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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辐射防护与核电站安全(共5则范文)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21-37055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0 10:52: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资料:辐射防护与核电站安全(共)

资料:辐射防护与核电站安全

2011年03月12日17:53威海环境网我要评论(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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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存在于整个宇宙空间。辐射防护是研究保护人类和其他生物种群免受或少受辐射危害的应用性学科。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两类。α射线、β射线、γ射线、X射线、质子和中子等属于电离辐射,而红外线、紫外线、微波和激光则属于非电离辐射。在核能领域,人们主要关心的是电离辐射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及其防护。通常将电离辐射简称为辐射或辐射照射。

人类有史以来一直受着天然电离辐射源的照射,包括宇宙射线、地球放射性核素产生的辐射等。事实上,辐射无处不在,食物、房屋、天空大地、山水草木乃至人们体内都存在着辐射照射。人类所受到的集体辐射剂量主要来自天然本底辐射(约76.58%)和医疗(约20%),核电站产生的辐射剂量非常小(约0.25%)。在世界范围内,天然本底辐射每年对个人的平均辐射剂量约为2.4毫希,有些地区的天然本底辐射水平要比这个平均值高得多。

核能应用领域的辐射照射来源于核能产生装置(如核电站)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放射性核素。由于煤中含有微量的放射性核素,燃煤电站在运行过程中也会向环境排放放射性物质。就辐射照射而言,我国煤电燃料链(从采矿到发电)对公众产生的辐射照射是同样功率的核电燃料链的50倍。

人们在对辐射产生健康危害的机理进行大量的理论和实验研究基础上,建立了有效的辐射防护体系,并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辐射防护的三个原则是:实践的正当性,防护水平的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实践的正当性要求任何伴有辐射的实践所带来的利益应当大于其可能产生的危害;防护水平的最优化是指在综合考虑社会和经济等因素之后,将辐射危害保持在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上;规定个人剂量限值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每个成员都不会受到不合理的辐射照射。国际基本安全标准规定公众受照射的个人剂量限值为1毫希/年,而受职业照射的个人剂量限值为20毫希/年。

核能发电是目前核能和平利用的最主要的方式。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核电站对周围公众产生的辐射剂量远远低于天然本底的辐射水平。在我国,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核电站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年辐射剂量不得超过0.25毫希,而核电站实际产生的辐射剂量远远低于这个限值。大量的研究和调查数据表明,核电站对公众健康的影响远远小于人们日常生活中所经常遇到的一些健康风险,例如吸烟和空气污染等等。因此,核电站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的环境安全性已被人们所广泛接受。

核电安全的核心在于防止反应堆中的放射性裂变产物泄漏到周围的环境。为此,采取多层次纵深防御的安全原则。为了防止反应堆堆芯中的放射性裂变产物的外泄,在工程上设置有适当的实体屏障。核电站一般都有3道安全屏障,它们是燃料元件包壳、一回路压力边界和安全壳。

截至2002年底,全世界核电机组累计运行了10697个堆年,总共发生过两起重大事故,即三里岛核电站事故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1979年3月28日,美国三里岛核电站发生了严重事故,反应堆堆芯的一部分熔化坍塌。但由于一回路压力边界和安全壳的包容作用,泄漏到周围环境中的放射性核素微乎其微,没有对环境和公众的健康产生危害,仅有3名电站工作人员受到略高于季度剂量管理限值的辐射照射。方圆80公里的200万居民中,平均每人受到的辐射剂量小于戴一年夜光表或看一年彩电所受到的辐射剂量。1986年4月26日,前苏联发生了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这是核能和平利用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核事故。在核电站工作人员和事故抢险人员中,有28人由于受到非常高的辐射剂量而死亡。为了防止公众受到大的辐射照射,紧急撤离了电站附近的11.6万居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运行人员在试验停电条件下发电机转子靠自身的转动惯性能继续供电多长时间的过程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切断了所有安全控制系统,致使安全保护系统不能启动。二是反应堆(压力管式石墨慢化沸水堆)安全设计上存在严重的缺陷。1996年4月,71个国家和20个组织的800多名专家举行会议,评价了10年前在前苏联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的实际后果。评价结果表明:在核电站的工作人员和帮助处理事故后果的人员(“清理人员”)中只有28人死于辐射照射。从污染区疏散的10多万居民和仍然生活在受影响较轻地区的人,他们一生中所受到的剂量,与他们一生中从天然辐射源接受的剂量差不多或较低。

