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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9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编辑:寂静之音 识别码:21-113447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1 02:13: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1299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天津津能天津热电厂煤改气搬迁工程#3标段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目的和范围

为建立、健全天津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各项目部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起重机械安拆、维修保养和使用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工程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东电四公司天津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1)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2)安装过程中需要的技术资料,安装位置,启用时间。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或定期《检验报告书》。4)日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5)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记录。6)上级主管部门的设备安全评价。

7)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保及检测记录。起重机械技术资料指各项目部(包括机械施工分公司)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引用标准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职责

3.1 天津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是机械管理部门,负责验收所购置施工机械原始资料,并监督检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施工机械原始档案和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3.2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租赁范围内施工机械的主责部门,负责租赁范围内施工机械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设立专职档案管理员并接受公司档案室工作指导和检查。

3.3 档案室: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进行固定资产中施工机械购置、报废单及随机原始资料归档,配合施工企业工程生产管理部做好施工机械原始档案管理。协助各部门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提供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程序

4.1 档案的归档:

4.1.1 工程管理部负责在设备购置验收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并将随机相关资料移交给项目档案室。4.1.2 档案室在建立机械原始文件的同时,应将原始资料复制发放给起重机械专业使用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

4.1.3 起重机械专业使用单位负责保管施工机械档案和整理、填写、归档技术资料。负责将使用、安装、拆除、修理、事故、更换总成、替换设备等活动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入档。以作为施工机械各项管理和报废处理的依据。

4.1.4 档案室应进行项目移交资料(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作业指导书及交底记录)归档。4.1.5 工程生产管理部协助起重机械专业使用单位做好机械档案归档管理,及时将定期保养记录、维修记录交起重机械专业使用单位。及时将大型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作业指导书及交底记录交公司档案室。4.1.6 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4.1.7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

4.1.8 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4.1.9 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机械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属于直接发送项目的设备,项目机械管理部门应负责接收和移交公司工程生产管理部,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4.2 技术档案和受控技术文件的更改:

4.2.1 当技术部门需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或补充时,应有更改通知单。更改人员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对技术档案实施更改。修改时统一做好修改标记,坚持技术责任签字,标明日期。同时修改清单中的更改级别,并将修改通知保留备查。

4.2.2 技术档案更改后,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将更改通知单发放各相应的文件受控场所,以保证文件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

4.2.3 为防止各使用场所的受控文件失控,各类受控技术文件自发放之日起,其使用期限为一年,过期自动作废。需重复使用时,经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后,盖上“确认”印章,审查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再次使用。

4.3 技术档案的复制和发放:

4.3.1 凡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一般应存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应复制备份一份,供日常借阅或发放使用,备份文件发放后,应及时复制补充完整。

4.3.2 因工作原因,需要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技术资料,应在技术档案交接后次日内发放至各使用场所。未规定发放场所的文件应编制《文件发放清单》,发放清单由档案室填写,总工程师批准后交档案室。档案室按清单的要求发放至各使用场所,发放时注明发放场所、发放号、发放日期、是否受控等,并有接收人员签字。其它需要文件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出申请,填写《文件领用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可签名领取。

4.3.3 发放各使用场所的文件资料,使用者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因受条件限制,破坏或污损至无法使用时,可到档案室换取新文件,原破坏或污损文件资料由档案室回收后报废处理。凡使用者无法提供原文件资料,而要求档案室重新发放时,文件使用者应承担重复发放文件的资料费用,其金额按复(晒)制资料的实际价格核算,由档案管理员报技术主管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送交公司财务部。

4.4 技术档案的保管、鉴定和销毁:

4.4.1 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

4.4.2 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4.5 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4.5.1 对接收来的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4.5.2 认真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检查制度,每年年底全面检查、清理一次,做到帐档一致。并于12月30日以前整理出检查报告,交技术主管审查。技术主管根据检查报告的结果,对出现的问题勒令档案管理员进行整改,并对检查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复查。

4.5.3.做好技术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并履行批准和借阅手续。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4.6 技术档案的保密制度:

4.6.1 全公司职工必须严守机密,维护技术档案的安全。凡借阅重要的档案(包括外来、外购的资料,随仪器、设备回公司的文件资料,原始底图等),要由技术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4.6.2 技术档案如有丢失、被盗、泄密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作妥善处理。4.6.3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阅技术档案。4.7 技术档案的借阅:

4.7.1 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生产需要都可借阅技术档案。由管理人员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借阅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4.7.2 技术档案和各种设备说明书等,均在公司内控制使用,档案原件不得借出档案室,仅供在室内查阅。若需借出室,应办理手续,借出副本。如无副本时,需经技术主管批准方能借出。

