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本《考核办法》规定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质量考核的范围、标准、实施办法。
二、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本《考核办法》为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处500~1000元罚款。1.总经理
(1)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负全部责任。(2)应主持制定并批准本公司的方针和目标,批准发布质量管理制度。
(3)应提供必备的资源,包括人员、生产设备、生产设施及检测设备。
(4)应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2.质量负责人
(1)应负责本企业日常的质量活动。(2)应负责对原辅助材料入库前检验。
(3)应负责公司全部产品的质量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4)应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理。3.生产车间(操作工人)
(1)应负责公司生产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适宜的生产环境,保证文明生产。(2)应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及监督检查。(3)应建立生产设备台账,并做到账物相符。
(4)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报告,并对问题的改进措施负责组织实施。
(5)在生产过程中,应保持工艺文件的完整、清晰、无损坏、丢失现象。
(6)应保证严格按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组织生产。(7)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4.采购、仓库保管员
(1)应负责原辅材料的质量控制。
(2)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应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3)原辅材料进厂后应通知检验员进行检验和验证。
(4)仓管员负责原辅材料的入库接收,并对其进行标识和防护。(5)仓管员负责半成品、成品的管理,按区域进行存放,标识应明显,防止混淆和错用。
(6)仓管员负责建立物资出入库台账并做好记录。
对上述规定每一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内容填入考核表,对 违反规定者进行适当的处罚,具体可按《考核办法》实施。
2018年4月实施
第二篇: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编号:
批准:
审核:
编制:
—————————————————— 2008-06-01发布2008-06-10实施
一、本《考核办法》规定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质量考核的范围、标准、实施办法。
二、本《考核办法》适用于企业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本《考核办法》为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处100~500元
罚款。
1.总经理(厂长)考核不合格者处500元罚款。
(1)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对
公司的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负全部责任。
(2)应主持制定并批准本公司的方针和目标,批准发布质量管理
制度。
(3)应提供必备的资源,包括人员、生产设备、生产设施及检测
设备。
(4)应负责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2.质量负责人考核不合格者处400元罚款。
(1)负责本企业日常的质量活动。
(2)负责编制各项检验规程。如原材料检验规范、过程检验规范、成品出厂检验规范
(3)负责对采购型材、配件、及辅助材料入库前的检验。
(4)负责公司全部产品的质量检验
(5)负责确保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符合规定的要求。
(6)负责依据有关要求编制工艺文件及工艺管理制度
(7)负责对不合格品处理。
负责公司文件管理。
3.质检员考核不合格者处300元罚款
(1)应负责本企业日常的质量活动。
(2)应负责对采购型材、配件及辅助材料入库前检验。半成品、工序和成品的检验做好记录。
(3)应负责公司全部产品的质量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4.操作工人(生产车间)考核不合格者处100元罚款。
(1)应负责公司(或厂)生产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设施和适宜的生产环境,保证文明生产。
(2)应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及监督检查。
(3)应建立生产设备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4)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报告。并对问
题的改进措施负责组织实施。
(5)在生产过程中,应保持图纸、工艺文件的完整、清晰、无损
坏、丢失现象。
(6)应保证严格按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组织生产。
(7)应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采购、仓库保管员考核不合格者处200元罚款。
(1)应负责原辅材料及五金配件的质量控制。
(2)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应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
告。
(3)原辅材料进厂后应通知检验员进行检验和验证。
(4)仓管员负责原辅材料的入库接收,并对其进行标识和防护。
(5)仓管员负责半成品、成品的管理,按区域进行存放,标识应明显,防止混淆和错用。
(6)仓管员负责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并做好记录。
对上述规定每一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内容填入考核表,对违反规定者进行适当的处罚,具体可按《考核办法》实施。
第三篇: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处罚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全体职工。
三、考核办法
品管部和公司决策层授权考核人员根据违规行为的情况、性质、对产品影响程度、对顾客的影响程度以及违规行为发生时的主客观原因,把违规处罚程度分为六个等级(即:10元、20元、30元、50元、100元、200元)。所有处罚由品管部报总经理办公室审定,总经理批准,以专题通报公布。
四、具体内容
2、品管部
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是质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违背上述职业规范的行为,一次给予责任者30元以上的处罚。
质检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及各种检验指导书,如有擅自违背标准或违背检验程序的行为,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质检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不出差错,若没有尽到验证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无论问题发生在加工、装配工序,还是发生在用户,只要从数量上达到,或者从数量上不足但直接损失超过千元,均属于错检、漏检事故,经济损失千元以下的给予责任者30元级以下处罚。经济损失千元以者给予50元以上处罚。