为了在万一发生严重事故、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到外部环境的情况下,能够保障周围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核电站还必须制订应急响应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准备工作。我国的核应急工作实施国家、省市自治区和核电站三级管理体制,实行“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工作方针。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运行经验的不断积累,核电站的运行安全水平将不断提高,而未来的先进核电站将具有更高的安全水平。

第二篇: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6、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 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 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 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 人员培训制度

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要在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要把一些思想过硬、能力突出、认真负责的职工安排在放射性工作岗位上。

2、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3、对操作水平高的职工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坚决不得从事此岗位,确保安全。

第七章 监测方案

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单位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于兴远

副组长:郭建新

成员:罗衍庆、刘建波、宋曙光、于立志、单守德、王会生、朱影、张艳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办公室(设在医教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4)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

四、辐射事故的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三篇: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漯河市中心医院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辐射设备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6、根据人体大小,检查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7、随时观察设备工作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辐射设备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 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

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作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仪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辐射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 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仪,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铅玻璃完好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 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和放射源,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周检查一次辐射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辐射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 人员培训制度

1、本制度目的是加强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认识,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范围适用于本院所有直接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

2、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细则,并负责联系到环保部门认可的单位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3、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统一安排,到环保部门认可的单位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培训及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医院统一负责(未取得合格证书费用自负)。

4、为了不影响医院正常的辐射工作,有关科室必须于每年12月将下一个培训时间报到科教科,科教科会同辐射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统一安排,必须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全部培训完毕,下一个周期再轮流培训,新分员工从事辐射工作的,到岗位前必须优先安排培训,否则相关科室不予接收。

5、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辐射工作人员及辐射管理人员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情况的落实,每年进行4次检查,对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人员按照医院管理规定扣除当月劳务费,直到取得合格证书为止。

第七章 监测方案

在日常工作中,医院必须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放射防护和设备性能检测,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监测部门,对全院各辐射场所至少监督监测一次,并出具纸质检测报告

1、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射线装置的性能进行定期的检测(每年一次)以确保装置性能的稳定,不对受检者造成不必要的辐射伤害。

2、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进行定期的防护监测(每年一次)以确保装置使用场所防护屏蔽的安全性,不对工作人员造成不必要的辐射伤害。

3、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和外部环境进行监测,(每年一次)以确保装置使用场所周围的外部环境辐射安全,不对公众造成不必要的辐射伤害。

4、对辐射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佩戴个人剂量监测计,在有效周期内交予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监测,以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如造成辐射剂量超标,能及时得知,并尽快采取补救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5、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体检,严密监测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态。(每两年一次)。避免辐射伤害产生疾病的发生

第八章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我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

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医院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海蛟

成员:崔红领 卢众志 吕文生 张工化 宋太民 林运智 崔庆周 卫元元 闫超

2、技术专家组

组长:谭占国 副组长:冯亚民

成员:李艳辉 王瑞 王明科 李红伟 王增民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办公室(设在医学装备部)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技术专家组、现场处置组的联络工作;

(4)负责与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6)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值班电话:0395-3356576 0395-3356120

五、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学装备部(或总值班)报告。医学装备部(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市环保局(环保热线电话:12369)、卫生局(电话:0395-3134319)及公安机关(电话:110)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耗材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

告卡》。重大辐射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到环保部、公安部、卫生部。

六、辐射事故的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第九章 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放射源辐射防护符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二、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中贮存设施)签订废弃放射源贮存和处置协议。新购放射源必须有国家统一编号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三同时”规定,在试运行三个月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五、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六、建立放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七、放射源实行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使带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八、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挂。

九、放射源场所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十、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十一、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二、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篇:2011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2011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用放射源为安装于一期选矿厂磨选车间的一台137Cs核子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从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落实辐射防范措施,加强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我公司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核子秤装置概况

我公司目前拥有核技术应用项目1台DF5500型核子秤,安装于一期选矿厂磨选车间,主要用来对皮带输送带上的铁矿入磨量进行计量。此台核子秤由丹东东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生产,其中含有1枚铯-137放射源,源的出厂活度为1.48GBq(2006年8月22日出厂)。该项目的总投资为25万元,于2006年9月13日通过福建省环保局审批,项目于2006年12月投产试运行,2007年2月13日取得福建省环保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闽环辐证[00036]).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137Cs属于密封放射源,放射源安放在铅罐内,使用方式为非接触式测量,放射源(包壳)没有与被测物料直接接触,也不会造成放射源损伤。在铅罐表面和磨选车间传输带均已放置了醒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三、管理措施方面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令)的要求,公司已配备一名具有本科学历的安全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核子秤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确保核子秤安全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子秤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放射防护人员岗位职责》、《核子秤维修制度》、《核子秤安全操作规程》、《环保标准、放射性同位素装置安全防范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四、应急救援方面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制订了《核子秤放射源泄漏应急预案》,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到安全与操作并行。

