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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维稳工作的实施意见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1-82093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2 18:42: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2012年维稳工作的实施意见

子委发„2012‟18号

中共子中乡委员会

子中乡人民政府

2012年维稳工作意见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创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乡2012年维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子中和平安子中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全乡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

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对影响安全稳定的重点人员,要逐一摸清情况,建立详细台账,要把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线,迅速加以化解,坚决把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二)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各村、各部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逐一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解决,限期化解,定期督查,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继续加大对区域内的影响安全维稳工作突出问题的解决,要正确分析和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保持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加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杜绝用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解决问题。对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要逐项落实到位,坚决防止因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引发社会安全稳定,进而影响全局工作。

(三)畅通诉求渠道,加大维稳预测警报机制的建立健全

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让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采取定时、不定时的领导干部下访活动,主动了解社情民意,畅通诉求渠道,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制

第二篇:街道维稳工作实施意见

月湖街2011年维稳工作实施意见

为保障辖区无影响重大的信访事件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我街拟从摸排不稳定因素入手,对不稳定对象实行“包保”责任制,集中解决一批信访突出问题,确保辖区社会大局稳定,现制定我街社会稳定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排查不稳定因素,确定重点对象

集中排查我街存在的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和可能引发赴省、市、进京上访的不稳定因素,结合我街拆迁工作的实际,重点排查拆迁上访重点人员引发的上访等不稳定因素,巩固做好军转干部、“213”人员、抗美援朝老战士、下乡返城人员稳定工作,确定重点对象,及时化解矛盾。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落实包保责任制

调整后的街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工委书记王明生、街办事处主任谢春芬任组长,街工委副书记杜学泉、街办事处各分管副主任、派出所所长李宏为副组长,成员为街党政办、综治办、组宣科、社会事务管理科、经管科、城管科、计生科、司法所负责人及派出所分管副所长、各社区书记。

由街工委书记王明生、街办事处主任谢春芬对我街维稳工作负总责;街工委副书记杜学泉、街办事处副主任田野具体负责全街维稳工作“包保”责任制及值班制度的督促落实;由分管领导及责任部门人员具体负责各“包保”小组维稳工作对象的跟踪服务和包不越级赴省、市、进京上访的劝阻工作;社区群干根据信访人的户籍区域随“包保”专班开展工作。

三、集中化解各类突出信访矛盾

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力度。着力构建在街工委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1─

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认真梳理甄别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并逐项、逐案、逐人建立台帐,妥善研究解决。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实行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列出解决时间表,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上访群众的实际困难,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手段,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无依无靠、生活困难的上访群众,要坚持开展救助式劝返接回,给予妥善安置。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处置工作。

进一步开展《信访条例》“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针对非正常上访、串联聚集上访等违法上访行为,加大以《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以图释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加强思想教育,有针对性地解释疑惑、疏导情绪,引导上访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对信访三级复核和司法终结后仍坚持过高要求,缠访、闹访的,由派出所对其依法进行训诫;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由派出所负责收集、移交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在工作中探索制定非正常上访的好的处理办法,为有效处置《信访条例》规定的六种禁止性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突出的部门、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区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2─

第三篇:财政局维稳工作实施意见(模版)

各乡镇财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太维稳办字()号《关于落实“一控制、两下降”维稳工作目标任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全面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创建“平安太白”,确保“控制群体性事件的上升势头,实现群体性事件包括集体访数量下降,进京访数量下降”的目标实现,根据财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

一、广泛宣传,深入人心

×我局把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任务作为创建“平安太白”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任务来抓,利用召开会议、办板报、专栏、张贴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实施“一控制、两下降”维稳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维稳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利用下乡和调研时间,深入群众宣传讲解,细致入微地做好宣传工作,使维稳工作深入基层,渗入人心,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皆知、人人关心、家喻户晓的舆论氛围。

×

二、夯实责任,明确职责

×按照“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工作要求,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维稳工作和“一控制、两下降”目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值班、纪律等各项维稳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并层层签定“一控制、两下降”目标责任书,使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