验证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在报检三日内要出具检验结果,若因检验不及时影响生产或因检验不及时出现不合格,给予责任者20元处罚。
质管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若因质量责任心不够,出现上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对于首批供货的外协、外购件,验证时必须得到分承包方的(样件检验)报告,确保质量审核可靠。违反上述规定,责任者给予30元处罚。
质检员要做好每批次验证产品的标记记录,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上述规定管理混乱,造成质量责任无法追溯情况,对责任给予20元处罚。
质管人员要严格做好抽查记录,使质量凭证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若出现没有记录、没有归档、没有保管,没有保管到期限等情况,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品管部要对责任内的配套厂建立质量档案、记录主要配套件的批次情况、不合格情况及不合格原因。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记录,缺少一个厂商的质量档案,对责任者给予10元处罚。
计量员要按周期,对通用检具进行检定,保证计量准确、可靠,并要及时修理失准通用
检具;若出现一次(一把)按周期漏检,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若出现因计量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计量员要保证在用计量设备、仪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县、市技术监督局的检定,出现不合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若因责任心不够,出现影响生产、检验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的处罚。
要管理好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台帐、原始记录等。通用检具要求总帐、分帐、卡物相符,总帐不得变更,设备、仪器要求帐物相符。若出现上述规定中的管理混乱,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赔偿。
3、采购部
采购物资必须坚持定点采购的审批原则,未经审批乱采购,对于责任者给予处罚;未经审批乱采购,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给予处罚。
采购员采购物资,凡是用于防爆电器产品上的,必须及时报检。对于不报检者,一次给予2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度给予处罚。进货物资进公司后,必须在四小时内报检,生产急需立即报检,对于首批供货的厂家、品种须向品管部说明;报检时要求准确说明厂商、名称、型号、数量。若因报检不及时、不准确,出现混乱引起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30元处罚。
对于报检物资,办理财务入帐时,必须依凭配套件报验单。对弄虚作假者,一次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采购物资进公司,必须具备质量证明,如合格证或相应的检验资料(检验单、材质单、探伤单等)。
对于外协、外购不合格产品,本市区的要在当天内退出库房。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物资采购人员对于配套件的技术修改通知要及时送达配套厂商。本市区内的要在三日内送达;本市区外的要求在七日内送达,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10元以上处罚。对于有明确材质要求的外购件,如有特殊情况,配套厂要改用材料,物资采购部必须事先向技术部门提出代用材料申请。不经申请审批,采购代用材料配套件,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配套件经检验不合格,由于生产急需用件,需修复后使用,须向品管部提出书面回用申请。由质检员填报不合格项次情况,品管部经理签字,然后由申请部门提请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对于不执行审批回用程序,每出一次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在检验过程和生产过程中,发现并退回仓库的个别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责任部门要及时退回配套厂。要求每季度清理一次,若出现超季度存放,没有向配套厂退换的,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
进货物资在顾客中出现质量问题,我方决定要求配套厂前往顾客三包服务时,采购部门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指定配套厂执行我方决定。没有完成上述要求,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采购部门要建立配套厂商的档案,存有供货能力综合调查表、合格分承包方名单、配套件采购(定做)合同等,(质量保证协议书由品管部存档、零部件采购技术协议由标准化资料室存档,服务协议由销售部存档。)缺少一个厂商的档案,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采购部门应有重要进货物资的使用质量信息反馈记录和统计分析资料,缺少一个厂商的记录,对责任者给予10元处罚。
5、仓库
自制半成品件、成品件及外协外购件,必须坚持凭检验合格单入库的原则,没有检验合格单坚决不得投用。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入库产品,因需要改型、改制、返修出库的,如果重新返回仓库,必须依凭检验合格单。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严格执行不合格品隔离制度,不合格品在退出仓库前,必须挂牌提示,提示牌应标明名称、型号、数量、厂商、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入库合格产品,因在加工、装配或者顾客中发现质量问题,品管部书面报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和追究有关责任。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50元以上处罚。
库内物资应定期保养,摆放整齐,以保证不锈蚀、不霉变、不损坏。违反上述规定,出现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库内物资应严格执行“分批存放”、“先进先出”的投放原则,避免货物超期积压造成质量隐患。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仓库员发料中,出现规格、型号的错误,以及不合格的混入,均属错发、混发。出现上述问题,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50元以上处罚。
在加工、装配中发现的个别不合格品(应有标识),经责任质检员出具检验证明的,保管员应予以退换,将其存入不合格品区。并通过生产部门或外协购部门及时处理。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的处罚。
为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外协外购件投发必须建立原始记录,即记录每批次投发料的产品厂商,以备查证。因没有记录,造成混乱或损失的,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保管员要妥善保管检验单等质量原始凭证,保管期三年,以备查证。保管不善,无据可查,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
