人,被发现三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3、脱岗、漏岗、睡岗,罚款200元/次/人,被发现二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4、巡逻岗未向物业部报告巡逻情况,私自将处罚金额据为己有,除交出处罚金额外,罚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须立刻开除该名保安。
5、保安人员对司机索取好处、贪小便宜;保安人员收取司机贿赂的,罚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须立刻开除该名保安。
6、发现收费员贪污的,除补足费用外,罚款500元,外包保安公司必须立刻开除该名保安。
7、私自找人顶班,罚款200元/次/人,被发现二次,外包保安公司必须更换掉该名保安。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本制度为《外包保安服务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篇:外包人员管理制度
社管业务外包技术支持人员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范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并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外包人员管理
外包人员指承包单位派来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人员,公司外包技术支持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项目实施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共同参与。
第2章过程管理
2.1 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员参与具体项目过程中,实施经理应密切关注和评估外包人员的工作能力,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外包人员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确定绩效承诺指标,月底由实施经理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一旦发现外包人员偏离工作目标等情况,应及时沟通,要求外包人员和承包方调整改进;对绩效良好的外包人员,有权要求承包方给予员工奖励。
(3)我方项目管理人员有权按照项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
2.2 项目实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员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员详细清单,详尽提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简历等情况,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员上级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员工作情况反馈机制,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负责人进行相关处理;
(3)承包方派出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从项目实施经理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未按要求执行的外包人员,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撤换;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经理需定期主持召开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会议,外包人员须汇报项目的工作进度和总结报告;
(5)公司有权对承包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进行处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换;
(6)承包方派出人员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客户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员给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2.3 人员管理要求
(1)外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誉受损、资产遗失或损坏、机密资料泄露等,我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应自觉维护和监管本公司的资产或客户公司的资产,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或损失行为按相关公司规定进行赔偿;(3)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若迟到、早退、旷工或违反本公司员工管理规定,我方将予以申诫警告,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外包方上级负责人予以处理;(4)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本公司项目人员工作时间遵照客户公司工作时间),除遇特殊情况并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外,不得上班迟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员如需请假、休假或遇特殊情况未能上班,应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6)外包人员需服从因业务需求进行的加班,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况需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7)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要求着正装或休闲职业装;
(8)外包人员需根据项目的实施需求完成规定的文档编写和资料整理,并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员应每天提交工作日报,发邮件给社管实施邮件组和所在项目项目经理,包括解决的问题、碰到的困难、如何解决以及工作规划。
第四篇:外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
外单位驻点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单位派驻员工到我公司,需经我公司同意后,由派驻单位出具“派遣函”,并附派遣员工“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交我公司行政部存档备案。
二、未经我公司同意驻点的人员或同意后未备案的员工不得在我公司办公及使用我公司的办公资源。(初次给予口头警告,以后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三、驻点人员不得利用我公司办公资源,从事与我公司业务无关工作。(初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50元/次,以后逐次翻倍处罚款,不设上限);
四、驻点人员需服从我公司管理,遵守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1、遵守上下班工作规定;上下班时间不脱岗;
2、上班时间着职业装;(初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20元/次,以后逐次翻倍处罚款,不设上限);
3、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初次给予口头警告,以后按20元/次进行处罚);
4、不得在上班时间打游戏、大声喧哗。(初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款20元/次,以后逐次翻倍处罚款,不设上限);
5、对待公司客户热情周到。
6、其它违规情况,另行处罚。
五、调查人员交单,必须为我公司客户的调查单,非我公司客户的单不得在我公司交单。无须交单的调查人员不得在我公司随意进出。每日收单的驻点人员,必须建立“接单交单登记表”以便于我公司监督检查。(初次给予口头警告,以后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六、驻点人员要爱护我公司办公用品及公共财产,使用办公物品实行领用登记,并注意节约,避免浪费。
七、以上事项请外单位派遣人员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并纳入续签合作协议的绩效考核条件。
成都众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第五篇:外协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
外协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
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
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
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
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
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
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
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一条
外协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应给外协单位员工办理标识卡或带有本人照片的“工作证”,工员工上岗时佩带。标识卡和工作证严禁转借他人。
第十二条
外协单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调度室、工程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外协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服从项目部在质量、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
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外协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并严禁参与其他项目施工。
第十五条
外协单位的行政主管是该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负全责。外协单位的专(兼)职质检员、安全员应有明显标志。外协单位按工作需要划分的班(组),其班(组)名单应报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十六条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组织外协单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 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和质量、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外协单位传达上级有关质量、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项目部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部应监督外协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第十八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同时要求签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见附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外协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九条
与外协单位签定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外协单位对自己的人员、设备及第三者进行保险。
第二十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与经济挂钩管理办法。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保证金。根据事故等级及性质相应扣除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
对外协单位可实行质量、安全投入带管,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量、工程危险程度,预留部分合同价款作为质量、安全施工投入,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外协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必须根据项目部规定统一穿着工作服装。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应对其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外协单位宿舍级食堂应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办公室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外协单位应在本劳务人员进场后一周内将本单位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信息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及财务管理部,由项目部对劳务人员统一发放工资。
第二十五条
严禁外协单位对所承担工程项目进行转包。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招收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签订正式用工合同;
2、体检合格、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签订《劳务人员安全协议书》纳入本单位员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