×

三、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严格维稳工作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情报传递报送及时,并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切实将各种维稳、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人肩上,从严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煽动、插手群体性事件的破坏活动,依法处理因无理要求得不到满足,个别人煽动组织的群体性闹事,特别是群体性打砸抢烧行为,积极引导、教育参与群体性事件人员,力求把不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将不稳定问题隐患化解在本系统内部。

×

四、坚持督导,定期检查

×坚持经常性排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本着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并要坚持每月分析和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对策,同时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记录表,确保矛盾纠纷排查零记录。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夯实责任,积极预防,坚持督导,认真抓好“一控制、两下降”工作,确保我局群体性事件零记录,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推动我局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第四篇:2010综治维稳实施意见(修改)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委员会

关于二〇一〇年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社区、企事业单位:

2010年永宁镇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镇、打造国际健康医学城功能片区的战略任务和推进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中心工作,以确保永宁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衡为目标,以深化平安永宁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综治基础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着力践行科学维稳、主动维稳和创新维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工作关键,着力加强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确保全镇社会稳定和治安平稳。根据温江区《2010政法工作要点》(温委发[2010]15号)、《2010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温综治[2010]10号)和《2010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点》(温稳办[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永宁综治维稳工作实际,特制定2010永宁镇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社区书记或主任主管社会治 1 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社区综治工作站。整合治保会、调委会、警务室、调解室、治保巡逻队等资源和力量,积极开展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范、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禁毒等工作。

2、加强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量建设。在规模较大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新社会组织设立联络员,进一步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覆盖面。

3、继续壮大群防群治队伍。镇要建立不少于40人的综合执法队伍,社区要建立10人的专兼职治保巡逻队。加强镇域内物管公司建设,提高物管公司培训教育保安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巡护队伍建设和住宅小区、停车场点等门卫和看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治安信息队伍,健全群防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机制,提升群防群汉队伍参与综治基层工作的水平。

二、坚持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新举措

坚持“发现得早、化解得好、稳控得住、处置得了、落实逗硬”二十字方针,实现三个提高,三个减少,确保三个绝对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实现跟踪督办维稳信访突出问题、落实维稳工作责任、维护社会政治安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实现信访积案减少,群体性聚集、集体上访减少,新增涉稳重点案件减少;确保全镇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件和重大刑 2 事案件。

1、着眼于“发现得早”,在信息排查上有新举措。一是广泛沟通民意,在镇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个民情信息服务窗口,建立一套维稳信息收集、分类、处置、督办、反馈流程工作流程,全面掌握社情民意。二是提高信息质量,建立维稳工作体系,建立由镇维稳办、社区、企事业单位组成的维稳信息分析、研判体系。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健全预警研判机制,坚持“情况互通、信息互享、工作互动”,做好涉稳情况每日信访日报、每周一专报、每月一研判、每季一督查、每半年一小结、每年一总结,高度关注维稳动向,深度研究维稳规律,及时处理重大涉稳问题,实现超前预警、科学预测、及时果断处置。

2、着眼于“化解得好”,在大调解体系上有新进展。一是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种类调解组织机构,配齐配强调解人员,落实调解工作场地和经费,加强调解人员培训力管理,将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社区调解室规范化建设。二是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包案,严格按照“四定、三包、五个一”(即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落实、包稳定;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要求,逐案分解落实领导包案。建立联合排查、综合研判和分流处理、分类化解机制,健全工作台帐和网络信息库,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考评和奖惩制度,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的减少矛盾纠纷。三是大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民间纠纷的调 3 解,针对突出的难点、热点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发展改革中的利益冲突。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解决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加强房地产、医疗、食品、交通、劳资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着力化解行业性矛盾纠纷。