半成品库内有隔爆要求的要妥善保管,防止磕碰损坏和锈蚀,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30元处罚。
防爆电器成品必须凭检验单入库,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
防爆电器产品出入库时要轻抬轻放,仓库保管员对野蛮装卸行为要坚决制止,若视而不见,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6、生产部
要依照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进行生产作业计划和组织,未经技术部门批准,在不具备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下组织生产,对责任者给予30元处罚;造成质量事故,按损失额度赔偿。搞好现场质量,工位器具、物料摆放有序,是质量保证的需要,由于现场质量管理不善,出现质量问题,除追究生产车间的责任外,对生产责任者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要保证工装、模具完好,使工装、模具能够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正。如因工装、模具出现质量问题,并得不到及时修正,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的处罚。要管理监督文明生产,坚决制止“野蛮加工、野蛮装配、野蛮转序、野蛮装卸”行为,发生以上行为,除追究责任者外,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处罚。
从仓库向车间转序,必须准确,发生物料错误,如型号不对等,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的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度赔偿。
车间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装配,不准偷工减序,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1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30元以上的处罚。
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自检步骤,防止不合格品发生,由于自己漏检、错检,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合格品,超出额定数额,责任者要赔偿材料损失、工时损失、其它间接损失总额度。
操作者要文明生产,严禁野蛮操作。工件在加工、装配、转序过程中轻拿轻放、摆放有序、避免磕碰。违反上述规定,每人次给予20元以上的处罚;造成工件损失,责任者要承担。
下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损失,若未经检查或发现问题仍流入下道工序,发生质量问题,本操作工序负有连带责任,同时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的处罚。
操作者在加工、装配中,发现原材料或外协件存在质量问题,操作工应负有连带责任,同时对责任者给予元以上处罚。
操作者在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动报告,交由质检员进行处置。若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故意进行混入、隐藏等,对责任者给予30元以上的处罚。
操作者对后面工序提出的质量反馈,要积极作出反应,认真进行服务和改进,如果不能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推脱、拖延等,对责任者给予20元以上处罚。
操作者要坚决防止重复质量问题的出现,对于本岗位曾经出现过或质检员已指出的质量问题,要坚决杜绝。若发生此类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加倍处罚。
操作者要认真接受工艺员、质检员的指导和检查,不得有歪曲、刁难行为,对于有不同意见,可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解决。若对工艺员、质检员有打骂行为,除给予30元以上的处罚外,给予下岗处理。
操作者领用的计量器具,要按周期接受计量室的检定。若在接到检定通知十日内不送检,按拒检处理,对责任者给予20元处罚。
各车间要健全质量原始记录。对于主要的加工、装配工序,必须有操作者的工位号;并要求每日有各岗位的操作记录。若出现质量问题,车间落实不到操作者,对车间管理者给予30元以上的处罚。
入库员、出货工要及时、准确记录入仓、装配质量情况,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上述规定执行不严,造成质量责任无法追溯情况,对负责人给予20元处罚。
在对各生产车间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未达到要求时,对车间主任给予20元处罚。
7、其它部门
其它部门人员质量责任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规者处罚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为质量第一责任者,按其负责部门的质量违规行为处罚,其领导责任,报请总经理追究。
本月内考核同一问题重复出现两次,给予责任者下岗处理。
第四篇: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单位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料的卫生要求具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加工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监控记录,纠正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包装食品的物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7.仓库应符合工艺要求,配有自动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独立的检验机构和仪器设备。制定有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卫生监控检验。
1)环境卫生控制
A.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粉尘可以携带和传播大量的致病菌,因此,它们是厂区环境中威胁食品安全卫生的主要危害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这些危害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的威胁。
B.保持工厂道路的清洁,消除厂区内的一切可能聚集、孳生蚊蝇的场所,并经常在这些地方喷洒杀虫药剂。
C.工厂要针对灭鼠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和计划,保证相应的措施得到落实,做好记录。
D.工厂内不宜采用药物灭鼠的方法来进行灭鼠,可以采用捕鼠器、粘鼠胶等方法。2)生产饮用水的卫生控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指标要求。
3)原、辅料的卫生控制: A.对原、辅料进行卫生控制,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制定控制方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用具有合法注册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对向不同国家出口的产品还要符合进口国的规定。