4.7.3 经同意借出之档案,每次最长时间为七天。如工作需要,到期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如遇假期,必须将所借技术档案退回。到期未归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者,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催收,并要求其限期归还。

4.7.4 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

第二篇: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种类

A.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使用和维护保养说明书、装箱单、电气原理接线图、起重机械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坏目录);

B.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C.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起重机械验收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D.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E.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F. 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

G.使用登记证明。

第三篇: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所有建筑起重机械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原始资料 1)购销合同 2)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安装使用说明书 6)备案证明(IC卡)

2、设备运行资料 1)定期检验报告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5)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6)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1)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2)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3)中间(两次)检测自检验收记录 4)顶升加节、附墙自检验收记录 5)拆卸前检查记录 6)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设安全监理对施工现场建设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中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安全职责主要有《3项审核、2项监督和1项发 现》。

(一)对设备资料的审核(3项审核)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二)对设备现场安拆装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2项监督)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三)对建设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或发现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管理(1项发现)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四、施工机械在安装、使用、拆卸过程中安全监督

(一)建设机械安装过程的安全监督

1.人员、设备安全监督

1)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2)加强对现场安装、起重和指挥人员的资格审查,严禁无证人员参与安装工作;

3)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及安装方案的技术交底;

4)安装人员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5)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对设备主要结构件、零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无自检记录及审批不得进行设备安装;

6)对借用吊装用的汽车吊应检查其是否有年检报告,无年检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吊装。

2施工现场吊装设备安装安全监督

1)现场应划定设备安拆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2)吊装用汽车吊的固定位置的地耐力应满足吊装总重量要求,防止地基突然沉陷而导致整机倾覆。

3)施工现场严禁交叉作业。

4)注意吊装现场周围的高压线,确保有效安全距离。5)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加节顶升或拆卸。3.设备资料、安装调试验收安全监督

1)安装前对所有安装所需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有无漏签名。

2)设备安装临时改变安装方案应由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

3)设备安装完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调试,自检合格后,必须做载荷试验并签名确认;

4.设备安装完自检合格后,安全监理、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查验收;

(二)建设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

1.设备验收安全监督

1)对未取得合格报告前严禁提前使用。

2)经检测对存在问题的,必须进行整改,并在整个设备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应由安装单位报监理单位验证后移交施工单位归档。

2.人员安全监督

1)检查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有无上岗操作许可证,对中途人员的更换应及时予以重新确认;

2)检查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专职设备管理、维修人员和安全员; 3)检查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是否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4)起重机械作业时,严禁违章超载、超员。3.对设备运转安全监督

1)检查驾驶员每天使用前按规定要求对设备安全检查的记录。2)检查租赁或安装单位对设备每月定期自行检查记录。3)检查租赁或安装单位对设备每月定期维护保养记录。4)检查驾驶员对设备累计运转记录。

5)对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必须停止使用。

6)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必须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派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待修复正常并经技术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方可使用。

7)塔机不附墙使用满3个月或需附墙时应进行中间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方可继续使用。

4.设备中间顶升、加节安全监督

1)设备中间顶升、加节、拆卸应有现场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2)设备中间顶升、加节、附墙应做好安装自检记录并签名。5.设备使用环境安全监督

1)设备维修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升降机维修时,两台吊笼必须停机); 2)对塔机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3)风力超过六级以上或雷雨天气禁止使用;

4)多台塔机同一工地施工,必须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2台塔机距离应保证低位的塔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塔身之间至少保证2m的安全距离;高位塔机最低部件与低位塔机最高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相邻塔机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发生干涉。尽量保证在风力过大时能自由旋转。5)塔机与周围建筑物发生干涉不得使用(塔机后臂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0cm。)。附近有高压电线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三)建设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控制 1.设备拆卸应有拆卸方案及审批;

2.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3.设备拆卸的其他要求与安装要求相同。4.设备拆卸后,设备应在检测机构予以拆卸注销。

五、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十不吊”

(一)“十不准”

1.无证不准操作

2.酒后不准操作

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

5.吊钩不准过人头

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空中停留

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9.升降、变幅、回转不准同时操作

10.工作时不准维修、调整机器

(二)“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下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六、建设机械安全管理与有效规避风险

对施工单位在现场的机械设备,现场监理要从思想上予以重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与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与操作技能,要求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整改,并对整改实施跟踪监督,整改完成后按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复查直到完全满足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修必须有详细的记录,现场监理要对其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决不允许设备带病工作。要求施工单位:

1.加强对设备安装、拆卸、操作、指挥、起重人员的资格审查; 2.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身对建设机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员对涉及建设机械的安全知识熟悉和理解;

4.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建设机械的现场安装、使用、拆卸整个过程的监管力度;

5.对无强制检测要求的建设机械(井架、桩机)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加强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设备维修保养检查和设备每天运行记录的查验;