五、档案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核子秤的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帐物相符,认真保存各项内业资料,将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监测报告等技术档案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我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厂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保障了辐射零事故、零伤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培训学习,确保辐射工作长期安全,保障安全生产。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第五篇: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 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用放射源为安装于碎矿、选车间的三台137Cs核子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从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落实辐射防范措施,加强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我公司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核子秤装置概况

我公司目前拥有3台核子秤,安装于碎矿、选矿车间皮带廊内,主要用来对皮带输送带上的矿石量进行计量。核子秤放射源为铯-137,源的出厂活度为3.0×109Bq。该项目于1996年投入生产,2008年2月22日取得山东省环保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环辐证[16019]).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137Cs属于密封放射源,放射源安放在铅罐内,使用方式为非接触式测量,放射源(包壳)没有与被测物料直接接触,也不会造成放射源损伤。此外,公司对三枚放射源采用了厚铁板遮盖并加锁,有效控制了γ射线的泄露,并在隔离铁板外部及皮带廊内设置了明显电离辐射标志和“当心电离辐射”的字样,防止人员靠近触摸。

三、管理措施方面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令)的要求,公司已配备一名安全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核子秤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确保核子

秤安全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子秤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培训制度》、《自行检查制度和评估制度》、《放射事故报告制度》、《订购、运输及退役处理制度》等。

四、应急救援方面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制订了《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到安全与操作并行。根据上级精神,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五、档案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核子秤的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帐物相符,认真保存各项内业资料,将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监测报告等技术档案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我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厂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保障了辐射零事故、零伤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培训学习,确保辐射工作长期安全,保障安全生产。

六、评估报告上交情况

每年1月份上交上评估报告。

七、环保部门历次检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针对环保部门历次检查所提出的意见进行了如下整改:(1)在个人防护方面:在现场加装厚铁板防护罩,有效隔离射线。

(2)在员工安全意识及培训教育方面:每季度组织选矿、碎矿车间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电离辐射的危害并学习有关防护知识。

(3)在日常监管方面:每天巡查放射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现场安装监控装置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万无一失。(4)在个人剂量管理方面:我公司与2011年底正式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给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

(5)在设备检修方面:完善管理制度,细化检修环节,明确检修所必备的手续,确保设备检修依法进行。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九日

2009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用放射源为安装于碎矿、选车间的三台137Cs核子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从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落实辐射防范措施,加强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我公司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核子秤装置概况

我公司目前拥有3台核子秤,安装于碎矿、选矿车间皮带廊内,主要用来对皮带输送带上的矿石量进行计量。核子秤放射源为铯-137,源的出厂活度为3.0*109Bq。该项目于1996年投入生产,2008年2月22日取得山东省环保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环辐证[16019]).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137Cs属于密封放射源,放射源安放在铅罐内,使用方式为非接触式测量,放射源(包壳)没有与被测物料直接接触,也不会造成放射源损伤。此外,公司对三枚放射源采用了厚铁板遮盖并加锁,有效控制了γ射线的泄露,并在隔离铁板外部及皮带廊内设置了明显电离辐射标志和“当心电离辐射”的字样,防止人员靠近触摸。

三、管理措施方面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令)的要求,公司已配备一名安全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核子秤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确保核子秤安全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

期体检。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子秤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培训制度》、《自行检查制度和评估制度》、《放射事故报告制度》、《订购、运输及退役处理制度》等。

四、应急救援方面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制订了《山东梁邹矿业集团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到安全与操作并行。根据上级精神,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五、档案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核子秤的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帐物相符,认真保存各项内业资料,将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监测报告等技术档案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我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厂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保障了辐射零事故、零伤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培训学习,确保辐射工作长期安全,保障安全生产。

六、评估报告上交情况

2010年1月份上交2009评估报告。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七日

2010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用放射源为安装于碎矿、选车间的三台137Cs核子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从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落实辐射防范措施,加强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我公司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核子秤装置概况