B.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工器具,与产品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别,以免混用。4)车间、设备及工器具的卫生控制:
A.严格日常对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
B.车间要专门设置化学药品,即洗涤剂、消毒剂的可上锁的存贮间或存贮柜,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必须登记。药品要用明显的标志加以标识。5)储存与运输卫生控制:
A.定期对储存食品仓库进行清洁,保持仓库卫生,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B.库内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堆垛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少于10cm,与墙面、顶面之间要留有30cm~50cm的距离。为便于仓储货物的识别,各堆垛应挂牌标明本堆产品的品名、规格、产期、批号、数量等情况。存放产品较多的仓库,管理人员可借助仓储平面图来帮助管理。
C.成品库内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时间分垛堆放,并加挂相应的标识牌,牌上将垛内产品的品名、规格、批次和数量等情况加以标明,从而使整个仓库、堆垛整齐,批次清楚,管理有序。
D.食品运输车必须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状况,为运输工具的清洗、消费配备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6)人员的卫生控制
A.加工和检验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还要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B.生产、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C.生产、检验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进车间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D.进车间必须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
E.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必须调离生产加工、检验岗位,痊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F.妨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主要有:
——病毒性肝炎;
——活动性肺结核;
——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 ——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
——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
——手有开放性创伤尚未愈合者。
G.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要穿着专用的清洁工作服,更换工作鞋靴,戴好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
H.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得带入车间,并且不得化妆,不得戴首饰、手表。I.工作前要进行认真的洗手、消毒。
四、生产过程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1、人员卫生考核
1)检查岗位操作人员着装是否干净整洁,是否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
2)检查岗位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留长指甲、穿拖鞋、带首饰,是否保持个人清洁,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
3)检查岗位人员的洗手消毒和工作中的动作行为,进出车间时,是否按要求更衣、洗手消毒,是否有在车间内吸烟、吃零食、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2、环境卫生考核
1)检查工作场所的环境状况,是否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蜘蛛网、苍蝇蚊子蟑螂等昆虫;材料及产品摆放是否有序;
2)检查工作场所的清洁消毒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的消毒方法和频次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是否按时开启紫外线杀菌;
3、生产设备运行状况的考核
1)考核设备操作员是否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使用。是否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消除异常。
2)考核设备的清洁消毒情况,检查是否按照卫生操作规范的要求,对所负责的生产设备周期性地进行清洁消毒;
3)考核员工是否对关键工序的工艺参数进行严格控制,按规定的要求对工艺参数进行检查,确保工艺参数符合生产要求。出现工艺参数偏差是否立即向主管人员反映。
4、生产操作的考核
1)考核操作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 2)检查操作员的自检意识, 询问是否熟知本岗位的产品验收标准,对生产的产品是否能主动进行自检,以检出不良品,当质量异常时是否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
3)检查直接与产品接触的包装物的杀菌情况,考核员工是否能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有否减少工序。
5、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考核
1)检查车间化验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过程的检验,操作员自检合格的产品是否存在不合格的隐患;2)综合考核岗位质量状况,考核期内是否出现批量不合格或可能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隐患;
6、考核评分及奖惩办法:
1、成立由质量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主管的参加的质量考核小组,每月针对生产岗位的每位员工进行一次生产过程质量考核,并填写“生产人员质量考核记录”。
2、考核依据为本文4.1~4.5条款的规定,考核不作得分评分,只记录扣分评分并汇总。奖惩以扣分总分为依据。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责任部门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如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罚责任部门50元/项。
3、扣分在2分以内的,在班组会上口头批评,扣分在3分至5分的,每扣一分罚款5元,扣分在5至10分的,每扣一分罚款10元,罚款10分以上的应重新进行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不合格予以辞退。
4、季度考核(连续三次)未扣一分的员工,由质量考核小组提出,总经理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元的奖励,考核未扣一分(连续12个月)的员工, 经质量考核小组提出,总经理批准后可评为公司优秀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的物质奖励.