七、建设起重机械常见事故隐患

(一)塔机、升降机、安装、拆卸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或雷雨天气进行安装、拆卸、顶升加节; 2)设备安装、拆卸与现场施工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 3)设备安装位置不当与周围设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础地耐力不够导致设备倾斜; 5)现场无安全警戒区域;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1)塔机不安全状态

1)设备安装用的吊装设备无安全使用合格证。

2)设备老化、钢结构严重锈蚀、变形或焊缝疲劳开裂。3)标准节与加强节颠倒安装。4)外套架与回转平台未连接。5)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造成断绳。

6)臂架销轴固定焊接挡板脱焊或固定套严重锈蚀。7)塔机标准节、锚脚、预埋标准节自制开裂。8)钢丝绳防跳保护损坏或挡绳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9)老旧设备标准节混用安装。

10)混凝土基础任意减小,计算书中对桩的强度及锚固钢筋强度未作验算。11)顶升加节时,回转机构未锁定,在风力作用下或违章旋转臂架,造成套架脱离标准节发生倾斜或倾覆。

12)顶升加节时,顶升横梁未完全支撑在标准节踏步内造成脱落。13)违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14)结构件连接固定漏装或不符合规定要求。15)基础节预埋不符合规定要求。

16)附墙撑杆水平、垂直间距及固定框架安装及附墙支座连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17)标准节连接螺栓预紧力不一致。

18)塔机安装、拆卸时,塔身独立高度超过规定标准。19)塔身垂直度严重超标。

20)重要零部件的连接漏装开口销、螺栓未紧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21)钢丝绳严重断丝,绳端固定不符合规定要求。22)安全装置损坏。

23)臂架销轴焊接挡板脱焊。(2)施工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高度限位、极限限位失灵,限位档块位置设置不当; 2)传动板固定松动,缓冲橡胶垫严重老化。3)齿轮齿条啮合磨损严重。4)齿轮齿条背轮脱落。5)平衡重导轨对接处不平整。6)吊笼门框变形,底板严重锈蚀。7)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8)升降机对重未装或对重导轨接头未对齐。9)通讯装置损坏。

10)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11)导轨架、吊笼及驾驶室底部严重磨损或锈蚀。12)对重防松绳限位失效。13)吊笼安全钩设置位置错误。14)制动器安全罩未装。15)标准节导轨架垂直度超标。16)附墙支支座螺栓连接无放松措施。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无证参与安装、拆卸。

2)安装、拆卸前无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3)起重指挥失误与司机配合不当。

4)违反安装、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5)不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6)设备安装前、后未进行检查验收及维修保养。7)设备安装拆、卸现场无安全人员监督。

8)对损坏的零部件、安全装置不及时修理或更换。

(二)塔机、升降机使用过程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或雷雨天气进行吊运。2)操作人员视觉障碍影响。3)多台塔机同时作业。

4)与周围高压电线、建筑物过近或碰撞。5)深基坑开挖后造成塔机倾斜。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钢丝绳从滑轮或卷筒跳出,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2)吊钩防脱绳保险损坏。3)安全装置失效。

4)设备螺栓、销轴连接固定松动或损坏。5)层楼门未关闭。

6)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7)升降机对重未装。8)通讯装置损坏。

9)升降机高度限位设置不当或失灵,造成吊笼冒顶坠落; 10)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人员、起重工、指挥无证上岗。2)违章超员、超载或斜拉吊运。3)塔机工作时,人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4)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5)吊重捆绑不妥致使吊重坠落伤人。6)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修理。7)设备无定期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8)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9)安装完无自检验收和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验收提前投入使用。10)专职驾驶员离岗未关闭总电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发生意外事故。11)限速防坠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规定每三个月做坠落试验。

第四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2、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1)电梯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文件; A、装箱单;

B、产品出产合格证; C、机房井道布置图; D、使用维护说明书;

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F、电气敷线图;

G、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形式报告结论副本等。

(2)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和文件;

(3)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图结构及建筑图;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

(5)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往来文件、业务通知、信函、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存档。

3、电梯原始记录应包括

(1)设备登记记录;

(2)电梯运行情况记录;

(3)保养记录(保养报告书、定期保养作业计划);(4)维修记录(维修材料消耗记录);

(5)故障记录(故障运行异常情况记录);(6)日、月、年检记录;(7)日运行记录;

(8)其它原始记录(验收记录);

4、安装、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保管。

5、电梯的技术资料是使用、维护电梯的依据,只能提供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6、相关人员借阅有关电梯技术资料时,须进行登记签名,不得损坏有关资料。

7、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收集齐全电梯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不外传、不丢失。

第五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部件的出厂随机文件;

三、安装、大修、改造的记录及其验收资料;

四、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的记录;

五、验收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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