3、着眼于“稳控得住”,在重点稳控上有新招数。一是坚决把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要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尤其是对无理闹访缠防、反复进京非访人员,建立重点人员档案,全面掌握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二是坚决把非访人员劝返在途中,一旦发生非正常进京上访或到省、市、区集访,各相关部门、社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进行劝返,做到接得快、守得住、劝得回、不走失、零倒流。三是坚决把高危人员管控在辖区,切实加强对“法轮功”邪教人员打击力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管控力度,做到教育好、管得住、不失控、严防参与到群体性聚集和群体性上访中。四是坚决规范信访秩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通过政策法律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行政复议、法律诉讼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4、着眼于“处置得了”,在应急处置上有新方略。一是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处置机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社区积极主动配合,专门成立突发群体性事件、集体到省、市、区上访和非正常进京上访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社区要健全各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准备足够应急处突力量,配齐配足应急装备。三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4 2010年要在行政、司法联动打击上下功夫,重点开展“恶意逃薪、恶意讨薪”、“职业医闹”、“校园及周边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积极稳妥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

5、着眼于“落实逗硬”,在督查督办上有新突破。一是严明工作职责,完善《维稳信访应急工作目标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与各社区签定维稳目标责任书,将维稳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二是实施台帐式管理,逐步完善涉稳突发信访事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重点案件和信访积案办理、重点人员稳控、涉稳信息排查调处等四本工作台账。三是加强督促落实,严格按照维稳责任倒查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等相关规定,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思想麻痹、延误时机、处理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逗硬追责,确保维稳工作落到实处。

三、积极创新和大力加强社会服务与管理工作

1、严格治安行政管理。严格公共娱乐场所尤其是歌舞厅、洗发、美容等场所的治安和工商行政管理,坚决查封无证经营和存在吸食毒品、卖淫嫖娼、聚众赌博行为的场所,严厉查处经营者。严格各种网吧的治安,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黑网吧”,严厉查处向未成年开放的网吧。加强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严格公共聚集场所、治安复杂地方、地段的治安管理,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重要单位、庆典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群死群伤等重大伤亡事件。

2、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抓好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治安责任,5 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的排查跟踪控制。

3、加强对刑事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5号)精神,建立服刑在教和刑释放解教人员信息沟通机制,落实衔接措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对刑释放解教人员的教育帮扶,努力减少重新犯罪。

4、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帮扶和管控。强化对社区矫正、吸毒、“法轮功”、非法宗教、非法出境回流等人员的管控措施。开展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专项行动,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因灾弧残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继续组织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活动。

四、着力加强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

1、努力拓宽治安信息来源,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测,适时组织“严打”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继续深化“扫黄打非”,禁毒、禁赌、禁娼和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等专项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不断提高全区干部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2、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以农村地 6 区,重大工程建设、工厂企业、学校周边,交通要道、公路沿线、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深入排查治安和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分析形势,明确整治责任,落实整治措施,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实施挂牌整治,期限解决问题。

3、以建立长效机制为切入点,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治,进一步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坚决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收购生产型废旧金属和收购站点。

五、继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1、加强科技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天网”系统建设,实现主要街道、繁华地段、专业市场、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监控图像全覆盖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大力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加强社会面巡逻队为主力、其他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的网络化巡逻防控格局。认真落实市综治委《社区“三防”建设标准》,加强居民户、单元门、停车场、治安室相配套的物防建设,全面增强对可防性案件的防范能力。

2、深入开展社区平安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社区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建立以镇党委为核心,社区党(总)支部、社区居委会为支撑,警务室、调解室为骨干,巡逻队为基础的社区平安建设工作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继续深化行业、基层平安创建。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学校、医院、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工地、集贸市场、文化娱 7 乐场所等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方式、提高创建实效。继续深化“无刑事案件小区(单位)”创建活动。要广泛宣传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营造人人共创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和工作局面。

六、进一步完善维稳和综治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领导责任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职责;根据区综合委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考核档案和晋职晋级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实绩考核档案,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晋职晋级奖惩和工作实绩考核征求综治机构意见的程序和制度。