第五篇: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工作质量是顾客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各部门员工必须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各项工作以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大工作质量管理力度实现严格管理、高质量、盈客户、创效益的目标,特制定工作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1、办公室
1)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不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0元。
2)所有员工应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不足扣20元。
3)在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发现一次扣5元。
4)做好人员档案的建立和文件管理工作,发现一次扣10~50元。
2、生产车间、班组
1)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每年5000-10000元。
2)各产品质量事故及质量返工的罚款,进入公司质量奖励基金。
3)对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的车间、班组,对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质检人员),可由质检人员提出推荐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发放质量特别奖50-200元,并进行表彰。
4)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合格者,奖励2元。
5)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达到优质产品者,奖励5元。
6)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二次验收合格者,罚款2元。
7)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三次验收合格者,罚款5元。
8)以上奖励或罚款在每月结算工资时发扣。
3、操作员工
1)不迟到早退,按要求着装,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元。
2)进出入车间,不得吸烟。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0元。
3)在车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得串岗,不得使物资逆向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20元。
4)生产场所、设备、工器具必须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车间内吃食物、吐痰等。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30元。
5)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并根据技术人员安排做适当调整。违反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6)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不得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4、质检员
1)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按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控制,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元。
3)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一次扣10元并侦察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按规定对厂区、人员、设备等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不力的,扣5-50
元。
5)按要求对生产过程和工序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采购员
1)严格按生产部填写的《采购申请单》上的名称、规格等要求采购原辅料,不清楚的应向申报人问清楚,避免错买。如不清楚也不过问的,追究采购人的责任。
2)熟悉掌握原材料规格及价格,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尽量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如无客观因素,如采购原辅料不及时,影响了地板生产,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严格按公司《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采购,发现无证采购、关系采购、条子采购、回扣采购等等不当做法,每次扣200-50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库管员
1)认真做好原辅料入库、发放登记,做到准确无误,出现差错一次扣当月工资20元。
2)未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料不得入库,发现一次扣10-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发材料配件时,要反复核对名称、规格型号,做好发料原始记录,便于质量追踪,无原始记录的扣责任人10元。
4)做好原辅材料的保管清查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坏、变质或遗失的,扣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技术管理人员考核按业绩进行。
8、各部门应做好规定的质量安全记录,记录不全或遗失、不记的,发现一次扣5-50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质量事故的处理
1)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原则: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教训和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凡发生普通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100元以内的)罚款5-10元。
3)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罚款10-20元。
4)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300-1000元以内的)罚款30-200元。