我公司目前拥有3台核子秤,安装于碎矿、选矿车间皮带廊内,主要用来对皮带输送带上的矿石量进行计量。核子秤放射源为铯-137,源的出厂活度为3.0*109Bq。该项目于1996年投入生产,2008年2月22日取得山东省环保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环辐证[16019]).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137Cs属于密封放射源,放射源安放在铅罐内,使用方式为非接触式测量,放射源(包壳)没有与被测物料直接接触,也不会造成放射源损伤。此外,公司对三枚放射源采用了厚铁板遮盖并加锁,有效控制了γ射线的泄露,并在隔离铁板外部及皮带廊内设置了明显电离辐射标志和“当心电离辐射”的字样,防止人员靠近触摸。

三、管理措施方面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令)的要求,公司已配备一名安全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核子秤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确保核子秤安全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

期体检。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子秤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培训制度》、《自行检查制度和评估制度》、《放射事故报告制度》、《订购、运输及退役处理制度》等。

四、应急救援方面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制订了《山东梁邹矿业集团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到安全与操作并行。根据上级精神,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五、档案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核子秤的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帐物相符,认真保存各项内业资料,将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监测报告等技术档案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我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厂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保障了辐射零事故、零伤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培训学习,确保辐射工作长期安全,保障安全生产。

六、评估报告上交情况

2011年一月份上交2010评估报告。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2011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用放射源为安装于碎矿、选车间的三台137Cs核子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从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落实辐射防范措施,加强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我公司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核子秤装置概况

我公司目前拥有3台核子秤,安装于碎矿、选矿车间皮带廊内,主要用来对皮带输送带上的矿石量进行计量。核子秤放射源为铯-137,源的出厂活度为3.0*109Bq。该项目于1996年投入生产,2008年2月22日取得山东省环保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环辐证[16019]).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137Cs属于密封放射源,放射源安放在铅罐内,使用方式为非接触式测量,放射源(包壳)没有与被测物料直接接触,也不会造成放射源损伤。此外,公司对三枚放射源采用了厚铁板遮盖并加锁,有效控制了γ射线的泄露,并在隔离铁板外部及皮带廊内设置了明显电离辐射标志和“当心电离辐射”的字样,防止人员靠近触摸。

三、管理措施方面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令)的要求,公司已配备一名安全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核子秤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确保核子

秤安全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子秤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培训制度》、《自行检查制度和评估制度》、《放射事故报告制度》、《订购、运输及退役处理制度》等。

四、应急救援方面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制订了《山东梁邹矿业集团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到安全与操作并行。根据上级精神,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五、档案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核子秤的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帐物相符,认真保存各项内业资料,将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监测报告等技术档案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我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厂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保障了辐射零事故、零伤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培训学习,确保辐射工作长期安全,保障安全生产。

六、评估报告上交情况

2012年1月份上交2011评估报告。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2012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用放射源为安装于碎矿、选车间的三台137Cs核子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从做好放射源安全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落实辐射防范措施,加强辐射监测,辐射防护管理工作不断得到改进。我公司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核子秤装置概况

我公司目前拥有3台核子秤,安装于碎矿、选矿车间皮带廊内,主要用来对皮带输送带上的矿石量进行计量。核子秤放射源为铯-137,源的出厂活度为3.0*109Bq。该项目于1996年投入生产,2008年2月22日取得山东省环保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鲁环辐证[16019]).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方面

137Cs属于密封放射源,放射源安放在铅罐内,使用方式为非接触式测量,放射源(包壳)没有与被测物料直接接触,也不会造成放射源损伤。此外,公司对三枚放射源采用了厚铁板遮盖并加锁,有效控制了γ射线的泄露,并在隔离铁板外部及皮带廊内设置了明显电离辐射标志和“当心电离辐射”的字样,防止人员靠近触摸。

三、管理措施方面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令)的要求,公司已配备一名安全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核子秤工作人员均参加了省环保厅举办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监测辐射防护效果,确保核子

秤安全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上岗前健康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

与此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核子秤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培训制度》、《自行检查制度和评估制度》、《放射事故报告制度》、《订购、运输及退役处理制度》等。

四、应急救援方面

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制订了《山东梁邹矿业集团辐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可能发生事故应急处理的职责、组织指挥、工作程序,做好各项预防措施,做到安全与操作并行。根据上级精神,公司每年不定期组织两次应急演练。

五、档案管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核子秤的档案资料,建立设备台账,做到帐物相符,认真保存各项内业资料,将环保部门审批文件、监测报告等技术档案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我公司的辐射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厂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保障了辐射零事故、零伤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辐射安全的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培训学习,确保辐射工作长期安全,保障安全生产。

六、评估报告上交情况

2013年一月份上交2012评估报告。

山东梁邹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资料:辐射防护与核电站安全(共5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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