2、健全完善综治维稳宣传机制。密切与宣传部门和媒体的协助配合,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营造共建平安、共享平安的浓厚氛围。

3、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大调解”工作经费、见义勇为经费、群防群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与本单位社会事业经费同比例增长,健全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

中共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日

第五篇:2012年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三委发[2011]58号

三垛镇2012年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提出的“一心谋发展、二业求突破、三区促提升、四仗全获胜”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维护稳定、构建和谐为要务,真正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现结合三垛实际,特制定2012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一、任务指标

1、当年信访件办结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95%,优质率达到95%以上。

2、严格控制赴京、进省、市越级上访。各村要确保做到全年无赴京、进省、扬州市和高邮市越级集体上访,无进镇集体上访。

3、切实减少重复信访和信访总量。重复来信控制在 15%以下;重复上访不高于2011;要减少信访总量,信访总量要不高2011。

二、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

(1)实行分级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各党支部书记、驻村镇干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对所分管的信访工作负主要责任。

(2)要把信访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并确定一名主要干部分管信访工作,每年专题研究信访工作不少于4次,每个村、社区、部门单位要落实一名专职信访信息员。对信访工作要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加大对《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教育上访人员严格依照程序逐级上访,不得越级上访或多头重复上访。各村、社区、各单位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就地依法解决。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市。各村、社区、单位解决不了的事及发现有越级集体上访的苗头,要及时向驻村镇干、挂片负责人汇报,若仍然矛盾化解不了,再向镇司法所和镇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反映,不得推托当事人直接向上级反映。

3、落实“五个有”目标。各村要有信访接待室、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信访干部、有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有一套热情便民的服务措施。要深入开展创“三无”村(社区、单位)活动,即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 信访积案。

三、奖惩规定

1、强力推进、巩固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成果,层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签订、考核、奖惩”三位一体的责任制运行机制,将信访维稳工作成绩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治考核、职级提升和经济利益挂钩。信访维稳工作成绩突出,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年无一人上访和信访案件,年终由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不受名额限制。凡受表彰的村和单位,年终由党委颁发奖牌和奖金,受表彰的村副村级以上的干部年终工资总额上调5%。

2、凡因措施不力引起群众5人以上进京、赴省、扬州市、高邮市集体上访1次,各村及负责人一律不得参与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评优,支部书记做书面检查,并在全镇通报。有3次到镇集访、2次到市以上集访、个访4次以上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该村“两委”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在一定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主要领导作出组织处理。部门单位出现集访1次、个访3次以上,取消年终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选资格,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如出现群众越级到市、省或赴京上访的,责任村(社区)、单位要迅速派人把上访人带回,并及时做好矛盾钝化、直至化解。

3、实行信访工作重点管理村制度。对各村重点管理的控制基数为:赴京上访1批5人次以上,集体越级到省、扬州市、高邮市上访2批5人次以上,对属于同一问题越级到高邮市、扬州市、省集体重复上访两批次以上,或来镇集体重复上访三次、全年集体上访四次以上的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村范围。一旦被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村范 围,取消年终各种评选资格,驻村镇干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奖下调10%,副村级以上干部年终工资总额下调10%。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追究有关村、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直至社会治安“一票否决”。

(1)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件拖而不办,对群众来信不及时阅办,对来访拒不接待而造成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

(2)对发生重大紧急信访事件,不认真及时处理,并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依法行政,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信访工作中打击报复当事人,或将控告、举报材料转交或转告被控告、被检举人,或利用职权引诱、恐吓、胁迫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全年无发生越级访、集体访、年终信访件办结率达到100%以上的村和办理信访件成绩突出的村、责任人予以表彰。

以上意见由镇政法委负责解释,镇信访办做好日常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考评情况的统计和评估,并每季度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本实施意见不受各村及部门领导人事变动而影响。领导的变动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对本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中共高邮市三垛镇委员会 高邮市三垛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2012年维稳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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