5)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失职造成质量事故者,或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
石嘴山市坤明眼镜有限公司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企业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适应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员工的素质,促进企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有在职(含试用期)人员。
3、主控部门
公司综合部为培训管理的主控部门。
4、职责分工
4.1综合部负责公司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效果评估,并对各部室、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4.2各职能部室负责各职能专项培训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4.3各部门可根据公司的培训制度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培训管理制度,并报综合部备案。
5、内容
5.1 培训类别:
5.1.1在职员工培训:岗前培训、部门培训、班组培训
5.1.2 公共性培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并组织实施的针对全体员工的共同培训内容。
5.1.3 专业性培训:根据各部门计划实施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专业水平。
5.2培训实施
5.2.1培训时间
5.2.1.1由组织部门按当月培训计划设定时间进行提前培训组织工作,包括通知培训师和受训员工,排除各项不确定因素。
5.2.1.2公司内训的时间安排原则上在周六或晚上。
5.2.2培训纪律
5.2.2.1凡是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各参训人员必须提前到达培训地点,依次签到,不能代签,未签到或签到潦草不能辨认的一律视为未到。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全公司通报,第三次罚款,罚款额度参照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经理)200元,部门副经理(含主持工作的主管)150元;其他员工100元/次进行处罚;无故迟到、早退人员处以50元/次的罚款。
5.2.2.2公司级培训原则上要求必须参加,除了出差、生病、特殊紧急事情不能参加的,事假者必须有书面《培训请假审批表》,所有经理级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其他人员须经综合部批准,病假者必须出示医院的证明及书面请假条,然后交培训组织部门方能休假,否则按无故不参加培训处理。附《培训请假审批表》
5.2.2.3培训期间,手机保持关机或静音,不能有声响,违反者罚款100元/次。
5.2.3培训资料管理
5.2.3.1培训资料主要分内训资料和外训资料,包括课件、培训记录、协议书等。公司级内训资料由综合部负责归档保存,各部门资料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在结束后都要将培训资料报送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分类归档。
5.2.3.2培训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各部门配合。公司内训的培训师资料在培训结束后即报送综合部,参加外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三日内将资料报送综合部,参加取证类培训的员工须向综合部报备考试时间、发证时间,并将获得证件交付综合部保管。
5.2.4培训师的选择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辖员工的技能培训。
公司内部培训师的选择由组织部门和综合部共同指定,如须外聘培训师,由综合部负责选择。
5.3委外培训管理
委外培训的类型:委外培训简称外训,主要类型分为学习型和应试型,主要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和公司委派以及集体参与。
5.3.1委外培训的审批程序
5.3.1.1员工个人提出申请或综合部根据工作需要委外培训,由学员填写委外培训审批表,依次由部门主管、综合部、总经理签字确认。
5.3.1.2参加外训的员工需在培训前与员工签订委外培训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3.1.3各种形式的委外培训必须有受训员工的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5.3.1.4受训员工凭借款条到财务部支取费用,按时参加培训。
5.3.2费用管理
5.3.2.1委外培训费用包括课时费、资料费、考试费、差旅费等项目,其中差旅费不列入以下管理内容中。
5.3.2.2参加委外培训的员工在培训费用核销期内如主动辞职或违纪违法被辞退,必须将未核销培训费用退还给公司。
5.3.2.3对参加应试型或取证型委外培训的员工,如未能按要求取得合格成绩或证书,所产生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5.3.2.4因不可抗力导致员工退职(如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伤害),受训员工不承担培训费用。
5.3.2.8经公司批准的委外培训,培训时间按正常出勤计算。
5.3.3公司大力倡导员工业余自学成才,员工业余学习期间,所在单位应在不影响工
作的情况下,尽量提供其参加面授和考试的时间。
5.4培训评估管理
5.4.1对制度类、岗位技能提高类培训的评估,采取定期考试或提交个人总结的办法。
制度类培训每次培训后半月内由培训师出题(主要为笔试形式),综合部实施;对知识类及部分技能类培训的评估,采用培训后三天之内提交总结的形式。
5.4.2对外训的应试类、取证类培训,以能否通过相关考试为评估依据。
5.4.3对内部培训师的评估,通过对资料、学员反馈调查、现场测评等形式进行,由管
理部组织。
5.4.4培训评估工作的责任
5.4.4.1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各项培训效果评估负主要责任,包括当时测评以
及效果跟踪,并按要求时间向综合部提交各项评估表格和成绩。
5.4.4.2综合部负责对各项评估结果的汇总,应用,并配合各部门主管的评估工作。
5.5评估结果的应用
5.5.1绩效考核:对培训师的考核纳入当期绩效考核成绩中;对受训员工的考核以季度
为周期,成绩纳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绩效考核中。
5.5.2培训工作改进:通过对员工反馈、培训效果评估以及培训情景评估等方法,由管
理部对公司整体的培训工作进行不断改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以保障整体培训工作的良性循环。
5.5.3员工职业规划:作为规划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员工培训结果与绩效考核结
果同样重要。培训评估结果可应用于员工的岗位调整、职务升迁、奖励等方面。
5.6 其它
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综合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